2020年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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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机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建科机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3 证券简称:建科机械公告编号:2020-029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6月0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于2020年06月0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方案适用对象(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二)公司监事;(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本方案使用期限(一)公司董事及监事薪酬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含税人民币5.00万元/年。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者,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1、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以上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调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的相关交通、住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备查文件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剧星传媒: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剧星传媒: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3153 证券简称:剧星传媒主办券商:申万宏源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21日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召开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年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杨萌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高利萍等55名员工为核心员工的议案》议案1.议案内容:为鼓励和稳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高利萍、刘滢滢、李辉、王大虎、章起辉、徐琨、宋晓军、靳松、任薇、俞王芳、杜兴龙、林妙璇、刘晓飞、童康骅、孙恒媛、程亚男、方年晓、陈丽娟、田晓玲、周敏、周方、任多、姚婕、王英佳、袁霞、谭淑娴、张宏、刘广菊、钟舒颖、张媛媛、史为胜、姚晓峰、霍帅、吴晴、王梦竹、张艳、黄晓晓、邓金鑫、刘晓爽、符玮旻、袭婉璐、虞金蕾、黄子健、毛杰、王艳、左婷、李玉凤、刘俊、金戈、李博浩、申立、林杨、杨萌、陈高翔、陈颖等55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该等员工现任公司核心管理和技术岗位,且为公司快速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董事会的提名已于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同时已征得该等员工本人的同意。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与会监事签署的《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1月21日。

华夏幸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夏幸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077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于2020年5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在廊坊市固安科创中心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

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

本次会议由王文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王文学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算。

(王文学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联席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吴向东先生为公司联席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算。

(吴向东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以下委员的简历详见附件):1、战略委员会:王文学(主任委员)、吴向东、陈琪2、审计委员会:陈世敏(主任委员)、陈琪、王威3、提名委员会:陈琪(主任委员)、王文学、谢冀川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谢冀川(主任委员)、陈世敏、孟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如下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1、聘任吴向东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暨总裁;2、聘任孟惊先生为公司分管产业新城及相关业务的联席总裁;3、聘任俞建先生为公司分管财务及融资等业务的联席总裁;4、聘任赵鸿靖先生、陈怀洲先生、吴中兵先生、袁刚先生、张书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5、聘任吴中兵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6、聘任林成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深天马A: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天马A: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0-016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6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视频)表决的方式召开。

公司监事会成员5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监事5人,分别为:王宝瑛先生、郑春阳先生、檀庄龙先生、迟云峰先生、刘伟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报告》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没有监事对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601899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601899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编号:临2020-066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5日以内部公告方式发出通知,10月19日在公司上杭总部19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林水清先生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认真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1。

600498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2020-12-05

600498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2020-12-05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公告编号:2020-041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转股代码:190062 转股简称:烽火转股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2月3日以传真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监事会全体监事。

会议应参加监事七人,实际参加监事七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通讯方式召开的会议不涉及主持人。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余少华先生、丁峰先生、吴海波先生、张海燕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监事候选人,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三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12月5日附件: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余少华先生58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

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曾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院副总工程师;公司副总裁。

丁峰先生49岁,高级工程师,硕士。

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曾任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总裁。

吴海波先生46岁,高级会计师,硕士。

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

曾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

张海燕女士,48岁,高级工程师,硕士。

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外事办公室主任。

公司监事会公告范文5篇

公司监事会公告范文5篇

公司监事会公告范文5篇公司监事会公告范文 (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xx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x年6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的方式发出。

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审议《关于修改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xx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现综合考虑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安排和公司实际情况,将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由委托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机构管理修改为自行管理。

并同意对《xx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相应修改。

表决情况:同意票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因监事鲁涛先生、陈卓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因此须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关于本议案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xx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xx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x年六月十三日公司监事会公告范文 (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x年4月27日在淮南市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一、审议通过《公司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x年预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公司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0.03.03•【字号】京民社发〔2020〕24号•【施行日期】2020.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京民社发〔2020〕24号各区民政局,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团党建领导机关,各社会团体:现将《北京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北京市民政局2020年3月3日北京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推动依法自治,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社会团体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换届选举)是本组织按照章程规定,理事会任期届满,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会员大会),依照规定程序,审议表决有关事项,以投票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的过程。

第三条换届选举应体现“民主、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负责(以下简称理事会)。

理事会可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并授权换届选举委员会,全权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第五条业务主管单位、党建领导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本指引适用于在本市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

第二章换届选举机构第七条理事会应在任期届满6个月前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理事会的职责是:(一)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换届选举重大事项。

(二)组织梳理会员名册,按章程审核会员资格条件。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还需拟定并通过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审议通过会员代表名册。

(三)组织提名理事长或会长(以下简称理事长)、副理事长或副会长(以下简称副理事长)、监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建议人选。

002176ST江特: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18

002176ST江特: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18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ST江特公告编号:临2020-057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12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2020年11月17日在监事会主席办公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贷款提供抵押、质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二0年十一月十八日。

600227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600227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 圣济堂编号:2020-074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8日分别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一、同意《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关于核销部分债权债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和有关规定实施部分债权债务核销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同意本次核销部分债权债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O二O年十月二十九日。

600271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19

600271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19

证券代码:600271 证券简称:航天信息编号:2020-046 转债代码:110031 转债简称:航信转债
转股代码:190031 转股简称:航信转股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8日(星期三)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大象慧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大象慧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象慧云”)部分股权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金税产业的资源配置和资本结构,实现加快促进公司智慧财税生态建设的发展,同意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按照不低于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的大象慧云评估价值125,001.03万元为基准,以不低于5000.0412万元的转让价格转让大象慧云4%股权(最终以备案后的评估值为准),最终成交价格以产权交易所实际确认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19日。

关于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文档

关于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文档

2020关于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文档MODEL TEXT关于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意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

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关于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1各位董事及相关人员:经研究,公司决定召开董事会会议。

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会人员:公司各董事。

各监事、副总经理孙治刚、总公司各部室负责人、各分公司经理、销售站点负责人,各分公司可派2-4人列席会议。

二、会议时间:xxx1年5月23日上午9:00三、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四、会议内容:审议《深化内部改革实施细则》五、注意事项:1、请携带《深化内部改革实施细则》(讨论稿);2、请各参会人员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准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特此通知。

xxx爆物资有限公司xxx年五月十七日关于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2各位董事会成员、监事会主席:根据公司实际,现决定于月日时在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主要议题:。

请届时按时参加。

特此通知。

公司董事长:20XX年X月XX日关于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3尊敬的田xx董事长、朱xx副董事长、所广一副董事长并各位董事及相关成员:因公司经营决策需要,召开山电教育传媒有限公司第一届二次董事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时间:xxx年5月23日上午九时。

2、地点:市建设南路25号,xx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xx 新华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3、会议内容:一、向山电教育传媒有限公司董事会汇报公司各项经营手续办理情况。

二、向董事会汇报xx华电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讨论审议xx华电公司经营项目及经营产品。

四、讨论审议山电公司组织构架。

五、审议山电公司岗位职责。

六、审议山电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方案。

七、确定山电公司三项费用。

八、审议通过山电教育传媒有限公司第二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宜。

专此致函。

山电教育传媒有限公司xxx年五月二十一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已撤销)•【公布日期】2020.10.23•【文号】供销法字〔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10.23•【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的通知供销法字〔2020〕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各直属单位、各主管社团、中国供销集团各成员企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已于2020年9月25日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宣传工作。

附件:1.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修订草案)》的决议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3.关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修订草案)》的说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20年10月23日附件1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修订草案)》的决议(2020年9月25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通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经过认真审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修订草案)》,决定予以通过。

新修订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自即日起施行。

附件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1995年5月15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2000年9月7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三次代表大会修订,2005年1月30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修订,2010年3月22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五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修订,2015年7月22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第四次修订,2020年9月25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第五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供销合作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金融处(监事会管理办公室)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金融处(监事会管理办公室)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金融处(监事会管理办公室)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5.08•【字号】黑财函〔2020〕91号•【施行日期】2020.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金融处(监事会管理办公室)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黑财函〔2020〕91号各市(地)、县(市)财政局:为做好2020年全省财政系统金融工作,现将《金融处(监事会管理办公室)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黑龙江省财政厅2020年5月8日金融处(监事会管理办公室)2020年工作要点2020年,全省财政金融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工作部署,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优化创新财政金融政策,推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打出“财政+金融”组合拳,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实施贷款贴息政策。

落实中央专项再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对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确定的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给予50%贷款贴息支持。

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给予正常贴息。

(二)实施融资担保优惠政策。

组织省级融资担保机构,通过“免抵押信用反担保”、提供“零担保费”增信服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提高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等形式,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中小微企业、纳入政府生活保障的“三农”企业融资。

(三)实施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政策。

利用“财政+银行+担保”模式,通过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设立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采取“单笔赔付、总额限制”的方式,分担银行机构风险,强化信贷支持,引导和带动金融资本,合力帮助中小企业解困、稳岗、扩就业。

雄韬股份: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雄韬股份: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公告编号:2020-063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2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

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旗银行”,包括其各分行和分支机构)申请使用不超过等值2,500万美元的融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和担保条件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贸易信用证、备用信用证、出口融资、进口融资、结算前风险等)。

根据授信、借款的实际情况,由公司的子公司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雄韬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关于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关于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关于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通知全体股东于XX年XX月XX日在公司总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欢迎股东踊跃参加大会,就公司的运营情况和重大决策进行讨论和决策。

大会议程安排1.主席团成立选举稿2.审核2019年度年报、2019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和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审核2020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4.选举公司董事,定薪并授权董事会组建监事会5.选举核心监事代表,定薪并批准核心监事会候选人名单6.对公司重大决策进行讨论和决策7.其他议题会议时间和地点会议时间:XX年XX月XX日上午9点会议地点:XXXX市XX路XX号XX楼股东参会方式1.股东代表授权书:如果股东不能亲自出席,如有需要,可以委托一名股东代表进行参会。

委托授权书须经过公证,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公司总部。

2.网络代表授权书:对于无法亲临现场的股东,可以进行网络授权。

网络授权书的有效性需要公司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公司总部。

3.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同时应携带有效证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记。

提交股东大会议案1.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前十五天将提案提交至公司总部。

提案需提供相应材料,并在会前七天提交。

2.对于股东提出的提案,公司会在仔细审议后,及时提出意见和策略。

其他注意事项1.出席的股东需要在会前至少一个小时到达会场进行登记。

2.不在会场登记的股东代表或受权代表无权参加会议。

3.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需要妥善保管好股东证明文件,并在会后及时领回。

若有遗失或者损毁以及泄露,需及时报告公司。

4.对于无法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公司将提供一定的视频直播和线上互动服务。

我们期待您能够准时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实现信息和决策的透明化,推动公司的健康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强生控股: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强生控股: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公告编号:临2020-022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20年5月8日,公司以信函方式通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020年5月13日上午,会议在上海市南京西路920号1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叶章毅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叶章毅、周耀东、曹奕剑、刘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具体决议如下:(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本次交易方案包括:(一)股份无偿划转,即公司目前的控股股东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事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421,344,876股A股股份(占强生控股总股本的40.00%)无偿划转至上海东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浩实业”);(二)重大资产置换,即公司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以下简称“置出资产”)与东浩实业持有的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外服”)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即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东浩实业购买上述置换后的差额部分;(四)募集配套资金,即公司同时向东浩实业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000333美的集团:美的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000333美的集团:美的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4楼中国·北京北京BEIJING·上海SHANGHAI·深圳SHENZHEN·香港HONG KONG·广州GUANGZHOU·西安XI’AN 致: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嘉源(2021)-04-230受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021年4月30日,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公告。

2021年5月10日,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等进行了补充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B501会议室。

4、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_ST北讯: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_ST北讯: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359 股票简称:*ST 北讯 公告编号:2020-008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01月20日15:00-16: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现场参加会议1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2人;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01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顾明明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202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0号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202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0号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2020)正文:----------------------------------------------------------------------------------------------------------------------------------------------------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证券公司完善公司治理,促进证券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证券公司股东、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证券公司对客户负有诚信义务,不得侵犯客户的财产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证券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客户资产,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第三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职责划分。

第四条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建立完备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证券公司董事会对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第六条本准则适用于中国境内设立的证券公司。

上市证券公司应当同时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本准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的规定。

本准则与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的规定不一致的,以两者中更加严格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股东和股东会第一节股东第七条证券公司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证券公司股东转让所持有的证券公司股权的,应当确认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八条证券公司应当以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的核准文件、备案文件为依据对股东进行登记、修改公司章程,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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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第_________ 届监事
会________ 年________ 次监事会会议召开通知召集人:
召开会议时间:
召开会议地点:
参加会议人员:
列席会议人员:
会议主持人:
会议表决事项:
1.
2.
3.
附:待决议事项有关资料
召集人签章:
有限公司
本页为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第 ________ 届监事会________ 年第________ 次会议召开通知送达回执页
(此处加盖 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公章)
送达回执
兹确认,已收到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第 ________ 届监事会________ 年第________ 次监事会会议召开通知。

本人将准时参加。

或者:本人决定不参加本次会议,不参会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签收人签章:
签收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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