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
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
![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https://img.taocdn.com/s3/m/02537a08763231126edb1198.png)
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行政机关名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许准字[ ]第()号: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年月日受理。
经审查:审查情况和准予许可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法》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行政许可。
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无附期限的行政许可,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不延续。
(公章)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两份。
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机关存档。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许不予字[ ]第()号: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年月日受理。
经审查:审查情况和不予许可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法》之规定,决定不予批准你(单位)取得行政许可。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章)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两份。
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机关存档。
)行政许可准予(不予)延续审批表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许延字[ ]第()号: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许可证编号:)行政许可延续申请,本机关已于年月日受理。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法》之规定,决定准予延续你(单位)行政许可。
许可期限: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无附期限的行政许可,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不延续。
(公章)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两份。
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机关存档。
)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许不延字[ ]第()号: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许可证编号:)行政许可延续申请,本机关已于年月日受理。
经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审查情况和不予延续许可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法》之规定,决定不予延续你(单位)行政许可。
河南省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
![河南省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https://img.taocdn.com/s3/m/1355a60d52ea551810a6874a.png)
附件1: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行政许可文书范本委字[ ]第号根据的规定,经××局与××局协商,现由××局委托××局实施行政许可。
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权利义务:××局依法对××局实施上述行政许可的活动进行监督,并承担该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局以××局的名义实施上述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给其他机关、组织或个人。
委托机关印章受委托机关印章年月日年月日注:①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一个行政机关委托另一个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委托事项属委托机关的职权范围;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明确规定。
②委托机关须将受委托机关和委托内容予以公告。
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所在单位:电话:邮编:申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住址:电话:邮编: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申请事实和理由: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行政许可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印章)年月日注:本申请书只提供大致格式,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3、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4、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审查,需要补正下列材料:请你(单位)于年月日前补正上述材料。
(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年月日5、行政许可受理(不予受理)审批表行政许可受理(不予受理)凭证(存根) 6、行政许可受理(不予受理)凭证许受理(不受理)字[ ]第号许受理(不受理)字[ ]第号::你(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骑你(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的申请收悉。
经审查,符合申请收悉。
经审查,(或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机关决定自缝符合(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机关决定自年月日起受理(或本机关决定不予受年月日起受理(或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最新)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最新)](https://img.taocdn.com/s3/m/9a933989b9f3f90f76c61bea.png)
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最新)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年)》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根据《X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3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X〕61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在全旗各执法单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和行政检查中推行“三项制度”。
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改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结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行政机关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需公开以下内容:1.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经旗司法局审核后公示。
2.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旗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后予以公示。
3.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公开执法程序、流程、服务指南及监管方式。
编制各类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服务指南,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基本程序、办理时限等。
4.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公开查询和投诉举报方式。
在行政机关办公地点、办事场所的醒目位置和门户网站上公布查询及投诉举报方式。
5.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公开执法信息和执法结果。
主动向社会公开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它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_18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_18](https://img.taocdn.com/s3/m/ea6e38a94bfe04a1b0717fd5360cba1aa8118c39.png)
申请日期
编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姓名
住址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单位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电话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号码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住址
申请事项
(在申请事项前划“√”)
1、指定企业印制发票;
2、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3、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4、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纳税人(签章)
年 月 日
受理人(审核人): 收到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表适用于涉及税务行政许可项目申请时使用;
2、本表一式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试行)》的通知-冀法[2008]20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试行)》的通知-冀法[2008]20号](https://img.taocdn.com/s3/m/2e35ae9e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12be8ad.png)
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试行)》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试行)》的通知(冀法[2008]2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经省政府同意,为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规范我省行政许可案卷,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将《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行政许可法》中对行政许可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到行政许可的期限、变更、延续都作了较详细的规定。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是行政许可机关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重要工具和载体,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制作质量的好坏,直接体现着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
因此,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学习和研究,努力提高文书制作质量,切实做到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格式正确,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
各级行政机关务必抓好这一重要环节,以规范行政许可法律文书为突破口,全面提高行政许可工作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抓好行政许可等法律文书的规范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试行)》的要求,对原有行政许可法律文书进行规范。
三、严格制作程序和备案报告制度。
本通知下发后,各单位在具体适用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行政许可格式文本进行变通的,应及时报告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同意后执行;使用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文书格式应向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把行政许可等法律文书的具体使用作为法制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案卷评查、现场督查等有效形式,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武义县林业局“最多跑一次”九大权力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2018年9月12日
![武义县林业局“最多跑一次”九大权力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2018年9月12日](https://img.taocdn.com/s3/m/5de11dbfa58da0116d174936.png)
5.2使用林地申请表
5.3项目批准文件
5.4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5.5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5.6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的,提交相应的规划或符合相应规划的证明材料
非必要
5.7《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5.8涉及违法占用林地的,提供查处材料
5.1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许可申请表
5.2科研课题项目合同等证明特殊用途需要采集或者采伐天然种质资源的材料
6、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
7、行政许可办结报告
3
森林植物检疫证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
一、森林植物检疫证核发
1、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送达回证
5年
2、森林植物检疫证申请单
3、检疫要求书
跨省调运时需提供
5.9涉及违法占用林地的,提供查处材料
非必要
6、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
7、行政许可办结报告
12
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许可
一、野生植物采集许可
1、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10年
2、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回证
3、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4、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
5、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5.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申请表
5.2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木材运输许可
1、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送达回证
5年
2、木材运输证申请表
3、申请单位或个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证明木材来源合法的材料
10
林区野外用火许可证核发
林区野外用火许可证核发
1、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年
2、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回证
药品行政许可申请审批表
![药品行政许可申请审批表](https://img.taocdn.com/s3/m/ba0f56ce7f1922791688e829.png)
药品行政许可申请审批表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申请审批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4)药品经营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审批表 (9)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12)补办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16)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 (17)《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变更申请表 (22)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23)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申请表 (29)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申请表 (3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申请表 (32)经营兴奋剂目录所列蛋白同化制剂 (34)申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 (39)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申请审批表审批意见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拟办企业名称:申请人:填报日期:年月日受理部门: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填报说明1、申办人完成企业筹建工作后,填写封面和表,报受理审查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2、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
3、报送申请书及其他申报材料时,按有关栏目填写执业药师或专业技术职称和学历的情况,应附有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4、申请书以及其他申报资料,应统一使用A4纸,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企业基本情况现场验收记录审批意见药品经营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审批表一、申请变更、登记事项(企业填写)二、现场验收记录三、审批意见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负责人(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组织审查部门: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填表说明一、本表由申请延续《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填写。
二、非企业法人单位填写企业负责人。
三、年销售额填上一年度数据。
四、本表所列各项内容填写不下时均可另附页。
五、申请书以及其他申报资料,应统一使用A4纸,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企业基本情况补办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受理编号:邵—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申请单位: (公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受理部门: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1、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和复印。
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
![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https://img.taocdn.com/s3/m/807a6855a8956bec0975e39e.png)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
编号:
申请人:
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职务:
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
地址:联系电话:
(以上根据法人和其他组织、公民和个体工商户选择,然后删除本行和不需要的部分文字)
申请审批事项:(请在以下项目□内选择打“√”)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措施□查封扣押延期
□行政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决定□案件移送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他事项:行政许可决定
申请的许可事项(与申请表一致):
申请许可的种类:□新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延期、□卫生许可证变更、□卫生许可证复核、校验、□卫生许可证补发
处理意见:
审查情况(应包括申请材料、现场审核、检验或监测内容):
许可决定依据:
拟决定予同上的许可项目: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经办人:
年月日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月日审批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
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范本模板】
![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范本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3fd4773b76a20029bc642d3b.png)
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或收集的行政执法文书、证据等,经整理归档形成的卷宗材料。
行政执法案卷介质形式可采用纸质介质或电子介质.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介质形式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及时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整理、立卷,并定期归档。
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形成的电子行政执法材料,包括行政执法文书的电子文本、电子证据、视听资料,以及执法过程中同步数字化产生的纸质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的电子版本等,应当即时归档或与纸质行政执法文书材料同步归档。
第四条行政执法案件承办人应当收集、核查、整理案件的行政执法文书、证据等材料,对案卷制作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
第五条行政执法案卷一般应当一案一卷。
材料页码超过200页的,也可以一案数卷。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可分为正卷和副卷;依法不能公开的案件材料装入副卷.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文书材料较少的执法活动,可以按照类别、事由、时间等分类,分别合并立卷。
第六条行政执法过程中采取书面形式实施行政指导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形或本地、本系统实际选择相应的立卷、归档方式。
行政指导方式单一的,可装入行政执法案卷正卷;实施多种方式进行综合指导的,可装入行政执法案卷副卷;对不特定行政相对人实施的行政指导或对特定行政相对人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指导可以单独立卷。
第七条行政许可案卷。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自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完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下列行政许可文书、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立卷归档:(一)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延续、不准予延续、变更、不准予变更、撤回、撤销、注销)决定书;(二)行政许可送达(领取)回证;(三)行政许可申请书;(四)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五)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含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六)行政许可受理(不予受理)审批表;(七)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八)行政许可权利告知书;(九)陈述(申辩)笔录;(十)行政许可听证公告;(十一)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十二)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十三)行政许可听证笔录;(十四)行政许可核查(勘验)笔录;(十五)重大行政许可法制审核意见书;(十六)行政许可延期决定审批表;(十七)行政许可延期决定通知书;(十八)行政许可决定(延续、变更、撤回/撤销/注销)审批表;(十九)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评审等)委托书;(二十)检验(检测、检疫)结果、专家评审(鉴定)意见;(二十一)行政许可收费凭据;(二十二)行政许可办结报告;(二十三)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复印件;(二十四)其他文书、证据等材料.第八条行政处罚案卷.行政执法机关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自案件办理完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下列行政处罚文书、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立卷归档:(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二)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三)举报(投诉)案件登记表;(四)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五)询问笔录;(六)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七)相关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文字说明或者截图、证人证言等);(八)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九)整改情况材料;(十)抽样取证审批表;(十一)抽样取证通知书;(十二)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十三)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十四)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十五)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十六)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材料;(十七)鉴定委托书;(十八)鉴定结论;(十九)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二十)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笔录;(二十一)行政处罚审批表;(二十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二十三)行政处罚文书(事先告知书)送达回证;(二十四)陈述(申辩)笔录;(二十五)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二十六)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二十七)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二十八)行政处罚听证笔录;(二十九)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三十)案件移送函;(三十一)当事人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申请;(三十二)行政处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三十三)罚没物品处理记录;(三十四)执行情况相关凭证;(三十五)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三十六)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复印件;(三十七)其他文书、证据等材料.行政执法机关按照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自案件办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情况相关凭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立卷归档。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_15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_15](https://img.taocdn.com/s3/m/4aa69c36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a0.png)
申
请
人
姓名/名称
身份证件/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代理人/
经办人
身份证件
住址
电话
申请事项
(在申请事项及子项目前划“√”)
1、指定企业印制普通发票
2、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
(1)异地经营申请领购发票
(2)拆本使用发票
(3)使用计算机开票
(4)跨区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5)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3、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
4、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5、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
申请理由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受理人(审核人):收到日期:年月日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文书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文书](https://img.taocdn.com/s3/m/6f30c3e2f71fb7360b4c2e3f5727a5e9846a275e.png)
目录第一部分文书制作规范一、文书制作基本要求二、文书参考式样(一)申请阶段文书式样一: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书式样二: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二)受理阶段文书式样三: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三)审查阶段文书式样四: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核查报告书式样五: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四)决定阶段文书式样六: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五)其他文书式样七: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式样八: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结案报告三、申请人提交材料要求第二部分文书归档规范一、归档基本要求二、归档文书式样式样一:卷内目录第一部分文书制作规范一、文书制作基本要求(一)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文书使用A4型纸制作,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也可按照规定的格式打印制作。
文书应当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
文书填写制作应当字迹清晰,书写规范,页面整洁,准确使用标点符号。
(二)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明、严谨、平实,准确且没有歧义。
不得使用推测性、修饰性或含义不清的词句。
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非正式称谓。
(三)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和随意修改。
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
行政许可机关(机构)对外使用的文书需进行修改的,应重新制作,重新制作有困难的,应在修改处加盖公章。
文书填写需加附页的,可附页记录并标注页号,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并标注日期。
(四)文书中除编号、数量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外,应当使用汉字。
执法文书中涉及盖有公章的日期应使用汉字小写。
(五)需对外送达的许可文书应当编号,其他文书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编号。
(六)需要对外送达的文书中设有签收栏的,由当事人直接签收,也可以由其成年直系亲属或委托代理人代签收。
文书中没有设签收栏的,应当使用送达回证。
(七)文书中援引法律条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应使用全称,并准确引用到条、款、项、目。
文书中援引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引用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准确无误。
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处理表
![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处理表](https://img.taocdn.com/s3/m/d7d64754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e064f0a.png)
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发(1994)33号主席令)第三十二条 医疗保健机构根据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旳,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旳条件和技术原则,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11、水质检查汇报。
1、提交申请
2、资料受理
3、审核
4、现场审查
发证
14个工作日
市卫生监督所
金川区卫生局
单位领导签字:填报人:联络: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一式二份;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复印件; 4、拟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旳业务项目、技术条件、设备和技术人员配置;
5、医疗机构有关人员《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6、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旳规章制度。
1、受理
2、审核
3、审批
4、发证
14个工作日
金川区卫生局
1、提交《设置医疗机构同意书》;
2、符合医疗机构旳基本原则;
3、有适合旳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旳业务相适应旳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设置性病医疗机构旳必须具有性病防治旳专业技术人员和诊断设备;
5、有对应旳规章制度;
6、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受理
2、审核
3、审批
30个工作日
金川区卫生局
金川区卫生局
5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措施》第四条 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波及饮用水卫生安全旳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第七条 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获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旳卫生许可证。都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旳企业还必须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旳《都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方可供水。
河北省盐务管理局行政许可工作制度暂行规定
![河北省盐务管理局行政许可工作制度暂行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d04f9c01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86.png)
附件1河北省盐务管理局行政许可工作制度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局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的申请文件接收、形式审查、实质内容审查、办理期限、许可决定、签发用印、颁发证件、信息公示及法律文书送达等内容,方便行政相对人知晓办理程序,实现高效行政和服务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局设立行政许可服务窗口,负责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跟踪、督办行政许可事项,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河北省盐务管理局接收行政许可材料专用章和河北省盐务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以下简称专用章,由行政许可窗口负责人监管、使用;第三条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决定书、特别程序告知书等相关文书加盖河北省盐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其它行政许可文书均加盖河北省盐务管理局印章;详见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试行第四条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处室接到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后,需按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时间办结,并将行政许可事项需要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文本报局领导同意、签批后转行政许可窗口,由行政许可窗口工作人员负责给行政许可决定文件或证件加盖公章,并在接到许可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第五条行政许可申请的接收、受理、审查、做出决定及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送达等行政许可受理的全过程,应遵循精简、便民、效能、统一的原则;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六条对于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有统一格式要求的,由行政许可受理窗口根据不同的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印制并在网上公布,供申请人查询或下载;申请书有格式要求的,按格式办理;没有格式要求的,申请需要的材料应载明以下内容:一申请书表中应包含的内容:载明办理内容;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公民姓名、性别、住址、电话等;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地址等;申请人签名或盖章;二申请人可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宜,需在证明中载明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等,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需带身份证复印件;三申请的内容;1、申请人从事所申请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资格或资质等证明材料;2、申请的时间;3、需提交的其他材料;申请书格式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同时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它资料;第七条申请人可通过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也可利用信函、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第八条行政许可窗口收到行政许可申请后,应当注明收文日期,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告知书,说明理由;二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告知书,应载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三申请材料存在当场可以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自接收该申请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即时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在申请材料上注明受理日期,一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一并转送主办处室;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中有疑义的,应当主动向有关处室咨询,有关处室应给予配合;第九条主办处室发现申请材料转送不当的,应当于接收材料一个工作日内向行政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提出改送建议;行政许可窗口工作人员确认后立即转送其它处室;第三章审查与决定第十条主办处室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应当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实质内容审查,确保申请材料反映申请人的真实情况;一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二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主办处室应当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分别发出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利害关系人在限定日期内提出陈述和申辩的,按照本局有关规定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主办处室整理填写河北省盐务局陈述、申辩笔录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主办处室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应报请局领导同意后,由审查此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发出河北省盐务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河北省盐务局行政许可听证公告和河北省盐务局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并按照省政府及本局有关规定听证,作好河北省盐务局行政许可听证笔录;四依法需要经过实地考核和专家评审等特别规定程序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发出河北省盐务局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告知书;所需时间由主办处室通过行政许可窗口工作人员书面告知申请人,但不能计算在法定期限之内;特别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填写河北省盐务局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审查情况表;第十一条主办处室应当在本局受理之日起十六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并向局领导提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意见,局领导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签发;局领导签发日期作为本局作出决定的日期;在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主办处室在期限届满前,填写行政许可延期审批表,经局领导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主办处室应即时将局领导的批示转送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并载明延期时间和理由;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时间不得超出四十五个工作日;四十五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由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延期告知书,并载明理由和延期时间;第十二条行政许可的变更与延续;被许可人要求或者依法需要变更或延续行政许可事项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申请程序向行政许可窗口提出申请;行政许可窗口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一企业行政许可变更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行政许可申请书中载明企业变更情况,填写相关的申请表制盐许可申请表、食盐生产许可申请表或食盐批发许可申请表,并由企业加盖公章;2、申请人签署的企业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制盐许可相关事宜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二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取得行政许可变更或延续的,应当即时向申请人发出河北省盐务局不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书或河北省盐务局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三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即时向申请人发出河北省盐务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四被许可人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按照申请程序依法提出延续申请的,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向申请人发出河北省盐务局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逾期未做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第十三条准予行政许可的事项,主办处室应当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一个工作日内制作相应的许可证并转交行政许可受理窗口,行政许可窗口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不予行政许可的事项,主办处室应当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一个工作日内制作相应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转交行政许可受理窗口,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应载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力;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应在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第十四条依法先经本局进行审查后再报上级机关实施许可的事项,主办处室应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主管局长审核同意后,连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上级机关审查;第十五条需征求局内相关处室意见或者会签的行政许可事项,主办处室应在十二个工作日内,向会办处室发出征求意见函或者会签单,会办处室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签复或会签;需要征求局以外单位的意见或会签的行政许可事项,主办处室应当制作行政许可征求意见函或会签单,派专人送有关单位负责催办;第十六条其他机关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征求本局意见,行政许可窗口在收文之后一个工作日内,转送主办处室,主办处室应当在收到征求意见函或会签单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经局领导在两个工作日内审定后,由行政许可窗口派专人退回来文机关;需征求局内相关处室意见的,由主办处室自行协调;第四章送达公告与其它第十七条送达行政许可证件一般采取通知申请人到行政许可受理窗口领取的方式,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途径:一直接送达:1、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直接送交申请人;2、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部门签收或盖章;3、申请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委托代理人签收;4、也可送交市、县级盐务管理局主管人员签收;二留置送达:申请人拒绝接收行政许可相关证件的,行政受理窗口应当邀请市、县级的盐务管理局及当地基层组织办事处、居委会等或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行政许可相关证件留在申请人住所或所在单位,视为送达;三邮寄送达:申请人住地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将行政许可相关证件及送达回证通过邮局用挂号信方式寄给申请人,以申请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四公告送达: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可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一个月,即视为送达;第十八条、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省效能网、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网和局电子显示屏上公布,以便公众查阅;第十九条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有明确规定外,不得向申请人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第二十条按照一事一档的原则,每项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办结后十个工作日内,受理处室将申请材料及各类文书原件按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试行冀法〔2008〕20号整理后,送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审核后十日内并送交局档案室存档;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有统一文书格式要求的,要使用统一文书格式;第二十二条本局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统一由局行政许可受理窗口依照本规定进行督办;联系电话: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河北省盐务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河北省盐务管理局行政许可工作制度暂行规定试行冀盐办〔2008〕29号同时废止;附件2河北省盐务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制盐许可证核发河北省盐务管理局制制盐许可证申请书企业名称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负责人移动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年月日附件3河北省盐务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食盐生产许可证核发申请单位盖章地址:邮编:负责人签字: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日期:年月日河北省盐务管理局制基本情况申请书附表一注:上述有关经济指标填写申请证书前一年的统计数字质量、技术管理制度目录申请书附表2产品出厂检验工具仪器、设备申请书附表3产品工艺装备和设备名细表申请书附表4附件4河北省盐务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食盐批发许可证核发申请单位盖章地址:邮编:负责人签字: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日期:年月日河北省盐务管理局制申请企业保证做到:1、完成国家食盐分配调拨计划并从规定的渠道和范围购进、销售食盐;2、严格执行国家食盐法规及食盐价格、保持合理库存,保证市场供应;申报企业盖章:说明:1、申报表一式五份,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加盖公章;2、仓储机械指升降机、叉车、皮带机、自有运输机械等;3、仓储面积:指存放食盐一、二类仓面积总和;4、审批机关:省级盐业主管机构;5、企业等级:指按照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国家标准被评定的企业等;附件5食盐准运证样式№000000附件6申请人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制盐许可相关事宜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委托事项:委托权限: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年月日附件7行政许可申请书编号:河北省盐务管理局:我单位现向行政许可法定实施机关申请行政许可,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申请人承诺:以上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请依法审查并予以批准;申请人签字盖章年月日行政许可申请人名称/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职务:工作单位:电话:住址/地址:邮编:电子邮箱:注:本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局机关各存一份;附件8河北省盐务管理局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编号:申请人名称:年月日,本机关收到你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所送的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发现你所送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具体存在问题及需补正的内容如下:经办人视材料中的情况据实详细填写请你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第条第项第款的规定,将补正后的材料送本机关;特此通知;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年月日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局机关各存一份;附件9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编号:申请人名称:年月日,本机关收到你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所提交的下列补正材料: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该行政许可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受理;特此通知;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年月日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局机关各存一份;附件10河北省盐务管理局行政审批资料交接明细规划发展处、盐政处:现将申请人名称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的一套材料,按程序移交你处,请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批结果反馈到行政审批窗口;移交材料明细如下:编号为00000的行政许可申请书一份;编号为00000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一份;行政窗口签字:处室签字:处室签字:收件人签字:处意见:处室签字:移交人签字:处室签字:收件人签字:处意见:年月日注:行政审批资料交接明细一式两份,窗口、主办处各存一份;附件11河北省盐务管理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编号:申请人名称:年月日,你向我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事项,经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应具体填写属于以下的某种情形:1、该事项依法不需取得行政许可;2、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请向其他某行政机关名称提出行政许可申请;3、其他不予受理理由;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年月日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局机关各存一份;河北省盐务管理局核查笔录共页第页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核查内容:核查人:行政执法证件编号:记录人:核查对象基本情况:参加人:核查记录:核查意见:注:应有核查对象对笔录认可的意见,注明“情况属实”的字样并签名或盖章河北省盐务管理局询问笔录共页第页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询问人:行政执法证件编号:记录人: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参加人:询问内容:注:应有询问对象对笔录认可的意见,注明“记录属实”的字样并签名或盖章河北省盐务管理局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编号:有关利害关系人名称:年月日本机关受理申请人名称提出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后,依法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发现该行政许可事项可能直接关系你单位的重大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请你单位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日内,向本机关陈述你单位对该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意见;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特此告知;联系人:联系电话:行政机关印章年月日注:本告知书一式若干份,利害关系人代表、局机关各存一份;附件15河北省盐务管理局陈述、申辩笔录共页第页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承办人:记录人:陈述申辩人:陈述申辩内容:注:应有陈述申辩人对笔录认可的意见,注明“记录属实”的字样并签名或盖章;附件16河北省盐务管理局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告知书编号:申请人名称: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行政许可申请;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需要进行:视不同情况,在下述符合的情形前的括号内划“√”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疫, 检测, 鉴定, 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为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法定期限内,行政许可期限顺延;特此告知联系人:联系电话: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年月日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局机关各存一份;附件17河北省盐务管理局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审查情况表共页第页申请人名称: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行政许可受理时间:年月日特别程序审查名称:视不同情况,在下述符合的情形前的括号内划“√”招标, 拍卖, 检验, 检疫, 检测, 鉴定, 专家评审审查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审查地点:审查组成员:审查意见:附件18河北省盐务管理局行政许可延期审批表编号:附件19河北省盐务管理局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编号:申请人名称: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你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因原因,不能在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延长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特此通知;联系人:联系电话:行政机关印章年月日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局机关各存一份;附件20河北省盐务管理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编号:申请人名称:利害关系人名称:年月日,本机关收到申请人名称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审查中发现该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现将有关情况告知你单位:写明许可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具体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特此告知;联系人:联系电话:行政机关印章年月日注:本告知书一式若干份,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代表、局机关各存一份;附件21河北省盐务管理局行政许可行听证公告编号:年月日,本机关受理申请人名称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的申请;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名称规定或因涉及公共利益或因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本机关决定公开举行听证会;1、听证时间:年月日公告期不得少于10日2、听证地点:3、如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或因涉及公共利益而举行听证事项,应记载“请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以及新闻媒体或其他人向本机关报名申请参加听证会;报名截止日期为年月日应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第5日;申请参加听证的利害关系人在10人以上时,各不同利益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民主推荐1至2名代表参加听证;未推选代表的,本机关将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利害关系人的代表参加听证,并将确定的代表名单向其他利害关系人公开;”特此公告;行政机关印章年月日。
河南省行政许可案卷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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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行政许可案卷目录
(一)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延续、不准予延续、变更、不准予变更、撤回、撤销、注销)决定书;
(二)行政许可送达(领取)回证;
(三)行政许可申请书;
(四)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五)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含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六)行政许可受理(不予受理)审批表;
(七)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八)行政许可权利告知书;
(九)陈述(申辩)笔录;
(十)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十一)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
(十二)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十三)行政许可听证笔录;
(十四)行政许可核查(勘验)笔录;
(十五)重大行政许可法制审核意见书;
(十六)行政许可延期决定审批表;
(十七)行政许可延期决定通知书;
(十八)行政许可决定(延续、变更、撤回/撤销/注销)审批表;
(十九)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评审等)委托书;
(二十)检验(检测、检疫)结果、专家评审(鉴定)意见;
(二十一)行政许可收费凭据;
(二十二)行政许可办结报告;
(二十三)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复印件;(二十四)其他文书、证据等材料。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文书规范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文书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21dadc52d1f34693dbef3e29.png)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文书规范第一条为规范烟草专卖零售行政许可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本市烟草专卖零售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撤销、注销、听证等行政许可活动。
第三条本规范规定的各类文书格式由市局根据省局规定统一制定。
文书类型包括电子文书和纸质文书两种。
第四条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要求.第五条文书应使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书面清洁。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修改人应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并签名或盖章.第六条行政许可专用章适用于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行政许可征求意见书、行政许可公示材料、陈述申辩通知书、听证通知、听证公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事先告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等。
第七条向申请人颁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
第八条文书中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名称应填写全称.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文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烟专+许可性质+〔年份〕+序号,如:连烟专许受〔2009〕1号。
第九条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是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时,当场或者接收材料后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出具的文书。
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告知,应告知申请人补正的理由和依据、补正的内容、补正的期限,并由申请人在本通知书存根联上签字。
第十条申请材料接收凭证,是在接收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时所出具的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