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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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甲方(预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进行预售活动,为确保预售款项的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预售款项的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预售款项的监管1. 甲方同意将预售款项存入乙方指定的监管账户,由乙方进行监管。

2. 监管账户的开立、管理、使用等事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甲方应确保预售款项的来源合法,且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第二条监管账户的使用1. 预售款项只能用于甲方承诺的预售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2. 甲方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应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并说明用途。

3.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申请后,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合理期限内给出答复。

第三条监管期限1. 监管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预售项目完成之日止。

2. 若预售项目提前或延期完成,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监管期限的相应调整。

第四条违约责任1.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或用于非法用途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监管职责,导致甲方或消费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注:本协议书为示例文本,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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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甲方:[卖方姓名/公司名称]
乙方:[买方姓名/公司名称]
一、背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作为商品房的卖方,乙方作为商品房的买方,双方就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事宜达成协议,共同遵守。

二、交纳预售款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进度和时间,将预售款汇入指定的监管账户,以确保预售款的安全。

三、监管账户
1.甲方应在乙方签订购房合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监管账户的基本信息,包括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并确保该账户为专门用于监管预售款的账户。

四、监管义务
1.甲方应确保所收取的预售款全部存入监管账户,不得挪作他用。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监管账户的开户证明、预售款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监管机构
1.乙方和甲方共同委托[监管机构名称]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进行
预售款的监管。

2.[监管机构名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规则,及时对实际收入和支出进行监管,并向乙方出具监管证明。

六、监管证明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监管机构名称]出具的监管证明,证明预售款的安全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解释、履行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终止于预售款支付完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精选3篇)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精选3篇)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精选3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篇1甲方(开发企业):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甲方开发并拟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建筑物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坐落________________,拟预售________楼________栋________号,拟预售面积________万平米。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全部购房款,全部存入其在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

专用账户名称(开发企业名称+建筑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严格监管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预售项目重点监管额度,并监督甲方预售资金入账情况。

乙方发现甲方预售资金未按时、足额存入专用账户的,将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甲方按照项目用款计划中确定的用款节点申请使用被监管的预售资金。

专用账户内资金超出剩余工程建设节点用款额度后,甲方可向乙方申请支取超出部分的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或偿还开发贷款。

如甲方以该预售项目向乙方申请并使用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则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资金在转出时,须征得乙方同意并转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封闭管理账户。

该项目完成初始登记前,专用账户内的资金不得低于重点监管额度的5%。

四、甲方申请使用被监管的预售资金时,应向乙方提交以下材料:(一)地下结构完成节点,提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字(章)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二)建设层数达三分之一、二分之一、三分之二节点,提交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字(章)的相应层数的《主体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三)主体结构完成节点,提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字(章)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四)竣工验收备案节点,提交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章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六、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7.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附件:
1.项目பைடு நூலகம்售许可证
2.监管账户信息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4.监管费用支付凭证
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的监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之日止。
四、监管费用
4.1甲方应按约定的费率向乙方支付监管费用。
4.2监管费用由甲方在项目预售款中直接扣除,由乙方收取。
五、违约责任
5.1甲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划拨预售款,直至甲方改正违约行为。
5.2乙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预售款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鉴于:
甲方(以下简称“开发商”)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拥有合法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正在开发位于__________的商品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乙方(以下简称“监管机构”)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具备预售款监管资质和能力;
二、预售款监管
2.1乙方对甲方预售款进行监管,确保预售款专款专用,用于项目的建设。

太原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太原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太原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甲方(开发商):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银行/监管机构):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 。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

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丙方(购房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

住址: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

鉴于:甲方为太原市某新建商品房的开发商,计划通过预售方式筹集资金,以完成该项目的建设。

乙方作为资金监管方,负责对该项目的预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

丙方为该项目的购房人,希望通过购房预售协议的签订,确保预售款项的合理使用并按时交付房屋。

基于此,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资金监管的目的为了保证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购房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开发商按时完成建设工程,三方同意对预售资金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资金的使用专款专用。

二、预售资金的来源与金额1. 预售资金来源:甲方通过销售新建商品房获取的购房款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人的首付款、按揭贷款等款项。

2. 预售资金的总金额:根据房屋的销售价格及购房人支付的款项,总金额会有所不同。

每笔预售款项应当按照购房人支付的实际金额转入乙方监管账户。

三、预售资金的监管账户乙方将为本项目专门开设一个监管账户,该账户专门用于存放由购房人支付的预售款项。

该账户的基本信息如下: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 。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 。

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甲方(开发商):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购房者):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商品房的开发商,乙方为商品房的购房者,双方就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监管账户设立1.1 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用于收取乙方支付的商品房预售款。

1.2 监管账户的开户行、账号、户名等信息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二条预售款支付2.1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将预售款支付至监管账户。

2.2 乙方支付预售款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监管账户管理3.1 甲方应保证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专款专用,仅用于本项目的开发建设。

3.2 甲方不得将监管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其他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侵占。

3.3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供监管账户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四条监管账户资金使用4.1 甲方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

4.2 甲方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应事先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经乙方书面同意。

4.3 甲方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应保留相应的财务凭证,并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挪用、侵占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5.2 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预售款,应按《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文本,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潮州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潮州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潮州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潮州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甲方:潮州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潮州XX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开发的位于潮州市XX路的商品房项目预售款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监管项目名称:潮州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潮州市XX路的商品房项目。

二、监管账户名称:潮州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

三、监管账户银行:潮州XX银行。

四、监管金额:本项目预售款总额为人民币XX万元。

五、监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预售款结清之日止。

六、监管职责: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将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并确保预售款专款专用。

2.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对监管账户进行监管,确保预售款的安全。

3. 甲方如需使用预售款,应向乙方提交用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在核实后,按照甲方的用款申请将监管款项划拨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约定及时将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应存入监管账户的预售款金额的1%。

2. 乙方未按约定对监管账户进行监管,导致预售款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潮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潮州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盖章):潮州XX银行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5则范文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5则范文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5则范文第一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甲方:(银行机构)乙方:(房地产开发商)丙方:(工程监理单位)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建设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开发建设并拟进行预售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坐落位置:,土地证证号:,土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丙方为监管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

二、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预设资金账户账号三、甲方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湖南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负责实施对本协议确定的上述监管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甲方应当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便乙方和购房人办理预售资金存转业务和按揭贷款、结算等手续。

五、乙方在甲方开立资金账户,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唯一专用存款账户。

商品房预售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由购房人直接存入该资金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收存;各银行机构发放的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直接划入上述资金账户内,不得直接支付给乙方或者转作他用。

六、乙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购房人。

七、协议的终止本协议项下监管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根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乙方提出的资金账户撤销申请,经协议三方一致书面同意,资金账户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方可解除监管,同时本协议终止。

乙方应当及时将预售资金监管撤销情况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预售款监管协议书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

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预售款监管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1甲方(开发商)乙方(金融机构):丙方(工程监理机构):甲、乙、丙三方就甲方兴建项目预售款的监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取得位于深圳市区路,地块编号为,土地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证》号为号,兴建房地产项目,现已具备预售条件,拟向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提出预售申请,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预售款之监管机构,委托丙方为本项目之工程监理机构。

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同意:1、本项目预售楼款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

甲方在乙方须设立专门帐户。

2、同意为《预售款监管协议书》中的乙方(即本项目的预售款监管机构),共同履行《预售款监管协议书》的'权利和义务。

并同意本项目的预售款专门帐户,帐户名称:。

3、预售款应当专款专用,由丙方根据本项目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实际进度,书面通知乙方向甲方划款,未经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直接向甲方划拨工程款。

三、本项目预售款的监管期限,从预售款进入在乙方设立的专门帐户起至本项目验收合格、结算完毕止,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四、乙方和丙方监管不当,造成购房人损失的,应当与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一份,具同样法律效力,自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2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预售款监管协议书2甲方:银行乙方:开发企业丙方:石嘴山市茂源房地产交易中心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的管理,维护预售人和预购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预售款用于项目开发,使项目按计划建设完成,为使乙方按期归还甲方贷款,保证该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管理,规范商品房预收款使用行为,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方法》的有关精神,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对商品房项目的预售款实行监管。

2024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2024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2024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第一条监管账户1.1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监管账户的开户银行、账号及监管协议等资料。

1.2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将预售资金存入甲方提供的监管账户。

第二条预售资金的收付2.1 乙方应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将预付款、首付款、按揭贷款资金等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

2.2 监管账户内的预售资金专用于本项目的开发建设、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材料款等费用。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监管账户内的预售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2.3 监管账户内的预售资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将剩余预售资金及利息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监管措施3.1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对监管账户内的预售资金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预售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3.2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报告监管账户内预售资金的收支情况,接受乙方的监督。

3.3 乙方有权对监管账户进行审计、查询,确保预售资金的合规使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2.2款的约定,将监管账户内的预售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约定支付的预售资金的10%。

4.2 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约定支付的预售资金的10%。

第五条其他约定5.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3 本协议签订之前,甲乙双方签订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协议、文件,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2024年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范文

2024年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范文

2024年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范文根据《广州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的监管,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监管协议书。

一、监管范围:本协议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的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工作。

监管对象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存款银行和监管部门。

二、监管原则:按照诚实信用、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专款监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销售预售房款全额存入专用款账户,不得挪用、挤占。

三、监管措施:监管部门将建立健全的专用款账户监管制度,明确账户的使用范围、资金流向和监管责任。

定期对专用款账户进行检查,确保款项安全。

四、违约处理:对违反监管协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措施。

五、合作机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存款银行和监管部门之间应建立有效的沟通合作机制,及时解决监管中出现的问题。

六、监管效果:通过严格监管措施,保障预售款项的安全,提升购房人的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七、其他:本监管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在执行中如有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本监管协议书共同遵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监管责任,确保专款账户资金安全并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杭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杭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杭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鉴于,为了确保杭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安全有效地使用和管理,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监管账户设立1.1甲方在甲方主办银行开设專用监管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存放、管理与商品房预售相关的购房者支付的款项,并进行相关费用的划拨支付。

账户开户行、账号、名称等信息将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1.2甲方监管账户的开户行和账户信息不得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改,甲方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1.3乙方将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管账户的监管工作,负责监管账户的日常操作,包括各项款项的收付、划拨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等工作。

二、资金监管2.1购房者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缴纳预售款项,款项应直接存入甲方监管账户,不得经由甲方或相关人员私自处置或变更用途。

2.2购房者的预售款项划拨至甲方监管账户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划拨凭证和资金流水等信息,确保乙方对款项的监管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

2.3甲方应按照杭州市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将购房者交纳的预售款项暂存于监管账户中,并严格按照杭州市相关规定确保购房者的权益,不得未经购房者同意挪用、占用或转用该款项。

2.4甲方须每月向乙方提供购房者预售款项的监管账户余额及相关资金流动情况报告,确保乙方可及时监控和核实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监管费用的划拨支付3.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将预售款项中的监管费用划拨至乙方指定的账户,作为预售款项的一部分支付给乙方,费用比例根据当地市场行情和政策规定执行。

3.2甲方应提供与监管费用划拨支付相关的凭证材料,包括发票、核销单据等,以确保划拨支付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四、违约责任4.1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确认违约事实后,乙方有权要求重新制定协议,或暂停对甲方的相关项目的审批、备案等工作,并依法追究甲方的责任。

4.2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可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申诉或举报。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完整版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完整版

甲方(监管部门):乙方(监控银行):丙方(开发企业):为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对商品房项目预售款实行监管,订立如下协议:一、甲方根据《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对商品房预售款实行行政监管。

乙方依据《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缴存、使用等事项进行日常监控。

丙方须遵守《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乙方的监控。

二、丙方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在乙方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户,名称为,账户号为。

甲方按照《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规定,对符合预售条件,在设立专用账户及签订本协议后,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三、在预售期间,丙方应将全部商品房预售款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

预购人购买新建商品房时,丙方向预购人开具《市商品房预售款缴款单》,预购人直接将购房款缴入监管账户,并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向预购人交换交款票据。

预购人采用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房的,乙方协助丙方将按揭贷款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

四、在项目竣工备案前,预售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的工程款、建筑材料、配套设施、设备等款项、法定税费和到期的银行贷款。

可在预售款中提取5%—10%的办公和管理支出。

丙方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时,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出具《商品房预售款拨付通知书》。

乙方凭《商品房预售款拨付通知书》为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手续。

五、在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丙方应持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向乙方申请注销其预售款专用帐户。

丙方应持《市商品房预售款解除监管申请表》和乙方注销账户的证明向甲方申请解除监管。

本协议同时终止。

六、丙方在每月月底将当月的商品房销售、预售款收存、项目施工进度以及乙方出具的预收款资金收缴、支出、对账单汇总报送甲方,接受甲方的监管。

七、甲方违反《省商品房预收款监管办法》的规定,缺乏监管或违法监管,造成预收款被挪用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鉴于甲方(预售方)与乙方(购房方)就预售房产事宜达成一致,为保障双方权益,确保预售款的安全使用,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预售款定义1.1本协议所称预售款,是指乙方按照购房合同约定支付给甲方的购房款项。

1.2预售款包括首付款、按揭款及其他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二条监管账户设立2.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预售款前,向乙方提供预售款监管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等。

2.2甲方应确保预售款监管账户的唯一性,不得将预售款存入其他账户。

2.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预售款后,立即将预售款存入预售款监管账户,并确保预售款的安全。

第三条预售款使用3.1预售款仅用于甲方履行购房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工程款、材料款、税费等。

3.2甲方使用预售款时,应提供相关凭证,包括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以证明预售款的使用符合本协议约定。

3.3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报告预售款的使用情况,包括已使用金额、剩余金额等。

第四条预售款监管4.1乙方有权对预售款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包括查询预售款监管账户的余额、流水等。

4.2甲方应配合乙方的监管,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4.3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规使用预售款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改正,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5.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预售款、支付违约金等。

5.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已使用预售款、支付违约金等。

第六条争议解决6.1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

6.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7.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预售款的使用1.合法性:预售款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用于任何非法用途。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甲方(开发商):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购房者):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监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的管理和使用,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一、监管目的1. 确保商品房预售款专款专用,用于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

2. 防止甲方挪用预售款,维护购房者的权益。

二、监管账户1. 甲方应在丙方开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账户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2. 监管账户的开户行: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

三、监管资金1. 乙方支付的商品房预售款应直接汇入监管账户。

2.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预售款转入其他账户或挪作他用。

四、资金使用1. 甲方使用预售款应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支付工程款、材料费、管理费等。

2. 甲方使用预售款前应向乙方和丙方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用途。

五、监管期限1. 监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完成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止。

2. 监管期满,甲方应向乙方和丙方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解除监管。

六、监管银行的职责1. 丙方负责监管账户的日常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

2. 丙方有权对甲方使用预售款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在确认用途合理后予以放款。

七、违约责任1.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挪用预售款,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如丙方未尽到监管职责,导致预售款被挪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生效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他事项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补充。

预售资金监管合同7篇

预售资金监管合同7篇

预售资金监管合同7篇篇1甲方(监管银行):_________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_________丙方(购房人):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与术语1. 预售资金:指丙方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支付给出卖人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等)。

2. 监管银行:指甲方,负责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

3. 房地产开发企业:指乙方,负责商品房的开发建设。

4. 购房人:指丙方,负责购买商品房。

二、监管内容1. 乙方在甲方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用于收取丙方支付的购房款。

2. 甲方对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乙方挪用。

3. 乙方在监管账户内设立子账户,用于核算每套商品房的预售资金。

三、监管方式1. 账户监管:甲方对乙方的监管账户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 凭证监管:乙方每次使用预售资金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凭证,如施工进度证明、材料采购发票等。

3. 定期审计:甲方定期对乙方的预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四、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预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凭证,如施工进度证明、材料采购发票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预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4)甲方有义务确保监管账户的安全运行,保障资金的安全。

2. 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凭证,如施工进度证明、材料采购发票等。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4)乙方有义务确保商品房的建设进度和质量,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3. 丙方权利义务:(1)丙方有权要求乙方和甲方保障其购房款的安全。

2024年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2篇)

2024年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2篇)

2024年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开发方):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购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保障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的安全和合规使用,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广州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相关法规,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监管账户的设立与使用1.1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在广州市合法设立前置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中,设立专用预售款账户,用于存放购房人支付的商品房预售款。

监管账户的开户行为由甲方确定,并在开户过程中严格核实乙方的身份和资格。

1.2 甲方负责对监管账户进行监管和管理,包括账户资金的划付、用途监控等。

甲方有权安排人员对账户的资金流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核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1.3 乙方在账户开立后应当立即向购房人告知账户的开户行、账户号码和账户用途,确保购房人能够及时、准确地向账户存入预售款。

1.4 购房人向监管账户存入的预售款仅能用于支付商品房的预售价款、公共维修基金、装修保证金、按揭贷款的利息、违约金等与商品房购买相关的费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条监管账户的管理规定2.1 甲方在监管账户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账户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2.2 甲方应当建立相应的账户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流程。

在账户管理过程中,甲方应当及时跟进购房人支付和退款的情况,确保款项的正确入账和划转。

2.3 甲方应当确保监管账户的资金安全,防范账户资金被挪用、冻结等风险。

如发生账户资金遗失、被盗、冻结等情况,甲方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解决,同时及时向乙方和购房人报告。

2.4 甲方应当定期向购房人和有关部门报告监管账户的资金流动情况,确保账户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第三条账户资金的划转与使用3.1 购房人向监管账户存入的预售款应当及时划入开发方的专款账户。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2024版)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2024版)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2024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2024版)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丙方(监管机构):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一、监管范围及金额1.1 本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成本、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配套公建成本、销售税费等。

1.2 监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监管账户及资金拨付2.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将购房款项支付至监管账户。

2.3 甲方应按照项目进度和监管要求,向丙方申请拨付监管资金。

丙方应在核实后,按照甲方的申请将相应资金拨付至甲方施工单位、供应商等相关账户。

三、监管期限及解除3.1 监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止。

3.2 监管期限届满,且本项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丙方应解除对监管账户的监管。

四、监管措施及责任4.1 丙方应定期对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进行核查,确保资金安全。

4.2 甲方、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进行监管工作,提供相关资料,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4.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本项目预售资金出现风险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争议解决5.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6.1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6.2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丙方(监管机构):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乙方:(监管银行)丙方:(监管机构)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规范预售资金使用,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保护预售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项目的预售资金收存、拨付、使用及监督管理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商品房项目基本情况1.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坐落位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

2.该项目不动产权证号:,土地面积:平方米。

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根据建安工程造价、项目装修标准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综合核定。

该商品房项目的楼幢:,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销售毛坯均价:元/平方米,项目装修价格:元/平方米,建安工程造价:元/平方米,小区配套设施建设成本单价元/平方米,该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建安工程造价+项目装修价格+小区配套设施建设成本单价)*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面积*【1 00%】【根据各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确定比例】):(币种)元(大写)。

4.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节点额度,按照项目建设进度确定:(1)取得预售证后,建成主体层数(含地下室)达到总层数的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监管额度的%,计(币种)元(大写)。

(2)建成主体层数(含地下室)达到总层数的后,主体结构验收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监管额度的%,计(币种)元(大写)。

(3)主体结构验收后,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监管额度的%,计(币种)元(大写)。

(4)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不动产首次登记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监管额度的%,计(币种)元(大写)。

(5)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可申请提取剩余全部监管资金额度和解除项目预售资金监管。

(备注:可自定义增加拨付节点)二、商品房预售资金及监管账户情况1.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额、全程监管,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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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详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编号:字号
市房地产管理所监制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甲方(监管银行):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乙方(开发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XX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开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监管项目
(一)乙方以方式取得位于,土地证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二)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为。

(三)在上述地块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号。

第二条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方式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商品房预售款的专款专用,以保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如期完工,同时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甲方对乙方开发销售的上述项目商品房预售款收存、拨付及使用进行管理。

(一)乙方在该项目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需到甲方开立项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户。

(二)乙方销售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款(含购房人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的定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及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在内的后续付款等预售房款)必须全部存入在甲方开立的预售款监管专户中:户
名、开户
行、账号。

(三)乙方预售商品房,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10日内必须向甲方提交商品房预售款报表,在报表中必须
列明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售总合同款及目前已存入预售款监管专户商品房预售款额。

(四)乙方在甲方开设有贷款专户的,在其所监管的预售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未经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不允许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户内的资金用于偿还贷款。

第三条商品房预售款项监管内容
(一)甲方办理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业务时,要求乙方提供如下材料进行登记: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二)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投资计划、施工计划、用款计划、施工合同书、工程施工项目监理报告和商品房预(销)售登记总表等项目资料。

(三)甲方对乙方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范围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商品房预售款(含购房人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的定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及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在内的后续付款等预售房款)的收存、拨付及使用。

(四)乙方在甲方设立项目专户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预售款在项目竣工前,只能用于本项目的建设投资,其中包
括购买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五)甲方对乙方项目专户资金具有监控权,使用专户资金须经甲方专管员审核确认与该项目实际完成工作量及约定付款计划相符并签批后方可支取。

对符合条件的开支项目,甲方要予以及时审批支付,不得无故拖办。

第四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效时限从本协议签订时起该开发项目预售的第一笔房款起至预售款专用账户注销时止。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所需资料。

(一)乙方支用土建、施工工程款时,需提供有施工单位付款申请,监理公司同意支付意见,乙方支款凭证等附件,甲方才能支付。

(二)乙方支用购建材或设备款时,在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中要有乙方采购材料的条款,并需提供与工程进度实用数相符的采购材料清单,乙方支款凭证等附件,甲方才能支付。

(三)乙方使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报建费及缴纳税费时,支款凭证中收款单位及用途必须与预售项目所支费用内容相符。

(四)首次拨款后,每次申请拨款时还应提交上一次申请用款事项的相关支付财务票据。

第六条双方责任事项
(一)乙方应将预售款(含购房人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的定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及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在内的后续付款等预售房款)全额存入监管账户。

(二)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对本协议项目的预售款回笼和使用情况、施工现场工程进度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每月定期向甲方提供项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最新投资计划情况;向甲方提供《商品房预(销)售登记总表》预售款收款凭证、预售款收支明细帐、银行帐等财务资料,并向甲方提供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便利,同时,乙方授权甲方有权将上述资料根据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要求提供该局监督检查或备案。

(三)乙方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甲方应为其公司向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如实出具前次预售款监管情况证明(收支账款说明)。

(四)乙方在办理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如需要甲方配合出具相关存款证明,甲方应在核实预售款确已存入监管专户中后,应给予积极配合。

(五)乙方未将全部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的,甲方有权提请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乙方采取相应的行政查处措施,同时在乙方将全部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前,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对于监管账户中已有资金的一切支取行为。

(六)乙方如出现有向甲方提供虚假支款证明套取专户资金等情况,甲方有权提请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乙方采取相应的行政查处措施,乙方应当立即自筹资金返还套取的资金,在所套取的资金未返还前,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对于监管账户中已有资金的一切支取行为。

(七)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合格,交付使用后,乙方向甲方申请注销监管账户,在办理结算手续后,甲方注销其预售款专用账户。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项,以《XX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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