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工作制度汇编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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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的优势,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实现学校、企业和学生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校企合作的学校、企业及相关人员。
校企合作应遵循“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以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
二、合作模式与内容(一)合作模式1、订单培养模式:根据企业的人才需求,学校与企业签订订单培养协议,为企业定向培养人才。
2、工学交替模式:学生在学校学习一段时间后,到企业进行实践实习,然后再回到学校继续学习。
3、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模式:学校和企业共同建设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教学场所。
4、产学研合作模式:学校和企业共同开展科研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二)合作内容1、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企业岗位需求确定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2、课程开发与教学:企业参与学校的课程开发,提供实际案例和实践教学资源,学校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共同承担教学任务。
3、实习实训: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实践,学校对学生的实习实训进行管理和考核。
4、师资培养:企业为学校教师提供实践锻炼机会,学校邀请企业技术人员到校进行培训和讲座。
5、就业推荐:企业优先录用合作学校的毕业生,学校为企业推荐优秀毕业生。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一)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共同组成校企合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校企合作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校企合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审议校企合作的重大项目和合作协议。
3、协调解决校企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二)设立校企合作办公室校企合作办公室设在学校,负责具体落实校企合作的各项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与企业的联系与沟通,收集企业的合作需求信息。
2、组织起草校企合作协议和相关文件。
校企合作规章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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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企合作,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校企合作项目的开展、管理、监督和评估。
第三条校企合作遵循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
二、合作项目第四条校企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一)人才培养合作项目;(二)产学研合作项目;(三)企业实习实训项目;(四)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项目;(五)企业人才培训项目。
第五条校企合作项目的具体内容、实施方式和合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合作流程第六条校企合作项目的申请与审批:(一)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申请和初审;(二)学校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等部门联合审核,提出合作项目建议;(三)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批通过后,签订合作协议。
第七条合作协议的签订:(一)合作协议由学校和企业双方代表共同签订;(二)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项目管理第八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学校和企业应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履行各自职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九条学校负责:(一)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二)组织学生参与项目实施;(三)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条企业负责:(一)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设备和技术支持;(二)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三)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五、监督与评估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校企合作项目监督小组,负责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监督小组主要职责:(一)检查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项目按照协议约定进行;(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六、责任追究第十三条校企合作项目出现以下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一)未按协议约定履行职责的;(二)泄露合作秘密,损害合作方利益的;(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校企合作规章制度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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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规章制度文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双方的优势资源,推动校内科研成果转化,加强人才培养和实践能力培养,提高校企双方的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校企合作是指学校与企业之间依法建立的合作关系,围绕科研合作、人才培养、实践教学、技术创新等领域开展合作活动。
第三条学校和企业应当依法履行自身的职责,共同推进校企合作事业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学校和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保护合作成果的知识产权。
第五条学校和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协商机制,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学校和企业应当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及时了解对方的需求和动态,为合作项目的实施提供支持。
第七条学校和企业应当建立合作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责任人,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学校和企业应当加强人才交流和合作,共同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第二章科研合作第九条学校和企业可以共同申请国家、地方或行业相关科研项目,开展科技研究、成果转化等活动。
第十条学校和企业可以建立联合实验室、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共同开展前沿科研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和企业可以共同申请专利,保护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
第十二条学校和企业可以共同举办学术会议、论坛等活动,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
第三章人才培养第十三条学校和企业可以合作设立实习基地,提供学生实习机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第十四条学校和企业可以共同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
第十五条学校和企业可以合作开展校企联合培养项目,共同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人才。
第四章实践教学第十六条学校和企业可以合作开展产学研结合的实践教学项目,让学生学以致用,提高实践能力。
第十七条学校和企业可以共同建立教学实验室、实训中心等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教学环境。
第五章技术创新第十八条学校和企业可以合作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共同推动技术创新。
第十九条学校和企业可以共同举办技术交流活动、展览会等,促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校企合作交流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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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交流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国教育事业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校企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企合作是指学校与企业之间,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等方式,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创新、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合作。
第三条校企合作交流制度的目的在于: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推动学校与企业共同开展科研创新,促进产业发展;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文化交流,提升学校的社会服务能力。
二、校企合作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应当设立校企合作管理机构,负责校企合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校与企业应当建立校企合作委员会,共同研究校企合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
第六条学校与企业应当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合作期限、权利义务等事项。
三、校企合作内容与形式第七条校企合作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合作、科研合作、人才培养合作、社会服务合作等。
第八条校企合作形式包括: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培养人才、共享教育资源等。
四、校企合作实施与监督第九条学校与企业应当根据合作协议,组织实施校企合作项目,定期检查合作进展情况,确保合作事项的落实。
第十条学校与企业应当定期召开校企合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改进措施。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企合作项目的监督,确保合作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五、校企合作激励与保障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对在校企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技术咨询等服务,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第十四条学校与企业应当共同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校企合作争议处理第十五条学校与企业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校企合作规章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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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企合作,规范校企合作行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校企合作,是指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以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技术技能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开发、技术创新、就业指导等活动。
第三条校企合作应遵循自愿、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各自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第四条学校应设立校企合作管理机构,负责校企合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企业应设立相应的部门,负责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的相关事宜。
第二章合作内容第五条校企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专业建设:根据企业需求,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改革教学方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课程开发:企业参与学校课程开发,引入行业标准和企业文化,丰富教学资源,提高课程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三)实习实训: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学校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培训,共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
(四)科研技术开发:学校和企业共同开展科研技术开发,转化科技成果,提升企业竞争力。
(五)就业指导:企业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开展招聘活动,学校为企业提供人才推荐服务,共同促进学生就业。
(六)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和企业互派教师交流学习,提高教师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三章合作机制第六条校企合作应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校企合作建立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校企合作会议,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协调合作事宜。
第八条校企合作建立激励机制,对在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合作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对校企合作的管理,确保校企合作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企合作项目评估机制,定期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评估,提高合作效果。
校企合作规章制度汇编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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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规章制度汇编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校企双方共同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遵循依法合作、公平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明确校企合作的基本要求和规范。
第三条校企合作是指学校与企业之间合作开展科研、人才培养、技术转移、学生实习等各种形式的合作活动。
第四条学校与企业合作应遵循学校的办学宗旨和企业的经济发展目标,实现互利共赢。
第五条校企合作应当遵循市场规律,避免政府干预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章合作范围第六条校企合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科研合作2. 技术开发合作3. 人才培养合作4. 学生实习就业合作5. 信息共享合作6. 共同项目申报合作7. 学术交流合作8. 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合作项目第七条学校与企业合作的具体内容由双方签订合作协议进行约定,协议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双方意愿。
第三章合作流程第八条校企合作的流程如下:1. 确定合作意向:学校与企业双方确定合作意向,协商确定合作目标。
2. 签订合作协议:学校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责任和权利。
3. 履行合作协议:学校与企业按照合作协议的规定履行各自责任。
4. 监督评估:双方定期对合作项目进行监督评估,及时调整合作方式和内容。
5. 终止合作:合作项目完成后或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时,双方可终止合作,但应履行解除合作协议的程序。
第九条学校与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应当互相尊重、信任,及时沟通,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合作机制第十条校企合作应建立健全的合作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设立合作专门机构:学校与企业可设立合作专门机构,负责合作项目的统筹协调。
2. 成立合作团队:学校与企业应组建合作团队,协同合作项目的推进和实施。
3. 创新合作模式:学校与企业可以探索符合双方需求的合作模式,提高合作效率和质量。
4. 定期交流会议:学校与企业应定期举行合作交流会议,分享合作经验、总结合作效果。
校企合作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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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企合作,促进校企合作双方互利共赢,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各自优势,共同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特制定本汇编。
第二条本汇编适用于学校与企业合作过程中,涉及人才培养、实习实训、技术研发、资源共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本汇编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 符合学校和企业实际需要;3. 公平、公正、公开;4. 便于操作和监督。
二、人才培养合作制度第四条人才培养合作目标: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五条合作内容:1. 建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2. 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3. 开展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实践能力;4. 建立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
第六条合作方式:1. 双方共同设立人才培养专项基金;2. 学校选派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企业选派技术人员到学校授课;3. 企业为学校提供实习实训设备、场所和技术支持;4. 学校为企业提供人才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三、实习实训合作制度第七条实习实训目标: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校企合作。
第八条实习实训内容:1. 学生在企业进行实习实训,参与企业项目研发、生产等环节;2. 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并给予适当报酬;3. 学校与企业共同制定实习实训计划,确保实习实训质量。
第九条实习实训管理:1. 学校与企业共同建立实习实训管理制度,明确双方责任;2. 学校指派教师担任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指导、考核和评价;3. 企业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学生实习实训安全。
四、技术研发合作制度第十条技术研发目标:促进校企合作,推动技术创新。
第十一条技术研发内容:1. 双方共同设立技术研发项目,开展技术创新;2. 学校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人才支持,企业为学校提供技术研发资金;3. 双方共同申请专利、发表论文等。
第十二条技术研发管理:1. 学校与企业共同成立技术研发领导小组,负责技术研发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2. 学校与企业共同制定技术研发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3. 学校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人才培训,提高企业研发能力。
校企合作工作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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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工作制度汇编XXX机械加工专业《校企合作制度汇编》1.校企合作实施方案2.校外实训安全管理规定3.产学研小组工作制度4.校外实安全预案5.工学结合教学质量保障措施办法6.校外实训基地管理规定7.校外实实训基地运行管理规定8.学生顶岗实校外指导教师管理办法9.学生顶岗实管理制度10.订单培养实施方案11.订单式培养管理制度12.专业教师技术服务制度XXX机械加工技术专业校企合作实施方案2014年2月XXX校企合作实施方案校企协作是中等职业学校造就高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形式,是实现中职学校造就目标的根本途径。
为进一步搞好本中心国家改革发展树模学校建设,实现既定办学思想和造就目标,进一步促进人才造就形式和办学机制的改革,在发挥好学校和企业(或行业)作用的同时,加大推进校企协作力度,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及教育部、XXX、财政部《关于申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树模学校建设想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按照三部委办公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树模学校建设想划项目标通知》(教职成厅函〔2011〕46号))及附件《2011年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树模学校建设项目遴选根本前提》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践,并借鉴其他学校的经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点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效劳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校企协作人才造就形式,凸起实践能力的造就,加强我中心为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效劳的能力,深化校企协作融合度,更学理念,依托企业行业优势,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建立校企深度协作、紧密结合,优势互补、配合发展的协作机制,达到“双赢”的目标,提升我中心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造就质量,努力开创校企协作的新局面。
二、校企合作主要方式(一)订单培养模式根据我中心专业综合实力,将继续主动了解本地区和区域内各大企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积极主动地与企业单位沟通协商,使学生直接研究用人单位所急需的职业岗位(群)知识和技能,实现供需共识,签订订单造就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学校负责招生,根据企业用工要求,制定符合造就目标的教学计划,并与企业配合组织实施教学,对学生举行定向造就;企业提供实教学前提并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学校添置必需的教学设施、实实训场地建设、改善食宿等办学前提等方面;学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接收学生就业。
校企合作制度汇编-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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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制度汇编 -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制度文本目录成立电子工程系校企合作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0校企合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 4 校企共建共聘师资实施办法 ....................................................................5 校企共建课程实施办法 ..................................................................... ....... 8 校企共建实习基地实施办法 (10)校企共建专业实施办法 ..................................................................... .. (15)成立电子工程系校企合作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学院各单位:经学院研究决定,批准成立电子工程系校企合作委员会和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等四个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现将各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一、电子工程系校企合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明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主任、副教授)副主任委员:孟献军(富士康科技集团高级工程师)委员:刘彦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包玉合(河南中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孙建良(深圳市深华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刘柳(中国联通方城分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李晓晴(上海大中教学仪器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陈志平(中国网通南阳分公司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 谢战洪(中船重工第713研究所海神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赵祚良(河南南阳油田通信公司高级工程师)陆剑(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讲师)邢鹏康(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讲师) 曹建生(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讲师) 席东河(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讲师) 方华丽(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讲师)二、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明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主任、副教授)副主任委员:陈志平(中国网通南阳分公司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 刘彦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委员:包玉合(河南中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李晓晴(上海大中教学仪器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李昌益(中船重工第713研究所海神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技师) 刘柳(中国联通方城分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赵祚良(河南南阳油田通信公司高级工程师)屈文庆(河南南阳油田通信公司高级工程师)王煜东(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高级讲师) 席东河(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讲师) 王凤燕(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讲师) 郑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讲师) 马瑛(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讲师) 马茵(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讲师)1三、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明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主任、副教授)副主任委员:包玉合(河南中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方华丽(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讲师)委员:孟献军(富士康科技集团高级工程师)李晓晴(上海大中教学仪器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李昌益(中船重工第713研究所海神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技师) 赵祚良(河南南阳油田通信公司高级工程师)王煜东(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高级讲师) 郭正超(上海腾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曹建生(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讲师) 王凤燕(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讲师) 郑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讲师)四、电子工艺与管理工程技术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明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主任、副教授)副主任委员:孟献军(富士康科技集团高级工程师)邢鹏康(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讲师)委员:2孙建良(深圳市深华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陈志平(中国网通南阳分公司高级工程师)刘柳(中国联通方城分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赵祚良(河南南阳油田通信公司高级工程师)王煜东(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高级讲师) 马瑛(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讲师) 马茵(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讲师)五、计算机控制技术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明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主任、副教授)副主任委员:谢战洪(中船重工第713研究所海神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陆剑(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讲师)委员:包玉合(河南中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徐敏敏(上海昕龙时安防科技有限及公司总经理) 李晓晴(上海大中教学仪器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李昌益(中船重工第713研究所海神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技师) 王煜东(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高级讲师) 马磊娟(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讲师) 王林生(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讲师) 王慧(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讲师) 杨文铂(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讲师)3校企合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电子工程系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主要抓的工作是合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注重找准学院与企业互动的利益平衡点和持续合作的激励点,转变观念,始终抱着搞好服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院内涵的诚信态度。
校企合作交流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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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交流制度模板一、总则校企合作交流制度是为了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教育与产业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的校企合作交流的基本规范和操作流程。
二、合作原则1. 平等自愿:学校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权利义务等。
2. 优势互补:学校与企业应当发挥各自优势,整合资源,共同推进校企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3. 长期稳定:学校与企业应当建立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推动校企合作持续深入发展。
4. 创新发展:学校与企业应当不断创新校企合作模式,拓展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
三、合作内容1. 人才培养:学校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员工继续教育等服务,企业为学校提供实习实训、就业等支持。
2. 科学研究:学校为企业提供科研技术支持,开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合作,企业为学校提供科研经费、实验设备等支持。
3. 社会服务:学校与企业共同开展社会服务项目,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提升学校和企业社会声誉。
4. 文化传承:学校与企业共同弘扬优秀文化,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提升企业文化素质。
四、合作机制1. 组织协调:学校和企业应当设立校企合作委员会,负责校企合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定期会议:学校和企业应当定期召开校企合作会议,交流校企合作情况,解决合作问题。
3. 项目实施:学校和企业应当共同制定校企合作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目标、任务、时间表等。
4. 成果评价:学校和企业应当建立校企合作成果评价机制,对校企合作成果进行评价和奖励。
五、合作保障1. 政策支持:学校和企业应当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支持,为校企合作提供有力保障。
2. 经费保障:学校和企业应当合理分担校企合作费用,确保校企合作顺利进行。
3. 人才培养:学校和企业应当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校企合作能力和水平。
4. 知识产权:学校和企业应当尊重知识产权,保护校企合作成果。
校企合作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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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互利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企合作是指学校与企业之间在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生产实践等方面进行的合作。
校企合作工作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率为目标,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各自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第三条校企合作工作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共赢、诚实守信、合作发展的原则。
学校和企业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校企合作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校企合作内容第四条校企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专业设置与课程开发:学校根据企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共同开发课程,确保教学内容与企业实际需求相符合。
(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场所,学校为企业员工提供培训,共同培养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人才。
(三)教师与企业人才交流:学校教师与企业技术人才开展交流,提高教师实践能力,丰富企业人才资源。
(四)科研项目合作:学校与企业共同开展技术研发,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提升企业竞争力。
(五)校园招聘与人才输送:企业参与学校招聘活动,选拔合适的人才,学校为企业提供毕业生信息,协助企业招聘。
三、校企合作机制第五条建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和企业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协调。
第六条设立校企合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校企合作日常工作,包括联系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组织合作活动等。
第七条建立校企合作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校企合作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包括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师企业实践、学生实习等。
第八条定期召开校企合作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推动校企合作工作的深入进行。
四、校企合作管理第九条学校应根据企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确保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相符合。
第十条学校应与企业共同制定实习实训计划,确保学生在实习实训过程中能够学到实际技能。
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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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汇编目录一、校企合作委员会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方案二、校企合作委员会章程三、校企合作委员会管理办法四、校企合作管理制度五、校企合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六、工学结合管理制度七、校企合作共同制定招生计划的制度八、校企联合办学管理办法九、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十、顶岗实习校企合作管理办法十一、校企合作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实施办法十二、校企合作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十三、校企合作共同建设核心课程实施办法十四、校企合作开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十五、校本教材建设及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管理办法校企合作委员会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方案一、会议召开时间二、会议地点三、参会人员1、校方2、企业方3、市领导和市直相关部门领导4、电视台、报社记者四、会议议程(一)上午议程1、主持人2、致欢迎词3、宣读“校企合作委员会”成立的批复文件4、企业家代表宣读贺词5、宣读校企合作委员会章程6、市领导讲话7、市领导为各位委员颁发聘书8、部分企业现场签约和举行捐赠仪式9、合影留念(二)会后收集意见1、校企合作委员会章程及修改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2、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人选及工作职责及意见表(见附件3)3、深化合作事项及校企合作项目意见表(见附件4)4、活动结束附件1拟邀单位及单位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附件2 讨论修改校企合作委员会章程校企合作委员会章程(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委员会的名称为:学院校企合作委员会( 简称:校企合作委员会)第二条本委员会的性质:本委员会是学院与各企事业单位联系的桥梁与纽带;是与企业开展联合办学的管理机构;是学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合作技术开发及产学结合的管理咨询机构;也是企业参与学校建设的一种合作机制。
第三条本委员会的目的与宗旨:充分发挥学院技能人才培养、技术优势,与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合作;协助会员单位解决应用类技能人才需求,强化在职人员的技能提升培训;增强学校和会员单位的市场竞争力;通过与会员单位的合作,促进学校专业建设的发展,使学校的教学、人才培养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和社会的需求。
校企合作交流制度范本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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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交流制度范本文档一、总则校企合作交流制度是为了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教育与产业的紧密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与各企业之间的校企合作交流活动。
二、合作原则1. 互利共赢原则:学校和企业应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通过校企合作交流活动,实现学校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的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素质。
2. 资源共享原则:学校和企业应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
3. 创新发展原则:学校和企业应积极探索校企合作交流的新模式、新内容,推动教育与产业的创新发展。
4. 诚信合作原则:学校和企业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合作协议,共同维护校企合作交流的合法权益。
三、合作内容1. 人才培养:学校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员工继续教育等服务,为企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
企业为学校提供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操作机会。
2. 科学研究:学校为企业提供科研支持,协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企业为学校提供科研经费、实验设备等支持,为学生提供实践科研项目。
3. 教师队伍建设:学校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管理咨询等服务,提高企业员工的教育水平和职业素养。
企业为学校教师提供实践经验、技术培训等支持,提高学校教师的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
4. 社会服务:学校和企业共同开展社会服务项目,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专业服务。
四、合作机制1. 建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负责校企合作交流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定期召开校企合作会议,研究解决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促进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
3. 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校企合作的内容、期限、权利和义务等事项。
4. 建立校企合作基金,用于支持校企合作项目的研究和实施。
五、合作效益1. 学校通过校企合作交流活动,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需求,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提高学生的就业质量和满意度。
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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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教育与产业的紧密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校、企业和学生的三方共赢,特制定本校企合作管理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实习实训、科研合作、师资交流等方面的合作活动。
二、合作原则1、互利共赢原则校企双方应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开展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创造价值。
2、平等自愿原则合作应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尊重双方的意愿和需求,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合作协议。
3、质量优先原则注重合作的质量和效果,确保合作项目能够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企业的竞争力。
4、长期稳定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合作机制。
三、合作的组织与管理1、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和企业的相关领导组成,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校企合作工作。
2、设立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的沟通协调、项目管理、信息收集与反馈等工作。
3、明确职责分工学校方面负责合作项目的教学组织、学生管理等工作;企业方面负责提供实践教学条件、实习岗位、技术指导等。
四、合作项目的立项与审批1、项目提出由学校相关部门或企业提出合作意向,并提交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对合作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需求、人才培养方案、合作效益等方面的分析。
3、审批立项经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正式立项。
五、人才培养合作1、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企业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学校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等。
2、企业参与教学过程企业派遣技术骨干、管理人员到学校授课、指导实践教学,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挂职锻炼,了解企业生产实际。
3、订单式培养根据企业需求,开展订单式培养,为企业量身定制人才。
六、实习实训合作1、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企业为学校提供实习实训基地,学校按照企业要求进行基地建设和管理。
2、实习实训安排学校制定实习实训计划,企业负责安排学生的实习岗位和指导教师。
校企合作中心制度汇编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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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中心制度汇编范本一、校企合作中心宗旨校企合作中心以集成教育资源、促进产业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通过校企合作,实现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二、校企合作中心组织架构校企合作中心设理事会,由学校和企业代表组成。
理事会负责中心的重大决策事项,校企合作中心设立执行机构,负责中心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三、校企合作中心职责1. 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校企合作中心负责在校内或企业内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教学和实习就业机会。
2. 合作开展人才培养:校企合作中心负责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开发、教学改革、实践教学等活动,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3. 合作开展科研和技术开发:校企合作中心负责组织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开展科研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4. 合作开展培训和咨询服务:校企合作中心为企业提供员工培训、技术咨询等服务,帮助企业提升管理和技术水平。
四、校企合作中心管理制度1. 理事会制度:校企合作中心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中心的重大事项。
2. 执行机构制度:校企合作中心设立执行机构,负责中心的日常运营和管理,执行理事会决议。
3. 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校企合作中心对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确保其能够履行职责。
4. 学生实习管理制度:校企合作中心对学生实习进行管理和指导,确保学生实习质量和安全。
5.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校企合作中心对科研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
6. 培训和咨询服务制度:校企合作中心对企业培训和咨询服务进行管理和指导,确保服务质量。
五、校企合作中心成果分享和利益分配1. 成果分享:校企合作中心所取得的成果,包括科研、技术开发、人才培养等,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分享。
2. 利益分配:校企合作中心所获得的收益,按照中心和企业的协议进行分配。
六、校企合作中心终止和解散校企合作中心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终止和解散:1. 完成中心宗旨,不再需要继续存在;2. 理事会决定终止和解散;3.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和解散的其他原因。
校企合作中心规章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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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企合作中心的管理,规范校企合作活动,提高校企合作效果,促进校企合作双方共同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校企合作中心内部工作人员、合作企业代表及参与校企合作活动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校企合作中心在开展校企合作活动中,应遵循平等互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
二、校企合作中心职责第四条校企合作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校企合作活动,为校企合作提供全方位服务。
第五条校企合作中心负责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促进校企合作项目的实施。
第六条校企合作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校企合作相关信息,为校企合作提供数据支持。
第七条校企合作中心负责组织校企合作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洽谈、技术交流、人才培养、实习实训等。
第八条校企合作中心负责协调解决校企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校企合作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校企合作活动管理第九条校企合作活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校企合作中心提出合作意向,与企业进行初步洽谈;(二)校企合作中心与企业共同制定合作方案,明确合作目标、内容、时间、责任等;(三)校企合作中心将合作方案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四)校企合作中心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五)校企合作中心与企业共同组织实施合作项目。
第十条校企合作活动应确保以下要求:(一)合作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二)合作项目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产学研结合;(三)合作项目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四)合作项目有利于促进校企合作双方的共同发展。
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第十一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二)充分发挥校企合作双方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三)注重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四)加强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质量监控,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第十二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实施以下措施:(一)建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为企业提供人才储备;(二)开展订单式培养,为企业定向培养所需人才;(三)组织学生参加企业实习实训,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四)邀请企业专家参与人才培养过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中专校企合作管理制度(3篇)
![中专校企合作管理制度(3篇)](https://img.taocdn.com/s3/m/a081ce8d81eb6294dd88d0d233d4b14e85243ea3.png)
中专校企合作管理制度1. 目的:保证中专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顺利进行,达到互利互惠的目的。
2. 合作形式:中专学校和企业可以通过合作协议、项目合作、实习实训等方式展开合作。
3. 合作流程:a. 需求沟通:中专学校了解企业需求并与企业沟通合作意向。
b. 合作协议签署:双方根据合作内容、期限、权责等方面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c. 项目实施:根据合作协议的要求,中专学校与企业共同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落实实施。
d. 监督管理:中专学校和企业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合作过程的顺利进行。
e. 成果评估:合作结束后,中专学校和企业对合作成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合作进行总结和优化。
4. 合作内容:a. 实习实训:中专学校提供学生实习实训机会,企业提供实习岗位和实践指导。
b. 课程开发:中专学校和企业合作共同开发适应行业需求的课程,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
c. 人才培养计划:中专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培养适应企业需求的专业人才。
d. 建设实训基地:企业为中专学校提供实训基地,学生在实践中提升技能。
5. 合作权责:a. 中专学校责任:负责与企业沟通、协调合作事宜,安排学生教育实习实训等。
b. 企业责任:提供实习实训岗位、指导学生实践操作,参与课程开发等。
c. 监督管理责任:中专学校和企业共同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定期评估合作进展,解决合作问题。
6. 合作效益:a. 学生获得实践机会,提高就业竞争力。
b. 企业获得人才补充,对接教育培养。
c. 中专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企业深度合作。
以上即为中专学校企业合作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通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有效促进中专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实现互利互惠的目标。
中专校企合作管理制度(2)是指中等职业学校与企业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并进行管理的制度。
这个制度可以规范双方合作的流程、责任和权益,促进校企双方的合作发展和互惠互利。
中专校企合作管理制度应包含以下内容:1. 合作范围和目标:明确合作的具体内容和目标,例如实习培训、教育资源共享、人才培养等。
校企合作规章制度
![校企合作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177c991fc4ffe473368abae.png)
校企合作规章制度1校企合作规章制度【篇一:校企合作管理制度】校企合作管理制度校企合作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校企合作是职业学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方式,是提高学校办学实力的重要途径。
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密切关注企业需求,找准与企业的合作切入点,与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形成校企资源互补,按需组合,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发展模式,推动校企合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合作原则(一)服务企业原则。
为企业服务是学校的宗旨,也是打开校企合作大门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合作成败和成功率的高低。
学校要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要状况、用人标准、参与企业技术研发,积极为企业开展培训,急企业之所急。
(二)校企互利原则。
校企合作双方互利是校企合作的基础。
企业有权优先选拔留用学生,有权根据学生能力对学生就业进行部分淘汰。
(三)统一管理原则。
校企合作是双项活动,校企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统一检查考评。
(四)校企互动原则。
“以教学为中心,以企业为重点”,以服务换服务,双方共赢。
企业参与学校人才需求调研、专业开发和培养目标设计、培养方案设计、专业课与实践课教学。
第三条组织机构一、学校成立校企合作领导组,其主要职责是:(一)研究、确立校企合作的指导思想、方式及步骤;(二)领导、组织校企合作的实施工作,审批重大校企合作项目;(三)建立、完善校企合作的相关制度、机制,加大宣传力度。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其主要职责是:(一)加强学校与企业、社会的联系,拓宽和企业的合作渠道与途径,巩固、拓展、提升校企合作、工学交替项目内涵并组织开展校企合作与生产性基地建设项目的调查与研究;(二)根据国家科技、教育、经济发展方向和学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需要,负责制定中长期校企合作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和管理学校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工作;(三)建立健全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的各项管理制度;(四)策划并提出各种开展校企合作与交流的意见、建议,推动、协调教学各系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形成校级、省级、国家级校企合作项目,推进校企合作项目向深度和广度发展,负责对各工作小组校企合作项目的指导、协调和考核;(五)每年定期举办校企合作工作洽谈会,组织学校各系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和实训基地共建协议;(六)负责校外实训基地总体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校企合作工作制度汇编
![校企合作工作制度汇编](https://img.taocdn.com/s3/m/1a58bddc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b8969af.png)
校企合作工作制度汇编校企合作是我国教育和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加强教育系统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促进双方之间的合作与发展。
因此,校企合作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非常必要。
本文将介绍校企合作工作制度的内容、结构和实施方法等方面的内容,总结出一份简单实用的校企合作工作制度。
一、制度内容1. 校企合作的目的和原则校企合作的目的是加强教育与产业之间的联系,推进人才的培养和职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同时,校企合作应该遵循互利共赢、诚信守约、平等协作、长期稳定的原则。
2. 校企合作的组织和管理机制校企合作应该建立并实施适当的组织和管理机制,包括设立协调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和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规范合作方式和流程,加强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建立合作档案和监督机制等。
3. 校企合作的项目和内容校企合作应该在教育、科技研发、技能培训、学生实践、人才引进等方面开展合作,并应该依据双方的需求和优势,确定合作的具体内容和项目。
4. 校企合作的资源投入和利益分享校企合作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明确双方的资源投入和利益分享,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投入和分享。
同时,应该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双方的合作积极性和成果效益。
5. 校企合作的评估和总结报告校企合作应该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报告,评估合作的效果和成果,总结经验和教训,为后续的合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制度结构1. 总则:阐述校企合作的目的、原则和适用范围等内容。
2. 组织机构:明确校企合作的组织和管理机制,包括协调机构、工作计划和合同的制定和管理、项目和内容的确定和实施、资源投入和利益分享的分配和管理、评估和总结报告的撰写和提出等。
3. 校企合作项目和内容:具体阐述校企合作的项目和内容,包括教育、科技研发、技能培训、学生实践、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合作项目和内容。
4. 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明确校企合作的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合作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风险防范。
5. 资源投入和利益分享:详细说明校企合作的资源投入和利益分享的相关细节,包括各方的投入和分享比例、投入和分享方式、邀约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
2024年中专校企合作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中专校企合作管理制度(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ba6da737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c6.png)
2024年中专校企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校企合作是学校办学优良传统和特色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学校办学实力的重要途径。
为加快校企合作建设,促进教学、科研水平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与国(境)内的企业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以下简称校企合作)。
第三条机构学校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一)协调校内合作单位与企业的合作关系;(二)负责重大校企合作项目的运作及管理;(三)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合同管理及统计、总结等工作;(四)负责对校内合作单位工作的考核、评价,检查履约实施情况;(五)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经费的管理;(六)负责校企合作中的其它事项。
第二章合作第四条条件(一)合作企业的基本条件校企合作的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较好的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
(二)合作项目的基本条件促进教学、科研水平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
(三)不宜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范围1、拟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中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技术;2、单纯进行商业性生产经营;3、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
第五条审批(一)立项相关部门需向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办理立项手续。
(二)审查由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大校企合作项目初审后,提交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审查,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部门职责进行相应审查。
(三)批准校企合作项目经审查,提交校务会审定通过后,由分管校领导代表学校签署后方有效。
第三章管理第六条日常管理校内合作单位每个季度末向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校企合作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在校企合作工作中签订的协议应及时交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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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 以服务为宗旨, 以就业为导向, 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人 才培养模式, 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 加强我中心为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的能力,深化校企合作融合度,更新教学理念,依托企业行业优势,充分利用教 学资源,建立校企深度合作、紧密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达到 “双赢” 的目的, 提升我中心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努力开创校企合作 的新局面。
(五)生产经营模式
利用学校的场地和其他资源优势,主动与企业合作进行相关的项目投资经 营。学校以场地或其他现有资源作为股份参与投资,利用企业生产经营的优势, 解决学校的人才培养的途径和方式, 以生产项目带师生实训, 弥补学校办学经费 的不足。如生产性实训中心等。
(六)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课程开发应考虑到实现教学与生产同步, 实习与就业同步。 校企共同制订课 程的教学计划、 实训标准。 学生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理论课由学校负责完成, 学 生的生产实习、 顶岗实习在企业完成, 课程实施过程以工学结合、 顶岗实习为主。
二、校企合作主要方式 (一)订单培养模式
根据我中心专业综合实力, 将继续主动了解本地区和区域内各大企业单位的 用人需求, 积极主动地与企业单位沟通协商, 使学生直接学习用人单位所急需的 职业岗位(群)知识和技能,实现供需共识,签订订单培养协议书;明确双方职 责,学校负责招生,根据企业用工要求,制定符合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并与企 业共同组织实施教学, 对学生进行定向培养; 企业提供实习教学条件并投入一定
(七)校企合作开发教材
教材开发应基于课程开发的基础上实施。 教材开发应聘请行业专家与学校专 业教师针对专业课程特点, 结合学生在相关企业一线的实习实训环境, 编写针对 性强的教材。教材可以先从讲义入手,然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逐步修正,过渡 到校本教材和正式出版教材。
(八)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根据专业、 课程特点, 聘请企业行业专家与学校教师共同组建 “专业教学指 导委员会”。共同商讨、明确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确定专业教学计划方案和教 学内容,提供市场人才需求信息,参与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调整,根据企业、行业 的用工要求及时调整课程教学计划和实训计划,协助学校确立校外实习实训基 地。
天津市宝坻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中心 机械加工专业
《校企合作制度汇编》
1. 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2. 校外实训安全管理规定 3. 产学研小组工作制度 4. 校外实习安全预案 5. 工学结合教学质量保障措施办法 6. 校外实训基地管理规定 7.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运行管理规定 8. 学生顶岗实习校外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9.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10. 订单培养实施方案 11. 订单式培养管理制度 12. 专业教师技术服务制度
天津市宝坻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中心 机械加工技术专业 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2014 年 2 月
天津市宝坻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中心 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校企合作是中等职业学校培养高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模式, 是实现中职学校培 养目标的基本途径。 为进一步搞好本中心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 实现既定 办学思想和培养目标, 进一步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机制的改革, 在发挥好学 校和企业(或行业)作用的同时,加大推进校企合作力度,根据《国家中长期教 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 (2010 -2020) 》及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申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 ( 教职成 [ 2010]9 号 ) ,按照三部委办公厅《关于申报 2011 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 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 教职成厅函〔 2011〕 46 号 )) 及附件《 2011 年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遴选基本条件》等有关文件精 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并借鉴其他学校的经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三)见习模式
每学期安排学生到企业行业参观和见习两周以上, 让学生了解企业, 了解生 产流程和设备设施工作原理, 学习企业文化, 体验企业生活。 这样有助于学生理 论联系实际,提高学习兴趣和培养他们爱岗位敬业的精神。
(四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职工培训和研发模式
利用学校教师资源和设备优势, 主动承接企业的职工培训工作及继续教育工 作,学校教师参与企业的研发项目和技术服务工作,建立良好的双方合作体系, 互惠互利,互相支持,获取企业对学校设备设施及实习耗材的支持和帮助。
资金,用于学校添置必需的教学设施、 实习实训场地建设、 改善食宿等办学条件 等方面;学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接收学生就业。
(二)顶岗实习模式
通过前两年( 1-4 学期)在校学习,培养学生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 及职业基本素质; 第 5 学期, 根据企业需求工种和用工条件, 在校外实习实训基 地进行教学实习和实训, 在企业实践教师指导下实现顶岗实操培训, 熟悉企业一 线相应岗位的实际操作标准与要求, 提升职业岗位技能, 做实习到与工作岗位 “零 距离”对接,以“准员工”身份进行顶岗实际工作,熟悉企业环境,感受企业文 化熏陶,完成毕业设计,为将来的就业铺平道路。
三、校企合作具体要求
(一)新设置专业必须以就业为导向, 适应地区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在设置新专业时, 充分调查和预测发展的先进性, 在初步确定专业后, 应邀请相 关部门、用人单位的专家进行论证,以增强专业设置的科学性和现实应用性。
开发的课程应具备的特点:一是,课程结构模块化,以实际工作岗位(群) 需求分析为基础, 其课程体系、 课程内容均来自于实际工作任务模块, 从而建立 了以工作体系为基础的课程内容体系; 二是, 课程内容综合化, 主要体现在理论
知识与实践知识的综合,职业技能与职业态度、情感的综合;三是,课程实施一 体化,主要体现在实施主体、 教学过程、教学场所等三方面的变化。 也就是融“教、 学、做”为一体,构建以合作为主题的新型师生、师徒、生生关系,实现教具与 工具、耗材与原料相结合,做到教室、实训室或生产车间的三者结合等;四是, 课程评价开放化,除了进行校内评价之外,还引入企业及社会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