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护理文书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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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文书书写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护理文书的书写及管理,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患者病情的动态变化,促进临床护理质量的提高,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适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遵照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的通知、参照省卫生厅下发的《病历书写规范》(2010 版)并结合我院护理电子病历的运行情况,经我院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对2013 年修订的《护理文书书写规范》进行了再次修订。

一、护理文书书写的基本要求

1.护理文书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清晰。

2.护理文书书写应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避免使用自编略语、俗语、习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3.护理文书的眉栏应逐项填全,具体内容根据患者病情等进行填写。

4.手写护理文书书写应当统一使用蓝黑墨水笔完成,字迹工整、清晰,内容简明扼要、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眉栏齐全。在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句)时,应用同色笔双线横行划在错字(句)上,并将正确文字书写其后,不得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5.护理文书书写应当按照规定内容书写,并由国家注册护士签全名,盖章无效。

5.1.实习护士、试用期护士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职业的护士审阅、修改并签署全名。

5.2.进修护士经护理部、科室考核合格报护理部备案后可独立书写护理文书,考核不合格者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职业的带教护士审阅、修改并签全名。

5.3.无职业资格护士签名时,格式为“老师/学生” 。

6.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护理病历的,有关护士应当在抢救后6 小时内据实补记。

7.护理文书书写的时间统一采用24h制,如下午2点则书写为14: 00。

8.用电脑书写护理文书时应使用我院信息科统一制定的格式和字体,不得擅自变更,而且应对操作人员设置使用权限,操作人员对本人权限使用负责。书写时对同一患者的相同信息可以复制,但复制内容必须校对,不同患者的信息不得复制。

二、护理病历书写的主要内容

1.体温单(电子版)

2.护理记录单(电子版)

2.1护理记录单(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用)

2.2.母婴同室婴儿护理记录单

3、入院评估单(电子版)

3.1入院护理评估记录单(内、外、儿科、妇科用);

3.2产科入院护理评估记录单

4.输血安全记录单

5.压疮危险因素评估及预防护理措施记录单(评分<18分者建立此单)

6.住院患者跌倒/坠床高危因素评估及预防措施记录单(评分纽分者建立此单)

7.住院患者自理能力评估表(Barthel )

8.手术护理记录单

8.1手术器械、敷料清点单

8.2术中护理记录单

8.3手术安全核查表

8.4 手术风险评估表

9.健康教育计划单

10.病区交班报告

三、护理病历书写的主要要求

(一)体温单(电子版)

1.体温单格式与内容体温单为表格式,按照体温单项目分为眉栏、一般项目栏、生命体征绘制栏、特殊项目栏;具体内容包括患者科室、姓名、床号、住院病历号、住院天数、手术后天数、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大小便次数、出入量、体重等。

2.体温单填写要求

2.1. 眉栏:眉栏项目包括:姓名、年龄、性别、科别、床号、入院日期、住院病历号、诊断,各项目内容的录入统一使用信息科录制的格式, 个人不得随意修改,数字除特殊说明外,均使用阿拉伯数字表述,不书写计量单位;床号的书写要求直接写床号,不写病室,比如“ 5病室10床”就书写为“ 10”。

2.2.一般项目栏:一般项目栏包括:日期、住院天数、手术后天数等。

①.日期:住院日期首页第1日及跨年度第1日需填写“年-月-日”(如:2010-03 -26);续页体温单的第1 日应填写“月-日”,其余6天只填写日;如在本页当中跨月或跨年度,则应填写“月-日”或“年-月-日”。

②. 住院天数:自入院当日开始计数,直至出院。

③. 手术后天数:填写手术(分娩)后天数,以手术(分娩)次日为手术后第一天,连续书写14天,第二次手术在日期栏内写“H” ,手术后日数填写同上。若在第一次手术后14天内进行第2次手术,则将第1 次手术天数作为分母,第2次手术天数作为分子填写,连续填写至末次手术的第14天。例:第一次手术后3日又做第二次手术即写3 (2)、1/4、2/5、3/6 ……14/17。

2.3. 生命体征绘制栏

(1).体温

①. 在体温单相应的格内顶格纵向填写入院、转入、手术、分娩、转出、出院、死亡等及其时间。按24小时制记录,要求精确到分钟,竖波折号占位依据信息科设置。手术、请假不写具体时间(以医嘱时间为准),转入时间由转入科室填写。

②.体温符号:口温以“•”表示,腋温以“ x”表示,肛温以“O”表示。

③.每小格为0.1C,按实际测量度数,绘制于体温单35C-41C之间,相邻温度用直线相连。

④. 常规体温每日测试2次(6:00/14:00 );新入院病人,测体温、脉搏、呼吸4次,,次日后体温正常者改常规测试;

⑤发热病人每4h测试一次,体温正常后,连测3次,再改常规测试;手术后病人术后测体温4次/日,连测3天,体温正常后(无其他情况)改常规测试2次/日。

⑥.体温不升的病人,为体温低于35C(含35C)者,应在相应时间35C处顶格纵向书写“不升”二字,不与相邻的体温相连。

⑦•物理或药物降温30分钟后,应重测体温,测量的体温以“O”表示,划在物理降温前体温的同一纵格内,以虚线与降温前体温相连,下次测得的体温用与降温前体温相连;如高热经多次采取降温措施后仍持续不降,受体温记录单空间的限制,需将体温变化情况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中。

⑧•若患者体温与上次温度差异较大或与病情不符时,应重新测量,重测相符者在原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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