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旅行社门市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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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门市规章制度范本

旅行社门市规章制度范本

旅行社门市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为规范旅行社门市运营行为,保障旅行者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旅行社门市规章制度适用于旅行社门市部门。

第三条旅行社门市部门应当设立门市管理岗位,负责门市运营管理,保障门市服务质量。

第四条旅行社门市部门应当制定门市操作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服务高效、准确。

第五条旅行社门市部门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六条旅行社门市部门应当建立客户档案,及时记录客户信息和需求,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第七条旅行社门市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及时反馈客户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旅行社门市部门禁止向客户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捏造或篡改旅行产品信息。

第九条旅行社门市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私自调整产品价格,确保价格合理、透明。

第十条旅行社门市部门应当保证旅行产品质量和安全,对旅行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第十一条旅行社门市部门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机制,防范内部不端行为。

第十二条旅行社门市部门应当定期对门市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调整服务策略,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十三条旅行社门市部门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保障旅行者安全。

第十四条旅行社门市部门应当做好客户跟进工作,提高客户忠诚度和满意度。

第十五条旅行社门市部门应当依法开展业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诚信经营环境。

第十六条旅行社门市部门应当加强市场营销工作,提升品牌形象和知名度。

第十七条旅行社门市部门应当制定员工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团队凝聚力。

第十八条旅行社门市部门应当加强与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合作,共同发展,互惠互利。

第十九条旅行社门市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旅行社门市规章制度范本,旅行社门市部门应严格执行以上规定,确保旅行者权益和服务质量,提升门市服务水平。

旅行社门市部登记管理办法

旅行社门市部登记管理办法

旅行社门市部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1]为了加强对旅行社门市部的备案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行社及门市部规范运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我省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新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门市部是指旅行社在注册地的市、县行政区域以内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旅行社招徕游客并提供咨询、宣传服务的收客网点。

旅行社根据业务需要,在注册地营业场所内设立的业务部门即内设部门,以及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设立社名义开展旅游业务经营活动的分社,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旅行社设立的门市部应当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直拨电话、传真、电脑等必要的经营设施。

第四条门市部名称由旅行社名称加街道名或地名,再冠以“门市部”组成。

第五条旅行社对门市部的经营管理制度应当体现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组团和导游安排、统一旅游线路和产品的要求。

第六条旅行社设立门市部应征得拟设地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领取《旅行社门市部登记证》。

旅行社申请设立门市部应向拟设地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立门市部申请书; (二)门市部名称及地址; (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旅行社营业执照副本; (四)门市部工作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五)其它需要提交的文件。

第七条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行社门市部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拟设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意设立的,颁发《旅行社门市部登记证》;不同意设立的,应及时回复。

旅行社应当在办理门市部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到同意设立该门市部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门市部变更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或歇业,旅行社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门市部停业,旅行社应在30个工作日内到原登记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八条《旅行社门市部登记证》由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印制。

旅行社门市规章制度

旅行社门市规章制度

旅行社门市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旅行社门市业务管理,保障旅行社门市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旅行社门市部门隶属于公司的市场营销部,分为门市一部和门市二部。

2.门市一部负责线下客户的接待和咨询服务,门市二部负责线上客户的接待和咨询服务。

3.门市部门经理负责整个门市部门的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三章岗位设置及职责1.门市部门经理:负责门市部门的管理和运营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监督门市部门的运作。

2.门市业务员:负责客户的接待和咨询服务,为客户解答疑问,提供旅行方案。

3.门市主管:负责监督门市业务员的工作,协助门市部经理完成部门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工作流程1.接待客户门市业务员应主动接待客户,并耐心听取客户需求,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合适的旅行方案。

2.咨询服务门市业务员应提供专业的旅行咨询服务,为客户解答疑问,提供有关旅行事宜的信息。

3.签订合同门市业务员应与客户沟通清楚旅行细节,签订旅行合同,保证客户的权益。

4.售后服务门市业务员应在客户旅行结束后进行跟踪服务,了解客户的满意度,解决客户的问题。

第五章工作规范1.门市业务员应着装整洁、礼貌待客,不得擅自更改旅行方案。

2.门市业务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做到诚实守信,不得接受客户私下付款。

3.门市业务员应保护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

4.门市部门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设备齐全,做到服务周到。

第六章工作考核1.根据公司的绩效考核标准对门市业务员进行考核,评选出优秀员工。

2.对门市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矛盾。

3.根据工作考核结果,对门市部门进行奖励或处罚,促进部门的发展。

第七章附则1.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门市部门应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及时修改完善。

3.对规章制度有异议或建议的,可以提出,公司将认真考虑。

以上为旅行社门市规章制度,希望每位员工认真遵守,共同努力,提高旅行社门市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旅行社门市管理规章制度

旅行社门市管理规章制度

旅行社门市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旅行社门市管理,保障顾客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门市部门是旅行社的重要部门,负责接待顾客、提供咨询服务、销售旅游产品等工作。

门市部门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条:门市部门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9点至晚上6点,中午12点至1点为休息时间。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需提前向领导汇报。

第四条:门市部门负责人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着装要求,穿着整洁干净,做到文明礼貌,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门市部门必须保持门店整洁,定期清洁门窗、桌椅、地面等,保持室内卫生环境。

第六条:门市部门在接待顾客时必须主动热情,礼貌周到,提供专业咨询服务,解答顾客问题。

第七条:门市部门的销售人员必须遵守销售规定,禁止使用虚假宣传手段。

销售产品时必须真实宣传,不得误导顾客。

第八条:门市部门销售人员必须根据顾客需求提供合适的旅游产品,不得私自推销无关产品。

第九条:门市部门必须妥善保管顾客信息,不得泄露客户隐私,确保顾客信息安全。

第十条:门市部门必须及时处理顾客投诉,认真跟进并及时解决问题,保持与顾客的良好关系。

第十一条:门市部门不得收受顾客礼物、红包等,不得擅自接受顾客款物。

第十二条:门市部门必须定期进行服务水平评估,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改进工作。

第十三条:门市部门负责人必须落实本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全员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理。

第十四条:门市部门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辞退。

第十五条:门市部门必须保持团结协作,共同努力,为旅行社的发展做出贡献。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门市部门负责人负责执行。

旅行社规章制度

旅行社规章制度

旅行社诚信经营公约1、严格遵守《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认真履行旅游协会会员义务,自觉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2、恪守职业道德,自觉履行国家及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标准,坚决抵制以降低服务质量、“零团费”、“负团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诱导游客消费,杜绝价格欺诈行为。

3、奉行诚信经营,信守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承诺,不擅自减少服务项目,不随便降低服务标准,不做虚假广告宣传,不用不实之词误导消费者,杜绝欺客、宰客行为。

4、文明经营,规范操作,热情服务,勇于创新,不断推出旅游新产品,积极倡导有益身心健康的旅游服务项目。

5、严格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不超范围经营,不搞挂靠承包,不变相转让经营权,不私设分支机构。

6、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不租用非旅游定点的汽车接待旅游团队,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为旅游者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服务;做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防突发事故的发生。

7、严格执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导游全部持证上岗,杜绝导游无证上岗和聘用“野导”;导游人员文明导游、热情服务,导游词健康、文明、规范。

8、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标准。

建立公开合法的佣金收受制度,建立公开、公平的导游人员工作报酬机制,严禁导游人员超计划、超时购物,杜绝私拿私收回扣的行为,并接受游客监督。

9、按规定及时给付员工的劳务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及时与关联企业进行结算,不拖欠租车费、餐饮费、住宿费团款和相关费用。

10、及时、准确、合理处理游客投诉,对确属旅行社责任引起的消费纠纷,及时有效地协商解决。

自觉抵制旅游不良风气,积极举报旅游违法、违规行为。

11、遵守社会公德,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维护我市旅游形象。

12、自觉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如违反以上公约,愿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根据法规、规章和诚信公约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我社的不诚信行为。

门市部管理规章制度

门市部管理规章制度

门市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市部的管理工作,提高门市部的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各门市部,具体执行层级为总部主管部门→门市部经理→门市部员工。

第三条门市部经理对本规章制度的执行负有监督责任,对不遵守规定的行为应积极制止和纠正。

第四条公司总部主管部门有权对门市部的管理实施监督和考核,对不合格的门市部进行整改或关闭。

第五条门市部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禁徇私舞弊,违反规定的将被追究责任。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责第六条门市部设立总经理一职,直接对总部主管部门负责,负责门市部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七条总经理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门市部的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组织实施销售促销活动,提升服务质量,保证销售额和毛利率达到公司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门市部设立各部门,部门设置根据业务需要进行。

第九条门市部员工应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条门市部员工应服从总经理和部门主管的工作安排,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门市部经营管理第十一条门市部在制订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时,应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公司战略方向,制定合理目标。

第十二条门市部应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转,保证销售和服务的顺畅进行。

第十三条门市部员工应注意个人形象和服务态度,对顾客有礼貌、耐心、热情,提供周到的服务。

第十四条门市部员工在销售过程中,应遵循公司的价格政策和促销方案,不得私自变动价格,不得向顾客提供虚假信息。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门市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员工和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门市部员工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工作,确保门市部的安全。

第十七条门市部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私自使用、擅自乱改设备设施,不得违规操作,确保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第五章违纪处分第十八条门市部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按照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进行处理,轻则批评教育、责令改正,重则记过、降职或开除。

旅行社规章制度范本

旅行社规章制度范本

旅行社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条组织架构。

1.1 旅行社设总经理一人,直接管理各部门工作,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旅行社的各项工作。

1.2 旅行社设行政部、财务部、市场部、客户服务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职责。

第二条公司文化。

2.1 秉承“服务至上,诚信经营”的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旅行服务。

2.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旅行活动。

第三条员工管理。

3.1 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录用员工,不得存在任何歧视行为。

3.2 员工需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

3.3 员工需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四条业务管理。

4.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旅行社业务许可证,不得从事
无资质的旅行活动。

4.2 旅行社需提供真实、准确的旅行信息,不得夸大宣传,欺
骗客户。

4.3 旅行社需保障客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第五条客户服务。

5.1 旅行社需建立健全的客户服务体系,及时解决客户的投诉
和意见。

5.2 旅行社需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确保客户的满意度。

第六条纪律处分。

6.1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6.2 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七条附则。

7.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7.2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旅行社总经理所有。

以上即为旅行社规章制度范本,各部门和员工需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门市部规章制度范文

门市部规章制度范文

门市部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市部的管理和运营,保障门市部的正常经营秩序,提高门市部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门市部的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门市部是公司对外服务的窗口,员工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态度,积极主动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门市部领导必须做到身体力行,起到表率作用,关心员工,关心客户,不得擅自违反规章制度。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五条门市部经理是门市部的负责人,负责门市部的管理工作,协调各个岗位的工作,确保门市部的日常运营情况。

第六条客户主管负责门市部对外客户的接待和服务,协调员工的工作安排,处理客户投诉和问题。

第七条销售主管负责门市部产品的销售和推广工作,制定销售计划,完成销售目标。

第八条库存主管负责门市部商品的进货和存储工作,确保货物清晰有序,及时更新。

第九条后勤主管负责门市部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清洁、安全、设备维护等。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条客户主管负责门市部的客户接待工作,接到客户询问或投诉后,应及时处理或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销售主管负责门市部产品的销售工作,向门市部经理报告销售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第十二条库存主管负责门市部商品的进货和存储工作,及时清点库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后勤主管负责门市部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清洁、安全、设备维护等,确保门市部的正常运作。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四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员工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态度,对客户热情周到,解决客户问题。

第十六条员工必须保证门市部的整洁卫生,不得擅自调动门市部设备和物品。

第十七条员工必须协作配合,共同完成门市部的各项工作,不得私自拆卸或损坏公司财产。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将根据违规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扣减工资、停职等。

第十九条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将被视为严重失职,将被公司开除处理。

旅行社管理制度条例

旅行社管理制度条例

旅行社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旅行社的运营管理行为,保障旅客权益和旅游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旅行社管理制度条例》。

第二章:旅行社的设立和备案二、旅行社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履行相关备案程序。

第三章:旅行社经营资质三、旅行社应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且经营期限应符合法律规定。

第四章:旅行社资金管理四、旅行社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旅游服务质量和旅客预付款项的安全。

五、旅行社应按规定缴纳金融保证金,保障旅客权益,并及时申领保障合同。

第五章:旅行社合同管理六、旅行社与旅游者应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旅行线路、费用、退改说明等。

七、旅行社应妥善保管合同和预付款凭证等相关文件,确保合同执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六章:旅行社线路规划和安全管理八、旅行社应制定详细的旅行线路规划,确保旅游活动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九、旅行社应对旅游目的地进行安全评估,提供安全指南和警示信息,确保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七章:旅行社服务质量管理十、旅行社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客户的投诉和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服务质量。

十一、旅行社应对员工进行规范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八章:旅行社执法监管和处罚十二、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旅游行业规范,不得从事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十三、对于违法违规的旅行社,旅游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吊销经营许可证等。

第九章:附则十四、本《旅行社管理制度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旅行社应自行遵守,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

十五、本《旅行社管理制度条例》解释权归旅游主管部门所有,并保留修订的权利。

结语:本文主要对旅行社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规范,从旅行社设立和备案、经营资质、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线路规划和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管理以及执法监管和处罚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阐述,旨在提高旅行社的管理水平,保障旅游者的权益,促进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11.28•【文号】国家旅游局令第5号•【施行日期】1996.11.2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旅行社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发布日期:2001年12月27日实施日期:2001年12月27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第5号)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关于《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何光韦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旅行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根据《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三条所称旅行社应当包括依据《条例》设立的,从事旅游业务的旅游公司、旅游服务公司、旅行服务公司、旅游咨询公司和其他同类性质的企业。

第三条旅行社业为许可经营行业。

经营旅游业务,应当报经有权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取得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

第四条《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常驻机构”是指经由国家旅游局审批,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常驻旅游办事机构。

该办事机构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等非经营性活动,不得经营招徕、接待等旅游业务,包括不得从事订房、订餐和订交通客票等经营性业务。

第五条国际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一)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二)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三)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四)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五)经批准,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出境及签证手续;(六)为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外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七)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旅行社门市规章制度范本

旅行社门市规章制度范本

旅行社门市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旅行社门市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旅行社门市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所有门市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门市工作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职业操守,勤勉尽责,服务客户。

第四条门市工作人员应保护公司利益,遵循企业文化,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保持公司形象。

第五条门市工作人员应不断学习提高,不断完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第二章门市规章第六条门市中心应当定期开展集中培训,加强员工业务知识、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七条门市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办理业务,不得私自处理相关事务,确保工作质量。

第八条门市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私自调动工作地点和工具,保持工作场所良好状态。

第九条门市工作人员应积极接听客户来电和处理客户咨询,不得私自通报或透露客户信息。

第十条门市工作人员应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不得私自设置障碍或阻碍公司正常运作。

第十一条门市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私自违反公司规定,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将追究责任。

第三章门市责任第十二条门市经理应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品质,严格管理门市工作。

第十三条门市经理应定期进行员工绩效考核,根据员工绩效情况进行奖惩,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四条门市经理应组织员工学习提高,定期开展集中培训,提升员工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五条门市工作人员应按照部门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不得擅自拒绝或推诿责任。

第十六条门市工作人员应遵守会计规定,保持收支平衡,不得私自占用公司资源。

第四章门市奖惩第十七条门市工作人员表现突出,服务热情,工作积极主动者,公司将给予嘉奖。

第十八条门市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疏忽工作责任者,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九条门市工作人员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公司将依法报警处理,并按规定进行内部处理。

第五章门市监督第二十条公司上下级部门对门市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门市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旅行社门市部规章制度

旅行社门市部规章制度

旅行社门市部规章制度篇一:河南圣大国际旅行社门市部管理制度门市部作业指导书(20年4月修订)第一章总则一、为了扩大河南圣大国旅的销售能力,树立圣大统一品牌形象,规范门市部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增强圣大国旅的整体效能,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本社现有门市部状况及发展设想制定本作业指导。

二、凡由圣大国旅经营、设立、管理的门市部,均应遵守本作业指导。

第二章门市部的经营范围门市部应按照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本社门市部管理规定从事经营活动。

一、门市部的经营范围是为本社招徕游客,并向旅游者提供产品宣传和咨询服务。

门市部不得超出其工商执照上明示的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二、门市部不得自行为本社以外的旅行社招徕游客,所收游客须由本社统一组织、接待,不得独立经营组团、接待等旅游业务。

三、门市部销售的旅游产品应由本社统一设计策划,门市部不得自行设计旅游产品。

四、旅游产品的价格由本社统一制定,门市部不得自定产品价格。

五、业务广告由本社按照《旅行社发布旅游业务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统一发布,门市部未经总社批准不得自行发布旅游广告或自制宣传资料。

六、所有业务合同及旅游合同应以本社名义统一签订,门市部不得自行与旅游供应商或其他旅行社签订业务合同,不得自行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

第三章门市部的服务标准一、通过制定门市服务标准并贯彻实施,达到圣大门市部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从而全面提高圣大门市的服务管理水平。

二、服务环境1、注意维护保养门市内、外同一形象标识,随时保持各种标识的完整、整洁、明亮。

2、室内办公设施、物品应摆放有序,接待前台应干净整洁,前台上必备物品有:电话(摆放在方便实用的位置)、本社近期出境和国内游参考行程(应标明产品制作部门、联络方式、委托社)、各国旅游须知、各国签证须知、収客登记表(内容包括:登记时间、客人姓名、性别、联系电话、拟参团人数、拟出行线路、拟出行时间、特殊要求等)3、门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服务规范、安全提示等内容应悬挂在店内明显位置。

门市部管理规定范本

门市部管理规定范本

门市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了规范门市部门的管理工作,提高门市部门的销售效益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门市部门。

二、职责与权限1. 门市部门是公司对外展示形象、进行产品销售和服务的重要窗口,负责销售公司产品以及提供相关服务。

2. 门市部门应当根据公司要求,合理规划产品陈列和布置,提高产品展示效果。

3. 门市部门拥有产品销售的监管权限,应当确保顾客购买的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的准确性。

4. 门市部门应当负责顾客投诉处理和售后服务的协调工作。

5. 门市部门应当与仓储部门、物流部门等其他部门密切合作,确保产品供应和流通的顺畅。

三、门市部门的管理要求1. 门市部门应当始终保持整洁、明亮、温馨的营业环境,提高顾客的购物体验。

2. 门市部门应当按照公司的市场策略和目标,合理制定销售计划和促销活动,提高销售额。

3. 门市部门应当根据顾客的需求和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以满足广大顾客的购物需求。

四、门市部门的员工管理1. 门市部门应当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确保员工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能力。

2. 门市部门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员工的产品知识和销售技巧。

3. 门市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4. 门市部门应当重视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意识,制定相关安全规定和防护措施。

五、门市部门的资金管理1. 门市部门应当按照公司的财务制度,规范门市部门的资金使用和收支管理。

2. 门市部门应当做好日常的现金盘点和账务核对,确保资金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门市部门应当加强对销售收款的管理和追踪,做好账目的收支汇总和报表的填报工作。

六、门市部门的合规要求1. 门市部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2. 门市部门应当加强对销售产品的质量监管,确保产品合格、安全、卫生。

3. 门市部门应当严守商业机密和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和顾客个人信息。

旅行社四统一管理制度

旅行社四统一管理制度

门市营业部统一管理暂行规定
为规范旅游经营秩序,加强门市营业部的管理,促进公司有序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门市营业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本公司原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的
规定条款诚信经营,对本部门所有经营活动负责。

部门从业人员必须报公司备案,服从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2、门市部责任人以承诺书的形式向公司承诺:经营期间一切责任
由个人负责。

3、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形象、宣传公司品牌,门市营业部要配合公
司做宣传广告,印章由公司统一管理,另设各专线计调,门市部收客须交公司统一操作,保证公司对外形象的统一。

4、财务统一方面:各门市营业部指定专人(名单报财务部备案)
负责财务事宜,开发票、领销合同、团队收入及成本报账、部门费用报账、定期参加财务工作会议等。

5、各门市部积极配合公司重大经营策划活动,如发专列、包机等
经营策划活动,保证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旅行社规章制度(精选6篇)

旅行社规章制度(精选6篇)

旅行社规章制度旅行社规章制度(精选6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旅行社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旅行社规章制度篇11、旅行社门市部为非独立法人单位,旅行社对其所属门市部负有管理职责。

严禁通过设立门市部名义,以承包、交纳管理费等方式,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权。

2、设立社应按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宣传、统一招徕、统一接待的原则,制定门市部管理规章制度。

3、旅行社门市部的名称统一规范为:“设立社全称﹢(县、区)街道名称﹢门市部”。

4、旅行社门市部实行登记证制度。

《登记证》不设副本,有效期为两年,旅行社在《登记证》到期前一个月内持《登记本文来到原登记机关换发。

5、旅行社须持《登记证》到其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注册手续。

旅行社门市部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业务活动。

6、旅行社及所属门市部实行统一标牌、统一形象,应为门市部工作人员制作统一的工作胸牌,有条件的要制作统一工装。

7、旅行社变更门市部负责人和经营场地,歇业及撤销所设门市部,均应到原预先备案登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

旅行社规章制度篇2(一)门市部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开展业务:1、门市部招徕旅游者时必须由设立社统一与旅游者签订加盖设立社印章的旅游合同,并出具相关票据;2、门市部应与设立社实现计算机联网,通过设立社网络平台实现统一计调、统一团队操作;3、门市部应建立旅游招徕业务档案,并定期交由设立社统一存档;4、旅游产品由设立社统一策划、制定和发布。

(二)门市部不得有下列行为:1、不得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和以门市部名义自行发布旅游产品广告;2、不得超出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3、不得以门市部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4、不得与设立社以外的旅游经营者签订合同;5、不得私自聘用、委派导游自行操作旅游团队;6、不得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7、不得与旅行社合署办公;8、不得以门市部名义招聘员工;9、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和为外地旅行社办事机构及人员提供便利。

旅行社门市部规章制度

旅行社门市部规章制度

旅行社门市部规章制度本文档旨在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的工作流程和行为准则,以提供良好的服务和保障客户权益。

1. 门市部组织结构为了保证门市部的正常运作和高效管理,门市部应按照以下组织结构划分职责:1.门市部经理:负责门市部的整体管理和决策,并与其他部门进行协调。

2.门市部副经理:协助门市部经理处理日常工作,并代理经理职责。

3.门市部销售员:负责与顾客沟通和销售旅行产品,提供咨询和建议。

4.门市部助理:协助门市部经理和销售员处理与销售相关的事务。

2. 客户服务2.1 服务宗旨•提供真实、准确的旅行信息和建议,满足客户需求;•热情友好、礼貌待客,提高客户满意度。

2.2 服务流程•主动接待客户,耐心听取需求;•给予真实、准确的产品、行程和价格信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多种旅行方案供客户选择;•给予必要的预订和支付指导;•完成订单并提供确认凭证;•了解客户的反馈和建议,及时作出回应和改进。

3. 销售流程3.1 询价和建议•当客户咨询旅行产品时,销售员应通过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并提供相关建议;•销售员应提供不同旅行产品的差异比较和优缺点分析,帮助客户做出明智的选择;•销售员应向客户提供详细的行程安排、费用清单和退改规定。

3.2 预订和支付•销售员应根据客户选择的旅行方案,协助客户完成预订流程;•销售员应向客户详细说明预订和支付方式,并提供必要的指导;•销售员应向客户提供支付凭证,并将预订信息及时录入系统。

3.3 订单确认和资料准备•销售员在预订成功后,应核实订单信息并提供确认凭证;•销售员应向客户提供所需的旅行准备资料,如签证、机票等。

3.4 售后服务•销售员应耐心回答客户的问题和解决问题;•销售员应与客户保持沟通,关注旅行过程中的各项需求和问题;•销售员应向客户提供旅行过程中的紧急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4. 行为准则为保证门市部工作的公平、公正、规范,门市部成员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1.保守客户隐私,不泄露客户个人信息;2.以客户需求为重,尽量满足所有合理要求;3.同事之间应互相尊重和支持,共同建设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4.不得向客户提供虚假或误导性的旅行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5.不得私自调整旅行产品的价格,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定价标准执行;6.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受或索取客户的现金回扣、礼品或其他私利;7.不得侵犯客户的合法权益,如私自取消客户订单等。

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

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按规定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国内、入境20万元 出境 应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
(二)、旅行社分支机构设立条件 1.设立旅行社分社的设立条件(不具备法人资
质)
2.旅行社服务网点的设立条件(门市部)
3.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设立条件(三资)
不同意设立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 由
第三节 旅行社管理制度
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制度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制度 ▪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 ▪ 旅行社统计调查制度 ▪ 旅行社公告制度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制度 是最先设立的, 是我国旅行社行业管理的根本制度
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 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 社,应增存质量保证金140万元。
▪ 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 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认定旅 行社损损害旅游者合法利益,旅行社无力赔 偿的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入境旅 游业务的分社,应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 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向其质量 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使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
▪ 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的约定,侵害旅游者合 法利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
二、旅行社的申报审批
(一)旅行社的申报 1.设立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3.企业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说明 6.营业场所证明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旅行社内部管理制度(14篇)

旅行社内部管理制度(14篇)

旅行社内部管理制度(14篇)篇1:旅行社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一、为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本着“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合理分配员工工作报酬,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中的薪酬是指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员工的报酬,是员工为公司提供服务应得的报酬。

三。

薪酬体系的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由管理津贴、基本工资、集团津贴、其他津贴、绩效工资、年终奖六部分组成。

四、薪资总额:管理人员=管理津贴+基本工资+其他津贴+绩效工资+年终奖。

计调人员=基本工资+计调提成+其他津贴+绩效工资+年终奖。

商务部人员=基本工资+业绩提成+其他津贴+绩效工资+年终奖。

财务人员=基本工资+其他津贴+绩效工资+年终奖。

业务人员=基本工资+业务提成+其他津贴+绩效工资+年终奖。

导游人员=基本工资+带团补助+其他津贴+绩效工资+年终奖。

附:公司其他人员的业务提成按各自级别。

公司其他人员按正常导游补贴。

五、行政部在每个经营年度开始之前编制《管理人员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六、工资制度中的工资部分,实行按月发放,按月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员工。

财务部门在给员工发工资时,必须出具工资明细清单,详细列出所有项目,并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

七、员工对工资产生异议时,可以在收到工资明细清单后的5日内向行政部咨询。

八。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除总经理以外的所有管理人员(总经理的薪酬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第二条薪资结构薪资中已包含了绩效工资,而部门业绩和个人绩效以绩效标准的浮动来体现,而年终奖金需根据公司年度年末的汇总统计方可得出,故员工每月实发月薪为:月薪= 管理津贴+基本工资+业务提成+带团补助+其他津贴+绩效工资一、管理津贴管理津贴根据任职人员的在公司的职务来确定,并随员工职务的调整而调整。

(具体详见主管津贴等级评定参考标准表)二、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根据岗位工作繁简、责任大小程度确定,当员工岗位调动时需进行调整;另外每半年须定期进行一次调整。

旅行社规章管理制度

旅行社规章管理制度

旅行社规章管理制度本文总则1、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如有违反将按罚则处理.2、保持仪容仪表端庄整洁、言谈举止优雅大方。

3、出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

进入他人办公室、办公区应有礼貌或先示意。

如进入时,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或打断。

4、工作时间不串岗、抽烟、睡觉、饮酒,不互相搭讪攀谈、说笑、搬弄是非,不打与工作无关的闲聊电话,通话要简明扼要.5、不吵闹、斗殴、扰乱秩序。

严禁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中应通力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6、单位内与同事应点头行礼以示致意.7、与上司、同事、客户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目光,大方热情、不卑不亢.8、工作时间办公桌上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桌面整洁,维护企业整体办公形象.9、未经同意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已负责的文件、公函或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10、接听电话应先问候,并自报公司。

对方讲述时应留心听,并记下要点,通话结束时礼貌道别。

11、服从上级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不得无故拖延。

12、尽忠职守,保守商业机密。

维护公司声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荣誉的行为。

13、爱护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不得将所保管的文件、财物等私自携出或外借。

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财物、利益遭损害时,应负责赔偿。

14、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挪借财物、假借职权、营私舞弊。

15、不私自经营或兼任所在单位以外的职业,不得对外擅用公司名义.16、执行公务时,应争取工作时效,不得畏难,拖延或积压。

严格遵循本职岗位业务程序,对所承办公务的执行情况须有复命制,做到善始善终.17、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当日事务应当日办理完毕.18、公司职员在递交文件时,要将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19、注意提高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20、对待客人、来宾应保持热情、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待客人委托的事项应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怠慢对方或敷衍、搁置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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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门市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门市部设立标准:
1、旅行社门市部应由设立社全额投资设立;
2、门市部营业场所功能布局合理、设施齐全、装饰整洁;
3、门市部负责人应取得《旅行社经理岗位职务培训证》,并由设立社
委派,从业人员与设立社签订劳动合同;
4、总量控制、适度发展。

旅行社上一年度组接人数达3000人次的可
设立一个门市部,每增加2000人次可增设一个门市部。

二、设立门市部应向旅游局提交的备案登记文本:
1、旅行社设立门市部预先备案登记申请;
2、门市部经营场所租赁或自有产权证明;
3、《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旅行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门市部负责人履历表和《旅行社经理岗位职务培训证》及有效身份
证明;
5、门市部从业人员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
6、上一年度旅行社组接人数证明;
7、旅行社制定的门市部管理规章制度。

三、门市部管理规范
1、旅行社门市部为非独立法人单位,旅行社对其所属门市部负有管理
职责。

严禁通过设立门市部名义,以承包、交纳管理费等方式,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权。

2、设立社应按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宣传、统一招徕、统一接待
的原则,制定门市部管理规章制度。

3、旅行社门市部的名称统一规范为:“设立社全称﹢(县、区)街道
名称﹢门市部”。

4、旅行社门市部实行登记证制度。

《登记证》不设副本,有效期为两
年,旅行社在《登记证》到期前一个月内持《登记证》到原登记机关换发。

5、旅行社须持《登记证》到其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
注册手续。

旅行社门市部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业务活动。

6、旅行社及所属门市部实行统一标牌、统一形象,应为门市部工作人
员制作统一的工作胸牌,有条件的要制作统一工装。

7、旅行社变更门市部负责人和经营场地,歇业及撤销所设门市部,均
应到原预先备案登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

四、门市部业务规范
(一)门市部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开展业务:
1、门市部招徕旅游者时必须由设立社统一与旅游者签订加盖设立社印
章的旅游合同,并出具相关票据;
2、门市部应与设立社实现计算机联网,通过设立社网络平台实现统一
计调、统一团队操作;
3、门市部应建立旅游招徕业务档案,并定期交由设立社统一存档;
4、旅游产品由设立社统一策划、制定和发布。

(二)门市部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不得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和以门市部名义自行发布旅游产品广告;
2、不得超出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
3、不得以门市部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4、不得与设立社以外的旅游经营者签订合同;
5、不得私自聘用、委派导游自行操作旅游团队;
6、不得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
7、不得与旅行社合署办公;
8、不得以门市部名义招聘员工;
9、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和为外地旅行社办事机构及人员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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