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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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1 目的
为建立健全经营目标管理制度与奖惩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全面、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 以经营目标管理和战略发展规划为着眼点,以经营业绩为依据,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层正职以上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领导干部。
3 职责
3.1 公司绩效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完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3.2 财务部负责提供和审核各项财务相关数据。
3.3 各厂、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提供相关部门考核数据,并审核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
3.4 行政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并根据财务部及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考评。
4 内容
4.1 考核办法与指标
4.1 业绩考核以年为经营年度进行,以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为考核依据。
4.2 在经营年度开始之前,总经理、党委书记分别与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
4.3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从价值与目标、客户与评价、内部流程、学习与成长四个层面规定了各厂、各部门、各子公司和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个人的多项指标包括年度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及资产收益率。
4.4 考核计分办法
指标得分+年度利润总额指标得分+年度资产收益率得分。
各项指标计分标准:
1.年度销售收入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20分。
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1%,加0.3分
低于目标值时,每低1%,减0.3分。
2.,年度利润总额指标的基本分为50分,完成目标值
得基本分50分。超过目标值时
3.年度资产收益率指标的基本分为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 B 、C、D四级
,A级:95分以上
第二条
绩效考核的程序:
1.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向考核小组作书面述职
2.公司财务部向考核小组提供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指标计算出公司管理人员的考核得分。
集团绩效考核小组应在一个经营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经营业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考核结果的运用
1.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在全额兑现绩效年薪基数的基础上
每增加一分相应奖励绩效年薪基数的2%,以30%为上限
2.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高层管理人员的年终奖金。
3. 连续两年考核为D级,董事会可解聘该高层管理人员。
4.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接到考核结果通知后若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提出申诉,并申请裁决。
考核下属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
(二)
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要求,
建立下属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
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即业绩上、薪酬上,业绩
下、薪酬下的办法,并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三)按照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的要求
,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
生产体系
,
增强企业安全管控能力和执行力,确保公司实现安全
生产。
第二章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第六条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
第七条
年度经济责任书包括下列内容:
(一)双方的单位名称、职务和姓名;
(二)考核内容及指标;
(三)考核及奖惩;
(四)责任书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五)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八条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指标:
(一)
经营类指标:净利润总额
净利润总额是指经核定的企业合并报表净利润总额。
净利润
总额计算可加上经核准的当期企业消化以前年度潜亏,
并扣除通
过变卖企业资产等取得的非经营性收益,
具体约定在责任书中确
定。
(二)
风险控制类指标:建立经营风险控制体系、落实安全生
产、重视稳定工作、加强廉政建设、遵纪守法等,具体指标及权重在年度责任书中确定。
第九条
年度经济责任书按下列程序签订:
(一)
报送年度经营管理考核目标建议值。
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按
照公司的要求,
并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和预算目标,
提出下一年度
拟完成的经营管理考核目标建议值,
并将考核目标建议值和必要
的说明材料报总公司。
考核目标建议值原则上不低于上年考核指
标实际完成值或者前三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二)
由公司总经理或者授权代表同公司下属企业负责人签订年度经营管理责任书。
第十条
公司对年度经营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控。(一)
年度经营管理责任书签订后,
下属企业负责人每半年须将
责任书执行情况及相关分析材料报总公司,
相关部门负责对责任
书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
(二)
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下属企业负责人在分管范围内如
发生重大经济损失,
重大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
重大法律纠纷案
件以及
“三重一大”
等重大事件时,
应立即向总公司报告。
(三)
指标调整。
为使考核指标切实可行,
公司可在半年度财务报告结
束后,
对年初所下达指标进行考察,
对于企业确因客观原因造成
对考核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在充分考察的基础上可对指标
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