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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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一、前言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指在乡村地区开展卫生服务的过程中,将乡村医疗、卫生保健、预防、康复等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资源共享、专业合作、协同发展的管理模式。

本方案旨在针对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实施措施作出规范和具体的安排。

二、目标1.提高乡村卫生服务质量:通过整合资源,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村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广大农民的健康需求。

2.提升村医队伍建设水平:加大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医疗技能水平和服务意识,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村医队伍。

3.加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乡村卫生服务网络,实现乡村医疗机构与县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4.提高居民健康管理水平: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活动,提升农民对健康的认知和管理能力,促进健康乡村建设。

三、具体措施1.完善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乡村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提升其医疗设备和基础设施水平,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的卫生服务需求。

2.加强医生培训和队伍建设:设立乡村医生培训基地,组织培训班和讲座,提升医生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3.健全卫生服务网络:建立乡村医疗机构与县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医疗数据的互通互联,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5.加强政策宣传和科普推广: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政府卫生政策,推广健康科普知识,提高居民对卫生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6.加强与公安、农业、质监等部门合作:建立卫生健康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共同开展卫生监督、农药农残控制等工作,保障农民的健康权益。

四、实施步骤1.制定并宣传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政策文件,明确目标和任务。

2.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乡村医生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3.加大对乡村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改善医疗设备和基础设施。

4.建立乡村医疗机构与县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和共享。

5.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工作,开展相关培训和健康活动。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1.03.22•【字号】苏卫农卫[2011]6号•【施行日期】2011.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卫农卫〔2011〕6号)各市卫生局:为进一步规范村卫生机构服务与管理,健全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农卫发〔2010〕48 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要求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是指在政府领导下,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乡镇卫生院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履行管理职能,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行政和业务实施统一、规范的管理。

通过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合理配置村级卫生资源,规范村卫生室服务,保障乡村医生待遇,提高村卫生室服务效能,促进乡村卫生机构统筹协调发展。

2011年,以县为单位规范实施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比例要达到70%;2012年提高到90%以上。

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将村卫生室的资产和人员并入乡镇卫生院,实现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

二、一体化管理主要内容(一)统一机构管理原则上按照行政村或3000-5000服务人口规划设置一所村卫生室,纳入当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审批。

村卫生室主要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政府举办,其房屋设施、设备条件应达到省定建设标准。

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鼓励由乡镇卫生院院长担任村卫生室法人。

(二)统一人员管理1、严格人员准入。

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原则上按照服务人口1-1.2‰比例配备,在岗乡村医生必须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村卫生室新补充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其他符合法定资质的执业证书。

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一名女性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一、引言话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们的乡村卫生服务可不像现在这样发达。

那时候,村里的老人们生病了,就得自己去镇上的医院看病。

有时候病得很重,也没人能及时发现。

那时候的乡村卫生服务,真的是“一片混乱”。

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的诞生为了让乡村卫生服务变得更好,我们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

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要把村里的卫生服务资源整合起来,让老人们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三、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1. 统一管理按照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我们把村里的卫生服务资源整合起来,由一个专门的机构进行统一管理。

这个机构负责制定村里的卫生服务规划,协调各个卫生服务点的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2. 分工合作有了统一的管理机构,我们还要分工合作,让各个卫生服务点都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比如,有的地方可以设立诊所,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有的地方可以设立护理站,为需要特殊照顾的老人们提供上门服务。

3. 优化服务为了提高村里老人们的就医体验,我们还要不断优化卫生服务的内容。

比如,可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让老人们了解如何预防疾病;还可以定期组织专家下乡,为老人们解答健康方面的问题。

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的好处1. 老人们更方便了有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老们们不用再跑那么远去镇上的医院看病了。

他们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真是太方便了!2. 医生们更有动力了有了统一的管理机构,医生们不用再为协调工作而烦恼。

他们可以专心做好自己的工作,为老人们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这也让医生们更有成就感,更有动力去工作。

3. 村里的环境更好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还能带动村里的经济发展。

比如,通过提供医疗服务,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来村里旅游、投资。

这不仅能让村里的经济更繁荣,还能让我们的环境变得更美好。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
一、积极推进和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1、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规划,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
管理机构的建设,强化乡村卫生服务的统筹管理,促进乡村卫生服务和全
民健康的发展。

2、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的,探索形成更加科学、
合理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建立以技术支持、管理服务为主要
任务的乡村卫生服务机构。

3、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政策和体制,推广社会力量参与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积极发挥乡村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

4、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日常管理,健全乡村卫生服务一
体化管理工作制度,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政策,完善乡村卫生服
务监督机制。

5、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提高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
理能力,加强乡级卫生服务网的建设,提高乡村卫生服务水平。

二、增强乡村卫生服务的专业性
1、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高素质的乡村
卫生服务人才。

2、优化乡村卫生服务的人员组织结构,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体制,提升乡村卫生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乡村卫生服务的整体水平。

3、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的技术装备。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制度 12)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13)新农合的审核、基金管理等相关制度 14)药品、医疗器械等资产管理制度 15)档案资料、信息统计管理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村卫生室基本标准
(1)房屋: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2)设备:符合省卫生厅规定的设备 (3)科室:诊断室、药房、治疗室、观察室四室分
离,单独房间;有条件的设档案资料室、登记室等 (4)人员:至少有一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或按1:1.5-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 理2020/11/7来自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v 一、为什么要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v 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内涵 v 三、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中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一、为什么要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一)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提出 1.萌芽时期:上世纪6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期。
(2)乡镇卫生院的印章、票据、病历本册、处方等 医疗文书使用的名称必须与批准的名称一致
(3)乡镇卫生院不得使用或加挂其他类别医疗机构 的名称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村卫生室命名要求 v 统一为“XX乡(镇)XX村卫生室”。 v 村卫生室标牌、标识:由县卫生局统一制作
规格、底色、文字、内容应统一。 v 有条件的标牌、标识、服装、印章、制度等
辐射乡镇人口的1/3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村卫生室设置要求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村卫生室(所) 1 500人以下的行政村可以由多村联办或挂靠
邻近村卫生室(所) 2 人口较多(超过2000人)、村服务半径较
大可增加1个村卫生室(所) 3 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可不设村卫生室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2、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达到国家规 定的建设标准和基本设备配置标准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检查指导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215号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检查指导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215号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检查指导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检查指导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215号)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根据省府办公厅《2013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督办方案》(粤办函〔2013〕96号)要求,为确保2013年底前实现全省基本型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全覆盖,部分有条件的地级市实现紧密型管理的目标,我厅决定对各地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一)各地工作进展和覆盖面情况;(二)各地工作开展规范性情况。

具体内容参考附件《广东省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检查表》。

二、检查方法检查与指导并重,不打分,不排名,检查后反馈存在问题与工作意见,对工作规范性、覆盖面以及合理上报医改监测指标“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率”等方面进行指导,进一步推动工作。

听取汇报。

内容包括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截至8月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一体化管理率以及本市3月份上报医改监测数据中,显示一体化管理率不合逻辑、个别县(市、区)显示为0的原因等)和工作推进时间表,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计划等。

查阅资料。

查阅县卫生局有关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文件,乡镇卫生院平时管理村卫生站的档案资料。

(三)现场检查。

每个市检查2个县,每个县检查2个乡镇卫生院和2个村卫生站,实地指导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情况。

三、工作安排检查指导工作于2013年8月下旬至9月底开展,分4个组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组自定(定后另行电话通知),9月30日前完成。

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旨在提高农村地区卫生服
务水平,实现城乡居民健康协调发展。

本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制定
实施方案。

一、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为了提高农村地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应该强化卫生服务队伍
建设。

组织卫生服务人员对基层卫生服务知识和技能进行培训,提
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培训内容包括危急重症的诊断和处理、传染病
防控、健康教育等方面。

此外,可以通过制定详细的工作职责和考
核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卫生队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的建设
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建设是实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
要环节。

应该完善数据收集、审核、存储、传输等各个环节,确保
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此外,应该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建
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渠道,实现医疗信息全面共享,为治疗病人提供
更好的服务。

三、加强对特殊群体照护
为了更好地照顾特殊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等,要推动卫生
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

在服务队伍的建设和临床技术的提高方面,应该特别注重这些特殊群体的需求。

可以通过增派专职人员、加强
医疗器材配备、优先安排预约等方式来实现。

四、推动中西药结合。

关于创新村医管理机制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20XX年1121)

关于创新村医管理机制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20XX年1121)

关于创新村医管理机制深化推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20XX年1121)XX县区卫生局关于推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管理)是指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卫生局统一规划和组织,以乡镇(街道)为范围,实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所(室)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规范管理的制度。

依据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XX省卫生厅《关于推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闽卫农社〔2010〕8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依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乐观推动乡村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把村卫生所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加强村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条件,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力量,巩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保障宽敞农村居民的健康。

二、工作目标依据我市农村的实际状况,实行试点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动方法,2011年9月前每个乡镇先行试点20%的村卫生所乡村一体化管理,至2012年底,在全市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使每个行政村有一所基本设施较为规范、齐全的村卫生所,有一名具备肯定专业素养的乡村医生,建立起与农村经济社会进展水平相适应的乡村卫生服务网络和适用、有效的乡村卫生管理机制,促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共同进展,满足农村居民初级卫生保健的需求。

三、实施内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照市卫生局的托付履行本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在向居民供应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的同时,担当对村卫生所的业务管理和指导职责。

村卫生所担当行政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等工作。

乡村一体化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所实行“五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的规范管理,即对村卫生所的规范建设、人员队伍、业务工作、药械配置、绩效考核进行统一管理;村卫生所的法律责任独立、财务核算独立。

乡(镇)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乡(镇)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XXX卫生院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农卫发〔2010〕48号),文件精神,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有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我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体制,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合理配置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

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组织领导乡卫生院院长为组长,卫生院人员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乡乡村一体化工作和基层医院卫生机制综合改革的日常事务落实乡村一体化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标准(一)第一阶段1、各村要高度重视乡村一体化工作,切实加强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工作管理。

2、按照“七统一、两独立”的要求,完成本辖区内乡村一体化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反馈。

3、村卫生室统一布局,确保村卫生室内外卫生清洁,室内办公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摆放,村医生着装整洁,配戴上岗证,按甲级村卫生室设置标准完成医疗器械配置。

(二)第二阶段1、乡组织实施乡村一体化“七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资料整齐、统一有序。

2、卫生院根据工作情况,查漏补缺,分析统计各类报表,进一步完善乡村一体化各项工作。

(三)第三阶段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订责任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建设严格按照我县村卫生室设置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设置村卫生室。

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汉川市杨水湖防治院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精神和要求,结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卫生政策、法律、法规要求。

由市卫生局组织统一规划,以我院为单位,对村卫生室的机构、人员、业务、财务、药械等方面予以规范管理的新体制,为优化乡村卫生资源配置,强化农村卫生服务管理,做好农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现就推进我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通过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我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合理规划配置,规范服务行为,促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协调发展,为群众提供方便、价廉、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一)以调整优化现有村级卫生资源为核心,健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二)以强化我院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和指导为基础,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

(三)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为目标,以保障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及农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为目的,促进村卫生室的健康发展。

(四)探索我院对村卫生室人、财、物的统一高效管理。

三、工作基本内容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现机构、人员、业务、药品、财务“五统一”管理。

(一)统一机构管理。

1、村卫生室的设置应按照《创建湖北省示范村卫生室标准》文件规划进行设置,严格控制一村多室。

2、加强机构审批管理。

由市卫生局负责统一规划,村卫生室机构设置审批前须征求村委会意见,经我院审核。

3、建立村卫生室设置审批备案制度。

我院审批村卫生室或从业人员变更。

(二)统一人员管理。

1、合理配置从业人员。

村卫生室从业人员配置严格按照《湖北省村卫生室管理规范(试行)》规定,从业人数原则上按服务人口的1-1.2‰进行配置,保证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具有从业资格的医疗人员。

村卫生室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等法定从业资格,规范执行,不得开展执业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卫农卫[2011]6号【发布部门】江苏省卫生厅【发布日期】2011.03.22【实施日期】2011.03.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卫农卫〔2011〕6号)各市卫生局:为进一步规范村卫生机构服务与管理,健全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农卫发〔2010〕48 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要求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是指在政府领导下,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乡镇卫生院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履行管理职能,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行政和业务实施统一、规范的管理。

通过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合理配置村级卫生资源,规范村卫生室服务,保障乡村医生待遇,提高村卫生室服务效能,促进乡村卫生机构统筹协调发展。

2011年,以县为单位规范实施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比例要达到70%;2012年提高到90%以上。

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将村卫生室的资产和人员并入乡镇卫生院,实现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

二、一体化管理主要内容(一)统一机构管理原则上按照行政村或3000-5000服务人口规划设置一所村卫生室,纳入当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审批。

村卫生室主要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政府举办,其房屋设施、设备条件应达到省定建设标准。

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鼓励由乡镇卫生院院长担任村卫生室法人。

(二)统一人员管理1、严格人员准入。

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原则上按照服务人口1-1.2‰比例配备,在岗乡村医生必须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村卫生室新补充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其他符合法定资质的执业证书。

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一名女性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内容和措施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内容和措施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的内容与措施
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 冯惠强 2010年12月7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 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 重要载体,也是我国医疗卫生体系一个最为薄弱 的环节。 2009年,我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 诊量、住院人数均占到医疗总量的23%和31%, 但床位利用率远远低于医疗机构的平均水平。尽 管近年来加强了投入,基层综合配套改革仍然滞 后。

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报销政策,将基本药物全部纳 入城镇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要明显 高于非基本药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应占使用药物的 一定比例。 安徽规定应占80%以上。

四、主要内容与措施
安徽从2010年1月1日起,试点地区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全部实行零差 率销售,药品价格平均下降50%左右,惠及 2000多万城乡居民。 安徽省医改办副主任余群认为这一改革开局 良好,各地区乡镇卫生院出现“四降一升”的可 喜变化,即次均门诊药品费下降30%、抗生素使 用率下降27%、次均门诊费下降25%、次均住 院药品费下降27%,而门诊人次却增长21%。

2010年8月19日,在首届中国卫生论坛上
卫生部长陈竺指出,卫生部将积极推进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建立人员管理和人 事分配制度,进行多渠道综合补偿和绩效考核制 度,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010年8月19日,在首届中国卫生论坛上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指出,要在坚决取消不合 理、不合法收入的前提下,对基层医疗机构综合 改革发生的经常性收支差额,将采取机构内部消 化、医保基金补偿、财政补助等多渠道补偿的办 法,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药制度后能够 正常和良好地运转。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办法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办法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办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制定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一、总则1.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是指将城市和农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整合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服务一体化。

2.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应遵循卫生部门的规划和要求,充分发挥卫生服务机构的优势。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依法开展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全覆盖的服务。

二、管理职责1. 卫生部门负责对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合理规划和配置人员、设备、药品等资源,提供适宜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

3.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推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三、服务内容1.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诊断、治疗、康复等。

2.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开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免疫接种等预防保健服务。

3.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组织健康教育活动,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引导居民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四、管理要求1.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包括医疗质量管理、药品采购管理、资金管理等制度和规范。

2.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3.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定期开展评估和督导工作,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监督管理1. 卫生部门应对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2.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接受居民对服务质量的监督,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居民的诉求。

六、奖惩措施1. 对于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表现突出的机构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经验与启示

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经验与启示

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经验与启示目的分析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现状,总结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提供可行的对策建议。

方法通过问卷调查和定性访谈,对能够代表乌鲁木齐县实际情况的板房沟乡村卫生室进行资料收集与数据分析。

结果乌鲁木齐县基本实现组织体系建设、行政管理、业务管理、药械管理、财务管理和绩效考核6个方面的统一。

结论乌鲁木齐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现高度统一。

标签:板房沟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对策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众多,如何提高我国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乃至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成为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1]。

2010年4月,卫生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中指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县级卫生部门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进行业务、药械、财务、行政和绩效考核和等方面的一体化管理[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于2010年10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各地以一体化管理为切入点,满足乡村居民日益增长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从而加快新疆乡村地区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3]。

政策的出台是加强乡村卫生组织发展的重要方法,是乡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要环节,更是推动新疆乡村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力量[4]。

1 乌鲁木齐县及板房沟乡基本情况介绍乌鲁木齐县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的唯一市辖县,地处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

2015年全县辖2个镇,4个乡,41个行政村,行政区域面积4141平方公里。

截至2015年末,乌鲁木齐县共有建制乡镇卫生院8所,乡村卫生室53所,实际开放床位数125张,每千人享有床位数2.01张。

8个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人员方面总体情况如下,在编人员共161名,具有职业医师资格证的人数共计104名,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有36名,大專学历的有90名,具有中专学历的有31名,中专以下学历的4名。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3.31•【文号】卫办农卫发[2010]48号•【施行日期】2010.03.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农卫发〔2010〕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 号)精神,现就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和意义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

通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

二、主要内容乡村一体化管理是指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乡镇为范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的管理体制。

在乡村一体化管理中,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履行本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在向农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的同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等工作。

乡村一体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加强机构的设置规划与建设。

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农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设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每个乡镇至少要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

因乡镇撤并造成当地居民就医不方便的地方,可设立卫生院分院。

中心卫生院与一般卫生院的比例宜控制在1:3-4,县城所在地一般不设中心卫生院。

国家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有一所村卫生室。

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健康水平,充分发挥卫生服务的综合效益和区域协同作用,实现城乡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服务的均等化,推动农村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1.综合施策:在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中,充分考虑农村地区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和措施,提供全方位的卫生服务。

2.便利就近:通过发展社区医疗机构和乡村卫生站点,使农村居民能够就近享受到高质量的卫生服务。

3.健康教育:加强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4.协作共享:加强各级卫生部门的协作与合作,共享信息资源,实现卫生服务的一体化管理。

5.依托技术: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提高卫生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三、工作内容与措施1.健康档案建立与管理(1)建立健全农村居民的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就医记录等,为卫生服务提供基本数据支持。

(2)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健康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方便查询和共享。

2.社区医疗机构发展(1)加大对农村社区医疗机构的建设和支持力度,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

(2)培养和引进更多的医疗人才,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

(3)推动社区医疗机构与乡村卫生站点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和资源的共享。

3.乡村卫生站点建设(1)加强乡村卫生站点的建设和改造,提供基本卫生服务和健康教育。

(2)完善卫生站点的设施和设备,确保基本医疗检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

(3)加强对乡村卫生站点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4.健康教育与宣传(1)加大对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普及卫生知识和健康保健方法。

(2)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和体检活动,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3)利用新媒体和社区通讯渠道,传播健康教育信息,提高覆盖面和影响力。

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城乡面貌的日新月异,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差距逐渐加大,特别是在有关卫生服务方面。

到目前为止,城市卫生服务设施已经普及到每个社区,但同样的服务设施在农村地区就难以达到同样的水平。

同时,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卫生服务需求更加迫切。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提出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方案。

二、方案内容1. 完善服务网络为了方便卫生服务的普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方案提出了打造完善的服务网格的措施。

该方案建议在乡镇级别上设置家庭医生服务站点,以提供基本的卫生服务;同时,在县级别上架设医院,以供疑难杂症的诊治。

这样,居民们可以就近获得必要的卫生服务,而不用去城市。

2. 建立医疗保障制度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方案中,还要求建立一套全面的医疗保障制度。

通过为农村居民提供医保和公共卫生保险,实现农村居民享受和城市居民相等的医疗保障,为农民创造平等的卫生服务机会。

3. 实施卫生教育除了提供基本的卫生服务外,该方案还建议,乡镇应在整个服务中心区域内推广卫生教育。

为农村居民提供相关健康知识,以便他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预防疾病,提高卫生意识,避免疾病的发生。

4. 改善服务质量在提供卫生服务的同时,我国还应注重提高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要求卫生服务人员通过培训和地毯式检查等等措施,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卫生服务水平。

5. 鼓励先进技术要求采用最先进的卫生产品和设备,以实现高效的卫生服务,特别是在乡村地区缺乏一些特殊的卫生设备的情况下,要求在城市与乡村之间建立技术合作,以推进卫生技术的普及。

三、实施措施为了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方案得以顺利实施,需要有相应的实施措施。

以下是具体的实施措施:1. 调动各方积极性该方案的实施需要有相关人员的积极参与,包括政府、银行和人民群众。

政府需要为该方案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银行需要提供贷款支持,并且需要让农民意识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好处,以便他们更好地理解该方案。

基层优质服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基层优质服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总结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1 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农卫发〔2020〕01 号)、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20〕347 号)和《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府办〔2020〕28 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电白区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卫办〔2020〕8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行全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程(以下简称“一体化管理”),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优化乡村卫生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能力,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镇村卫生服务以公益性为目标,合理规划和配置村卫生资源,优化农村医生队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村卫生站补偿机制等,确保在 2021 年 11 月底前在全区建立“六统一”,即对村卫生站实行统一行政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械管理和统一考核管理的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三、主要内容(一)加强机构的设置规划与建设。

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农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设置村卫生站。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的房屋和基本装备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合理规划与配备,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服务能力,保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发挥应有的功能。

(二)统一人员管理。

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区卫生局注册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

2024年乡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2024年乡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2024年乡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卫生事业也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卫生需求,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质量和覆盖面,实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1. 提高农村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实现乡村全民健康目标。

2. 建立健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促进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和服务能力提升。

3. 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态度。

4. 推动农村卫生服务与城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对接合作,提升农村卫生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1. 建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

a) 在乡政府下属设立乡卫生院,负责乡村卫生服务的统筹、组织和管理。

b) 设立乡村卫生服务中心,将原有的卫生室、卫生站等基层卫生机构纳入统一管理,提供基本医疗保健、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等服务。

c) 设置乡村卫生服务指导机构,负责制定指导乡村卫生服务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a) 加大对乡村卫生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态度。

b) 加强对乡村卫生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综合能力和工作效率。

c) 加强乡村卫生人才的激励机制,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3.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和服务能力。

a) 在乡村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团队,提供全面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b) 加强乡村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宣教和疾病预防等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素养。

c) 建立完善的卫生信息系统,提高卫生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方便管理和决策。

4. 推动农村卫生服务与城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对接合作。

a) 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与县级医院的对接合作,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和优化。

b) 建立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供远程诊疗服务,解决乡村卫生资源不足的问题。

c) 加强乡村卫生服务的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农村居民对乡村医生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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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卫办农卫发[2010]48号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10.03.31
【实施日期】2010.03.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
(卫办农卫发〔2010〕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 号)精神,现就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和意义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

通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需
求。

二、主要内容
乡村一体化管理是指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乡镇为范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的管理体制。

在乡村一体化管理中,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履行本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在向农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的同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等工作。

乡村一体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加强机构的设置规划与建设。

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农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设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每个乡镇至少要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

因乡镇撤并造成当地居民就医不方便的地方,可设立卫生院分院。

中心卫生院与一般卫生院的比例宜控制在1:3-4,县城所在地一般不设中心卫生院。

国家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有一所村卫生室。

对村型较大,人口较多,自然村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村卫生室;对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可合并设立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再设立村卫生室。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房屋和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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