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科(诊所、门诊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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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诊所、门诊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口腔诊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就医群众安全,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口腔诊所、门诊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卫法监字〔2012〕8号)、XX市卫生局《关于印发XX市口腔诊所、门诊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卫法监字〔2012〕13号)和XX市卫生局《关于印发XX市口腔诊所、门诊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卫字〔2012〕27号)文件精神,医疗卫生监督二科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口腔诊所、门诊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本次专项整治从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查处违法执业行为、落实消毒隔离措施、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被检查单位的消毒管理及医疗废物处置等方面情况着手,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采取现场检查和规范指导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了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共检查了口腔诊所3家、口腔科6家。检查发现,多数口腔诊所能依法执业,消毒设施齐全,诊疗器械能按要求消毒或灭菌,每治疗一个病人洗手或消毒。在检查中发现一口腔诊所(孙XX,营西北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我们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罚并

予以取缔,某些诊所高压消毒设施长时间未使用,口腔诊疗器械在消毒过程中未进行包装,一次性物品进行重复使用,甚至未配置高压蒸汽灭菌消毒柜等现象。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9份,提出改进意见50余条,要求被监督单位立即整改,并对1家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口腔诊所予以立案查处。

下一步,医疗卫生监督二科将加大监督检查频率,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行为的将依法严惩,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和保障了群众就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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