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新版)

合集下载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5篇)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5篇)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一、实训室仪器设备是保证学生进行技能训练的重要条件,为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增强师生爱护实训室财产的责任心,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使之得到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应按实际情况的不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可根据损坏和丢失的具体情节、损坏价值的大小、事后补报情况,责令责任人的赔偿损失价值的全部、一部份或免予赔偿。

三、由下列原因造成的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均应全额赔偿:1.不听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2.未经批准,擅自移动、用、拆、改仪器设备;3.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指导错误或保管不当;4.不按规定办理领用、发货、借用、移交等手续造成的丢、缺。

四、故意损坏仪器设备,或损坏仪器设备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坏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的,经有关负责人核实,给与2--5倍赔偿,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或处分。

五、属于下列情况造成的损失,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免:1.一贯遵守制度,认真负责,由于某种情况偶尔疏忽造成的损失;2.事后主动及时如实报告,认识较好,且能积极设法挽回损失;3.因仪器设备本身的缺陷或实验操作的特殊性,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

六、损坏丢失仪器的责任事故,属几个人共同负责的,应按各人责任的大小,分担赔偿费。

七、损坏丢失查不出直接责任者,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分别由实验员,指导老师,专业科,实习科赔偿。

八、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实验员必须及时向实习科长报告,由实习科牵头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室审批。

九、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由申报人到实习科总仪管员处填写《实训室财产损坏赔偿单》,由总仪管员核定赔偿金额,经实习科领导审核。

由专业科督促赔偿人将赔偿款及时交出纳室入帐。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2)是指在实训过程中,如果发生实训室仪器设备的损坏或丢失,责任方需赔偿相应的损失。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赔偿制度:1. 损坏和丢失区分:- 损坏是指实训室仪器设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意外破损或功能失效等情况。

实验室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验室所有仪器是大家做科研的根本,因此起草了设备的损坏赔偿制度,惩罚不是本制度的目的,引以为戒才是目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全实验室全体人员应自觉爱护设备,节约器材,切实防止仪器设备器材的损坏与丢失。

二、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视情节赔偿,当事人应当真实提交过程,不得瞒报谎报.
三、凡属责任事故,当事人要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赔偿比例根据一下情节酌情
处理:
1、无意损坏或在正常操作范围内的赔偿原则:1万以内的是原价的30%;1万以上20%.
2、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拆改设备的,要加倍赔偿:1万以内的是原价的40%;1万以上30%.
3、实验过程中,不听从指导人员正确指导,造成损坏的:1万以内的是原价的40%;1万以上30%.
4、由于导师责任,造成损坏的由导师负责:1万以内的是原价的30%;1万以上20%.
5、如无理取闹或隐瞒实情要重罚:1万以内的是原价的40%;1万以上30%.
四、对于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轻微损失者,可按损失的价值酌减赔偿或免于赔偿.
五、对一贯不爱护仪器设备,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的,推
诿责任的,态度恶劣的,损失重大的,后果严重的,除责令其赔偿外,还应根据具体情节,给予其他处罚措施。

六、具体赔偿办法按照《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执行。

七、对以上处罚不满的当事人可以提交具体说明,开组会时讨论.。

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一、引言实验室是学院进行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场所,实验室仪器设备是保障教学和科研顺利进行的关键。

为了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保障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学院资产安全,特制定本赔偿制度。

二、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内所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事宜。

2. 本制度所指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科研、实验、办公等用途的仪器、设备、器材等。

三、损坏、丢失的认定与处理1. 认定(1)仪器设备损坏:指因使用、操作不当、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仪器设备部分或全部功能丧失。

(2)仪器设备丢失:指仪器设备在实验室内部或外部无法找回,经查证确实已丢失。

2. 处理(1)仪器设备损坏① 使用者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后,应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并说明损坏原因。

② 实验室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学院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提交损坏情况说明、损坏原因分析等相关材料。

③ 学院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损坏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确定损坏程度和维修方案。

④ 对于可修复的仪器设备,由学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安排维修。

维修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

⑤ 对于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由学院资产管理部门报请学院领导审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仪器设备丢失① 使用者发现仪器设备丢失后,应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并说明丢失原因。

② 实验室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学院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提交丢失情况说明、丢失原因分析等相关材料。

③ 学院资产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内部调查,必要时报警处理。

④ 对于找回的仪器设备,应进行修复、鉴定后重新投入使用。

⑤ 对于确实无法找回的仪器设备,由学院资产管理部门报请学院领导审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赔偿制度1. 赔偿原则(1)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使用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赔偿金额根据损坏、丢失程度、设备原值等因素确定。

(3)赔偿方式包括现金赔偿、实物赔偿、修复赔偿等。

教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教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教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学生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处理办法
1.凡属实训中正常损耗或仪器设备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任课教师证明填写登记表报损;
2.实训中因学生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操作疏忽而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或酌情部分赔偿,并填写登记表;
3.实训过程中因不遵守纪律,如打闹或故意损坏仪器的,由任课教师提出批评并填写登记表,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4.实训结束后,私自将仪器设备或器材带出实训室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二、教师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处理办法
1.教学中正常损耗只填写登记表;
2.因教师不了解仪器设备使用方法而造成的损坏,应对教师提出批评,并培训其正确使用方法;
3.教师借用仪器设备用于非教学活动,或转借他人而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填写登记表并酌情赔偿;
4.管理员违反借用制度,私自外借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管理员和使用人各赔偿50虬。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为了加强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管理,确保实训室仪器设备的安全、完整,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赔偿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实训室内的所有仪器设备,包括实验仪器、实验设备、实验材料等。

二、赔偿原则1. 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应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2. 赔偿方式可以包括现金赔偿、修复费用、更换新设备等。

3. 赔偿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划分。

三、赔偿程序1. 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使用者应立即报告实训室管理人员。

2. 实训室管理人员应立即进行现场调查,查明损坏、丢失的原因和责任人。

3. 根据调查结果,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向责任人下达赔偿通知,明确赔偿方式和赔偿期限。

4. 责任人应在接到赔偿通知后,按照规定的赔偿方式和期限进行赔偿。

四、赔偿标准1. 实验仪器、实验设备的损坏、丢失,按照实际购买价格进行赔偿。

2. 实验材料的损坏、丢失,按照实际购买价格进行赔偿。

3. 因故意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除按照实际购买价格进行赔偿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赔偿记录1. 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建立赔偿记录,记录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名称、数量、赔偿方式、赔偿金额等信息。

2. 赔偿记录应定期汇总,作为考核实训室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的重要依据。

六、责任追究1. 故意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除按照本制度进行赔偿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实训室管理人员未尽到管理职责,导致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实训室管理部门所有。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学校实训室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更好地保护实训室仪器设备,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我们也希望能够通过这个制度,提高师生对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爱护意识,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实训环境。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1. 背景和目的为了规范实训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其正常运行和有效利用,同时合理分担设备损失和丢失带来的经济损失,订立本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实训室的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3. 定义•仪器设备:指实训室内的专业使用设备,包含但不限于试验仪器、计算机、投影仪、模型等。

•损坏:指仪器设备因非人为意外原因造成的使用功能或外观上的损伤。

•丢失:指仪器设备无法找回或遗失的情况。

4. 保管责任•实训室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和管理,包含清点、分类放置、维护和更新等工作。

•实训室管理员应做好仪器设备的存储管理记录,包含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等。

5. 使用规范•实训室仪器设备只可由指定人员操作和使用,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私自使用。

•使用人员应正确使用仪器设备,依照使用指南进行操作,并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

•禁止使用过程中随便拆卸或改动仪器设备的部件。

•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并妥当存放。

6. 损坏赔偿•若仪器设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由使用人员向实训室管理员进行报告,并经管理员核实后记录维护和修理或更换情况。

•若损坏系使用人员未按规定使用或操作欠妥所致,使用人员应依据设备维护和修理或更换实际费用向实训室进行赔偿。

•若损坏系仪器设备自身故障导致,不会追究使用人员责任。

•赔偿金额计算公式:赔偿金额 = 维护和修理费用 + 人工费 + 部件费用。

7. 丢失赔偿•若仪器设备发生丢失,使用人员应立刻向实训室管理员报告并帮助找寻。

•若丢失系使用人员未按规定存储或保管不善所致,使用人员应依据设备原值向实训室进行赔偿。

•若丢失系实训室管理员或其他工作人员过失所致,实训室将负责赔偿。

8. 赔偿计算公式•若设备发生损坏而需要维护和修理或更换,赔偿金额按实际费用计算。

•若设备丢失,赔偿金额按设备原值计算,即购买设备时的价格。

•实训室管理员应依照实际费用或设备原值将赔偿金额计入实训室经费。

实验器材损坏、遗失赔偿制度

实验器材损坏、遗失赔偿制度

实验器材损坏、遗失赔偿制度
1.实验室的一切设施都是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和权力爱惜与保护。

2.实验室的各种器材和环境设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的基本保障,概不外借。

要加强管理,精心维护,严格按工作程序使用,防止损坏或遗失。

3.对任何损坏遗失行为,室主任有权和责任执行学校制订的赔偿制度。

4.损坏或遗失赔偿基准:
器材损坏可以修复的,修复费<200元,全额赔偿;修复费≥200元(~10000元)按90~50%计算赔偿。

5.损坏不能修复或遗失的赔偿基准:
按使用期折旧后的现值计算,年折旧率为5%或10%,现值<1000元,赔偿80%;
现值≥1001元(~50000元)按70~30%计算赔偿。

属“两用”或贵金属物品按原值赔偿。

6.损坏或遗失,赔偿额≥20元,要填写赔偿报告表,作为审查及注帐依据。

7.属违规操作、擅自使用或拆卸、嘻戏打闹、玩忽职守等损坏或遗失器材者,照上述基准赔偿;属偶尔疏忽并努力减少损失而态度又好者,按上述基准的30%计算赔偿;属器材本身质量、使用期限或突然停电水等直接造成的损坏,免于赔偿,但仍要填写赔偿报告表,作为审查依据。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模版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模版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模版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的赔偿事宜,确保实训室设备的完好使用和维护,提高实训教学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实训室的人员,包括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责任主体1. 学生:应当妥善使用实训室仪器设备,如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实训室仪器设备使用和保管的指导和监督,如未尽到相应责任,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教师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管理人员:负责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保管工作,如未能妥善管理和保管,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管理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赔偿标准1. 损坏赔偿:根据实训室仪器设备的实际价值和损坏程度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应当包括修复费用和折旧费用。

2. 丢失赔偿:根据实训室仪器设备的实际价值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应当为仪器设备的全价值。

五、赔偿程序1. 损坏赔偿程序:a. 学生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仪器设备损坏情况。

b. 管理人员将仪器设备送至专业维修部门进行检修,评估维修和折旧费用。

c. 维修部门将维修和折旧费用报告给管理人员。

d. 管理人员将赔偿金额通知学生,并要求学生按时支付。

e. 学生按照通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2. 丢失赔偿程序:a. 学生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仪器设备丢失情况。

b. 管理人员将丢失情况报告给相关部门,并进行调查核实。

c. 相关部门将仪器设备价值报告给管理人员。

d. 管理人员将赔偿金额通知学生,并要求学生按时支付。

e. 学生按照通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六、赔偿方式1. 学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赔偿金额。

2. 学生也可以选择分期支付赔偿金额,但每期不得超过总赔偿金额的20%。

3. 学生未按时支付赔偿金额的,将视为违规行为,可能会导致学生不得参与后续实训和考试。

七、制度宣传学校应定期组织会议、培训等形式,向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宣传本制度,让大家充分了解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赔偿制度的相关规定。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范本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范本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管理,确保实训室仪器设备的安全和完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实训室内所有的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实验仪器、教学仪器等。

第三条实训室使用人员包括实训老师、学生等。

第四条所有实训室使用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实训室使用人员对于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应当及时上报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赔偿。

第二章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原则第六条实训室使用人员应当按照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方法和程序正确使用仪器设备,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和完好。

第七条实训室使用人员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应当注意保护仪器设备,防止撞击、摔落等情况发生。

如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实训室使用人员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应当严格遵守使用规程,禁止超负荷使用、私拆私改等行为。

如因违规使用导致仪器设备损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实训室使用人员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如因未按照规程进行检查保养导致仪器设备损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实训室使用人员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应当保管好配套耗材和附件,并妥善处理使用过的耗材。

如因耗材损坏、遗失等情况导致仪器设备损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章仪器设备损坏赔偿标准与程序第十一条若仪器设备损坏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若仪器设备可以修复的,实训室使用人员应当承担修复费用,并按照修复前的价值30%向实训室管理人员缴纳赔偿费。

第十三条若仪器设备无法修复的,实训室使用人员应当按照仪器设备的残值向实训室管理人员缴纳赔偿费。

残值的评估由实训室管理人员负责。

第十四条若仪器设备发生丢失的,实训室使用人员应当按照仪器设备原价向实训室管理人员缴纳赔偿费。

如实训室管理人员可以找到同款或者相似的仪器设备替代原仪器设备,则实训室使用人员只需向实训室管理人员支付相应的购置费。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为了加强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保障实训室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赔偿制度。

一、赔偿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实训室所有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赔偿。

2. 实训室仪器设备包括教学设备、科研设备、辅助设备等,具体范围如下:(1)教学设备:包括计算机、投影仪、音响设备、实验仪器等;(2)科研设备:包括高性能计算机、精密仪器、实验设备等;(3)辅助设备:包括家具、电器、网络设备等。

二、赔偿标准1. 仪器设备损坏赔偿标准:(1)轻度损坏:能修复的,按照修复费用的一半进行赔偿;(2)中度损坏:修复后影响使用功能的,按照修复费用加维修费用的一半进行赔偿;(3)重度损坏:无法修复或修复后无法达到原功能水平的,按照设备原值的一定比例进行赔偿。

2. 仪器设备丢失赔偿标准:(1)丢失设备的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按照设备价值的两倍进行赔偿;(2)丢失设备的价值在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按照设备价值加50%进行赔偿;(3)丢失设备的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按照设备价值加100%进行赔偿。

三、赔偿程序1. 发生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事件,立即向实训室管理员报告,并保护好现场;2. 实训室管理员对损坏或丢失情况进行核实,并填写《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报告表》;3. 报告表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至财务部门进行赔偿处理;4. 赔偿金额由财务部门核实后,从责任人的工资或奖金中扣除;5. 责任人需在赔偿金额扣除后15日内完成赔偿。

四、责任认定1. 实训室仪器设备的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2. 责任人无法确定的,由使用人承担责任;3. 多人共同使用设备的,按照共同使用人的责任比例分担赔偿;4. 故意损坏或故意丢失设备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 exceptions1. 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不予赔偿;2. 实训室管理员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故意损坏或丢失设备的,由管理员承担赔偿责任;3. 实训室仪器设备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生损坏或丢失的,由维修、保养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规章制度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财产的安全与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赔偿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事宜。

实验室仪器设备包括教学、科研、实验等用途的仪器、设备、工具、器材等。

第二章赔偿责任第三条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根据以下原则确定赔偿责任:(一)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是由于使用者操作不当、保管不妥善等原因造成的,由使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是由于设备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者由于学校相关部门管理不善造成的,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学校可酌情减轻或免除使用者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实验室仪器设备赔偿标准:(一)仪器设备损坏的,应根据损坏程度和维修费用确定赔偿金额。

损坏程度轻微,维修费用低于原价的,按维修费用赔偿;损坏程度严重,维修费用高于原价的,按原价赔偿。

(二)仪器设备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第三章赔偿程序第五条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后,使用者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并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报告表》。

第六条实验室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调查,查明原因,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资产管理处报告。

第七条资产管理处接到报告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对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使用者应根据资产管理处的处理意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赔偿:(一)赔偿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使用者直接向实验室负责人缴纳赔偿款。

(二)赔偿金额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者需向学校财务处缴纳赔偿款,并将缴纳凭证交实验室负责人备案。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九条学校设立实验室仪器设备赔偿基金,用于赔偿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支出。

赔偿基金由学校财务处负责管理。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1. 背景为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完整性,有效管理实验室设备,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实验室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实训室设备损坏、丢失等问题的赔偿管理。

3. 基本原则(1)实训室设备管理负责人应对实验室设备状况进行日常巡检和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仪器设备故障及问题。

(2)借用实验室设备的师生应自觉遵守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认真使用仪器设备,保护实验室设备的完好性。

(3)如实验室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借用人应及时向实验室设备管理负责人汇报。

4. 损坏设备或器材赔偿(1)借用人使用设备或器材时应注意安全及使用方法,如因借用人的过错造成设备或器材的损坏,借用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果设备或器材是在实验中因正常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故障或停机损坏,责任应由实验室负责人进行审核判断。

(3)如设备或器材因物质原因(如劣质材料、制造过程等)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损坏,原则上由设备供应商或制造商承担维修、更换费用,如果由于借用人未按照要求维护使用而损坏的,责任应由借用人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5. 设备或器材丢失赔偿(1)如设备或器材被盗窃、抢劫、被撬、被洪水、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责任应由实验室设备管理负责人与相关部门协商赔偿方案,由学校保险公司给予理赔。

(2)如设备或器材损坏或遗失的原因是因为借用人的过错,应按规定赔偿,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设备或器材丢失后重新购置的价值不包括车费、运费、税费等额外费用,只包括购置价,且必须在原设备或器材出现损失、被盗、遗失后立即开始进行补购手续。

6. 相关管理规定(1)实验室设备管理负责人有权对借用人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对于违反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处理方式。

(具体处罚标准详见学校相关管理规定)(2)借用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设备或器材还回,并进行检查验收,如有损坏、丢失等情况时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赔偿处理。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1. 背景实训室是学校帮助学生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而实训室中的仪器设备是学校提供的重要资源。

但是,在实训操作过程中,仪器设备可能会因为使用不当、外力破坏,或者人为丢失等原因而造成损坏和丢失。

针对这种情况,学校需要有明确的损坏和丢失赔偿制度,保护学校的资源。

2. 赔偿的原则学校为实训室提供的仪器设备都是公共财产,学生和教工应该爱护使用,对于因为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和丢失,应该有明确的赔偿原则。

具体原则如下:1.损坏和丢失均需要进行赔偿。

2.赔偿金额应该按实际购置价计算,有明确的购置发票或者采购合同可以作为依据。

3.对于价值较高的设备,赔偿金额可以分期支付。

4.对于经常使用的设备,可以考虑对设备进行保险投保,赔偿金额可以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

3. 赔偿的具体制度3.1 损坏赔偿制度学生和教工在使用实训室仪器设备时,应该遵守实训室的规定,保证设备的安全。

如果在使用中出现损坏,应该立即报告相关工作人员并按照以下制度进行赔偿:1.损坏轻微的设备,由教工负责修理,并在修理结束后进行验收。

如果修理后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应该按照设备的实际购置价进行赔偿。

2.对于无法修复的设备,应该按照设备的实际购置价进行赔偿。

3.对于由于使用不当或者操作失误导致的损坏,责任方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对于由于受外力破坏,且责任方无法确定的情况,根据责任方所在班级进行赔偿。

3.2 丢失赔偿制度如果仪器设备无故丢失,应该立即报告工作人员,并按照以下制度进行赔偿:1.对于无法找到的设备,应该按照设备的实际购置价进行赔偿。

2.对于设备被盗等擅自拿走的情况,责任方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对于由于遗忘或者误操作导致的设备丢失,责任方应该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设备的实际购置价的50%。

4. 实际操作流程对于损坏和丢失情况的处理,应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工作人员接到反馈后,立即前往现场核实情况,并填写相关的工作记录表,包括设备信息、损坏情况、损坏责任方等信息。

高校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高校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第一条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增强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心,保证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损坏、丢失设备器材,负责人应立即填写《损坏丢失物品申报单》(一式二份)交实验室负责人及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

第三条仪器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事故后,当事人应及时向本部门领导及仪器设备管理人汇报,并写出书面报告,如实说明事故原因、情况,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条因不遵守操作规程,未经批准擅自拆、改,不听老师指导,玩忽职守及其它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凡损坏大型精密设备或严重损坏单价800元以上仪器设备,实验室负责人应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保护现场,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严格审查,并专案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凡发生被盗物品总值价达800元以上的事故,实验室负责人和物品保管人除立即报主管部门外,还应立即报保卫科并保护现场。

第七条因以下原因造成设备器材丢失、损坏,经过鉴定或负责人证实可以不赔偿。

(一)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确定难以避免的损坏;(二)设备本身缺陷或使用年久,在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耗损;(三)经过批准试用稀缺仪器设备,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然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失;(四)由于其他客观原因或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意外损失。

第八条设备损坏丢失、损失价值的计算(一)对单价在800元以下的低值仪器、照相机、录音机、电风扇、秒表、计算器等损坏、丢失要严格计价赔偿;(二)对单价800元以上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的赔偿计价按:1、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价损失价值。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3、损坏后质量显著下降,但尚能使用的,按质量变化程度酌情计算损失价值。

4、导致整个设备报废或丢失的,按原价合理的折旧比例进行赔偿。

5、凡私人占用,擅自外带造成的损坏、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第九条丢失损坏教学仪器设备除应负经济赔偿责任外,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进行检讨,情节严重的应予以通报或行政处分,有意破坏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
制度(新版)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实训室仪器设备是保证学生进行技能训练的重要条件,为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增强师生爱护实训室财产的责任心,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使之得到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应按实际情况的不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可根据损坏和丢失的具体情节、损坏价值的大小、事后补报情况,责令责任人的赔偿损失价值的全部、一部份或免予赔偿。

三、由下列原因造成的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均应全额赔偿:
1.不听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
2.未经批准,擅自移动、用、拆、改仪器设备;
3.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指导错误或保管不当;
4.不按规定办理领用、发货、借用、移交等手续造成的丢、缺。

四、故意损坏仪器设备,或损坏仪器设备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坏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的,经有关负责人核实,给与2--5倍赔偿,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或处分。

五、属于下列情况造成的损失,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免:
1.一贯遵守制度,认真负责,由于某种情况偶尔疏忽造成的损失;
2.事后主动及时如实报告,认识较好,且能积极设法挽回损失;
3.因仪器设备本身的缺陷或实验操作的特殊性,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

六、损坏丢失仪器的责任事故,属几个人共同负责的,应按各人责任的大小,分担赔偿费。

七、损坏丢失查不出直接责任者,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分别由实验员,指导老师,专业科,实习科赔偿。

八、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实验员必须及时向实习科长报告,由实习科牵头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室审批。

九、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由申报人到实习科总仪管员处填写《实训室财产损坏赔偿单》,由总仪管员核定赔偿金额,经实习科领导审核。

由专业科督促赔偿人将赔偿款及时交出纳室入帐。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