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主要有哪些形式
遗嘱的形式及有效条件是什么
遗嘱的形式及有效条件是什么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随着⼈们掌握财产的增多,越来越多的⼈希望通过⾃⼰的意愿来确定⾃⼰去世后相关财产的归属及分配,现在的遗产继承纠纷很多都是因为对遗嘱是否存在、是否有效产⽣争议⽽诉到法院的,因此如何认定⼀份有效的遗嘱就是⾮常重要的问题了。
接下来就由店铺⼩编为您讲解遗嘱的形式及有效条件是什么。
遗嘱的形式及有效条件是什么第⼀,遗嘱的形式要符合法定要件。
遗嘱的形式有公证遗嘱、⾃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遗嘱、⼝头遗嘱,上述遗嘱⽅式都是法律允许的,只要符合该种遗嘱成⽴的相关要求,就可以成为⼀份有效的遗嘱。
由于此部分相当重要,每种遗嘱形式的具体成⽴条件将另⾏专门介绍,请点击“继承法系列知识”查找。
第⼆,存在多份遗嘱时如何确定有效遗嘱。
如果存在多份内容冲突的遗嘱,且每份遗嘱从形式上看都是有效成⽴的,原则上以形成时间⽐较晚的遗嘱为依据。
因为⽴嘱⼈可以撤销、变更⾃⼰所⽴的遗嘱,⼀旦形成⼀份与此前内容不同的新遗嘱,就意味着⽴嘱⼈变更或撤销了此前的遗嘱,应该以新遗嘱为准。
当然,如果两份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不同,并不冲突,那么并不影响前⾯遗嘱的效⼒,如果有部分冲突,那么不影响不冲突部分的效⼒。
但是,以时间先后确定适⽤遗嘱的原则也有例外:如果数份内容冲突的遗嘱中有公证遗嘱,那么不论时间先后,以公证遗嘱为准。
因为《继承法》规定“⾃书、代书、录⾳、⼝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要想以遗嘱的⽅式撤销公证遗嘱,只能办理新的公证或撤销原公证遗嘱,这是法律赋予公证遗嘱的特殊效⼒。
第三,⽴嘱⼈必须具有相就民事⾏为能⼒遗嘱才能有效。
遗嘱是⼀种重⼤的民事⾏为,因为⽴嘱⼈必须具有完全民事⾏为能⼒,⽆民事⾏为能⼒⼈、限制民事⾏为能⼒⼈都不能⽴有效遗嘱。
且其相应的法定代理⼈即使是最亲的配偶、⽗母、⼦⼥也⽆权代为以遗嘱的⽅式处分其财产。
往往会发⽣在⽼⼈年龄⽐较⼤,且⾝体状况不好的情况下所⽴遗嘱是否有效的争议。
遗嘱公证的形式(3篇)
第1篇一、遗嘱公证的形式1. 书面遗嘱公证书面遗嘱公证是指遗嘱人以书面形式设立遗嘱,并经公证机关审查、证明的过程。
书面遗嘱公证是遗嘱公证的主要形式,具体包括以下几种:(1)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人亲自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盖章或按指印,然后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
(2)代书遗嘱公证:遗嘱人因疾病、文盲等原因无法书写遗嘱,由他人代为书写,并由遗嘱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然后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
(3)录音遗嘱公证:遗嘱人以录音形式设立遗嘱,由两名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名、盖章或按指印,然后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
(4)打印遗嘱公证:遗嘱人使用计算机或其他打印设备打印遗嘱内容,并签名、盖章或按指印,然后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
2. 口头遗嘱公证口头遗嘱公证是指遗嘱人以口头形式设立遗嘱,并由两名见证人在场见证,然后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
口头遗嘱公证适用范围较窄,仅在遗嘱人处于危急情况下,无法以书面形式设立遗嘱时才可采用。
3.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指遗嘱人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扶养人扶养遗嘱人至其去世后,将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过程。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需由遗嘱人和扶养人共同向公证机关申请。
二、遗嘱公证的程序1. 申请遗嘱人需向公证机关提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件: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
(2)遗嘱原文:遗嘱人书写的遗嘱内容。
(3)见证人材料:若遗嘱为代书、录音或口头遗嘱,需提交见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审查公证机关对遗嘱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包括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等。
3. 公证公证机关审查无误后,对遗嘱进行公证,出具遗嘱公证证书。
4. 领取遗嘱人领取遗嘱公证证书。
三、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1. 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遗嘱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2. 遗嘱人应明确遗产的范围和分配方式,避免争议。
3. 遗嘱人应选择合适的见证人,见证人需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与遗嘱人、扶养人无利害关系;(3)了解遗嘱内容。
怎样写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怎样写遗嘱才有法律效⼒⽴下遗嘱是避免继承⼈因为遗产问题发⽣纠纷,那么怎样写遗嘱才有法律效⼒,遗嘱的形式有哪些呢,遗嘱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合法有效的遗嘱的形式是怎样的呢,⾃书遗嘱样式是怎样的呢,店铺⼩编整理了“怎样写遗嘱才有法律效⼒”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怎样写遗嘱才有法律效⼒(⼀)主体合法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为能⼒;⽴遗嘱⼈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为能⼒的公民;2、⽴遗嘱⼈的意思表⽰必须真实。
(⼆)客体合法1、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的个⼈合法财产。
如果处分了与他⼈共有的财产或不属于⽴遗嘱⼈个⼈所有的财产,遗嘱就要部分或全部⽆效;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三)内容合法1、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有没有⽣活来源的继承⼈的继承权。
如果遗嘱⼈未保留缺乏劳动能⼒有没有⽣活来源的继承⼈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继承⼈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能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2、遗嘱必须为胎⼉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3、遗嘱内容不得违其他法律。
遗嘱的形式1、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2、⾃书遗嘱,是由⽴遗嘱⼈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的遗嘱。
3、代书遗嘱,是有两个以上见证⼈在场见证,由其中⼀个见证⼈代为书写,并由代书⼈、其他见证⼈和⽴遗嘱⼈签名并注明年⽉⽇的遗嘱。
4、录⾳遗嘱,是有两个以上见证⼈在场见证,以录⾳形式做出的遗嘱。
5、⼝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在场见证,以⽴遗嘱⼈⼝述形式做出的遗嘱。
在危急情况解除之后,⽴遗嘱⼈能够⽤书⾯或者录⾳形式⽴遗嘱的,所⽴的⼝头遗嘱⽆效。
对于你提出的“怎样写遗嘱才有法律效⼒”问题,店铺⼩编已经整理出来了,遗嘱在场的见证⼈要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做了见证⼈,该遗嘱⽆效。
不能作为遗嘱见证⼈的⼈员有:⽆⾏为能⼒⼈、限制⾏为能⼒⼈;继承⼈或者受遗赠⼈;与继承⼈或者受遗赠⼈有利害关系的⼈,⼀般包括继承⼈、受遗赠⼈的债权⼈、债务⼈、共同经营的合伙⼈,有问题欢迎咨询店铺律师。
个人遗嘱范本
个人遗嘱范本1.【遗书作文】遗书这是我人生中最后一次提起笔来写字,这是我的遗书。
我人生中最后一个愿望,就是你能看到这封遗书。
第一个、唯一看到这封遗书的人,我希望是你。
我不想去回忆我们如何相识,如何熟悉彼此,然后如何在你身边日渐悲观的我,躲在日光的阴影处品尝嫉妒和绝望。
我应该有宽容和理性的心灵。
看,我有优秀的学历,娇好的样貌,灵巧的手,和自信的,所有年轻女人渴望拥有的一切。
除了你,我拥有一切。
我对你的爱已经入了骨头,我的目光在人群中随你转动,我的心随你的步伐起伏。
你啊你………。
我可以为你痛哭,为你努力,为你一个微笑而在狂风暴雨的泥泞路上夜奔。
可惜,为什么你总将我,视之无物。
是的,我应该有宽容和理性的心灵,当我知道爱情无法勉强,当我知道付出未必等于得到。
只是,我见到那个男孩。
他站在街角,无聊地四处张望。
我认识他,他的照片,藏在你的钱包里,被珍而重之地贴在胸口处。
他的名字,被你低沈磁性的声音唤出来,蕴在你的微笑和宠溺中,让我只想跪倒在冰冷的地板上,永远的哭泣。
看,他站在街角,无聊地张望。
他有你的爱,却没有溢于言表的幸福。
我在睡梦中都要伸出手探在空气中抓住的幸福,他却心安理得地受之无愧。
我不恨他,真的。
同性与异性的爱情,也不再是我难过的原因。
唯一的,我对你仍有感觉,口是心非否认多少次,还是只能对自己低头--------我对你仍有感觉。
躲在办公室的窗后看你搂他在怀里,我将百叶窗的一片叶子捏碎在掌中;你温柔地亲手喂到他嘴中的茶,还剩下半杯留在桌上,我在寂静的时候走进你的办公室,喝了下去,冰冷的感觉,冷得我一颤。
如果这是爱情,那么我只能苦笑,我只能选择结束。
原谅我,我只能选择结束。
但我,对你仍有感觉。
所以,我将你的宝贝骗到这里。
他的纯真无知,是否也是你所爱的一项特质?我知道,你爱他,如我爱你。
我愿意为你而死,你可愿意为他而亡?我知道,你爱他,所以--------我没有伤害他。
你最爱吻的唇,你最喜欢抚摸的脸,你最常用手指轻点的直挺鼻子,我都没有破坏。
自书遗嘱的格式和范文(精选10篇)
自书遗嘱的格式和范文(精选10篇)自书遗嘱的格式和范文第1篇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消失住地)、身份证编号。
我立此遗嘱,对我全部的财产,作如下处理:(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全部的财产遗留给某某B(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B的财产,仅限某某B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本遗嘱托付某某C(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执行。
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由托付执行人某某C保存,一份由某某市公证处保存。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全部的财产遗留给某某A(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A的财产,仅限某某A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自书立遗嘱人:年月日特殊说明:本自书遗嘱只能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
自书遗嘱的格式和范文第2篇1、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
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争议的,看详细状况而定,假如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2、遗嘱须由遗嘱人签名。
遗嘱人的签名须由遗嘱人亲笔写上自已的名字,而不能以盖章手印或画押等方式代替。
无遗嘱人签名的自书遗嘱,应为无效。
自书遗嘱如需涂改、增删时,遗嘱人也须于涂改、增删处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乞讨、增删的内容无效。
3、遗嘱须注明年、月、日。
遗嘱中的时间记载是确定遗嘱人的遗嘱力量的准据,也是在有多份遗嘱时确定各份遗嘱先后的准据。
遗嘱中未注明日期的,或者所注的日期不详细的,例如,只注明年、月,而未写日的,遗嘱不能生效。
自书遗嘱的格式和范文第3篇自书遗嘱的无效,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状况。
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部分无效的,就该部分涉及的遗产内容不能适用遗嘱。
遗嘱的形式要件及其效力规则
遗嘱的形式要件及其效力规则
遗嘱的形式要件及其效力规则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性的遗嘱形式要件及其效力规则:
1. 形式要件:
- 手写遗嘱: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手写,并在其签名下签字。
- 公证遗嘱:遗嘱必须由遗嘱人口头陈述或书面表示,并在公证官的见证下签署或指认。
- 文书遗嘱: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书面表示,并在证人的见证下签署或指认。
有些地区要求遗嘱必须由律师起草。
- 口头遗嘱:在临终或其他特殊情况下,有些地区可能允许口头遗嘱。
2. 效力规则:
- 自愿性:遗嘱人在无外在压力和干扰的情况下自愿订立遗嘱。
- 声明意愿:遗嘱必须明确表达遗嘱人对财产分配和遗产继承的意愿。
- 完整性:遗嘱必须包含完整的遗产清单,列明遗产应如何分配。
- 合法性:遗嘱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如强制继承权规定或其他合法性规定。
- 正当见证:遗嘱必须由一定数量的证人在遗嘱人签署时进行见证,并签署或指认遗嘱。
证人通常需要年满法定年龄,无亲属关系,在心智健全的情况下。
请注意,这只是一般性的介绍。
具体的遗嘱形式要件及效力规则可能会因地区和
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议您在需要订立遗嘱时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
社会工作者考试: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必看题库知识点
社会工作者考试: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必看题库知识点1、多选夫妻财产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
A.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B.夫妻相互扶养的义务C.夫妻的姓名权D.夫妻相互继承权E.夫妻的住(江南博哥)所决定权正确答案:A, B, D参考解析:夫妻财产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1)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2)夫妻相互扶养的义务;(3)夫妻相互继承权。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夫妻财产关系的考查。
CE两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内容。
2、单选不属于结婚的必备条件的是()。
A.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B.必须达到法定婚龄C.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D.必须达到初中以上学历程度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结婚的必备条件包括:(1)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2)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结婚的必备条件的考查。
我国的《婚姻法》并未对结婚双方的学历进行规定,D项不应该选。
3、多选《婚姻法》规定在出现下列哪些情况下,调解无效的,应准许离婚()。
A.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D.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E.夫妻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正确答案:A, B, C, D参考解析:《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感情破裂例示性规定的考查。
属于识记考点。
4、单选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不包括()。
A.兄弟姐妹B.配偶C.外孙子女D.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
遗嘱形式有哪些?
For a girl who has been injured, the only thing she learns and understands is to be strong.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遗嘱形式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公证遗嘱。
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
录音遗嘱。
口头遗嘱。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形式共分为五种,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及口头遗嘱。
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正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书面遗嘱。
因其是国家公正机关出具,形式最为严格和规范,因而最能保障遗嘱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实务中,公正遗嘱是证明遗嘱人之真实意思表示最有力和最可靠的证据,因此一旦发生纠纷,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能够推翻该公正遗嘱所载明的内容,否则法院一般会以此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公正遗嘱的设立一般需遵循以下的程序:A、遗嘱人必须带着有关身份证明亲自到其户口所在地、住所地、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正机关办理公证,如因正当理由确实不能亲自前去办理,可请求公证机关派员到其所在地办理公证事务,无论如何,公证遗嘱必须本人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鉴于公证的严格身份性,相关法律规定,公证员不能为他人办理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公证事务,也不能为自己办理公证事务。
如恰巧发生前述所说的情况,公证人可主动回避或遗嘱人申请其回避。
B、审查程序,具体为公证机关接受遗嘱人的遗嘱公证申请后,首先审查遗嘱人的个人情况,具体包括遗嘱人的身份,是否为遗嘱人本人,其次遗嘱人是否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C、遗嘱人需在两名以上公证员面前亲自书写或口授遗嘱内容,如遗嘱人亲自书写,需在遗嘱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此处需强调格式一定要按照常规书信格式书写,实务中有将遗嘱落款时间写在整篇的右上方,导致法院认定遗嘱无效的案例,因此一定要严格遵循一般书写格式,尽量规范。
如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公证员需做笔录,然后向遗嘱人宣读笔录内容,经遗嘱人确认无误后,在场的公证员和遗嘱人均需在笔录上签名盖章,并写明遗嘱设立的时间和地点。
2024遗嘱模板
2024遗嘱模板
在2024年的今天,我谨立下此遗嘱,以确保我的遗产得到合理分配,并让我的意愿得以尊重。
以下是我的遗嘱模板:
1. 个人信息
我是(您的姓名),生于(出生日期),目前居住于(居住地址)。
我是(您的身份,例如:专业人士、企业家、家庭主妇等)。
2. 遗产分配
我将我的遗产分配如下:
- 房产:将我的房产位于(房产地址)的全部权益转让给(受益人
姓名)。
- 现金:将我名下所有银行存款转让给(受益人姓名)。
- 财产:将我所有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家具等转让给(受
益人姓名)。
3. 未成年子女
如果我有未成年子女,我任命(监护人姓名)为他们的监护人,负
责照顾、教育和管理他们的遗产,直至他们成年。
4. 慈善事业
我将(金额)捐赠给(慈善机构名称),用于支持(慈善事业,例如:教育、医疗、环保等)。
5. 签署
我在签署此遗嘱时是心智清醒、并无任何不当影响。
遗嘱一式两份,自我签字生效。
签名:(您的签名)
日期:(签署日期)
以上即为我的遗嘱模板,希望我的家人和朋友们能够按照我的意愿
来执行。
感谢您的合作与理解。
敬启者
(您的姓名)。
有效遗嘱的七种形式
有效遗嘱的七种形式
1、自书遗嘱:遗嘱的全部内容都应当是遗嘱人亲自书写完成。
2、代书遗嘱:《继承法》规定的代书遗嘱,由代书人注明日期,其他人员无需再签署日期,签名即可。
《民法典》规定的代书遗嘱,要有遗嘱人和2名以上见证人签名、遗嘱人和见证人还要签署同样的日期,在形式上才符合法律的规定。
3、打印遗嘱:遗产未处理,但遗嘱人留有打印遗嘱的,应当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对打印遗嘱进行认定。
4、录音遗嘱:遗嘱人和每一位见证人应在录音过程中说出各自的名字,并各自说出日期,任何事后的补救的行为,都无法将无效的录音遗嘱转变为有效的录音遗嘱。
5、录像遗嘱:应严格按照《民法典》规定,认定录像遗嘱的效力。
遗嘱人和见证人未在录像遗嘱中分别说出时间的,应认定该份录像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与《继承法》第17条第1款的内容基本一致。
7、口头遗嘱:《民法典》第1138条规定的一种遗嘱形式。
本条并未就口头遗嘱的订立日期问题进行规定,即日期不是口头遗嘱有效的要件之一。
遗嘱需要公证吗
遗嘱需要公证吗实践中,⼈们在办理很多事情的时候最后都会再办理公证,因为,公证之后具有更⾼的公信⼒。
⽽对于⼀些东西,则是法律规定必须要办理了公证之后才会有效。
那么实践中,遗嘱必须公证才⽣效吗?针对这个问题,店铺⼩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在实际⽣活中对⼤家有所帮助。
⼀、遗嘱需要公证吗⼀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效的法定强制条件。
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典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的。
但是,如果想要更加保险,让那些可能对遗嘱效⼒提出异议的⼈⽆话可说,可以把遗嘱拿去公证⼀下,按照国家公证机构正规的程序公证。
这样,遗嘱的效⼒就更巩固,即使发⽣诉讼纠纷,也不⽤担⼼什么了。
综上,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法律效⼒,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只要遗嘱是被继承⼈真实的意思表⽰,如果不是⾃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效⼒。
⼆、有效遗嘱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遗嘱⼈必须具有⽴遗嘱能⼒《民法典》第1143条规定“⽆⾏为能⼒⼈或限制⾏为能⼒⼈所⽴遗嘱⽆效。
”⽆⾏为能⼒或限制⾏为能⼒⼈不具备真实表达⾃⼰意思的能⼒,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他们所⽴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
⽆⾏为能⼒⼈所⽴的遗嘱,即使其本⼈后来有了⾏为能⼒,仍属⽆效遗嘱。
遗嘱⼈⽴遗嘱时有⾏为能⼒,后来丧失了⾏为能⼒,不影响遗嘱的效⼒。
”也充分说明了⽴遗嘱⼈必须具有⽴遗嘱的能⼒。
患有聋、哑、盲等⽣理缺陷⽽⽆精神病的成年⼈,他们是有完全⾏为能⼒的,因此他们也可以⽴遗嘱。
(⼆)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的真实意思的表⽰《民法典》第1143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遗嘱⼈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的遗嘱⽆效。
伪造的遗嘱⽆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效。
”遗嘱⼈在遗嘱中确⽴的内容是处分⾃⼰⽣前合法所有的个⼈财产,⽴遗嘱⼈如果在胁迫等外在因素的压迫下所⽴遗嘱,或遗嘱被⼈篡改、伪造,均是他⼈的意思,他⼈⽆权处分财产所有⼈的遗产,只有遗产所有⼈才能处分⾃⼰合法所有的遗产,因此,遗嘱⼀定要表⽰遗嘱⼈真实的意思,这也是体现对公民个⼈所有的财产的保护。
人在生前或临死前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嘱咐的词语
人在生前或临死前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嘱咐的词语(最新版)目录1.遗嘱的定义与重要性2.遗嘱的形式3.遗嘱的内容4.遗嘱的法律效力5.遗嘱的制定与执行正文遗嘱是指人在生前或临死前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嘱咐的词语,这些词语在遗嘱人去世后具有法律效力。
遗嘱对于遗产的处理和分配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可以确保遗嘱人的意愿得到尊重和实现。
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包括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公证遗嘱。
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通过口头方式表达的遗愿。
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
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录音遗嘱是遗嘱人通过录音设备录制的遗愿。
公证遗嘱是在公证机关的见证下订立的遗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
遗嘱的内容主要包括遗产的处理和分配、遗嘱的执行人、遗嘱的有效期和其他特殊要求等。
在遗嘱中,遗嘱人可以明确指定遗产的继承人、遗产的分配方式和遗产的处理事项。
此外,遗嘱人还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即负责执行遗嘱内容的人。
遗嘱的有效期通常自遗嘱人去世时开始,至遗产分配完毕止。
如有特殊要求,遗嘱人也可在遗嘱中明确提出。
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但在遗嘱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需要遵循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人可以自由处分其遗产,但应保障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遗嘱的制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否则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在遗嘱执行过程中,遗嘱执行人应按照遗嘱内容履行职责,如有争议,可依法诉诸司法机关解决。
总之,遗嘱是遗嘱人在生前或临死前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嘱咐的词语,对于遗产的处理和分配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遗嘱的形式和内容多种多样,但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需要遵循法律规定。
遗嘱模板(代书遗嘱)5篇
遗嘱模板(代书遗嘱)5篇第1篇示例:遗嘱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它可以确保您的遗产在您去世后得到正确分配。
代书遗嘱是一种常见的遗嘱形式,由专业人士代为起草,确保遗嘱内容清晰和合法有效。
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份关于代书遗嘱的模板,帮助您了解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遗嘱模板(代书遗嘱)我,(姓名),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号码),住址在(地址),鉴于我对个人财产的出发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特此立下遗嘱:一、关于财产分配1. 我的银行存款将全部分配给我的合法继承人。
2. 我的房产将分配给(人名),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贵重物品等将统一由(人名)管理和分配。
3. 如果我的合法继承人在我去世后无法继承财产,财产将捐赠给(慈善机构/公益组织)。
二、关于监护人指定1. 我指定(人名)为我的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负责照顾和监护他们的生活。
2. 如果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我指定(人名)为备选监护人,负责替代原监护人。
三、其他事项1. 我的葬礼安排由(人名)负责,并遵循我的意愿进行。
2. 我的遗愿是(详细描述其他遗愿事项)。
特此遗嘱,我已仔细阅读并确认无误,签署日期为(日期)。
(签名)以上就是一份关于代书遗嘱的简单模板,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需求进行修改和补充。
记住,在起草遗嘱时应尽可能清晰和详细,以避免出现纠纷和误解。
如果您有复杂的财产情况或家庭关系,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公证人,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性。
遗嘱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它可以为您的亲人和财产提供保障和指引。
希望以上内容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祝您健康幸福,一切顺利。
第2篇示例:遗嘱是指遗赠人在临终前向法定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所立的书面声明。
而代书遗嘱则是指遗赠人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在制作遗嘱时,代书遗嘱是一种很好的选择,可以确保遗嘱的内容清晰准确,避免遗漏或理解错误。
遗嘱模板(代书遗嘱):委托代书人:(填写委托代书人的姓名)1. 遗嘱人生前的住址是(填写遗嘱人的住址),有关财产的情况如下:2. 遗嘱人特此立下遗嘱如下:1)所有财产归遗嘱人的(填写夫妻、子女等亲属的关系)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股票等。
自书遗嘱可以怎样订立 订立自书遗嘱要注意什么
Talents are the most profitable commodity, and companies that can manage talents are the ultimate winner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自书遗嘱可以怎样订立订立自书遗嘱要注意什么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
自书遗嘱的要求是: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我国的遗嘱体系中,包括五种法定的遗嘱形式:公证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以及自书遗嘱。
其中,自书遗嘱完全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不需要见证人,所以订立自书遗嘱非常方便,那具体来说自书遗嘱可以怎样订立?另一方面,自书遗嘱只有遗嘱人了解相关情况,一旦遗嘱人死亡,自书遗嘱很容易被篡改,而且死无对证,那么订立自书遗嘱要注意哪些问题?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自书遗嘱可以怎样订立1、订立自书遗嘱要满足的条件:(1)实质要件:①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②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③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④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其一,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民法典遗嘱篇
民法典遗嘱篇
“民法典遗嘱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二编之一,总共有9章,包括总则、遗嘱效力、遗嘱内容、设立遗嘱、无固定形式的遗嘱、遗嘱的修改、召集遗嘱陈述会、遗嘱的处理以及空缺等。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遗嘱的内容、效力、使用条件以及行使责任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主要是通过书面形式表达出死者最后的意愿,可以就其财产或其他重大事项作出相应的措施和安排,并据此在死者死后执行。
第二章规定了遗嘱的效力,要求遗嘱必须和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存在不利于公共利益的情况,才能发挥其效力。
第三章规定了遗嘱的内容,规定遗嘱必须明确指定死者财产的继承人、受益人、财产分割方式、给付方式等内容,以及对其他重大事项的安排。
第四章规定了设立遗嘱的方式,主要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两种;第五章规定了无固定形式的遗嘱,即未经书面形式但已经表达出死者最后意愿的遗嘱;第六章规定了遗嘱的修改;第七章规定了召集遗嘱陈述会的事宜;第八章规定了遗嘱的处理;第九章规定了遗嘱的空缺。
这部分规定对于维护死者最后意愿的执行,保护遗嘱受益人的权益,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以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依据有效的遗嘱,才能确认死者最后意愿的真实性,才能保证死者的财产能够按照其自己的意愿分配给其继承人和受益人,才能够真正实现遗嘱的原意。
继承纠纷解读假遗嘱判定方法
继承纠纷解读假遗嘱判定方法遗嘱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书,它具有确定遗产继承和保障遗愿实现的作用。
然而,由于某些原因,可能会出现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受到质疑的情况,特别是在继承纠纷中。
在这种情况下,解读假遗嘱的判定方法就成为了关键。
一、遗嘱形式要素的解读在判定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时,首要的是解读遗嘱的形式要素。
遗嘱作为一份法定文书,必须满足法律上规定的形式要素方才具备有效性。
常见的遗嘱形式要素包括:1.书面形式:遗嘱必须以书面形式存在,可以是手写、打印或通过其他方式制成的书面文件。
2.署名: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签名,签名的位置可以在遗嘱的任何部分。
3.日期:遗嘱必须标明具体的日期,以确定遗嘱的制作时间。
4.见证人:遗嘱应当有两名或以上见证人在场,作为遗嘱的证明。
判定一个遗嘱是否为假遗嘱的第一步,就是解读遗嘱的形式要素。
只有当遗嘱满足了法律上的形式要求,才能被视为合法有效的遗嘱。
二、遗嘱内容的解读除了解读遗嘱的形式要素外,理解遗嘱的具体内容也是判定假遗嘱的关键一环。
遗嘱中应当明确规定了以下内容:1.遗嘱人的身份信息:遗嘱应当清楚标明遗嘱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
2.遗嘱的受益人:遗嘱应当明确规定具体受益人的身份信息,并说明遗产分配的比例或具体数额。
3.遗嘱的财产清单:遗嘱应当清楚列明遗嘱人的所有财产和财产的具体描述,以确保遗嘱清晰明了。
4.遗嘱的附加条件:遗嘱中可能存在附加条件,如指定特定时间或特定事件的到来才能生效等。
在解读遗嘱内容时,必须严格按照遗嘱本身的表述,避免主观臆断或各种解读。
只有在遗嘱的语句表达清晰明了,与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判定其为真实有效的遗嘱。
三、证据的采纳和排除在继承纠纷中,解读假遗嘱需要采纳和排除相应的证据。
具体的判断方法包括:1.证人证言:如有见证人存在,应当采纳他们的证言,核实遗嘱的制作过程和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2.笔迹鉴定:对于可疑的遗嘱签名,可以进行笔迹鉴定,以判定签名是否为遗嘱人本人亲笔签署。
关于遗嘱形式的培训提纲
遗嘱形式一、自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不能由他人代写,而且只能由遗嘱人用笔将其意思记录下来。
(2)须是遗嘱人关于其死亡后财产处分的正式意思表示,如果不是正式制作,仅是在日记或有关的信件中提到准备在其死亡后对其财产如何处理,不应认定为自书遗嘱。
(3)须由遗嘱人签名,既证明遗嘱确为遗嘱人亲自书写,也证明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须注明年、月、日,不仅可以确定自书遗嘱的成立时间,在发生纠纷时方便辨明遗嘱的真伪,而且可以判明遗嘱人在立自书遗嘱时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确定遗嘱是否有效,还有助于辨明多份遗嘱的先后顺序,以确定哪份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
(5)增删或涂改时须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改、增删的内容无效。
二、代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打印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并由一见证人代书。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应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另外,法律明确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见证人: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②继承人、受遗赠人;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三、打印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遗嘱为电脑制作、打印机打印出来的文本形式。
(2)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打印遗嘱文本的每一页都签名。
(3)遗嘱人在遗嘱文本的每一页都签名。
(4)最后注明年、月、日。
四、录音录像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出镜见证,见证人应把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以及年、月、日等基本情况予以说明。
(2)须由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的内容(包括年、月、日),内容应当具体,对有关财产的处分,应当说明财产的基本情况,说明财产归什么人承受。
法定的遗嘱形式具体有几种
法定的遗嘱形式具体有几种
1.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在无法冷静和谨慎条件下,通过口头表述进行的遗嘱。
在一些紧急情况下,例如临终前,遗嘱人无法获得合适的书面表达方式,口头遗嘱可以作为法定遗嘱的一种形式。
但是,口头遗嘱的效力往往不如其他书面形式的遗嘱稳定,容易受到争议和质疑。
2.医疗保健遗嘱:医疗保健遗嘱也被称为生命意愿书或不治遗嘱书。
这是一种规定遗嘱人在临终阶段的医疗抉择和治疗方式的书面文件。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法律要求遗嘱人书写医疗保健遗嘱,以确保医疗护理与遗嘱人的个人价值观和偏好保持一致。
3.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通过公证机构见证、登记和保管的遗嘱。
公证遗嘱的制作过程必须经过公证员的严格监督,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
公证遗嘱一般需要在公证机关进行登记和保管,并且在遗嘱人去世后,公证机关会将遗嘱转交给相关遗产分配的法院。
4.律师遗嘱:律师遗嘱是通过聘请律师起草、见证和保管的遗嘱。
遗嘱人与律师进行沟通,律师会根据遗嘱人的要求和法律规定起草遗嘱。
遗嘱人和见证人必须签署遗嘱并在律师的见证下,并且律师也会将遗嘱进行保管。
律师遗嘱一般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和稳定性。
5.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自用手书写的遗嘱。
自书遗嘱的要求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而异,但通常要求遗嘱人以自己的手迹书写遗嘱,并且签署并注明日期。
自书遗嘱可以是手写、打字或电子形式,关键是遗嘱人亲自书写。
遗嘱的六种形式
遗嘱的六种形式
遗嘱的形式主要有:
1、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办理。
与其它遗嘱相比,最为严格,更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而效力最高。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自然人在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3、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又称为代笔遗嘱或口授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遗嘱人不会书写自己名字的,可按手印。
4、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录音录像遗嘱。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
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6、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立遗嘱的格式是怎样的
⽴遗嘱的格式是怎样的在进⾏相关遗嘱的签订和书写的时候是有很多很多的要求的,所以在很多时候我们⼀定要根据规则和相关法律条件来帮助我们⽴遗嘱,下⾯就由店铺⼩编为⼤家介绍⼀下相关⽴遗嘱的格式和相关书写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家!⽴遗嘱的格式是怎样的格式⽴遗嘱⼈:姓名、性别、出⽣⽇期、民族、⼯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体随时可能发⽣意外,故特⽴此遗嘱,表明我对⾃⼰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1、房产⼀套,座落于;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3、家具及家⽤电器。
留有债务如下:1、⽋××(债权⼈姓名)××万元,到期⽇为×年×⽉×⽇;2、……现对归我所有的份额,作出如下处理:1、房产由××、××继承。
2、汽车由××继承。
3、家具及家⽤电器由××继承。
遗嘱由××执⾏,性别、出⽣⽇期、民族、住所。
⽴遗嘱⼈签字:×××××年×⽉×⽇遗嘱怎么写病⼈病故前,⼤多数都有许多事情要向亲⼈嘱托,如因某些原因应该嘱托的忘记嘱托,病⼈的亲⼈可以提醒,但不可强加和包办。
⼀般情况下,遗嘱的内容包括以下⼏点。
(⼀)对主要遗产的处理意见;(⼆)对⾃⼰后事的安排意见,包括安葬地点、安葬形式、安葬规模等;(三)对⾃⼰遗体器官的处理意见,包括是否解剖、是否捐献医疗单位等;(四)对抚养的意见;(五)对⾃⼰未完⼯作的安排意见;(六)对主要亲朋好友的嘱托;(七)对所在的单位的期望和要求;(⼋)对其它问题的嘱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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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主要有哪些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遗嘱主要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形式。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同时存在数份遗嘱的情况下,各遗嘱的效力问题进行了规定。
该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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