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思考与对策研究
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监管和综合执法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2019-10综合执法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监管m综合执法改華的实践与思考吴海广摘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是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的重要任务,是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的重要举措。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都作出了部署和要求。
本文从综合监管、综合执法的概念入手,分析了目前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新形势下市场监管领域综合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模式选择,全面推进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市场监管综合监管综合执法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定,把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
应通过改革形成市场监管合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本文根据目前的法律政策规定,结合各地改革实际,提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模式选择.进一作者:吴海广,湖南省市场监管局。
挂牌督办等制度,强化专项执法联合、案件查办联动,上级加强对下级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努力形成全面贯通、上下畅通“一盘棋”,打造综合执法系统新合力。
三是建立信息互通、多方监督共治机制。
推动完善信息互联共享、行政处罚公示、社会有奖举报、违法联动响应、行业自律管理、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逐步形成监管部门、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人民群众、舆论媒体共同参与的监督体系,打造综合执法多元共治合力。
(四)创新执法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抽查检查的科学性、有效性、覆盖面和威慑力,减少执法盲区。
建立综合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执法办案形势分析,探索问卷调查、第三方评估等有效方法,推行靶向执法办案,以有力有效有为的行动,及时冋应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关切,同时健全执法案件主办、联办和协查等办案方式,不断提升执法办案的科学性、精确性。
推进“互联网+执法”,统一执法办案业务系统,探索推行非现场执法,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区块链等现代技术,通过智能监控、移动执法等科技手段,综合运用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优势,整体提升综合执法办案的针对性、有效性。
关于完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制的几点思考
关于完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制的几点思考市场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制是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然而,由于市场监督管理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现有的行政执法机制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制,以下几点思考可以提供参考。
首先,要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
完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的基础性制度,包括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提高行政执法的法治化水平,确保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行使权力。
此外,还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规则、流程和标准,明确执法主体、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和透明,保证公平公正。
其次,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取决于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因此,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执法和业务水平。
同时,要优化执法队伍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确保执法部门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第三,要加强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可以提高市场监督管理的精确度和效率。
通过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对市场主体的全程监管和全面掌控,可以更好地发现和解决市场问题。
同时,通过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可以提高执法部门的工作效率,减少人为错误和滥用权力的可能性,增强监管的公信力和法律效力。
第四,要加强协同治理和跨部门合作。
市场监督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协同合作。
因此,要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在市场监督管理中形成合力。
同时,要加强与社会组织、企业和公众的合作,通过共同参与监督和管理,形成多元化的监督机制,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最后,要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教育和引导。
市场主体是市场监督管理的核心对象,其行为对市场的运行和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因此,要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法律教育和诚信引导,增强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意识和能力。
同时,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诚信经营和自律行为,限制违法行为和不当竞争,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
关于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提案
根据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提案,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市场监管工作逐渐成为保障市场秩序、保护用户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
然而,由于市场监管部门分散、权责不清、行政执法相对滞后等问题,市场监管工作依然存在一定的难题和瓶颈。
为了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市场监管的高效性和精准性,我们有必要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2. 提案内容2.1 统一行政执法体制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整合原有的市场监管、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执法职责和权力,消除部门之间的壁垒,提升协同作战能力。
2.2 划分执法责任区域根据市场主体的行业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划分执法责任区域,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市场监管责任划分机制,确保各级市场监管机构职责明确、执法高效。
2.3 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对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监督,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错案率考核制度,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力度,提升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4 完善执法手段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完善市场监管执法的技术支持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的科学性和精准度,提升市场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3. 期望效果3.1 优化市场环境通过改革,促进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推动形成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提升市场活力和竞争力。
3.2 保障用户权益提升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和精准度,加强对虚假广告、欺诈销售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3.3 推动经济发展加快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改革,有助于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4. 现阶段问题在提案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关注:4.1 利益博弈在改革过程中,可能会面临部门利益博弈、执法难度增加等问题,需要做好相关矛盾协调工作。
4.2 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标准和执法手段可能会面临一些技术和法律障碍,需配套相关配套政策和法规。
5. 解决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配套政策,加强对改革过程的宣传和解释;加大对相关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整体执法能力和素质;鼓励相关部门贯彻改革精神,积极配合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
浅析市场监督管理局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市场监督管理局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XX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有9个内设股室、四个基层分局和四个下设机构。
全区9个半乡镇共1200余户企业,6000余户个体工商户。
要完成为市场监管、为试验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光荣任务,作为一个新组建的单位,执法人员素质就成了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成了影响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关键。
一、XX试验区市场监管队伍现状及特点XX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原试验区工商局、质监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2月(2月17日宣布领导班子)合并组建,根据义办法[2015]28号(关于印发《黔西南州XX试验区(顶效经济开发区、安龙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XX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片区为原顶效开发区片区、原兴义市郑屯镇、鲁屯镇、万屯镇和马岭河以北部分和原新桥镇、德卧镇、龙广镇、木咋及原兴仁县雨樟镇,总面积1324.78平方公里,总人口32万。
全局人员编制52个,其中公务员编制37人,事编人员15人。
局机关人员编制28人,四个基层分局共24人。
局领导班子设一正三副,于2015年3月9日正式统一办公,现全局在职干部职工26人,其中男19人,女7人,公务员20人,事业编制6人,党员18人。
(一)年龄结构:30岁以下2人,占7.7%, 30-40岁9人,占34.6%;41-50岁14人,占54%;50岁以上2人,占7.7%。
全局干部职工平均年龄40.7岁,四十岁以上人员占了近六成。
(二)学历结构:大专学历6人,占43.75%,本科学历17人,占43.75%,研究生学历3人,占12.5%;(三)民族结构:汉族20人,占93.75%;少数民族6人,占6.25%.在职干部职工以汉族为主。
二、目前我局队伍存在问题(一)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
一是年龄老化,年轻后备力量明显不足。
干部中,40岁以上16人,年龄最大者55岁,全局平均年龄近40.7岁,干部老化严重,30岁以下2人,后备力量明显不足;二是知识老化。
浅析新时期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新时期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冯春雁 曾滢虹随着国内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市场监管工作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日益突出,不仅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充分肯定,而且社会期望值日益升高。
在全面推进市场监管的同时,要坚持放管结合,加强市场监管和反垄断执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实施竞争审查制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如何正确认识当前的市场监管工作,使市场监管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宏观经济调控和微观管理的大局,这是我们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一、当前市场监管工作的现状(一)各级领导非常关注,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使命2016年云南建水县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撤并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机构改革又把发展改革局价格监督检查、农科局知识产权保护、工信局食盐执法职责并入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家部门合并后最为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加强执法,而强化执法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一是要有一定的案件数量保证。
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是第一要务,是最重要的法定职责。
评价执法部门的重要指标,就是执法案件数量的多少。
作为执法机构如果一年甚至几年都没有办理案件,或者只有极少的案件,就谈不上强化执法。
二是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水平。
作为执法机构,加强执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不断提高案件的质量,持续拓展执法深度,着力查处一些复杂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
三是保证案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
如在此次的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就及时查处口罩及防护品不明码标价、销售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着力办理了一些老百姓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案件,树立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
(二)市场监管矛盾凸显,市场监管部门肩负着安民生、化矛盾的重托市场监管部门在保障食品安全、药品监管、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作出了辛苦努力,但人民群众意见仍然很大。
特别是“红顶协会”风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更是将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推到了前沿。
对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一些思索和建议
I\I :P()IVIS、综合执法钇M对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一些思索和建议本刊智库专家团专家曾霞热点引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 兴征程中政府机构改革的必由之路,这项改革包含着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精心顶层设计。
改革的路上怎会一路坦途、一蹴而就?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挑 战和困难。
我们需要提前预见,未雨绸 缪,作出周密准备和谋划比如 说,由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物 价、知识产权等多个部门的执法人 员合并组建而成一支执法队伍,短 期内会存在思想不完全统一、工作 作法不完全一致的现象..比如说, 当前食用农产品检出农残超标以及 违禁物质的现象频发,媒体舆论关注度高,群众焦虑感强,执法人员 失职渎职风险大比如说,职业投 诉举报人缠诉滥诉多,挤占一定的 行政资源。
比如说,市场监管领域 法律法规规章多达数百部,一名执 法人员难以全部掌握。
还比如说, 有些地方仍存在执法车辆、执法记 录仪、便携式电脑打印机等基础性 辅助设施不能满足执法办案需要的 情况。
有鉴于此,笔者试对改革过程 中如何更好地迎接挑战、克服困难展开思索并提出一些建议,以供市 场监管同仁们参考和批评指正。
一、加强队伍的政治能力建设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 仅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的需要,还是解决我国现阶段人 民曰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 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需 要。
因此,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 队伍从一成立起其宗旨就是为人10 i产品可靠性报告基层之声民服务,执法工作中应当牢牢把握为人民服务这根主线。
不仅如此,每一名普通执法人员也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坚定理念,要在执法办案、法律执行中坚持党和人民利益为上的行为标准,从有利于党和人民利益的角度出发去执行法律、办理案件。
这需要大力加强队伍的政治能力建设,关键是加强党支部的建设。
革命战争年代,“支部建在连上”为极大增强军队战斗力发挥了重大作用。
行政执 法和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在现代社会治理中,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是确保政府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实际运作中,这两个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并探寻有效的对策。
一、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1、执法依据不明确部分法律法规存在模糊性和冲突性,导致执法人员在具体执法过程中难以准确把握执法标准,从而影响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执法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够准确,甚至存在执法犯法、滥用职权的现象。
3、执法程序不规范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按照法定程序执法的情况,如未履行告知义务、未听取当事人申辩等,这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执法的合法性。
4、执法手段单一部分执法部门过于依赖行政处罚等强制手段,而忽视了教育、引导等柔性执法方式,导致执法效果不佳,容易引发社会矛盾。
5、地方保护主义干扰执法在一些地区,为了保护本地企业或经济利益,存在地方政府干预执法的情况,使得执法难以公正进行。
二、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1、监督机制不完善内部监督存在形式主义,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时难以到位;外部监督渠道不够畅通,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不高。
2、监督手段缺乏有效性监督手段相对单一,主要依赖检查、考核等方式,难以对执法行为进行实时、全面的监督。
3、监督信息不透明执法和监督信息公开不充分,公众对执法和监督过程缺乏了解,难以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4、监督责任不明确在监督工作中,存在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导致监督工作无法有效落实。
三、解决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问题的对策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立法工作,提高法律法规的科学性、明确性和可操作性,为行政执法提供清晰的依据。
2、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
3、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透明。
当前市场监督管理改革所面临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当前市场监督管理改革所面临的问题与解决对策在地方政府的机构改革的背景下,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采取“三合一”的模式,成立综合性的市场监督管理主体——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在精简机构的背景下,这种综合设置目前还只能是一种探索,效果需要时间来检验。
尽管一些地方新的综合性市场监督管理主体在市场监管实践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给企业带来便利,在为政府减负的同时,一些问题也在实际的运行中逐步显现。
一、机构综合改革后面临的几个难题(一)简单的机构合难以实现1+1>2的问题当前的机构合并有多种模式,一个重要转变就是将部门之间的外部协调为一个部门的内部协调,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少协调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但实际上大部分地方政府对于大融合体制的设置,还仅仅是几个部门简单的拼凑在一起、对内设机构进行的“物理性”删减或合并。
具体到市场监管部门内部,由于实现了多部门的职能融合,业务流程的树立需要按照新的思路和内在逻辑进行再造,这需要一个理顺的过程,短时间内根本无法实现。
对外看似责任“无缝担责”,对内还是“各干各的”,造成大多数机构合并实际没有实现真正的融合,合并后体制的优越性根本无法显现。
这种片面的追求减机构、减编制的改革方式对于现行的行政管理体系可能会造成得不偿失,可能会陷入“方向正确、操作有误、步子太急、反反复复”的困境。
这方面体现比较明显的就是技术层面监管的流程再造。
例如食品药品监管问题,原本就是一个技术含量高于行政干预的系统性体系,根据“四个谁”的监管原则,工作职能并未与工商、质监等部门有交叉,如果硬性实现融合势必出现职能“偏重”、“谁吞并谁”的问题,进而产生重此失彼的现象,最终削弱其他职能职责的履行。
同时,上下改革步调的不一致,造成了“一个媳妇多个婆婆的现象”。
多数单位实现“N合一”后,由于一个部门接受N个上级部门指导的局面,在工作衔接、职能转变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碍。
上级部门的频繁文件、各类专项治理、不同监管模式、多项中心工作和协调配合,会议、培训频繁等各种问题在改革后出现,从基层执法人员的反映看,已对此苦不堪言、怨声载道。
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
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近年来,我国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如权责不清、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手段不完善等。
为了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公信力,以下是一些建议。
首先,要加强行政执法机构的建设。
目前我国行政执法机构众多,但在权责划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
建议加强行政执法的力量整合和机构优化,尽量避免重复执法和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交叉冲突。
同时,应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素养提升,确保执法人员具备执法技能和职业道德。
其次,要推行行政执法标准统一化。
当前,行政执法标准不统一是导致执法效果和公正性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时,要尽可能明确执法标准和程序,避免不同执法部门因为标准不同而产生执法差异。
同时,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绩效评估体系,对执法行为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执法公正、合理。
第三,要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行政执法部门作为国家行政权力的一部分,应该接受严格的监督和制约。
一方面,要加强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部门内部的监察机构,对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另一方面,要加强外部监督机制,包括公众监督、媒体监督和司法监督等,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第四,要加强行政执法的信息化建设。
当前,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经对行政执法工作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我国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仍存在一定薄弱环节。
建议加大投入,推动行政执法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过程中的信息共享和交流,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
最后,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协同推进。
行政执法是市场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协作,形成联合执法,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提高执法工作的综合效能。
总之,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是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公信力的关键之举。
只有通过优化机构设置,统一执法标准,加强监督和制约机制,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协同推进,才能建立起科学、规范和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单位及个人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如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如何更好的履行行政监督职能从而避免引发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增加行政成本,更好的把握好处理自由裁量与羁束行政执法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4月4日由七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行政复议法》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1990年12月24日国务院发布、1994年10月9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行政复议条例》同时废止。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两种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法典,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
现代国家一般都同时创设这两种制度。
由行政执法争议的公正性影响,行政复议这个简便、迅速的一裁终局制度被当事人更多的作为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救济途径,或在当事人选择复议救济途径之后,仍能提起行政诉讼。
而行政诉讼法更注重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作为一种司法行为,作为社会公平、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往往被更多人最终选择。
而我国现在诸多行政执法领域,受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对执法范围的理解、对执法对象利益的漠视、政府考核导向的影响都从很大程度影响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方式、方法。
因此,暴力执法、野蛮执法、知法犯法等倍受公众质疑的事件,也就屡屡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在很大程度上发挥作用,维护社会弱势群众利益,但如何更好的让公民利用好这两部法典,在加强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也应当从源头注重对执法人员的监督与制约,减少基层执法的自由裁量权,切实践行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总方针。
关键词:行政执法和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提纲一、行政执法过程和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一)行政执法过程存在的问题1.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存在乱象2.执法权限模糊不清,职能交叉现象严重3.行政执法缺乏统一的执法裁量标准4.行政征收费用存在“以罚代管”5.行政执法过程存在执法不公现象6.对行政执法公开度和群众维权意识不强(二)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1.行政监督主体多元,行政监督职责不明确2.行政监督缺乏有统一的规范标准3.行政监督主体缺乏独立性4.行政监督主要局限于事后追惩5.行政监督体系社会监督力量薄弱二、对行政执法过程监督的建议1.提高执法人员法制观念,切实做到依法行政2.细化行政执法处罚权的决定程序。
中国市场监管体制问题及改进方案
中国市场监管体制问题及改进方案随着中国国内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监管体制也备受关注。
市场监管是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但当前,中国市场监管体制仍有很多问题,如何改进成为当下重要的课题。
一、问题分析1.市场监管体制不够透明市场监管机构的职责、权力、程序及结果应当公开透明,让人民监督行政权力。
但现实是,市场监管机构的决策过程不够公开、透明,缺乏问责机制,且往往处罚标准不够明确清晰。
2.监管主体职责不清目前我国市场主体多达数千万,清晰区分各主体职责、界限不够明显。
政府相关部门、市场监管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之间的协作机制不够紧密。
监管机构对市场主体不够理解、不够熟悉,导致监管力度的不足,有些问题容易被忽视。
3.惩罚力度不够相应对于一些严重的违规行为,现行法律的惩罚力度过低,执法效率不够高效,有的企业对违法所带来的罚款等处罚,不以为然。
更有甚者,利益驱动下的逃避监管,越来越走向“灰色地带”。
二、改进方案1.建立问责机制政府部门要公开行政权力的运行情况,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宣传公告、案件公开作为常态,推广业务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的利益意识。
加强异地执法协作,推行跨部门联合执法,提高监管效率,避免信息不对称。
同时要着力完善违法行径处理方式、罚款标准、行政强制措施等,为问责提供法律支撑。
2.完善监管主体分类应明确政府部门、市场监管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的监管职责与界限,防范监管重心偏离,建立健全全民参与的治理模式。
推动市场主体诚信评价体系,吸引市场主体参与社会共治,提高市场主体诚信程度。
3.加大力度惩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的行政处罚机制,严惩造假、虚假宣传、欺诈等严重违法行为。
对重大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公示足以震慑惩戒的罚款处罚结果与市场准入黑名单。
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结合技术手段,完善软硬条件,提高制裁违规行为的效果。
三、结语无论是建立问责机制,还是完善监管主体分类,又或者是加大力度惩处违法行为,都是为了让市场监管体制更加规范、更加公正、更加有效。
市场监督管理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2018年9月第21卷第18期中国管理信息化China Management InformationizationSep.,2018Vol.21,No.18提高市场监管质量,为企业创造便利,是政府综合性市场监督管理要实现的主要目标,但是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机构内协调难度大以及存在执法合法性等问题,不利于发挥综合性市场监管成效。
分析现阶段市场监督管理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为后续改革和实际工作调整提供借鉴,为推动我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1 市场监督管理改革中存在的问题1.1 机构合并模式不恰当综合性市场监督管理主体其实就是对原来的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进行合并,从而降低市场监管人员协调的难度,促进监管效率提升。
但是,在实际的融合过程中,各部门职能和工作流程重组需要耗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合并后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效能无法得到充分体现。
部门合并中职能的融合和工作流程的重新设计才是市场监管改革的重点,但是实践中机构内部各部门间没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部门内部的规章制度和作业流程也没有及时更新,与改革后的执法要求不相适应,不利于充分发挥监管机构的市场监管职能。
改革缺乏针对性和改革缺乏调研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市场监督管理的内容较为复杂,涉及的部门也比较多,如果不了解现阶段存在的真正问题,盲目合并机构就容易造成工作效率低的问题。
1.2 相关法律法规滞后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在改革过程中不能摒弃法制精神,但是在实际的市场监管改革过程中,法律法规的调整往往是滞后的,进而造成市场监督管理混乱。
近几年,工商总局带头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登记相关规则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市场监管的程序和原则,除了会对工商行政执法造成影响外还会对其他相关部门的市场监管产生影响。
新法规的实行会增加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被监管主体由于对相关规则不清楚会一直询问工作人员,“多证合一”“年报”“诚信经营证明”等相关事项,不仅给职能部门带来了不便,也造成了市场主体的不便,这与市场监督管理改革的目标是相悖的。
如何开展基层市场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CHAPTER
03
如何加强基层市场监管工作的对策思考
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01
在国家层面,应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覆盖各类市场主体和各个领域,为基层市场监管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完善基层市场监管法律法规
02
01
基层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基层市场监管机构人员编制有限,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导致监管力量不足。
监管力量不足
监管手段单一
信息不对称
缺乏协同机制
基层市场监管工作主要依靠传统的巡查和抽检方式,缺乏现代化的监管手段和技术支持。
由于信息不对称,监管部门难以全面掌握市场主体的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影响了监管效果。
02
基层市场监管工作现状分析
基层市场监管工作涉及的领域广泛,包括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多个方面。
监管范围广
工作量大
监管难度大
基层市场监管工作需要处理大量的日常检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工作,任务繁重。
由于市场主体数量众多,监管力量相对分散,监管手段和技术水平也需要提高。
03
基层市场监管工作现状
随着社会对市场监管的需求不断增加,对基层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严格的标准。
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基层市场监管工作的研究和分析,提出开展工作的具体思路和措施。
探讨如何提高基层市场监管的效率和效果,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相关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提供参考和借鉴,推动基层市场监管工作的改进和创新。
CHAPTER
强化队伍考核
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对基层市场监管队伍进行定期考核,激励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效率。
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引言:市场监管是指对市场主体、市场行为和市场环境进行监督和管理。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监管起到了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监管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本文将针对市场监管的问题,从加强法规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和强化执法力度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问题分析1.监管法规不完善当前市场监管法规体系相对滞后,不足以应对市场变化和新型市场行为的挑战。
一些新兴产业和颠覆性技术的出现,给监管法规带来了新的挑战,特定领域监管缺乏明确规定。
2.监管职能重叠、责任不明确不同部门之间的监管职责划分模糊,重复办事、互相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市场监管中,责任分散导致监管力度不够有力,也增加了企业和消费者的投诉成本。
3.监管能力不足市场监管人员专业素养和执行力参差不齐,有的监管部门人员对新兴产业与技术的了解不足,导致监管工作跟不上市场变化。
同时,监管手段和技术手段相对滞后,无法及时发现和应对新型违法行为。
4.执法力度不足一些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尚不足以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
同时,执法规范不统一,执法人员执法标准不一致,导致执法结果的不确定性和不公正性。
二、对策建议1.加强法规建设完善市场监管法规体系,及时更新现有法规,制定针对新兴产业和颠覆性技术的监管规定。
加强对特定领域的监管,推动立法部门与市场实践相结合,将当地实际情况作为立法的重要依据。
2.优化监管机构设置通过完善监管机构的设置,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避免职能重叠和责任不清。
同时,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形成一体化的市场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
3.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对市场监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执行力。
建立健全市场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新型违法行为和风险,引导监管部门及时调整监管策略和手段。
4.强化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执法的震慑力和公信力。
推动执法规范的统一,建立执法人员的执法标准并进行培训,确保执法结果的公正和一致性。
当前市场监督管理改革所面临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当前市场监督管理改革所面临的问题与解决对策在地方政府的机构改革的背景下,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采取“三合一”的模式,成立综合性的市场监督管理主体--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在精简机构的背景下,这种综合设置目前还只能是一种探索,效果需要时间来检验。
尽管一些地方新的综合性市场监督管理主体在市场监管实践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给企业带来便利,在为政府减负的同时,一些问题也在实际的运行中逐步显现。
一、机构综合改革后面临的几个难题(一)简单的机构合难以实现1+1>2的问题当前的机构合并有多种模式,一个重要转变就是将部门之间的外部协调为一个部门的内部协调,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少协调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但实际上大部分地方政府对于大融合体制的设置,还仅仅是几个部门简单的拼凑在一起、对内设机构进行的“物理性”删减或合并。
具体到市场监管部门内部,由于实现了多部门的职能融合,业务流程的树立需要按照新的思路和内在逻辑进行再造,这需要一个理顺的过程,短时间内根本无法实现。
对外看似责任“无缝担责”,对内还是“各干各的”,造成大多数机构合并实际没有实现真正的融合,合并后体制的优越性根本无法显现。
这种片面的追求减机构、减编制的改革方式对于现行的行政管理体系可能会造成得不偿失,可能会陷入“方向正确、操作有误、步子太急、反反复复”的困境。
这方面体现比较明显的就是技术层面监管的流程再造.例如食品药品监管问题,原本就是一个技术含量高于行政干预的系统性体系,根据“四个谁"的监管原则,工作职能并未与工商、质监等部门有交叉,如果硬性实现融合势必出现职能“偏重”、“谁吞并谁”的问题,进而产生重此失彼的现象,最终削弱其他职能职责的履行.同时,上下改革步调的不一致,造成了“一个媳妇多个婆婆的现象”。
多数单位实现“N合一”后,由于一个部门接受N个上级部门指导的局面,在工作衔接、职能转变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碍.上级部门的频繁文件、各类专项治理、不同监管模式、多项中心工作和协调配合,会议、培训频繁等各种问题在改革后出现,从基层执法人员的反映看,已对此苦不堪言、怨声载道。
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机构改革后,随着职能调整和人员合并,职能转变服务升级对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的要求不断提高,市场监管部门现行的行政执法机制已经不能适应法治建设和改革发展的需要,完善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机制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当前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市场监管执法力量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执法人员数量与监管职能不匹配。
机构改革前,原质监局、盐务局、价监、知识产权等部门在基层没有派出机构,目前大部分市场监管所是将原工商、食药监监管所整合后成立,承担的职能包括办证办照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原工商、质监、食药、物价等全口径监管,还包括各类市场巡查、专项整顿、消费投诉、执法检查、统计报表等工作。
工商监管原本就具有监管对象量大面广的特点,“三合一” 体制调整后,随着质监和食药监职能的并入,大市场监管的对象在体量、覆盖面和复杂性方面都大幅度扩展,但职能扩展的同时,执法人员并未得到相应补充。
全市共有6个市场监管局,87个监管所,行政执法人员997人,且很多监管所只有2至4人,工作应接不暇。
如港南区东津市场监管所在岗人员仅2人,执法人员外出执法,导致被群众投诉无人在岗办照的情况时有发生。
因此,基层部门要实现全面有效的监管,还面临着相当大的困难。
二是执法人员专业与监管领域不匹配。
各级监管部门普遍缺乏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标准计量等领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人员。
如港南区目前共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11家,医疗器械、药品使用单位约627家,分布在城区和9个乡镇,但港南区市场监管局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一线中只有5人属于药学专业人员。
执法人员无相应专业的学历背景,业务知识体系单一,在日益专业化、规范化的监管工作中捉襟见肘,严重制约和影响执法办案效果。
三是执法人员年龄与监管手段不匹配。
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人员年龄普遍老化,难以胜任当前执法全过程记录的音像记录、电脑操作记录等基础工作需要,难以适应“大市场”背景下新型监管模式的需要。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建议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面临的问题和建议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xx年xx市启动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在市、区县(市)两级同步整合原工商、食药部门职能,划入质监部门食品生产监管职能,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改为属地管理。
xx年,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在“二合一”的基础上进一步与质监局合并实行“三合一”,机构名称统一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改革后,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做到了一支队伍管市场、一次检查多领域,打通了部门隔阂,提高了执法效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力度明显加强,改革成效显著。
但是,毋庸讳言,基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仍然面临不少问题,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已明确要求建立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已于2018年4月10日挂牌运行的背景下,亟待上级部门在下一轮改革中统筹解决。
一、当前基层市场监管执法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法规不完善,基层市场监管执法难度大1、实体规定落后交叉竞合并存。
基层市场监管“三合一”后,工商、食药、质监职责交叉,一个案件可能涉及多部法律法规或规章,执法人员在定性处罚时难以把握,主要表现在:一是法规落后于时代,比如《产品质量法》已25年未大修,新《计量法》也是千呼万唤不出来,《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则在xx年7月废止后就没了下文;二是法律交叉竞合,如企业在未登记相关经营范围且未备案的情况下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可以适用《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可以适用《医疗器械监管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三是执法解释不一,如违法所得,原工商部门和原质监部门认为获利属于违法所得,原食药部门则认为是全部货值。
2、程序规定内容不统一。
原工商、食药、质监部门各自都有处罚程序规定、案审规定、听证规定等涉及行政处罚的部门规章,这些规章规定不一,执法实践中容易出错。
例如,原食药部门处罚程序中有合议环节、没有核审环节,原工商部门处罚程序正好相反,而原质监部门的案审会设置跟前两者也有区别;又如举报投诉受理处置程序不一,对于举报的受理,原工商部门规定自收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告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15日。
关于完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制的几点思考
关于完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制的几点思考作者:祁慧敏来源:《中外企业家》 2016年第12期关于完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制的几点思考祁慧敏(中共淮安市淮阴区委党校,江苏淮安 223300)摘要:基于江苏省淮安市推行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改革,从执法行为规范、省级以下执法体系的配套改革、市场监管执法协调监督机制的完善等几个方面,进行粗浅的思考,以期能够对市场监管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思考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6)34-0164-022014年以来,江苏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等要求,对省辖市一级的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以及县区一级的市场监管职责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整合,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市、县级政府的责任,基本实现了市场监管领域完善监管体制、推进综合执法、下移执法重心、加强基层监管力量等诸方面目标,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4年11月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市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93号)。
淮安市认真落实改革要求,截至2015年3月底,8个县区均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组建了46个市场监管分局,各局(分局)同时挂食药监局(分局)牌子。
本文立足江苏省淮安市改革推进情况,拟提出如下几点完善建议。
一、市场监管执法行为应规范统一此轮市场监管机制改革,重点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省辖市工商、质监部门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整合原市食品安全办、卫生部门、食药监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组建新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另一个是县区一级实行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三合一的管理体制,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并加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牌子。
新形势下基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以山东省淄博市10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为例
责任重大,职责范围大、监管服务对象多,急需食品、 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体制机制的因素、个
药品、特设等专业人才予以填补。
人因素,也有规章制度方面的因素,这些因素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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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综合执法查处案件数量显著下降 目前这 10 个区县的基层市场监管所的人员数多
为 4 ~ 6 人,监管的业户由几千至几万户不等,综合 执法大队人员数量由几人至十几人不等,衡量执法成 效的指标是多方面的,但是根据改革开放 40 多年实 践经验的总结 [2]。衡量执法成效最直接、最有效的指 标还是立案查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罚没标准,做 到应罚尽罚,这是执法成效最直观的体现。近些年来, 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以及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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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思考与对策研究摘要:行政执法是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立业之基,行政执法监督是有效开展行政执法的坚实保障。
目前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已不能完全适应法治建设和改革发展的需要,“三局合一”新的监管体制下的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笔者试从当前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新体制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高度定位和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对策等方面,思考研究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关键词: 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思考对策行政执法是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立业之基,行政执法监督是有效开展行政执法的坚实保障。
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市场监管执法体制的调整、职能合并和人员整合,目前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已不能完全适应法治建设和改革发展的需要,“三局合一”新的监管体制下的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1、监督体系尚未统一。
体制调整后,县区工商、食药监、质监三部门进行合并,成立了市场监管部门,但新成立的市场监管部门仍然履行原工商、食药监、质监执法职能,适用三部门各自的法律、法规。
整合前,工商、食药监和质监各机构原来的执法模式自成体系,且运行多年,整合成一个单位后,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不统一等问题凸现出来。
行政执法监督目的在于维护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统一性,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尚未统一,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职责难以履行到位2、监督形式过于单一。
以前行政执法监督形式主要是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即通过案件评查等方式对行政处罚案件从主体、证据、定性、适用法律、处罚适当性及程序等方面进行监督审查,但是“三合一”后的市场监管部门对行政许可行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政行为还没有找到可靠有效的监督手段。
3、监督合力难以形成。
在行政执法监督合力的形成上,机关内部执法监督主要由纪检、督查、人事、法制等多个部门负责,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形成单个部门管事不管人或管人不管事的现状,对于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的执法违规问题,往往点到为止,对违规人员的追责不到位。
由于无法形成相互配合的监督合力,从而也使行政执法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4、监督公正有所削弱。
市场执法监管体制调整后,地方保护主义有所抬头,由于人、财、物管理权的减弱和消失,对下监督的力度有所削弱。
因体制变化,地方党委政府安排的任务可能会频繁和加重,市场监管部门将承担更多的综合性的工作,越位、错位问题愈加严重。
另外,不正当竞争等逐渐成为执法办案的主领域,大多涉及垄断行业、大中型企业,甚至是地方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划归地方管理后,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相关案件的查处愈加困难,易导致监管弱化。
5、监督内容有待完善。
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是否全面平衡、恰当合理,直接关系到行政执法监督的成效。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监督重心的确立上存在一些误区:一是重实体监督,轻程序监督。
大多数监督机构往往习惯于把监督重心放在执法的实体问题上,而对办案程序上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一般不会做过多的探究。
二是重合法性监督,轻合理性监督。
监督机构首要关注的往往是执法权的行使是否具有合法性,而对该行为是否合理、公正,则认为这是属于自由裁量权范畴而不必过多监督,或感到不便监督。
三是重事后监督,事前和事中监督不够。
目前的行政执法监督主要是事后的审核把关和执法检查考评,而事前的执法决策监督和事中的执法过程监督被忽略,缺乏对执法整体过程的动态监督制度。
四是重对事的监督而忽略对人的监督。
每年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大量执法问题,但被依法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却寥寥无几。
这种重视执法行为的监督而忽视对行为人责任追究的监督方式,不但不能有效地纠正已发生的执法过错行为,反而使有些行政执法人员产生“监督无效论”的错误认识,助长执法违法行为的发生。
此外,行政执法监督法律体系不完备,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法相对滞后等因素,也是影响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效果的重要原因,是今后在完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水平同时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新体制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高度定位1、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新机制是顺应改革的必然举措。
经济是社会的基础,市场监管部门与经济生活、市场秩序直接关联,与经营者、消费者市场交易双方休戚相关,是政府推动法治建设的“风向标”“民情站”。
可以说,行政执法是市场监管部门的生命线,市场监管的核心就是“执法”这两个字。
针对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特点,笔者认为,运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法律的遵从度,应当从行政执法的实践入手,将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法融入工作实际。
目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行政、和谐监管等方面虽然都做出了一些尝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市场监管部门在机构调整、职能重组等改革举措方面总是充当先行者的角色,而法律的修改滞后,市场监督执法实践亟待规范,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加强和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有待建立和完善,对不足之处应有清醒的认识并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随着市场监管体制的调整、职能的整合和人员的合并,“三局合一”新的体制下,必然带来行政执法权的相对集中,涉及市场监管的行政权力事项达上千,如此众多的行政权力集中在一起,愈加彰显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性。
而且,在机构合并之前,工商、食药、质监三个部门的执法都有各自的内设程序,其特殊性相对突出。
合并之后,特性必须寓于共性之中。
新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要求应通过《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等基本法律来统一与整合这三个部门的执法行为规范,防止政出多门,做法不一,以整体形象展示在世人面前。
市场监督管理涉及企业准入、市场秩序、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维权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诸多方面,老百姓的衣食住行,都与之相关。
改革开放以来,这些领域事故频发。
不少事故或多或少与监管执法的缺位与失职有关,也就是牺牲了依法行政而付出的代价。
基层执法人员普遍重实体轻程序,执法过程过于简单随意,这是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欠缺的表现。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纷纷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
这种速成式的短时间培训,推动了行政执法队伍知识的更新,开阔了思路,对于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认识必然有质的提升。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机制是行为的规范,能否建立和完善新体制下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决定了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能否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2、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新机制需应当从领导干部抓起。
党的十八大以来,掀起了反腐风暴,各种腐败现象触目惊心。
腐败的背后,都有法与纪的缺位,都有逾越法律甚至凌驾法律的现象。
推行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行政执法监督是依法行政的具体实践,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新机制也不置身事外,应当从领导干部抓起。
现今社会,教育相当普及,不少领导干部的文化程度比较高,法律知识也不欠缺,但是,由于规范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一些行政执法过程中难免有人治的因素,形成“人治”的通道畅通,“法治”的通道不畅,这样产生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个人独断性,领导的行政执法监督思维导向偏移,必然无法以依法行政凝聚团体的共识,无法形成忠于依法行政的法律生态。
市场监管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性,行政权力也相对集中,其领导干部执法监督思维的养成,尤为重要。
身正影子才不斜,一个单位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秉公执法,敬畏法律,遵从法治,上行下效,这个单位依法行政自然是立竿见影。
因此,领导干部应养成行政执法监督的思维,做到从领导干部到普通执法人员,上上下下,层层级级,在利益复杂化、社会多元化、体制新改革的新常态下,不断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都能严格依法行政。
3、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新机制以营造四个环境为基石。
作为市场监督管理战线上的一员,笔者认为,在加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教育,大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的同时,应坚持以营造四个环境为基石和标准,始终把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融入市场监督管理各项职能工作中。
一是坚持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服务壮大市场主体,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深化工商登记制度、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推进登记便利化,整合规范原分属工商、食药、质监三个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政策红利;积极探索并联审批,集群登记,企业托管登记,让改革更接地气;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大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油助力。
二是坚持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确保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营造规范诚信的经营环境。
保持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违规违法行为严罚重处的高压态势,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力衔接,做到重拳出击、重典治乱,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
创新举措,制订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切实有效的执法监管机制,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举全局之力抓安全、保安全。
三是坚持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作为市场监管执法者,必须牢固树立一切为了消费者权益的宗旨,进一步整合12331、12315、12365三个平台,完善接诉处置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将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成集民意反馈、舆情监控、风险预判、消费警示、决策参考五位一体的综合执法信息平台。
利用这个平台搭建起政府与老百姓沟通的桥梁。
同时,把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社会的“减压阀”。
四是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全力保障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强化信用监管,扩大信用平台的公众化,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
完善监管机制,推行监管“双随机”,随机抽查企业、随机委派执法人员,增强执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加大公平交易执法,破除行业垄断,打破行业壁垒,为非公经济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创造条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分类监管、重点监管,聚焦重点领域,确保食品、药品、餐饮和高危行业生产安全,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对策1、牢固树立正确的行政执法监督理念。
没有树立正确的行政执法监督观念是行政执法监督效果不佳的最主要因素,当前市场监管部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首先应从观念层面入手,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教育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重要性认识,提高执法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市场监管部门应采用各种方式,有计划的、经常性的对包括部门领导在内的全体干部进行行政执法监督的教育培训与考核,具体包括专门的行政执法监督教育培训和考核,及执法业务培训中有监督内容的培训考核。
通过培训考核,使市场监管部门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使全体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崇尚法律、忠于法律,坚持执法为民,切实做到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