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规划编制标准(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规划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规划通则
无
【期刊名称】《林业工作参考》
【年(卷),期】2004(000)001
【总页数】13页(P46-58)
【作者】无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592.1
【相关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 [J],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J],
3.跨大行政区域旅游规划应突破《旅游规划通则》 [J], 黄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J],
5.对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编制方法的实践与探索\r——以《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为例 [J], 李传贵;张敏;肖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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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
《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旅游已经成为了大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保障旅游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旅游规划的质量,国家出台了《旅游规划通则》。
而在此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且详尽的实施细则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总则1、实施细则的目的和依据明确制定《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旅游规划通则》的各项要求,使其在实际操作中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依据则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旅游行业的发展实际。
2、适用范围规定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旅游规划的编制、评审、审批和实施过程,包括区域旅游规划、景区旅游规划、旅游线路规划等。
3、基本原则强调旅游规划应遵循科学性、合理性、可持续性、创新性和市场导向等基本原则,充分考虑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游客需求的满足以及旅游目的地的长远发展。
二、旅游规划的编制1、编制主体明确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承担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
同时,对编制团队的专业构成、经验要求等作出规定,以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
2、编制程序详细规定旅游规划编制的流程,包括前期调研、规划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评审、修改完善等环节。
要求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3、基础资料收集列出旅游规划编制所需收集的基础资料清单,包括旅游资源状况、市场需求情况、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相关政策法规等。
同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要求。
三、旅游规划的内容1、旅游发展现状分析深入剖析旅游目的地的现状,包括旅游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分布等,旅游市场的规模、结构、需求特点等,以及旅游设施、服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旅游发展目标与战略根据现状分析,明确旅游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如市场定位、产品开发策略、营销推广策略等。
3、旅游空间布局合理规划旅游目的地的空间布局,划分不同的功能区,如旅游核心区、缓冲区、配套服务区等,明确各区域的发展重点和功能定位。
《旅游规划通则》
《旅游规划通则》前言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小安、张吉林、郑光中、杨锐、邓卫、汪黎明、彭德成、潘肖澎、周梅。
引言为规范旅游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我国旅游规划工作总体水平,达到旅游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旅游业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编制各级旅游发展规划及各类旅游区规划的规范。
本标准的制定,总结了国内并借鉴了国外旅游规划编制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在体现中国旅游规划特色的同时,在技术和方法上努力实现与国际接轨。
旅游规划通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游规划(包括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区规划)的编制的原则、程序和内容以及评审的方式,提出了旅游规划编制人员和评审人员的组成与素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编制各级旅游发展规划及各类旅游区规划。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1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9663 旅游业卫生标准GB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5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9667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8 体育馆卫生标准GB9669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9670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9671 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GB9672 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9673 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GB12941-199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T 18972-2003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旅游规划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8971-2003旅游规划通则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tourism planning2003-02-24 发布 2003-05-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小安、张吉林、郑光中、杨锐、邓卫、汪黎明、彭德成、潘肖澎、周梅。
引言为规范旅游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我国旅游规划工作总体水平,达到旅游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旅游业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编制各级旅游发展规划及各类旅游区规划的规范。
本标准的制定,总结了国内并借鉴了国外旅游规划编制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在体现中国旅游规划特色的同时,在技术和方法上努力实现与国际接轨。
旅游规划通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游规划(包括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区规划)的编制的原则、程序和内容以及评审的方式,提出了旅游规划编制人员和评审人员的组成与素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编制各级旅游发展规划及各类旅游区规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9663 旅游业卫生标准GB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5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9667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8 体育馆卫生标准GB9669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9670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9671 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GB9672 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9673 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GB12941-199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T 18972-2003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
《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为了贯彻实施国家旅游局制订的《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21),加强旅游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和报批管理,进一步提高旅游规划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拟订旅游规划通则的有关实施细则。
1 旅游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 1.1旅游规划的类型根据我国各地旅游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兼顾旅游规划编制技术群体的优势整合和规划的可操作性,将旅游规划分为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区规划和其他专项旅游规划三种类型。
1.1.1 旅游发展规划按规划的范围和政府管理层次分为全国旅游业发展规划、区域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旅游业发展规划。
地方旅游业发展规划又可分为省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地市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县级旅游业发展规划。
1.1.2 旅游区规划按规划层次分为旅游区总体规划、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1.1.3 专项旅游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可编制各种类型的专项旅游规划,主要包括旅游项目开发规划、旅游线路规划、旅游投融资规划、旅游地建设规划、旅游营销规划、旅游区保护规划、旅游服务设施规划等。
1.2 旅游规划任务的确定 1.2.1 规划项目的认定所有旅游规划(项目)都须先经过相关旅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
各级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项目)须经过同级人民政府同意,然后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等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跨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项目须经过相关人民政府同意,然后由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等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旅游区规划由业主提出项目意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初步论证后方可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专项旅游规划的立项要求由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1.2.2 规划编制单位的确定全省旅游发展规划、地市级旅游发展规划、县(市、区)级旅游发展规划、跨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和重要旅游区规划、一般旅游区规划、专项旅游规划均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等三种形式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旅游规划》实施细则
《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发布:2017-08-12)?为了贯彻实施国家旅游局制订的《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加强旅游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和报批管理,进一步提高旅游规划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拟订旅游规划通则的有关实施细则。
1 旅游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1.1旅游规划的类型根据我国各地旅游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兼顾旅游规划编制技术群体的优势整合和规划的可操作性,将旅游规划分为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区规划和其他专项旅游规划三种类型。
1.1.1 旅游发展规划按规划的范围和政府管理层次分为全国旅游业发展规划、区域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旅游业发展规划。
地方旅游业发展规划又可分为省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地市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县级旅游业发展规划。
1.1.2 旅游区规划按规划层次分为旅游区总体规划、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1.1.3 专项旅游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可编制各种类型的专项旅游规划,主要包括旅游项目开发规划、旅游线路规划、旅游投融资规划、旅游地建设规划、旅游营销规划、旅游区保护规划、旅游服务设施规划等。
1.2 旅游规划任务的确定1.2.1 规划项目的认定所有旅游规划(项目)都须先经过相关旅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
各级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项目)须经过同级人民政府同意,然后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等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跨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项目须经过相关人民政府同意,然后由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等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旅游区规划由业主提出项目意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初步论证后方可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专项旅游规划的立项要求由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全省旅游发展规划、地市级旅游发展规划、县(市、区)级旅游发展规划、跨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和重要旅游区规划、一般旅游区规划、专项旅游规划均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等三种形式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最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最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经批准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依据。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审批各类建设活动。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活动。
第四条编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突出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实现风景名胜资源的永续利用。
第五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第六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风景名胜区规划组织编制机关),负责组织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等开展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工作。
第七条编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
编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应当由同时具有乙级以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八条编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九条编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意见;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
第十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界定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的范围边界,根据需要划定外围保护地带;(二)明确风景名胜资源的类型和特色,评价资源价值和等级;(三)确定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定位;(四)提出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发展目标,确定风景名胜区的游客容量、建设用地控制规模、旅游床位控制规模等;(五)确定功能分区,提出基础设施、游览服务、风景游赏、居民点的空间布局;(六)划定分级保护范围,提出分级保护规定;明确禁止建设和限制建设的范围,提出开发利用强度控制要求;提出重要风景名胜资源专项保护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控制要求;(七)确定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提出建设行为引导控制和景观风貌管控要求;确定需要编制详细规划的区域,提出详细规划编制应当遵从的重要控制指标或者要求;(八)编制游赏、设施、居民点协调、相关规划协调等专项规划。
专项旅游规划的编制及要求
专项旅游规划的编制及要求一、编制过程1.项目需求分析:确定项目的主题、目的、地区、预期效益等;调研分析市场需求,确定项目可行性。
2.资源评估:对目标地区的自然、人文、历史遗迹等旅游资源进行全面评估,包括资源的种类、质量、适宜度等。
3.目标定位:根据项目需求和资源评估,确定专项旅游规划的目标,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
4.规划设计:综合考虑目标定位和资源评估的结果,设计具体的规划方案,包括旅游产品的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推广策略等。
5.经济评估:对规划方案进行经济评估,包括投资成本、收益预测、市场开发潜力等。
6.社会影响评估:评估规划实施对当地社会影响,包括环境影响、社会发展等。
7.专家评审:请相关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评审,提出意见和建议。
8.完善方案:根据专家评审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9.公众参与:组织公众参与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听取公众意见,形成共识。
10.最终确定:将经过修改完善的方案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正式启动实施。
二、编制要求1.规划目标明确:规划方案应明确规划的目标,即发展何种专项旅游,并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
2.资源整合合理:规划方案应充分整合目标地区的旅游资源,发挥资源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
3.旅游产品创新:规划方案应创新旅游产品,开发独特的特色旅游项目,满足游客的需求。
4.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规划方案应合理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通信、住宿、餐饮等设施,为旅游发展提供支持。
5.宣传推广策略:规划方案应制定宣传推广策略,包括品牌建设、市场推广、网络宣传等,提升目标地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6.经济有效性:规划方案应经济可行,投资成本合理,收益预测合理,市场开发潜力充分。
7.环境友好:规划方案应注重环境保护,减少环境污染,保护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
8.社会稳定:规划方案应考虑当地社会的稳定发展,尊重当地居民的权益,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9.公众参与:规划方案的编制过程应充分考虑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共识,共同参与规划的实施。
《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001]
《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XX)《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XX)ICS 03.20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8971-20XX旅游规划通则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tourism planning20XX-02-24 发布20XX-05-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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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小安、张吉林、郑光中、杨锐、邓卫、汪黎明、彭德成、潘肖澎、周梅。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
引言为规范旅游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我国旅游规划工作总体水平,达到旅游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旅游业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编制各级旅游发展规划及各类旅游区规划的规范。
本标准的制定,总结了国内并借鉴了国外旅游规划编制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在体现中国旅游规划特色的同时,在技术和方法上努力实现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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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规划通则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游规划(包括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区规划)的编制的原则、程序和内容以及评审的方式,提出了旅游规划编制人员和评审人员的组成与素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编制各级旅游发展规划及各类旅游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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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9663 旅游业卫生标准GB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5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9667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8 体育馆卫生标准GB9669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9670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9671 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GB9672 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9673 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GB12941-199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T 18972-20XX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
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标准汇总
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标准汇总2011-03-15 12:19:14 德阳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协调工作小组截止2011年2月,已经制定国家标准29部,行业标准7部,已完成制修订和技术审查即将发布国家标准4部。
正在制修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18部。
我省现有各类、各级旅游标准33部,省级地方标准5部,区域性地方标准9部,省级其他标准9部,省级以下其他标准10部。
正在制定省级地方标准11部。
一、国家级各类旅游标准(一)基础标准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2001)2.《旅游业基础术语》(GB/T 16766-2010)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03)4.《旅游规划通则》(GB/T 18971-2003)5.《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GB/T 10001.2-2006)6.《旅游城市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待发布)(二)旅行社1.《旅行社服务通则》(待发布)2.《旅行社入境旅游服务规范》(待发布)3.《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待发布)4.《导游服务规范》(GB/T 15971-2010)(三)旅游住宿1.《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2010)2.《旅游饭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GB/T 26357-2010)3.《星级饭店访查规范》(LB/T 006-2006)4.《绿色旅游饭店》(LB/T 007-2006)5.《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8部分:宾馆与饭店》(GB /T15566.8-2007)(四)旅游景区1.《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2.《旅游景区服务指南》(GB/T 26355-2010)3.《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施与服务规范》(待发布)4.《旅游景区讲解服务规范》(待发布)5.《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待发布)6.《绿色旅游景区管理与服务规范》(待发布)7.《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认定》(GB/T 26363-2010)8.《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 26362-2010)9.《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58-2010)(五)旅游车船1.《旅游客车设施与服务规范》(GB/T 26359-2010)2.《旅游汽车公司资质等级划分》(GB/T 26364-2010)3.《内河旅游船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5731-2008)4.《游览船服务质量要求》(GB/T 26365-2010)(六)旅游餐饮、购物、娱乐1.《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GB/T 26361-2010)。
《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我国旅游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加强旅游规划管理,提高旅游规划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和实施旅游发展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编制旅游开发建设规划应当服从旅游发展规划。
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旅游项目建设,应当符合旅游发展规划的要求。
第四条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和市场导向的原则,注重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因地制宜、突出特点、合理利用,提高旅游业发展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第五条国家旅游局负责全国的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工作;地方各级旅游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工作。
第二章旅游发展规划的范围第六条旅游发展规划是根据旅游业的历史、现状和市场要素的变化所制定的目标体系,以及为实现目标体系在特定的发展条件下对旅游发展的要素所做的安排。
第七条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确定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提出旅游业发展目标,拟定旅游业的发展规模、要素结构与空间布局,安排旅游业发展速度,指导和协调旅游业健康发展。
第八条旅游发展规划一般为期限五年以上的中长期规划。
第九条旅游发展规划按照范围划分为全国旅游发展规划。
跨省级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和地方旅游发展规划。
第十条不同层次和不同范围的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相互衔接,相互协调,并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第三章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第十一条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应当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依据,与经济增长和相关产业的发展相适应。
第十二条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有关区域规划相协调,应当遵守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化宗教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第十四条国家旅游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国旅游发展规划、跨省级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和国家确定的重点旅游线路、旅游区的发展规划;地方旅游局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旅游发展规划。
第十五条国家旅游局对编制旅游发展规划的单位进行资质认定,并予以公告。
旅游规划有关问题问答
旅游规划有关问题问答一、公共技术类1、旅游规划的主要类型有哪些?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8971-2003《旅游规划通则》,旅游规划分为两大类:一大类是旅游(业)发展规划,另一大类是旅游区规划。
旅游发展规划按规划的范围和政府管理层次分为全国旅游业发展规划、区域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旅游业发展规划。
地方旅游业发展规划又可分为省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地市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县级旅游业发展规划等。
旅游区规划按规划层次分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2、概念性规划和总规、控规和详规等有何区别,概念性规划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答:概念性规划是介于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之间的一种新的规划,它强调思路的创新性、前瞻性和指导性。
是属于一种对旅游宏观发展思路的探讨和研究。
作为一种规划设计的思维方法,它淡化了设计的表象,使规划成为纲领性、战略性的文件,指导和协调旅游区的发展与建设。
概念性规划的内容,一般来说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对规划区域的资源和客源市场进行分析和预测;确定规划区的定位、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明确旅游产品的开发方向、特色和主要内容;提出规划区旅游发展的重点项目,强调策划的创新、个性和特色;提出相关要素发展的原则和方法等。
从而在宏观层面上对规划区的旅游发展勾勒理想蓝图。
3、规划成果通常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而附件里面又包括了规划说明和基础资料。
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到底有什么不同,各自的侧重点在哪里?答:规划文本是提纲式的高度精炼概括,是规定性语言的条款,不做解释性说明。
规划说明书,则主要是对规划文本各项条款的阐释、说明和补充。
4、旅游目的地总体规划一般会有哪几张图?答:至少应包括如下图件:旅游区位分析图旅游资源分析与评价图旅游市场分析图旅游功能分区图旅游生产力总体布局图旅游交通规划图5、我国目前对于旅游资源的等级划分标准?答:国家旅游局颁布有一个国标《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03),这个是国家推荐型标准,还不是国际通行的。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19.05.07•【文号】文旅政法发〔2019〕60号•【施行日期】2019.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文化正文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文旅政法发〔2019〕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统一规划体系,完善规划管理,提高规划质量,不断提升文化和旅游规划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我部制定了《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2019年5月7日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文化和旅游规划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规划在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化和旅游规划,是指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编制的中长期规划,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部相关司局或单位编制的以文化和旅游部名义发布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编制的地方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总体规划是指导全国文化和旅游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是其他各类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与国家发展规划相一致,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战略安排;专项规划是以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区域规划是以特定区域的文化和旅游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地方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是指导本地区文化和旅游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地方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构成统一的规划体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须依据总体规划编制。
第三条规划编制要坚持以下原则:(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关于文化和旅游发展的总体要求;(二)突出功能,找准定位,明确政府职责的边界和范围;(三)实事求是,改革创新,适应时代要求和符合发展规律;(四)远近结合,务实管用,突出约束力、可操作,使规划可检查、易评估。
旅游规划相关法规、标准
项目要求
完成过省级以上(含 至少完成过三 至少完成过一 省级)旅游发展规划, 个具有影响的 个具有影响的 或至少完成过五个具 旅游规划设计 旅游规划设计 有影响的其他旅游规 项目 项目 划设计项目
至少有三名从 至少有一名从 至少有五名从业经历 业经历不低于 业经历不少于 不低于三年 三年 三年 普遍评价优秀 普遍评价良好 普遍评价好
二、旅游规划的编制程序
第一节 旅游规划的概念、特征及原则
一、旅游规划的概念
1、旅游的概念
包括人们为了休闲、商务和其他目的,到某些地方去以及
在某些地方停留,但连续不超过一年的活动。(WTO)
2、规划的概念
规划是对未来状态所进行的一种构想或安排,是“比较
全面的长远的发展计划”。规划强调宏观性、战略性和长远性。
3、旅游规划的概念
旅游规划是对未来旅游发展状况的构想和安排,它是建立 在一定的调查与评价基础上,通过一系列方法寻求最佳决 策,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最大化。
判断:
旅游规划一旦通过评审,在规划期限内就需要按照所规 划的内容严格执行,不得进行修订和调整。 旅游规划是一个动态的、连续的过程。在规划执行过程 中,要根据市场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变化对规划进行进一步
1、规划领导组
起宏观指导和协调作用,主要由政府领导和各相关部 门的领导组成
2、规划顾问组
起到理论和方法上的指导和监督,并对规划提出建议 和设想,由旅游专家组成
3、规划编制组
由组长(负责人)、副组长、成员组成
4、规划评审组
苏州市旅游总体规划(2001) 评审委员会专家组名单:
组长: 吴传钧 中国科学院 院士 副组长: 魏小安 成员: 崔功豪 徐循初 郑光中 王恩涌 郭来喜 喻学才 陈 纲 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 司长 南京大学城市与管理系 同济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北京大学城市与资源系 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 东南大学旅游系 浙江大学旅游学院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苏州大学财经学院 江苏省旅游局 教授 教授 教授 教授 研究员 主任、教授 教授 研究员 教授 局长
旅游区规划按规划层次分总体规划
.1 旅游区规划按规划层次分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7.2 旅游区总体规划7.2.1 旅游区在开发、建设之前,原则上应当编制总体规划。
小型旅游区可直接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7.2.2 旅游区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10至20年,同时可根据需要对旅游区的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
对于旅游区近期的发展布局与主要建设项目,亦应作出近期规划,期限一般为3至5年。
7.2.3 旅游区总体规划的任务,是分析旅游区客源市场,确定旅游区的主题形象,划定旅游区的用地范围及空间布局,安排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提出开发措施。
7.2.4 旅游区总体规划内容7.2.4.1 对旅游区的客源市场的需求总量、地域结构、消费结构等进行全面分析与预测。
7.2.4.2 界定旅游区范围,进行现状调查与分析,对旅游资源进行科学评价。
7.2.4.3 确定旅游区的性质与主题形象。
7.2.4.4 确定规划旅游区的功能分区与土地利用,提出规划期内的旅游容量。
7.2.4.5 规划旅游区的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与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规划旅游区内部的其他道路系统的走向、断面与交叉形式。
7.2.4.6 规划旅游区的景观系统与绿地系统的总体布局。
7.2.4.7 规划旅游区其他基础设施、服务设施与附属设施的总体布局。
7.2.4.8 规划旅游区的防灾系统与安全系统的总体布局。
7.2.4.9 研究并确定旅游区资源的保护范围与保护措施。
7.2.4.10 规划旅游区的环境卫生系统布局,提出防止与治理污染的措施。
7.2.4.11 提出旅游区近期建设规划,进行重点项目策划。
7.2.4.12 提出总体规划的实施步骤、措施与方法,以及规划、建设、运营中的管理意见。
7.2.4.13 对旅游区开发建设进行总体投资分析。
7.2.5 旅游区总体规划的成果要求7.2.5.1 规划文本。
7.2.5.2 图件,包括旅游区区位图、综合现状图、旅游市场分析图、旅游资源评价图、总体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功能分区图等其他专业规划图、近期建设规划图等。
专项旅游规划的编制及要求
专项旅游规划的编制及要求一、引言专项旅游规划是针对一个特定的旅游目的地或主题的规划,旨在为该目的地或主题的发展提供方向和指导。
编制专项旅游规划需要充分考虑目的地的实际情况和潜力,以及旅游者的需求和市场趋势,制定合理的发展策略和行动计划。
二、编制要求1.全面了解目的地的实际情况编制专项旅游规划前,需要充分了解目的地的地理、历史、文化、资源、产业结构等基本情况,包括各类旅游资源的分布和状况,旅游业发展的现状和问题等。
这样可以为规划的制定提供基础数据和背景知识。
2.分析目的地的旅游发展潜力和市场需求通过市场调研和评估,了解目的地的旅游发展潜力和市场需求。
需要分析旅游需求市场的特点和趋势,以及目标市场的规模、消费水平和喜好倾向等因素。
这样可以为规划的目标设定和发展策略提供依据。
3.确定目的地的发展目标和定位根据分析的结果,制定目的地的发展目标和定位。
发展目标应具体、可行,并与目的地的实际情况和潜力相匹配。
定位应准确定位,明确目的地的特色和优势,以便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4.制定合理的发展策略和行动计划根据目标和定位,制定合理的发展策略和行动计划。
发展策略包括资源开发、产品创新、市场推广等方面的内容,需要结合目的地的情况和需求,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时间表。
行动计划应具体、可行,并包括各个环节和责任人的细节安排。
5.考虑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编制专项旅游规划时,应考虑到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的问题。
要合理利用和保护目的地的自然、文化和社会资源,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旅游产业的长远发展。
同时,要关注旅游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影响,注重提高就业和收入水平,改善社会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推动规划的实施和监督评估规划编制完成后,要积极推动实施,并进行监督评估。
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
监督评估要定期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调整和改进,以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
三、结论专项旅游规划的编制需要全面了解目的地的实际情况和潜力,分析市场需求和发展潜力,明确目标和定位,制定合理的发展策略和行动计划,注重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推动实施和监督评估。
《旅游规划通则》
《旅游规划通则》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小安、张吉林、郑光中、杨锐、邓卫、汪黎明、彭德成、潘肖澎、周梅。
引言为规范旅游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我国旅游规划工作总体水平,达到旅游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旅游业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编制各级旅游发展规划及各类旅游区规划的规范。
本标准的制定,总结了国内并借鉴了国外旅游规划编制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在体现中国旅游规划特色的同时,在技术和方法上努力实现与国际接轨。
旅游规划通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游规划(包括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区规划)的编制的原则、程序和内容以及评审的方式,提出了旅游规划编制人员和评审人员的组成与素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编制各级旅游发展规划及各类旅游区规划。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9663 旅游业卫生标准GB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5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9667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8 体育馆卫生标准GB9669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9670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9671 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GB9672 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9673 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GB12941-199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T 18972-2003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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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规划编制标准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小安、张吉林、郑光中、杨锐、邓卫、汪黎明、彭德成、潘肖澎、周梅。
引言为规范旅游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我国旅游规划工作总体水平,达到旅游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旅游业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编制各级旅游发展规划及各类旅游区规划的规范。
本标准的制定,总结了国内并借鉴了国外旅游规划编制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在体现中国旅游规划特色的同时,在技术和方法上努力实现与国际接轨。
旅游规划通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游规划(包括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区规划)的编制的原则、程序和内容以及评审的方式,提出了旅游规划编制人员和评审人员的组成与素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编制各级旅游发展规划及各类旅游区规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9663 旅游业卫生标准GB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5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9667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8 体育馆卫生标准GB9669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9670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9671 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GB9672 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9673 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GB12941-199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T 18972-2003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旅游发展规划 tourism development plan旅游发展规划是根据旅游业的历史、现状和市场要素的变化所制定的目标体系,以及为实现目标体系在特定的发展条件下对旅游发展的要素所做的安排。
3.2旅游区 tourism area旅游区是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空间或地域。
3.3旅游区规划 tourism area plan旅游区规划是指为了保护、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旅游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各项旅游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
3.4旅游客源市场tourist source market旅游者是旅游活动的主体,旅游客源市场是指旅游区内某一特定旅游产品的现实购买者与潜在购买者。
3.5旅游资源 tourism resources自然界和人类社s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均称为旅游资源。
3.6旅游产品 tourism product旅游资源经过规划、开发建设形成旅游产品。
旅游产品是旅游活动的客体与对象,可分为自然、人文和综合三大类。
3.7旅游容量 tourism carrying capacity旅游容量是指在可持续发展前提下,旅游区在某一时间段内,其自然环境、人工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所能承受的旅游及其相关活动在规模和强度上极限值的最小值。
4旅游规划编制的要求4.1 旅游规划编制要以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为依据,以旅游业发展方针、政策及法规为基础,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适应,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根据国民经济形势,对上述规划提出改进的要求。
4.2 旅游规划编制要坚持以旅游市场为导向,以旅游资源为基础,以旅游产品为主体,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方针。
4.3 旅游规划编制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区域协同,强调空间一体化发展,避免近距离不合理重复建设,加强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减少对旅游资源的浪费。
4.4 旅游规划编制鼓励采用先进方法和技术。
编制过程中应当进行多方案的比较,并征求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尤其是当地居民的意见。
4.5 旅游规划编制工作所采用的勘察、测量方法与图件、资料,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4.6 旅游规划技术指标,应当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长远需要,具有适度超前性.。
技术指标参照本标准的附录A(资料性附录)选择和确立。
4.7 旅游规划编制人员应有比较广泛的专业构成,如旅游、经济、资源、环境、城市规划、建筑等方面。
5 旅游规划的编制程序5.1 任务确定阶段5.1.1 委托方确定编制单位委托方应根据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的有关规定确定旅游规划编制单位。
通常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委托等形式。
公开招标:委托方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投标。
邀请招标:委托方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投标。
直接委托:委托方直接委托某一特定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
5.1.2 制订项目计划书并签订旅游规划编制合同委托方应制订项目计划书并与规划编制单位签定旅游规划编制合同。
5.2 前期准备阶段5.2.1 政策法规研究对国家和本地区旅游及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系统研究,全面评估规划所需要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及政府行为等方面的影响。
5.2.2 旅游资源调查对规划区内旅游资源的类别、品位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规划区内旅游资源分类明细表,绘制旅游资源分析图,具备条件时可根据需要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确定其旅游容量,调查方法可参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03)。
5.2.3 旅游客源市场分析在对规划区的旅游者数量和结构、地理和季节性分布、旅游方式、旅游目的、旅游偏好、停留时间、消费水平进行全面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并提出规划区旅游客源市场未来的总量、结构和水平。
5.2.4 对规划区旅游业发展进行竞争性分析,确立规划区在交通可进入性、基础设施、景点现状、服务设施、广告宣传等各方面的区域比较优势,综合分析和评价各种制约因素及机遇。
5.3 规划编制阶段5.3.1 规划区主题确定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确立规划区旅游主题,包括主要功能、主打产品和主题形象。
5.3.2 确立规划分期及各分期目标。
5.3.3 提出旅游产品及设施的开发思路和空间布局。
5.3.4 确立重点旅游开发项目,确定投资规模,进行经济、社会和环境评价。
5.3.5 形成规划区的旅游发展战略,提出规划实施的措施、方案和步骤,包括政策支持、经营管理体制、宣传促销、融资方式、教育培训等。
5.3.6 撰写规划文本、说明和附件的草案。
5.4 征求意见阶段规划草案形成后,原则上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充实和完善。
6 旅游发展规划6.1 旅游发展规划按规划的范围和政府管理层次分为全国旅游业发展规划、区域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旅游业发展规划。
地方旅游业发展规划又可分为省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地市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县级旅游业发展规划等。
地方各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均依据上一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6.2 旅游发展规划包括近期发展规划(3-5年)、中期发展规划(5-10年)或远期发展规划(10-20年)。
6.3 旅游发展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明确旅游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提出旅游业发展目标,优化旅游业发展的要素结构与空间布局,安排旅游业发展优先项目,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6.4 旅游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6.4.1 全面分析规划区旅游业发展历史与现状、优势与制约因素,及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6.4.2 分析规划区的客源市场需求总量、地域结构、消费结构及其他结构,预测规划期内客源市场需求总量、地域结构、消费结构及其他结构。
6.4.3 提出规划区的旅游主题形象和发展战略。
6.4.4 提出旅游业发展目标及其依据。
6.4.5 明确旅游产品开发的方向、特色与主要内容。
6.4.6 提出旅游发展重点项目,对其空间及时序作出安排。
6.4.7 提出要素结构、空间布局及供给要素的原则和办法。
6.4.8 按照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保护开发利用的关系,提出合理的措施。
6.4.9 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6.4.10 对规划实施的总体投资分析,主要包括旅游设施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市场开发、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投入与产出方面的分析。
6.5 旅游发展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表及附件。
规划图表包括区位分析图、旅游资源分析图、旅游客源市场分析图、旅游业发展目标图表、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图等。
附件包括规划说明和基础资料等。
7 旅游区规划7.1 旅游区规划按规划层次分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7.2 旅游区总体规划7.2.1 旅游区在开发、建设之前,原则上应当编制总体规划。
小型旅游区可直接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7.2.2 旅游区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10至20年,同时可根据需要对旅游区的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
对于旅游区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亦应作出近期规划,期限一般为3至5年。
7.2.3 旅游区总体规划的任务,是分析旅游区客源市场,确定旅游区的主题形象,划定旅游区的用地范围及空间布局,安排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提出开发措施。
7.2.4 旅游区总体规划内容7.2.4.1 对旅游区的客源市场的需求总量、地域结构、消费结构等进行全面分析与预测。
7.2.4.2 界定旅游区范围,进行现状调查和分析,对旅游资源进行科学评价。
7.2.4.3 确定旅游区的性质和主题形象。
7.2.4.4 确定规划旅游区的功能分区和土地利用,提出规划期内的旅游容量。
7.2.4.5 规划旅游区的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和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规划旅游区内部的其他道路系统的走向、断面和交叉形式。
7.2.4.6 规划旅游区的景观系统和绿地系统的总体布局。
7.2.4.7 规划旅游区其他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附属设施的总体布局。
7.2.4.8 规划旅游区的防灾系统和安全系统的总体布局。
7.2.4.9 研究并确定旅游区资源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
7.2.4.10 规划旅游区的环境卫生系统布局,提出防止和治理污染的措施。
7.2.4.11 提出旅游区近期建设规划,进行重点项目策划。
7.2.4.12 提出总体规划的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以及规划、建设、运营中的管理意见。
7.2.4.13 对旅游区开发建设进行总体投资分析。
7.2.5 旅游区总体规划的成果要求7.2.5.1 规划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