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结合实际说明你对“教育法律权利和义务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理解和认识
结合实际说明你对“教育法律权利和义务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理解和认识答:权利和义务是一对表征关系和状态的范畴,反映的是人们之间利益的获取或付出。
教育法律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1)从宏观方面讲,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统一体。
(2)从微观方面讲,二者存在结构相关、数量相当、功能互补和价值主从的关系。
其主要内容为:①结构相关。
是指任何一项教育法律权利的获得都必须有相对应的教育法律义务,二者是相互关联、对立统一的。
②数量相当。
主要表现在教育法律权利和义务在总量上是大体相等的。
我国《宪法》中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例如,《教师法》在规定教师享有六项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其应当履行的六项义务。
③功能互补。
教育法律规范调整教育社会关系是通过教育法律权利和义务双向机制来调整人们行为的,二者在总体上呈现出相互补充的功能。
因此,我们不能只强调自身的权利而忽视履行义务,也不能只强调履行义务而忽视权利的行使。
在教育法律关系中,主体之间只有在这种权利和义务的互动关系中,才能形成良好的教育秩序。
④价值主从。
教育法律权利与义务在价值选择上并不是绝对平衡的,而是有主要与次要、主导与非主导之分的。
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主义法将权利本位与社会主义原则相结合,在规定权利义务关系上体现出的原则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平衡;有关权利的实现与国家的经济发展相适应;公民和政治权利的实现需要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权利的实现必须制度化、法律化。
因此,在对教育法律权利和义务的价值选择上,应当是权利本位的,应更注重权利的实现与研究。
权利与义务
义务是用来增强权利的工具,权利是履行义务的鼓舞之力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一致的,不可分割的,两者之间是互动的关系。
所谓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权益,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做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的行为。
所谓义务,是指公民依法应当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负有义务的公民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或禁止做出一定的行为。
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律关系是同时产生而又相对应存在的。
任何人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既平等地享有权利,又平等地履行义务。
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或只履行义务不享有权利,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是不存在的。
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要求权利的实现。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
一方面,国家保障公民享有和行使的权利,使公民真正认识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就可以激发主人翁责任感,从而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公民更自觉地履行义务。
另一方面,公民自觉地履行义务,必然促进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反过来又为公民享有和行使各种权利创造必要的条件。
因此,不能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对立起来。
没有义务,权利便不再存在;没有权利,便没有义务存在的必要。
同时,权利和义务,又是为权力所保障的。
作为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的实现,当然离不开义务的履行;实质上,在此过程中,也是权力作用的结果。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从法学理论的角度对二者关系的研究论述,主要是以下四点。
1、法律关系中的对应关系。
这种对应关系是指任何一项法律权利都有相对应的法律义务,二者是相互关联、对立统一的。
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2、社会生活中的对等关系。
这主要表现在权利义务的总量是大体相等的。
如果权利的总量大于义务的总量,有的权利就是虚设的;如果义务总量大于权利总量,就有特权。
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法律权利的享有有助于法律义务的积极履行。
在许多情况下,不主张权利,义务人就不去履行义务。
法律义务也是法律责任,义务规范要求的作为与不作为要令行禁止。
联系实际谈谈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联系实际谈谈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摘要:权利与义务是相对于法律范畴而言的。
它们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不可分离,相互依存。
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世界上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可放弃,二者功能上互补。
关键词:法律权利义务关系1.权利与义务问题的提出首先,我们应当知道权利与义务是相对于法律上而提出的。
每一项法律都有其适用范围,适用的对象、群体,那么适用者本身就拥有的权利和义务,二者是相对的。
在讨论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之前,我们首先应当明确什么是法律: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1]。
从法律的定义我们也可看到明显的“权利”与“义务”的字眼,这充分说明在法律中权利与义务的重要性。
本文所要讨论的正是关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如何正确的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我们如何去看待。
当今时代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我们处处强调依法治国,无论对于社会、某一社会组织,尤其是个体公民,权利与义务是绝对离不开的。
因此说“在一定意义上说,法律社会是一个契约社会,无论进行日常生活还是从事经济交往,缔结契约都不可避免[2]”。
我们以一种不太恰当的方式来打比方,将法律比作是契约或是一纸合同,那么签约双方都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你既要给对方应有的权利,给其实惠,但对方又必须去履行相应的义务,这样基础上的一份“契约”才会显现其公平。
其次,我们简单的说说权利与义务。
当今社会,我们崇尚法律,并且制定了各种各样的法律,但纵观每一种法律,都脱离不了权利与义务,这再一次说明了法律中权利与义务的重要性。
从字面上看,法律中的权利与义务很抽象,即使你肯查字典,找到有关“权利”与“义务”的概念,我想也未必能完完全全把它理解,还是会很抽象。
“权利”与“权力”不同,“权利”的“利”显然要代表利益,与人本身息息相关。
而义务本身却是要我们履行的。
至于权利与义务接下来我们会详细论述。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权利和义务是社会关系中互相依存、相互制约的两个重要方面。
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享有各种权利,同时也有相应的义务需要履行。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相互补充,共同构建了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
一、权利的概念和意义权利是指个人或群体在法律或道德上所享有的自由、利益和保护,在社会生活中具有一定的地位和作用。
权利的存在保障了人们的自由和尊严,使得每个人都能够追求自己的幸福和利益。
权利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个人自由。
权利的行使使得每个人都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和需求行动,不受他人的侵犯和限制。
2. 激发人的积极性。
拥有权利使得人们更加有动力去追求自己的利益和目标,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3.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权利的平等和公正分配,使得社会的资源和利益可以更加合理地分配给每个人。
二、义务的概念和作用义务是指个人或群体在法律或道德上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在社会中具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
义务的存在确保了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义务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每个人都有义务遵守社会的规则和法律,为社会稳定和和谐作出贡献。
2. 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每个人都有义务为社会的公共利益贡献自己的力量和智慧,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3. 促进个人成长和发展。
履行义务使个人能够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作用,培养个人的品德和素质,有助于个人的成长和发展。
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互为存在的前提和保障。
只有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上,才能保证个人权利的行使和享有;而只有在积极行使权利的同时,也应该意识到自己有相应的义务需要履行。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可以用“平衡”和“相互制约”来形容。
个人享有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而履行义务的同时,也能够获得对应的权利。
只有权利和义务相互平衡和相互制约,社会运行才能够正常和有序。
在现实生活中,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体现在各个方面。
例如,公民有享有选举权的权利,但同时也要履行公民的义务,如纳税、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
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权利与义务
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权利与义务一、法律的权利与义务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并公布的规范公民行为的法律规则。
作为社会成员,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法律权利和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法律的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权益和保护,而法律的义务是指公民依法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1.法律的权利法律的权利是公民在法律框架下享有的自由和利益。
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人格尊严等;(2)财产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3)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4)合同权利:包括订立合同、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5)公民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等。
2.法律的义务法律的义务是指公民在法律框架下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守法义务:公民应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违法乱纪;(2)合同义务:公民在签订合同时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3)维护社会秩序的义务:公民应遵守公序良俗,不得扰乱社会秩序;(4)财产义务:公民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税款、维护环境保护等;(5)社会责任义务:公民应尊重他人权利,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二、法律的保障方式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实现和保护离不开相应的保障方式。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司法保障司法是法律权益最后的保障方式。
公民在享有法律权益时,若遭受侵害或权益争议无法解决,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来实现和保护自身权益。
2.行政保障行政保障是指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为公民提供相应的服务和保障,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例如,公民在行政事务中享有的权益和受到的保护等。
3.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为公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福利。
社会保障涉及到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通过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措施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4.自我保障作为公民,除了依靠法律和相关机构的保障外,还应加强对法律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doc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一、从结构上看,两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诚如马克思所言:“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因此,权利和义务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
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一方不存在了,另一方也不能存在。
二、从数量上看,两者的总量是相等的关于此点,有学者曾作细致的逻辑推导:如果把既不享受权利也不履行义务表示为零的话,那么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就可以表示为以零为起点向相反的两个方向延伸的数轴,权利是正数,义务是负数,正数每展长一个刻度,负数也一定展长一个刻度,而正数与负数的绝对值总是相等的。
三、从产生和发展看,两者经历了一个从浑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在原始社会,由于还不存在法律制度,权利和义务的界限也不很明确,两者实际上是混为一体的。
随着阶级社会、国家的出现和法律的产生,权利和义务发生分离。
在剥削阶级法律制度中,两者甚至在数量分配上也出现不平衡:统治者集团只享受权利,而几乎把一切义务强加于被统治者。
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建立,实行“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使两者之间的关系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四、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它们在历史上受到重视的程度有所不同,因而两者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有主、次之分的。
一般而言,在等级特权社会(如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法律制度往往强调以义务为本位,权利处于次要的地位。
而在民主法治社会,法律制度较为重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
此时,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义务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所以,总的来说,权利和义务有它们内部的联系,但又有明显的区别,考试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过于绝对的说法是不对的,比如权利和义务完全一致,或者有张冠李戴的说法也是错误的,比如权利是第二性的,义务是第一性的,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即可。
例题分析:下列关于权利与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A、在任何国家权利和义务都是统一的B、在我国,权利和义务是完全一致的C、在我国,权利和义务都是不可以放弃的D、在我国,任何公民在法律上都既是权利的主体同时也是义务的主体D。
法律权利法律义务的经典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系相邻土地的使用权人。
张三的房屋位于李四的房屋北侧,两房屋之间有一公共通道。
由于李四在公共通道上擅自搭建了简易棚,导致张三出入受到严重影响。
张三多次与李四协商解决,但李四拒绝拆除。
无奈之下,张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四拆除公共通道上的简易棚,恢复通道原状。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为张三与李四之间是否存在相邻权纠纷,以及如何处理相邻权纠纷。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五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损害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的事实,适用法律,作出判决。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三与李四之间的纠纷属于相邻权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李四在公共通道上擅自搭建简易棚,损害了张三的合法权益,违反了相邻关系的规定。
因此,法院判决李四拆除公共通道上的简易棚,恢复通道原状。
五、案例分析1. 相邻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相邻权是指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因不动产的相邻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邻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相邻权是基于不动产的相邻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2)相邻权是一种基于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受当事人意志的约束;(3)相邻权是一种相对权利,权利人可以请求相邻义务人履行相应的义务。
2. 相邻权的处理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具体来说,相邻权的处理原则包括:(1)有利生产原则:相邻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有利于生产,不得妨碍他人生产;(2)方便生活原则:相邻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方便生活,不得妨碍他人生活;(3)团结互助原则:相邻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团结互助,相互尊重;(4)公平合理原则:相邻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滥用权利。
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权利和义务的概念一、引言权利和义务是人类社会中最基本的概念之一,它们是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元素。
权利指个人或组织在法律上所拥有的自由、平等、尊严等方面的利益。
而义务则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法律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权利的概念1. 定义权利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法律上所享有的自由、平等、尊严等方面的利益。
它是一种法律保护下的自由,具有合法性和强制性。
2. 特点(1)主体性:权利只能归属于具体的个人或组织。
(2)相对性:权利必须与义务相对应,即一个人或组织拥有某项权利,就意味着其他人或组织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3)不可侵犯性: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三、义务的概念1. 定义义务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法律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它是一种法律规定下的责任,具有合法性和强制性。
2. 特点(1)主体性:义务只能归属于具体的个人或组织。
(2)相对性:义务必须与权利相对应,即一个人或组织享有某项权利,就意味着其他人或组织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3)不可推卸性:任何人都不能推卸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权利和义务的关系1. 相互制约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制约的关系。
一个人或组织享有某项权利,就意味着其他人或组织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反之,一个人或组织承担某项义务,就意味着其可以享有相应的权利。
2. 平等对待在法律面前,每个人都是平等的。
每个人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义务。
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3. 限制与保障在社会生活中,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有时需要对某些权利进行限制。
但这种限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必须在最小化程度上进行。
同时,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前提下,个人或组织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
五、权利和义务的分类1. 权利的分类(1)自然权利:指人类天生就具有的权利,如生命、自由等。
(2)法定权利:指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权利,如财产权、知识产权等。
2. 义务的分类(1)法定义务:指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的义务,如遵守交通规则、纳税等。
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权利是人类文明社会所具有的一种实质性要素,它既是人的基本价值追求,也是社会文明演化进取的不可少的力量。
在历史上,人类对权利的探求也可谓是一个艰苦而富有成效的过程,在这种艰苦的探寻过程中,我们不能不提到三位启蒙思想家,即洛克、孟德斯鸠和卢梭。
他们对人类认识自己的权利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通过对上述几位启蒙思想家关于权利论述的了解,我们可以知道,这些启蒙思想家也不得不承认,所谓的自然权利也是需要国家权利支持的。
诚然,在权利的问题上,它所遇到的第一个难题,就是权利与国家权力的问题,因为个人权利如果没有国家权力的支撑和保障就无法实现,但是,国家权力在支撑和保障个人权利的过程中,又不能没有边界,不能没有任何限制,否则,国家权力又会对个人权利的践踏和侵犯。
因此,这又需要对国家权力加以约束和限制。
但是,对国家权力机关加以约束和限制如何进行呢?或者说对国家权力进行约束和限制以何为准呢?是仅以现行的法律规定(实在法)为准呢?还是在除了实在法的规定之外另有其它的东西呢?这里就涉及到实在法与应然法的问题了。
具体说,涉及到“法定权利”和“应有权利”的问题了。
法定权利来源于国家权力,没有国家的授权一切合理的要求都不会成为权利,它说明了权利的尺度,是为主体从强化法律的实效方面实现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
应有权利是来源于人的道德性质,国家权力的授权只是对这种基于道德性质合理要求的一种认可而矣,它说明了权利的性质,是社会主体评价法定权利的依据。
因此,对上述问题的不同理解,便会得出法的本位的不同结论。
义务本位法是以实在法对考察基点,而权利本位法是以应然法为考察基点。
在与国家权力关系问题上也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
关于“义务本位”的理解为了更好的理解“权利本位”,我们有必要对“义务本位”作简要的理解。
张文显教授认为“义务本位法”存在于前资本主义法中,并有其深刻的经济基础,政治背景和伦理支撑。
前资本主义是一种自然经济的社会,处于完全封闭的状态之中,在这样的社会中,皇帝握有无限的权力,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口含天宪,言出法随,在这样的社会中,法律必定道德化或宗教化,重伦理轻法理,大量的道德规范或宗教规范被统治阶级的国家化为法律规范,道德原则和宗教信条亦被奉为法的精神。
如何理解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如何理解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法律体系中两个关键的概念,它们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
理解这一关系对于我们正确理解和应用法律非常重要。
以下将从不同角度对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进行阐述及关系的分析。
首先,法律权利是法律规定赋予个人或者集体的享有的权益。
它是法律对人的保护和限制,是人类追求自由、幸福与尊严的重要保障。
法律权利可以是一种个人权利,比如言论自由、财产权等;也可以是一种集体权利,比如参政、土地使用权等。
权利的实现是个人、集体享受权益的基础。
其次,法律义务是法律规定对个人、组织或集体的要求和限制。
它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公共利益和个人/集体权益的平衡。
法律义务是公民、组织或者集体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侵犯他人权利、遵守合同、履行公职等。
法律义务的履行是个人、组织或集体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
一方面,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相辅相成的。
只有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规定了权利,才会相应规定义务。
例如,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只有双方相互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行使自己的权利。
另一方面,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相对的。
个人或集体享有法律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例如,个人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但也必须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权益。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的关系还体现在互相制约和平衡上。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约束力是相互制约的,在实践中需要通过权衡和平衡来确保公正和合理。
一方面,个人或集体享有的权利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不能侵犯他人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和责任追究。
另一方面,个人或集体承担的义务也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否则将侵犯个人权利和集体利益。
因此,权利与义务之间需要相互协调和平衡,不能片面追求一方。
总之,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紧密相关的概念,在法律体系中相互依存、相互制约。
法律权利保障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是其自由、尊严和追求幸福的基础;而法律义务规定了个人和集体的责任和义务,是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保障。
法下的权利和义务
法下的权利和义务
在法律下,每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
权利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社会公义而保障人民自由、平等、安全、尊严、财产等方面的合法利益。
义务是指履行法律规定的各种义务和社会责任,为保障国家和社会的稳定、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一、公民的权利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其中包括宪法所保障的自由、民主、人权等基本权利,各种劳动、财产等方面的权利。
另外,法律还规定了公民在婚姻、家庭、教育、健康、环境等方面的权利。
这些权利是公民的合法利益,国家应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权利。
二、公民的义务
公民在享受各种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和社会责任。
这些义务和责任包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支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护环境等方面的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护社会的整体稳定。
三、法律的作用
法律是保障公民权利、规范公民义务和社会秩序的法律规范。
法律是基于正义、平等、诚信的,通过法律规范制约人类行为,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正。
同时,法律也是对犯罪行为的惩戒和制裁,并且法律对于行为人的责任承担给予了具体规定。
四、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权利与义务是相互关联的。
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以保证社会各方面秩序的正常。
五、总结
在法律下,权利和义务是相互联系的,必须相互协调,不能割裂开来单独处理。
作为公民,我们应当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各种义务和责任,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
只有这样,才能推动社会的稳定和繁荣,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政治知识点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政治知识点
权利与义务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权利和义务共同构成人们在社会中发挥作用的基本法则。
权利是指在法律规范和伦理规范下,国家允许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可以被政府有权限的部门"强制"执行,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而义务则是指一方有责任对另一方依法履行意思表示。
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看,人们的权利受到保护的同时,他们也必须尊重其他人的权利,并根据法律履行义务,为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法律权利和义务观念
法律权利和义务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公民应当具有的基本法治观念。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影响,一方面,有些人不能认真对待权利,权利意识较为淡薄;另一方面,有些人也不能正确对待义务,履行法律义务的意识不强。
正确的法律权利和义务观念,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正确理解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性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一对关系密切的概念,应当以相互联系的眼光看待它们的基本性质,而不应当孤立地理解它们各自的性质。
首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种类及范围,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政治文明程度以及文化发展水平制约,以社会承受能力为限度。
其次,每项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有法定界限。
无论是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务,都应当在法定界限内进行。
2、正确把握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关系从法律的历史和实践来看,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存在着多方面的复杂关系。
可以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3、懂得如何适当行使法律权利,正确履行法律义务(1)权利的行使要合法。
第一,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比如,公民依法享有言论自由,但是不得发表违反宪法原则的言论,不得通过言论对他人进行侮辱和诽谤,等等;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也不可能有不受任何限制的所谓绝对的自由,自由作为一种权利,不仅要受到社会、经济、文化条件的限制,还要受法律的限制。
因为任何人都是生活在特定的社会群体之中,绝不能不顾其他人的利益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谁要享有自由,就要遵守法律。
第二,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当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时,应当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权,不是忍声吞气自认倒霉,也不是采用非理智的方法自行解决。
(3)义务的履行要自觉宪法不仅赋予公民广泛的权利,而且规定了公民应尽的义务,每一个公民必须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培养社会主义公民意识,自觉履行义务。
法律的关系
1. (单选题)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关系。
二者之间具有紧密联系,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A. 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B. 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的履行义务C. 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D. 义务设定的目的是保障权利的实现【答案】B【解析】参考答案:B答案解释:B【解析】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关系:第一,从结构上看,两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权利和义务都不能孤立的存在和发展,他们的存在和发展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与发展为条件。
一方不存在了,另一方也不存在了。
第二,从数量上看,两者的总量是相等的。
第三,从产生和发展看,两者经历了一个从浑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
第四,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它们在历史上受到重视的程度有所不同,因而两者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有主次之分的。
一般而言,在等级特权社会,法律制度往往强调以义务为本位,权利处于次要的地位。
而在民主法制社会,法律制度较为重视对个人权力的保护。
此时,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根据上述第四点,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位的,义务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知道A是正确的。
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的表述是错误的。
根据上述第一点可知C的表述是正确的。
根据上述第四点可知D的表述也是正确的。
2. (单选题)法律关系中参加者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和资格。
在法学上,称为()。
A. 权利能力B. 行为能力C. 法律事实D. 法律关系内容【答案】B【解析】【答案】B。
解析:行为能力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权利能力,亦称法律人格,指的是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法律事实,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By squnfeng 发表于2008-8-21 9:37:00权利与义务是一切法律规范、法律部门乃至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它们之间的连接方式和结构关系概括起来主要有:第一、权利和义务紧密联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
权利与义务是一切法律规范、法律部门乃至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它们之间的连接方式和结构关系概括起来主要有:第1二、在数量上,权利和义务的总量是相等的DD说到底A是第三、从产生和发展看,权利和义务经历了从浑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第四、权利和义务在不同历史时期和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有主次之分的。
比如在等级特权社会,法律制度强调以义务为本位,义务是第一性的,权利是第二性的;而在民主法治社会,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第五、根据对应的主体范围可以将权利义务分为绝对权利义务和相对权利义务。
绝对权利义务又称“对世权利和对世义务”,绝对权力对应不特定的义务人,绝对义务对应不特定的权力人。
相对权力义务又称“对人权力和对人义务”,相对权力对应特定的义务人,相对义务对应特定的权力人。
权利与义务2第五、根据对应的主体范围可以将权利义务分为绝对权利义务和相对权利义务。
绝对权利义务又称“对世权利和对世义务”,绝对权力对应不特定的义务人,绝对义务对应不特定的权力人。
相对权力义务又称“对人权力和对人义务”,相对权力对应特定的义务人,相对义务对应特定的权力人。
12--------------------------------------------------------------------------------央视国际 2005年06月14日 10:29 来源:CCTV .com郑成良:试析马克思的一句法律格言国内很多颇具权威性的论著和教科书都认为,马克思的格言意在揭示这样一个事实:在法律的领域中,存在着一种权利,就必定同时存在相应的义务;存在着一种义务,也必定同时存在相应的权利。
法律权利与义务的概述
法律权利与义务的概述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构成要素,没有法律权利和义务,也就不存在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就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在法律上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一、权利和义务的概念与地位权利和义务是包括多种要素、具有丰富内容的概念,各国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解读。
仅权利就有“资格说”、“主张说”、“自由说”、“利益说”、“法力说”、“可能说”、“规范说”、“选择说”等观点。
这些观点均有其合理因素,也都有缺点和不足,其中共同的不足在于片面性,表现为它们在法律规范、法律关系、权利和义务的价值、权利主体和权利之间缺乏一种关系上的揭示,而这种揭示又像引线对于串珠那样必不可少。
我们认为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义务是设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受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权利与义务是法的核心内容,是法学的核心范畴。
法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
权利和义务是从法律规范到法律关系再到法律责任的逻辑联系的各个环节的构成要素;权利和义务贯穿于法的一切部门,所有法律部门都是某种社会生活领域和社会关系中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通贯法的运行和操作的整个过程;权利和义务是法的价值得以实现的方式,全面地表现和实现法的价值。
法律权利和义务可以划分为第一性权利和义务与第二性权利和义务。
第一性权利亦称“原有权利”,是直接由法律赋予的权利或由法律授权的主体依法通过其积极活动而创立的权利。
如财产所有权,缔约权,人身权等。
第一性义务与第一性权利相对,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或由法律关系主体依法通过积极活动而设定的义务,其内容是不许侵害他人的权利,或适应权利主体的要求而作出一定行为的义务。
义务主体以自己的作为或不作为满足权利主体的合法主张。
如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纳税义务、服兵役义务等。
第二性权利亦称“补救权利”(或救济权利),补救权利是在原有权利受到侵害时产生的权利。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就像一枚硬币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关系,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密不可分。
二者之间关系的正确表述是( )
A.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B.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
C.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具有顺序性
D.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具有二重性
答案是A,B,D
本题考查的是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辩证关系。
首先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法律权利的实现必须以相应法律义务的履行为条件,法律义务的设定和履行也必须以法律权利的行使为依据。
其次,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
离开了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就失去了履行了价值和动力。
同样,离开了法律义务,法律权利也形同虚设。
最后,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还具有二重性的关系,即一个行为可以同时是权利行为和义务行为。
所以正确答案为ABD。
权利义务互为目的和手段的例子
权利义务互为目的和手段的例子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一对表征法律主体关系和状态的范畴,是法学范畴体系中最基本的范畴。
义务是权利的关联词或对应词,两者相辅相成,有权利即有义务,有义务即有权利,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二者互为目的,互为手段。
从本质上看,权利是指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从行为方式的角度看,它主要表现为要求权利相对人可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或不得怎样行为。
权利的实现离不开义务的履行,它反映着主体在社会关系中独立自主和相互协作的关系的状态。
人是社会生活中的主体,也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同时,人又是社会发展所要保护和实现的目标。
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有生存的需求,有满足自己基本利益和需求的愿望,人的生活需求既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动机,也是权利概念存在的前提。
但是,由于社会分工和利益资源的制约,每个人自身利益的实现和满足又离不开他人的协作和帮助,每个人必须为社会承担一定的责任,这就构成了义务概念存在的客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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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二重性的关 精品课件
问题:如何理解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 系?从表面上看,法律权利表现为“需 要”“获得”“占有”等属性似乎只对 权利人有利;法律义务表现为“必 须”“给予”“付出”等属性,似乎只 对义务人不利。但实际上,在国家规定 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相一致的情况下, 一个人无论是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务, 都是对自己有利的。比如公民应征入伍,
战友们连续参与14车的卸活动房板任务。6月17日傍晚,冒
雨再次执行8车活动房板的卸载任务。干完活后,他又去帮
助别人的班的战友们卸车。21时许,武文斌因过度劳累倒
在胥家镇救灾现场,终因肺部大出血抢救无效而牺牲。6月
21日,济南军区某集团军给武文斌追记一等功,并批准为
革命烈士。7月14日胡锦涛签署命令,授予武文斌同志“抗
一、
权利和义务是 现代法律的一 个核心特征
二、
通过权利和义 务可以集中体 现现代法律的 精神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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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权利和义务是 整个法律运行 过程关注的重 心
没有无义务 的权利, 也没有无权利 的义务。
——马克 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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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抒己见 说一说你对这两者关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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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一、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关 系。法律权利的实现必须以相应法律义务的履 行为条件。
法律的义务:
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某种 必须履行的责任,是设定或隐含在法 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 体以相对抑制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 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 段。而且,法律义精务品课件与法律权利相对
那么权利和义务 在法律上有什么 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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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上的重要地位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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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 什么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2.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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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01
法律的权利
02 法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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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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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的权利:
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 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为或不为某种行 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法律权利,是 一个和法律义务相对应的概念,是指 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或 利益,它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自己 作出一定的行为,精也品课件可以要求他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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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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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武文斌,2002年12月入伍到叶挺独立团;红二连;,2005年8
月以全团第一的成绩考入郑州信息工程大学测绘学院,
2007年7月,分配到铁军师直属炮指连实习,5月12日,部
队接到紧急赶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的命令,武文斌主动
请战。他和战友们始终奋战在第一线。6月14日,武文斌和
[4]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精品互课件促进的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就像一枚硬币的 两面,密不可分,相互依存,互利共赢 。没有 权利,义务的设定就失去了目的和根据;没有 义务,权利的实现也就成了空话。
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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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救灾英雄战士”荣誉称号。2008年被评为感动中国十大
人物之一。
精品课件Βιβλιοθήκη (1)列举出武文斌行使了那些权利? 劳动权,荣誉权,受教育权,获得物质帮助权 (2)履行了那些义务? 遵守宪法和法律,服兵役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劳动义务 (3)在我国的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 [1]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 [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密不可分的。在享有权力的同时 必须履行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允许只享有权利而不履 行义务 [3]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