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数据分析发现内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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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数据分析发现内管问题

摘要:近年来,行业内管规范水平不断提升,特别是2014年“马鞍山”事件、“东营”事件发生后,以市、县经营单位为主体,有组织性的内管违规行为已基本绝迹,从业人员和经营户的个人行为将是未来内管违规的主要形式。而违规经营户潜藏于成千上万的经营户之中,订单数据更是数以万计,如何运用数据分析手段,从如此繁冗的数据中挖掘出想要的信息,实现对内管违规行为的精确打击,是本文的主要讨论内容。

关键词:烟草内管数据分析异常

一、目前内管工作中数据运用存在的不足

目前内管工作中涉及的数据统计,主要集中在预警信息提示和重点品牌卷烟日销量监控方面,几乎完全依托国家局下发的《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国烟专〔2011〕49号),通过对单次订单总量、结构、单品数量、单品日销量波动率的监控,筛选出异常订单、异常品牌,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缩小可疑范围、提高查处违规行为针对性的作用。但从笔者从事内管工作的体验来看,尚存在诸多的不足:一是预警信息以波动率为唯一发生条件,只提示突发性的数据异常变动,对于持续性、长期性的套购卷烟行为,因数据波动小,不会提示预警。违规经营人员知悉预警规则后,可通过对订单数据的平衡来规避预警筛查。二是预警提示的信息,是单个订单或单个品种的点状信息,没有体现各预警信息之间的关联性,需要二次分析才能挖掘更多有用的信息。三是旧有数据分析中,提取的样本数据种类较少,仅涉及单次订单总量、单次订单单品数量、单次订单均价、单品月销量、单品日销量等少数几个数据,缺乏按地域、按片区、按时段的分类统计。四是在数据对比分析上,注重当期数据与历史数据的纵向对比(单次订单预警、单品月销量预警),忽略各零售户、乡镇、营销片区之间的横向对比;注重单个数据与整体数据间的对比(单品日销量预警),忽略以乡镇为单位的小市场环境,导致有价值的局部数据异常,被整体性的大数据所湮没。

二、数据分析思路与方法

数据冰冷,但不说假话,有违规行为发生,则必然导致数据变化,只是变化有大有小,甚至细微难以察觉,我们要做的,是分析违规行为会对哪些数据、产生怎样的影响,再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收集分析,剔除节庆、营销政策等影响因素,找出违规行为引起的数据异常,结合电话、实地调查加以验证,查出违规行为,具体可通过对以下数据的统计分析来协助内管工作开展。

1.重点品牌日销量的电访线路分析

如图一所示,分别提取一个月内某品牌卷烟周一至周五的销售数据,绘制五条并行的折线图,每个访销周期的5个数据,代表周一至周五所对应访销线路销售的该品卷烟数量,在周期内营销政策、货源供给无明显变动的情况下,由于内外部影响相同,各访销线路的销售数据变化方向、幅度也应趋于一致,如周一、周三、周五折线变动趋势大致相当;如果出现某访销日折线变动情况明显与其他访销日相异,如第2周周二、第3周周五,特别是出现第3周周五,同周期其他线路卷烟销量回落,而该线路销量明显上升的情况,排除政策等营销因素后,则应考虑核查当日访销线路是否存在套购卷烟、集中线路、集中时间、集中客户投放卷烟的违规行为。

图一

2.营销片区户均购进卷烟数量

各营销片区零售户平均购进卷烟数量代表该片区人员密集程度、经济发展程度、商品消费繁荣程度,如图二所示,按月提取各营销片区户均卷烟购进数量,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与各乡镇商品消费繁荣情况作对比,看是否存在人烟稀少,消费不发达的营销片区,户均卷烟购进量明显高企的现象,如图二中庚区作为农村营销片区,户均卷烟购进量接近或超过作为城区营销片区的甲区和乙区,则应考虑庚区是否存在套购倒卖卷烟行为,是否存在卷烟外流的风险。

图二

3.乡镇卷烟销售集中度

用于衡量该乡镇卷烟销量对所在营销片区卷烟销量的驱动程度,计算公式为:乡镇卷烟销售集中度=乡镇卷烟销量/营销片区销量/(乡镇零售户数/片区零售户总数)。如表一所示,为根据某营销片区各乡镇月卷烟销量计算的乡镇集中度情况,表中D、J两个乡镇对于卷烟销售的相对驱动力明显超出其他乡镇,超过平均水平的50%以上。再以D、B两个乡镇作对比,D乡镇零售户数量不足B乡镇的一半,但卷烟销量超过B乡镇30%以上,则应考虑D乡镇所购进的卷烟与当地市场消费需求是否相符,调查是否存在套购卷烟、卷烟外流等违规行为。

乡镇名称乡镇销量占比乡镇客户数乡镇集中度

营销片区100% 173

A 8.98% 17 0.91

B 5.39% 18 0.52

C 8.03% 12 1.16

D 7.13% 8 1.54

E 4.49% 10 0.78

F 3.72% 7 0.92

G 0.93% 4 0.40

H 11.52% 24 0.83

4.

用于衡量以乡镇为单位的客户卷烟购进集中程度,主要指标有前五客户集中度、前十客户集中度,计算公式为:前五客户集中度=前五客户销量/乡镇总销量/(5/乡镇客户总数);前十客户集中度=前十客户销量/乡镇总销量/(10/乡镇客户总数),得出的数值为销量前n名客户平均卷烟订购量与所在乡镇客户平均订购量的比值,对客户总数达到一定数量的乡镇有较强的参考意义。如表二所示,为根据某营销片区季度卷烟销量计算的客户集中度情况,其中E、F两个乡镇前五客户集中度接近4,前十客户集中度接近3,大幅度超过其他乡镇平均水准,且前五、前十集中度之间差值接近或超过1,卷烟销售有进一步向前5客户集中的倾向,存在卖大户的嫌疑。观察前五客户销量,E镇前五客户销量22070,与营销片区前五客户销量22120基本相当,说明全营销片区购进卷烟最多的零售户基本集中在E镇,应考虑E镇排名前五的客户所订购卷烟是否均是在本地市场消费,结合周边市场卷烟需求,调查有无卷烟流出的情况。

用以衡量市场总体的卷烟销售均衡情况,提取全体客户的卷烟购进数据,按数量由多到少排序,以5%为分段,制作如图三所示的分段客户卷烟购进数据表,如下表所示,排名前5%的客户卷烟购进量接近排名5%-10%客户的2倍,超过全县卷烟销售总额的20%,而排名靠后的50%客户所购进的卷烟不足全县总量的20%,反映出在客户培育上存在失衡的现状,卷烟销售较为依赖大客户。而在各阶段数据变动上,除第一、第二段数据存在巨大落差外,其他数据分段变动曲线较为舒缓,前5%客户卷烟购进量十分突出,应作为套购倒卖卷烟、卷烟外流的重点监控对象。

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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