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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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管理服务协议
(编号:)
第一章总则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业主或业委会或履行业主大会职责的机构):——————————————————————————————————————————
地址:—————————————————————————————————
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中山市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山市东升镇zz大道路口
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zzz06327;企业资质证书号:中建物字第[2001]zz号
法定代表人:zz 联系电话:zzzzzz6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zz花园号车位物业(以下简称“本物业”)实行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车位
坐落位置: 中山市东升镇zz大路(街道) ———号
第二条甲方代表本物业业主大会签订本合同,本物业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乙方为本物业业主大会选聘提供物业管理的企业。
第三条本合同中涉及的币值,均指人民币。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
第四条乙方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
(一)日常服务
1、物业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服务质量:外墙完好,外观整洁,完好率达98%,零修及时率、合格率100%。
2、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道路】、【垃圾道】、【烟囱】、【化粪池】、【沟渠】、【池】、【照明系统】、【中央空调】、【电梯】、【发电机】、【消防设施设备】、【智能化设备】【外墙排水管】、。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畅顺,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3、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服务质量:设施完好、整洁,公共场地保洁率95%,垃圾日产日清。
4、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服务质量:交通畅顺,停放有序,行车线路标志明显。
5、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岗亭24小时值班。
(二)定期服务
1、1【日】、【月】清理生活垃圾一次;
2、12【日】、【月】检修消防设施、设备一次;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畅顺,垃圾日产日清。
第五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经有关业主、业主大会及甲方的同意,其收益主要用作补贴物业管理费的不足。
第六条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对其车位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向乙方提出维修养护服务要求的,乙方认为有能力承担的可以接受,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七条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内容及要求提供服务,按小车库20元/月(包括共用水、电费)标准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八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年月日开始实施物业服务工作。并从年月日起计收物业服务费,以后每次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时间为每月前5日。乙方在首次收取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费时,可预收三个月。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变换或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如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不欠乙方物业服务费,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将预收的物业服务费【本金】退回给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的调整和违约责任
1、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在合同期内【不作调整】、到2006年10月31日前不
作调整, 2006年11月1日后每年按暂定服务费用20%的标准调升。
2、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按以下第⑴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5 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交纳滞纳金;
3、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交物业服务费的,甲方应将
欠缴的名单予以公布,并督促其缴交,乙方可采取单方面终止服务的措施,并依法有权向欠费业主或使用人追讨,其追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上门协调催收、禁止车辆进入小区、委托律师发函催收、提起诉讼等,直至业主清偿全部拖欠的服务费、滞纳金为止。乙方有权要求欠费业主或使用人赔偿其为追索欠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邮寄费、车旅费等。当物业服务费收缴率低于80%时,乙方可在告知甲方15日后,有权单方中止物业服务合同,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非业主使用人不履行交费义务时,由业主承担连带交费责任。
4、业主所缴交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保管义务,如车辆发生遗失或损坏,与乙方无关。
第十条物业管理有关收费需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1、保修期内的,由物业建设单位承担;
2、保修期后由全体业主承担,或用专项维修资金支付;
3、———————————————————————————————————————。
第十二条本物业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筹集专项维修资金(可多种方式同时使用)。
1、购车位人按购车位款的2 %的标准在收楼前直接向代办银行交纳,或物业管理公司代收,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代表或业委会监督。资金按5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利息按年度结算,其使用记帐到户,分摊到户。
2、
。
3、
。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另行约定。
物业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时,如专项维修资金已筹集部分不足以支付的,经业主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