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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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1.1.为提高项目部应急救援队伍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

依据《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确定了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机构、日常备勤和应急启动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XX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

1.3.引用文件。

文件名称引用文件内容概述对应本制度内容《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制定依据救援预案》引用制度第2章组织机构与职责2.1.项目安委会是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归口管理组织,负责项目内部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险情后承担的应急救援行动的组织与安排。

2.2.项目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在项目安委会领导下展开工作。

主要负责项目内部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险情后承担的应急救援行动。

2.3.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机构设指挥部和救援队:2.3.1.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2.3.1.1.指挥长:2.3.1.2.成员:2.3.2.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成员;2.3.2丄队长:2.3.22.畐I J队长:2.3.23.队员:以项目部警保卫为主、各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主管和专业工人为辅。

2.4.各劳务分包单位都应根据区域的实际情况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按照项目安监部审核批准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备勤、演练和救援工作。

2.5.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指挥部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中具有的职责和权限为:2.5.1.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不定期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队伍的指挥水平和救援能力;2.5.2.每年年初要跟根据队伍人员变化进行组织调整,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2.5.3.随时处于备勤状态,联系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方便随时取得联系;2.6.项目其它相关部门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中具有的职责和权限为:2.6.1.为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完善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2.6.2.项目综合办公室负责保管项目应急救援器材药物及担架。

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工作的管理办法(一)

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工作的管理办法(一)

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工作的管理办法(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应急救援工作已经成为我们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而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参与则可以有效地提高应急工作的效率。

然而,为了更好地管理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工作,需要遵循一定的管理办法。

一、加强组建和管理为了有效地发挥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需要通过加强组建和管理来满足应急救援工作的需求。

一方面,要保证应急救援队伍的规模和能力能够满足应急任务的需要;另一方面,要加强队伍管理,确保队员具有必要的技能和知识,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

二、落实责任和义务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工作需要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

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人员需要明确应急救援队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同时为队伍成员制定明确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

此外,应急工作涉及的责任和义务应当明确分配和明确界定,以保证救援队伍的工作顺畅。

三、提高救援能力和应急能力提高救援能力和应急能力是保证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能够有效参与应急工作的关键。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加强技术、装备和人员培训,掌握先进和科学的应急救援技术,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救援风险评估能力,以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是提高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证。

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应当考虑到应急需求和难点,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和联络机制,明确信息收集和交流,建立起快速响应的应急机制,确保应急救援队伍能够快速、有序地进行应急工作。

五、加强协调和配合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不仅仅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需要加强协调和配合,而是各方面力量都需要合作配合才能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针对不同的应急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形成一种联合救援的工作模式,以达到最佳的救援效果。

总之,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工作需要遵循一定的管理办法,加强组建和管理、落实责任和义务、提高救援能力和应急能力、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加强协调和配合是关键。

贵州省省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贵州省省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探讨混凝土大坝闸墩开裂机理及其加固方法摘要:大坝闸墩作业的实施推进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主要表现形式,而大体积混凝土产品作为大坝闸墩工程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在水利水电建设系统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而在目前大坝施工工程中发生率较高、问题相对集中的则是大坝闸墩混凝土的裂缝现象,混凝土裂缝的控制处理解决水平的优劣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大坝工程的载体质量,也密切关系到个人和集体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产业经济效益。

所以,进一步加强对大坝作业施工中的闸墩混凝土裂缝加固处理的管理力度,合理有效地拓宽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加固方法与加固途径,从而快速持续地降低大坝施工作业过程中的闸墩混凝土裂缝发生率,最终实现大坝施工作业系统的安全、稳定、协调运转。

关键词:大坝闸墩裂缝;混凝土;加固控制技术;提高方法中图分类号:TU3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大体积混凝土由于是一种混杂型、组件化的包含数量众多的孔隙、气穴的非均质脆性材料,很容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而发生体积容量上的物理变化。

所以在实际的大坝工程的施工作业中,混凝土的裂缝现象已经司空见惯,而由一系列的裂缝显现而导致的也亟待解决,其中尤其以闸墩基体浇筑、闸门墩体铺垫大体积混凝土等作业流程中的大面积破坏性裂缝最为严重。

在大坝建筑工程行业稳定、快速、持续运转的利好背景下,闸墩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施工管理这一环节所具备的安全保障特性以及可观的经济效益价值迅速凸显,进一步改进拓宽闸墩裂纹加固的方式途径,稳定快速提高相关人员的实践维护水平,对于协调高效推进大坝工程施工作业的发展已经势在必行。

这就要求我们的相关作业维护管理人员实时迅速地制定针对有效的加固维护措施,严格执行落实混凝土的配比设计、施工工艺以及混凝土成型养护等等一系列关键环节步骤的处理应对,从而保证后期闸墩裂缝加固作业的顺利协调开展。

一、闸墩混凝土裂缝的显著特征与原因分析1.1 硬化收缩由于混凝土自身的不均质特性,所以在硬化过程中,由于大坝所处自然环境内的水分蒸发、气候变化以及小区域内的气流压强增大等一系列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就会使得本来细小微型的孔隙迅速产生收缩作用,从而导致浇板四周的受力面积增加,不能任意伸展;而当混凝土的收缩所引起浇板的摩擦约束力超过额定限度之时,当然地引发浇板部分开裂,从而使得浇筑样体的承压能力迅速降低,造成闸墩大面积的缝隙出现。

应急救援队管理办法

应急救援队管理办法

应急救援队管理办法1、说明: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应急救援的要求,生产单位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生产特点,采取兼职建队,并制定本办法。

2、管理范围: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3、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3.1方针和原则方针: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高效原则:统一指挥,一队多用,协同配合,资源共享,兼职兼责3.2组织机构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队长2名。

成员数名,分四个小组,水枪一组、水枪二组、器材组、救护组。

3.3职责:3.3.1应急救援队由安委办负责归口管理,隶属于应急救援指挥部消防应急分队。

3.3.2承担集团公司各类灾害事故的先期处置和应急救援(较大事故以消防队为主,救援队为辅),负责现场救援的协调与处理,参与现场救援,收集现场信息和危害评估。

3.3.3救援范围包括各类危险化学品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重大水、电、气和环境污染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以及其他需要紧急救援的事故。

3.3.4当其他兄弟单位需要紧急救援时,应急救援队应听从指挥,协同配合,积极参与紧急救援。

3.3.5熟悉各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掌握各类事故处置方法,逐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反事故演练。

3.3.6熟练掌握和使用个人的装备器材,并及时维护保养,确保完好备用。

3.3.7应急救援队伍的职责不能等同于各应急救援小分队、各车间兼职消防队的职责。

3.3.8各分公司、车间负责本单位应急分队和应急小组组建和应急管理。

3.4人员管理3.4.1应急救援队伍的成员均是来自于生产一线,具有较强的安全技能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身体素质优良。

3.4.2在正常状态(无紧急事故)下,救援队员隶属于所在单位管理;在非正常状态(有紧急事故)下,救援队员听从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管理。

3.4.3在无特殊情况下,救援队员均应按时参加应急救援队伍举行的各项活动,不得请假。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范本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范本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提高应急救援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本地区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队伍。

第三条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严格遵循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一切依法属地原则。

同时,要服从指挥、统一行动,加强综合协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四条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进行组建,人员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二)人员素质过硬,具备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三)装备器材齐全,符合应急救援需要;(四)定期进行训练,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第五条应急救援队伍应当依法纳入应急管理体系,接受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管理,按照职责进行分工,密切配合,互相支援,共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第六条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充分发挥在各类突发事件中的应对能力和作用,严禁进行各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社会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明确权力、明确执法,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二章组建与管理第八条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按照本地区相关政策进行组建。

第九条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明确队伍的层级和岗位设置,划分职责和权限,确保各岗位之间的协同配合。

第十条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加强队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定期开展队伍建设和管理培训,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和应急响应能力。

第十二条地方政府应当组织专业机构进行应急救援队伍的评估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队伍及时进行整改或者淘汰。

第十三条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建立健全队伍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队员的基本信息和业务能力,确保队伍的高效运转。

第十四条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建立充分的设备和装备保障机制,确保在应急救援中的物资供应和装备运转。

第三章职责与权责第十五条应急救援队伍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立案调查、场地搜救、安全疏散等工作;(二)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协调、信息管理、志愿者培训等工作;(三)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危险品处置、病人救护、火灾扑救等工作;(四)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风险评估、灾后重建、紧急抢险等工作;(五)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宣传教育、社会维稳、公共安全等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范本(3篇)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范本(3篇)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提高救援效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应急救援队伍是指专门从事救援任务的队伍,包括消防队、医疗救援队、抢险队等。

第三条应急救援队伍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第四条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包括队长、副队长等职位,并明确职责分工和权责。

第五条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队员进行演练和培训,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六条应急救援队伍的成员应服从管理机构的指挥和调度,按照救援任务的要求积极行动。

第七条应急救援队伍的成员在救援任务中,应保证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并做到紧急救援和风险防控并重。

第八条应急救援队伍的成员应保持良好形象,遵守纪律规定,不得违反队伍管理制度和职业规范。

第九条应急救援队伍的成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保持身体健康状态,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第十条对于表现突出的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应予以奖励和表彰;对于违反纪律和规定的成员,应予以处理和处罚。

第十一条对于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应提请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审议和批准。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机构负责解释和执行。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范本(2)紧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紧急救援队伍的组织管理,提高协同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和企事业单位的紧急救援队伍的组织管理和应急救援活动。

第三条紧急救援队伍应保持高度敏感和快速反应能力,实施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紧急救援队伍的组织管理应遵循科学、民主、依法、廉洁的原则,确保应急救援工作依法运行。

第五条紧急救援队伍的组织管理工作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依托专业救援单位作为主力力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紧急救援队伍设立专职的队伍管理机构,负责组织队伍的训练、装备管理、人员配备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指挥等任务。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范文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范文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范文一、绪论应急救援工作是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灾害的关键能力。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指导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其高效运作,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管理、培训和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二、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架构1.总体组织架构应急救援队伍设总指挥、指挥部、救援分队和后勤保障分队等组成部分,总指挥负责全队的统一指挥与协调,指挥部负责指挥与协调工作,救援分队负责救援任务,后勤保障分队负责提供后勤保障。

2.人员配备(1)总指挥:根据实际需要任命专业救援人员担任总指挥职务。

(2)指挥部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指挥部人员的职责和岗位要求。

(3)救援分队人员:救援分队人员应包括专业救援人员和相关辅助人员,根据任务需要确定人数和比例。

(4)后勤保障分队人员:后勤保障分队人员包括医疗、物资保障、通信等相关人员,根据任务需要确定人数和比例。

三、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制度1.指挥与协调(1)总指挥负责指挥与协调全队工作,对于重大决策需得到指挥部的支持。

(2)指挥部负责指挥与协调工作,组织制定救援方案和行动计划,并督导执行情况。

(3)救援分队应听从总指挥和指挥部的指挥,并积极参与救援行动。

(4)后勤保障分队应提供及时的后勤保障和支持,确保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2.培训与演练(1)应急救援队伍应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队员们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保障能力。

(2)培训内容应包括救援技能、应急处置流程、危险品处理等相关内容。

(3)演练应模拟真实场景,加强队员的应急应变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3.设备与装备管理(1)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符合救援任务需求的设备和装备,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2)设备和装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保持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3)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私用队伍设备和装备。

四、应急救援队伍的权益保障1.队员的权益保障(1)队员享有平等就业和发展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和侵犯。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依据《XX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XX省“十四五”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以下简称应急救援队伍)是指由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依法组建承担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任务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第三条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具备承担救援任务所需的专业技能,按照平急结合、训练有素、作风顽强、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实操演练,做好救援装备的配置储备和日常养护工作,确保高效应对突发事件。

第二章队伍建设第四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负责,整合资源,立足实际,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结合森林草原分布、水文地质条件、所处地震带等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形势,针对常发、易发灾种,积极推进本辖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对队伍建设相关的制度管理、装备配备、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给予指导和支持。

第五条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单位负责队伍的建设管理和运行保障。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日常管理、应急值守、集结待命、调度指挥、预防性检查、培训演练和装备后勤保障等),并对照以下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一)具有相应的专业救援能力,队伍有组织、有保障,人员基本稳定,能够做到及时响应;(二)救援人员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救援技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第三章队伍管理第六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应急救援队的管理和统一指导协调,主要包括:(一)调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情况,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基础信息数据库,督促指导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年度培训演练计划、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值班备勤、建立健全装备器材管理台账。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范文(3篇)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范文(3篇)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为规范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提高救援能力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管理、训练、装备、运行等方面。

二、组织管理1.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明确队伍的组织结构和分工。

2.设置队伍指挥部,负责队伍的指挥、协调和决策。

3.成立应急救援团队,按照专业分工和职责划分组建。

4.指定队伍负责人,负责队伍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5.制定队伍管理规章制度,明确队员的权利和义务,约束队员行为。

三、训练与演练1.定期开展队伍训练,包括技能训练、应急处置演练等。

2.根据队伍特点和实际需求,制定培训计划,确保队员具备应急救援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组织演练,检验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作能力。

4.建立训练档案,记录队员的训练成绩和表现,为选拔、晋升提供依据。

四、装备与物资管理1.配备适当的装备和物资,符合应急救援所需。

2.制定装备和物资管理制度,包括购置、领用、维护等各环节。

3.定期检查装备和物资的质量和完好情况,确保其可靠性和可用性。

4.建立物资库存和使用记录,及时补充和更新物资。

五、队员选拔与培养1.依据队伍需要,制定队员选拔和评审制度。

2.选拔适合的人员加入队伍,考察其身体素质和专业能力。

3.定期对队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应急救援能力和综合素质。

4.鼓励队员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提升个人技能和职业水平。

六、队伍运行与协作1.明确队伍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队伍的正常运行。

2.加强队伍内部沟通和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

3.与其他救援队伍和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互相支持和协助。

4.定期评估队伍的工作效果和运行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式。

七、队伍安全与防护1.制定队伍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队伍成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配备适当的安全保护装备和设施,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

3.加强队伍成员的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做好危险源识别和应对措施。

4.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纠正安全问题。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XX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广安府函〔2010〕12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市级专业应急救援分队、区市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区市县专业应急救援分队、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中队、村(社区)综合应急救援小队。

第三条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实行“政府领导、军地联动、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坚持军地结合、平时与战时结合、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立足实战、务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队伍建设第五条市、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是本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全市各级综合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于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指导、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同级人民政府相关类别、行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机构,负责统筹规划、指导、督促相关类别、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第六条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以市公安消防支队直属力量、预备役部队、广安武警支队、驻广部队及其他市属优势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为依托进行组建。

市专业应急救援分队以相关类别、行业的应急救援力量为依托进行组建。

区市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以各区市县公安消防队伍、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民兵、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为依托进行组建。

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中队和村(社区)综合应急救援小队分别以本地区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警务人员、医务人员、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干部等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组建。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和组织工作,包括应急救援人员的招募、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

第三条应急救援队伍是由具备救援能力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负责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紧急情况的救援工作。

第四条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的原则是科学、民主、公开、公正、依法。

第五条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的目标是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应急救援能力,确保救援工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第二章组建与招募第六条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的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资质,并拥有一支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

第七条应急救援队伍的招募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选拔出具备应急救援能力和责任意识的人员。

第八条招募应急救援人员的条件包括: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身体健康、具备应急大脑、有团队合作精神等。

第九条招募应急救援人员的程序包括:公告招募信息、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等。

第十条应急救援人员招募的录用程序包括:面试、体格检查、聘用。

第十一条应急救援人员的聘用方式包括:全职聘用、兼职聘用、临时聘用、志愿者聘用等。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二条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接受必要的培训,提高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培训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理论知识、救援技能、协作能力、心理素质等。

第十四条培训形式包括:理论授课、实践训练、模拟演练、实际案例分析等。

第十五条培训计划应根据应急救援队伍的实际需求进行制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十六条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资质和教学条件,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七条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参加考核,以评估其救援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实际演练考核、心理测试等。

第十九条考核结果将作为选拔、晋升、奖励等的依据。

第四章管理与指导第二十条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5篇)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5篇)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我厂应急救援队伍管理, 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我厂《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结合我站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救援队伍及管理1.我厂应急救援队伍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应急救援组、应急疏散组、通讯联络组等组成;2、我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实施对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 日常教育培训管理由分管副厂长负责, 安全保卫由安全科履行相关职能。

三、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时间和内容(一)教育培训时间: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____学时;2.应急救援组、应急疏散组、现场救护组、通讯联络组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____学时;(二)教育培训内容:1.国家和地方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教训等;2.行业和我厂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我厂安全生产的特点, 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注意事项;3、综合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演练;4.我厂一般危险源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防控措施。

四、相关要求及其他1.我厂将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 教育培训前以通知形式提前告知;2、各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 应合理安排和调整工作时间, 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成员按时参加培训和学习。

3、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应遵守培训纪律, 认真听讲, 做好学习记录,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4.安全职能部门应对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情况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培训档案和学习记录。

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灾难事故的应急处臵能力, 减少突发事故及其所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促进矿井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 维护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矿区稳定, 结合矿工作实际, 制定本办法。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22)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22)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2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22•【字号】青政办发〔2022〕5号•【施行日期】2022.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发〔2022〕5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2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队伍组建与职责第三章队伍管理第四章指挥调度第五章后勤保障第六章附则青岛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提升我市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救援队伍是指具备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参与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援、处置、监测和保障任务的应急队伍。

包括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军队应急救援队伍、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队伍。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保障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等对军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应急救援队伍的规划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分类管理,专常结合、突出重点,立足实际、按需发展”的原则,确定队伍种类、数量和规模,逐步建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第五条市应急部门负责统筹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行业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能力建设,指导专业应急处置。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模版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模版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管理,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应急救援队伍是指专业化从事应急救援行动的一支组织,其任务是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危险救援、人员救援和物资救援等工作。

第三条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原则是依法、科学、统一、严格。

第四条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对象是所有参加应急救援行动的队员,包括专业队员和志愿者队员。

第五条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工作包括队伍组织、队员选拔和培训、队伍编制和装备配备以及工作考核评价等方面。

第二章队伍组织管理第六条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形式多样,可以根据救援任务的需要,成立专业救援队、志愿者救援队和社会救援组织等。

第七条专业救援队由经过专门培训的队员组成,具备专业救援技能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各类救援任务。

第八条志愿者救援队是由无偿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志愿者组成,他们具备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

第九条社会救援组织是由公益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形成的救援团队,其成员具备一定的救援经验和专业素质。

第十条专业救援队、志愿者救援队和社会救援组织可以相互配合、共同参与应急救援行动,实现协同作战。

第十一条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队伍领导体系和岗位职责,确保救援行动的高效进行。

队伍的领导体系应当包括总指挥、指挥部和各级救援组织。

第三章队员选拔和培训第十二条应急救援队伍的队员选拔应当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队员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和救援技能。

第十三条队员选拔应当注重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救援技能、工作经验、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

第十四条针对专业救援队伍的队员,应当经过专门的培训,提高其救援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针对志愿者救援队伍的队员,应当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救援知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六条队员的培训工作应当根据队员的实际需要和任务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注重实践和技能操作。

《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征

《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征

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范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是指市、区县(该简称含自治县、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市、区县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单独建立、整合现有相关资源力量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单位建立的,各类从事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含志愿者)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原则)本市建立健全统筹建设、分级管理、统一指挥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体制。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当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打造专业引领、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做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四条(政府、部门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及时研究解决队伍建设、管理、保障中的重大问题。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督促、指导相关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

第五条(队伍架构)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包含市应急管理局专业应急救援总队(以下简称总队)和市级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总队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建设,市级有关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市级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依据行业(领域)风险特点和救援任务需求组织建设。

区县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包含区县应急管理局专业应急救援支队(以下简称支队)和区县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为强化我局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综合实战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运销分公司所属各厂(段)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2、运销分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全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相关工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具体负责指导、综合协调、调度全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应急救援工作:(1)指导全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2)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公司应急救援队伍。

(四)指导全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工作;(五)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六)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队伍评比工作;(七)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工作。

3、应急救援队伍所属厂(段)负责该应急救援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1)负责各应急救援队伍投入建设工作;(2)整合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及时调度、掌握应急救援队伍人员专业情况,保持应急救援队伍相对稳定,提高应急救援保障能力;(3)加强管理、监督检查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工作。

机构建设和队伍管理应急救援队组织机构总指挥:;陈洪伦成员:张锐王显忠齐长龙张海波王振江王艳丽辛明喜王增福栾德利秦绪良工务组:组长:辛明喜刘红军副组长:马庆山组员:许志刚吕国江牛勇周红吉宋宁良霍金忠高原邵德军孙树海车务组:组长:栾德利田忠义副组长:袁绍君组员:沙志强邵永胜刘伟张大文史永福李淑泉金巴图孟文明张柏峰王正华电务组:组长:秦绪良郑会民副组长:王振海组员:张德林魏天鹏邢跃先戈宝红赵仕俊黄立平机辆组:组长:王增福张伟英副组长:孙立军组员:曲阜英任涛王国军张启峰董书敬李作峰张兴国李宝文段剑锋姜志浩刘应强吴荣国张殿森谈永忠哈达聂永中张平全继超队伍管理1、对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方面推行“制度管理精细化、技能培训军事化、装备建设标准化、区域规划科学化、科技投入长期化、队伍管理常态化”的“六化”管理。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地方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管理和运行。

第三条应急救援队伍是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在各类灾害事故中快速响应并实施有效救援的应急人员组成的队伍。

第四条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规范运行的原则,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二章组建和管理第五条各级地方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管理方案,明确应急队伍的组织形式、人员划分、任务分工和培训要求等。

第六条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应当充分考虑实际需要,根据不同灾害事故的特点和要求,确定所需的应急人员的数量、专业背景和培训水平等。

第七条各级地方政府应当设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

第八条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组织和运行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提高队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和应对灾害事故的综合素质。

第十条应急救援队伍应当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第三章奖惩和保障第十一条对于表现突出的应急救援队伍和队员,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的,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资金、装备和人员保障,提供必要的培训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荣誉制度和晋升机制,激励队员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同时,《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号)废止。

本办法由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为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全文,共计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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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
为强化我局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综合实战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运销分公司所属各厂(段)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2、运销分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全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相关工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具体负责指导、综合协调、调度全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应急救援工作:
(1)指导全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2)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公司应急救援队伍。

(四)指导全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工作;(五)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六)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队伍评比工作;(七)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工作。

3、应急救援队伍所属厂(段)负责该应急救援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1)负责各应急救援队伍投入建设工作;
(2)整合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及时调度、掌握应急救援队伍人员专业情况,保持应急救援队伍相对稳定,提高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3)加强管理、监督检查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工作。

机构建设和队伍管理
应急救援队组织机构
总指挥:;陈洪伦
成员:张锐王显忠齐长龙张海波王振江王艳丽辛明喜王增福栾德利秦绪良工务组:
组长:辛明喜刘红军副组长:马庆山
组员:许志刚吕国江牛勇周红吉宋宁良霍金忠高原邵德军孙树海车务组:组长:栾德利田忠义副组长:袁绍君组员:沙志强邵永胜刘伟张大文史永福李淑泉金巴图
孟文明张柏峰王正华
电务组:
组长:秦绪良郑会民
副组长:王振海
组员:张德林魏天鹏邢跃先戈宝红赵仕俊黄立平机辆组:
组长:王增福张伟英副组长:孙立军
组员:曲阜英任涛王国军张启峰董书敬李作峰张兴国李宝文段剑锋姜志浩
刘应强吴荣国张殿森谈永忠哈达聂永中张平全继超
队伍管理
1、对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方面推行“制度管理精细化、技能培训军事化、装备建设标准化、区域规划科学化、科技投入长期化、队伍管理常态化”的“六化”管理。

2、应急救援队伍要按照应急救援的要求做好日常训练、队伍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动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队员从事与应急救援无关的工作。

应急救援装备管理
1、应急救援队伍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应当规定和应急救援工作实际需要,配备应急救援装备。

2、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应急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应急救援装备状况良好、运行正常,能够及时投入应急救援行动。

3、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可以根据需要,对全公司应急救援装备进行统一调配。

4、各应急救援队伍在每年12月25日前将当年购置的主要应急救援装备名称、型号、用途、数量状况等有关情况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

5、各应急救援队伍购置的应急救援设备,原则上不得用于日常生产,不得出租和转让。

在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经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批准可在本公司应急使用。

培训、演练和预防性检查
应急救援队伍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事故、灾害类型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工作计划,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并建立培训档案,记录人员接受培训的情况。

应急救援队伍及其所在单位对应急救援人员应按照标准进行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安排承担应急救援工作,并应及时作出处理。

应急救援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有关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相关制度;(3)应急救援预案;
(4)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5)应急装备、工具操作规程;
(6)异常情况的鉴别和紧急处置方法;(七)自救、互救知识;
(八)应急通讯联络方法;(九)应急救援案例。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和方案,明确应急演练种类、范围、目标、时间、参加人员、评审人员等具体内容和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全公司各应急救援队伍每年组织应急演练不得少于一次。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总结应急演练情况,编写应急演练书面报告,落实改进措施,并将方案、改进措施和总结报告及时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应急值守与救援
1、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安排带班负责人和应急救援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可以直接调度全公司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救援队伍值班人员接到应急救援报警后,应当问清并记录事故类别、时间、地点、危及人员等基本情况,并立即向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报告。

4、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接到应急救援指令后,应当立即调动应急救援人员及设备,选择最佳路线,在第一时间到达救援现场。

5、各应急救援队伍在抵达现场后,应当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服从现场指挥人员指挥。

接受应急救援任务后应当及时确定救援方案,按照有关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现场指挥人员报告有关情况。

6、现场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当清点人员、设备。

需要恢复救援现场的,应当根据现场指挥人员要求进行现场恢复,经现场指挥人员同意后方可撤离现场。

7、各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总结和分析每次应急救援行动情况,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应急救援程序、措施等进行评审和改进。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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