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教材选用与评估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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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教材选用与评估制度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完善教材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材选用制度与评估体系,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材选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质量至上原则

教材选用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应当把高质量教材作为教材选用的主要目标。选用教材应从教学需要出发,强调教材的思想性、学术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1)教材内容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教兴国战略,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符合社会人才培养的需要;

(2)教材内容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符合课程教学大纲基本要求,适宜教学,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3)教材内容应与时俱进,保持先进性。发展迅速和应用性强的课程的教材要及时更新。高质量的新版教材应成为教材选用的主体。各专业原则上应选用近三年内出版的新教材;

(4)教材选用要实施精品战略,要优先选用近三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及国家专业出版社等出版的面向21世纪教材、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等,使高质量的新版优秀教材成为教材选用的主体,提高教材的优选率。;

(5)根据我校各专业课程的需要,和“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积极在本科教育中推进双语教学,科学地引进国外优秀原版教材。

2.以“选”为主、以“编”为辅原则

为贯彻落实培养方案中提出的“以人为本,以学生学习为主体,以学生发展为主体”的指导思想,学校在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中,要坚持以“选”为主、以“编”为辅的原则。在遴选优秀教材保障学生发展的基础上,在学校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学科和专业,有所侧重的发展自编教材建设。

(1)各院(部)应发挥自身的优势,制定特色学科的教材建设规划,积极争取编写和出版有我校特色的高品质的自编教材;

(2)确实没有统编教材的课程,经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指导委员会和院(部)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准,应自行组织编写讲义;

3.集体选用原则

教材选用严格按照学院、学校两级审批程序办理。各院(部)根据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由教研室提出教材选用初步意见,院(部)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每门课程确定一种选用教材。院(部)将所开设课程选用教材汇总后经分管院长签字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审核全校教材选用结果,报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指导委员会审批,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后予以公布。

4.经济节约原则

坚持每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某些课程确因教学改革需要增发辅助教材,必须由任课教研室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由院(部)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二、教材选用的程序

1.由任课教研室推荐适用的教材,报所在院(部)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院(部)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的教材按照教材选用的原则,进行审定,填写《哈尔滨商业大学院(部)教材选用计划表》,报教务处备案;

3.经审批、确定的教材,原则上两年内不变更,以确保教材选用的相对稳定性。确因教学需要而变更教材的,须由开课教研室至少提前三个月向院(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变更。

三、教材评估

1.学校实行教材工作评估制度。

教材评估体系由“哈尔滨商业大学教材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哈尔滨商业大学主干课程教材质量评估标准”两部分组成(附表1、2)。

2.教材评估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评估工作应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各院(部)要注意收集教师、学生对教材质量的反映,及时了解教材的质量情况。教务处将对各院(部)的教材选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05年12月修订

附表2

哈尔滨商业大学大学主要课程教材质量评估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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