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速铁路路基维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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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路基大维修规则

铁路路基大维修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铁路路基是轨道的基础,是重要的土工结构物。

为了加强路基大修维修工作,提高设备抵御灾害和适应运输的能力,以保持线路稳定,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路基大修和维修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一、经常保持路基本体及其排水、防护、加固等附属设备的完好状态,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二、及时整治路基病害,预防病害的发生和发展。

三、有计划地改善路基设备状态,不断提高路基整体强度。

第1.0.3条路基维修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修养并重,综合整治,排水第一”的原则,做到计划维修、小型病害整治与经常保养相结合。

应重视检查和巡守工作,对路基病害治早、治小,防患于未然。

第1.0.4条路基大修工作应根据路基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技术状态和病害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安排计划进行修理和病害整治,为铁路行车提供安全稳定的基础。

第1.0.5条各铁路局(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各级路基大修、维修工作的专职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设备秋检结果安排足够的路基大修、维修费用,确保路基修理养护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1.0.6条路基大修、维修工作应采用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技术,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先进的检测手段,努力发展机械化,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作业效率,保证工程质量。

第1.0.7条各铁路局(公司)应建立健全路基检定制度及机构,对路基重点设备的稳定性、强度、刚度、承载力等指标进行检测,以掌握路基设备技术状态,确保路基设备满足行车速度和载重的需要。

第1.0.8条本规则适用于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00 km/h及以下、货物列车设计行车速度120 km/h及以下和客货共线标准轨距的既有铁路。

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自然条件各异,路基的原修建标准、施工质量、养护条件均不同,各铁路局(公司)可在本规则的基础上制定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并报部备案。

第二章基本技术要求第2.0.1条铁路路基设备的技术条件以及设备维修大修的技术标准,均应符合现行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主要修订内容新旧条款对比表

《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主要修订内容新旧条款对比表

第2.2.11条 线路、道岔经常保养基本内容:一、根据轨道几何尺寸超过经常保养容许偏差管理值的状态,成段整修线路。

二、整治道床翻浆冒泥,均匀道碴,整理道床。

三、更换和修理轨枕。

四、调整轨缝,锁定线路。

五、焊补、打磨钢轨,整治接头病害。

六、有计划地成段整修扣件,螺栓涂油。

七、无缝线路应力放散或调整。

八、更换伤损钢轨,断轨焊复。

九、整修防沙、防雪设备,整治冻害。

十、整修道口,疏通排水设备,清除道床杂草和路肩大草。

十一、季节性工作、周期短于综合维修的其他单项工作。

八、整修、更换和补充联结零件,并有计划地涂油。

九、整修路肩,疏通排水设备,清除道床杂草和路肩大草。

十、修理、补充和刷新线路标志,整修道口及其排水设备,收集旧料。

28第一节 路 基29第3.7.1条实设最大超高,在单线上不得大于125 mm,在双线上不得大于150 mm。

30第3.7.4条 曲线超高顺坡。

3132第3.8.1条 线路大、中修时,应改善线路坡度。

如既有线路坡度超过限制坡度且改善困难时,可保持原状。

线路大、中修纵断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应设计长坡段。

允许速度大于160km/h的线路最小坡段长度不应小于600m,特别困难条件下最小坡段长度不应小于400m;其他线路坡段长度不应小于该区段到发线有效长度的一半,个别困难地段也不应小于200 m。

二、相邻坡段的连接,应按原线路标准设计为抛物线型或圆曲线型竖曲线。

1.允许速度不大于160km/h的线路,采用抛物线型竖曲线时,若相邻坡段的坡度代数差大于2‰,应设置竖曲线。

20 m范围内竖曲线的变坡率,凸形不应大于1‰,凹形不应大于0.5‰。

采用圆曲线型竖曲线时,若相邻坡段的坡度代数差大于3‰,应设置竖曲线。

竖曲线半径应为20000~10000 m,困难地段不应小于5000 m。

2.允许速度大于160km/h的线路,坡度代数差大于等于1‰时,应设置圆曲线型竖曲线,竖曲线半径不应小于15000 m,且长度不应小于25m。

铁路路基大维修规则

铁路路基大维修规则

铁路路基大维修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0.1 条铁路路基是轨道的基础,是重要的土工结构物。

为加强路基修理工作,提高设备抵御灾害和适应运输的能力,保持线路稳定,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 条路基设备修理分为路基大修和路基维修,其基本任务是:一、经常保持路基本体及其排水、防护、加固等设备的完好状态,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二、及时整治路基病害,预防病害的发生和发展。

三、有计划地改善路基设备状态,不断提高路基整体强度。

第1.0.3 条路基维修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检修并重,综合整治,排水第一”的原则,做到综合维修、小型病害整治与经常保养相结合,应重视检查和巡守工作,对路基病害应治早、治小,防患于未然。

第1.0.4 条路基大修工作应根据路基设备的技术状态和病害情况,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修理和病害整治。

第1.0.5 条必须建立健全各级路基大修、维修工作的专职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年度预算安排额度内,安排足够的路基大修、维修费用,加强管理,确保路基修理工作正常进行。

第1.0.6 条路基大修、维修工作应采用信息化管理技术,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先进的检测手段,努力发展机械化,提高作业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1.0.7 条应建立健全路基检定制度及机构,对路基设备的稳定性、强度、刚度、承载力等指标进行检测,掌握路基设备技术状态。

第1.0.8 条本规则中“工务段”是指工务设备管理单位。

第1.0.9 条本规则适用于线路允许速度200km/h 及以下的标准轨距既有铁路。

第1.0.10 条路基设备修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基本技术要求第2.0.1 条铁路路基设备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范的规定。

对不符合规定的路基设备,应根据其运营条件与技术状态有计划地进行改造。

第2.0.2 条区间路基面宽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直线地段标准路基面宽度见表2.0.2 -1。

普速铁路线路维修实施细则

普速铁路线路维修实施细则
线路设备检修采用周期修和状态修相结合,以预防修和 状态修为主的方式安排日常修理计划。积极推进设备质 量及安全性分析,合理安排计划维修及临时补修,有计 划的补强设备状态,及时整治设备隐患。段负责月度计 划、月度天窗轮廓计划编制,车间负责周天窗、周生产 任务、日作业计划制定。
组建道岔维修组,专业负责道岔日常养护维修、尖轨和 导轨涂覆、钢轨修理打磨等工作。组建钢轨焊接组,专 业负责钢轨焊接作业。逐步实现专业化修理。
Ⅳ级:各专用线及其他线。
第二章、线路等级及维修周期
线路设备维修周期
普速铁路计划维修要综合运用动静态检查数据、各部件劣化周期,采用状态
修、周期修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制定维修时机、区段,推行以大型养路机械
为主要作业手段的机械化维修模式,全面调整改善轨道空间线形线位,恢复
轨道弹性,整治结构缺陷,调整轨道几何尺寸,改善轮轨接触关系,保持钢
轨廓形。
大型养路机械作业以大机维修TQI目标管理值为指导,将超标单元、
区段纳入大机维修计划,全面推行状态修,并同步对大机作业地段
大机维修
联结零件、胶垫、外观、轨距进行整修,实现大机维修的准确性、 全面性。工务段于每年11月末对Ⅰ、Ⅱ级线路轨检车检测数据进行
分析,报工务部审核后下达次年大机维修任务。
允许速度
每千米T 值>100 的线路“优先”列入维修计划尽快修理,0<T值≤100 的线路“计划”列入维修计划适时修理。T值=0的线路质量“均衡”应 避免成段扰动道床,只对超限峰值进行整修。
第四章、线路设备修理作业要求
更换再用长钢轨
1、再用长钢轨上线前必须进行仪器探伤、焊缝探伤,并准确标记伤损位 置。
2、更换再用长钢轨时,焊接前须对接头前后各500mm范围内肥边进行彻 底打磨;更换地段钢轨轨型不一致时,到发线及客车径路必须用异型轨 过渡,普通接头使用不低于10.9级螺栓,螺栓扭矩应保持900~1100N·m, 绝缘接头必须胶接。

《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一、修理原则(一)安全第一、在进行线路修理工作中,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列车行驶时的运行安全。

(二)科学规划。

修理工作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节点进行,对线路现状进行全面了解,科学合理地安排修理计划,确保修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三)高效率。

修理工作应该追求高效率,尽量减少修理时间,控制好修理成本,确保线路迅速恢复正常运行,减少对列车运行的影响。

二、修理范围(一)铁轨修理:包括铁轨的磨损、裂缝、缺陷等问题的修复和更换。

(二)道岔修理:包括道岔的磨损、变形、缺陷等问题的修复和更换。

(三)路基修理:包括路基的下沉、塌方、坡度问题的修复。

(四)线路设备修理:包括信号设备、通信设备、轨道电路等设备的修复和更换。

三、修理程序(一)调查检查。

修理工作开始前,要对线路进行全面的调查检查,了解线路的实际情况,包括磨损程度、裂缝情况、设备工作状态等。

(二)提出修理方案。

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制定详细的修理方案,包括修理范围、修理时间、修理方法等。

(三)组织修理工作。

根据修理方案,组织人员进行修理工作,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修理。

(四)验收和修补。

修理完成后,对修理工作进行验收,确保修理质量达到要求。

如果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及时进行修补。

四、修理工具和设备(一)包括常用的修理工具,如扳手、锤子、钳子等。

(二)包括需要使用的机械设备,如钢轨更换机、道岔修理机等。

(三)包括必要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帽、安全绳、防护眼镜等。

五、修理记录修理工作完成后,需要对修理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修理范围、修理时间、修理人员、修理方法等。

这些记录对于以后的维护和管理非常重要。

综上所述,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是保障铁路运行安全和正常运行的重要指导文件,它规定了修理的原则、范围、程序、工具和设备以及记录等方面的内容,对于保障铁路线路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铁路路基大维修规则

铁路路基大维修规则

铁路路基大维修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铁路路基是轨道的基础,是重要的土工结构物。

为加强路基修理工作,提高设备抵御灾害和适应运输的能力,保持线路稳定,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路基设备修理分为路基大修和路基维修,其基本任务是:一、经常保持路基本体及其排水、防护、加固等设备的完好状态,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二、及时整治路基病害,预防病害的发生和发展。

三、有计划地改善路基设备状态,不断提高路基整体强度。

第1.0.3条路基维修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检修并重,综合整治,排水第一”的原则,做到综合维修、小型病害整治与经常保养相结合,应重视检查和巡守工作,对路基病害应治早、治小,防患于未然。

第1.0.4条路基大修工作应根据路基设备的技术状态和病害情况,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修理和病害整治。

第1.0.5条必须建立健全各级路基大修、维修工作的专职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年度预算安排额度内,安排足够的路基大修、维修费用,加强管理,确保路基修理工作正常进行。

第1.0.6条路基大修、维修工作应采用信息化管理技术,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先进的检测手段,努力发展机械化,提高作业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1.0.7条应建立健全路基检定制度及机构,对路基设备的稳定性、强度、刚度、承载力等指标进行检测,掌握路基设备技术状态。

第1.0.8条本规则中“工务段”是指工务设备管理单位。

第1.0.9条本规则适用于线路允许速度200km/h及以下的标准轨距既有铁路。

第1.0.10条路基设备修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基本技术要求第2.0.1条铁路路基设备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范的规定。

对不符合规定的路基设备,应根据其运营条件与技术状态有计划地进行改造。

第2.0.2条区间路基面宽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直线地段标准路基面宽度见表2.0.2-1。

铁路桥隧、路基设备检修管理办法_整改措施

铁路桥隧、路基设备检修管理办法_整改措施

铁路桥隧、路基设备检修管理办法_整改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桥隧、路基设备检修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经常保持桥隧、路基设备状态良好,使列车能以规定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保持桥隧、路基设备的耐久性,尽量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桥隧、路基设备检修工作分为检查、维修和大修。

维修工作分为周期性保养和综合维修。

检查、维修工作实行“检修分开”制度。

第三条桥隧、路基维修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强化设备检查,采取周期性保养和综合维修相结合的方式预防病害发生,保持设备使用状态均衡完好。

第四条桥隧、路基设备检查是系统掌握设备技术状态变化的重要手段,必须认真执行各项检查制度。

依靠先进仪器设备,对桥隧、路基设备状态和灾害实现科学的预测和监控,提高桥隧、路基设备的安全可靠度。

第二章检查维修组织第五条工务段根据管辖桥隧、路基建筑物的数量,设立路桥技术科、线路整修车间,线路整修车间下设桥隧班。

第六条路桥科:负责下达桥隧生产任务,审核车间、工区提报的各种计划,组织指导实施技术复杂的作业项目,对作业质量、病害整修实施情况进行监控、验收、考核。

第七条线路整修车间:主要负责对管内桥隧、路基设备进行检查、管理,编制工区(机队)维修、保养计划,组织实施综合维修、重点保养作业及大修施工,对桥隧班作业质量、病害整修情况进行监控,考核班组完成情况。

第八条桥隧班:对管内桥隧涵、路基设备进行日常管理,负责桥隧、路基设备的综合维修、保养、大修、检查、病害观测和突发病害时的临时巡守工作。

完成其它临时性重点任务。

第九条桥隧、路基修理工作必须认真执行检查、计划、作业、验收等基本工作制度,依靠科技进步,全面实行科学化管理,强化基础建设,大力发展机械化作业,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条桥隧、路基台账管理按《工务设备基础技术台账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整修车间、工区按照专业化管理的需要应配备相应的交通运输工具、动力机械、专用检测设备及作业机具、高空检查平台等。

(完整word版)2019版《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完整word版)2019版《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TG/GW102-2019中国铁路总公司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2019年3月前言2006年铁道部发布的《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运〔2006〕146号)对指导线路修理,保证线路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

十多年来,铁路管理体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工务“线桥结构现代化、施工作业机械化、企业管理科学化”取得了长足进步,工务维修体制改革收到了显著成效,现行《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已不适应铁路改革和运输发展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不断提高普速铁路线路维护管理水平,提升线路设备质量和设备修理效率效益,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电部组织对《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本规则共分十一章和八个附录,主要规定了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组织、线路设备标准和修理要求、线路设备修理主要作业要求、线路设备大修设计及预算、线路设备修理标准、线路质量评定、线路设备检查、道口看守、平面和高程控制网、附则等内容。

本规则体现了进一步深化工务维修体制改革,实行检养修分开、车间组织生产、设备分级管理以及“集中修、专业修、机械修”的精神,吸收了近年工务维修体制改革和相关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吸纳了各铁路局集团公司线路维护管理经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设备分级管理以及周期修与状态修相结合的原则,对设备修程修制、维护标准、检查评价等进行优化调整,以提高线路修理的科学性、经济性。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则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将意见反馈给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电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康高亮、王保国本规则主要起草人:赵文芳、曾宪海、郭战伟、吕关仁、吴细水、张晓阳、田新宇、杨飞、马战国、肖俊恒、王树国、蒋金洲、姜子清、田常海、胡玉堂。

本规则主要审查人:李育宏、牛道安、万坚、杨忠吉、姚冬、杨桉、孙晓南、贾跃军、冯文波、邱金帅、罗国伟、刘丙强、涂文靖、刘维帧、刘秀波、唐文龙、孟亮、江广坤、马生、闵国石、李明、雷重振、代永波、奚绍良、詹文华、陈福宾、许圣强、赵英超、谭丙磊、康庆涛、支洋、张启峰、魏刚、贾桂良。

2019版《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2019版《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TG/GW102-2019中国铁路总公司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2019年3月前言2006年铁道部发布的《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运〔2006〕146号)对指导线路修理,保证线路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

十多年来,铁路管理体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工务“线桥结构现代化、施工作业机械化、企业管理科学化”取得了长足进步,工务维修体制改革收到了显著成效,现行《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已不适应铁路改革和运输发展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不断提高普速铁路线路维护管理水平,提升线路设备质量和设备修理效率效益,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电部组织对《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本规则共分十一章和八个附录,主要规定了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组织、线路设备标准和修理要求、线路设备修理主要作业要求、线路设备大修设计及预算、线路设备修理标准、线路质量评定、线路设备检查、道口看守、平面和高程控制网、附则等内容。

本规则体现了进一步深化工务维修体制改革,实行检养修分开、车间组织生产、设备分级管理以及“集中修、专业修、机械修”的精神,吸收了近年工务维修体制改革和相关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吸纳了各铁路局集团公司线路维护管理经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设备分级管理以及周期修与状态修相结合的原则,对设备修程修制、维护标准、检查评价等进行优化调整,以提高线路修理的科学性、经济性。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则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将意见反馈给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电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康高亮、王保国本规则主要起草人:赵文芳、曾宪海、郭战伟、吕关仁、吴细水、张晓阳、田新宇、杨飞、马战国、肖俊恒、王树国、蒋金洲、姜子清、田常海、胡玉堂。

本规则主要审查人:李育宏、牛道安、万坚、杨忠吉、姚冬、杨桉、孙晓南、贾跃军、冯文波、邱金帅、罗国伟、刘丙强、涂文靖、刘维帧、刘秀波、唐文龙、孟亮、江广坤、马生、闵国石、李明、雷重振、代永波、奚绍良、詹文华、陈福宾、许圣强、赵英超、谭丙磊、康庆涛、支洋、张启峰、魏刚、贾桂良。

普速铁路线路封闭设施管理办法

普速铁路线路封闭设施管理办法

普速铁路线路封闭设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1条为加强普速铁路封闭设施管理,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1.2条封闭设施是铁路行车安全的重要防护设施,应纳入铁路行车设备进行管理。

第1.3条新建铁路封闭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第1.4条封闭设施新建及更新改造应按设计文件执行,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与设备使用及管理单位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设备使用及管理单位应做好竣工文件审核和工程质量验收。

第1.5条封闭设施维修的内容是有计划地整修封闭设施,经常保持封闭设施状态完好,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及时整治封闭设施病害,预防病害的进一步发展。

第1.6条封闭设施作业门是为综合、通信、车辆、车务等部门和单位作业人员进行检修作业和事故、故障处理而设置的作业通道(含桥梁救援疏散通道门)。

专用通道门是指某专业单位因作业需要而设置的专用通道(由使用单位单独管理)。

第1.7条各车间、工区要切实加强封闭设施、作业门和专用通道的管理,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封闭设施、作业门和专用通道处于安全有序可控的管理状态。

第二章封闭设施设置第一节防护栅栏设置标准及要求第2.1.1条列车运行速度120km/h及以上线路全封闭、全立交,线路两侧按标准进行防护栅栏封闭,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第2.1.2条防护栅栏除具封闭功能外,还必须兼顾与线路的协调、美观,做到“平、直、顺、稳”,即顶端和下端纵向平齐;与线路走向基本平行;与桥梁、涵渠合理顺接,无缺口。

第2.1.3条防护栅栏的安设应符合通用参考图等相关技术要求。

不符合要求的既有防护栅栏应逐步改造达标。

不能采用通用参考图的特殊地段防护栅栏应单独设计。

第2.1.4条防护栅栏设置位置:1.防护栅栏应设置在地界线上,需为通行、排水、耕作等提供便利条件的地段,可在地界线内0.5m处或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2.有维修作业通道地段,防护栅栏可设置于维修作业通道内侧,且距桥墩外侧不得小于0.5m。

运营维管段普速线路维修管理实施细则

运营维管段普速线路维修管理实施细则

运营维管段普速线路维修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的工作主题,进一步提升普速线路设备质量。

大力推广“集中修”,突出作业过程控制、调整考核导向,实现设备整修重点从重表象向重基础的转变,充分利用好天窗、人力、物力、财力等生产资源,大力提高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

结合我段设备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运营维管段普速线路维修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组织机构段成立普速线路维修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副段长组员:工务技术科、安全质量监察科、物资机械室、调度室、综合车间及工区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务技术科,工务技术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

全面负责线路维修标准的制定、生产任务的下达、作业标准和设备质量的检查、验收及考核工作。

第五条职责(一)工务技术科1.负责全段的普速线路维修管理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管理人员业务技术素质。

2.负责普速线路的年度计划、月度计划的编制、下达,设备质量的检查监控、任务验收和考核等工作。

3.建立准确、完整的线路设备管理台账,准确掌握管辖范围内的线路设备状况、使用情况,发现设备数量变化时要及时更新并修改台账。

4.每年组织各车间进行一次春秋检,根据检查资料及时编制设备管理台账。

台账内容主要包括线路基础状况、线路设备变化情况、线路设备状态评定、线路设备状态分析、次年线路大中修建议计划等。

5.每月组织各车间、工区召开月度生产例会,对当月的线路维修计划、重点工作进行对接安排。

6.根据动静态检查、检测情况,对设备运行质量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7.审核工区提报的点内外作业计划。

(二)安全质量监察科负责线路维修生产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及重点地段病害检查工作。

(三)调度室1.负责审批维修计划。

2.负责录入施工计划。

3.负责收集线路设备维修信息。

(四)物资机械室1.负责做好维修材料、工机具的采购、发放、调配工作。

2.负责小型工机具的维修及更新工作。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
2.登乘机车、动车组列车或其他旅客列车尾部对线路全面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3.对干线地面信号、机车信号、轨道电路设备和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等的运用状态,每月检查一次;场强覆盖每季度检查一 次。登乘机车检查信号显示距离、机车信号显示状态及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运用质量,每月不少于一次。
基础设施实行天窗修制度,并推行预防性计划修、专业化集中修制度。
第19条铁路技术设备应保持完整良好状态。根据设备变化规律、季节特点,安排设备检修。检修单位应保证检修质量符合规 定的标准和使用期限,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准交付运用。
第20条为满足检修需要,应建立检修基地,设置检修、试验设备(包括检查车、试验车)、运输工具、必要的生产辅助车间 和生产房屋,并应储备定量的器材和备品,以备急需和替换时使用。储备的器材和备品动用后,应及时补齐。
第22条铁路局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应按规定组织专项检查。其中:
1.对重要线路的平面及纵断面复测、限界检查,每五年不少于一次;技术复杂及重要的桥梁、隧道检定,其他线路的平面及纵 断面复测、限界检查,每十年不少于一次;对其他桥梁、隧道检定,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对驼峰及调车场线路溜放纵断面复 测,每五年
不少于一次。
本规程包括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两部分,本部分为普速铁路部分,适用于200 km/h 以下的铁路(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除 外)。
本规程是国家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技术管理文件等,都必须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在铁路总公司明 令修改以前,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都不得违反本规程的规定。
国家铁路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以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保证安全生产。各 单位对遵守本规程成绩突出者,应予表扬或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违反者,应视其违反程度和造成事故的性质、情节及后 果,给予教育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

铁路工务普速线路维修质量控制措施

铁路工务普速线路维修质量控制措施

铁路工务普速线路维修质量控制措施发布时间:2021-05-31T13:16:22.683Z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3期作者:刘洁[导读] 摘要:铁路线路维修是保障轨道几何尺寸稳定、运营服务舒适、运输环境安全、延长铁路使用寿命的重要工作内容。

北京工电大修段摘要:铁路线路维修是保障轨道几何尺寸稳定、运营服务舒适、运输环境安全、延长铁路使用寿命的重要工作内容。

铁路基础设施在自然环境下,受到温度、湿度、外力冲击及过度使用等因素影响,极易出现路基变形、几何线形变化、使用功能受限,严重的可能发生设备故障,对铁路运输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铁路工务部门是负责铁路线路维护管理的关键部门,应及时、有效开展铁路线路设备排查、维修工作,有效的避免设备故障的发生。

关键词:铁路工务;普速线路;维修质量1普速铁路线路维修的重点内容1.1钢轨接头维修经过长时间的运营在列车车轮的冲击下,道床石碴间互相摩擦产生粉末及日常环境杂质、车上运输的矿粉、煤渣的掉落等使道床板结、翻浆而失去弹性,造成低接头、接头空吊板、作用边错差和钢轨顶面高低差等病害。

同时对接头季节性整修不及时,使接头轨缝不在设计轨缝范围内;连续瞎缝或超过构造轨缝威胁线路安全稳定,应及时安排整修。

1.2轨道维修道岔岔区与前后线路轨向衔接不良,直线部分方向不直、不平顺。

道岔直线部分方向不良,直基本轨侧弯,曲基本轨弯折尺寸不良;道岔轨枕爬行及道岔框架尺寸不良;辙叉位置不正,导曲线不圆顺。

道岔尖轨与基本轨不密贴,顶铁离缝或过严,道岔轨距调整块离缝、扭力矩不足及道岔胶垫压溃等病害在列车经过中加大了机车、车辆对道岔轨道结构的冲击使钢轨产生位移,发生线路病害;严重可能发展为设备故障。

在日常维修工作中做好对上述病害问题的整修是保证线路稳定,较少晃车的重要维修内容。

1.3曲线维修曲线是维修作业中的弱项,日常作业对曲线维修养护较少,曲线两侧直线部分方向不直、不平顺。

在列车运行中对曲线的冲击使曲线全长变长或缩短。

青藏铁路公司普速铁路维修管理办法

青藏铁路公司普速铁路维修管理办法

青藏铁路公司文件青藏铁工〔2016〕228号关于印发《青藏铁路公司普速铁路维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工务段、西宁工务机械段,中铁十二局集团铁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为进一步规范普速铁路设备维修管理,建立工务检养修分开维修体制。

现制定下发《青藏铁路公司普速铁路维修管理办法》(技术规章编号:QZG/GW112-2016),请遵照执行。

青藏铁路公司2016年9月2日QZG/GW112-2016青藏铁路公司普速铁路维修管理办法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和改进工务普速线路维修管理工作的通知》(铁总运〔2013〕6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行工务维修体制改革,适应天窗修需要,规范线路设备维修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和设备质量常态达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思路以落实总公司280号、60号文件为抓手,深入推进工务检、养、修分开工作,贯彻严检慎修和准确修、精确修的维修理念,逐步实现维修机械化、修理专业化。

全面推行线路等级管理,准确界定设备维修周期和保质期,建立和完善设备质量评估体系,科学指导设备养修,实现设备状态修、周期修,确保设备质量均衡提升。

围绕天窗,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优化维修作业组织模式,积极开展集中修、单项修,大力提高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

依托数字化工务信息管理平台,强化安全风险管理,促进现场作业标准化、规范化。

二、实施原则1.维修改革与标准化建设相结合。

规范维修管理体系、岗位职责分工及标准化作业流程,健全完善作业指导书,提高生产管理效率,提高作业组织和作业安全水平,提升作业标准和质量。

2.生产组织与适应天窗修相结合。

转变维修管理理念,优化生产力布局、改变维修组织模式,调整维修管理职能。

全力推行“检修分开”维修体制,突出“检查”在线路维修体制中的重要地位,以轨道检查仪为主要检查方式,以养路机械为主要作业手段,全面真实掌握线路设备现状,提高修理工作的针对性和计划性,强化车间作业设计和组织,全面推行维修作业施工化、天窗化、集中化和专业化,大力提高天窗利用率和作业效率。

铁总运[2013]60号 发文关于加强和改进工务普速线路维修管理工作的通知

铁总运[2013]60号 发文关于加强和改进工务普速线路维修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和改进工务普速线路维修管理工作的通知铁总运〔2013〕60号为进一步适应铁路工务技术和装备的发展,加强和改进工务普速线路维修管理工作,在总结全路维修管理创新经验的基础上,中国铁路总公司对下一步工务普速线路维修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思路、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总体思路以贯彻落实《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为契机,深入推进工务维修检、养、修分开,大力推进专业化、机械化修理。

进一步优化设备修程修制,推进设备等级管理,努力延长设备修理周期。

围绕天窗修,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优化维修作业组织模式,积极开展集中修理,充分利用好天窗、人力和机具等生产资源,大力提高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

(二)工作目标及推进计划1.维修作业安全有序可控。

贯彻落实《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全面实行天窗修,强化维修作业过程控制,大力提高天窗利用效率和作业效率,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2.设备修程科学合理、经济有效。

建立设备质量状态评估体系,合理确定线路管理等级和设备修理等级,推行设备单项修理,采用周期修与状态修相结合的方式,优化设备修理周期,进一步完善修程修制。

3.维修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以强化车间管理能力为重点,建立职责清晰、布局合理、装备精良、技术水平高、作业能力强的各级设备检查、保养、修理组织,完善作业质量验收、评价和考核制度,大力提高维修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使设备修理周期得到逐步延长。

以六大干线的相关铁路局为先行试点单位,6月底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下半年开始试行,年底完善到位。

其他铁路局可比照在局内主要干线试行。

至2014年6月份,全路主要干线全面推行。

(三)基本原则1.坚持主动适应天窗的原则。

天窗修既是提高铁路运输秩序和效率的需要,也是保障工务设备维护质量和安全的需要,是工务维修生产的发展方向。

要以实施新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为契机,主动适应天窗修要求,转变维修管理理念,优化维修生产组织,强化修理作业手段,推行以集中修为主的修理组织模式,大力提高天窗修的利用率和作业效率。

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TG/GW102-2019中国铁路总公司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2019年3月前言2006年铁道部发布的《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运〔2006〕146号)对指导线路修理,保证线路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

十多年来,铁路管理体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工务“线桥结构现代化、施工作业机械化、企业管理科学化”取得了长足进步,工务维修体制改革收到了显著成效,现行《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已不适应铁路改革和运输发展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不断提高普速铁路线路维护管理水平,提升线路设备质量和设备修理效率效益,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电部组织对《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本规则共分十一章和八个附录,主要规定了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组织、线路设备标准和修理要求、线路设备修理主要作业要求、线路设备大修设计及预算、线路设备修理标准、线路质量评定、线路设备检查、道口看守、平面和高程控制网、附则等内容。

本规则体现了进一步深化工务维修体制改革,实行检养修分开、车间组织生产、设备分级管理以及“集中修、专业修、机械修”的精神,吸收了近年工务维修体制改革和相关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吸纳了各铁路局集团公司线路维护管理经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设备分级管理以及周期修与状态修相结合的原则,对设备修程修制、维护标准、检查评价等进行优化调整,以提高线路修理的科学性、经济性。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则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将意见反馈给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电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康高亮、王保国本规则主要起草人:赵文芳、曾宪海、郭战伟、吕关仁、吴细水、杨忠吉、张晓阳、田新宇、杨飞、马战国、肖俊恒、王树国、蒋金洲、姜子清、田常海、胡玉堂、刘维帧。

本规则主要审查人:李育宏、牛道安、万坚、姚冬、杨桉、孙晓南、贾跃军、冯文波、邱金帅、罗国伟、刘丙强、涂文靖、刘秀波、唐文龙、孟亮、江广坤、马生、闵国石、李明、雷重振、代永波、奚绍良、詹文华、陈福宾、许圣强、赵英超、谭丙磊、康庆涛、支洋、张启峰、魏刚、贾桂良。

铁道部关于铁路路基大修维修规则-铁工务[1989]93号

铁道部关于铁路路基大修维修规则-铁工务[1989]93号

铁道部关于铁路路基大修维修规则正文:---------------------------------------------------------------------------------------------------------------------------------------------------- 铁道部铁路路基大修维修规则(1989年7月27日铁工务(1989)93号)第一章总则第1.0.1条铁路路基是轨道的基础,为了加强路基大修维修工作,保证路基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以巩固线路质量,提高路基抗洪能力,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畅通,特制订本规则。

第1.0.2条路基大修和维修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一、经常保持路基及其排水、防护、加固设备的完好状态,充分发挥其作用,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二、及时整治路基病害,预防病害的发生和发展。

应采取合理的整治方案,有效的工程措施彻底整治,不留隐患。

三、有计划地改善路基设备状态,不断提高路基承载能力和抗洪能力,满足铁路运输的需要。

第1.0.3条路基维修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修养并重,综合整治,排水第一”的方针,做到计划维修,小型病害整治与经常保养相结合,并认真加强检查和巡守工作。

对新生的路基病害要“治早,治小”,防患于未然。

第1.0.4条路基大修工作应根据路基及其附属设备的技术状态和病害情况,有计划地进行病害整治,给铁路行车安全提供坚实稳定的基础。

第1.0.5条各铁路局必须建立健全路基大修、维修组织机构,配备足够的路基大修、维修人员,保证有足够的路基大修、维修费用以及劳力和机具,确保路基工作的正常进行,使路基病害的整治速度赶上或超过病害新生速度。

第1.0.6条路基大修、维修工作中要依靠科学进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先进的检测手段,同时要大力发展机械化,努力改善路基大修、维修工作的劳动条件,不断提高路基大修、维修质量和效率。

第1.0.7条本规则适用于全国各线。

铁路路基大维修规则

铁路路基大维修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铁路路基是轨道的基础,是重要的土工结构物。

为了加强路基大修维修工作,提高设备抵御灾害和适应运输的能力,以保持线路稳定,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路基大修和维修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一、经常保持路基本体及其排水、防护、加固等附属设备的完好状态,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二、及时整治路基病害,预防病害的发生和发展。

三、有计划地改善路基设备状态,不断提高路基整体强度。

第1.0.3条路基维修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修养并重,综合整治,排水第一”的原则,做到计划维修、小型病害整治与经常保养相结合。

应重视检查和巡守工作,对路基病害治早、治小,防患于未然。

第1.0.4条路基大修工作应根据路基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技术状态和病害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安排计划进行修理和病害整治,为铁路行车提供安全稳定的基础。

第1.0.5条各铁路局(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各级路基大修、维修工作的专职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设备秋检结果安排足够的路基大修、维修费用,确保路基修理养护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1.0.6条路基大修、维修工作应采用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技术,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先进的检测手段,努力发展机械化,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作业效率,保证工程质量。

第1.0.7条各铁路局(公司)应建立健全路基检定制度及机构,对路基重点设备的稳定性、强度、刚度、承载力等指标进行检测,以掌握路基设备技术状态,确保路基设备满足行车速度和载重的需要。

第1.0.8条本规则适用于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00 km/h及以下、货物列车设计行车速度120 km/h及以下和客货共线标准轨距的既有铁路。

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自然条件各异,路基的原修建标准、施工质量、养护条件均不同,各铁路局(公司)可在本规则的基础上制定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并报部备案。

第二章基本技术要求第2.0.1条铁路路基设备的技术条件以及设备维修大修的技术标准,均应符合现行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版《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之欧阳地创编

版《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之欧阳地创编

TG/GW102-2019中国铁路总公司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2019年3月前言2006年铁道部发布的《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运〔2006〕146号)对指导线路修理,保证线路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

十多年来,铁路管理体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工务“线桥结构现代化、施工作业机械化、企业管理科学化”取得了长足进步,工务维修体制改革收到了显著成效,现行《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已不适应铁路改革和运输发展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不断提高普速铁路线路维护管理水平,提升线路设备质量和设备修理效率效益,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电部组织对《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本规则共分十一章和八个附录,主要规定了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组织、线路设备标准和修理要求、线路设备修理主要作业要求、线路设备大修设计及预算、线路设备修理标准、线路质量评定、线路设备检查、道口看守、平面和高程控制网、附则等内容。

本规则体现了进一步深化工务维修体制改革,实行检养修分开、车间组织生产、设备分级管理以及“集中修、专业修、机械修”的精神,吸收了近年工务维修体制改革和相关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吸纳了各铁路局集团公司线路维护管理经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设备分级管理以及周期修与状态修相结合的原则,对设备修程修制、维护标准、检查评价等进行优化调整,以提高线路修理的科学性、经济性。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则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将意见反馈给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电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康高亮、王保国本规则主要起草人:赵文芳、曾宪海、郭战伟、吕关仁、吴细水、张晓阳、田新宇、杨飞、马战国、肖俊恒、王树国、蒋金洲、姜子清、田常海、胡玉堂。

本规则主要审查人:李育宏、牛道安、万坚、杨忠吉、姚冬、杨桉、孙晓南、贾跃军、冯文波、邱金帅、罗国伟、刘丙强、涂文靖、刘维帧、刘秀波、唐文龙、孟亮、江广坤、马生、闵国石、李明、雷重振、代永波、奚绍良、詹文华、陈福宾、许圣强、赵英超、谭丙磊、康庆涛、支洋、张启峰、魏刚、贾桂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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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速铁路路基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铁路路基是轨道的基础,是重要的土工结构物。

为了加强普速铁路路基修理工作,提高设备抵御灾害和适应运输的能力,保持线路稳定,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制定本办法。

第2条路基维修的基本任务是:
1. 经常保持路基本体及排水、防护、加固等设备的完好状态,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2. 及时整治路基病害,预防病害的发生和发展。

3. 有计划地改善路基设备状态,不断提高路基整体强度。

第3条路基维修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检修并重,综合整治,排水第一”的原则,按设备技术状态的变化规律和程度,安排路基设备维修,有效地预防和整治病害。

第4条应高度重视路基检查和巡视工作,对路基病害应治早、治小,防患于未然。

第5条线桥车间应建立相应的检查、维修体系,加强管理,确保路基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1 —
第6条路基维修工作应采用信息化管理技术,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及先进的检测手段,努力发展机械化,提高作业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7条建立健全路基大修、维修工作的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合理运用路基维修费用,确保路基维修工作正常进行。

第8条本办法适用于段管内线路允许速度160km/h及以下的铁路路基维修管理。

本办法未涉及的应执行现行有关规定。

第二章基本技术要求
第9条路基设备应满足轨道稳定性、高平顺性的要求,保证铁路运输的安全、舒适与畅通。

第10条路基设备主要包括路基本体、基础桩板结构、路基防排水和路基支挡及防护结构等。

第11条线路设计速度为160km/h及以下的区间铁路路堤地段的路肩宽度不应小于0.8m,路堑地段不应小于0.6m。

第12条路基基床由基床表层和基床底层组成。

基床厚度为2.5m,其中表层厚度为0.6m,底层厚度1.9m。

第13条基床表层应填筑A组填料或满足设计标准。

基—2 —
床底层应采用A、B组填料或改良土,A、B组填料粒径级配应满足压实性能要求。

第14条路基与桥台及路基与横向结构物、地层变化较大处和不同地基处理措施连接处应采取逐渐过渡的方法,以减少不均匀沉降。

路桥和路涵过渡段加固长度可按下式确定,但路桥过渡段长度不得小于20m、路涵过渡段长度不得小于15m(有设计文件时按照设计文件执行)。

L=2h+A
式中L—过渡段长度,m;
h—桥台或涵洞高度,m;
A—常数,桥取5m,涵洞取2m。

第15条路基防排水工程应全面系统规划,防排水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线间距较大的路基应设置线间排水沟。

周边地形、地质条件、地下水状况及气候等发生变化,现有排水系统不能满足路基排水要求时,应对路基排水系统进行改造。

排水设备应保持不堵不淤、不渗不漏、不冲刷,流水通畅。

第16条路基支挡加固应满足相应的铁路路基安全稳定要求,路基边坡宜采用绿色植物防护与工程防护相结合的防护措施,并兼顾美观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节约土地等要求。

—3 —
第17条路基坡面防护及支挡结构应符合现行铁路路基及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18条在路基范围内设置各种光、电缆沟槽和各种杆架、管线时,应做好径路设计、结构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路基稳定性检算,并报经集团公司批准。

沿路堤坡脚埋设时,应在路堤坡脚水平距离2m以外(困难条件下为1m)。

沿路堑顶部埋设时,应在堑顶边天沟水平距离2m以外,无天沟时,应在堑顶水平距离5m以外。

横穿线路时,要采用钢管或混凝土管防护,埋入的管顶距路基面不得小于0.4m。

第19条在路基上设置的电杆、接触网支柱等设备,其内侧距离线路中心线不应小于3.1m。

设置后如占用排水沟或路肩,应对排水沟改造和加宽路肩,不得影响既有设备的使用。

第20条禁止在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挖沟、引水、储水、抽取地下水、耕种、取土、修路、开矿和开挖砂石等人为活动。

第三章维修管理
第一节维修工作
第21条综合维修范围:
—4 —
1. 整修各种排水设备。

2. 修补边坡植被。

3. 整修各种防护、加固设备。

4. 修理路基范围内的河岸防护、河流调节等建筑物。

5. 整修路基安全设备(栏杆、检查梯、检查台阶等)。

6. 清除或固定危石。

7. 修补坡面岩石裂缝。

8. 修补防护栅栏。

第22条小型病害整治范围:
1. 堑坡、山坡上的危岩处理。

2. 岩(土)体裂缝处理。

3. 边坡溜坍、风化剥落病害整治。

4. 基床下沉外挤、基床翻浆冒泥、路基冻害整治。

5. 河岸冲刷病害整治。

6. 排水不良病害整治等。

第23条经常保养范围:
1. 少量修补边坡缺损植被。

2. 清理零星坍体及设备上的土石堆积。

3. 清除坡面的活石、松动孤石,清除危树(林务管理的树及影响通信线的危树及非路产树除外),清除防护加固设备坡面的杂草,疏通各种路基建筑物的泄水孔,夯填砌体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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