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铁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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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稳定,避免事故发生,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的铁路建设项目,包括铁路线路、车站及辅助设施的建设、改建和维修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的实施目标是提高铁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所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四条铁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提前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 组织领导,责任到人。

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 全员参与,责任共担。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使其达到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4. 合理配置资源。

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资源,确保施工过程中所需资源的充足和有效利用。

5. 审核监督,追责问责。

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审核监督,并对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6. 确保质量,提升形象。

坚持合规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并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7. 不断改进,持续提高。

对铁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持续改进和创新,逐步提升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五条铁路建设项目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机构的职责和成员的责任。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包括项目经理(总监)、安全总监、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等成员。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方案和安全生产预案。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4. 进行安全技术论证和安全设施的审核,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5. 发布安全通告和安全警示,及时对潜在风险进行警示和提示。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铁路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

为了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实现“零事故、零伤亡、零污染”。

具体目标包括:杜绝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符合相关标准,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周边生态环境,减少施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投入。

在工程招标时,应将安全生产要求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勘察设计单位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确保勘察设计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

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

3、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是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所有参与铁路建设工程的人员都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新入场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等。

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加强施工安全专项管理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加强施工安全专项管理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加强施工安全专项管理第82条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既有线提速200~250km/h 线桥设备维修规则》、《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信号维护规则》、《接触网运行检修规程》、《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和《郑州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的有关规范等各项安全生产规定。

对于施工前超范围准备、施工中挖断电缆、爆破损坏行车设备、作业车辆溜逸、轨道车辆违章行驶、施工后线路未达到临时补修标准及放行列车条件违章放行列车、开通后整修线路不及时、机械和料具侵限、违章使用封连线或手摇把等易发事故和可能发生危及铁路交通安全的问题,要制订专项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时派人看守。

对影响行车的各个环节,必须加强管理,落实措施,严密防范,确保行车铁路交通安全。

第83条参加营业线施工(包括营业线维修)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或带班人员)带领。

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

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训、考试,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营业线施工的轨道、桥隧、信号、接触网等技术复杂、可能危及铁路交通安全的作业项目,严禁分包。

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

由于对劳务工使用管理不严造成铁路交通事故的,列施工单位责任事故,并追究施工单位领导及带班人员责任。

第84条切实加强雨季施工安全工作。

营业线施工要认真执行铁道部《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落实防洪措施。

施工中必须保持营业线排水系统的畅通,对可能影响营业线路基、桥涵、隧道等设施设备稳定的任何作业,必须有足够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对施工地段联合进行汛前防洪检查,发现问题由设计、施工单位及时处理。

凡可能影响安全渡汛的施工地段,施工单位要认真接受防洪部门的防洪检查和指导,按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并制订防洪预案。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有效保障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同时,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及相关单位。

二、安全生产责任1.项目责任铁路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指标的达标。

2.施工责任施工单位负有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制定详细可行的施工方案,并明确分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控制。

4.劳动者责任参与铁路建设工程的劳动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自觉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措施1.安全教育培训各参与铁路建设工程的单位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专业素质,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和知识。

2.现场防护在施工现场,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安全防护制度,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风险识别评估施工单位应针对铁路建设工程各个阶段的施工过程,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应急预案各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检查相关单位应定期对铁路建设工程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专项检查针对施工过程中的特定安全问题,相关单位应进行专项检查,确保相关安全规定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五、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1.事故处理发生事故后,相关单位应立即组织救援,保障伤者的安全,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对涉及事故的单位,应配合调查,并采取措施进行事故处理,确保类似事故的不再发生。

2.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本办法所称的铁路建设工程包括铁路线路、铁路站场、运输设备等相关设施的建设。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试运行以及投入使用后的管理阶段,适用于各类铁路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铁路建设工程应当以安全为前提,强调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基本策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铁路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铁路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权限。

第六条铁路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的范围和层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二)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和责任人员,并规定其职责和权限;(三)明确各级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机制;(五)制定安全生产纪律和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措施和要求;(六)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七)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铁路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机制,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铁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施工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铁路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工艺,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并报告审核,获得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条铁路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通过设立安全监控设备、设置警示标志、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等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一条铁路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安全操作技能。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关乎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推进。

为了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生产目标和原则(一)安全生产目标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实现“零事故、零伤亡”,确保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稳定。

具体目标包括:杜绝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频率;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

(二)安全生产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提前采取预防措施,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进行治理。

2、全员参与原则。

从项目管理人员到一线施工人员,都要承担安全生产的责任,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3、全过程管理原则。

涵盖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实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监控。

4、依法管理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一)管理机构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1、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3、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在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中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可靠。

4、物资设备部门负责采购和管理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设备,保障施工设备的安全运行。

5、施工队伍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三、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2023年铁道部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2023年铁道部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2023年铁道部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铁路营运线的施工管理,确保铁路安全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铁路营运线的施工管理,包括新建、改建、维护、修理、拆除等施工活动。

第三条铁路营运线施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确保施工安全、工程质量,保护环境,维护铁路运输秩序。

第二章施工组织与管理第四条铁路营运线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的标准和规定,组织施工作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铁路营运线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计划等,并报铁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安全管理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的时间、地点、工序、要求等,确保施工过程安全、顺利进行。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施工人员应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九条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做好安全记录和整改。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与铁路运营单位密切配合,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调,确保施工与运营的无缝衔接。

第三章施工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铁路营运线施工应按照《铁路线路施工及安全管理规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现场防护、作业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桩基施工等工作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场地的安全稳定。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清洁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施工单位应制定垃圾分类处理和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进行必要的事故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关系着广大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关系着铁路运输的稳定运行,更关系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

为了切实加强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与原则(一)目标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实现“零事故、零伤亡、零隐患”,确保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稳定。

(二)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通过预防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管理等手段,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3、“全员参与”原则:让每一位参与铁路建设工程的人员都肩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与职责(一)组织机构成立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负责人组成。

(二)职责1、建设单位(1)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生产统筹协调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足额到位,监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施工单位(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制定并执行施工安全方案,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监理单位(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方案和措施,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情况。

(2)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

(四)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四、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措施(一)施工准备阶段1、进行详细的地质勘察和环境评估,为施工方案的制定提供可靠依据。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2. 施工计划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 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铁 路运输安全规定。
详细描述
1. 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时间 、地点、范围、人员、设备、材料等, 确保施工过程有序、高效。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详细描述
2. 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 、行业标准、操作规程、应急处 置等方面的知识,以提高施工人 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面的内容。
教育形式
安全教育可以采用集中式教育、专 题讲座、现场演示等多种形式,提 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
培训效果评估
铁路局应对安全培训的效果进行评 估,针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确保 培训质量不断提高。
03
施工组织管理
施工计划编制与审批
总结词:合理规划,科学审批
3. 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计划进行动态 调整,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施工需求和 现场条件。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
制度内容
铁路局应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施工计划、审批程序、安全措施、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
制度执行
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安全培训与教育
培训内容
铁路局应组织对施工单位的安 全培训,包括施工安全知识、 应急处置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
用造成触电事故。
施工现场应当配备专业电工负责用电设施的安装、维修和拆除,禁止非 专业人员操作用电设施。
05
安全检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监督
安全检查制度
01
02
03
定期检查
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 频率和时间,确保施工过 程中的安全隐患能够及时 发现。
专项检查
针对特定施工环节或设备 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确保 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 定。

铁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1、总则1.1 为加强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建设中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工程建设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铁路工程建设单位及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结合本管段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项目经理部及各工区必须在接受政府监察、行业管理、对企业负责、在群众监督的基础上,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长效的控制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现质量、工期和经济效益等目标。

2、安全生产管理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2.2 铁道部《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1—2009)、《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2-2009)、《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3—2009)、《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4—2009)。

2。

3 国家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等强制性文件。

2.4 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要求。

3、安全管理方针目标3.1 安全工作指导思想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全面实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体系运行,改进监管方式,依法落实铁路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建立系统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目标的实现.3。

2 安全管理目标3。

2。

1杜绝重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3.2。

2消灭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道路交通责任事故.3.2。

3消灭营业线行车一般B类及以上事故。

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

三、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四、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二、施工组织领导一、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项目部各架子队应成立相应的施工领导小组。

施工领导小组的职责:1、负责审定施工计划、施工过渡方案和安全措施,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协调并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2、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

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3、施工结束后负责召开施工总结会,对施工情况旱灾行全面总结。

二、施工现场由项目部明确施工负责人,明确施工作业,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

各工班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指挥,按照完成施工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多个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

三、施工计划的编制施工计划分为年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和施工日计划。

项目部的年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合同部负责组织编制,并由局指挥部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经审核后,按照计划组织施工。

四、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进行施工。

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由项目部提出施工申请,并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通过主管业务处审查,经主管部门批准,由项目部安排施工。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7篇】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7篇】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7篇】第1篇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的安全生产,以及铁路建设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参与铁路工程建设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铁路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发生铁路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必须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建设单位安全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制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措施,督促并检查参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发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铁路建设业务时,应考察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选择综合素质好、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承担铁路建设业务。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资格审查时,应检查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审查拟任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记录和铁道部安全培训合格证。

建设单位不得接受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或被限制进入铁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的投标文件。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信号、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将批准概算中所确定的铁路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通过工程承包合同拨付施工企业,不得挪作他用。

铁路安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7篇)

铁路安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7篇)

铁路安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本工程地处铁路站场内,施工场地狭小,列车运行频繁。

为加强施工现场铁路安全管理,保证每个作业人员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有带班人员或班组长统一指挥行走路线,统一指挥施工。

2、施工人员通过道口和接触网下市,不准高举、肩扛工具、锹、棍棒、金属物等物品,必须水平拿着通过。

3、接触网下严禁打手机;严禁打雨伞通过。

雷雨天气严禁在接触网附近逗留。

4、严禁相接触网、铁轨方向喷洒水;严禁在铁路边上大小便。

5、严禁攀登接触网支柱,在支柱上悬挂东西或晾晒衣物,严禁依靠支柱休息。

6、施工人员严禁破坏铁路设施;施工车辆严禁碰撞铁路设施和建筑物。

7、在铁路两边施工的车辆(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吊车、工程车辆等),有机车通过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关闭照明灯。

8、通过道口的任何车辆,车斗内、车辆外面严禁坐人。

9、在接触网左右,严禁距离接触网小于____米的车辆上作业。

10、施工人员严禁攀爬电力设施,接触网支柱,翻越铁路两侧的安全隔离网。

11、严禁攀登车皮、钻车皮,严禁在车皮下避风、避雨、休息,严禁在轨道上坐、卧或在铁路轨枕范围内行走。

12、施工人员在站场内严禁吸烟、点明火、焚烧杂物等。

13、施工人员进入作业地点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不准疲劳和酒后上岗。

14、施工人员严禁向列车和接触网乱抛绳索、石块、工具等物品。

15、铁路两侧____米范围内严禁堆放材料、杂物或作业工具等物品。

16、严禁在地磅上行走。

17、各分包单位任何机动车辆通过道口时严禁超速行驶(5km/h),驶入站场内及施工作业区内后速度严禁超过15km/h。

18、严禁任何机动车辆在道口和接触网附近(3m以内)停车。

19、各分包单位车辆严禁在道口、接触网附近(3m以内)装卸货物等操作。

20、通过道口的运输车辆装载货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2m (包括装载机通过必须把铲放平,挖掘机通过臂高不得超过4.2m。

吊车、泵车通过把臂放平)。

铁道部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铁道部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铁道部铁路运营线路建设与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维护操作和施工安全管理,作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业务线建设是指对业务线设备稳定性的影响、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1.施工作业⑴线路及车站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⑵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道及其他设施建设。

⑶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设置、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道及其他设施建设。

⑷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进行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缆经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⑸在信号、联锁、闭塞、CTC、列车控制和其他驱动设备的大中型维修施工作业。

⑹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检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接触网大修作业。

2.维修作业系指利用“维修天窗”进行的作业,作业开始前不需要限速,竣工后,必须满足列车正常解锁的条件。

主要项目条件见附件1。

第3条营业线建设必须把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4条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二、天窗和慢速移动空间的规定第5条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未绘制或调整列车运行线、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时间规定如下:1.施工天窗:技改工程、在大中型线路维护和大型机械运行期间,不应少于180分钟。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保护环境和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铁路建设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铁路建设工程是指各类铁路线路、车站、枢纽、设备等的建设工程。

第四条铁路建设工程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施工。

第二章安全组织和责任第五条施工单位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基建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必要时可以组织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第三章安全设施和防护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警示标识、安全通道、防护栏杆等。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爆措施,做好消防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和使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检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进度和工艺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作业的顺序和时间,避免交叉作业和高风险作业的同步进行。

第四章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和应急救援。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急救培训和医疗救护措施。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与相关部门和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报告和处置突发事件,做好信息共享和应急响应。

第五章管理和监督第十七条基建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铁路专用线工务施工及安全管理

铁路专用线工务施工及安全管理

铁路专用线工务施工及安全管理铁路专用线是指为工矿企业等特定客户提供专门运输服务的铁路线路。

在铁路专用线的建设和维护中,工务施工和安全管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工务施工涉及到线路的建设、维护和改造,而安全管理则贯穿于整个工程的始终,保障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运营。

本文将从铁路专用线工务施工和安全管理的角度进行阐述,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一、铁路专用线工务施工1.施工前期准备施工前期准备是整个工程的基础,包括前期勘察、设计、材料准备等工作。

在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勘察工作,了解施工区域的地质、水文等情况,为后期的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在设计阶段要充分考虑线路的运输需求和工程的可行性,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对于施工所需的材料和设备也要提前做好准备,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施工过程管理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要提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计划,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在施工现场,要做好现场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要做好施工记录和资料整理,为后期的验收和运营提供依据。

3.施工后期验收施工结束后,需要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验收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设施等方面,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验收。

只有通过验收的工程才能投入使用,否则需要进行整改和重新验收。

要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为后期的工程管理和维护提供经验和借鉴。

二、铁路专用线安全管理1.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是保证工程安全和运营的重要保障。

在铁路专用线的建设和运营中,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

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和权限,形成安全管理的工作机制。

2.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工程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的重要途径。

在铁路专用线的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铁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是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总公司党组提出的“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第一、影响安全问题必须立即解决”的“三点共识”要求,将客车安全、加强安全管理、抓落实作为安全管理工第五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总目标是:杜绝生产安全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遏制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减少生产安全一般事故。

建设单位应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铁路建设项目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第六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铁路建设项目概算。

第七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接受国家、行业和总公司依法进行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总公司鼓励在铁路建设项目中开展建设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装备,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

第九条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及总公司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安全评估。

经验收、安全评估合格,符合运营安全要求的,方可投入运营。

第二章安全风险管理第十条铁路建设项目应推进安全风险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规避安全风险,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报失,并高度重视突发性和灾难性风险。

第十一条铁路建设项目风险管理工作应包含风险计划、风险辨别、风险估计、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程竣工后应开展风险后期评估工作。

中国铁路总公司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铁路总公司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铁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是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总公司党组提出的“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第一、影响安全问题必须立即解决”的“三点共识”要求,将客车安全、加强安全管理、抓落实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三个重中之重”,实施安全风险管理,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第四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设置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总目标是:杜绝生产安全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遏制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减少生产安全一般事故。

建设单位应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铁路建设项目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第六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铁路建设项目概算。

第七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接受国家、行业和总公司依法进行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总公司鼓励在铁路建设项目中开展建设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装备,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

第九条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及总公司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安全评估。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铁路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铁路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一)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是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总牵头单位,对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

应当依法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在勘察设计文件中应当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提出保障施工安全的意见和建议。

(三)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是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四)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人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项目的筹备、设计、施工、运营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项目,是指新建、改建、扩建铁路线路、站场、轨道、桥梁、隧道、车辆等相关设施所进行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对铁路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安全保障措施制定、安全培训、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等工作的统称。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铁路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是项目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项目业主单位应当:(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权责;(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操作规程;(三)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督导机制,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加强项目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五)制定项目的应急预案,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第六条承包单位是铁路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承担施工、监理等工作。

承包单位应当:(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实力,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性;(二)落实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三)对项目员工进行足够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四)建立健全的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及时处理和报告事故。

第七条设计单位在铁路建设项目中负责项目设计工作,设计单位应当:(一)制定项目的安全设计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二)参与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三)加强与项目业主单位、承包单位之间的沟通和配合,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监理单位在铁路建设项目中负责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应当:(一)制定监理计划,明确检查内容和频次;(二)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三)参与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四)报告项目业主单位,对施工单位未能按照安全规定进行施工的情况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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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管理制度1、为加强公司安全标志规范化、标准化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安全标志的禁止、警告、暂时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标志,设置安全标志的目的是引起施工作业人员对不安全因素的主意。

3、施工、作业场所安全标志的使用管理,执行GB2894-96《安全标志》和GB16179-96《安全标志导则》。

4、施工便道安全标志使用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的“道路标志”。

5、安全标志的型号选用、设置、维修等,遵照《安全标志导则》中的规定执行。

6、施工、作业场所安全标志的使用,在施工组织设计要明确提出,在分部施工中具体实施。

7、机械设备和物资仓库安全标志的使用,在机械设备和物资仓库投入使用时一并实施。

8、易燃易爆危险品和道路交通及有毒有害作业安全标志,其项目、部位一经确定立即实施。

安全防护工具、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管理制度1、各种安全防护工具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检查、认定,经过检查合格的方可使用。

2、安全防护设施要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设置,设置要合理,并要有专人看守,要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3、安全标志要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置,安全标志要醒目清楚,必要时设专人进行看守。

4、各种安全防护工具、防护设施、防护标志由安质部统一管理,必须配置充裕,满足要求。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沟通信息,了解情况,轨枕场制定以下会议制度:1.定期安全生产会1.1 周安全专题会:本场每周五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由主管安质领导主持,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和部署下周安全防范重点,研究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

安全检查主管部门做好会议记录。

1.2 月度安全例会分析制度:轨枕场每月召开月度安全生产例会,对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对次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定安全防范重点。

2.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2.1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会:根据施工生产进展情况和需求,对重大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2.2 安全生产专题会:针对安全生产和特殊季节安全防范的需要,适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2.3 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教育事故班组和个人,警告其他班组和个人,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2.4 安全生产现场会: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各类评比活动,适时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达到树立典型、推动后进,共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水平等。

3.会议要求:3.1 明确会议的严肃性,按时按需召开。

做好会议的签到和会议记录。

3.2 会议的组织严格按照领导分工进行,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1 总则1.1 安全技术交底是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具体落实。

1.2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一般由施工技术人员和安质检人员根据工程施工内容的具体要求、特点和危险因素共同编写,是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指令性文件,必须严格遵守和落实。

因而要求内容具体、明确、针对性强,能够确保施工安全、设备安全和人员安全。

1.3 安全技术交底不得用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劳动纪律或安全检查等制度代替,在进行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4 进行任何一项施工作业,均应编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并进行交底。

1.5 未编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项目,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1.6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为工程概况、地理、地址、施工重点、施工组织、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施工程序与方法、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等,应采取的安全生产技术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2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2.1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与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工作一样,实行分级交底管理制度。

2.2 工程项目总体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由总队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环保部、机械物资部等有关部门参加,向所属各工班组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明确安全防范重点、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等。

2.3各工班组负责人、领工员和技术负责人要对其管辖的工程施工项目向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

2.4 专业安质检工程师要对领工员、技术员和各工班组负责人向施工作业班组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2.5安全技术交底分要书面、口头两种形式,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相使用,做到全面、详尽、安全、可行。

2.6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均应按照规定程序实施书面交底签字制度,并存档以备案等。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定期安全检查制度1.1 由安质分管领导驻华安置部门实施每月5日、20日进行二次月度安全质量综合大检查,检查的频次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业主等单位的检查合并进行。

1.2 本场实行日检查制度。

每日专职安全员住址班组长及相关人员对本场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的检查;每周末、月末和季度末,由分管安质的领导组织本场相关人员进行一次综合施工安全大检查。

1.3 各级专职安检工程师要定期对本部门、本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且月归档,必要时并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1.4 充分做好兰新公司、甘青段项目部和监理站安全检查的各项工作。

2、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2.1 由安质分管领导和安质部门组织,其他相关人员参加,根据施工进度及现场施工作业状况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 重点安全检查制度。

对事故易发生项目和工序,其他安全影响较大的关键处所,实行重点安全监控和检查,坚决杜绝违章违纪、违规作业行为,确保施工、人员、设备安全。

2.3 汛期安全检查制度。

武兰新铁路地处南方多雨地带,必须做好汛期施工安全检查工作。

汛期安全检查包括汛前、汛中和汛后的检查,对设备、材料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雨季施工安全。

2.4 其他专业性安全检查。

各专业部门要对本部门的管辖范围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如施工机械、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等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顺利、有序的进行。

3、相关要求3.1 安全检查前,要制定检查计划,明确见检查重点和内容严格执行检查标准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和规程,确保安全检查取得良好效果。

安全检查人员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台帐和检查记录,对发现的管理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理,下发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责任落实到人。

3.2 每次检查完毕,要写出检查情况通报,下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以便及时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问题,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有序、稳定、可控,努力实现武兰新铁路施工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轨枕场每季进行一次安全评比根据安全评比得分情况进行奖惩。

2)奖惩分对班组奖励及对个人奖励,安全生产任务完成好的班组将全员接受奖励,另外对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单独奖励。

3)安全评比内容包括安全防护设施规范使用情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等等。

4)轨枕场每月由副经理带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奖惩。

5)轨枕场安全检查部门,不定期进行安全抽查,根据抽查情况进行处罚。

6)对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以200元的奖励,对先进班组给予500员奖励,处罚将参照奖励办法执行。

安全岗前培训教育制度进入现场作业前,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技能培训的同时进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使各岗位作业人员在掌握本岗操作技能的同时对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做到全面深入地理解和掌握,提高操作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

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轨枕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如下安排。

3.1培训对象1)场长、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轨枕场其他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3)特殊工种人员;4)轨枕场转岗、换岗的人员在从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5)操作工人进场作业前;6)外协队伍人员进场作业前。

3.2培训机制1)管理人员接受轨道轨枕场级安全教育2)生产岗位职工(含民工)实行两级教育制度,分为轨道轨枕场级、班组级,轨道轨枕场级培训要做好培训记录。

3.3安全教育内容:1)轨道轨枕场级安全教育包括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包括本轨道轨枕场安全状况及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急救知识、劳动防护及安全事项,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的措施,典型事故案例等。

进入现场作业前,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技能培训的同时进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使各岗位作业人员在掌握本岗操作技能的同时对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做到全面深入地理解和掌握,提高操作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

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轨枕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如下安排。

3.1培训对象1)场长、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轨枕场其他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3)特殊工种人员;4)轨枕场转岗、换岗的人员在从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5)操作工人进场作业前;6)外协队伍人员进场作业前。

3.2培训机制1)管理人员接受轨道轨枕场级安全教育2)生产岗位职工(含民工)实行两级教育制度,分为轨道轨枕场级、班组级,轨道轨枕场级培训要做好培训记录。

3.3安全教育内容:1)轨道轨枕场级安全教育包括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包括本轨道轨枕场安全状况及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急救知识、劳动防护及安全事项,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的措施,典型事故案例等。

2)班组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工序安全事项、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性能、应急预案、事故案例等。

3.4培训时间安排:安全培训计划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北京地区统一的培训教育。

3.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记录3.5.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记录汇总表安全培训考核汇总表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减少和降低安全事故的损失和影响,特制定如下制度:1、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主管安质领导;主管安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上午拿过和财产损失;2、发生责任人身死亡及以上事故后,应按局指要求在1小时以内,直接以电话方式上报经理部和工程技术管理部调度或安全质量环保部,并在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经理部或安全质量环保部。

3、发生伤亡事故后,相关单位根据国务院令第75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4、施工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判定按铁道部令【2002】第7号《铁路电器业伤亡事故处理规则》办理。

5、铁路营业线行车事故处理按铁道部令【2000】第3号《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定》办理。

6、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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