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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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产业政策 It was last revised on January 2, 2021

(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导向

(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源、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池、核电)

新能源开发利用是伴随高新技术的不断出现而发展的新兴产业领域。新能源技术开发和装备制造是新能源利用的重要基础和支撑。

在新能源开发利用与日俱增的形势下,国内新能源装备制造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现,大量的如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核心设备严重依赖进口,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能源产业的发展,影响了国家能源安全。因此,加速新能源转化利用技术和开发,壮大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已经成为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重点。“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将发展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列为重点突破的16大领域之一,其中涉及新能源的关键技术包括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等新型能源装备,推进以核电装备为主的新能源装备国产化被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国家新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在到2020年的中长期内,国内的核电、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转化发电的装机容量年均递增率都将在两位数以上,我国的新兴能源开发将进入一个持续高速增长的新时期,也将是新型能源装备市场的迅速成长期。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法律规定和政策。

2015年3月,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优先预留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机组发电空间;鼓励清洁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对

于已通过直接交易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的电量,可从发电计划中扣

除。对于同一地区同类清洁能源的不同生产主体,在预留空间上应

公平公正。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按照本地区资源条件全额

安排发电;水电兼顾资源条件和历史均值确定发电量;核电在保证

安全的情况下兼顾调峰需要安排发电;气电根据供热、调峰及平衡

需要确定发电量。煤电机组进一步加大差别电量计划力度,确保高

效节能环保机组的利用小时数明显高于其他煤电机组,并可在一定

期限内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

燃煤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

1、太阳能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太阳能规划确定到到

2020年,太阳能发电总容量达到180万千瓦。到2020年,全国太

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达到3亿平方米,加上其它太阳能热利用,

年替代能源量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

根据我国《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将原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目标进行了较大调整,2020年我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将由原来的180万kW调整到1000万kW以上,按照每兆瓦光伏电池需要12吨晶硅的行业平均水平计算,共需12万吨多晶硅。

国家能源局公告,今年国内太阳能的建置目标增至 500MW,较去年规划的270MW上修近一倍。

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631号文件正式发布。其中太阳能工业热利用改造被列入选项范围,这意味着获得批准的太阳能热利用项目将可以享受到中央预算内投资的补助扶持。

2、光伏发电

因太阳能发电成本高于传统能源,目前光伏市场仍主要由政策推动。而2013年下半年国内光伏政策密集发布,以期打开国内市场,缓解欧美“双反”对行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2013年7月,国务院将“十二五”光伏装机目标由21GW增加至35GW;8月,电价补贴政策出台,大型电站按三类资源区分别执行元/度、元/度、1元/度的电价,分布式按照发电量补贴元/度,超出市场预期。

2014年11月,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通知,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利用6年时间,到2020年,开展光伏发电发电产业扶贫工程。一是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二是片区县和贫困县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发电农业扶贫,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发电电站,使贫困人口能直接增加收入。

2015年5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风电年度开发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弃风限电比例超过20%的地区不得安排新的建设项目,年度开发方案完成率低于80%的省(区、市),下一年度不安排新建项目。

2015年5月,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积极参与有关国家风电、太阳能光伏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带动风电、光伏发电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积极开展境外电网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带动输变电设备出口。

3、生物质能源

国家能源局《生物质能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生物质能发展主要指标,到2015年,生物质能年利用量超过5000万吨标准煤。其中,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1300万千瓦、年发电量约780亿千瓦时,生物质年供气220亿立方米,生物质成型燃料1000万吨,生物液体燃料500万吨。建成一批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

以生物质发电为例,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目标为,到2020年达到3000万kW装机,比2008年(315万kW)新增2685万kW,按每千瓦装机投资8000元计,仅生物质能发电将有2148亿元的市场投资规模。

2014年6月,国家能源局和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2014-2015年,拟在全国范围内,特别是在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压减煤炭消费

任务较重的地区,建设120个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总投资约50亿元。示范项目建成后,替代化石能源供热120万吨标煤。其中,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民用供热面积超过600万平方米,工业供热超过1800蒸吨/小时,减少CO2排放超过500万吨、SO2排放超过5万吨。

“十三五”生物质能源产业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研究及规划,确定的目标是到2020年,生物质商品性能源品产能约1亿吨标准煤,到2025年实现约2亿吨标准煤,显着提升生物质能源科技水平,进入到国家先进国家行列,大幅提升我国生物质能源在清洁能源中的比例,显着提升生物质能源在总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有效消除废弃生物质污染、促进物质循环利用、改善农村和城镇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节能减排,改善能源结构等。重点任务是夯实生物质转化技术创新平台,加强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提升生物质生物转化(炼制)、合成先进液体燃料的基础理论和原始创新能力;协同创新一系列生物质高效转化提质增效的前沿核心技术及成套化装置装备;建设一批体现技术特色、区域特色和产品特色的集群式科技示范工程;加强生物质能源科技与金融结合,着力沿着“一带一路”布局国际合作等。

4、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池

2012年,国务院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

2020年)》,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

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

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燃

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与国际同步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

电池及关键零部件技术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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