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新旧大纲内容对比
国家司法大纲新旧对照民法2.doc
2006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照(三):民法2 -2006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对照(三):民法2第二十八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知识产权的范围第二节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的概念知识产权法的渊源(知识产权国内立法渊源我国参加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第三节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知识产权民事责任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知识产权诉讼时效知识产权诉讼特殊程序问题)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独立保护原则自动保护原则优先权原则)第二十九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的客体作品的概念作品的种类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第二节著作权的主体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主体(作者继受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演绎作品的概念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合作作品的概念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汇编作品的概念汇编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职务作品的概念职务作品的种类及著作权归属)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品著作权归属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权归属第三节著作权的内容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获得报酬权)第四节著作权的限制合理使用(合理使用的概念合理使用的情形)法定许可使用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第五节邻接权邻接权的概念出版者的权利(出版者的权利内容出版者的主要义务)表演者的权利(表演者权的主体和客体表演者的权利内容表演者的主要义务)录制者的权利(录制者权的主体和客体录制者的权利和义务)播放者的权利(播放者权的主体和客体播放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六节著作权侵权行为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概念承担民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第七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和主体(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软件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归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软件著作人身权软件著作权财产权软件著作权的期限和限制(软件著作权的期限软件著作权的限制)软件登记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及法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承担综合法律责任的侵权行为软件复制品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第三十章专利权第一节专利主体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受让人外国人第二节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第三节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新颖性实用性富有美感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四节授予专利权的程序专利的申请(专利申请的原则专利申请文件专利申请日)专利申请的审批(发明专利的审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批)专利的复审和无效宣告(专利复审专利的无效宣告)第五节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实施许可权转让权标示权)专利权人的义务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限制(强制许可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第六节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第三十一章商标权第一节商标概述商标的概念商标的种类(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第二节商标权的取得取得商标权的途径商标注册的原则(申请在先原则自愿注册原则)商标注册的条件(申请人的条件商标构成的条件)商标注册程序(申请的代理注册申请审查和核准)第三节商标权的内容专用权许可权转让权续展权标示权禁止权第四节商标权的消灭注册商标的注销注册商标的撤销(注册无效的撤销违法使用商标的撤销)第五节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商标的合理使用第六节驰名商标的保护驰名商标的概念驰名商标的认定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第三十二章婚姻、家庭第一节结婚结婚的概念和特征结婚的条件(结婚的法定条件结婚的禁止条件)结婚登记机关和程序【原2005:结婚登记】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关系(事实婚姻非法同居关系事实婚姻关系和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概念和范围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概念请求撤销的程序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第二节离婚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概念和条件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和程序离婚登记的撤销)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中的两项特殊保护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离婚的法律后果(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探望权(探望权的概念与主体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的恢复行使)离婚诉讼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及其行使条件(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过错的内容承担责任的内容)第三节夫妻关系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法定夫妻财产制约定夫妻财产制)第四节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婚生父母子女关系非婚生的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子女关系(收养关系的成立收养的法律效力收养关系的解除)第三十三章继承概述第一节继承权继承的概念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保护自然人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养老育幼原则互谅互让、协商处理遗产的原则第三节继承权的取得、放弃、丧失和保护继承权的取得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保护第三十四章法定继承第一节法定继承概述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第二节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三节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概念代位继承的条件第四节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第三十五章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第一节遗嘱继承概述遗赠继承的概念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第二节遗嘱遗嘱的概念和特征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遗嘱的效力(遗嘱的有效遗嘱的无效)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遗嘱变更、撤销的明示方式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推定方式)遗嘱的执行(遗嘱执行人的种类遗嘱执行人的职责对附有义务的遗嘱的执行)第三节遗赠遗赠的概念和特征遗增与遗嘱继承的区别不同情况遗赠的有效条件遗赠的执行第四节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的概念和特征遗赠抚养协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受抚养人的权利和义务抚养人的权利义务)遗赠抚养协议的解除第三十六章遗产的处理第一节继承的开始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开始的地点继承的通知和遗产的保管(继承的通知遗产的保管)第二节遗产遗产的概念和法律特征遗产的法律地位遗产的范围认定遗产应注意的问题(被继承人的遗产与共有财产的区别被继承人的遗产与保险金、抚恤金的区别)第三节遗产的分割和债务清偿遗产分割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确定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原则)第四节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概念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确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第三十七章人身权第一节人身权的概述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人身权的概念人身权的特征)人身权的分类(人格权身份权)第二节人格权人格权的概念一般人格权(一般人格权的概念一般人格权的特征)具体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与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荣誉权)第三节身份权身份权的概念亲权(亲权的概念亲权的内容)配偶权(配偶权的概念配偶权的内容)亲属权(亲属权的概念亲属权的内容侵害亲属权的法律后果)第三十八章侵权行为第一节侵权行为概述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行为的概念侵权行为的特征)侵权行为的分类(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积极的侵权行为与消极的侵权行为)第二节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侵权归责原则的概念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第三节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第四节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加害行为的概念共同加害行为的特征)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共同危险行为的特征)第五节特殊侵权行为职务侵权行为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的侵权行为帮工活动中的侵权行为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中的侵权行为第六节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概念、方式与适用(侵权责任的概念侵权责任的方式侵权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正当理由外来原因)侵权责任与其他民事责任的竟合(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竟合侵权责任与不当得利责任的竟合)人身损害赔偿。
司法考试大纲变动情况详细比对_0
司法考试大纲变动情况详细比对2015年全部调整,由原来的六章改为现在的三章,第一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基本原理,第二章,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第三章,法治工作的重要保障法理学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第一节立法原则中增加科学立法原则,删除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法制史第一章中国法制史第二节六赃清律与例第一章中国法制史第二节六赃(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清律与例(条例与则例)清律与例(条例与则例)清律与例(条例与则例)宪法学1.第一章第一节宪法的概念2.第五节宪法的渊源、第六节宪法典的结构3.第六章第一节宪法实施概述(宪法实施的含义、宪法的执行和宪法的适用、宪法的遵守)1.第一章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删除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增加宪法的制定2.将原来的第五节、第六讲合并为第五节,宪法的渊源与结构3.新增第二章第四节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4.第六章第一节宪法实施概述(宪法实施的含义、宪法的遵守、宪法的适用、宪法实施的保障)5.增加第六章第四节宪法监督6.将第六章第五节宪法实施的保障改为“政治保障、社会保障、法律保障”新修订的法律:《立法法》经济法1.第四章财税法第二节审计法4.第七章环境保护法第三节环境责任和环境纠纷1.第四章财税法第二节审计法删除审计的概念2.新增第六章第四节不动产登记3.第七章环境保护法第二节将“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改为“环境保护许可管理制度”,增加“环境监测制度、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跨行政区污染防治制度、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制度、生态保护制度、政府监管责任制度”,删除“限期治理制度”4.第七章环境保护法第三节环境法律责任新增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新修订的法律:《环境保护法》国际法第二章第二节排除不法性的情况第二章第二节不法性的排除国际私法新增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新修订的法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国际经济法1.第二章第一节概述,删除“国际货物买卖法的概念”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1.第一章第三节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将“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修改为“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06年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大纲对比—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第四节 律师收费与财物保管规范
律师费的合理性 律师收费的方式和要求 附条件收费(附条件收费的特殊要求 不能附条件收费的情况) 财物保管(证据材料的保管 委托人财物的保管)
第五节 利益冲突
利益冲突的概念(利益冲突是指律师对委托人的代理将因律师自身的利益、律师对其他现行委托人、前委托人的职责或者其他职责而有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的状态) 律师——委托人利益冲突 委托人利益冲突(同时性利益冲突 连续性利益冲突)
第四节 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的概念和性质 法律援助对象 法律援助范围 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 法律援助申请和审查 法律援助的实施
第五章 公证制度 [2006新增本章]
第一节 公证制度概述
公证制度的概念 我国公证制度的特征 我国公证管理体制(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与公证员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
备注:[原2005:法官职业道德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关于职业道德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第三节 法官职业责任 [2006新增本节]
法官职业责任的概念 法官的纪律责任 法官的刑事责任
备注:[原2005:第三节 法官职业责任承担责任的形式
忠诚 公正 清廉 严明[2006新增]
备注:[原2005:检察官职业道德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关于职业道德的规定 《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节 检察官职业责任
备注:[原2005:检察官职业责任承担责任的形式]
检察官职业责任的概念 检察官的纪律责任 检察官的刑事责任[2006新增]
备注:[原2005:第二节 委托代理关系的建立和终止
委托代理关系的主体禁止虚假承诺 代理范围与权限划分 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情形 终止委托代理的程序要求)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学大纲内容解读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学大纲内容解读基本要求准确把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以及法律的基本理念和价值;整体上把握大纲的内容,熟练掌握相关知识点,能够对相关知识点之间的区别和联系进行分析、判断;能够运用法理学的基本知识和原理提炼法律问题,从法学理论角度分析具体法律事件、案件或现行制度;掌握法理学概念、知识、原理与法律应用学科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
第一章法的本体第一节法的概念法律职业与法的定义(法律职业的含义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的特征)法的现象法的本质(关于法的本质的主要学说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强制性程序性)法的作用(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第二节法的价值法的价值的含义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含义两者的区别区别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意义)法的价值的种类(自由秩序利益正义)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第三节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的分类)法律原则(法律原则的含义、种类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的含义、分类及相互关系)法律概念第四节法的渊源与分类法的渊源的概念(法的渊源的含义法的效力渊源)法的渊源的分类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法规汇编法典编纂)法的分类(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国内法与国际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根本法与普通法一般法与特别法)第五节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法律部门(法律部门的含义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原则)法律体系(法律体系的含义研究法律体系的意义)当代中国法律体系(公法、社会法与私法的含义与区别我国主要法律部门)第六节法的效力法的效力的含义法的效力范围法对人的效力(法对人的效力原则法对中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法的空间效力法的时间效力(法的生效时间法终止生效的时间法的溯及力)第七节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种类(法律关系的含义与特征法律关系的种类)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的含义和种类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及其实现)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和种类)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法律事实、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第八节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法律责任的含义法律责任的特点法律责任的种类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义务的关系)法律责任的竞合归责与免责(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律责任的免责条件)法律制裁(法律制裁的含义与种类)第二章法的运行第一节立法立法的定义(立法的含义立法的特点立法与法治)立法体制(立法权限当代中国的立法体制)立法原则(合宪性与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民主立法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立法程序(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的表决和通过法律的公布)《立法法》与当代中国立法的发展第二节执法与司法法的实施和实现(法的实施和实现的含义与方式法的实现的标准)执法(执法的含义执法的特点执法的基本原则)司法(司法的含义司法的特点及其与执法的区别当代中国司法的基本要求和原则)第三节守法与违法守法(守法的含义守法主体守法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守法的目标与要求)违法(违法的含义、种类与构成要件)第四节法律监督法律监督的含义法律监督的实质和构成国家法律监督体系(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与行政机关的监督)社会法律监督体系第五节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解释的含义与特点法律解释的种类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推理(法律推理的含义和特点法律推理的类型)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职业、法律思维相互之间的关系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在法律实施中的地位和作用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在审判活动中的应用第三章法的演进第一节法的起源法的起源的各种学说及其与法的本质之间的关系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和社会规范法产生的过程与标志(法产生的根源法产生的主要标志法与原始社会规范的主要区别)法产生的一般规律第二节法的历史发展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关于法的历史阶段的其他划分方式资本主义法(封建社会中后期资本主义因素的法资本主义法的产生资本主义法的发展)社会主义法(社会主义法产生的一般规律新中国法产生的特点)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法的继承的含义与根据法的继承的内容法的移植的含义)第三节法的传统法的传统的含义中国法的传统的特点法律文化(法律文化的含义法的传统与法律文化的关系)法律意识(法律意识的含义与结构法律意识与法的传统、法律文化)法系(法系的含义西方国家两大法系的含义与区别)第四节法的现代化法的现代化(法的现代化的含义法的现代性法的现代化的动力来源法的现代化的目标法的现代化的类型)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与特点第五节法治理论法治(法治的含义法治与人治的区别法治与法制的区别)“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出(从“法制”概念到“法治”概念的过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的提出)法治国家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国家的含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条件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条件)第四章法与社会第一节法与社会的一般理论法与社会的一般关系法的社会基础法对社会的调整法与和谐社会法与节约型社会第二节法与经济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法与科学技术(科技进步对法的影响法对科技进步的作用)第三节法与政治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政治对法的作用法对政治的作用)法与政策的关系法与政策的区别(意志属性、规范形式、实施方式、调整范围、稳定性与程序性程度等方面的区别)法与国家(法与国家的一般关系法治与权力制约社会主义法治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法执政与政治文明第四节法与道德法与道德的联系法与道德的区别(产生方式、表现形式、调整范围、实施方式等方面的区别)第五节法与宗教法与宗教的相互影响(宗教对法的影响宗教对司法程序的影响法对宗教的影响)第六节法与人权人权的概念与层次(应有权利法律权利实有权利)法与人权的一般关系(人权与法律的评价标准法与人权的实现)人权的法律保护(国内法对人权的保护国际法对人权的保护)。
法考新旧大纲对比
法考新旧大纲对比
法律考试(法考)旧大纲和新大纲在考试内容和题型上的主要区别如下:
1. 考试科目数量:旧大纲中共有8科,分别是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与民商法、刑法与刑诉法、经济法、国际法、司法制度与判例法、基本知识与英语。
新大纲中取消了国际法、经济法和基本知识与英语三科,新增了中国法制史。
2. 考试科目内容:旧大纲中各科的考试内容相对比较广泛,由于科目多且内容多,学生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点较多。
新大纲中取消了部分次要的专业法学科目,更加注重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基本原理的学习。
3. 题型变化:旧大纲中的选择题和案例题比例较高,多为单选题和案例分析题,以考察考生对法律条文和理论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新大纲中增加了案例分析题的题量,取消了一部分直接判断法条适用的题目,增加了对考生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的考察。
4. 重点内容调整:新大纲中对部分科目的考试重点进行了调整。
例如,新大纲中的中国法制史考试重点在于法律发展的历史脉络和法律制度的演变,而旧大纲中相应科目的考试重点在于各个法律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条文。
总体来说,新大纲相对于旧大纲更注重基础知识的掌握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培养,同时对一些次要的专业法学科目
进行了精简。
学生在备考时需要根据新大纲调整自己的学习计划和重点,全面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提高案例分析和综合判断能力。
06年司法考试大纲及新旧内容对照(民法学)
06年司法考试大纲及新旧内容对照(民法学) 民法基本要求全面把握民法的体系,理解民法的各项制度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位及其联系,尤其是民法总则对民法的各项具体制度的指导作用以及物权制度与债权制度之间的联系;准确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能够运用这些概念和理论对各类民事行为的性质及其所形成的关系进行准确的分析;综合运用民法的基本理论和具体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例进行分析并得出有依据的结论第一章民法概述第一节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形式上的民法与实质上的民法广义的民法与狭义的民法民法典与民法通则)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调整的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民法通则经及民事单行法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民事法规地方性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习惯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的生效和失效民事法律规范的溯及力问题)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五节民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六节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概念财产权与人身权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绝对权与相对权主权利与从权利原权利与救济权专属权与非专属权既得权与期待权)民事权利的救济(民事权利的公力救济民事权利的自力救济)民事义务(民事义务的概念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基本义务与附随义务)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事件行为)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章自然人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概念公民的概念)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对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委托监护)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五节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失踪的概念宣告失踪的法律要件宣告失踪的效力失踪宣告的撤销)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概念宣告死亡的法律要件宣告死亡的效力死亡宣告的撤销)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六节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概念个体工商户的特征)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农村承包经营户的特征)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七节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合伙的出资合伙财产)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退伙)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章法人第一节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民法通则的分类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公益法人与营利法人本国法人与外国法人)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特征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法人机关法人机关的概念法人机关的类型(意思机关执行机关代表机关监督机关)法人与法人分支机构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设立的概念法人设立的方式法人设立的要件)法人的变更(法人变更的概念法人的合并与成立)法人的终止(法人终止的概念法人终止的原因法人的清算)法人的登记(登记的概念登记的类型)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五节法人联营联营的概念联营的形式联营规避行为的效力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章物与有价证券第一节物物的概念和特征物的分类(动产与不动产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物与种类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消耗物与不可消耗物有主物与无主物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货币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有价证券有价证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有价证券的类型常见的有价证券(票据债券股票提单仓单)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与共同行为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诺成性行为与实践性行为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明示和默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对特定人的表示与对不特定人的表示对话的表示和非对话的表示)意思表示瑕疵(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法律行为成立的共通要件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特别要件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效力)民事法律行煌生效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特征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类型民呈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成就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对当呈人的约来呼)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期限的法律要件期限与条件的我别始期和张期期限的效力)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五节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装行为违反法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无效民事行驶的效果民事行为的部分无效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六节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科人之危欺诈、胁迫)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撤销权变更权除期间)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七节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权处分行为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俩权人同意之前的债务承担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迫认的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效果(迫认催告权撤销权)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六章代理第一节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法律要件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代理的类型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本代理与复代理(复代理的要件复代理的效力)单独代理与共同代理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代理权代理权的概念代理权的发生(法定代理权的取得委托代理权的取得)代理权的授滥用代理权之禁止(滥用代理权的概念头滥用代理权的类型)代理权的终止(代理权终止的共同原因委托代终止的特别原因法定代理终止的特别魇因)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概念狭义的无权代理(狭义无权代理的类型狭义无权代理的效果)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的法律要件表见代理的效果)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七章诉讼时效与期限第一节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时效与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特征诉讼时效与除期间)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的法律效果诉认出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特殊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期限期限含义期限的效力期限的性质及类型期间的计算方法期间的始期与终期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八章物权概述第一节物权的概念的效力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的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物上请求权)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物老板娘的类型物权法定主义民法上物权的种类(年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年有权与限制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有期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民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特权本权与占有)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物权的变动物权变动的概念物权变动的原则(公示原则公信原则)物权的变动原因(物权的取得物权的消灭特权行为)物权的公示(交付及其法律效果登记及其法律效果)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物权的保护物权保护的概念物权的保护方法(确认产权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碍损害赔偿)【xx新增】第九章所有权第一节所有权概述所有权的概念头的特征所有权的内容(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所有权的种类(国家所有权劳动群从集体组织年有权和法人年有权扑克然人财产所有权)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不动产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的概念国家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的概念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相邻关系的概念头征理相邻关系的原则几种主要的相邻关系)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先占抬得遗失物发现理葳物添附(附合混合加工)时效取得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十章共有第一节共有的概念头的特征共有的概念共有的特征共有的种类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按份共有按份共有的概念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权用、收益共有物的处分共有物的管理及费用负担共有人之间的物上请老谋深算权)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义务)共有物的分割(实物分割变价分割作份补偿)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共同共有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共同共有的类型(夫妻共有财产家许共有财产共同断承的财产合伙财产)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十一章用益物权第一节用益物权的概念的特征用益物权的概念用益物权的特征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头和特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土地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人的权利承包人的义务)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消灭【xx新增】第三节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产生和期限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内容【xx新增】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xx新增】第三节地上权【此节删】地上权的概念头地上权的产生和期限地上权的内容第五节【原xx:第四节】地役权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xx新增】地役权的取得【删】地役权的内容地役权的消灭第五节典权典权的概念头和特征典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典权人的权利典权人的义务)出典人的权利和义务(出典人的权利出典人的义务)典权的消灭(回赎找贴作绝别卖)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六节居住权居住权的概念和特征居住权的取得居住权的内容居住权的消灭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十二章担保物权第一节担保物权概述担保物权的概念担保物权的特征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抵押权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抵押权的设立(抵押合同的内容抵押登记抵押权的标的抵押权的范围) 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抵押人的权利抵押权人的权利) 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实现的要件抵押权实现的方法抵押权的实现与诉讼实效) 抵押权的消灭特殊抵押权(共同抵押最高额抵押财团抵押)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质权质权的概念和特征动产质权(动产质权的设立动产质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权利质权(权利质权的设立权利质权的标的权利质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留置权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留置权的取得(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留置权取得的消极条件)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人的权利留置权人的义务)留置权的消灭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五节担保物权的竞合担保物权的竞合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合留置权与质权的竞合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十三章占有第一节占有概述占有的概念和性质占有的种类(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无过失占有与有过失占有无瑕疵占有与有瑕疵占有)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占有的效力和保护占有的推定(事实的推定权利的推定)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占有的保护(占有人的自力救济权占有保护请求权)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占有的取得和消灭占有的取得(直接占有的取得间接占有的取得)占有的消灭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十四章债的概述第一节债的概念和要素债的概念和特征债的要素(债的主体债的内容债的客体)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债的发生原因合同单方允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其他原因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债的分类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主债与从债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十五章债的履行第一节债的履行规则履行主体履行标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费用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履行不能拒绝履行迟延履行瑕疵履行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十六章债的保全和担保第一节债的保全债的保全的概念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债的担保债的担保的概念和种类保证(保证的概念和种类保证的设立保证的效力无效保证及其法律后果保证责任免除)定金(定金的概念和种类定金的成立定金的效力)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十七章债的移转和消灭第一节债的移转债的移转的概念债权让与(债权让与的概念债权让与的要件债权让与的效力)债务承担(债务承担的概念和种类债务承担的要件债务承担的效力)债的概括承受(债的概括承受的概念合同承受企业合并)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债的消灭债的消灭的概念清偿(清偿的概念代为清偿清偿费用) 抵销(抵销的概念法定抵销的要件抵销的方法抵销的效力)提存(提存的概念提存的事由提存的标的提存的方法提存的效力)免除(免除的概念免除的方法免除的效力)混同(混同的概念混同的成立混同的效力)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十八章合同概述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概念合同的特征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合同的分类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束己合同涉他合同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十九章合同的订立第一节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要约的概念要约的要件要约邀请要约的效力要约的撤回与撤消要约的失效承诺的概念和要件承诺的效力承诺的撤回和迟延)合同的特殊订立方式(悬赏广告招标投标拍卖)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格式条款合同(格式条款的概念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格式条款的无效)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合同的内容和解释合同的内容(必要条款一般条款)合同的解释(合同解释的方法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十章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第一节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当事人一方违约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概念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十一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一节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的概念合同变更的条件合同变更效力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的概念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解除的程序合同解除的效力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十二章合同的责任第一节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违约责任的规则原则与构成要件违约行为的形态违约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免责条款)违约责任的形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十三章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第一节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出卖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责任负担及孳息归属(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风险责任负担及孳息归属)特种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样品买卖试用买卖拍卖)房屋买卖合同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供电人的主要义务用电人的主要义务)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人的义务受赠人权利义务)赠与合同的终止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贷款人的权利义务借款人的权利义务)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五节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出租人的义务承租人的义务承租人的转租权买卖不破租赁)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六节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出卖人的义务出租人的义务、承租人义务)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十四章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第一节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揽人的义务定作人的义务)承揽合同的终止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施工、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订立分承包的禁止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十五章提供劳务的合同第一节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客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旅客的义务承运人的义务)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托运人的主要义务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收货人的主要义务)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效力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保管合同。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大纲内容解读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大纲内容解读基本要求理解和掌握宪法的基本理论,明确和把握宪法的精神实质;了解和掌握我国的基本制度,明确和把握国家在管理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过程中的基本国策;了解和掌握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特点,以及国家机构的有关问题,明确和把握公民的法律地位和国家权力的运行机制;了解和掌握宪法实施、解释、修改、实施保障等问题,明确和把握宪法在从字面宪法到现实宪法转化过程中的相关环节,从而理解并在实践中切实推进依法治国。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含义(古代意义宪法的含义古代意义宪法、近代意义宪法的区别)宪法的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的本质(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宪法的分类第二节宪法的历史发展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英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美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法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产生)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修正)宪法发展的趋势第三节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第四节宪法的作用确认和巩固作用限制和规范作用指引和协调作用评价和宣传作用第五节宪法的渊源与宪法的结构宪法的渊源(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宪法典的结构(序言正文附则)第六节宪法规范宪法规范的概念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根本性最高权威性原则性纲领性相对稳定性)第七节宪法关系宪法关系的概念宪法关系的主体(公民国家其他主体)宪法关系的内容(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宪法关系的客体第八节宪法与宪政宪政的概念和特征宪法与宪政的关系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上)第一节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体概述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爱国统一战线)第二节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经济制度的概念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全民所有制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者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三资”企业)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第三节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文化制度的概念文化制度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思想道德建设)第三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下)第一节政权组织形式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与种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第二节选举制度选举制度的概念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秘密投票原则)我国选举的组织与程序(选举的组织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投票选举对代表的罢免和补选)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第三节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概述(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和种类决定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我国是单-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特点)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原则我国宪法规定的行政区划行政区域变更的法律程序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第四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第五节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一国两制”是设立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指导方针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予以保留的原有法律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全国性法律)第四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一节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公民和国籍公民与人民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概念公民权与人权我国现行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新发展第二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政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财产权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权受教育的权利文化权利和自由)特定人的权利(保障妇女的权利保障退休人员和军烈属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老人和儿童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第三节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公民基本义务的主要内容(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其他基本义务)第四节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第五章国家机构第一节国家机构概述国家机构的概念和分类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责任制原则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精简和效率原则)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大的职权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与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各委员会(常设性委员会临时性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的权利代表的义务)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国家主席的产生国家主席的任期)国家主席的职权国家主席职位的补缺第四节国务院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国务院的组成国务院的任期)国务院的领导体制(总理负责制会议制度)国务院的职权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各部、各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各部、各委员会的领导体制各部、各委员会的职权)审计机关第五节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第六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大的性质和地位地方各级人大的组成和任期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地方各级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专门委员会和调查委员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代表的权利代表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地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任期和领导体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基层政权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关系(基层政权的含义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第七节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组织与制度(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人民法院的职权)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与制度(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第六章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第一节宪法实施概述宪法实施的概念(宪法实施的含义宪法的执行和宪法的适用宪法的遵守)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宪法实施的广泛性和综合性宪法实施的最高性和原则性宪法实施的直接性和间接性)宪法实施的主要原则(最高权威性原则民主原则合法性原则稳定性原则发展性原则)宪法实施的条件(宪法实施的外部条件宪法实施的自身条件)第二节宪法的制定与修改制宪主体制宪机关制宪权宪法修改的方式(全面修改部分修改无形修改)宪法修改的程序(提案先决投票起草和公布通过公布)第三节宪法的解释宪法解释的机关宪法解释的原则和方法第四节宪法的实施保障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保障法津、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行为的合宪性)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方式(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附带性审查和宪法控诉)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机制(政治保障法律保障制度保障依靠人民群众)。
06司法考试大纲及新旧内容对照(民诉与仲裁)
06司法考试大纲及新旧内容对照(民诉与仲裁)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基本要求系统掌握民事诉讼法的理论体系和规范体系;正确理解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的内涵,明确相近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深入理解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原理;正确把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程序和制度的具体内容,理解和掌握各基本原则、各种程序和制度之间的相互联系;熟悉民事诉讼法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中的重要规定,并懂得实际运用,正确分析具体的案例。
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第一节民事诉讼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内容特点不同的解决民事纠纷方式的区别点)民事诉讼的特征(公权性强制性程序性)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概念(狭义的民事诉讼法广义的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性质(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空间上的效力)民事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与民法等民事实体法的关系与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关系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关系与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关系)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墓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第一节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含义内容法院对权利平等的保障)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同等原则对等原则两者之间的关系)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调解应当自愿调解调解应当合法贯彻调解原则应当注意的问题)辩论原则(含义内容对辩论权行使的保障)处分原则(含义内容法院对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保障)检察监督原则(含义检察监督的对象、方式)支持起诉原则(含义支持起诉的条件)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基本制度合议制度(合议的概念与内容合议制度的适用范围【原xx:内容】合议制在不同审判程序中的运用)回避制度(回避的含义回避的适用范围回避适用的具体情形回避的法律后果)公开审判制度(内容公开审判的原则与例外公开审判与开庭审理的关系)两审终审制度(内容、二审终审之例外)第三章主管与管辖第一节民事诉讼主管民事诉讼主管概述民事诉讼主管的标准法院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管辖概述管辖的概念管辖恒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管辖恒定的有关司法解释)专门法院的管辖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级别管辖级别管辖的概念与依据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地域管辖地域管辖的概念与依据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规定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特殊地域管辖(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对特殊地域管辖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的相关司法解释)专属管辖共同管辖、选择管辖与合并管辖协议管辖(概念条件)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管辖问题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五节裁定管辖移送管辖(移送管辖的概念适用移送管辖的条件)指定管辖(指定管辖的概念适用指定管辖的情形)管辖权转移(管辖权转移的概念管辖权转移的适用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六节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的概念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章诉第一节诉的概念与特征诉的概念诉的特征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诉的要素当事人诉讼标的(概念诉讼标的与诉讼标的物的区别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关系)诉的理由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诉的分类确认之诉(内容特点)给付之诉(内容特点)变更之诉(内容特点)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反诉反诉的概念反诉的特征(反诉是独立的诉讼请求反诉与本诉之间有一定的牵连关系反诉提出的目的是吞并、抵消本诉)反诉与反驳的区别反诉的条件(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反诉应当在本诉的进行中提出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具有管辖权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反诉的审理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五节诉的合并与分离诉的合并诉的分离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五章当事人第一节当事人概述当事人的概念与特征诉讼权利能力与诉讼行为能力(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诉讼行为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之间的关系)当事人适格(含义当事人适格的标准当事人适格与诉讼权利能力的关系当事人适格与新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当事人的变更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原告与被告原告与被告的概念原告与被告地位的确定(通常情况下原告与被告诉讼地位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有关原告与被告地位的确定)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概念共同诉讼的特征共同诉讼人的概念必要的共同诉讼(概念类型共同诉讼人诉讼地位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地位的确定的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法院对必要共同诉讼的审理和裁判)普通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的概念和特征普通共同诉讼的构成要件普通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诉讼的共同诉讼适用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概述(代表人诉讼的概念诉讼代表人的概念诉讼代表人制度的性质)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的产生诉讼代表人的权限诉讼代表人的更换)代表人诉讼的种类(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程序(公告登记裁判的效力)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五节第三人第三人的概念和特征(第三人的概念第三人的特征)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含义有独立请求法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原告的区别)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含义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被告的区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地位的规定)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六章诉讼代理人第一节诉讼代理人概述诉讼代理人的概念诉讼代理人的种类民事诉讼代理制度的作用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法定诉讼代理人法定诉讼代理人的概念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法定诉讼代理权的取得法定诉讼代理权的消灭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委托诉讼代理权的产生委托诉讼代理权的消灭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七章民事证据第一节民事证据概述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民事诉讼证据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民事证据的种类书证(书证的概念与特征书证的分类书证的提出书证的效力)物证(物证的概念与特征物证的提出物证的效力)视听资料(视听资料的概念与特征视听资料的效力)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的概念与特征证人资格证人证言的提出证人证言的效力)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的概念与特征当事人陈述的效力)鉴定结论(鉴定结论的概念与特征鉴定结论的提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鉴定结论的效力)勘验笔录(勘验笔录的概念与特征勘验笔录的形成勘验笔录的效力)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民事证据在理论上的分类本证与反证(划分的意义、划分的标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划分的意义、划分的标准)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划分的意义、划分的标准)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证据保全的概念证据保全的条件证据保全的程序证据保全的方法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八章民事诉讼中的证明第一节证明对象证明对象的概念证明对象的范围(民事实体法事实民事程序法事实民事诉讼证据事实外国法)免于证明的事实(诉讼上承认的事实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理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能推定出另一事实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证明责任证明责任概述(证明责任的含义: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证明责任的分配(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当事人举证责任承担的有关规定)证明责任倒置(证明责任倒置的概念证明责任倒置的具体情形)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证明标准证明标准的概念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高度盖然性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区别)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举证时限的概念司法解释对举证时限的规定举证时限的适用证据交换的概念证据交换的期间和时间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质证(概念主体客体程序)认证(概念要求方法注意事项)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九章期间、送达第一节期间期间的概念(期间期限期日)期间的种类(法定期间指定期间)期间的计算期间的耽误与延展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送达送达的概念送达的特征送达的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送达的效力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十章法院调解第一节法院调解概述法院调解的概念与性质法院调解与诉讼外调解、诉讼中和解的区别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法院调解的原则·当事人自愿原则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原则【删】合法原则第三节法院调解的程序调解的开始调解的进行调节的结束第四节调解书及调解的效力调解协议与调解书(调解协议的概念调解书的概念调解书的制作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调解书的送达)调解的法律效力第十一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第一节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概念和意义财产保全的种类(诉前保全诉讼保全)财产保全的范围、措施财产保全的程序(财产保全的申请及担保财产保全的裁定及措施的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先予执行先予执行的概念先予执行适用范围先予执行的条件先予执行的裁定与执行先子执行裁定的最终处理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十二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一节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和性质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性质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和种类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拘传训诫责今退出法庭罚款拘留)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十三章诉讼费用第一节诉讼费用概述诉讼费用的概念·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诉讼费用的种类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诉讼费用的负担诉讼费用的负担原则诉讼费用的负担情形(败诉人负担按比例负担协商负担原告或起诉人负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由哪方当事人负担申请人或债务人负担为不当行为的当事人负担)诉讼费用的预交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诉讼费用的缓、减、免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及适用的情形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十四章普通程序第一节普通程序概述普通程序的概念普通程序的特征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起诉(起诉的条件起诉的方式起诉状的内容起诉状的制作)受理(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审查受理的法律效果一事不再理原则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的处理关于受理问题的主要司法解释)审理前的准备(送达起诉状副本和提出答辩状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手机必要的证据证据交换当事人的追加)开庭审理【开庭审理的形式(法庭审理公开审理言词审理)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审结期限】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撤诉和缺席判决撤诉(申请撤诉申请撤诉的条件按撤诉处理撤诉的法律后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的情形缺席判决的法律后果)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适用)诉讼中止(诉讼中止的适用诉讼中止的后果)诉讼终结(诉讼终结的适用诉讼终结的后果)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十五章简易程序第一节简易程序的概念和适用范围简易程序的概念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起诉与答辩(起诉的方式起诉内容与起诉状的送达被告的答辩)审理前的准备(举证期限的特点对适用简易程序异议的处理)开庭审理(简易程序中的调解对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法庭调查与辩论庭审笔录)宣判(当庭宣判定期宣判)判决(判决的送达判决书的简化)送达判决书的简化)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十六章第二审程序第一节第二审程序概述第二审程序的概念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与区别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上诉的提起与受理上诉的提起(提起上诉的条件提起上诉的程序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确定)上诉的受理(诉讼文书的接收与送达诉讼案卷和证据的报送)上诉的撤回(上诉撤回的条件上诉撤回的效果)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上诉案件的审理二审法院对上诉的审理范围上诉审对案件的审理方式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地点第二审法院在第二审程序审理中的调解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上诉案件的裁判.在第二审程序中对上诉案件的不同裁判(对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的裁判对第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的裁定)第二审裁判的效力第二审法院的审理期限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十七章特别程序第一节特别程序的特点和适用范围·特别程序的特点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与受理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宣告公民失踪案件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审理程序失踪人财产的管理宣告失踪判决的撤销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申请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案件的审理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后果宣告死亡判决的撤销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五节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条件审理程序原判决的撤销。
06年法硕新大纲与05年大纲变化对比
06年法硕新大纲与05年大纲变化对比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2006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新变化(与2005年大纲对比)教育部考试中心在总结联考经验、吸收专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以加强对从事法律职业工作相关能力和潜质的考查,科学、规范地提高联考的信度和效度为目标,本大纲对2005年联考大纲进行了修订,在2005年考试大纲的基础上做了一些增删节,适用于2006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业务科目联考的考试。
为帮助考生有效的复习,现将各章增删节列举如下:刑法第一章第一节增刑法与刑法学的意义第三节增确立刑法空间效力的范围的学理依据第三章第五节增罪过、犯罪主观方面与犯罪客观方面的关系第四章第三节增犯意流露和犯罪预备,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第四节增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第五节增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区别第五章第一节增共同犯罪的认定第三节增共同犯罪与犯罪的停止形态第六章第一节增法条竞合关系及法条竞合犯第八章第二节增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第九章第三节增累犯和再犯的区别,单位犯罪自首第十章删与第一节刑罚执行概述第十三章增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第十四章增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第十五章增持有、运输、出售、购买、提供伪造的信用卡、非法持有、骗领信用卡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删信用卡诈骗罪第十八章增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二十章增滥用职权罪民法第二章增第三节民事权利一、民事权利的概念二、民事权利的类型三、民事权利的保护第三章第一节增公民与自然人的区别第七节变更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二、个人合伙的类型三、个人合伙的成立四、个人合伙的变更五、个人合伙的责任承担第四章变更行为内容合法合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章第二节增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有因民事法律行为与无因民事法律行为第六节增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第六章第三节删代理证书第八章删第三节物权的民法保护第十章增第四节建筑物区分所有一、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概念二、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特征第十一章增第四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第十二章第四节增质权消灭的原因第十三章第一节增主债和从债第十五章第二节增尊严权,信用权法理第一章绪论增第一节法学一、法学的含义二、法学的产生和发展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第二节法理学一、法理学的含义二、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和意义第四章增第四节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一、当代中国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二、当代中国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第五章第三节增法律制定程序的概念第四节增法律效力的概念第十三章增第二节法治与**一、法治与**的一般关系二、社会主义法治与**的关系第十四章第三节增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宪法第三章第一节增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法制史第二章第三节增行政立法第三章第三节增行政立法第四章第二节增行政立法第六章第一节增司法组织体制试卷结构变化基础无变化综合单选变为45分多选变为36分北京法政学校法硕考试部2006年7月10日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照民法.doc
2006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照(三):民法-2006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对照(三):民法民法基本要求全面把握民法的体系,理解民法的各项制度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位及其联系,尤其是民法总则对民法的各项具体制度的指导作用以及物权制度与债权制度之间的联系;准确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能够运用这些概念和理论对各类民事行为的性质及其所形成的关系进行准确的分析;综合运用民法的基本理论和具体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例进行分析并得出有依据的结论第一章民法概述第一节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形式上的民法与实质上的民法广义的民法与狭义的民法民法典与民法通则)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调整的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第三节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民法通则经及民事单行法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民事法规地方性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习惯第四节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的生效和失效民事法律规范的溯及力问题)第五节民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第六节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概念财产权与人身权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绝对权与相对权主权利与从权利原权利与救济权专属权与非专属权既得权与期待权)民事权利的救济(民事权利的公力救济民事权利的自力救济)民事义务(民事义务的概念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基本义务与附随义务)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事件行为)第二章自然人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概念公民的概念)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对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第三节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第四节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委托监护)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第五节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失踪的概念宣告失踪的法律要件宣告失踪的效力失踪宣告的撤销)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概念宣告死亡的法律要件宣告死亡的效力死亡宣告的撤销)第六节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概念个体工商户的特征)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农村承包经营户的特征)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第七节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合伙的出资合伙财产)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退伙)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第三章法人第一节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民法通则的分类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公益法人与营利法人本国法人与外国法人)第二节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特征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第三节法人机关法人机关的概念法人机关的类型(意思机关执行机关代表机关监督机关)法人与法人分支机构第四节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设立的概念法人设立的方式法人设立的要件)法人的变更(法人变更的概念法人的合并与成立)法人的终止(法人终止的概念法人终止的原因法人的清算)法人的登记(登记的概念登记的类型)第五节法人联营联营的概念联营的形式联营规避行为的效力第四章物与有价证券第一节物物的概念和特征物的分类(动产与不动产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物与种类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消耗物与不可消耗物有主物与无主物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货币第二节有价证券有价证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有价证券的类型常见的有价证券(票据债券股票提单仓单)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与共同行为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诺成性行为与实践性行为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第二节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明示和默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对特定人的表示与对不特定人的表示对话的表示和非对话的表示)意思表示瑕疵(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法律行为成立的共通要件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特别要件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效力)民事法律行煌生效第四节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特征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类型民呈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成就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对当呈人的约来呼)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期限的法律要件期限与条件的我别始期和张期期限的效力)第五节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呈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装行为违反法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无效民事行驶的效果民事行为的部分无效第六节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科人之危欺诈、胁迫)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撤销权变更权除期间)第七节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权处分行为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俩权人同意之前的债务承担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迫认的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效果(迫认催告权撤销权)第六章代理第一节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法律要件第二节代理的类型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本代理与复代理(复代理的要件复代理的效力)单独代理与共同代理第三节代理权代理权的概念代理权的发生(法定代理权的取得委托代理权的取得)代理权的授滥用代理权之禁止(滥用代理权的概念头滥用代理权的类型)代理权的终止(代理权终止的共同原因委托代终止的特别原因法定代理终止的特别魇因)第四节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概念狭义的无权代理(狭义无权代理的类型狭义无权代理的效果)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的法律要件表见代理的效果)第七章诉讼时效与期限第一节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时效与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特征诉讼时效与除期间)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的法律效果诉认出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特殊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第二节期限期限含义期限的效力期限的性质及类型期间的计算方法期间的始期与终期第八章物权概述第一节物权的概念的效力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的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物上请求权)第二节物老板娘的类型物权法定主义民法上物权的种类(年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年有权与限制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有期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民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特权本权与占有)第三节物权的变动物权诬陷为动的概念物权变动的原则(公示原则公信原则)物权的变动原因(物权的取得物权的消灭特权行为)物权的公示(交付及其法律效果登记及其法律效果)第四节物权的保护物权保护的概念物权的保护方法(确认产权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碍损害赔偿)【2006新增】第九章所有权第一节所有权概述所有权的概念头的特征所有权的内容(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所有权的种类(国家所有权劳动群从集体组织年有权和法人年有权扑克然人财产所有权)第二节不动产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的概念国家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的概念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相邻关系的概念头征理相邻关系的原则几种主要的相邻关系)第三节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先占抬得遗失物发现理葳物添附(附合混合加工)时效取得第十章共有第一节共有的概念头的特征共有的概念共有的特征共有的种类第二节按份共有按份共有的概念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权用、收益共有物的处分共有物的管理及费用负担共有人之间的物上请老谋深算权)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义务)共有物的分割(实物分割变价分割作份补偿)第三节共同共有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共同共有的类型(夫妻共有财产家许共有财产共同断承的财产合伙财产)第十一章用益物权第一节用益物权的概念的特征用益物权的概念用益物权的特征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头和特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土地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人的权利承包人的义务)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消灭【2006新增】第三节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产生和期限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内容【2006新增】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2006新增】第三节地上权【此节删】地上权的概念头地上权的产生和期限地上权的内容第五节【原2005:第四节】地役权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2006新增】地役权的取得【删】地役权的内容地役权的消灭第五节典权典权的概念头和特征典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典权人的权利典权人的义务)出典人的权利和义务(出典人的权利出典人的义务)典权的消灭(回赎找贴作绝别卖)第六节居住权居住权的概念和特征居住权的取得居住权的内容居住权的消灭第十二章担保物权第一节担保物权概述担保物权的概念担保物权的特征第二节抵押权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抵押权的设立(抵押合同的内容抵押登记抵押权的标的抵押权的范围)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抵押人的权利抵押权人的权利)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实现的要件抵押权实现的方法抵押权的实现与诉讼实效)抵押权的消灭特殊抵押权(共同抵押最高额抵押财团抵押)第三节质权质权的概念和特征动产质权(动产质权的设立动产质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权利质权(权利质权的设立权利质权的标的权利质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四节留置权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留置权的取得(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留置权取得的消极条件)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人的权利留置权人的义务)留置权的消灭第五节担保物权的竞合担保物权的竞合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合留置权与质权的竞合第十三章占有第一节占有概述占有的概念和性质占有的种类(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无过失占有与有过失占有无瑕疵占有与有瑕疵占有)第二节占有的效力和保护占有的推定(事实的推定权利的推定)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占有的保护(占有人的自力救济权占有保护请求权)第三节占有的取得和消灭占有的取得(直接占有的取得间接占有的取得)占有的消灭第十四章债的概述第一节债的概念和要素债的概念和特征债的要素(债的主体债的内容债的客体)第二节债的发生原因合同单方允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其他原因第三节债的分类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主债与从债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第十五章债的履行第一节债的履行规则履行主体履行标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费用第二节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履行不能拒绝履行迟延履行瑕疵履行第十六章债的保全和担保第一节债的保全债的保全的概念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第二节债的担保债的担保的概念和种类保证(保证的概念和种类保证的设立保证的效力无效保证及其法律后果保证责任免除)定金(定金的概念和种类定金的成立定金的效力)第十七章债的移转和消灭第一节债的移转债的移转的概念债权让与(债权让与的概念债权让与的要件债权让与的效力)债务承担(债务承担的概念和种类债务承担的要件债务承担的效力)债的概括承受(债的概括承受的概念合同承受企业合并)第二节债的消灭债的消灭的概念清偿(清偿的概念代为清偿清偿费用)抵销(抵销的概念法定抵销的要件抵销的方法抵销的效力)提存(提存的概念提存的事由提存的标的提存的方法提存的效力)免除(免除的概念免除的方法免除的效力)混同(混同的概念混同的成立混同的效力)第十八章合同概述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概念合同的特征第二节合同的分类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束己合同涉他合同第十九章合同的订立第一节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要约的概念要约的要件要约邀请要约的效力要约的撤回与撤消要约的失效承诺的概念和要件承诺的效力承诺的撤回和迟延)合同的特殊订立方式(悬赏广告招标投标拍卖)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格式条款合同(格式条款的概念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格式条款的无效)第二节合同的内容和解释合同的内容(必要条款一般条款)合同的解释(合同解释的方法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第二十章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第一节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当事人一方违约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第二节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概念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效力第三节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第二十一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一节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的概念合同变更的条件合同变更效力第二节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的概念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解除的程序合同解除的效力第二十二章合同的责任第一节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违约责任的规则原则与构成要件违约行为的形态违约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免责条款)违约责任的形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第二节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第二十三章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第一节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出卖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责任负担及孳息归属(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风险责任负担及孳息归属)特种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样品买卖试用买卖拍卖)房屋买卖合同第二节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供用电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供电人的主要义务用电人的主要义务)第三节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人的义务受赠人权利义务)赠与合同的终止第四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贷款人的权利义务借款人的权利义务)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第五节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出租人的义务承租人的义务承租人的转租权买卖不破租赁)第六节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出卖人的义务出租人的义务、承租人义务)第二十四章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第一节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揽人的义务定作人的义务)承揽合同的终止第二节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施工、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订立分承包的禁止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承包人的主要义务)第二十五章提供劳务的合同第一节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客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旅客的义务承运人的义务)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托运人的主要义务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收货人的主要义务)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效力第二节保管合同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保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管人的主要义务寄存人的主要义务)第三节仓储合同仓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仓储保管人的主要义务存货人的主要义务)第四节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受托人的主要义务委托人的主要义务)委托合同的终止第五节行纪合同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行纪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行纪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委托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第六节居间合同居间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居间人的主要义务委托人的主要义务)第二十六章技术合同第一节技术合同概述技术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合同的订立和主要内容(技术合同的订立技术合同的主要内容)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的支付技术合同成果的权利归属和风险负担(成果归属开发风险的负担)技术合同无效的特殊规定第二节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委托开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第三节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第四节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七章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第一节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概念不当得利成立要件(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给付型不当得利非给付型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恶意受让人的返还义务)第二节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概念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管理他人事务为他人利益的意思无法律上的原因)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管理人的义务管理人的权利损害赔偿责任)2006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照(三):民法2 -2006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对照(三):民法2第二十八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知识产权的范围第二节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的概念知识产权法的渊源(知识产权国内立法渊源我国参加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第三节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知识产权民事责任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知识产权诉讼时效知识产权诉讼特殊程序问题)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独立保护原则自动保护原则优先权原则)。
06年司考大纲分析:新增内容中刑诉变化大
06年司考大纲分析:新增内容中刑诉变化大
一年一度的国家司法考试又进入倒计时阶段,《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也比往年提前一个多月出版。
为了使考生有针对性地复习,近日记者走访了相关人士,请他们对比去年考纲,总结归纳出今年司法考试的几个热点和新增考试内容。
“法理学”:增加了“法与社会的一般理论”内容。
今年的热门考点是“依法执政与政治文明”,考生应着重把握依法执政与政治文明的各自含义。
“宪法”:因为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所以“特别行政区制度”成为今年宪法科目的考查热点。
“经济法”:新增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内容,环境保护法也将成为此科目的热点。
“国际经济法”:增加了“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权利义务”一节内容。
“刑法”:增加了“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一节内容和“持有、运输、出售、购买、提供伪造的信用卡、非法持有、骗领信用卡罪”与“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两个罪名。
“刑事诉讼法”:在今年的考纲中变化,增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两章和“法律援助制度”“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的模式”三节内容,还把去年的“法律援助的概念”考点扩充“法律援助制度”。
“民法”:新增“地役权”和“特殊侵权行为”两节内容。
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内含与对比的修改内容)
2012年司法考试大纲新增考点79个(含新增子考点),新增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14件(含修改3件),今年司法考试大纲的具体变化有: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法理学与2011年相比,2012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做了较大调整,由去年的三章增加为六章,增加考点11个,删除考点7个:1.第一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中,原三节节下考点做了部分调整。
2.原第二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拆分为五章内容,每章两节,总计从原来的10个考点,增加为21个考点。
3.删除原第三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的四节共计7个考点内容。
二、法制史与2011年相比,2012年法制史部分,大纲第一章第三节“清末、民国时期的法制”中,考点“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下,新增子考点“大理院”和“法部”。
该两考点在原教材中即有相关内容。
三、宪法大纲没有新增考点。
教材改动较多,文字做了全面增删修订,并根据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等对社会团体、信访、保守国家秘密等内容做了调整和完善。
四、经济法主要修改集中在税法部分:1.大纲新增考点1个:第四章第一节“税法”中,新增考点“车船税法”。
2.教材根据《车船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最新法律法规的变化做了修订。
大纲附录部分,最新修订法律法规:《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五、国际法大纲没有新增考点。
教材文字做了较大修订,根据国际法的最新发展,对例如“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中的“保护的责任”等问题做了完善。
六、国际私法大纲新增1个考点:第七章第一节“区际法律冲突与区际冲突法”中,新增考点“法域的概念”。
七、国际经济法修订内容集中在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中:1.大纲新增2个考点:第二章第二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新增考点“通则的选用”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主要内容”。
李仁玉解读06年司考大纲和命题趋势
我们的司法考试大纲与05年相比确实有一些变化,为什么会有变化呢?两个来源,第一个来源今年人代会刚刚召开,有一些新的举措出台了。
比如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节约型社会,这些内容在我们法理学中间必须有所反映。
所以法与和谐社会,法与节约型社会,就成为我们说司法考试中间,法理学的新增加的一个内容。
这是这一点。
宪法这一块来讲,由于我们越来越重视全国人大在我们国家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因此这一块我们又增加了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还有全国人大制度的完善这方面的内容。
以及增加了全国人大的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程序,这些内容都已经增加了。
所以我们说,这些内容的增加,是与我们今天的中国的现实的热点问题密切联合在一起的。
第二个方面,我们说增加内容,是因为法律法规的变化。
比方说经济法方面,就增加了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代销发行失败这样的后果,为什么会增加这方面的内容呢?因为我们把证券法修改了,所以证券法修改了。
比如公司法,这次放在证券法规里了,这些内容自然要增加。
同时,增加了劳动合同内容,为什么增加劳动合同内容,因为我们现在这个社会越来越创造和谐社会。
劳动关系越来越成为社会的一个主要关系。
所以这方面的内容我们说也增加了。
在刑法方面,基本上我们说变化不太大,这些都是已经成型的体系,在刑事授权法上,比方说增加超级积压的问题,这也是刑事诉讼的热点问题,作为人民检察院,法院监督重要方面。
再比如说,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前提这个东西,现在我们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也成为当前法学界讨论的热点,这些内容自然增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这一块,变化也是比较大的。
这一年内,有一些新的法律通过了,比如公务员法。
要改变原来的内容,增加新的内容。
比如我们增加了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征用治安处罚,这些内容,也是因为法规的变化? 安管理条例,现在是治安管理法了,这些内容要在新的大纲中有所反映。
民法方面变化不大,总的来讲变化不大。
为什么变化不大呢?本来今年是变化很大的一年,因为《物权法》这次没有变化,本来要通过的,变化就大,没有通过,变化就不大,但是商法里,变化很大。
06司法考试大纲及新旧内容对照(国际经济法)
06司法考试大纲及新旧内容对照(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基本要求要求了解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
在国际货物买卖部分、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部分、国际贸易支付部分除了掌握基本理论外,应注意实践性和操作性,注意基本理论在案例中的运用。
对外贸易法及我国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世贸组织基本法律制度部分应把握基本理论及近年来的发展,反倾销部分则应注意与实际的结合。
国际经济法其他领域应重点把握有关公约及法律的规定。
【附xx:要求了解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注重实践性和操作性。
重点掌握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国际贸易支付,反倾销等贸易救济措施,世贸组织基本法律制度,以及有关国际经济法其他领域的公约及法律规定等问题。
】第一章导论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及国际私法的区别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备注:[本章考点没有变动]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第一节概述国际货物买卖法的概念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立法与惯例(国内立法概述国际立法概述有关国际货物贸易的国际惯例概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格式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八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概述(国际贸易术语的概念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产生与发展2000年通则对1990年通则的主要修改)2000年通则的主要内容(E组术语F组术语C组术语D组术语)几种主要贸易术语(FCAFOBCIFCFRCPTCIP)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公约的适用范围(适用公约的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约任意性中国加入公约时的保留)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的义务(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风险转移(公约确定的风险转移的时间)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卖方违反合同时适用于买方的补救办法买方违反合同时适用于卖方的补救办法适用于买卖双方的一般规定)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第一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班轮运输(班轮运输的概念班轮运输的当事人提单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提单的种类提单的内容提单在跟单信用证机制中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调整班轮运输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租船合同(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其他方式的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概述有关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原则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订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内容国际运输货物保险合同的变更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终止委付与代位求偿)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险别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期限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除外责任索赔时效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附加险别)陆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章国际贸易支付第一节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支付工具的种类票据的概念及法律特性(票据的流通性票据的无因性票据的要式性)票据的种类(汇票本票支票)有关票据的国际立法概况汇票的票据行为(出票背书提示承兑付款拒付与出索)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汇付(汇付的概念汇付的当事人汇付的种类)托收(托收的概念托收的程序托收的当事人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托收的种类银行的义务与免责)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信用证的种类信用证的流转程序信用证的当事人信用证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银行的责任和免责信用证欺诈及例外原则)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xx新增】国际保理第五章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第一节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概述外贸法律制度(外层法的结构对外贸易经营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贸易秩序、知识产权保护、贸易调查)进出境货物的关税制度(关税制度框架我国关税种类及计征依据关税的缴纳、退让与减免)外汇管理制度进出境检验检疫制度(进出口商品的检查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中国的贸易救济措施反倾销措施)倾销损害的确定因果关系反倾销调查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期限和复审)反补贴措施(补贴及专向补贴损害因果关系反补贴调查及反补贴措施【原xx:因果关系与补贴调查及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进口产品数量的增加【xx新增】采取保障措施的基本条件【删】调查的发起【删】损害的调查与确定因果关系保障措施的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的国内司法审查与多边审查【xx新增】WTO的两反一保制度【xx新增】倾销、反补贴措施的司法审查(反倾销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反补贴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贸易救济措施争议的多边解决第六章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第一节世界贸易组织概述世界贸易组织法制度与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法律制度的区别与联系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框架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设置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程序中国入世承担的特殊义务【原xx: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责】第二节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法律制度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约束关税制度数量限制的禁止与例外)服务贸易总协定【特点最惠国待遇义务具体承诺(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减让表】争端解决机制(制度特点争端解决程序通过争端解决报告的方式专家组、上诉机构的职能争端种类) 【原xx:第二节世界贸易组织的运行机制】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框架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设置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程序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第三节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法律制度最惠国待遇制度国民待遇制度关税措施非关税措施服务贸易总协定[特点最惠国待遇义务具体承诺(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减让表] 第四节争端解决机制制度特点争端种类争端解决机构的机构设置及职责争端解决程序第五节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权利义务中国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法律框架贸易经营权(经营权的放开国家专营企业)倾销与补贴中的非市场经济的规定(倾销的确定国有企业补贴)特定产品的过渡性产品保障机制(磋商中国自己采取措施受影响的国家采取措施受贸易转移影响的其他国家采取措施)针对中国纺织品的特殊保障措施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及非关税措施】第七章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第一节国际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制度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国际投资法国际投资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国际投资法律渊源(国内法律规范国际法律规范)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海外投资保证的含义及特征《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国际投资争端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概述《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国际金融法国际金融法概述国际资金融通的法律制度(国际贷款国际证券投资国际融资租赁)国际融资担保(国际信用担保国际物权担保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国际税法国际税法概述(国际税法的概念国际税法的渊源)国家税收管辖权(国家税收管辖权及其确立的原则居民税收管辖权地税收管辖权)国际双重征税及其解决(国际双重征税的概念国际双重征税的种类)国际逃税与避税(国际逃税与避税的概念国际逃税与避税的方式国际逃税与避税的防止)国际税收协定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新旧大纲内容对比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新旧大纲内容对比D基本原则的概念(基本原则的特征基本原则的内容来源)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不使用威胁威武力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民族平等和自决原则善意地履行国际义务原则)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章国际法主体第一节国际法主体概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国际法主体的范围(主权国家国际组织其他关于个人是否为国际法主体的问题)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国家国家的构成要素与类型(国家的要素现代国家的主要类型)国家的基本权利(独立权平等权自保权管辖权)国家的管辖权与国家主权辖免(国家的管辖权管辖权的冲突和解决国家主权豁免)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国际法上的承认国际法上的继承)备注:[考点变动:“国家的构成要素与类型”中的“主要类型”改为“现代国家的主要类型”]第三节国际组织政府间国际组织及其一般制度(国际组织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国际组织的一般制度)联合国体系(概述主要机关及专门机构)非政府组织[2006新增]备注:[考点变动:1、“国际组织及其一般制度”改为“政府间国际组织及其一般制度”;2、增加“非政府组织”]第三章国际法律责任第一节国际责任的构成国际责任的概念国际责任的构成(归责原则国家不当行为的要件)排除不当性的情况(同意对抗与自卫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危难或紧急状态)第二节国际责任的形式终止不当行为恢复原状赔偿道歉保证不再重犯限制主权第三节国际责任制度的新发展国际刑事责任问题国际赔偿责任问题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章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第一节领土领土和领土主权(领土的构成领土主权领土主权的限制河流制度)领土的取得方式(传统国际法的方式现代国际实践中的新方式)边界和边境制度(边界边境制度)两极地区的法律地位(南极地区北极地区)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海洋法内海及有关制度(领海基线内海及港口制度)领海及毗连区(领海及领海制度毗连区及有关制度)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法律制度大陆架及其法律制度)群岛水域和国际海峡(群岛水域及其制度国标航行海峡的通行制度)公海与国际海底区域(公海制度国际海底区域制度)备注:[考点变动:“公海与国际海底区域”考点下“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改为公海制度、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第三节国际航空法领空及其界限问题(领空的水平界限领空的垂直界限)国际航空法体系(国际航空的基本制度国际民航的损害赔偿责任国际民航安全制度)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外层空间法外层空间法体系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和主要法律制度(外空活动的主要原则外空话动的主要法律制度)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五节国际环境保护法国际环境法的特点及原则国际环境保护的主要制度(大气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自然生态和资源保护控制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五章国际法上的个人第一节国籍国籍的概念国籍的取得与丧失(国藉的取得国籍的丧失)国籍的冲突和解决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外国人的法律地位外国人及其法律地位的概念入境、居留和出境外国人的待遇外交保护(外交保护的性质外交保护的条件和范围)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引渡和庇护引渡庇护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国际人权法概述国际人权条约体系国际保护人权机制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六章外交关系法与领事关系法第一节概述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外交关系法外交机关(国家中央外交机关外交代表机关)外交特权与豁免(使馆的特权与豁免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使馆及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人员的义务)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领事关系法领事机构的建立及其职务(领事馆组成及人员派遣领事职务)领事特权与豁免(领馆的特权与豁免领事官员的特权与豁免)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七章条约法第一节概述条约的定义和特征条约的分类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缔约能力和缔约权自由同意符合强行法规则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条约的缔结条约的缔结程序和方式(约文的议定约文的认证同意受条约的拘束的表示])条约的保留(保留的概念与范围保留的接受保留的法律效果)条约的登记备注:[“表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改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的表示”]第四节条约的效力条约的生效条约的适用(条约必须遵守原则条约适用范围条约的冲突)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五节条约的解释和修订条约的解释(条约解释的一般规则条约解释的辅助规则)条约的修订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六节条约的终止和暂停施行条约终止和暂停施行的原因条约终止和暂停施行的程序及后果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八章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第一节国际争端与解决方法国际争端的概念解决国际争端的传统方式(强制方法非强制方法)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政治方法和国际组织解决国际争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韵政治方法国际组织与国际争端的解决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仲裁(仲裁的一般规则国际常设仲裁法院)法院方式(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九章战争与武装冲突法第一节战争与战争法战争的概念战争与武装冲突法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战争状态与战时中立战争的开始战争的结束战时中立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对作战手段的限制和对战时平民及战争受难者的保护对作战手段和方法的限制对战时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保护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战争犯罪战争犯罪的概念惩罚战争犯罪的主要国际司法实践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06年司法考试大纲及新旧内容对照(经济法学)
06年司法考试大纲及新旧内容对照(经济法学)经济法基本要求掌握竞争法、消费者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财税法、劳动法、土地法和房地产法、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和各种制度的内容;把握相关法律和制度之间的联系;了解各类立法所面对的社会问题、所依据的公共政策、所确定的政府职能以及所采取的法律措施;掌握法律在各有关经济领域设定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程序规定和法律责任,并结合实际加以理解和应用。
第一章竞争法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市场竞争原则限制竞争行为(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骗性交易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报价倾销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誉行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部门益督检查部门的职权)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种类及其法律责任)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拍卖法拍卖拍卖法拍卖业的管理部门拍卖当事人(拍卖人委托人竟买人与买受人)拍卖程序、方式与规则(拍卖程序拍卖方式拍卖规则)法律责任(拍卖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的概念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州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招标(招标的方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程序)投标(投标人与投标资格技标文书的编制联合体投拆投标人不得从事的行为)开标、评标和中标(开标规则评标规则中标规则)法律责任(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行为及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章消费者法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的概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对象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争议的解决(争议解决的途径解决争议的几项特定规则)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及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产品质量法产品和产品质量的概念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和立法宗旨产品标准、产品质量与产品质量责任(产品标准和产品质量的概念及其规则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监督(产品质量的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产品质量检验、认证机构)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产品责任(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损害赔偿贵任诉讼时效)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其他相关当事人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质量监督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章银行业法第一节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概述商业银行的业务商业银行的管理贷款法律制度商业银行的接管、清算和终止违反商业银行法的法律责任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概述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措施违反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则法律责任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章证券法第一节证券法概述证券的概念、种类反其特征证券市场(证券发行市场证券流通市场)证券法的概念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证券发行证券发行的基本条件(股票发行的基本条件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发行公告发行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发行方式(传统方式最新方式)证券承销(承销业务的种类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承销团及主承销人证券的销售期限代销发行失败) 备注:[新增考点:“证券承销”考点下增加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代销发行失败]第三节证券交易证券交易的条件及方式(交易的条件交易的方式)证券交易的暂停和终止(股票交易的暂停和终止债券交易的暂停和终止)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一般规定内幕交易行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行为欺诈客户行为其他受禁止行为)备注:[考点变动:“证券交易的暂停和中止”下删除例外行为,“证券交易的条件及方式”考点细化]第四节证券上市股票上市(股票上市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股票上市的公告)债券上市(债券上市的条件、申请)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文件公开报告信息公开不实的法律后果)备注:[考点变动:股票上市部分增加“股票上市的条件”] 第五节上市公司的收购制度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和方式(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和规则(报告和公告持股情况收购要约终止上市交易和应当收购报告和公告收购情况)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备注:[考点变动: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和方式考点细化]第六节证券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的概念证券交易所的职能)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设立证券公司的组织形式及业务范围对证券公司的监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概念与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和责任)证券业协会(证券业协会的性质与机构设置证券业协会的职责)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性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七节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证券投资基金概述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的募集、交易与运作(基金的募集基金的交易基金的运作)基金的信息披露与监督管理备注:[基金的募集、交易与运作考点细化;基金的信息披露于监督管理考点细化]第八节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违反证券发行规定的法律责任违反证券交易规定的法律责任违反证券投资基金规定的法律责任违反证券机构管理、人员管理的法律责任证券机构的法律责任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五章财税法第一节税法税法概述(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税收法律关系税法的构成要素)增值税法(增值税的概念和基本内容)消费税法(消费税的概念和基本内容)营业税法(营业税的概念和基本内容)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和基本内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和基本内容)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和基本内容)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宗旨和适用范围纳税人权利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法律责任)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会计法会计的概念及会计的基本职能会计法的调整范围会计核算的法律规定(会计核算的内容会计年度及记账本位币会计核算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公司、企业会计核算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公司、企业会计核算不得实施的行为)会计监督(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国家监督社会监督)法律责任(会计单位、会计人员、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违反会计法的责任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违反会计法的责任)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审计法审计的概念审计法的调整范围审计法的原则审计工作领导体制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违反审计法的责任(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责任审计人员的违法责任)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六章劳动法第一节劳动法概述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用人单位)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形式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合法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与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劳动者的赔偿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备注:[新增考点:劳动合同的内容]第三节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集体合同争议处理(集体协商发生争议的处理集体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处理)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劳动基准法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的概念和种类休息休假的概念和种类有关加班的法律规定)工资法律制度(工资的概念和特征工资形式工资分配原则工资支付保障最低工资保障)职业安全卫生法(职业安全卫生法的概念和特点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制度的内容)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五节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概念和分类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七章土地法和房地产法第一节土地管理法土地所有权(国家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划拨上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非农经营用地使用权非农公益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管理[国家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土地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法律责任土地纠纷及其解决途径)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房地产交易(一般规则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与法律责任(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违反城市房地产营理法的法律责任)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八章环境保护法第一节概述环境和环境问题环境保护法的概念和特点环境保护法的体系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环境规划制度清洁生产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总量控制制度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环境标准制度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环境法律责任环境行政责任环境民事责任环境刑事责任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环境纠纷的处理程序环境行政纠纷处理程序环境民事纠纷处理程序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2006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对照:行政诉讼法
2006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对照(二):行政诉讼法基本要求全面、准确和系统地掌握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掌握现行国家立法关于国家行政管理、行政诉讼与国家赔偿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具体规则的规定;能够正确运用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理和立法规定处理国家行政事务,解决行政争议。
【原2005:了解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概念,特征。
理解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则,制度的规则。
掌握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理,并能够运用相关原则解决和处理行政事务及行政争议。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一节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行政法,行政法律关系【原2005:行政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第二节行政法的法律渊源成文法在行政法法律渊源中的地位,行政法法律渊源的种类【原2005:行政法法律渊源的主要种类】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第二章行政组织与国家公务员第一节行政组织法概述行政组织法的概念,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第二节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国务院行正机构第三节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和职责权限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机关和派出机构第四节实施行政职能的非政府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第五节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义务,对国家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六节行政监察【此节删】行政监察的概念和基本原则,行政监察机关和监察对象,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责,行政监察机关的权限,行政监察程序第三章抽象行政行为第一节抽象行政行为概述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规则的适用第二节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制定权限,制定程序,监督程序第三节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制定机关,制定权限,制定程序,监督程序,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机关,制定权限,制定程序,监督程序,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的制定机构,制定权限,制定程序,监督程序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概述第一节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具体行政的为定义和构成,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第二节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种类,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 1 2 3 4 5 6 7。
司法考试最新变化和备考指南
司法考试最新变化和备考指南随着2006年司法考试大纲的颁布,新的一期司法考试正式拉开帷幕,今年的大纲发生了哪些变化?考生如何应对?就广大考生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笔者采访了业内相关资深人士,结果如下:1、司法考试今年的新变化和特点?第一、2006年司法考试在分值、题型、难度等方面,不会有太大变化,今年的考试大纲对每门课程的具体内容都做了相应的修改,课程名称变化比较大的是将“法律职业道德”改为“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新大纲总体来说是增多删少,新增的内容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第二、今年的司法考试更侧重于对法条和立法本意的理解,光靠死记硬背是不行的,今年理解的内容还会有所增加。
第三、要注意人代会所提出的一些重大问题、重要法律,并重点关注法学理论界的热门话题,老百姓关注的社会焦点。
比如建设和谐社会这个问题就写进法理学的考试大纲中。
另外,去年8月份新修订的公司法,势必成为今年考试中的重点。
第四、大纲中新增的内容可能反映了06年的一些命题选取的变化。
法与和谐社会、法与节约型社会,成为法理学新增的一个内容;宪法中增加了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全国人大制度的完善、全国人大的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程序等方面内容;经济法方面,增加了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代销发行失败。
同时,增加了劳动合同内容;刑法方面变化不太大,刑事诉讼法上增加了超期羁押、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前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变化较大,增加了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征用治安处罚、治安管理法;民法变化不大,今年司法考试肯定会涉及《物权法》的基础理论,而且分值会有所增加,但对有争议的观点不会涉及;商法变化很大,要特别注意公司法、证券法的修改;民事诉讼法增加了支付令的概念、内容和效率。
2、这些变化对于考生有哪些影响,在参加辅导和备考中,应注意哪些问题?对于基础较好的考生,要注意这么几个问题:第一、有变化的法律。
基础知识较好,原有知识比较牢固,变化性的东西很难记住,一定要把原有的东西从脑子里剔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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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新旧大纲内容对比基本要求理解和掌握宪法的基本理论,明确和把握宪法的精神实质;了解和掌握我国的基本制度,明确和把握国家在管理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过程中的基本国策;了解和掌握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特点,以及国家机构的有关问题,明确和把握公民的法律地位和国家权力的运行机制;了解和掌握宪法实施、解释、修改、实施保障等问题,明确和把握宪法在从字面宪法到现实宪法转化过程中的相关环节,从而理解并在实践中切实推进依法治国。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含义(古代意义宪法的含义古代意义宪法、近代意义宪法的区别)宪法的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的本质(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宪法的分类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宪法的历史发展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英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美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法国宪法的产生、发展及特点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产生)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修正)宪法发展的趋势[2006新增]备注:[本节新增考点:宪法发展的趋势]第三节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宪法的作用确认和巩固作用限制和规范作用指引和协调作用评价和宣传作用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五节宪法的渊源与宪法的结构宪法的渊源(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宪法典的结构[原2005:宪法的结构](序言正文附则)备注:[考点变动:“宪法的结构”改为“宪法典的结构”]第六节宪法规范宪法规范的概念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根本性最高权威性原则性纲领性相对稳定性)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七节宪法关系宪法关系的概念宪法关系的主体(公民国家其他主体)宪法关系的内容(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宪法关系的客体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八节宪法与宪政宪政的概念和特征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上)第一节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体概述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爱国统一战线)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经济制度的概念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全民所有制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者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三资”企业)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文化制度的概念文化制度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下)第一节政权组织形式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与种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2006新增]备注:[本节新增考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第二节选举制度选举制度的概念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秘密投票原则)我国选举的组织与程序(选举的组织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投票选举对代表的罢免和补选)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概述(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和种类决定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我国是单-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特点)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原则我国宪法规定的行政区划行政区域变更的法律程序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五节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一国两制”是设立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指导方针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予以保留的原有法律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全国性法律)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一节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公民和国籍公民与人民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概念公民权与人权我国现行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新发展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政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财产权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权受教育的权利文化权利和自由)特定人的权利(保障妇女的权利保障退休人员和军烈属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老人和儿童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三节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公民基本义务的主要内容(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其他基本义务)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五章国家机构第一节国家机构概述国家机构的概念和分类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责任制原则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精简和效率原则)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大的职权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原2005:全国人大的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与工作程序[原2005: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全国人大各委员会(常设性委员会临时性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的权利代表的义务)备注:[考点变动:1、“全国人大的工作程序”改为“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即新增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考点;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改为“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即新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程序考点]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国家主席的产生国家主席的任期)国家主席的职权国家主席职位的补缺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四节国务院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国务院的组成国务院的任期)国务院的领导体制(总理负责制会议制度)国务院的职权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各部、各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各部、各委员会的领导体制各部、各委员会的职权)审计机关第五节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原2005: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责]备注:[考点变动:“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责”改为“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第六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大的性质和地位地方各级人大的组成和任期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地方各级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专门委员会和调查委员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代表的权利代表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地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任期和领导体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基层政权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关系(基层政权的含义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原2005: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备注:[考点变动:“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改为“基层政权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关系(基层政权的含义、村民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即增加基层政权的含义考点。
]第七节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组织与制度(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人民法院的职权)法官(法官的职责法官的义务和权利法官的条件和任免法官的任职回避法官的等级法官的奖惩)[删]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与制度(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检察官(检察官的职责检察官的义务和权利检察官的条件和任免检察官的任职回避检察官的等级检察官的奖惩)[删]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2006新增]备注:[考点变动:1、删除法官、检察官两个考点;2、增加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第六章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第一节宪法实施概述宪法实施的概念(宪法实施的含义宪法的执行和宪法的适用宪法的遵守)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宪法实施的广泛性和综合性宪法实施的最高性和原则性宪法实施的直接性和间接性)宪法实施的主要原则(最高权威性原则民主原则合法性原则稳定性原则发展性原则)宪法实施的条件(宪法实施的外部条件宪法实施的自身条件)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第二节宪法的制定与修改制宪主体[2006新增]制宪机关[2006新增]制宪权[2006新增]宪法修改的方式(全面修改部分修改无形修改)宪法修改的程序(提案先决投票起草和公布通过公布)备注:[考点变动:06年大纲将05年大纲中本部分内容由第三节调整到第二节,另增加考点:1、制宪主体 2、制宪机关 3、制宪权]第三节宪法的解释宪法解释的机关宪法解释的原则和方法备注:[考点变动:06年大纲将05年大纲中本部分内容由第二节调整到第三节]第四节宪法的实施保障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保障法津、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行为的合宪性)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方式(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附带性审查和宪法控诉)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机制(政治保障法律保障制度保障[原2005:组织保障]依靠人民群众)备注:[考点变动:“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机制”下的“组织保障”改为“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