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法规及开发思路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用与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组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工作小组,其职责:
•制度制定:制定本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目录及技术文件:审议本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供应目录,制定 其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培训及教育:对医务人员进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相关法规、 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的宣传教育 4.监测与评估:对本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进行监测,定 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天津市医疗机构使用特殊医学 用途配方食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临 床应用、质量控制、效果评价和不良反应的监测,促进特殊医学 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合理使用,有效提升医疗质量、防控医疗风险、 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了满足 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 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本办法适 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 根据适用人群和临床需求,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 品类产品分为三类,即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一)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 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二)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能够满足 目标人群在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 方食品。 (三)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可满足目标人群部分营养需求的
年龄与
劳动强度
应当填写患者年龄、身高、体重、劳动强度,新生儿、 婴幼儿写日、月龄
种类 限制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的几点思考
5 5
聚 焦
数 的确定 都需 要根 据文 献和 实际 数据
一
定要 创 新 ,根 据开 发 的产 品 ,融入 以我 国特 殊 医学 用途 配 方食 品注册 和
纠 正。企 业在特 殊 医学 用途配 方食 品 自 己 特 点 。 在 产 品 研 发 中 也 要 注 意 对 评价 机制 还 需要不 断 改进 ,现 在特 殊 研 发 中,需要 了解 产 品适 用人群 ,保 相 关理 念运 用,提高 自身 的产 品创 新 医学 用途 配方 食 品研 发的 发展 ,对 注 证 大 多数 目的人群 ,都 可 以使 用这一 和研 发能 力。制 药领域 的质 量设计 是 册 评 审部 门也 是 一 种 挑 战 。 在 我 国 注 产 品,具有市场竞争 力。
据。 而且 产品 培养 要经过 多次 实验 ,
不断完善目 方。
生产工艺研发
生 产 工 艺 研 究 就 是 工 艺 设 计 、 工
艺过 程和 工艺 验证 等环 节。选择 产 品 形 态 , 产 品 工 艺路 线 的 选 择 和 工 艺 参
J u D1 7
s4 庄 r y
特 殊 医 学 用 途 配 方 食 品 的 稳 定 性 到 的 因 素 。在 此 基 础 上 加 强 临 床 实 验 ,
是 我国在 2 0 1 6 年颁 布的法律 中重 点说 这 样 的 研 发 ,产 品 的 质 量 才 更 能 得 到 并 与 申请 人更 加有效 沟通 ,尽最 大可 明的一 项 内容 ,特 殊 医学 用途配 方食 保证 ,特殊 医学 用途 配 方食 品的研 发 能 得到更 加真 实信 息 。同 时更 了解企 品研发 中要 加长 研发 时 间 ,产 品加速 中 也 应 该 注 意 这 一 问 题 。 如 , 在 企 业 业 经营和 发 展情 况 ,有 助 于注册 评 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法规解读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法规解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配食品”)是指为满足一些特殊人群的营养需求而设计的食品。
这些特殊人群包括婴儿、儿童、孕妇、老年人以及病患者等,他们由于生理特点或者健康状况的不同,需要额外的营养补充或者调整。
特配食品的法规解读主要包括其定义、分类、原料使用、标识要求以及市场监管等方面。
首先,特配食品在法规中被定义为具有明确的医学用途的配方食品。
这意味着特配食品必须满足特殊人群的营养需求,并且经过科学研究以证明其对于特定健康状况的改善或者治疗具有积极作用。
根据法规,特配食品可以分为两类,即医学用途配方婴幼儿食品和医学用途配方成人食品。
其中,婴幼儿食品主要是为满足0-36个月的婴幼儿的营养需求而设计的。
成人食品则适用于其他特殊人群,如老年人、孕妇和病患者等。
特配食品的原料使用也受到严格的法规要求。
对于婴幼儿食品,法规明确规定了使用的原料种类和比例。
婴幼儿食品必须使用经过科学验证的适合婴幼儿消化吸收的食材,并且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对于成人食品,根据各种特定健康状况的需要,可以选择相应的原料进行配方。
特配食品的标识要求也是法规关注的重点。
特配食品的包装上必须标注明确的产品名称、配方成分、营养成分、保质期、食用方法等信息。
同时,还要明确标注该食品适用的特定人群和医学用途。
标识要求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到特配食品的性质和使用方法。
对于特配食品的市场监管,法规明确了相关的管理措施。
特配食品必须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下方可生产和销售。
监管部门会对特配食品进行抽检,检测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和质量要求。
同时,对于违法生产销售特配食品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总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法规解读主要涉及其定义、分类、原料使用、标识要求以及市场监管等方面。
合理的法规解读有助于确保特配食品能够满足特殊人群的营养需求,并且保证其安全和质量。
特配食品对于特殊人群的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相关法规的执行和监管非常必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 科学研发与规范使用_新营养食品产品分享课件
13
雀巢和惠氏: 12 个配方
12
雀巢健康科学: 7个配方,8个产品
11
Infant
• 蔼儿舒
10 STD FSMP(>1 years)
9
• 肽敏舒
8
Incomplete Nutrition
7
• 恩敏舒
6
5
• 小佳膳
4
3
• 小佰太能
2
• 佳膳悠选
1
0
• 佳膳佳立畅
FSMP产品注册批准状态
Infant: 36/71 Incomplete Nutrition: 17/71 STD FSMP(>1 years): 18/71
13
江苏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签发。 由省临床营养质控中心及FSMP专家委员会负责全省特医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市场监管局负责对FSMP经营者经营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对FSMP的调配和使用监管 医保局负责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保基金支付的FSMP采购及费用结算管理。 医疗机构:
469款
39款 170款
0-12月 1-10岁 10岁以上
36款 7款 28款
*上述0-1岁、1-10岁和10岁以上的国外数据来源于2015年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数据库。 #我国已批准的特医产品数据截止至2021年5月1日。
Number of FSMP approval in China Since 2017 till May.31,2021 2017年起到2021年5月31日获批特医产品71个
区 等),并且各分区明确。 7. FSMP 应用流程需遵照规范化营养诊疗流程,包括营养筛查-评价-诊断-治疗 四个环节。 8. 规范化应用 FSMP,制定相应的临床应用细则,监测其安全性及评估有效性。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法规概述及管理建议_冯冰
单独标准
GRAS 物质
单独标准
以附录形式列表 在 FSMP 标准中
-
食品标签横向标准
基本同 CODEX
基本同 CODEX
在医用食品生产监 微生物限量参考
-
FSMP 标准有规定
管管理办法中规定
横向标准
污染物限量参考
-
-
-
横向标准
符合食品生产厂的
相关要求 ;医用食 符合食品生产厂的 符 合 食 品 生 产 厂
CHINA HEALTH STANDARD MANAGEMENT
89
10
营养配方食品、肝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肌肉衰减综合症全 营养配方食品、创伤、感染、手术及其他应激状态全营养 配方食品、炎性肠病全营养配方食品、食物蛋白过敏全营 养配方食品、难治性癫痫全营养配方食品、胃肠道吸收障 碍、胰腺炎全营养配方食品、脂肪酸代谢异常全营养配方 食品、肥胖、减脂手术全营养配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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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卷 第10期
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名单。 全球有很多国家的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法规是以上述标
准为基础建立的。如国际食品法典标准(CODEX)、欧盟 的指令和美国的法规体系中,对于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定 义和原则是非常一致的:
(1)在食品的法规体系中进行监管,不是药品; (2)为膳食调整的患者特别制作或特殊配方; (3)针对那些对普通食品无法满足需要或进食、消 化、吸收或代谢方面受限、有障碍,或因病情有其他特殊 营养需求的患者; (4)该类产品必须以医学和营养学为基础,并有科学 依据来证实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2 欧盟 欧盟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1999/21/EC) 中 规定了全营养配方食品的营养素含量,并允许根据特定的 疾病、紊乱或医疗状况对营养素做出适当调整;在“可用 于特殊营养目的用食品中的可添加物质名单”(2001/15/ EEC)中明确规定了可使用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 营养物质;和普通食品的要求一样,拟在特殊医学用途配 方食品中添加的新成分/新原料需要获得欧盟食品安全局 (EFSA)的批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欧盟不需要上 市前的注册批准,个别成员国要求产品上市前到相关部门 备案。 1.3 美国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美国被称为医用食品 (Medical Foods)。1988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FDA)首次在药品法修订版“ Orphan Drug Act Amendments” 中对于医用食品进行了明确定义; FDA 于1988年首次出台了对于医用食品的生产和监管的指导 原则,包括生产、抽样、检验和判定等多项内容;和普 通食品的要求一样,拟在医用食品中添加的新成分/新原 料需要进行GRAS评估。医用食品不需要上市前的注册批 准。 1.4 澳大利亚/新西兰 2012年6月颁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 (Standard 2.9.5),该法规的要求基本与国际法典、欧盟 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法规一致。同时澳新更新了其添 加剂法规名单(Standard 1.3.1),允许多种批准在普通食 品中的食品添加剂使用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殊 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需要上市前的注册批准。 1.5 日本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实施指南》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实施指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实施指南》一、引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是指为满足某些特定营养需求或管理某些特定疾病而研发的食品。
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和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特医食品在临床上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为了规范特医食品的生产和使用,提高其质量和安全性,我国制定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实施指南》,旨在为特医食品的生产、使用和监管提供指导。
二、特医食品的定义和分类特医食品是指根据特定人群的营养需求或特定疾病的特殊需要而设计的食品,主要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疾病调节型特医食品和营养辅助型特医食品。
各类特医食品在营养成分、生产工艺和适用人群等方面有着具体的要求和标准。
三、特医食品的临床应用特医食品在临床上有着广泛的应用,比如对于某些消化系统疾病患者来说,营养辅助型特医食品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吸收营养,提高免疫力;对于婴幼儿来说,特医食品可以满足其特定的营养需求,促进身体健康发育。
四、特医食品的标准实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实施指南》明确了特医食品的生产、质量控制、标识和监管等方面的要求。
生产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另外,监管部门也要加强对特医食品的监督检查,确保特医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五、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医学领域的一名写手,我对特医食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着深刻的理解。
特医食品不仅可以满足特定人群的营养需求,还可以帮助管理特定疾病,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我认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实施指南》对于规范特医食品的生产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保障特医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六、结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实施指南》的出台,为特医食品的生产、使用和监管提供了具体指导。
这对于我国特医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切实落实这一标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特医食品产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根据不同疾病状态和营养需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可分为全营养特殊医学 用途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特殊医学用途配 方食品。
适用人群
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等情况下需要补充营养和膳食的人 群。
需要进行营养支持的住院患者,尤其是无法通过正常膳食满足营养需求的患者。
对于消化道功能不全或障碍的患者,如短肠综合征、炎症 性肠病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可作为肠内营养支持手 段,提供必要的营养素。
肿瘤营养支持
对于肿瘤患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可以作为营养补充 或支持治疗手段,改善患者的营养状况和生活质量。
代谢性疾病管理
针对特定代谢性疾病,如糖尿病、肥胖症等,特殊医学用 途配方食品可设计为低糖、低脂、高蛋白等特定营养组成 ,以辅助患者进行疾病管理。
效性。
生产流程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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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采购
确保采购的原料符合质量要求 ,具备可追溯性。
生产加工
按照规定的工艺流程和操作规 范,进行产品的生产加工。
质量检测
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测 ,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包装与储存
按照规定进行产品的包装和储 存,确保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
程中不受损坏。
质量控制
质量标准
定期复查
提醒患者在使用过程中定期进行营养 状况评估和复查,以便及时调整使用 方案。
04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 法规与政策
国际法规与政策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
该委员会制定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国际标准,包括定义、标签、生产和销售等方 面的规定。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9/39/EC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是指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
该类食品不是药品,但也不能替代药品,而是作为一种营养补充途径,起到改善患者营养状况、增强机体自身抵抗力、促进康复的作用。
因此,特医食品的标准与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特医食品的标准特医食品的标准主要包括产品标准、生产标准、标签标识标准等。
产品标准是指特医食品应满足的营养成分、配方、生产工艺等方面的要求。
这些要求应基于科学研究和临床试验,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生产标准则涉及生产环境、设备、人员、原料、质量控制等方面,要求生产过程符合良好生产规范(GMP),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标签标识标准则要求特医食品的包装和标签应清晰、准确、完整地标注产品的名称、配料表、营养成分表、适用人群、食用方法、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以便消费者正确选择和使用。
二、特医食品的管理特医食品的管理涉及研发、注册、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
在研发阶段,应加强基础研究和临床试验,确保产品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注册阶段则应对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全面评价,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生产阶段应加强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流通阶段应加强对产品的追溯和监管,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使用阶段则应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认知和使用水平。
此外,特医食品的管理还应注重国际合作和交流。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特医食品的国际贸易和交流日益频繁。
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制定和完善国际标准,推动特医食品的全球化和规范化发展。
三、特医食品的挑战与展望当前,特医食品面临着诸多挑战。
首先,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但产品种类和数量相对有限,不能满足所有患者的需求。
其次,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产品存在安全隐患。
最后,消费者对特医食品的认知度不高,使用不当可能导致健康问题。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法规解读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解读2016年03月10日为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行为,加强注册管理,保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颁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将于2016年7月1日实施。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为什么制定《办法》?由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用人群的特殊性和敏感性,上世纪80年代末,基于临床需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肠内营养制剂形式进入中国,按照药品进行监管,经药品注册后上市销售。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分别于2010年、2013年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5596-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9923-2013)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定义、类别、营养要求、技术要求、标签标识要求和生产规范等作出了进一步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2013)的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配方应以医学和(或)营养学的研究结果为依据,其安全性及临床应用(效果)均需要经过科学证实。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生产条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的《食品安全法》第八十条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注册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材料”。
为贯彻落实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保障特定疾病状态人群的膳食安全,进一步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监管,有必要制定《办法》。
按照依法严格注册、简化许可审批程序、产品注册与生产许可相衔接的修订思路和原则,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该《办法》,主要规定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申请与注册条件和程序、产品研制要求、临床试验要求、标签和说明书要求,以及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包括简要的起草过程、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等)(一)任务来源、起草单位、起草人为了满足中国临床病人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需求,大力在中国发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为了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相关配套的国家标准体系,经申请立项、审查,本标准于2011年由卫生部批准立项,项目编号SPAQ-2011-35。
参加本标准起草单位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人民解放军301医院和上海华东医院等。
参加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包括:杨晓光、张坚、韩军花、薛长勇、孙建琴、满青青、宋鹏坤、邓陶陶、石磊、冯冰、杨丹、张文红等。
(二) 简要起草过程1. 2008年12月:由主要起草人牵头于2008年12月向原卫生部食品卫生标委会申报立项。
2. 2009年12月7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的工作会议。
工作组就“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的起草进展情况向卫生部领导进行了汇报,并特别邀请了食品卫生委员会秘书处、协和医院、解放军总医院、北医三院的临床营养专家。
各位专家对于该标准的草稿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 2010 年10月19日-2010年12月10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起草工作组向25家相关企事业单位发函征求该标准草稿的意见。
起草工作组共收到16家企事业单位的42条意见,并将意见汇总及修改。
4. 2012年3月30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起草工作组组织专家研讨会,邀请国外专家,分享和交流国外的经验,深入探讨美国和欧盟的监管模式;邀请临床专家,介绍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我国临床应用的必须性,并对临床的经济学效益进行分析;邀请质检总局的专家参会,讨论标准的实施和监管方面的潜在问题和风险交流。
5. 2012年6月12日:起草工作组再一次进行内部讨论,就一些意见达成共识,并决定将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尽快完成后上报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秘书处,以申请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的几点思考
《 中华人 民共和 同食 品安 全法》 于 2 0 1 5年 1 0月 1
日正式颁布实施 ,第八十条中规定 “ 特殊 医学用途配方 食品应当经国 务院食 品药 品监督管理 部 门注 册” …。为 加强注册管理 ,保证特殊 医学用途 配方食 品质量安 全 , 国家食 品药 品监 督管 理 总 局 于 2 0 1 6年 3月 正 式 发布 《 特殊医学 用途 配方 食 品注 册管 理办 法》 ( 以下 简称
2 生产 企 业 应 当注重 产 品 的研 发 过程
特 殊 医学用 途 配 方食 品从 最初 设 计 到 申请 注 册 成 功
) ,女 ,硕 士 研 究生 ,主 管 药 师 ,研 究 方 向 :特殊 医学 用 途 配方 食 品 。
第4 期
王星 :关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 品研发 的几点思考
设备和人 员,注重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和稳定性等研发过程 。结论 :生产企业应 当注重特殊 医学用途 配方食 品的研 发管理并建立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注册 审评部 门应 当与 时俱进 、创新 工作方 式,共 同促进特殊 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
业 规 范 、快 速 发展 。
关键词 :特殊 医学用途配方食 品;产品研发 ;注册 管理
中国食物 与营养
2 0 1 7 , 2 3 ( 4 ) : 8 — 1 0
F b o d a n d N u t r i t i o n i n Ch i n a
关 于特 殊 医学 用途 配方食 品研 发 的几 点思 考
王 星
( 国 家食 品 药 品监 督 管 理 总局 保 健食 品 审评 中心 ,北 京 1 0 0 0 7 0 )
摘
要: 目的 : 2 0 1 5年 1 0月 1日,《 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 品安全法》 正式颁布 实施 ,赋 予了特殊 医学用途配方食
加强医疗机构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食品配方管理工作
加强医疗机构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食品配方管理工作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人们对健康意识的增强,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为了保障市场上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以及对医疗机构的管理需求,加强医疗机构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食品配方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定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是指为满足特定疾病、医学状况或健康状况下患者的营养需要而制成,以特殊营养目的而使用的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不同于普通食品,其生产、销售和使用都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
1. 配方管理医疗机构在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时,应建立完善的配方管理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食品配方的成分和比例、审核配方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建立配方修改和调整的流程等。
配方管理的目的在于确保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营养成分符合患者的需求,同时也要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 原材料采购和入库管理医疗机构在选择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原材料供应商时,应严格审核其资质和质量认证。
进货原料时要注意检查合格证明和检验报告,并建立起有效的原材料入库管理制度,包括原材料的验收、标识、存储和使用等环节。
3. 生产加工和质量控制医疗机构在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时,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生产加工,并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
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流程的规范、生产设备的维护和清洁、生产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等。
4. 包装和标识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包装和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产品的追溯性和识别性。
包括但不限于正确标注产品名称、成分表和保质期等信息,同时要注意包装材料的卫生和安全。
5. 销售和使用医疗机构在销售和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时,应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产品的销售渠道合法合规,同时要配合医生和营养师的指导,合理使用和饮用特殊医学用途食品。
三、加强医疗机构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食品配方管理的意义1. 保障食品安全。
通过加强配方管理,医疗机构能够确保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各项营养成分符合患者的需求,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法规及开发思路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法规及开发思路一、概念、法规政策在GB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中规定:特殊膳食食用食品的类别:a)婴幼儿配方食品:1)婴儿配方食品;2)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3)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b)婴幼儿辅助食品:1)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2)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c)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d)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辅食营养补充剂品、运动营养食品、以及其他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用食品)。
理清以上关系后,主要来讨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相关问题:1、定义:在GB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中规定:这类食品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
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英文缩写FSMP,即Food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s。
也就是很多人说的医用食品。
分为三大类: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能够满足目标人群在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可满足目标人群部分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适用于作为单一营养来源。
从给予途径上又分为:肠内营养和肠外营养品肠内营养是经胃肠道提供代谢需要的营养物质及其他各种营养素的营养支持方式。
其决定于时间长短、精神状态与胃肠道功能。
肠内营养的途径有口服和经导管输入两种。
肠外营养:静脉饮食(包括中心及周围静脉营养)。
其中常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在GB29922附录A中列举有:A.1 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
A.2 呼吸系统疾病——A.3 肾病全营养——A.4 肿瘤——A.5 肝病——A.6 肌肉衰减综合症——A.7 创伤、感染、手术及其他应激状态——A.8 炎性肠病——A.9 食物蛋白——A.10 难治性癫痫——A.11 胃肠道吸收障碍、胰腺炎——A.12 脂肪酸代谢异常——A.13 肥胖、减脂手术——在GB29922的问答中明确了其在全营养配方食品基础上可调整的营养素含量技术指标,详见:GB29922-201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问答第十四条。
我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系列标准解读-韩军花(培训资料)
全营养配方食品:规定了能量和所有必需营养素含量要求
营养素含量确定原则:我国最新《中国居民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国 家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特殊医学用途 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5596-2010、 国内外权威临床研究资料等。
如何理解和使用全营养配方食品
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
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分类:参考欧盟标准,结合我国应用管理情况分为以下三 类: • 全营养配方食品:指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营 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指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能够满足目 标人群在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 配方食品。 •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指可满足目标人群部分营养需求的特 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适用于作为单一营养来源。
国内的一项研究显示: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肠内营养和肠外营养 治疗的比例为10:1,而我国的比例则相反(部分文献说三甲医 院是1:6)——IMS 2013。
对于进口产品: 由于没有该类产品的国家标准,仅能通过药品注册或保健食品的 注册途径进入市场。但由于该类产品在国外均作为食品进行管理,且 没有特别功能,因此造成许多难以解决逾越的注册问题,导致许多在 国外已有多年使用历史且效果良好的产品无法服务于中国消费者。 对于国产产品: 由于没有国家标准,无法对于该类产品的生产和质量进行有效的 监督和管理,造成国内无法生产,一些市场上所谓的特殊医学食品参 差不齐,无相关管理办法。 为满足临床病人对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需求,促进产品研发和应 用,首先有必要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相关配套国家标准体系。 根据与管理多次沟通,确定了1个规范+2个产品的标准管理模式。
关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制度实施的思考
关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制度实施的思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Special Medical Purpose Formula Food,SMPFF)是根据医学和营养学原理,针对特定人群的身体特殊需要研发的特殊配方食品。
它不同于普通食品,具有医疗保健的功能,能够满足特定疾病或身体状况的营养需求。
为了保障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该类食品的管理水平,我国实施了相应的注册管理制度。
下面将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思考。
首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注册管理制度对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注册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在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前,必须通过注册审批,取得相应的批准文号。
这种制度可以有效遏制劣质产品的流入市场,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同时,注册管理制度可以促进企业的自律发展,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其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注册管理制度有利于促进科研创新。
通过注册管理制度,相关企业要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原料、制造工艺、功能特点等进行详细的申报,使得研发人员更加关注研究的质量和创新性。
此外,注册管理制度还实行了后续审批制度,为企业提供了优质产品的契机,进一步鼓励其进行科研探索,提高产品的科学性和疗效。
然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制度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对于注册管理制度的推行与监管能力的提升是相辅相成的。
政府需要加大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检查和抽检工作,确保企业按照注册申报的内容生产,同时惩罚违法制售行为。
其次,注册管理制度也应与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等合作,共同研究品种和疾病适应证,建立更为完善的评估体系和审批标准。
综上所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制度的实施是对该类食品市场监管的重要一环。
该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科研创新,以及规范市场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实施过程中仍需加强监管能力、推进科研合作等方面的工作,以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实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经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欧盟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配方、生产和控制
(a)直接或通过环境,把对人类和动物的风险预防、消除或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b)以保证在饲料和食品贸易中的公平操作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包括饲料和食品标签和其
他形式的消费者信息。 还概述了委员会在组织这些监管中的角色。FVO每年组织在西班牙的访问计划。 这些任务涉及不同的主管部门、中央、区域和地方政府等。 FVO的稽查项目是公开的,与食品安全、动物和植物的健康等有关,并覆盖不同产品类
食品和食品公司的一般卫生注册法规规定了食品公司以及 上市必须通报的产品类别,例如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登记 注册
如果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标签信息有变化,新的标签也应 当通报主管当局确认
如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中止销售,也应当通报主管当局登记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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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班牙负责特殊医学食品通报的主管部门
皇家法令1091/2000实施了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上市通报程 序,要将产品标签范本发送到西班牙主管当局。
紧急
运营商有理由认为食品或饲料是不安全的,应立即从市场撤回食品或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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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食品法的一般原则:食品安全
欧盟委员会的责任:
确保欧共体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得到恰当实施和执行。作为欧委会的下属机构之一 ,食品兽医办公室(FVO)在实现欧盟委员会的责任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成员国责任:
实施食品法,监控和检验食品法的要求得到满足 维护官方控制系统 其他活动,包括有关食品风险的公共关系事务 制定违反食品法行为的处理措施和处罚规定 生产工厂的检验和审批 当地法规的实施 适用情况下的产品信息告知
成员国可以不实施该规定,如果他们能证明即使没有该类通知,也能 在其领土范围内对该产品进行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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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法规及开发思路一、概念、法规政策在GB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中规定:特殊膳食食用食品的类别:a)婴幼儿配方食品:1)婴儿配方食品;2)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3)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b)婴幼儿辅助食品:1)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2)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c)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d)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辅食营养补充剂品、运动营养食品、以及其他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用食品)。
理清以上关系后,主要来讨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相关问题:1、定义:在GB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中规定:这类食品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
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英文缩写FSMP,即Food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s。
也就是很多人说的医用食品。
➢分为三大类: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能够满足目标人群在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可满足目标人群部分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适用于作为单一营养来源。
➢从给予途径上又分为:肠内营养和肠外营养品肠内营养是经胃肠道提供代谢需要的营养物质及其他各种营养素的营养支持方式。
其决定于时间长短、精神状态与胃肠道功能。
肠内营养的途径有口服和经导管输入两种。
肠外营养:静脉饮食(包括中心及周围静脉营养)。
其中常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在GB29922附录A中列举有:A.1 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
A.2 呼吸系统疾病——A.3 肾病全营养——A.4 肿瘤——A.5 肝病——A.6 肌肉衰减综合症——A.7 创伤、感染、手术及其他应激状态——A.8 炎性肠病——A.9 食物蛋白——A.10 难治性癫痫——A.11 胃肠道吸收障碍、胰腺炎——A.12 脂肪酸代谢异常——A.13 肥胖、减脂手术——在GB29922的问答中明确了其在全营养配方食品基础上可调整的营养素含量技术指标,详见:GB29922-201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问答第十四条。
2、食品身份:在新食品安全法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与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一起纳入“特殊食品”。
在新食品安全法第四节第七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但不是正常人吃的普通食品。
通俗地说,FSMP是病人吃的饭。
但这里所说“病人的饭”,是经过了临床医生和营养学家们大量的医学科学研究,以科学的客观事实为依据的配方食品,是科学的,营养的,健康的“饭”。
3、监督管理:在政府管理方面,借鉴很多国外的做法,也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纳入食品监管体系。
➢ 3.1产品实行注册制。
但作为特殊食品,在新食品安全法修订稿第八十条规定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注册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材料。
关键性问题:如何注册?注册管理办法仍然未出炉➢ 3.2 生产管理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企业,应当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建立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按照该规定,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该按照GB29923-201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认证。
但另一方面仍然比较模糊的是:到底是按照普通食品实行QS标识管理还是类似保健食品有单独的蓝帽子标识管理呢?目前为止,QS类别审查细则中能关联到特殊食品的只有:0502 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701 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801其他食品类。
但显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无法归类到0502、2701的类别中。
2801类别中又未颁布详细的审查细则,多数都是各个省自己制定的地方产品审查细则,如汤料、龟苓膏等。
FSMP未有自己相应的审查细则出台,也不好断定是否会有为该类产品单独列为一类。
以往,FSMP多以药品文号注册应用,或者以QS形式打擦边球。
所以生产合法化之路仍然处在探索之中。
我国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绝大多数仍然依赖进口,多以药品的形式注册如德国费森尤斯卡的瑞高、瑞素,纽迪希亚的百普力、雅培的安素等,这类产品多数在医院药房或者医院的超市里销售。
但市场上也存在一些产品其以食品名义进口或者国内以食品名义生产(如饮料、糖果),宣传是医用食品的产品。
包括雅培的全安素、国产中科院属中恩(天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全系列包括针对肿瘤、糖尿病、肺部呼吸、肝修复等产品,多以固体饮料、糖果类别生产。
在业内很多人也认为和希望,新食品安全法给予了FSMP以食品名义就应该以普通食品的类别来管理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市场前景:➢1、发展历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国外应用有比较悠久的历史,且使用比较广泛。
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是指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或代谢紊乱等人群的每日营养需要,或为了满足某种医学状况或疾病人群对部分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食品。
大量临床研究和经济学研究发现,早期肠内营养安全有效且显著减少术后并发症、住院时间、治疗费用,从而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这也是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在发达国家得以广泛应用且使用历史悠久的主要原因。
➢国外: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在各国均作为特殊膳食用食品进行管理,但名称有所不同:在欧盟,被称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美国、加拿大,被称为医用食品;在日本,被称为病人用食品。
美国1988 年首次在药品法修订版中对医用食品进行了明确定义。
同年美国FDA 对医用食品的生产和监管做了明确规定。
随后,FDA 于1996 年11 月建议进一步制定关于医用食品的法规。
在美国,虽然医用食品上市前不需要任何注册和批准,但监管严格。
根据美国FDA2006 年最新修订的医用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各州每年对所在地的医用食品厂进行现场审查。
抽取样品送至美国FDA 实验室进行营养素含量和微生物学检测以及标签标识的审核。
如果根据现场审查结果及检测报告发现生产厂有不符合医用食品相关规定的现象,将会对生产厂进行相应的警告或处罚。
欧盟1989 年首次颁布了特殊营养目的用食品标准,特殊医用目的用食品也被纳入其中进行管理。
1996 年,食品科学委员会完成了制定该标准的科学技术评估。
1999 年,欧盟正式颁布了FSMP标准。
2009 年,欧盟重新修订了可用于特殊营养目的用食品中的可添加物质名单。
在上市管理方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相关产品在欧盟成员国上市前需要通知当地政府,并只允许在医院、药店和康复中心销售。
➢国内:在我国,由于长期没有国标。
多数以药品形式注册,高昂的注册费用和漫长的周期,限制了产品的发展。
目前,“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份额主要为外资企业占据,内资企业由于进入产业较晚、技术较落后、投资规模较小、没有品牌影响力等综合原因,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占有市场份额较少。
同时,国产“医用食品”大部分是仿制国外产品,产品自主知识、技术含量少,同时缺乏产品创新。
新食品安全法明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法律地位,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历史性的进步。
受制于不食不药、又食又药的尴尬身份,一直都被看好、但市场迟迟未能启动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如今可以憧憬一下未来了。
➢2、市场前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和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需求量将不断增大。
一方面针对病理状况下具有特殊营养需求的人群,如严重疾病患者、各种膳食相关慢性病患者和手术、骨折等损伤人群。
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在针对如糖尿病、胃肠道疾病、肾脏疾病、肺部疾病、癌症、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恢复和补充营养方面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
另一方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针对人群包括正常生理状况下具有特殊营养需求的人群,如孕产妇、老年人;正是基于如此庞大的消费人群,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才拥有巨大的市场需求。
而且我国在研制针对不同疾病专用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上存在着天然优势:我国幅员辽阔、动植物资源丰富,为不断寻找新的功能配料提供了保证。
如果能结合药食同源类食材的本土优势加上国外发达国家的全营养素基础理论,制造出效果良好的产品将会有很好的市场前景,因为中西医融合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医学科技发展的突出特色,也是食品生物资源开发的创新点之一。
➢3、面临的问题在政策方向的大好形势下,很多企业都跃跃欲试,期望分得一羹。
但这并不意味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上市道路毫无障碍了,前进的道路任然充满挑战。
➢首先,采用注册管理,需要提供临床试验资料。
实施细则未出台,一切还摸索。
这也意味着对于一些无实力的小企业来说门槛比较高。
➢其次,对于产业来说,销售渠道的打通也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据了解,此类产品并未进入医保体系且在定价上存在某些难题(不属于药品),除了极少数的几家医院,这类产品多是在医院的小卖部而非药房内出售。
➢再次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而言,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科学认知,既不忽视也不夸大的宣传,对市场进行正确的教育对于该领域的长久良性发展至关重要。
三、市场现有产品借鉴:详细见:医用食品市场产品调研报告。
四、产品开发展望市场前景是可期盼的,食品身份也是确定的。
虽然具体的注册方法、生产法规还不完善,但当下立刻采取行动,抢占市场先机至关重要。
个人意见:➢1、可以先按照保健食品的思路研发产品,在适当考虑功能性的同时,加大对营养性占比考虑的比例;(不同于保健食品)➢2、生产方面,一方面时时关注政策更新,最好能跟省局做好密切沟通。
另一方面按照当下情况以普通食品名义生产销售,在宣传中侧重特殊医学用途。
➢3、在产品上市推广策略上,可以直接以特医概念和形象进行宣传。
➢4、代工方面最好选取现在声称从事特医生产或者有意向做特医生产,打算申请特医GMP的企业为佳。
形成战略合作关系,这样即使以后政策确定,现有产品转型比到时候再着手开发也要快的多。
➢5、至于品种方面,个人认为针对糖尿病、呼吸系统疾病、肿瘤、肌肉衰减综合症、肥胖减脂手术等方面都值得开发。
➢6、我觉得从政策导向上看,特医食品的管理有可能会沿袭保健食品的管理路子。
实行注册制,需要申请单独的特医良好生产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