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doc江苏省人民政府突
高热惊厥的应急预案
高热惊厥的应急预案一、定义及概述高热惊厥是指体温超过38.5℃的儿童在发烧期间或发烧后不久出现的一种惊厥现象。
这是一种常见的儿科急症,可能会对儿童的神经系统和身体状况产生严重影响。
因此,了解并掌握高热惊厥的应急处理方法非常重要。
二、症状及体征高热惊厥通常表现为全身或局部肌肉痉挛,伴有或不伴有意识丧失。
症状通常持续数分钟至数十分钟,并可能反复发作。
在发作期间,儿童可能会出现呼吸急促、面色发青、口吐白沫等症状。
三、应急预案1、保持冷静:面对高热惊厥的儿童,家长和医护人员要保持冷静,避免过度紧张和恐慌。
2、侧卧位:将儿童放置在侧卧位,以防止口腔内的分泌物或呕吐物阻塞呼吸道。
3、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清除口鼻分泌物,确保呼吸道通畅。
4、物理降温:使用物理降温方法,如用湿毛巾敷额头等,降低体温,缓解惊厥症状。
5、就医:在症状得到初步缓解后,应立即带儿童就医,以便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四、预防措施1、加强儿童保健:定期进行儿童保健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健康问题。
2、增强免疫力:合理安排儿童饮食,保证充足的睡眠和适当的运动,以增强免疫力。
3、避免诱因:避免过度疲劳、情绪激动等诱发因素,以免引起高热惊厥。
4、遵医嘱:如儿童有高热惊厥史,应遵医嘱按时服药,并定期进行随访。
总之,高热惊厥是一种常见的儿科急症,家长和医护人员应了解并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法。
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降低高热惊厥的发生率。
高热惊厥的应急预案一、定义及概述高热惊厥是指体温超过38.5℃的儿童在发烧期间或发烧后不久出现的一种惊厥现象。
这是一种常见的儿科急症,可能会对儿童的神经系统和身体状况产生严重影响。
因此,了解并掌握高热惊厥的应急处理方法非常重要。
二、症状及体征高热惊厥通常表现为全身或局部肌肉痉挛,伴有或不伴有意识丧失。
症状通常持续数分钟至数十分钟,并可能反复发作。
在发作期间,儿童可能会出现呼吸急促、面色发青、口吐白沫等症状。
三、应急预案1、保持冷静:面对高热惊厥的儿童,家长和医护人员要保持冷静,避免过度紧张和恐慌。
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
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是一个重要的运行机制,旨在通过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煤电油气的可靠供应和安全运输。
该机制主要包括国家煤炭、电力、油气部门以及省级主管部门之间的部际协调。
一、部门内部部际协调机制1.煤炭部门国家发改委煤炭司负责煤炭生产、销售、运输、储备及价格等工作,其中负责煤炭运输安全及煤炭供应保障工作的煤炭司将与其他有关部门协调合作,如组织检查、审查资料、统筹安排煤炭货物流向等。
2.电力部门国家发改委电力司负责电力生产、销售、运输、储备及价格等工作,其中负责电力运输安全及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电力司将与其他有关部门协调合作,如组织检查、审查资料、统筹安排电力货物流向等。
3.油气部门国家发改委油气司负责油气生产、销售、运输、储备及价格等工作,其中负责油气运输安全及油气供应保障工作的油气司将与其他有关部门协调合作,如组织检查、审查资料、统筹安排油气货物流向等。
4.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地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进行监督,组织市县级主管部门开展物资储备、安全运输、价格把控等工作,并对各类影响安全运输的问题及时补救,以确保煤电油气的可靠供应。
二、部门间部际协调机制1.煤炭部与电力部的协调煤炭部与电力部应共同发挥煤炭生产、销售、运输和电力生产、销售、运输方面的优势,加强协调,统筹安排煤电调剂,提高煤电调剂效率,稳定煤电调剂结构,保障煤电油气的可靠供应和安全运输。
2.煤炭部与油气部的协调煤炭部与油气部应就有关油气储备和销售计划以及油气调剂计划等事项进行协调,加强油气调剂的统筹安排,保障煤电油气的可靠供应和安全运输。
3.电力部与油气部的协调电力部与油气部应就有关油气储备和销售计划以及油气调剂计划等事项进行协调,加强油气调剂的统筹安排,保障煤电油气的可靠供应和安全运输。
三、省级主管部门与国家发改委的协调国家发改委与省级主管部门应就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实施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沟通和协调,共同在政策、法规、技术、资源等方面交流意见,确保煤电油气的可靠供应和安全运输。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165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通知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16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北京市城管委,吉林省能源局,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有关成员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为统筹做好煤电油气运供应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有力保障,营造良好的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四个意识”,突出综合谋划党的十九大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各地经济运行部门、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做好十九大期间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煤、供电、供油、供气、供暖和有关运输保障等工作,作为当前经济运行调节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谋划,周密安排,主动担当,狠抓落实,确保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后煤电油气运稳定供应。
二、加强运行调节,努力保障安全稳定供应(一)加强经济运行态势分析研判。
近期各地要强化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态势特别是煤电油气运供需状况的分析监测,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变化,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和上下游行业变化对煤电油气运供需关系的影响。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19•【字号】苏政办发[2014]15号•【施行日期】2014.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1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3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工作方案(暂行)》同时废止。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2月19日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做好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最大限度减缓大气重污染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
1.4 预案体系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省直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方案)、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
1.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和大气污染源监控,建立重污染天气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警、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
(2)区域统筹,属地为主。
建立统一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按照区域污染程度,统筹实施区域预警和响应。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25•【字号】苏政办发[2013]41号•【施行日期】2013.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4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工作方案(暂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3月25日江苏省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工作方案(暂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等有关规定,为有效应对大气重污染造成的不利影响,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和条件本省范围内,已经出现或将于未来2天内出现不利气象条件、大气污染物聚集、秸秆焚烧、外来沙尘入境等,导致或可能导致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大气重污染情况。
二、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与应急处置力度,最大限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实行分级响应,充分发挥市、县人民政府作用。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广泛动员和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警与响应机制(一)预警等级。
依据大气重污染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分为以下3个等级:1﹒三级预警:为重度污染,即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2﹒二级预警:为严重污染,即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500之间,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燃气迎峰度冬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冬季燃气供应安全稳定,有效应对突发性燃气供应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燃气供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3.《国家发展改革委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4.《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5.《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6.《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7.《山西省燃气迎峰度冬保供应急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因燃气供应突发事件导致的供气中断、供气量不足等情况。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燃气迎峰度冬应急指挥部(1)总指挥:市政府分管领导(2)副总指挥: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人(3)成员: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2.应急指挥部职责(1)全面负责燃气迎峰度冬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
(2)研究决定燃气迎峰度冬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指导、协调各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3.各部门、单位职责(1)市住建局:负责燃气迎峰度冬应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各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燃气供应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
(3)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燃气供应突发事件的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4)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信息,为应急工作提供支持。
(5)市供电公司:负责保障燃气供应所需的电力供应。
(6)各燃气企业:负责本企业燃气供应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五、应急响应1.预警(1)市住建局根据气象、能源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对燃气供应风险进行评估,发布预警信息。
(2)各燃气企业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2.应急响应(1)Ⅰ级响应:当发生重大燃气供应突发事件时,启动Ⅰ级响应。
(2)Ⅱ级响应:当发生较大燃气供应突发事件时,启动Ⅱ级响应。
(3)Ⅲ级响应:当发生一般燃气供应突发事件时,启动Ⅲ级响应。
常州市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简本)
常州市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简本)1总则1.1 编制目的加强我市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控制和减轻环境污染事件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发生的以及市外波及影响到我市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以及固体废弃物造成的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l.4 工作原则1.4.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污染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4.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1.4.3专兼结合,协调高效。
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物资和技术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环境监测网络,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5 事件分级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按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l.5.1 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2)因环境污染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5)因环境污染造成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6)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件。
加强和完善煤电油气运协调机制
加强和完善煤电油气运协调机制○周伏秋 冯升波 王 娟 李淑祎 吴 凡摘 要:煤、电、油、气、运协调运行是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发展的重要一环 。
加强和完善 其协调机制,包括完善部门综合协调决策机制,着力打造和夯实其协调实务常态工作机制 , 加快建设完善应急储备和调度机制 ,合理改进和加强建设运行监测和形势分析预判机制 , 进一步完善协调工作和信息交流机制等 。
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管体系,加强规制 建设,强化技术支撑,重视基础能力建设等保障措施。
关键词:煤电油气运协调机制 综合协调决策机制 协调实务常态工作机制一、建设煤、电 、油 、气 、运 协 调 机制的必要性及重要性经济运行调节 是 政 府 宏 观 调 控的一项重要内容 , 而 煤 、 电 、 油 、 气 等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不可或缺的物 质 基 础 ,能 源 及 其 他 物资的运输 ,也与经济社会活动密 切相关。
因此,煤电油气运的协调, 一 直都是经济运行调节部门工作 的重要职责。
煤 、 电 、 油 、 气 、 运 协 调 工 作 具 有 综 合 性 、 复 杂 性 、 及 时 性 等 特 点 。
“ 十 二 五 ” 以 来 , 国 内 外 形 势 发生了深刻变化 ,煤、电 、油 、气 、运 协 调工作也面临着新形势 、 新 问 题、新任务与新定位。
一方面,全面 深 化 改 革 、 转 变 政 府 职 能 , 要 求 经 济 运行调节部门处理好政府与市 场 、 政 府 与 社 会 、 中央与地方的关 系 , 改 善 宏 观 调 控 与 管 理 , 加 快 建 立机理清晰 、权责 明 确 、多 方 协 力 、 运 转 高 效 、 法 治 保 障 、 系 统 协 同 的煤、电、油、气、运协 调 机 制 体 系 ;另一方面,我国经济 社 会 发 展 ,与 煤 、 电、油、气、运等行业经济运行所面 临的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
宏观经 济 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与问题日趋 复杂、 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 ,维 持 这样的具有较大波动性的庞大 系统的平稳运 行 ,其难度与复杂程 度正在加大 。
常州市应急预案
常州市应急预案一、引言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常州市范围内的各类突发事件和灾害情况,旨在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该预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常州市实际情况制定。
预案内容包括应急响应级别划定、组织体系、任务分工、应急处置流程等,旨在提高常州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应急响应级别划定根据常州市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程度,将应急响应划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
在不同级别的突发事件中,应急响应措施和协调机制也有所不同。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根据预案规定,及时划分和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三、组织体系应急预案的组织体系由领导小组、指挥部和各类工作组成员组成。
其中,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指挥部由市政府召集,由领导小组成员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工作组包括指挥组、救援组、宣传组、物资组等,根据突发事件的特点和需要进行灵活组建。
四、任务分工1.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负责突发事件的指导和决策,协调各部门的救援工作;–负责向上级报告和通报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处理情况。
2.指挥部:–负责实施应急响应,并统一指挥各类工作组的行动;–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调整和指导救援工作;–负责与上级指挥部门和其他相关区域进行信息交流和协调。
3.工作组:–指挥组:负责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和救援工作;–救援组:负责救援被困人员、疏导人员、提供紧急医疗救治等;–宣传组:负责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和预警,提供公众教育和宣传工作;–物资组:负责调配和分发救灾物资,储备和采购相关应急物资。
五、应急处置流程1.突发事件发生:根据现场情况,初步判断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2.应急响应启动:根据预案规定的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机制,组织指挥部和各类工作组开始行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06•【字号】苏政办发[2011]95号•【施行日期】2011.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9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电力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能源领导小组会议、全省煤电油气运迎峰度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迎峰度夏各项措施,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供用电秩序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责任措施2011年夏季电力供应总体处于紧平衡状态,迎峰度夏任务艰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把电力迎峰度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通力协作,建立统一协调、高效有序的煤电油气运供应与保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力迎峰度夏工作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能源部门要积极争取机组核准、区外来电,研究推进新的电源点建设;电力公司要加强电网运行管理,保障电力供应畅通;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要建立电煤运输绿色通道,确保电煤运输及时通畅;金融、财政、物价等部门要从自身职能出发,帮助企业缓解资金等方面的困难。
二、强化运行管理,保证机组稳发满发发(供)电企业要做好迎峰度夏期间的设备维护和保养,加强运行监控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夏季高峰期间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避免机组跳机和线路跳闸现象的发生,确保全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燃煤发电企业要千方百计组织电煤资源,保持煤炭合理库存,满足机组发电需要。
各地要加强对地方非省调度电厂的生产和安全管理,保障煤炭供应,确保机组正常发电和供热需要。
三、实施科学调度,充分挖掘电网潜力电网调度部门要根据电网安全需要、潮流分布、省际交换功率、地区用电需求、电厂煤炭库存等情况,统筹安排,科学调度,努力挖掘电力资源,充分发挥电网供电能力。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目标责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目标责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2.31•【字号】常政办发〔2014〕182号•【施行日期】2014.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目标责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4〕182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常州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目标责任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31日常州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目标责任管理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快我市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有效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目标责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7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两个率先”,充分认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化节能减排的倒逼机制,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能源消费与环境保护相统一,坚持总量控制与效率提高相结合,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衔接,在保障全市能源供应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煤炭消费控制新机制,有效控制全市煤炭消费总量。
主要目标:到2017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211万吨以内,在2013年基础上削减10万吨以上,并实现煤炭消费总量年均0.21%的负增长。
一、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压缩煤炭消费总量(一)发展低煤耗、低能耗产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按照高质、高效、低耗的用能导向,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着力构建节能环保型产业体系。
天然气(煤层气)冬保供应急预案
天然气(煤层气)冬保供应急预案————————————————————————————————作者:————————————————————————————————日期:2天然气(煤层气)冬保供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县天然气(煤层气)冬保供应急管理体系,及时有效处置天然气(煤层气)供应突发事件,及时化解采暖季天然气(煤层气)供需失衡对全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保障全县天然气(煤层气)冬形势总体平稳,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等重点用气需求,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根据《市天然气(煤层气)冬保供应急预案》精神,结合县天然气(煤层气)供应现状,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统筹兼顾、突出民生;居安思危、防控结合;快速反应、措施到位;公开透明、正确引导。
1.3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省天然气(煤层气)冬保供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市天然气(煤层气)冬保供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县行政区域内因气源断供、限气短供、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供气中断或供气量不足造成采暖季天然气(煤层气)供需失衡,供气量、供气压力无法满足全县市场用户基本需求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2应急组织体系2.1县天然气(煤层气)冬保供应急指挥部县天然气(煤层气)冬保供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冬期间全县天然气(煤层气)保供应急工作。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发改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工科局(商务局)、县住建局、县能源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中油燃气有限公司、中燃宏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天然气有限公司分输站。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131号
常政办发〔2015〕13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07年12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常州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常政办发〔2007〕126号)同时废止。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8日
——结束——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日期
2015.11.18
施行日期
2015.11.18
文号
常政办发〔2015〕131号
主题类别
突发事件应对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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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15•【字号】•【施行日期】2022.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2022年1月15日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决策部署,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紧紧围绕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大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全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气源保供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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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源保供应急方案1为加强天然气供气安全管理和运行保障,快速、高效、有序处置天然气供气紧急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浙江省省级管网天然气供气应急预案》《武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用气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保障天然气供应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天然气供应各项工作,在发生管输天然气供应不足等突发事件情况下,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手段和技术方法,统筹兼顾,合理有序控制部分用气需求,有保有供优化天然气资源配置,维护供用气安全运行,将天然气供需矛盾给社会、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二、工作原则按照“先民用后工业、先重点后一般、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优化应急状态下的天然气资源配置,最大限度保障供气。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按照《武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体系的要求,设立武义县天然气保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天然气保供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具体负责天然气保供应急处置及资源协调工作。
四、应急预警及保障顺序(一)预警及响应分级Ⅲ级预警(一般,蓝色):因上游管线限气,无法满足下游用户需求,连续3天及以上日供气缺口占当期最大用气需求10%~30%,按以下顺序保障供气:1、居民生活用气;2、医院、学校、公交车、福利院、养老院、政府机关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户用气;3、宾馆、酒店等商业用户用气;4、普通天然气汽车用气;5、重点工业企业用户用气;6、煤改气工业企业用户用气;7、一般工业企业用户用气(具体限供或停气企业名单由县经济商务局会同开发区、乡镇街道确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2.1 省级应急指挥机构2.2 省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2.3 市、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2.4 专家组3监测预警3.1 监测预报3.2 预警信息发布3.3 预警准备4应急处置4.1 信息报告4.2 应急响应启动4.3 分部门响应4.4 分灾种应急准备4.5 现场处置4.6 社会动员4.7 信息公布4.8 应急变更与终止5恢复与重建5.1 制定规划和组织实施5.2 调查评估5.3 征用补偿5.4 灾害保险6应急保障6.1 队伍保障6.2 资金保障6.3 物资保障6.4 交通保障6.5 通信保障7监督管理7.1 奖励与责任7.2 宣教培训8附则8.1 预案管理与更新8.2 预案实施时间9其他9.1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9.2 省气象灾害防御应急响应流程图9.3 名词术语9.4 防范应对气象灾害各主要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措施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着力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影响本省行政区域和所辖海域的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龙卷风、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重污染天气等灾害处置,适用其他有关应急预案规定。
凡涉及跨本省行政区域,或超出本省处置能力,或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据《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处置。
《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安监〔2011〕190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省局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1年10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省辖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要求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监管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制定行业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性指导文件.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特点,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同时,编制与应急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手册,明确职责任务及应急处置流程、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
燃气调压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燃气调压站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应对燃气调压站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3.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5. 《燃气调压站安全管理规定》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燃气调压站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燃气泄漏、火灾、爆炸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燃气调压站事故应急指挥部,由站长担任总指挥,副站长、安全员、操作人员等担任成员。
2. 应急指挥部职责:(1)组织、协调、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3)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4)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
3. 应急救援小组职责:(1)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2)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3)负责事故现场的人员疏散;(4)负责事故现场的物资保障。
五、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报告(1)发生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3)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 事故现场处置(1)应急指挥部组织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2)救援小组到达现场后,立即进行现场安全警戒;(3)根据事故情况,采取相应应急救援措施;(4)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5)保障事故现场物资供应。
3. 事故现场处理(1)消除事故现场危险因素;(2)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3)组织事故调查。
4. 事故恢复(1)恢复正常生产;(2)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3)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六、应急处置措施1. 燃气泄漏(1)立即关闭泄漏管道的阀门;(2)切断泄漏管道的电源;(3)设置安全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4)使用灭火器、泡沫灭火剂等灭火设备进行灭火;(5)组织人员撤离泄漏区域。
2. 火灾(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小组;(2)切断火灾区域的电源;(3)使用灭火器、泡沫灭火剂等灭火设备进行灭火;(4)组织人员撤离火灾区域;(5)向上级部门报告火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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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常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二○○八年十月目录1.总则 (3)1.1 工作目的 (3)1.2 工作原则 (3)1.3 主要编制依据 (4)1.4 适用范围 (4)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4)2.1 组织机构设置 (4)2.2 应急组织体系图 (7)3.预警机制 (7)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7)3.2 预警等级认定、发布及取消 (10)4.分级响应机制 (12)4.1 I级应急响应 (12)4.2 Ⅱ级应急响应 (13)4.3 Ⅲ级应急响应 (14)5.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析评估及改进建议 (15)6.保障预案实施的措施 (16)6.1 组织保障 (16)6.2 资金保障 (16)6.3 后勤保障 (16)6.4 培训及演习 (16)6.5 监督检查 (17)7.附则 (17)7.1 奖励与处罚 (17)7.2 制定单位和解释权 (18)1.总则1.1 工作目的为保障全市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建立和维护经济与社会发展所必需的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运输(以下简称煤电油气运)生产和供给的正常秩序,有效减少和缓解因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短缺或紧张造成的损失,按照国务院下发的《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和《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苏政发[2005]92号)要求,根据《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方案》的工作布置,在《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统一指导下,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1.2.1 以人为本、保障供应。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和重要单位的正常使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1.2.2 依法规范、科学合理。
制定、修订应急预案首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并与相关政策相衔接,与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业人士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煤电油气运的应急协调水平,努力做到措施果断、力度适当。
1.2.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相关单位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全市煤电油气运供应短缺或紧张的状态下,组织开展监测、预警、报警、响应、恢复等工作。
建立规范的协调工作流程,落实各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确保煤电油气供应短缺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同时要充分依靠和发挥军队、武警等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
1.2.4 平战结合、运转高效。
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地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保证在应急状态下做到特事特办、急事先办。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相关信息共享,以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速度。
1.3 主要编制依据1.3.1 编制本预案的国家法律、法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1.3.2 编制本预案的主要地方性法律、法规依据:《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江苏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3.3 编制本预案的主要指导、参考文件和材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当前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要单位用电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原国家经贸委等5部门《关于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江苏省加油站管理暂行办法》1.4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常州市辖区范围内发生的煤电油气等主要能源因供应或运输紧张,导致严重短缺时的协调应急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组织机构设置成立常州市能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能源供应组、运输保障组、应急资金组、安全保卫组、宣传报道组。
2.1.1 市能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常州市经贸委主任成员单位:常州市应急中心、各辖市(区)政府、常州市委宣传部、常州市发改委、常州市经贸委、常州市公安局、常州市政府新闻办、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物价局、常州市安监局、常州市建设局、常州市交通局、常州市工商局、常州市水利局、常州市气象局、常州市电信局、江苏海事局常州海事处、常州市地方海事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常州火车站、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常州供电公司、中石化常州分公司、中石油常州分公司、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常州市港华燃气公司、常州市新奥燃气公司、常州市江南燃料公司、中天钢铁有限公司成员单位联系人为各单位分管负责人。
各成员单位应在市能源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发扬服从指挥、团结一致、勇挑重担的工作精神,把能源短缺作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努力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市能源应急指挥部职责:1、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中心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并向成员单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2、负责全市能源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出台有关政策;3、负责宣布应急方案的启用和退出;4、负责各应急小组之间的协调,努力实现反应快、效率高、资源整合;5、负责向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2.1.2 市能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能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常州市经贸委,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主任,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
成员单位由各辖市(区)政府、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和市电信局组成。
办公室职责:1、实时监控全市能源供应情况。
一旦出现短缺,应根据短缺能源的种类和造成短缺的原因,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快速评估,并将分析结果及时报能源应急指挥部;2、当短缺程度达到本预案的规定时,应及时向能源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启用预案的建议;当能源供应紧张情况得到缓解时,应及时向能源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退出预案的建议;3、保证通讯通畅,必要时对通信资源的使用进行限制,优先保障重要部门的通信需要,努力将通信阻断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4、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理能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宜。
2.1.3 能源供应组组员单位:常州供电公司、中石化常州分公司、中石油常州分公司、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常州市港华燃气公司、常州市新奥燃气公司、常州市江南燃料公司、中天钢铁有限公司能源供应组主要职责:1、制定与能源供应有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报市能源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备案,并做到滚动调整;2、在市能源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及时执行各自的预案;3、在办公室的协调下,分析能源供应情况,预测短缺程度;4、进行经济损失或破坏性影响的评估。
2.1.4 运输保障组组员单位:常州市公安局、常州市建设局、常州市交通局、江苏海事局常州海事处、常州市地方海事局、常州火车站、常州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并执行保障电煤、成品油及重点物资和重要港站运输畅通的预案。
综合协调铁路、公路、水路和民航的运输问题。
必要时,采取临时措施优先放行重点物资和成品油的运输畅通。
2.1.5 应急资金组组员单位: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常州供电公司、中石化常州分公司、中石油常州分公司、常州火车站、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常州市港华燃气公司、常州市新奥燃气公司、常州市江南燃料公司、中天钢铁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 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2.1.6 安全保卫组组员单位: 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主要职责: 在能源短缺时,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保卫和治安管理工作。
2.1.7 宣传报道组组员单位: 市委宣传部、常州市政府新闻办、市经贸委及各相关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市能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材料,负责能源供应短缺工作宣传报道,按规定向公众发布能源供应短缺等有关信息。
2.1.8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附后。
2.2 应急组织体系图:3.预警机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编制预警机制方案,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3.1.1 建立能源供应监测网络。
3.1.2明确各信息监测点职责。
表一:各信息监测点监测内容、信息和上报时限3.1.3 信息报告方式。
1、依托现有的计算机网络系统。
建立包括供电、发电、石油公司、石化公司、天然气销售、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专业网络。
2、常用方式包括送达、邮寄、传真等方式。
特殊情况下也可通过电话报告。
3、重大事件必须及时报告。
3.2 预警等级认定、发布及取消3.2.1 预警等级分类及确认。
我们按照不同的紧张程度和影响范围(见表二),将煤电油气运的预警等级从轻到重分成Ⅰ、Ⅱ、Ⅲ级,预警等级由市能源应急指挥部接到办公室的分析报告后进行认定。
表二:“煤电油气”各预警等级认定标准和具体现象3.2.2 预警信号的发布和取消。
预警信号的发布和取消都由市能源应急指挥部负责。
不同等级的预警信号发布后,各相关单位必须及时启动或取消相应的专项预案。
预警信号的发布及等级的确认程序如下:4.分级响应机制4.1 I级应急响应市能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监测点的情况分析和预测,协调相关小组开展应急工作,并根据情况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市能源应急指挥部。
由于I级应急状况下,能源供应并不是十分紧张,相关单位通过组织平衡就可以解决。
因此,一般不需要采用强制措施,也不宜过分宣传。
对于个别地区出现的I级应急响应,只需要当地应急中心将情况上报市能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备案。
必要时,再上报市能源应急指挥部。
I级应急响应处置流程图:4.2 Ⅱ级应急响应市能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监测点的情况分析和预测,结合各小组的意见,形成分析报告,及时上报市能源应急指挥部。
市能源应急指挥部应积极会同市应急中心,启动市级应急指挥平台,根据市应急总指挥部指令,启动应急预案,具体实施应急指挥调度。
发布Ⅱ级预警信号,各相关单位根据信号启动应急预案。
进入Ⅱ级应急状态,能源供应比较紧张,而且随时会升级为Ⅲ级。
市能源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出台相关政策。
必要时,可以采取采取强制措施,调用人员、设备等资源;市能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该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分析预测能源供应情况,及时上报市能源应急指挥部,迅速作出决策,尽量减少损失;能源供应小组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外,还要积极向上级争取支持;运输保障组启动预案,保证重要物资的运输畅通;应急资金组和安全保卫组要做好应急资金的使用和安全保卫工作;宣传报道组可以适当进行相关的宣传报道,重点在节能知识的普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