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消防改革最新消息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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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30•【字号】庆政办发〔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庆政办发〔2020〕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9〕22号),进一步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消防改革任务落实。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消防执法改革工作,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要细化改革措施,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同级财政经费保障,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有序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主动开展工作,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推动相关任务落实。

二、全面深化协同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平稳有序推进职责划转和取消、精简审批事项有关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无缝对接。

司法、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要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检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事中监管,及时防范和化解火灾风险。

住建、消防救援部门应共享建筑总平面、建筑平面、消防设施系统图等与消防安全检查和灭火救援有关的图纸、资料以及消防验收结果信息。

负有市场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事后监管,依法及时认定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型和性质,依据各自职能实施联合惩处。

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信用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和消防安全信用修复机制,全面加强消防信用监管。

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

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

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公安部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部署要求,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全国公安消防部门推出八项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措施:1、取消部分消防备案项目。

取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2、减少消防审批条件。

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取消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电气检测等审批条件,减少申报材料。

3、合并部分消防审批事项。

对具备申报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当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一致时,根据单位申请,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办理,分别出具审批文书。

4、下放部分消防审批权限。

在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时,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审批事项,由公安部消防局下放到省级公安消防部门实施。

5、简化消防审批受理程序。

对于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不必提交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可采用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情形的示意图。

对于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可以先予登记接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内容,由申请人在审查过程中予以补齐。

6、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省级和地市级公安消防部门根据行业部门、社会组织和单位需要,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开展消防演练等方面,提供技术咨询、培训指导等服务。

7、实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培分离。

实行消防技能培训活动和技能鉴定工作分离,对符合鉴定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不经过技能培训直接报名参加消防职业技能鉴定。

8、提供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服务。

利用互联网消防门户网站开设网络消防课堂,提供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业务技能视频授课资料、课件等,为单位开展消防培训提供方便。

消防救援队伍战训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探讨

消防救援队伍战训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探讨

消防救援队伍战训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探讨摘要:在新历史条件下,消防救援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

另外,随着消防队的重组,消防队的功能也随之改变,由原来的单一的火灾救援变成了“全灾种,大应急”。

这就要求消防员在平时的战斗训练中更加注重战斗训练,提高战斗训练的效率,从而提高自己的职业救护能力。

在进行作战训练时,要增加经费,引进先进的作战训练器材,更要引进先进的作战训练方法,以提高作战训练效果。

积极建立一支专业的救援人员队伍,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健全各种保障制度,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将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救援工作当中,让他们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从而提高我国的整体灾害救援水平,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消防救援队伍;战训工作;改革与发展1消防救援队伍在战训工作现状1.1消防救援队伍对战斗训练不够重视在消防救援过程中,战训工作是最普遍的一种培训方式,它可以大大提高消防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提高救援效率。

但是,在一些消防救援队伍中,由于缺乏对战训的重视,思想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这就造成了他们在进行战训时,对战训的态度不够严肃,不能将战训的积极效果充分发挥出来。

1.2消防战训设备投资不足我国消防队伍重组,积极推进消防部门和武警森林队伍的转制,将各地消防和武警森林队伍的消防官兵集体转制到应急管理部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这就要求我国的消防救援工作朝着“全灾种,大应急”的方向进行主动的转型和升级。

为了更好地满足改革后对消防救援人员的更高的要求,在进行消防战斗训练的时候,需要对传统战斗训练方法进行创新,从而提高战斗训练的效果。

目前,由于经济发展等多种因素的限制,部分地区在完善消防战训设备设施上的资金投入力度不够,个别地区的战训装备还沿用着过去已经落伍的装备,没有及时更新,很多已经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还在服役中,导致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各种问题,更遗留下较大的安全隐患。

一些地方的作战训练设备配置不合理,作战训练设备配置不合理,作战训练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都对作战训练产生了影响。

改革转隶后消防救援队伍如何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需要

改革转隶后消防救援队伍如何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需要

改革转隶后消防救援队伍如何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需要作者:文茂盛来源:《今日消防》2020年第04期摘要:2018年我国消防救援队伍迎来了改革转制,消防救援队伍成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

在这一体系改革框架下,消防救援队伍在各个方面也都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创新,如训练模式、运作模式、管理方式等,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应对公共突发事件,满足全灾种、大应急的社会需求,为和谐、稳定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本文就改革转隶后消防救援队伍如何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需要这一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够为消防救援队伍的改革和创新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关键词:消防救援队伍;全灾种;大应急;改革转隶;策略1 引言消防救援队伍是保证人民安全的中坚力量,在促进国家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促进消防救援队伍的作用和价值得到更大的发挥,更好的保证人民安全,我国在2018年对消防队伍进行了改革,由消防救援队伍转隶成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而作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则有着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的满足社会发展所需,更好的推动社会稳定发展,消防救援队伍在改革转隶后就需要加强对管理机制、运行模式进行改革和创新,切实构建一套完善、可靠的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体系,形成以预防为主、快速响应、减少损失的管理模式,以此来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需求。

2 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隶背景分析我国地域广袤、人口众多,自然灾害是危害人类生命健康、阻碍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何有效防控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是消防救援部门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而自然灾害具有种类复杂的特点,尤其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大环境下,各种生产、生活领域的突发性火灾救援难度往往非常大,各类高层建筑、油气储罐火灾,道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原因多样化、监测难度大,不同情况的救援方案也各有不同。

因此,这就对消防救援队伍提出了全灾种、大应急的需求,而传统的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灾体系则越来越无法满足时代的需求[1]。

消防执法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分析和改进建议

消防执法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分析和改进建议

消防执法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分析和改进建议摘要:消防基础设施和管理机制的建设已经远远落后于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消防安全方面的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都呈现出了严重的短缺现象,如消防监管和执法人员的过度劳累、压力过大等,这些都使消防改革成为必然,特别是对消防监管和执法工作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

当前,我国消防监管职能由应急管理部整合,为我国消防监管工作提供了新的契机,对消防监管和执法工作进行改革,既是一种现实的要求,也是一种促进作用。

关键词:消防执法改革;问题分析;改进建议引言在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对消防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面增强社会和人民的防火意识和防火能力,保证消防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因此,对当前我国消防行政管理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和当前消防执法体制改革所面临的对策进行了探讨。

1.消防执法改革后监督与执法过程中的问题1.1.消防救援机构将如何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随着我国消防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消防部门制定了公共场所防火规范,并向公众发布。

公共场所可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使用,或在依法规定的使用条件下才能得到消防部门的保证,达到消防安全的要求。

改进制度,改善了经营环境,解决了经营者开店难的问题;有些人可以按规范要求配置,有些人则不愿意按规范要求建设或改造,但因为建筑本身的特殊性,多数人对其认识并不正确。

根据防火规范的规定,不能保证装修工程完全符合防火规范。

当相关建筑物的施工、整修工作结束后,消防部门将根据消防技术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验收,如有问题,应立即对施工企业进行整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1.2.消防救援机构与房屋建筑部门并存当前,消防设计、施工验收的职责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转交,但消防和救援机构需要了解建筑物自身的消防安全信息。

所以,住建部应该将总建筑图,建筑图,消防设备系统图,和其他防火检查和防火和灭火相关的资料,提供给消防局。

消防安全信息的共享给消防安全信息的共享造成了很大的不便,主要是因为目前消防安全信息的共享还没有建立完善可靠的信息共享机制。

浅议消防机构改革转制后监督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消防机构改革转制后监督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消防机构改革转制后监督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张亚军来源:《科学导报·学术》2020年第40期摘;要:自新《消防法》頒布实施以来,消防监督管理机制模式的重塑重构是当前消防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任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对象的不断增加,火灾形势日益繁杂,消防监督管理体制面临着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

本文分析了改革转制后消防监督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指出消防监督管理体制的短板,从而进一步完善消防监督管理体制。

关键词:消防监督;管理体制;对策一、当前消防监督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

以责任制为核心的消防治理体系还不健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存在“上热下冷”、“层级弱化”等问题。

部分政府对消防工作重动员部署、轻督促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消防监管履职不到位,消防工作特别是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重大事项的研究、部署、检查、考评等责任体系不够健全。

一些工业园区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消防安全,出现了大量的违章工程,造成先天性遗留火灾隐患;部分基层乡镇、村(居)委会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流于形式,机构不专、人员不定、业务不精、经费无保障等问题突出。

部分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安全等于经济效益的理念,在资金和人员上对消防工作投入不足,致使一些隐患屡经整改多有反复。

(二)消防法制建设不适应。

一是现有消防技术标准滞后,特别对大型物流、超大空间和超大面积建筑等工程项目,仍然缺乏与之相配套的消防技术标准。

二是现行法律法规对一些消防违法行为没有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城中村”和出租屋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就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支撑;有的火灾隐患可以按现行规范整改,但较高的投入对于部分单位特别是“三小”场所而言难以承受;对安全布局、耐火等级、安全疏散等方面的问题,按照国家现行规范除了关停拆迁外别无他途。

而对数量巨大的整治对象强力采取关停拆迁手段,又极易引发群体事件,消防执法陷入“两难”境地。

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1592023年9月上 第17期 总第413期学术研究China Science & Technology Overview0引言随着消防执法改革不断深化,2019年和2021年全国人大两次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中央办公厅发文《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消防救援局出台《关于改进消防监管强化火灾防范工作的意见》,提出了许多创新措施和制度安排,重新构建了全流程、全链条式监管机制和监管体系,形成了新的监管模式,对于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基于此对全市消防监督管理现状进行分析,提出目前消防监督工作中的一些不足之处,并提出具体应对策略。

1当前襄阳市消防监督执法环境分析研判1.1消防基础建设依然滞后各地政府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未将消防规划与城市发展有效融合,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等“先天性”问题。

特别是随着城镇化建设不断加快,各种新业态应运而生,由此带来的消防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

一是建设规模迅猛膨胀与传统管理手段不适应。

地上建筑越来越高、建筑体量越来越大,与之伴随的是消防安全隐患水涨船高、与日俱增,加之新材料新工艺的广泛运用,火灾防控难度极大;二是新业态大量出现与研究应对不同步。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逐步深入,许多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居民小区群租房、胶囊房等大量出现,管理难度大,容易给火灾防控带来被动;三是部分工业项目为低业态、低效能产业,工艺落后、设备简陋、自动化程度低,极易引发火灾;四是基层消防规划不科学、消防站布点不合理、消防力量建设不平衡,广大乡镇农村地区消防基础严重薄弱,一些老旧社区、城中村改造进度跟不上,消防安全条件差,易造成人员伤亡。

1.2消防监管模式矛盾凸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面临从“单一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以前是通过行政许可来管、通过行政处罚来管、通过强制措施来管,现在却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按计划有针对性地管、通过严格执法来管、通过消防宣传来管、通过火灾调查来管、通过责任倒查来管。

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隶后火调工作形势探析

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隶后火调工作形势探析

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隶后火调工作形势探析摘要:为了更好地推进消防救援工作的落实,我国进行了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原来的武警消防部队以及武警森林部队成为了如今的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而消防救援工作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火灾调查工作,随着火灾调查方面存在的矛盾不断显现,火调工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注意。

基于此,本文探讨了我国火灾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阐述了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火灾调查能力的重要性,给出了有针对性的强化措施,旨在探寻我国在消防救援队伍改革之后的火灾调查工作发展方向。

关键词: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隶;火灾调查;工作形势;形式探析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而在消防救援工作中的火灾调查需要人们的认可和主动提供可用的信息,但是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矛盾以及冲突的出现。

因此,为了减小火灾调查的消极影响,帮助消防救援机构建立正面的社会形象,需要消防机构不断推进制度以及体制机制的改革,规范火灾调查程序。

1我国火灾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1在灭火的过程中缺乏保护现场的意识在接收到求救信息之后,消防员在参与火灾救援活动的过程中往往因为缺乏保护现场的意识而使得火灾现场遭受到破坏,使得之后的火灾调查难度加大。

由于在现场救援活动中,救援情况十分紧急,在缺少必要的保护现场的训练的前提之下,实现兼顾保护现场和火灾救援工作是十分困难的。

1.2消防救援队伍的火灾调查能力不强除了增强火灾调查协调和保护意识之外,提升消防队伍的火灾调查能力同样十分重要;在火灾发生之后,火调人员要及时向周边群众了解现场情况并收集相关电子证据,只有这样才能迅速调查处火灾产生的原因并做好后续的火灾防控工作;在火调的过程中,大多数群众的不满或者冲突是由于相互推脱责任或者对调查结果不满引起的,究其原因,还是由于火调人员的工作没有做到位,火灾调查能力不强,导致了火灾原因认定的相关证据不足,习惯性使用不排除来认定火灾原因,很难让当事人信服,极大地降低了消防机构的公信力,十分不利于消防机构开展延伸调查和火灾的后续处理工作。

新《消防法》带来五大变化

新《消防法》带来五大变化

新《消防法》带来五大变化2020年1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消防领域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旨在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介绍新《消防法》带来的五大变化。

1. 消防安全责任制更加细化在新《消防法》中,规定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更加细化,明确了各方责任。

比如,明确了各种场所和单位要根据自身情况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不同类型单位制定了不同的消防安全要求,比如大型商场、酒店等场所必须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这一变化的实施,将促使各单位进一步明确自身消防安全责任,加大对消防工作的投入,在遇到火灾等突发事件时能更加快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2. 消防安全设施要求更为严格新《消防法》进一步强化了消防安全设施建设要求,要求更严格。

新《消防法》增加了消防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机电设备和消防设施检测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新《消防法》针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更加具体、严格的要求。

例如,要求所有的建筑物、结构物都必须落实消防设施建设和使用规定,张贴有关的消防安全标志、提示、说明等。

这将有效提高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水平。

3. 消防执法更加规范新《消防法》明确了消防执法的自由裁量权和职责,完善了消防执法的规范化、程序化要求。

规定消防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调查消防案件、处罚违法行为等活动中,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不得滥用权力,不得强制进行检查,不得故意造成行政违法责任或者民事责任。

这将加强消防执法的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权威性。

4. 消防重大行政处罚权更加明确新《消防法》进一步明确了消防部门在消防领域内的重大行政处罚权力。

消防部门在处理违法行为或者不适当行为时,可以依据新《消防法》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限期整改等。

在新《消防法》明确规定的基础上,消防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促进消防安全法制化的实施,推动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保障力度更加完善。

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调整消防救援领域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归口事宜的公告-

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调整消防救援领域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归口事宜的公告-

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调整消防救援领域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归口事宜的公告正文:----------------------------------------------------------------------------------------------------------------------------------------------------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调整消防救援领域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归口事宜的公告以下165项原由公安部归口管理的消防救援领域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划转至应急管理部统一归口管理,调整后的标准编号由应急管理部发布。

特此公告。

公安部应急管理部2020年5月28日165项消防救援领域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清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1消防用无线电话机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2GA 87-1994防火刨花板通用技术条件3GA 91-1995阻燃篷布通用技术条件4GA 96-1995铺地纺织品静电性能参数及测量方法5GA 97-1995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墙通用技术条件6GA/T 229-1999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号7GA 303-2001软质阻燃聚氨酯泡沫塑料8GA 305-2001电气安装用阻燃PVC塑料平导管通用技术条件9GA 386-2002防火卷帘控制器10GA 411-2003化学氧消防自救呼吸器11消防员灭火防护靴12GA 7-2004消防手套13GA 93-2004防火门闭门器14GA 478-2004电缆用阻燃包带15GA 480.1-2004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16GA 480.2-2004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第2部分:常规消防安全标志17GA 480.3-2004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蓄光消防安全标志18GA 480.4-2004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第4部分: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19GA 480.5-2004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第5部分:荧光反射消防安全标志20GA 480.6-2004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第6部分:搪瓷消防安全标志21消防用防坠落装备22GA 495-2004阻燃铺地材料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23GA 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24GA 504-2004阻燃装饰织物25GA/T 505-2004材料的火灾场景烟气制取方法26GA/T 506-2004火灾烟气毒性危险评价方法——动物试验方法27GA 534-2005脉冲气压喷雾水枪通用技术条件28GA 535-2005阻燃及耐火电缆阻燃橡皮绝缘电缆分级和要求29GA/T 536.2-2005易然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第2部分:易燃固体分级试验方法30GA/T 536.3-2005易然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第3部分:易于自燃的物质分级试验方法31易然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第4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分级试验方法32GA/T 536.5-2005易然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第5部分:固体氧化性物质分级试验方法33GA/T 537-2005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阻燃、防火、耐火性能的试验方法34GA 545.1-2005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第1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35GA 545.2-2005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第2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管理中心收发装置36GA 578-2005超细干粉灭火剂37GA/T 579-2005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38GA 603-2006防火卷帘用卷门机39GA 13-2006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40GA/T 620-2006消防职业安全与健康41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建设标准42GA 630-2006消防腰斧43GA 631-2006消防救生气垫44GA 632-2006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45GA 633-2006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46GA/T 635-2006消防用红外热像仪47GA/T 636-2006气体灭火剂的毒性试验和评价方法48GA 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49GA 137-2007消防梯50GA 306.1-2007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1部分:阻燃电缆51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2部分:耐火电缆52GA 703-2007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53GA/T 714-2007构件用防火保护材料快速升温耐火试验方法54GA 768-2008消防摩托车55GA 770-2008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56GA/T 798-2008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57GA/T 812-2008火灾原因调查指南58GA 817-2009喷射无机纤维防火材料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59GA 211-2009消防排烟风机耐高温试验方法60GA 821-2009消防水鹤61泡沫喷雾灭火装置62GA 835-2009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63GA 839-2009火灾现场勘验规则64GA 846-2009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65GA 847-2009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软件通用技术要求66GA 139-2009灭火器箱67GA 86-2009简易式灭火器68GA 856.1-2009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第1部分:命名与术语69GA 856.2-2009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第2部分:服饰70GA 856.3-2009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第3部分:春秋制服71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第4部分:夏季制服72GA 856.5-2009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第5部分:冬季制服73GA 856.6-2009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第6部分:执勤帽74GA 138-2010消防斧75GA 863-2010消防用易熔合金元件通用要求76GA/T 536.6-2010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第6部分:液体氧化性物质77GA 868-2010分水器和集水器78GA 869-2010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79GA 61-2010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80GA/T 875-2010火场通信控制台81消防机器人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82GA 499.1-2010气溶胶灭火系统第1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83GA 79-2010消防球阀84GA 941-2011化工装置火灾事故处置训练设施技术要求85GA 942-2011网柵隔断式烟热训练室技术要求86GA 943-2011消防员高空心理训练装置技术要求87GA 159-2011水基型阻燃处理剂88GA/T 967-2011消防安全训练要则89GA/T 968-2011消防员现场紧急救护指南90GA/T 969-2011火幕墙训练设施技术要求91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处置行动要则92GA/T 971.1-2011消防卫星通信系统第1部分:系统总体要求93GA/T 971.2-2011消防卫星通信系统第2部分:便携式卫星站94GA 979-2012D类干粉灭火剂95GA 982-2012哈龙灭火系统工况评定96GA 498-2012厨房设备灭火装置97GA/T 999-2012防排烟系统现场性能试验方法热烟试验法98GA 304-2012塑料管道阻火圈99GA 533-2012挡烟垂壁100GA 1025-2012消防产品消防安全要求101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102GA 1034-2012火灾事故调查案卷制作103GA 1035-2012消防产品工厂检查通用要求104GA/T 1039-2012消防员心理训练指南105GA/T 1041-2012跨区域灭火救援指挥导则106GA/T 1040-2013建筑倒塌事故救援行动规程107GA 621-2013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108GA 622-2013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109GA/T 110-2013建筑构件用防火保护材料通用要求110GA 1061-2013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111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112GA/T 536.1-2013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第1部分:火灾危险性分级113GA/T 536.7-2013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第7部分:易燃气雾剂分级试验方法114GA 1086-2013消防员单兵通信系统通用技术要求115GA 602-2013干粉灭火装置116GA 185-2014火灾损失统计方法117GA 1131-2014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118GA 10-2014消防员灭火防护服119GA/T 1150-2014消防搜救犬队建设标准120GA 1151-2014火灾报警系统无线通信功能通用要求12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122GA 1149-2014细水雾灭火装置123GA 1167-2014探火管式灭火装置124GA/T 1190-2014地下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125GA/T 1191-2014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126GA/T 1192-2014火灾信息报告规定127GA/T 720-2014消防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128GA 1203-2014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充装规定129GA 1204-2014移动式消防储水装置130GA 1205-2014灭火毯131注氮控氧防火装置132GA/T 1245-2015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133GA/T 1249-2015火灾现场照相规则134GA/T 1250-2015消防产品分类及型号编制导则135GA 1261-2015长管空气呼吸器136GA 1264-2015公共汽车客舱固定灭火系统137GA 1265-2015蓄冷型消防员降温背心138GA/T 1270-2015火灾事故技术调查工作规则139GA 44-2015消防头盔140GA 634-2015消防员隔热防护服141灭火器维修142GA 1273-2015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消防员护目镜143GA 1274-2015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阻燃毛衣144GA/T 1275-2015石油储罐火灾扑救行动指南145GA/T 1276-2015道路交通事故被困人员解救行动指南146GA 1282-2015灭火救援装备储备管理通则147GA 1283-2015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148GA 39-2016消防车消防要求和试验方法149GA 1288-2016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150GA/T 1289-2016燃烧训练室技术要求15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规则152GA 180-2016轻便消防水龙153GA 1298-2016细水雾枪154GA/T 1300-2016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155GA 1301-2016火灾原因认定规则156GA 836-2016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157GA/T 1338-2016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工作规范158GA/T 1340-2016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159GA/T 1369-201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导则160GA/T 1339-2017119接警调度工作规程161建筑火灾荷载调查与统计分析方法162GA/T 1428-2017消防用荧光棒163GA/T 1463-2018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164GA/T 1464-2018火灾调查职业危害安全防护规程165GA/T 1465-2018消防产品市场准入信息管理——结束——。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09•【字号】梧政办发〔2020〕75号•【施行日期】2020.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20〕75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梧州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6月9日梧州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扎实推进我市消防工作“放管服”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1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等内容,深层次推动消防审批、消防监管、责任追究、廉政建设等方面改革,主要从“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限制处罚自由裁量权”、“实行消防执法全程监督”、“推行消防监管‘一网通办’”、“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严肃消防执法责任追究”、“严禁消防人员及其近亲属违规从业”、“消防部门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彻底脱钩”以及“优化便民利企服务”等11个方面,扎实推动各项改革措施出台落实,全力打造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为民的消防执法队伍,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不断增强我市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实施步骤(一)研究部署阶段(2020年6月)。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5.06•【字号】•【施行日期】2020.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2020年上海市消防工作意见》已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5月6日2020年上海市消防工作意见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

上海市消防救援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面优化城市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加强防范化解城市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构建各类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为上海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卓越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一、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全面宣贯《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各区制定本地化实施细则,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贯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区政府,各相关成员单位)。

健全完善党委政府定期研究部署、常态督导巡查、逐级警示约谈等消防工作制度机制(各区政府)。

优化制定本市消防工作考核细则和考核方式,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各相关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二、强化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建立消防与行业部门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定期通报机制,不断深化行业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业务工作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每季度通报典型火灾和工作提示,根据火灾形势特点部署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相关成员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

持续在养老机构、中小学校、文博单位、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在建工地、住宅小区等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活动中,培树一批责权明晰、管理规范的典型单位,分类组织召开现场会在全市范围推广(各区政府,市教委、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商务委、市房屋管理局)。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及提升应急管控综合水平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及提升应急管控综合水平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及提升应急管控综合水平摘要:消防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防灾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事关全民安全的重要基础工作。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稳步推进,全社会对于消防安全的关注和期盼提高,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发展,逐步形成一套法律体系,这从根本上加快了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步伐。

基于此,以下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及提升应急管控综合水平进行了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消防执法;规范化;应急管控水平引言消防执法改革的新时期,重承诺轻审批,终身信用约束是消防监管的有力措施;重管理轻隐患,消除致灾因素是消防监管的工作重点;重服务轻执法,始终服务为民是消防监管的最终目的;重事后轻事前,依法倒查追责是消防监管的有效手段;重随机轻排查,依法重点监管是消防监管的管理方式;重组合轻单打,多方技术参与是消防监管的有力保障。

1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的重要性合理的监督对于消防执法工作的推进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它会促进执法过程的透明化,公开化,消防部门的执法要围绕着相关的制度规章,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消防为人们的生活质量提供了良好的后备保障,随着社会的前进,人们意识的提升,对于消防的安全问题也逐渐重视。

加大监督执法规范化,对于消防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为人们生活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也为消防提供了更好的监督作用,总的来说加大监督力度,对消防事业的长远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2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中遇到的问题2.1执法力度出现弱化消防队伍改制后,虽然工作性质和任务没有改变,但格局和站位有了新的提升。

从过去“穿军装执法”过渡到“穿工作服执法”,由军队统管变为政府部门监管,使消防工作在执法认知度和执行力度上出现了新的变化,也遇到一些新的问题。

一方面,消防工作及队伍管理弱化,另一方面工作对象相应的配合刚性松动。

2.2消防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参差不齐,离专业化还有较大差距开展消防执法工作要求执法人员要懂法律法规,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及各类规范标准,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开展好工作。

《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3月1日起施行(2020)

《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3月1日起施行(2020)

《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3月1日起施行(2020)《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业经2019年12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林武2020年1月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依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消防安全责任制遵循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公民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学习消防知识、及时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二章政府职责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一)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消防工作,健全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部署消防工作重大事项,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消防工作;(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组织实施;(三)按照法定权限,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订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地方性法规,组织制定、修订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四)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五)建立灭火救援社会联动和应急反应处置机制,组织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保障人员、装备、经费和灭火药剂等,根据需要调集灭火救援所需工程机械和特殊装备;(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10•【字号】齐政办规〔2020〕8号•【施行日期】2020.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齐政办规〔202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9〕22号)精神,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简政放权、便民利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基本原则,推动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打造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为民的消防执法队伍,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打造消防领域“办事不求人”的营商环境,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为鹤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消防安全保障。

二、取消和精简消防审批(一)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

落实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的相关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技术服务结论不再作为消防审批的前置条件。

建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登记注册后,及时将企业信息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消防部门引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依法诚信经营、落实主体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0〕26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0〕26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0〕26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切身利益。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工作,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消防治理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立完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重大事项;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检查、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消防工作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二、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部门要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充分发挥防火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协调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出台

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出台

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出台前言公安消防部门是我国安全生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重要的消防安全监管和执法任务。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快速,城市化进程加速,消防安全形势面临新的挑战和压力。

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公安消防部门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不断深化改革,重点推进以下八项措施。

一、推进消防执法和督察改革公安消防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立健全消防执法和督察制度,实现执法和督察全过程信息化,并积极探索同其他执法部门的协同作业方式和做法,加强督导和考核工作,确保消防执法工作高效规范。

二、完善警情处置与指挥保障公安消防部门将优化应急指挥系统和技术装备,提升应急指挥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强化警情接处和指挥保障,确保消防应急处置快速有效。

三、加强消防技术标准和设施设备监管公安消防部门将严格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加强对物业、建筑设计、施工、维护单位的消防制度和消防设施设备的监管,强化消防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提高城市和人民群众的消防保障水平。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将多方渠道推广消防宣传教育和科普知识,注重宣传教育与实际工作结合,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消防自救能力。

五、推进消防职业化和队伍建设公安消防部门将加强对消防队伍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升消防员的队伍素质和技术水平,推进消防职业化,建立健全消防队伍激励机制,提高消防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深化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公安消防部门将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做好消防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推进消防科技创新,提高消防工作的创新能力和工作效率。

七、加强扶贫帮困和特殊群体的消防保障公安消防部门将把消防保障纳入到扶贫帮困和特殊群体保障工作范畴,为区域性扶贫开展消防现场训练和灭火演练,为老年人、残障人士、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消防保障措施。

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公安消防部门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自身的国际化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快消防管理和技术标准的国际化进程,促进中外消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为全球消防机关和消防队伍的发展做贡献。

新时期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新时期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新时期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作者:***来源:《今日消防》2020年第10期摘要:《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消防执法改革要从社会反映强烈的消防执法突出问题抓起,全面改革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防范化解风险;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这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关键词:消防执法;规范化;问题;对策1 监督执法工作现状自“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实施以来,以笔者所在单位为例,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累计随机抽查各类单位1479家,发现火灾隐患1531处,平均1家单位发现火灾隐患1.1处,检查不合格率81%,对不合格单位处罚率仅4.4%。

从发现火灾隐患类别来看,消防安全管理类占整体比例的42%、电气线路类占整体比例的27%、消防器材类占整体比例的21%、消防设施类仅占整体比例的10%。

通过检查情况数据分析图与单位实际存在隐患进行对比,说明监督员发现火灾隐患能力不强或未做到应查尽查,导致不能全面发现火灾隐患;处罚比例过低说明人为中断执法程序空间尚存,对很多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查处。

从隐患比例分析图来看,消防设施类隐患偏低,说明发现隐患避重就轻问题严重,执法严肃性问题不容乐观。

这充分暴露出以下问题:(一)监督执法理念有待改观。

改革转隶以来,对消防救援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但体制新了,思想没新。

监督员对于“执法与服务并重”的理念理解不深、不透,在执法过程中不善于将消防工作融入到构建法制社会的大局之中,发现隐患不予处罚,人为中断执法程序等主观空间尚存;对处罚难度大或是整改难度大的单位视而不见,见而不管,选择性执法问题突出。

重法律效应轻社会效应、重处罚轻整改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监督执法水平有待提升。

一是在学习上不够积极。

防火业务工作专业性较强需要系统的学习,当前,很多监督员任职前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没有进行系统学习,更没有业务理论与执法实践相结合的工作机会,任职后难以迅速开展工作。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9.04•【字号】南府办函〔2020〕169号•【施行日期】2020.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9月3日南宁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扎实推进我市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10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简政放权、便民利企,全力推动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深层次变革,到2020年底前,完成国家、自治区部署的“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等12个方面消防执法改革任务,全面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监管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为保障的新型监管机制,全力打造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为民的消防执法队伍,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执法体系,不断增强全市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动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任务分工(一)深化消防执法简政放权。

1.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

在前期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的基础上,通过相关政务网站、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广泛告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取消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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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消防改革最新消息是什么
意见和方案文件的全文目前虽然还不得而知,但从公开出的新闻信息中不难分析得出一些消防部队改革的信号。

下面仅对这一文件
进行详细分析。

(一)防灭火工作将仍然隶属公安机关统一管理。

不管是防火监督工作,还是灭火救援工作,绝对都是公共安全工作管理的范围,也
就是公安工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没有哪个国家的消防工作可以离
开公安机关的领导和各警种的配合,这一点在《人民警察法》、
《消防法》中也都有所体现。

可以这样讲,防火监督岗位的现役干
部即使转为人民警察,灭火救援岗位的官兵即使转为武警总部和公
安部双重领导,也必将仍然隶属公安机构统一管理。

(二)防火监督执法权力将大幅缩小。

按照《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文件所述,建设工程消防审批范围必
将缩小,原有部分审核和验收职能很有可能将从消防监督执法中分
离出去,划归地方住建部门承担,消防监督机构可能主要负责日常
监督检查,这样一来既划清了消防部门与住建、安检、质检的权力,又可相互制约。

(四)防火监督职能可能移交公安机关。

按照《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文件中提及的内容,防火监督职能
很有可能被移交,消防支队的防火监督处和大队很有可能成为市(县)级公安机关的一个处或科室,与公安机关的其他职能处室一样,“人”、“财”、“物”权隶属公安机关管理。

这样既解决了军人
不宜执法的问题,也有助于落实执法责任制,即符合改革意见中提
到的执法终身责任制的要求,又有助于提高监督执法队伍专业化和
职业化水平。

改革人事政策。

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干部职业化,以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为牵引,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干部制度体系,重点
保留作战训练方面骨干,部分非战斗岗位调整为士官代替;二是大规
模招收文职人员,补充现役消防队伍,主要充实非战斗岗位;三是改
进兵役制度,扩大士官队伍比例,特别应借鉴美军制度,干部尽量
不要参与或少参与部队管理事务,主要从事战术研究,让士官或警
士长发挥管理作用,各司其职;四是建立有别于解放军和武警内卫部
队的消防部队官兵退役安置制度,这一点尤其重要,目前消防部队
骨干人才流失主要有两大重要原因,一方面大学生干部增加,这部
分人很难干满20年,导致部分专业人才对工作前景失去信心,提前
转业;另一方面义务兵选取士官的积极性下降,士官人才难以保留。

改革工资福利。

建立针对消防部队的专项津贴补助,提高消防官兵工资福利待遇,尤其是重点提高士官福利待遇,扩大社会化保障,保证消防部队官兵家属和子女享受较高的社会福利。

改革编制结构。

优化消防部队规模结构,集中使用现役警力,将部分经济欠发达或火灾较少地区的现役队伍调整为专职或志愿消防
队伍,集中在省会或较大城市使用现役警力,实现现役消防队伍的
全覆盖,调整官兵比例、基层与机关比例,减少非战斗机构和人员。

改革领导体制。

优化部消防局和总队机关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完善各部门领导管理体制。

建立适应现代灭火救援工作的灭火救援
联合作战指挥机构和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推进作战训练和保障体制
改革。

从大的方面来说,新《消防法》主要在8个方面对旧法内容作了调整和完善:
1、确定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
积极参与的新消防工作原则;
2、建立健全了政府、部门、单位、公民为责任主体的社会化消
防工作网络和责任体系;
3、重点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消防监督检查制度、消
防产品监督管理制度等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
4、对农村消防工作做了进一步的强化;
5、完善了社会消防基础服务方面的机制;
7、加大了对危害公共消防安全行为的查处力度;
8、加强了对消防执法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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