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法学的法律体系如何构建与完善
法学的法律体系如何构建与完善法学是研究法律的学科,它致力于研究法律的原理、规则以及其在社会中的应用。
而法律体系则是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法律规范体系,用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利和规范社会行为。
本文将探讨法学的法律体系如何构建与完善,以及相关的挑战与发展方向。
一、法律体系的构建法律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需要考虑法律的层级结构、内部关系以及与其他领域的联系。
以下是构建法律体系的几个重要方面。
1. 法律层级结构的建立法律层级结构是指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级别、不同范围进行分类和组织的体系。
一般来说,法律体系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级构成。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规范都应当与宪法保持一致。
法律规范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内部关系,包括互相补充、上下位关系、一般特殊关系等。
例如,上位法律规范往往具有指导性原则性的作用,而下位法则是具体规范具体事项的法律规则。
各级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需要明确,以确保法律体系的有效运行。
3. 法律与其他领域的关联法律体系不仅仅局限于法学领域,它还与其他领域有着密切联系。
例如,经济法律体系、犯罪法律体系、劳动法律体系等,它们与经济学、犯罪学、劳动学等相关学科有着紧密的联系。
在构建法律体系时,需要充分考虑不同领域之间的交叉与融合。
二、法律体系的完善法律体系的完善是指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改进法律规范的内容与运行机制,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
以下是法律体系完善的一些重要方面。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法律规范需要与时俱进进行现代化更新。
一方面,现代法律应当回应社会问题,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另一方面,法律还需要预测和适应社会变革的趋势,对新出现的问题提供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
2. 法律体系的统一与协调法律体系的统一与协调是确保法律规范的一致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保障。
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或不协调会带来法律适用上的混乱和矛盾。
略论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完善
略论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完善——建国以来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成就及展望摘要:加强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行政法制建设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成果,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伴随着共和国的曲折历程,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我国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化和不断推进,在新的起点上,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必将提出更高的要求。
展望未来,行政法制建设必将更加健全、更加完善。
关键词:行政法制建设发展历程成就展望一、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走过了一条曲折的道路,但也取得了巨大成就,我们可以把新中国成立以来行政法制建设的历程分为四个阶段。
1 1949年共和国成立至1957年,是行政法制建设的起步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开始起步。
因为共和国刚刚建立,成立各级组织机构、划分和规定各级组织机构的权力和责任,以便实现对国家经济社会的正常管理是共和国成立之初的首要任务。
与这一历史背景相适应,我国行政法制建设主要以新中国成立前夕的《共同纲领》为基础,制定了一系列的行政组织法,如1950年制定的《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政务院关于任免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等。
此外还颁布了有关民族区域自治、公安司法、财政金融、文教卫生等各方面的行政管理法规。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正式颁布,通过这部宪法,确立了我国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我国国家行政机关的权限和职责,同时也为我国的行政立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从54 宪法颁布到1957年,我国颁布的重要的行政组织法规和行政管理法规就多达500多件。
如1955年的《城市交通规则》等,从而为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创造了第一个黄金发展时期。
2 1957年至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是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挫折和停滞时期。
1957年中共中央正式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开始了新一轮的党内整风运动。
行政法制建设的完善及其途径
一、文献调研部分1、期刊论文7 篇(1)【作者】刘天福;【机构】中共资阳市委党校;【摘要】加强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行政法制建设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成果,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伴随着共和国六十年的曲折历程,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经历六十年的发展之后,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化和不断推进,在新的起点上,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必将取得更大的发展,必将更加健全、更加完善,不断取得新成就。
更多还原【关键词】新中国;行政法制建设;成就;展望;(2) 【作者】张文艳;【机构】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安徽蚌埠233000;【摘要】自清末修律,我国传统法律体系已经解体,但是传统法律文化中某些隐形的文化要素仍然影响着我国现阶段的法制建设,尤其是行政法制建设过程中表现得最为突出。
本文分析了传统法律文化影响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主要表现,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
更多还原【关键词】传统法律文化;行政法;行政法制建设;(3) 【作者】莫于川;【机构】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摘要】 <正>目次引言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政府法制的转型发展第一部分政府法制建设三十年的演进脉络和阶段性特点第一节背景: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政府法制概况(1949—1978年)第二节政府法制建设起步发展时期(1978—1988年)一、起步发展时期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改革的基本脉络二、改革开放促动政府法制建设阶段(1978—1982年)三、新宪法指导下的行政权力约束制度起步阶段更多还原【关键词】政府法制建设;依法行政;三十年;行政法治;行政程序法;法治政府;行政复议制度;全面推进;行政公务人员;改革开放;(4) 【作者】盛涛;【摘要】关于加强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思考盛涛随着社会主义化建设的深入进行,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发展,各级政府的行政职能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
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gov
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前言依法行政是一项重要的治理理念,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对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依法行政的概念入手,探讨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依法行政的概念依法行政是指政府在行政活动中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同时以法律为准绳,对社会公众平等、公正地实施管理、服务和监督的行为。
依法行政既是政府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保障公民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必要性1.保障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可以有效规范政府行为,确保政府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避免出现滥用职权、违法执行等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合法性保障。
2.提升行政效能和优化治理能力依法行政可以优化政府决策流程,加强内外部沟通和协调,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可以使政府行政工作更加规范和高效,提高为公众提供服务的能力和质量。
3.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依法行政要求政府行政行为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可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从而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4.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健全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可以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依法行政能够为社会提供公平公正的环境,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
三、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关键要素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首要任务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澄清行政权力的边界和限制,确保政府行政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并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2.健全行政组织和程序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需要健全行政组织和程序。
政府部门要建立科学、规范的行政管理制度,推进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为公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
行政法律体系的完善与改革路径
行政法律体系的完善与改革路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行政法律体系的完善与改革变得异常重要。
一个健全的行政法律体系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众权益、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
因此,如何改革完善行政法律体系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行政法律体系的完善与改革路径,并提出一些建议。
改革行政法律体系需要强化法治观念与法律意识。
法治观念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是构建法治国家的基础。
政府应加强对全体公民的法律教育,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使其知法、守法、用法。
政府应积极推动司法公正,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法律体系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行政法律体系的完善与改革需要强化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
政府应加强法律法规的立法过程,增强立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同时,政府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的评估机制,及时修订和废止过时、矛盾的法律法规。
政府应加强对行政法律体系的执行和监督,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打击不法行为,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行政法律体系的完善与改革需要优化行政法律程序。
政府应加强行政程序的规范化,建立和完善法律程序,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
政府应加强对行政法律程序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行政法律程序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四,改革行政法律体系需要加强行政诉讼制度建设。
政府应建立健全行政诉讼制度,保障公众的诉讼权利。
政府应加大对行政诉讼的支持力度,提高公众的行政诉讼意识和能力,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同时,政府还应强化对行政诉讼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行政诉讼的公正和权威。
改革行政法律体系还需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政府应积极参与国际行政法律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经验,吸收国际先进理念,促进行政法律体系的创新和发展。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与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共同应对跨国问题、全球性挑战,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共同利益。
综上所述,行政法律体系的完善与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公众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简述
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简述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是指中国政府对行政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的法律体系。
行政法律制度的建立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以下将对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进行简要描述。
一、行政法律体系的组成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由宪法、行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组成。
宪法是最高法律,确立了国家政权的机关、职权和对公民的基本权利。
行政法是宪法的补充,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成、职权、程序和责任等方面的规范。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行政行为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规范。
二、行政法律体系的原则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遵循了一系列的原则,这些原则是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公正性的基本准则。
其中,平等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保证公民之间的平等地位,不得进行任何歧视。
法定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不得任意滥用职权。
公开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当对公众透明,公民有权了解行政机关的工作情况、行政决策依据等。
公正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时要公正、无私、权责统一,不得违反公平正义。
三、行政法律体系的特点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法律面向全体公民,依法行政是行政机关的基本原则。
其次,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保障了公民对行政行为的救济权利。
再次,行政监察制度的完善,确保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公正性。
此外,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还注重与国际法、环境法、社会法等其他法律制度的衔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
四、行政法律体系的监督机制为了确保行政法律体系的有效运行,我国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机制。
首先,法院是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机构,可以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判。
其次,行政监察机关是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机构,可以对不当行为进行检查、调查和追责。
此外,还有公众参与、媒体监督等方式,以提高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总之,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是对行政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的法律体系,它的建立旨在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中国的法律体系与法治建设
中国的法律体系与法治建设在中国,法律体系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它既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也直接关系到每个公民的权益和权利。
法治建设是指通过建立和完善法律体系,保障人民权益,推动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将探讨中国的法律体系和法治建设的现状、任务以及面临的挑战。
一、法律体系现状中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等各个领域,这些法律为国家治理提供了法律基础。
宪法是最高法律,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行政法规定了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规范。
刑法规定了犯罪行为和刑罚的适用范围。
民法保障了公民和组织的权益和权利。
其中,民法典是中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加完备的法律基础。
二、法治建设任务在中国,法治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1.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法律法规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使之覆盖到各个领域,并与时俱进,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
2.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倡导守法守纪、诚实守信的行为准则,使法律成为人们行为的准则。
3. 健全司法体系:建设独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系,完善审判程序和司法资源配置,保障公民的司法权益。
4. 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执法机关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公正执行法律的能力,防止任意执法和滥用职权的行为。
5. 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法律监督体系,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保障法律的有效执行。
三、法律体系和法治建设的挑战虽然中国在法律体系和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面临一些挑战。
1. 执法不规范:一些地方存在执法不规范、片面执法或滥用职权的问题,导致法律的实施不够均衡。
2. 司法独立问题:司法独立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但在一些案件中,司法独立受到了干扰,审判的公正性受到了质疑。
3. 法律普及不足:虽然中国已经加强了法律教育和宣传,但仍有一部分民众对法律的认知不够充分,导致法律的约束力不够。
建国周年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与完善
建国周年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与完善在建国周年之际,我们不仅要回顾过去的辉煌成就,更要关注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进步与完善。
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法治的进步对于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本文将从多个维度来探讨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与完善,并分析其对国家建设和国际形象的积极影响。
一、法律体系建设的进步中国法律体系的建设一直是法治建设的核心任务。
近年来,中国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了法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例如,我国推行的民法典编纂工作,为法律的统一和规范化提供了重要支持;刑法修正案的出台,进一步保障了人权和公民权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加强,有效维护了社会创新和经济发展的正常秩序。
这一系列举措的推动,使得我国的法律体系日益健全,为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完善改革是法治进步的动力源泉,中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在建国周年这一时刻值得特别关注。
多年来,我国以完善司法制度为核心,持续推行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
例如,深化审判体制改革,加强司法和执法的衔接,优化了司法程序,提高了司法公正性;加大庭审公开力度,提高了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设立互联网法院,推行智慧司法,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
这些改革措施的引入,不仅提高了法律的实施效果,也增强了人民对司法公正的信任感。
三、执法严明的进步推动执法的严明与法治建设的进步密不可分。
中国在执法领域的进步,展现了国家对于法治建设的持续关注和努力。
中国依法治国的意识日益增强,执法力度不断加强,这不仅为社会提供了更稳定的法治环境,也为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各种治理手段的运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有效打击了犯罪活动,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同时,中国在执法领域的公正和透明,也展示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四、法治建设对国家建设的积极影响法治建设不仅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手段,更是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
通过法治建设,中国进一步加强了国家治理能力,推动了社会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构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构建和完善一、引言在当代社会中,法治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
本文旨在探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构建1.坚持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构建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确保法治工作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发挥党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2.建立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宪法是法治体系的基础和总纲,应明确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确保其他法律和法规都要以宪法为依据。
同时,各级立法机关要积极推动立法工作,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治理需求相适应的法律体系。
3.加强司法独立保障法治体系建设离不开司法独立的保障机制。
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完善的司法独立制度,确保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4.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建立健全行政法规制度,加强行政权力的规范和监督,有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的公正、高效和廉洁。
三、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完善1.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完善需要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要加强司法责任制建设,完善法官、检察官的选拔机制,提高司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2.加强法治教育和普法工作法治教育和普法工作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的重要途径。
要加强对全社会的法治宣传,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青少年和特定群体的法治教育,培养全社会的法治素质。
3.完善法治环境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完善还需要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
要推进公平正义的社会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障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营造法治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问题与对策1.不平衡的地区法治发展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过程中,地区之间的法治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
法治建设推动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法治建设推动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创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治建设在现代社会中显得尤为重要。
法治是一种国家行使权力时遵循法律的原则,通过法律的力量来规范社会生活和解决纷争。
法治建设的核心任务是完善和创新法律制度,以确保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实现。
一、完善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完善法律制度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和前提。
法律制度是国家将法律内容和程序进行规范和规定的体系,是社会生活和公共事务管理的基石。
只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才能有效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同时,完善法律制度还可以提高执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增强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法治建设在法律制度中的作用(一)推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法治建设促使各个国家制定和修改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律。
法律是社会生活的规范,是国家权力的象征。
通过法治建设,可以及时修订和完善现行法律,以适应社会需求和发展变化。
同时,法治建设还可以推动潜在法律问题的解决,保持法律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二)规范公共事务管理法治建设可以使公共事务的管理更加规范和科学化。
在法治的框架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依法行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决策和行动。
这样可以防止行政滥权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公务员的廉洁和公正。
(三)保护合法权益法治建设可以有效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通过法律制度的健全,人民可以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机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制度的完善可以为人民提供一个公正公平的司法环境,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
三、法治建设的创新与发展(一)加强法律教育和普法宣传法治建设需要广大公民具备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加强法律教育和普法宣传是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
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可以提高人们的法律素养和意识,并呼吁人们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
(二)推动法律科技创新在信息时代,法律科技创新对法治建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通过技术手段的应用和创新,可以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改善司法体验。
法治建设建立有效的法律体系
法治建设建立有效的法律体系在现代社会中,法治建设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它代表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政治、社会和经济方面的成熟与稳定。
而要实现有效的法治建设,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是非常关键的。
本文将探讨如何建立有效的法律体系,以实现法治建设的目标。
一、立法环节1. 立法的目的和原则立法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社会的秩序与稳定,保护公民的权利与利益。
在立法过程中,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法律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2. 立法程序的规范立法程序应当符合宪法和国家法律的规定,确保法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立法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充分保障公众参与,确保法律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 着力解决现实问题在立法过程中,应当注重解决当前社会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法律。
立法应当紧密结合社会发展的需求和现实的情况,确保法律的实施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二、执法环节1. 执法机关的建立和规范建立专业的执法机关,确保执法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执法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不得滥用职权,确保执法的公正和权威。
2. 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对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防止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
3. 加强执法手段和技术支持运用科技手段和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
借助信息化技术,建立健全执法信息系统,加强执法的科学性和精确性。
三、司法环节1. 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确保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司法机关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其他权力的干扰。
2. 加强司法公正和便民化推进司法公正,确保审判的公平和公正。
同时,加强司法便民化,提高司法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方便群众的诉讼和申诉。
3. 完善司法制度和程序不断完善司法制度和程序,确保司法的高效和有序进行。
完善司法制度、规范司法程序,提高司法效率和司法质量。
四、监督环节1. 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的法律监督制度,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建立健全的行政法律体系
建立健全的行政法律体系行政法律体系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基石。
一个健全的行政法律体系需要包括法律法规的合理完善、行政执法的公正透明以及行政司法的独立有效三个方面。
本文将从这三个方面展开论述。
首先,法律法规的合理完善是建立健全的行政法律体系的基础。
法律法规作为行政行为的依据和约束,应当具备明确、具体和可操作性强的特点。
在制定法律法规时,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以确保其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和需求的不断变化。
此外,法律法规的修订也要及时跟进,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只有法律法规能够与时俱进,才能更好地约束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其次,行政执法的公正透明是建立健全的行政法律体系的重要保障。
行政执法应当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确保程序的公正公平,遵守法定程序的要求,并采取措施确保执法活动的透明度,让公民能够了解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此外,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以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最后,行政司法的独立有效是建立健全的行政法律体系的关键环节。
行政司法机关应当独立行使审判权,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决,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司法机关应当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水平,不受其他机关的干扰,依法独立裁判。
此外,行政司法机关也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和问责,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在建立健全的行政法律体系的同时,也需要注重法治文化的培育和宣传。
法治文化作为一种社会价值观和行为准则,能够有效地引导人们遵守法律、尊重法律,并自觉地行使公民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可以促进全社会对法治的认同和支持,从而为建立健全的行政法律体系提供坚实的基础。
总而言之,建立健全的行政法律体系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保障。
法律体系建设与完善
法律体系建设与完善一、引言法律体系建设与完善是现代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法治社会的核心内容。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个人和社会的关系日益复杂,传统的法律体系已经无法满足社会需求。
因此,完善法律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我国法律体系建设的现状我国法律体系建设始于20世纪初,随着我国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发展。
但是,目前我国法律体系还存在以下问题:1.法律制度不完备。
虽然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问题层出不穷,现有的法律无法覆盖所有情况。
2.法律公信力不足。
一些法律条文过于空泛,导致执行时的弹性过大,不少当事人对部分法律条文存在疑惑和不信任。
3.法律执行缺乏有效力度。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的执行效果不明显,甚至降低了法律的威信。
例如,一些地方或组织对法律执行态度消极,仅作表面性的执行,导致法律失去了约束权威。
三、建设完善的法律体系应采取的措施为了解决我国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1.推进法律制度的完备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对于社会的调整和规范需要不断更新,吸取国外现代法律的经验和实践,适应我国现实需求,探索新的法律领域和条款,让法律更加完备。
2.提升法律公信力。
在制定法律条文时应采取具体、精准、严谨的方式,防止过于抽象的、含糊的、没有法律效力的条文出现。
适时公开立法依据,让人民了解法律的来源和合理性。
3.加强法律执行。
可以通过加强法律职能部门建设,完善司法制度,加大对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构的投入,确保司法机关不受经济利益或政治干预,做到公正不阿,让法律得到严格的执行。
四、加强国际交流,推动我国法律体系的发展随着中国在世界舞台上的日益崭露头角,国际合作越来越重要。
尤其是当今世界,国际法律体系越来越成熟,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互动,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法律理念和制度,并将其与我国的现实进行有机结合。
例如,我国可积极派出法律和法律机构的代表赴国际组织参加会议和研讨,借鉴国际法律和优秀的国外法律经验;在法律交流、翻译、调查研究等方面,广泛开展交流合作,增加我国的法律能力和法律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成为了国家的重中之重。
法治体系不仅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保障,也是实现人民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核心力量。
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是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必要举措,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和发展。
一、建设法治宪政体系,全面实施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宪政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础和核心。
建设法治宪政体系,必须全面实施宪法。
中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领导全国人民和全国各族人民实现民族复兴、走向现代化和确立新型国家制度的法律基础。
构建完善法治宪政体系,必须坚持宪法权威,全面贯彻宪法,坚持依法治国,以宪法为基础,将社会主义法治制度体系与宪法有机结合起来。
二、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
法治国家必须坚持权力制约、职责分明、公开透明、行政效能等原则,建设权责相对清晰、行政规范化、法律法规化、市场化和服务民生的法治政府。
这就要求政府必须以公正、高效、廉洁、诚信为核心价值观,构建权力合法、权责分明、权责对等、权责对称的政府治理体系,强化对各级政府及公职人员的法治监督,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建设公正高效的司法体系建设公正高效的司法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关键。
司法独立是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和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必须牢固树立司法独立的核心地位,全面拓展司法权利,着力提升司法公正性和效率。
要加强司法保障力度,推行庭审直播、网络司法、智能司法等科技创新,推进司法数字化建设,提升司法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
四、建设强大的法治保障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必须建设强大的法治保障体系。
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法律适用和司法裁判,行政执法和监督,社会自律和公共参与,都需要有一整套完善的法治保障机制,在制度和技术层面上进行创新和发展。
行政法治保障措施
行政法治保障措施引言在现代社会中,行政法治保障措施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至关重要。
行政法治的核心在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确保政府行为符合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介绍行政法治的保障措施,并对每一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是行政法治的关键步骤。
这一措施包括两个方面:1. 法律系统的完善- 健全法律体系:建立适用范围广泛的行政法律体系,确保对政府行为进行规范和限制。
- 完善法规制定程序:确保法规的制定过程公开、透明,充分听取各方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并遵循制定程序的规定。
2. 法律实施的有效性-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部门的专业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 健全司法审查机制:建立独立、公正的行政法院,监督政府行为的合法性。
二、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是确保行政法治的重要举措。
以下是几个关键点:1. 职权清晰与公正- 明确行政职权范围:确保政府部门的职权与责任明确,避免越权行为。
- 公正行政:建立公正、公平、透明的行政程序,杜绝任人唯亲、任人唯金的行政偏向。
2. 循规蹈矩的行政决策- 拟定规范决策程序:明确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程序的各个环节。
- 开展风险评估: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前,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与合法合规性审查。
3.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执法过程合法、公正。
- 赋予公众监督权力:鼓励公众参与行政执法的监管与监督,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
三、建立有效的行政诉讼制度建立有效的行政诉讼制度是保障行政法治的重要手段。
以下几点值得关注:1. 保障公民诉讼权利- 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减少非必要的诉讼环节,避免司法滞留问题。
- 保障公民访诉权:确保公民可以依法访诉行政不当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加强行政审判公正- 提高行政法院的独立性:确保行政法院独立于行政权力,行使审判职能。
- 加强审判透明度:公开审判过程,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
谈谈如何健全和完善我国的行政法制监督体制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行政法制监督体系逐渐完善,我国对行政的监督有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社会的,数量大、机构多,具有中国特色。
尽管如此,政府管理中的问题长时间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一再加大治理力度,却达不到百姓满意的效果?既影响着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进步。
逼迫着我们必须认真反思,寻根溯源,以提出有效对策。
一、传统行政体制的惯性影响建国后,我国政府体制主要受以下因素的影响而建立发展:1.意识形态——即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政府体制的理论构想和基本原则;2.苏联政府体制模式;3.我党长期革命斗争中的实践经验;4.中国传统政府体制和政治文化;5.发展的目标定位和战略选择。
这使得我国政府体制具有全能主义的特征。
这一体制的外在特征表现为:(1)政府时刻“在线”,社会功能萎缩。
百姓完全依赖政府部门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社会中介组织都被刷上了行政机关的色彩而不能正常发育,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政府的延伸而不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中介;社会自我约束力弱,对不良社会行为的约束主要靠政府,而社会对政府的约束很乏力。
(2)政府职能过度膨胀,即管了很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情。
(3)政府职能内容不合理。
经济职能过强,社会职能过弱;在经济职能中,微观管理功能过强,宏观管理功能过弱;社会管制功能过强,社会服务功能过弱。
(4)机构臃肿,部门林立,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协调。
(5)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庞大,素质低下。
(6)行政权力过分集中。
改革前,传统的行政体制曾经起到积极的作用,在行政管理史上应有一席之地。
同时,这一体制在形成时就孕育着许多难以克服的内在矛盾:首先是用单一的行政手段去追求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目标。
行政手段以权力为基础,层级节制、明确的权威和相应的服从则是其根本特征。
手段单一性在实践中表现为以“人治”取代法治,忽略和排斥经济手段、经济杠杆作用,结果是目标与手段之间缺乏内在适应性,行政体制必然缺乏活力。
行政法规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行政法规体系的构建与完善行政法规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行政权力机关制定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规的总称。
构建和完善行政法规体系是维护社会公正、保护公民权益、促进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从行政法规体系的构建和完善的角度,分析其重要性以及相关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一些建议。
行政法规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对于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法规体系可以帮助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
通过制定明确的法规,可以为行政机关提供明确的行政依据,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提升行政效率。
行政法规体系还可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通过制定行政法规,可以确保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符合法律规定,不滥用职权,不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
行政法规体系还可以加强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约束,防止腐败和滥用权力的发生。
然而,目前我国的行政法规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行政法规的数量过多,重复、冲突的情况较为普遍。
这不仅增加了行政机关的负担,也给公民和法人带来了困扰。
一些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不够透明和民主,存在着权威主义、封闭性的现象,缺乏公众参与的机制。
一些行政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执行不力、执法滥权等问题,降低了其有效性和公信力。
为了构建和完善行政法规体系,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需要加强立法程序的透明度和民主化。
行政法规的制定过程应该充分吸收公众意见和专业意见,使得制定出来的法规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要加强行政法规的协调性和统一性。
行政法规的制定应该遵循法律层级不高于法律、上位行政法规不高于下位行政法规的原则,减少重复和冲突的情况。
同时,应该建立行政法规的撤销机制,对于已经过时或者不适用的法规及时予以废止或改革。
要加强对行政法规的执行和监督,建立行政法规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不力或者执法滥权的情况。
总之,行政法规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有建立健全的行政法规体系,才能为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行使提供明确的依据,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能,维护社会公正。
加强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
加强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重要基石,对于确保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如何加强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
一、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法制建设是指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法治机制,确保法律得以有效实施。
它是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对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至关重要。
一个完善的法制体系可以提供公正、稳定和可预见的社会环境,创造公平竞争和合作的机会,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
二、加强法制建设的措施1. 完善法律体系: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是法制建设的基础。
需要加强对法律的制定、修订和废止工作,确保法律的适用性和保障性。
同时,要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确保法律的治理效果。
2. 增强法治意识:全社会要增强法治意识,尊重法律、遵守法律。
政府应推动法治教育的普及,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
公众要自觉遵守法律,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接受法律的约束。
3. 加强执法能力:加强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
政府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
同时,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机制,确保执法公正、严明。
4. 优化法律环境:优化法律环境,为企业和市场提供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
要简化繁琐的行政程序,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为企业和市场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依法行政的意义依法行政是指政府和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依据法律规定和程序,正确行使权力、执行职务。
依法行政是保障公共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政府效能、促进公共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四、加强依法行政的措施1. 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建设法治政府是加强依法行政的基础。
政府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法律事务的管理和协调。
建立健全的政府决策、执行、监管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健全法规制定和决策程序:加强对法规制定和决策程序的规范和监督,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加强对政府决策的风险评估和社会影响评估,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浅述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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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摘要:行政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经过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同努力,目前为止,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已基本建立起来。
但是在规范行政机关的设立、组织和编制和制定规范行政行为的程序法方面仍需要加大立法力度,不断完善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
最后呼吁社会同时应该提高行政立法的质量,维护法制统一,以更好地实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关键词:行政法律行政编制行政程序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受经济基础的制约并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我们必须注重从实践出发,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
中共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建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备条件,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具有重要意义。
一、行政法律体系基本建立及当前概况法律体系是指一国全部法律规范依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所组成的有机整体。
中国的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法律为主体,各个法律门类齐全并且相互协调和配套的一个有机整体。
中国法律体系划分成7个法律部门:即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行政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行政行为是行政法规范和调整的重要内容。
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直接或间接产生行政法律后果的行为,通常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其中抽象行政行为包括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规定行政措施以及发布决定和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
从横向看,它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方面的法律;从纵向看,它包括教科文卫等部门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从行政主体上看,它包括行政管理主体的设立、组织、编制以及行政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法律。
从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看,包括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复议、行政监察等方面的法律。
从行政法律规范的构成看,法律是行政法的主体,同时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以及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中的行政管理规范。
我国行政法发展只有20多年的时间,大致可以分为三大阶段,1990年《行政诉讼法》实施之前为第一阶段,这一阶段基本上算是为行政法第二阶段做教学上、理论上、立法上的准备工作;第二阶段为1990年到2004年,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等等一系列的活动;2004年之后为行政法发展的新阶段。
目前为止,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已经制定出一批行政法方面的法律。
在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程序、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方面,制定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在国防、外交方面,制定了兵役法、预备役军官法、军事设施保护法、人民防空法、国防法、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等;在公安、国家安全方面,制定了人民警察法、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枪支管理法、消防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制定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科学技术普及法、文物保护法、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体育法等;在司法行政方面,制定了律师法、监狱法;在环境保护方面,制定了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可以说,中国行政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
二、行政法律体系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尽管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但是由于行政法本身的繁杂性,再加上实践中不断提出新的课题,按照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行政法律体系,立法任务还很繁重。
(一)规范行政机关的设立、组织和编制主要是制定行政编制法,使行政机关人员编制法定化。
现在中国中央行政机关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能还没有立法,从依法行政的要求来看,需要用法律来规定。
政府膨胀可堪1袁曙宏.研究邓小平行政法治理论,加强行政组织法制建设[J]中国法学,1998,(4):5.称高悬在我国官僚体系之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许多现代国家都面临着官僚体系规模恶性膨胀的难题,其原因在于治理方法有缺陷,即作为公共服务者的社会公众缺乏影响官吏规模的程序性权利,无法对行政编制的规模进行有效控制。
政府“自我约束”式的编制管理难以取得成效,只能通过“公共选择”性的法律约束方式控制政府规模,行政编制制度的法典化才是治理政府膨胀现象的治本之策。
有效率的管理主要不取决于政治家和官吏的智慧,而取决于依法行政的管理规则——必要数量的官僚体系在理性的官僚规则之下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这才是实现有效率的公共事务管理之关键2。
笔者认为应当单独设立一部专门的《行政编制法》,对政府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总定员、实体标准、程序与法律责任作统一的系统化规定,该法应当由以下几个重要规则组成:1、确立行政区域公务员人数的总规模。
我们可以借鉴日本编制立法的经验,在《行政编制法》中规定政府公务员的最高限额。
3同时,为适应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在具体人数的限制方面规定每一年度经总理向全国人大报告总编制数后由全国人大决定,原则上是总数逐年减少或持平,但不能增加,由全国人大控制总数。
至于各级政党机关、人民团体以及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编制的控制,可以参照本法执行。
2、加强对编制的程序性管理。
笔者建议《行政编制法》应当规定任何行政机关在进行人数的内部调整时,必须经历严格的编制提出、审查、论证和批准等程序,特别注意在论证和审批阶段,应当将所有机构编制数量的总和严格控制在总定员数量以下。
法律还应当严格禁止越权审批机构编制、上级业务部门违反程序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等行为的发生。
3、制定行政编制管理的实体标准。
具体而言,我们应当在法律上制定一系列禁止性条文,这些条文至少应当体现出如下几项具体规则:(1)不准超编进人;(2)不准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和提高内设机构的级别;(3)不准违反领导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
4、明确违法责任的承担。
我国古代法律中早就有针对违反编制的法律处罚性规定,如《唐律·职制律》中规定:“诸官有员数,而署置过限,及不应置而置(谓非奏授者),一人杖一百,三人加一等,十人徒二年。
”4我们知道,没有法律责任规定的法律只会成为一纸空文,其效力难以得到保障。
在《行政编制法》中设立专门的“法律责任”一章,对违反编制法律和相应配套制度的机构及其领导(包括其他主要责任人)处以相应的行政处分,触犯《刑法》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之,新的《行政编制法》的制定与施行必须以严格制政府机构和人员的数量增长为核心,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突出对行政编制的实体和程序双重控制。
这样的立法对于完善我国行政组织法立法结构,促进编制管理的良性、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规范行政行为的程序法行政程序立法是建立行政法律体系的重点,也是形成行政法律体系不可缺少的内容。
行政程序立法,任务非常艰巨。
一方面,行政程序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差异性等特点,进行立法归类和抽象、统一规范,困难重重;另一方面,行政程序要现代化、民主化和科学化,而中国现有的行政管理水平、行政机关建设与这一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并且中央到地方各级之间、各地区之间的发展也不平衡,立法要顾及现实情况,具有可行性。
此外,还需要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健全国防方面以及部门行政管理的法律。
同时,现有的一些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修改和完善。
以行政程序立法中的行政复议法为例。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始创于50年代初期,1979年以后,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正式起步,随后国家加紧了法律法规的制定,并在这些法律法规中确定了有关的行政复议条款。
1990年12月国务院专门制定颁布了《行政复议条例》,并于1991年元月1日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完整的行政复议制度正式建立。
1999年4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制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该法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对于《行政诉讼法》而言,我国的行政复议法有许多优点,具体表现在:扩大了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范围,把部分抽象行政行为有条件地纳入了审查范围,确定了及时便民的复议原则和制度,注重了行政复议中的损害赔偿,审理期限较为迅速,这样,更加有利于保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但是,囿于立法经验以及立法者认识的局限,我国行政复议法仍存在不足,表现出某些缺失,因而,对此进行分析研究,对不断充实和完善我国的行政复议法律制度不无积极意义。
(一)行政复议的范围仍过狭窄,仍需进一步扩大受案范围。
尽管我国的行政复议法较之于原有的行政复议条例规定的受案范围扩大了许多。
但是,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案范围2文正邦,邓华平.行政编制制度的法典化趋势[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6,(6):23.3日本为了控制政府规模专门制定了《国家公务员定员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中央政府公务员的最高限额,同时,《国家公务员定员令》则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中央政府各部门公务员的定额;后者由中央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发布,人员总数不得突破中央政府总人员限额,但可根据行政职能的变化在各政府部门之间灵活配置与调剂。
4薛允升.唐明律合编:卷二[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24.仍过于狭窄。
具体表现在:一是我国行政复议法没有把普遍的不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的范围。
二是我国行政复议法仍然没有解决好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问题。
(二)行政复议法中未设立声明异议制度,应借鉴德、日行政复议法的有益规定。
声明异议制度最先源于西德的行政复议制度。
西德于二战后废止了过去的行政复议制度,将过去的行政复议与声明异议合并,从而构建了新的行政救济制度,即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处罚时,应于一个月内向原处罚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原处罚机关认为其申请有理由时,应撤销原处罚,如认为其无理由时,则将其案件移送上级行政机关裁决。
针对德国这一法律规定,日本实务界曾作出调查统计,结果表明,原处罚机关对人民请求的容忍率,远比上级行政机关高,因而1964年日本的《行政手续法草案》规定,人民可以任意选择向上级行政机关请求审查,亦可以向原处罚机关声明异议。
5我国行政复议法颁布之前,行政复议条例明文规定,行政复议主要由上级行政机关管辖,上级行政机关的管辖为一般管辖,非上级行政机关的管辖为特殊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