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建议民政部门采取法律途径,因为《合同 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 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 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 适用这一条款,捐赠企业必须及时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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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以是否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为标准,
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⑤以合同是否具有从属性为标准,分为主合 同和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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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以法律、法规是否特别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 手续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 合同的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要式合同在 未履行某种特定程序或方式之前,合同未成立,因 而原则上不发生法律效力。
变更内容或者使效力归于灭 失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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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
(2)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 构请求撤销或变更:
①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②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③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 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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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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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承诺
受要约人完全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1)承诺应具备的条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向要约
人作出;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否则视为新要约;承诺必须在有效期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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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承诺的方式 承诺的方式是指受要约人将其承诺的意思
表示传达给要约人的方式。
(3)承诺的期限
合同法律制度范本-理合同
合同法律制度范本-理合同合同法律制度范本-理合同一、引言合同是一种法律关系的载体,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决纠纷等方面都受到合同法律制度的规范。
本旨在对合同法律制度进行详细的解析,包括合同的定义、合同的要件、合同的形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合同的定义1. 合同的概念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双方的意思表示或者行为达成的具有民事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2. 合同的要件合同的要件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形式、合同的效力等方面的要求。
三、合同的当事人1. 合同的主体资格当事人应当具备合同行为能力,并进行真实意思表示。
2. 合同的代理当事人可以通过代理人代理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代理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四、合同的内容1. 合同的约定内容合同应当包括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约定,约定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章的规定。
2. 合同的附属内容合同的附属内容包括合同的附条件、合同的附了解事项等。
五、合同的形式1. 合同的形式要求法律对某些特定的合同形式有严格的要求,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进行合同的订立。
2. 合同形式的效力合同形式的效力与合同的具体形式和法律规定有关。
六、合同的效力1.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条件包括要约、承诺和接受等。
2. 合同的生效合同在表示真实意思的基础上生效,并产生法律约束力。
七、合同的履行1. 合同的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履行。
2. 合同的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是货币支付、物品交付、服务提供等形式。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对合同的约定进行变更,变更应当符合法律的要求和合同的原则。
2. 合同的解除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或者根据法定情形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九、合同的违约责任1. 合同违约的定义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构成合同违约。
合同法律规章制度
合同法律规章制度合同是现代商业社会中交易活动的重要工具之一,为了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合法性,各国都相应制定了相应的合同法律规章制度。
本文将对合同法律规章制度进行探讨,旨在加深对合同法的理解。
一、国际合同法律规章制度国际贸易日益发展,为了规范跨国交易,各国在国际层面上制定了相应的合同法律规章制度。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CISG)。
该公约于1980年通过,旨在统一国际货物买卖交易中的合同规范。
CISG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规则,为跨国交易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二、国内合同法律规章制度各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适用于本国内部交易的合同法律规章制度。
以下以中国为例,介绍国内合同法律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中国大陆的基本合同法律规章制度。
该法针对物的交易、服务的提供、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等各类合同的成立、效力以及履行义务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合同的订立要素、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等内容都在该法中得到详细说明。
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除《合同法》以外,中国还有一些国家法律法规对合同的特定领域进行了详细规定。
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事项。
这些法律法规与《合同法》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中国合同法律规章制度的完整体系。
三、合同法律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合同法律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交易双方的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合同法律规章制度明确了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合同的安全和合法性。
合同法律规章制度的存在使得双方在交易过程中能够依法行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其次,合同法律规章制度为交易活动提供了可预测性和稳定性。
只有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交易双方才能对合同达成一致,并相信双方在合同期间内会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本案涉及一起典型的合同纠纷,当事人为甲公司与乙公司。
甲公司是一家从事建筑装修业务的企业,乙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
双方于2015年5月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承建乙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的装修工程。
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为1000万元,工期为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合同中还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案情简介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开始施工。
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甲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施工进度受到影响。
2015年10月,甲公司因资金链断裂,被迫停工。
此后,双方就工程款支付、停工责任等问题多次协商,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2016年2月,甲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及违约金。
三、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乙公司是否应当支付剩余工程款?2. 甲公司停工的责任归属?3. 双方违约责任的承担?四、案例分析1. 乙公司是否应当支付剩余工程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施工义务,而乙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甲公司停工。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乙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剩余工程款。
2. 甲公司停工的责任归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第35条规定:“因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施工单位有权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
”本案中,甲公司停工是由于乙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而非施工单位原因。
因此,甲公司停工的责任应当由乙公司承担。
3. 双方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合同法律制度
【关键字】合同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3.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4.合同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三.合同的分类1.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4.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5.主合同与从合同.6.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7.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三.合同的分类1.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4.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5.主合同与从合同.6.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7.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法律是否赋予特定名称并设有规范,合同可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在法律上已设有规范并赋予名称的合同。
如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十五类合同,均为有名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在法律上尚未确立一定的名称和规则的合同1.买卖合同2.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3.赠与合同4.借款合同5.租赁合同6.融资租赁合同7.承揽合同8.建设工程合同9.运输合同10.技术合同11.保管合同12.仓储合同13.委托合同14.行纪合同15.居间合同*(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自起施行)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八章其他规定分则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三章租赁合同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五章承揽合同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七章运输合同第十八章技术合同第十九章保管合第二十章仓储合同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附则*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合同法律制度(精)
案例分析4
• 某房地产公司与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由房 地产公司提供一套三居室的住房.王某根据房地 产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条款正式签订了房屋买 卖合同,但没有向房产部门登记.王某搬进新居 半年后,房地产公司又以高出卖给王某的价格将 该房屋卖给了李某.李某持购房合同找到王某, 要求王某搬出该房屋.而王某也拿出购房合同, 说自己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人.于是,李某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将该房屋交给自己. • 问题:法院应如何处理? • .
案例分析5
• 云南某商பைடு நூலகம்公司生意年年亏本,为弥补损失,便 与香港一家非法商人勾结走私毒品.他们先签订 一购买白砂糖的合同,买方为香港商人仇某,卖 方为商贸公司.商贸公司在供应港商的白砂糖中, 每箱放入一包装有海洛因的白砂糖.在供应的10 吨白砂糖中共藏有5公斤海洛因.该批白砂糖至 深圳后,被海关一举查获.仇某与商贸公司的有 关人员落入法网.海洛因被查获后,商贸公司没 有参与海洛因走私的职工提出,该批白砂糖的买 卖应当有效,仇某支付的购糖款不应当没收,因 为白砂糖的买卖是合法的 • 问题:没有参与走私的职工的看法是否正确?为 什么?.
第八节 违约责任
• • • • •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1.强制实际履行 2.赔偿损失 3.违约金责任 4.定金责任
• 二.违约责任的免除 • 1.不可抗力 • <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 指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 况。” •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 • 3.债权人的过错
案例分析3
• 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 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三个月 后,乙企业以原定钢材价格过低为由要求 加价,并提出,如果甲企业同意,双方立即签 订书面合同,否则乙企业将不能按期供货. 甲企业表示反对,并声称,如乙企业到期不 履行协议,将向法院起诉. • 问题:甲企业与乙企业之间的口头协议是 否有效?为什么?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法律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提高合同质量,保障合同的全面履行,预防合同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其员工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各个环节。
二、合同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和修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组织各部门贯彻执行;(二)审查合同文本,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三)组织合同签订,监督合同履行;(四)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五)建立健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合同档案完整、安全。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合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三、合同签订第六条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人应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确保对方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七条合同承办人应按照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将合同文本报送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第八条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合同承办人可组织合同签订。
第九条合同签订时,合同承办人应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准确,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签字、盖章。
四、合同履行第十条合同签订后,合同承办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承办人应定期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第十二条发生合同履行纠纷时,合同承办人应及时报告合同管理部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五、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承办人应按照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或解除。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合同承办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合同纠纷处理第十五条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承办人应及时报告合同管理部门,并采取以下措施:(一)与对方协商解决;(二)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济法的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的合同法律制度经济法是负责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而合同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最为基本的法律制度。
因此,经济法的合同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合同的定义、构成和效力等角度探讨经济法的合同法律制度。
一、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根据合同成立的方式可分为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和默示合同。
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标的和合同的内容。
而合同内涵主要包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履行方式和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合同的构成合同的构成涉及到合同的成立、效力和解释。
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并表达了意思到达一致。
具体而言,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律上的权利和能力;(2)合同的标的必须合法;(3)合同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完整,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合同的效力指合同对当事人及第三人产生约束力的效果。
根据效力的不同,合同可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有效合同是指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要素,即能够产生约束力。
无效合同是指由于合同当事人之一或双方没有具备法律上的能力,或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等原因,未能产生约束力。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某种原因,一方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或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后方能撤销的合同。
合同的解释涉及合同条款的诠释和补充。
合同条款的诠释是指确定合同条款所包含的意思是什么。
合同条款的补充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共同意思,对合同内容进行完善和修正。
三、合同的效力合同效力包括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方式和时间、违约责任等方面。
具体而言,合同效力包括以下方面:(1)合同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根据合同条款确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明确、完整就能保障合同效力,也可以保障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2)履行方式和时间。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方式和时间,那么合同的履行时间将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3)违约责任。
合同法律制度规定
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的定义本合同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订立的有效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条合同当事人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下:甲方(发包人):[甲方名称]乙方(承包人):[乙方名称]第三条合同标的本合同标的为[合同标的描述]。
第二章合同义务第一条甲方的义务(一)向乙方提供合同标的的详细设计和技术资料;(二)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三)验收乙方完成的工程,并提出验收意见;(四)其他约定的义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一)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二)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三)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报告;(四)其他约定的义务。
第三章合同价款及支付第一条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为[合同价款金额]。
第二条支付方式(一)付款时间:(二)付款方式:第四章工程验收第一条验收标准工程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组织验收,验收标准为[验收标准描述]。
第二条验收程序(一)乙方应在工程完成后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二)甲方应在收到验收报告后组织验收;(三)验收结果应形成验收记录,双方签字认可。
第五章合同变更第一条合同变更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不得已需要变更合同时,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第二条合同变更的程序(一)提出变更建议;(二)协商变更内容;(三)形成变更文件。
第六章合同解除第一条合同解除的情形(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二)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三)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第二条合同解除的后果(一)合同解除前已履行的部分,双方应按照约定进行结算;(二)合同解除后,双方对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三)其他约定的后果。
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一条违约责任的承担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违约责任的种类(一)赔偿损失;(二)支付违约金;(三)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对于合同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
合同法律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首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合同的基本要素和形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应当具备订立、成立、履行的要素。
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的形式要求,如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其次,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对违约、损害赔偿等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合同法还对合同的解除、修改等情况进行了规定,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合同的效力和效果。
合同法对于合同的效力和效果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如合同的订立、履行方式、合同期限等。
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的无效和撤销等情况,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公平交易的原则。
此外,合同法律制度还规定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制裁措施。
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侵犯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维权的权利和机制,确保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
最后,合同法律制度还规定了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和程序。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并规定了仲裁和诉讼的程序和规则。
合同法为当事人提供了保障合法权益的法律手段,保证了合同的正常执行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合同法律制度是一套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保护合同当事人权益而建立起来的法律体系。
合同法的实施对于规范市场交易、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合同法的完善也需要与不断发展的经济社会实践相结合,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和法治进程的需求。
合同法律制度案例解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规范了市场经济中的交易行为,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合同法律制度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合同法律制度案例为切入点,对合同法律制度进行解析。
二、案例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甲方将一栋住宅楼的建设工程承包给乙方,合同总价为50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了该住宅楼的建设工作。
然而,在工程验收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遂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乙方认为,甲方无权要求其整改,因为合同中并未约定工程质量标准。
双方就此发生争议,乙方拒绝进行整改。
三、案例分析1.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本案中,甲方和乙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主体合格。
此外,合同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该合同合法有效。
2.合同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违反了合同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工程质量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本案中,合同中未约定工程质量标准,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新版本)第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_司法考试_资格考试认证_教育专区
二、合同的相对性
1、含义:合同法律关系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与物权法律关系 中物权的绝对性相对应,合同法律关系具有相对性特征。
【举例】甲与乙签订了一份100万元的买卖合同,甲是买受人,乙 是出卖人,则甲有向乙付款的义务,乙有向甲交付货物的义务,甲与 乙就是买卖合同的相对人,如果乙不交货,甲只能向乙提出履行义务 的请求权。
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相对性。在因第三人的行
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 违约责任。
三、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无名合同。 2、单务合同;双务合同。 3、有偿合同;无偿合同。 4、诺成合同;实践合同。 5、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 6、主合同;从合同。 7、本约;预约。 8、为自己订立;为他人订立
四、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法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2、合同法具有以下特征: (1)合同法是私法。合同法强调主体平等、意思自治。 (2)合同法是自治法。合同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法律规范而不
是强制性法律规范调整合同关系。 (3)合同法是财产交易法。合同法与物权法均属财产法范畴,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承诺)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二、合同成立(成立的时间、地点)
三、合同的内容(一般条款、格式条款、免责条款)
四、缔约过失责任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要约 1、概念: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
律行为,赋予受要约人承诺权。)要约可以向特定人发出,也可以向 非特定人发出。
【例题·多选题】下列合同中,不适用我国《合同法》的有( A.甲收养乙的协议 B.农贸市场上的买卖协议 C.甲赠与乙一台计算机的协议 D.甲与乙签订的婚姻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一、引言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完成一定建设任务,支付相应价款所达成的协议。
在我国,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是建筑市场运行的重要法律依据,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和内容1. 形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纸质合同和数据电文形式。
此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还应当包括工程质量保修书。
2. 内容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如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3)数量,应选择使用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4)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生效1. 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告知义务,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生效建设工程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合同成立的具体时间,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确定方法。
如双方约定开工日期为合同成立日期,则合同自开工日期起生效。
四、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1. 承包人的义务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建设任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此外,承包人还应当履行工程保修义务。
2. 发包人的义务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条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五、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1. 变更建设工程合同变更应当遵循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合同变更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 转让建设工程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应当遵循合同法的规定,经对方同意,并书面确认。
转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的履行
不安抗辩权的正确行使:
第68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69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 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 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概述 二、归责原则——合同法将违约责任规定为无过错责任 三.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行为
(一)不履行 1、拒绝履行 2、根本违约(违约导致根本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预期违约 (二)不适当履行 (三)迟延履行
违约责任
四、免责事由——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法定免责条件
(一)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我国采取规则原则,免责事由只有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影响来确定是否免责(117) 2、如果迟延履行以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责。 3.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 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4.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 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 违约方承担。 (二)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 (三)债权人的过错
合同的保全
撤销权的正确行使及注意事项
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 向法院请求撤销,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 为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 年内行使。 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合同法律制度(PPT 186张)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 订立合同的主体有三种,即自然人、法 人和其他组织。
• 自然人包括本国人,也包括外国人和无 国籍的人。
• 自然人作为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民事 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可以以自己的行为订立与其年龄、智力 相适应的合同,否则需要其代理人的追 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备独立 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 就具有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其他组织 是指除了自然人与法人以外的具有订立 合同资格的社会团体;银行的分支机构; 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他组织 作为合同的主体,应当有营业执照。当 事人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二、合同的形式
• 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的表现方式,是订 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 在表现。从法律和实践上看,主要有口 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
• 其目的是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发出 要约的一方当事人叫做要约人,另一方 当事人叫做受要约人或称之为相对人。
• 要约的基本特点是: • (1)要约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
• 要约的目的在于引起相对人做出承诺的 意思表示,,拟和相对人订立合同。
• (2)要约是特定的当事人做出的意思表 示。
• 如果要约人不是特定的,相对人就无法 确定要约人,无法对要约做出承诺。
(二)承诺
• 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的接受 要约的内容,同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 承诺的基本特点为: • (1)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的。
• 根据要约的法律效力,只有受要约人才 有资格取得承诺权,向要约人做出承诺。 不是受要约人做出的同意要约人的要约 内容,或者向要约人以外的其他人做出 的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都不是承 诺。
• 狭义的合同是指民事合同。 • 《合同法》第2条规定,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是指规范合同订立、履行和解决争议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
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石,合同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实施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1. 自由原则:合同订立是自愿行为,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约定合同内容,合同一旦成立,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2. 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平等地参与,不存在强制或不平等的情况。
合同的内容、条件应公平合理。
3.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应保持诚实守信的态度,不得采取欺诈、虚假陈述等不正当手段。
4. 公平原则: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5. 保护弱势当事人原则:合同法律制度应特别关注保护消费者、劳动者等弱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其受到不公平对待。
二、合同的要素和成立条件1. 合同要素:合同应包括订约当事人、合同标的和合同条款三个要素。
订约当事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合同标的是指合同的对象和内容,合同条款是指当事人对合同标的的约定。
2. 合同成立条件: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明确,合同标的应具备合法、可能、确定的特征,合同的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合同的履行和解决争议1.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合同履行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的方式、时间和质量履行。
2. 合同的解决争议:合同争议的解决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
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争议,也可以选择向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解决争议。
四、合同法律制度的保护措施1. 合同的强制执行: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保障合同权利的实现。
2. 损害赔偿: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消费者保护:合同法律制度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较为重视,规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和机构。
国际合同法律制度
国际合同法律制度pptxxx年xx月xx日contents •国际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国际合同法律制度的框架与体系•国际合同法律制度的现代化发展•国际合同法律制度的实践应用•国际合同法律制度的案例分析•国际合同法律制度的未来展望目录01国际合同法律制度概述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订立的、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国际合同不同国家主体之间订立、涉及跨国交易和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特征国际合同定义形成国际贸易和国际交往不断发展,国际合同法律制度逐渐形成。
发展各国在国际贸易和国际交往中不断探索,国际合同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
国际合同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国际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各国在合同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应当依据自己的利益和地位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平等互利原则合同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性原则各国在合同订立、履行和争议解决等方面应当依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
各国在合同订立、履行和争议解决等方面应当诚实守信、遵守承诺。
各国在合同订立、履行和争议解决等方面应当遵守本国法和国际公约、条约等国际法规定。
02国际合同法律制度的框架与体系法律渊源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国内法。
调整范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服务贸易合同、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等。
调整方法直接适用、平行适用和转化适用。
国际合同法律制度的框架国际合同法律制度的体系包括国际合同的定义、特征、分类和成立要件等。
国际合同基本制度包括合同的解释、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
国际合同的效力包括违约救济、不可抗力、风险转移和责任限制等方面。
国际合同的救济包括仲裁、诉讼和调解等争议解决方式及其适用范围和特点等。
国际合同的争议解决包括合同的成立条件、有效要件和无效情形等。
国际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包括合同的履行原则、违约形态、救济方式和责任承担等方面。
国际合同的履行与违约救济包括合同类型划分方法和风险转移规则等。
国际合同的分类与风险转移包括仲裁、诉讼和调解等争议解决方式及其选择和适用范围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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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①对特定人发出的要约,须依序经过三个阶段,才能生 (a)作成要约(使其客观上存在); (b)作出(向相对人所在方向发出); (c)到达(非对话方式作出)或被了解(对话方式作出)。 ②甲、乙对丙的要约尚未作出,要约就不可能生效,丙无承 诺的资格。 ③丙给甲、乙写的信只能算一个要约。故甲、乙与丙的买卖 合同尚未成立。
④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根据《合同法》第28 条,承诺期间届满后,承诺才到达的,为承诺的迟到,无 效,视为新的要约;《合同法》第29条规定,承诺人于承 诺期间作出承诺的通知,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 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 承诺的迟延,除非要约及时通知不受承诺的约束,该承诺 有效。) ⑤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具有受拘 束的意思)。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而确定。所谓“具体”,指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例如买卖合同的要约具备标的物、数量即可谓内 容具体。所谓“确定”,指要约的内容明确,而 非含糊不清,要约在内容上是最终的、无保留的。
(二)要约邀请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 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不能成为承诺的对象。承诺的对象必须是正在生 效的要约。根据《合同法》第15条,寄送的价目表、拍卖 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意思表示均为 要约邀请。
承诺撤回的效力: 阻止了承诺生效,合同未成立。须注意: 承诺只能撤回,但承诺不可撤销。因为承 诺生效后,合同就成立了,此时如欲干掉 合同,只能解除或者撤销合同。
三、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原则上,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有两个例外:①法律 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订立书面合同的,合同自最后一方在 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摁手印时成立。须注意:这一例外 本身还有例外。根据《合同法》第36、37条,法律规定或 者当事人约定订立书面合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一方履 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②当事人约定签订 确认书的,自最后一方在确认书上签字、盖章、摁手印时 合同成立。
【例】甲给乙发了一个短信,曰:“我把你 上次看到的那个Iphone5以8000元的价格卖 给你。”乙收信后立即回复道:“去死吧 你!想钱想疯了!”第二天,考虑了一夜 的乙变了主意,给甲发短信曰:“你昨天 卖手机的意见,我完全同意,一切按你说 的办。请即刻交货。”甲接到短信后未置 可否。
解析: ①甲、乙的买卖合同未成立。 ②原因在于,乙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甲后, 甲的要约已经失效了,乙不再享有承诺的 资格。
【例】甲、乙吃饭时,甲对乙说:“这个手 机5000元卖给你,你看怎样?”乙顾左右 而言它,到分手时一直未作反应。三天后, 乙给甲发传真表示同意,甲未置可否。
解析: ①甲以对话方式给乙发出要约,甲未确定承 诺期限,双方又未约定承诺期限,乙应即 时承诺。 ②乙的承诺三天后到达,属于迟到的承诺。 承诺无效,视为新的要约。甲、乙的买卖 合同尚未成立。
5.以单纯的沉默作出承诺。缔约当事人双方事前约定承诺 可以沉默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间届满,受要约人未作任何 表示的,视为作出承诺,承诺期间届满之日为承诺生效之 日。
(三)承诺的撤回 第二十七条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 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 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承诺的通知发出后,承诺人可以反悔,方 法是撤回承诺, 求有二:①发出撤回的通知;②撤回的通知 先于承诺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2.以非对话的通知方式承诺。以通知方式承诺的,通知到 达要约人时承诺生效。所谓“到达”,指到达要约人控制 的范围,要约人具有知悉可能性,要约人事实上是否知悉, 在所不问。 3.采用数据电文方式承诺。采用数据电文方式承诺的,要 约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承诺进入该特定系统 时生效;要约人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承诺自进入要约人的 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生效。
二、合同的分类 (一)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 等。 单务合同:赠予合同等。 区分的法律意义: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1、此种分类以双方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 为标准。 2、一方通过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 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为有偿合同。例:买 卖合同、技术转让合同。 3、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无需支付任何报酬 的合同为无偿合同。 4、区分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法律意义:
【例1】甲与妻子乙在家中商量,将自家的汽 车以3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朋友丙。不料, 甲,乙的说话被在墙外的丙偷听到。丙觉 得这笔生意不错,愿意玉成其事。丙等了 很久,不见甲、乙有何动静。为防节外生 枝,丙给甲、乙发了一封信,要旨是: “我,丙,同意以30万元的价格购买您们 的汽车。”甲、乙接到该信后未置可否。
3.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并表明一经承诺即受拘束 的意旨。即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 该意思的有无,原则上依照客观标准,依理性的受要约人 的通常理解予以认定。 【例】①甲给乙写信,载明:“愿以30万元的价格将自己去 年购买的那部汽车出售给乙。”甲的意思表示包含买卖合 同的主要条款,且有受拘束的意思(乙若承诺,则买卖合 同成立),故甲的意思表示构成要约。②甲给乙写信,载 明:“正在考虑,以30万元的价格将自己去年购买的那部 汽车出售给乙。”甲的意思表示包含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 但不具有受拘束的意思,故甲的意思表示构成要约。
【例】4月1日,甲给乙写信说:“把我的A房 屋以30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你”。乙当日回 信说:“如果我老婆没意见,就这么 办。”4月3日,乙给甲发短信说:“那个 事,我老婆没意见”。
解析: ①乙4月1日的回信不构成承诺,因无受拘束 的意思。 ②乙4月3日的回信构成承诺,甲、乙的买卖 合同于4月3日成立。
2、形式 口头、书面、推定
二、要约 (一)、要约:又称发盘、出盘或报价等,是希望和他人订 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人 *受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 (1)要约的要求: 对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必须向受要约人发出 内容要具体明确 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
(一)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要 约人必须特定,否则受要约人无法承诺。 所谓特定人,即外界能客观确定的人,不 要求受要约人了解何人为要约人。 例如,设置自动售货机出售货物,前来购物 者即使不知要约人为何人,不妨碍自动售 货机为要约。
三、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1、承诺的构成要件 ①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作出。 ②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也是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且为对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③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根据《合同法》第30 条,承诺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无效, 只能视为新的要约;根据《合同法》第31条,承诺人对要 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 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作出任何变更的,承诺有效, 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②以非对话方式作出要约,承诺期间为要约 生效后的合理期限。
(二)承诺的生效 《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除非法 律另有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时间因 承诺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1.以对话方式承诺。受要约以对话方式(相对人可以同步 受领。如当面谈话、打电话、将书面的意思表示当面交给 对方等)作出承诺的,自要约人“了解”承诺内容时,承 诺生效。
4.意思实现。当事人以非对话方式订立合同,根据交易习 惯或者要约的要求承诺不需要通知的,受要约人可以通过 作出特定的行为来承诺(如向自动售货机投币购物;再如 完成悬赏广告指定的行为;又如当事人之间有系列交易, 没有交易的承诺均未作通知。等等)。自作出承诺的行为 时,承诺生效。所作出的“承诺的行为”,通常是履行行 为,如预付价款、将订购的货物投邮、装运货物、在工地 上开始施工等。
2、承诺期限的确定:承诺必须在承诺的期限内到达。 (1)首先,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的,依照该期限 (2)要约人未确定承诺期限的,分两种情况: ①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相对人应“即时”承诺(当事人 另有约定的除外)所谓“即时”,指尽其客观上可能的迅 速而言,应根据一般交易观念加以确定。比如,以电话为 要约,电话突然中断,马上再拨通而为承诺,应认为即时 作出承诺。再如甲邀乙至餐馆就餐并磋商合同,甲在席间 提出要约,乙在离席前作出承诺的,也应认为系即时承诺。
【例】甲公司向乙农场发了一份订购棉花的 要约,关于甲、乙履行合同的期限,要约 均用“农历某月某日”表明。乙给甲发出 的承诺于承诺期限内到达,表示完全同意 甲的要约,但乙在承诺中将要约中提出的 甲、乙的履行期限均改为“与农历对应 的”“公历的某月某日”。
解析:①《合同法》第30条规定:“受要约 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 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 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 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②乙虽在承诺 中将履行期限由“农历计算法”改为“公 历计算法”,但履行期限并未变更,乙的 承诺未对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乙的承诺
2、区分意义:影响合同生效
三、合同法概述: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 交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意思自治 平等和公平 诚实信用 公序良俗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一、内容与形式:
1、内容:一般包括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 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 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 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与其他 法律行为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一)、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 (二)、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为目的和宗旨 (三)、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真实的基 础上达成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