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规》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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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长度
建筑物沿街部分的长度
《建规》消防车道7.1.1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 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0m。 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0m或总 长度大于220.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 防车道。 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160m
穿过建筑物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 面积不应小于 12.0m×12.0m ;供大型消防车使用 时,不宜小于18.0m×18.0m。
建筑高度(附录A)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 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
分隔
防火分区
分隔
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 当 防 火卷 帘 的耐 火 极限 符 合现 行 国家 标 准 《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有关背火 面温升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保护; 特级防火卷帘
防火分区
分隔
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 GB7633 有关背火面辐射热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普通防火卷帘,既无隔热性能的钢制防火卷帘; 《高规》可设在建筑内上下连通处。
7.1.9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 面积不应小于12m×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 于l5m×l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 18m×18m。 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和救援 操作场地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 车的压力。 消防车道可利用城乡、厂区道路等,但该道路应满 足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的要求。。
用高强度单片铯钾防火玻璃与钢框架
制成的镶玻璃构件,按GB12513-90《玻 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其耐火特性试验表 明,在1000℃火焰中能保持84—183min不 炸裂,保持其耐火完整性,达到C类I级、C 类II级及以上。 高强度双层中空铯钾防火玻璃可达到B 类 I 级。
“玻璃+喷淋”防火分隔方式
7.1.4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 物,当内院或天井的短边长度大于 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 消防车道;当该建筑物沿街时 。
封闭内院
消防车转弯半径
汽车最小转弯半径: 汽车回转时汽车的前轮外侧循圆曲线行走轨 迹的半径。 普通消防车9m; 登高车12m; 一些特种车辆16~20m。
汽车库
复式汽车库 室内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 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3层存放车辆的汽 车库。 机械式立体汽车库(竖直循环式机械汽车库)
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采用机械设备进 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库。
汽车库防火分区
普通汽车库:2000m2; 复式车库:按汽车库防火分区面积的 65%计算。 立体车库:超过50辆时,设防火墙或防 火隔墙进行分隔。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3.2.4规定: > 500辆的特大型车库设3个车辆出入口
汽车库人员安全出口
《汽车库防火规范》6.0.5条: 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的距离不 应超过45m,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 不应超过60m。 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防火门不算安全出口。
防火分区
如何划分防火分区?
坡地建筑
对于阶梯式地坪,同一建筑的不同部位可能不处于 同一高程的地坪上。此时,建筑高度的确定原则是: 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设置有防火 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要求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 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或设有尽头式消防车道时, 可分别计算建筑高度。 否则,应按自低高程室外设计地坪到整个建筑高度 的最高点处确定。
消防车道
7.1.2 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 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 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 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 道;对于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 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 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环行消防车道
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 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 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行消防车道 。 当设环行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 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 度超过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防火分区
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锅炉房(直 燃机房)以及配套的储油间、空调机房、 新风机房等,应独立划分防火隔间(防火 单元)。 2.5h隔墙、1.5h楼板、甲、乙级防火门
防火分区
面积分区 将燃烧控制在所涉及范围的一定面积之内; 竖井分区 封堵楼梯间、电梯竖井、管道井等易于构成火 焰和烟气竖向流动通道; 功能分区 发生火灾时难以疏散的部分和起火可能性很大 的部分与其他部分分隔开。
当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且将相邻防火分区 之间的防火墙上设置的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时,防火分 区安全出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
5.1.1-3):在一个防火分区内,设置通向室外、直 通室外的疏散楼梯间或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宽度 之和,不宜小于本规范第5.1.6条规定的安全出口 总宽度的70%; 5.1.1-3: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且室内地面与室 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m,容纳人数不大于 30人的防火分区,可设置一个通向室外、直通室 外的疏散楼梯间或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也可设 置一个与相邻防火分区相通的防火门。 5.1.1-4: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停留人数不超 过3人的防火分区,可设一个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 防火门。
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 后取其中最大值;
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 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高规》: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 层的高度。 NFPA101:建筑高度应计为消防车所在的最 低水平位置与最高使用层楼板之间的距离。
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
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
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
共用楼梯间需注意的几点: 1、楼梯间的布置应满足疏散宽度、 出口数量、疏散距离等方面的要求。 2、因楼梯间前室开有两个方向的 疏散门,其中开向另一防火分区的门 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计算前室正压送风时,门的漏 风量增加。
防火分区
防火墙 防火卷帘 防火玻璃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1、水泵房、污水泵房、水库、厕所、盥洗间等无可燃物的房 间,其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面积之内; 2、柴油发电机房、直燃机房、锅炉房以及各自配套的储油间、 水泵间、风机房等,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 3、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 球馆的球道区等,其面积可不计入溜冰馆、游泳馆、射击馆、 保龄球馆的防火分区面积。
防火分区
面积
局部设自喷时,增加面积可以按该局部面积 的一倍计算。
防火分区
面积
上下连通的部位:敞开楼梯、自动扶梯 当上下连通的面积超过防火分区面积时,应 划分防火分区;
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的定义:
《高规》 :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 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 《建规》: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 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 的出口。 《人防》: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出 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防火分区
1
分隔
2
新《建规》(限制使用): 防火分区间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 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 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防火分隔部位宽度的1/3, 且地下建筑不应大于20m; 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
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
地下相邻防火分区上的防火门是否可视为安 全出口?
《高规》、《建规》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 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 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 个防火分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5.1.1条: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两个;
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
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的数量 《汽车库防火规范》6.0.2条: 汽车库、修车库的每个防火分区内,其人员安全 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 个: 同一时间的人数不超过25人; IV类汽车库。
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
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各有一个疏散楼梯, 每两个相邻防火分区共用一个疏散楼梯, 使每个防火分区均有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 出口。
防火分区
分隔
中庭也可采用防火玻璃加自动喷水分隔保护。 钢化玻璃加窗式喷淋(新技术)
建筑用安全玻璃 防火玻璃 GB15763.1-2001 防火玻璃按耐火性能分A、B、C三类 A类:同时满足耐火完整性、耐火隔热性 要求的防火玻璃。 B类:同时满足耐火完整性、热辐射强度 要求的防火玻璃。 C类:满足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防火玻璃。 以上三类防火玻璃按耐火等级可分 别分为 I级、Ⅱ级、Ⅲ级、Ⅳ级。
新《建规》 及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 (二)
内 容 提 要:
建筑高度 建筑物长度 消防道路 消防扑救面、扑救场地 如何划分防火分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 《汽车库防火设计规范》 GB50067-97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2009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
多个高度
A.0.1 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 定:
6 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 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 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 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 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防火间距(附录B)
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水平距离计 算,当外墙有凸出的可燃或难燃构件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 缘算起。 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为相邻两储罐外壁的最近水平距离。 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为两堆场中相邻堆垛外缘的最近水平 距离。 变压器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为相邻变压器外壁的最近水平距离。 建筑物、储罐或堆场与道路、铁路的防火间距,应为建筑外 墙、储罐外壁或相邻堆垛外缘距道路最近一侧路边或铁路中 心线的最小水平距离。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1 (2005年版)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3-9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92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472-2008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57-2000 J67-2001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074-2002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 GB50284-2008 《广播电视工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YJ33-88
5、保护玻璃的自动喷淋系统独立设置,并对该喷淋系统设置高位水 箱,水箱水量不应小于10min的供水量; 6、窗型喷头应采用通过产品检测和认证的产品,并根据喷头的型号 和类型参考相关安装说明进行。
汽车疏散出口
《汽车库防火规范》6.0.6 规定,汽车疏散出口 可以按层设计: < 50辆设 1 个单车道出口; < 100辆设 1 个双车道出口; ≥100辆设 2 个汽车疏散出口。 详见6.0.6条文说明。
例1 : 地下三层停车<50辆,设一个单车道; 地下三层 + 地下二层<100辆,设一个双车道; 地下三层 + 地下二层 + 地下一层>100辆,设 2个汽车疏散出口。 例2 : 地下三层停车>100辆,地下三层、地下二层、 地下一层均应设2个汽车疏散出口。
建筑物长度
建筑物沿街部分的长度
《建规》消防车道7.1.1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 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0m。 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0m或总 长度大于220.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 防车道。 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160m
穿过建筑物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 面积不应小于 12.0m×12.0m ;供大型消防车使用 时,不宜小于18.0m×18.0m。
建筑高度(附录A)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 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
分隔
防火分区
分隔
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 当 防 火卷 帘 的耐 火 极限 符 合现 行 国家 标 准 《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有关背火 面温升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保护; 特级防火卷帘
防火分区
分隔
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 GB7633 有关背火面辐射热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普通防火卷帘,既无隔热性能的钢制防火卷帘; 《高规》可设在建筑内上下连通处。
7.1.9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 面积不应小于12m×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 于l5m×l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 18m×18m。 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和救援 操作场地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 车的压力。 消防车道可利用城乡、厂区道路等,但该道路应满 足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的要求。。
用高强度单片铯钾防火玻璃与钢框架
制成的镶玻璃构件,按GB12513-90《玻 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其耐火特性试验表 明,在1000℃火焰中能保持84—183min不 炸裂,保持其耐火完整性,达到C类I级、C 类II级及以上。 高强度双层中空铯钾防火玻璃可达到B 类 I 级。
“玻璃+喷淋”防火分隔方式
7.1.4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 物,当内院或天井的短边长度大于 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 消防车道;当该建筑物沿街时 。
封闭内院
消防车转弯半径
汽车最小转弯半径: 汽车回转时汽车的前轮外侧循圆曲线行走轨 迹的半径。 普通消防车9m; 登高车12m; 一些特种车辆16~20m。
汽车库
复式汽车库 室内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 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3层存放车辆的汽 车库。 机械式立体汽车库(竖直循环式机械汽车库)
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采用机械设备进 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库。
汽车库防火分区
普通汽车库:2000m2; 复式车库:按汽车库防火分区面积的 65%计算。 立体车库:超过50辆时,设防火墙或防 火隔墙进行分隔。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3.2.4规定: > 500辆的特大型车库设3个车辆出入口
汽车库人员安全出口
《汽车库防火规范》6.0.5条: 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的距离不 应超过45m,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 不应超过60m。 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防火门不算安全出口。
防火分区
如何划分防火分区?
坡地建筑
对于阶梯式地坪,同一建筑的不同部位可能不处于 同一高程的地坪上。此时,建筑高度的确定原则是: 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设置有防火 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要求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 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或设有尽头式消防车道时, 可分别计算建筑高度。 否则,应按自低高程室外设计地坪到整个建筑高度 的最高点处确定。
消防车道
7.1.2 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 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 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 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 道;对于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 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 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环行消防车道
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 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 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行消防车道 。 当设环行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 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 度超过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防火分区
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锅炉房(直 燃机房)以及配套的储油间、空调机房、 新风机房等,应独立划分防火隔间(防火 单元)。 2.5h隔墙、1.5h楼板、甲、乙级防火门
防火分区
面积分区 将燃烧控制在所涉及范围的一定面积之内; 竖井分区 封堵楼梯间、电梯竖井、管道井等易于构成火 焰和烟气竖向流动通道; 功能分区 发生火灾时难以疏散的部分和起火可能性很大 的部分与其他部分分隔开。
当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且将相邻防火分区 之间的防火墙上设置的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时,防火分 区安全出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
5.1.1-3):在一个防火分区内,设置通向室外、直 通室外的疏散楼梯间或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宽度 之和,不宜小于本规范第5.1.6条规定的安全出口 总宽度的70%; 5.1.1-3: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且室内地面与室 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m,容纳人数不大于 30人的防火分区,可设置一个通向室外、直通室 外的疏散楼梯间或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也可设 置一个与相邻防火分区相通的防火门。 5.1.1-4: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停留人数不超 过3人的防火分区,可设一个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 防火门。
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 后取其中最大值;
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 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高规》: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 层的高度。 NFPA101:建筑高度应计为消防车所在的最 低水平位置与最高使用层楼板之间的距离。
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
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
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
共用楼梯间需注意的几点: 1、楼梯间的布置应满足疏散宽度、 出口数量、疏散距离等方面的要求。 2、因楼梯间前室开有两个方向的 疏散门,其中开向另一防火分区的门 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计算前室正压送风时,门的漏 风量增加。
防火分区
防火墙 防火卷帘 防火玻璃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1、水泵房、污水泵房、水库、厕所、盥洗间等无可燃物的房 间,其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面积之内; 2、柴油发电机房、直燃机房、锅炉房以及各自配套的储油间、 水泵间、风机房等,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 3、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 球馆的球道区等,其面积可不计入溜冰馆、游泳馆、射击馆、 保龄球馆的防火分区面积。
防火分区
面积
局部设自喷时,增加面积可以按该局部面积 的一倍计算。
防火分区
面积
上下连通的部位:敞开楼梯、自动扶梯 当上下连通的面积超过防火分区面积时,应 划分防火分区;
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的定义:
《高规》 :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 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 《建规》: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 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 的出口。 《人防》: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出 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防火分区
1
分隔
2
新《建规》(限制使用): 防火分区间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 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 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防火分隔部位宽度的1/3, 且地下建筑不应大于20m; 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
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
地下相邻防火分区上的防火门是否可视为安 全出口?
《高规》、《建规》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 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 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 个防火分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5.1.1条: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两个;
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
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的数量 《汽车库防火规范》6.0.2条: 汽车库、修车库的每个防火分区内,其人员安全 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 个: 同一时间的人数不超过25人; IV类汽车库。
防火分区
安全出口
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各有一个疏散楼梯, 每两个相邻防火分区共用一个疏散楼梯, 使每个防火分区均有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 出口。
防火分区
分隔
中庭也可采用防火玻璃加自动喷水分隔保护。 钢化玻璃加窗式喷淋(新技术)
建筑用安全玻璃 防火玻璃 GB15763.1-2001 防火玻璃按耐火性能分A、B、C三类 A类:同时满足耐火完整性、耐火隔热性 要求的防火玻璃。 B类:同时满足耐火完整性、热辐射强度 要求的防火玻璃。 C类:满足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防火玻璃。 以上三类防火玻璃按耐火等级可分 别分为 I级、Ⅱ级、Ⅲ级、Ⅳ级。
新《建规》 及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 (二)
内 容 提 要:
建筑高度 建筑物长度 消防道路 消防扑救面、扑救场地 如何划分防火分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 《汽车库防火设计规范》 GB50067-97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2009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
多个高度
A.0.1 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 定:
6 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 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 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 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 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防火间距(附录B)
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水平距离计 算,当外墙有凸出的可燃或难燃构件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 缘算起。 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为相邻两储罐外壁的最近水平距离。 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为两堆场中相邻堆垛外缘的最近水平 距离。 变压器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为相邻变压器外壁的最近水平距离。 建筑物、储罐或堆场与道路、铁路的防火间距,应为建筑外 墙、储罐外壁或相邻堆垛外缘距道路最近一侧路边或铁路中 心线的最小水平距离。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1 (2005年版)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3-9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92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472-2008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57-2000 J67-2001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074-2002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 GB50284-2008 《广播电视工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YJ33-88
5、保护玻璃的自动喷淋系统独立设置,并对该喷淋系统设置高位水 箱,水箱水量不应小于10min的供水量; 6、窗型喷头应采用通过产品检测和认证的产品,并根据喷头的型号 和类型参考相关安装说明进行。
汽车疏散出口
《汽车库防火规范》6.0.6 规定,汽车疏散出口 可以按层设计: < 50辆设 1 个单车道出口; < 100辆设 1 个双车道出口; ≥100辆设 2 个汽车疏散出口。 详见6.0.6条文说明。
例1 : 地下三层停车<50辆,设一个单车道; 地下三层 + 地下二层<100辆,设一个双车道; 地下三层 + 地下二层 + 地下一层>100辆,设 2个汽车疏散出口。 例2 : 地下三层停车>100辆,地下三层、地下二层、 地下一层均应设2个汽车疏散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