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整治方案(精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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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整治方案
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整治方案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部署,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为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对挥霍浪费公款、社会影响很坏、群众极为反感的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行为,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纠正,真正做到从严从简勤俭办事,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务实节俭进行职务消费和公务接待工作,有效扭转过度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奢侈浪费之风,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整治违规职务消费问题。
着力纠正全局干职工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逐步规范职务消费行为。
1.整治过度职务消费、奢侈浪费问题。
纠正职务消费随意列支、盲目攀比、挥霍浪费的问题,重点检查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等经费支出,看开支是否合理规范。
2.整治职务消费过程中假公济私、化公为私问题。
整治职务消费过程中报销应由其个人或者亲属承担的费用、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等问题。
(二)整治公款大吃大喝问题。
坚决整治在高档酒店、宾馆、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的问题。
通过明察暗访、自查自纠和信访举报,对在高档酒店、宾馆、农家乐、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进行公款吃喝或违规消费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坚决整治奢靡享乐之风。
(三)整治公务接待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落实凭公函接待和接待清单制度,坚决纠正单位公务接待活动中超规格、超标准接待,擅自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用公款接待甚至借各种名义变相安排
公务接待的问题。
(四)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根据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以制度机制严格规范职务消费和公务接待行为。
三、工作步骤和整治措施
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1月起至2016年6月底结束,按全面自查、整改落实、总结评估等3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自查(至2016年4月底)
局计财科对局机关2016年度的职务消费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统计摸底、分析排查(局属各单位参照执行),于2016年4月30日前交局纪检组监察室备案。
(二)整改落实(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
各单位通过全面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在广泛征求本单位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实施整改,整改过程及成效应及时向本单位干部群众公示。
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局属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应于2016年6月1日之前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将全局系统整改落实情况综合之后于2016年6月10日之前市财政局监督局。
整改后继续违纪违规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三)总结评估(至2016年6月底)
各单位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程,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好各项专项整治任务,在此基础上,全面汇总、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并在本单位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6月20日前上报市财政监督局。
四、工作要求
(一)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在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专项整治工作由局纪检监察室牵头,局计财科、局办公室、局机关工委及相关科室配合。
在牵头单位的统筹协调下,各参与
单位按照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分工负责,力求工作实效。
(二)督促检查,推动整改落实。
通过督促检查、抽查等方式,督促局属各单位切实把整治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摆到重要
位置。
各单位要将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落实到人。
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局纪检监察室将按规定严格处理。
(三)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
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防治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长效机制。
局纪检监察室要不断完善惩治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的纪律规定和执纪检查手段方式,计财、办公室、机关工委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关于职务消费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明确界限,量化标准,增强协调性、操作性和科学性,切实织牢制度笼子。
同时,加强对本单位干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管理,提高干部群众对有关制度规定的知晓度和遵从度,自觉合法合规开展公务活动。
通过制度、教育、公开、惩处等方式逐步构建预防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