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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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化,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使学校工作更趋规范,真正体现依法治校,努力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举办,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管理的全日制公办学校,下辖大酱、大湾、吉祥、保南四所村小学,学制六年.一个中心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全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中心校。

学校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板石村。

第四条办学目标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培养可持续学习能力,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的现代办学理念,通过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浓厚的学习兴趣、高效的学习方法,使学生具有后期学习所必需的可持续学习能力;培养学生适应能力、审美能力、竞争能力和交往能力,使全体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健体、学会生活、学会劳动、学会审美,具有现代的良好的思想、文化、身体心理素质,为其一生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过努力,逐步把学校办成管理科学规范,师资队伍思想和业务素质强、学历达标、学科配套、结构合理,设施设备齐全、能满足现代教育发展需要,教育教学质量高、社会公众认可的特色学校。

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定基础.第五条:办学宗旨: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服务学生,服务家长,服务社会.第六条:学校建立校训、校风,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校训:文明勤奋团结进取校风:求实创新活泼守纪教风:博学严谨善教爱生学风:自强争先刻苦好学第二章行政管理第七条:学校由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主管,学校校长的任职方式:县教育局组织考察任命,学校建立副校级后备干部库。

通过民主推荐,校长提名,组织考核等形式确定后备干部。

学校章程_制度管理

学校章程_制度管理

一、学校章程制度管理概述学校章程制度管理是指学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学校内部各项事务进行规范、约束和监督的过程。

学校章程制度管理包括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方面。

二、学校章程制度管理的主要内容1. 学校章程学校章程是学校最高层次的规章制度,是学校办学的基本准则。

学校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学校名称、性质、宗旨和任务;(2)学校办学规模、学科设置、专业设置;(3)学校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职责权限;(4)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主要任务;(5)学校经费来源、使用和管理;(6)学校教职工的聘用、培养、考核、晋升、退休等事项;(7)学校学生的招生、培养、考核、毕业、就业等事项;(8)学校章程的修改程序。

2. 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学校章程的具体化,包括以下内容:(1)教育教学管理制度;(2)科研管理制度;(3)财务管理制度;(4)人事管理制度;(5)学生管理制度;(6)校园安全管理制度;(7)信息化管理制度。

3. 岗位职责岗位职责是明确教职工岗位工作职责、权限和考核标准的制度。

岗位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1)岗位名称、职责;(2)岗位权限;(3)岗位职责考核标准。

4. 工作流程工作流程是规范学校内部各项工作流程的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工作流程图;(2)工作流程说明;(3)工作流程实施要求。

三、学校章程制度管理的实施与监督1. 实施与执行学校章程制度管理的实施与执行是学校管理工作的关键。

学校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执行监督机制,确保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监督与检查学校章程制度管理的监督与检查是保障学校规章制度落实的重要手段。

学校应定期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教职工培训学校应加强对教职工的培训,提高教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

4. 学生教育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让学生了解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校纪律,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学校章程和各规章制度

学校章程和各规章制度

学校章程和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校全体师生员工,凡在本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的,均应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本校的目标是培养具有高尚品质、良好素养和积极进取精神的优秀人才。

第二章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第四条学校章程由校长召集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代表大会,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

第五条学校章程的修改和补充,应经校长提议,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章学生管理制度第六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师重道,乐于助人,热爱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第七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学习纪律,按时上课,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旷课、迟到或早退。

第八条学生应尊重老师和同学,不得打架斗殴,不得辱骂老师和同学,维护校园的良好秩序。

第四章教师管理制度第九条教师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恪守教学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楷模。

第十条教师应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和特长,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思维能力,关心学生的成长发展。

第十一条教师要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章各项规章制度第十二条学校设立学生会,由学生代表自行选举产生,代表学生的利益,组织学生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劳动委员会,由教职员工代表组成,负责组织校园文化建设和环境卫生,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教学督导组,由教师代表组成,对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提供改进建议和意见。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学术研究组,由教师代表组成,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提升学校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第六章监督和处罚制度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学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监督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对学校的管理工作和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学校安全章程及规章制度

学校安全章程及规章制度

学校安全章程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秩序,促进校园和谐发展,制定本安全章程及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章程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学校师生和校外人员在校园内的行为,加强学校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以及校园内的访客和校外人员。

第四条学校所有师生和校外人员必须遵守本章程,不得违反规定。

第二章学校安全管理第五条学校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负责决定学校的安全政策和措施。

第六条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校长、副校长、保卫处领导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七条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学校每学年组织安全演练活动,增强师生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第九条学校每学年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条学校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提高师生和校外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学校严禁携带危险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第三章学校师生行为规范第十二条学校师生必须尊重学校规章制度,严禁违反学校规定和干扰学校正常秩序的行为。

第十三条学校师生不得参与任何有损学校声誉和安全的活动,不得传播虚假信息和谣言。

第十四条学校师生应当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酗酒和斗殴等行为。

第十五条学校师生在校园内应当互相尊重,不得有辱骂、恐吓或伤害他人的言行。

第十六条学校师生应当爱护校园环境,不得破坏公共设施和植物。

第四章学校安全预警和处置第十七条学校设立安全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安全信息和紧急通知。

第十八条学校师生在发现安全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保卫处或领导报告,配合学校的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安全事件处理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协作关系,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防范。

第二十条学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演练,检验师生的逃生和自救能力。

第五章学校安全检查和评估第二十一条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本文旨在介绍民办学校的办学章程以及各种规章制度。

民办学校是指由私人或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办的学校,其办学活动需要遵守一系列规章制度以确保教育质量和学生权益保障。

以下将详细介绍办学章程以及各种规章制度的内容。

1. 办学章程办学章程是民办学校的基本法规,规定了学校的目标、任务、组织机构、人事制度、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是学校内部管理的基础依据。

具体内容如下:1.1 学校目标学校目标是指学校的办学宗旨和教育目标,包括培养目标、教育理念等。

学校目标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公民。

1.2 学校任务学校任务是指学校的教育任务和社会服务任务。

教育任务包括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各方面能力和素质;社会服务任务包括与社会各界开展交流合作,服务社会发展。

1.3 组织机构学校组织机构包括学校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学校的领导机构通常由校董事会、校长和行政团队组成,负责学校整体管理和决策;学校职能部门则根据学校规模和需要设立,如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等。

1.4 人事制度学校人事制度包括教职员工的招聘、考核、晋升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其目的是确保教师和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5 财务管理学校财务管理是指学校的经费管理和资产管理。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经费的专款专用,合理利用资产,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2. 规章制度除了办学章程外,民办学校还应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以规范学校内各项管理工作和师生行为。

2.1 学生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是指对学生行为进行规定和管理的制度。

包括学生入学申请和录取规定、学生课堂纪律、学生活动管理等。

通过制度的落实,可以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2 教师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是指对教师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包括教师的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

通过建立健全的教师管理制度,可以确保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提高教学水平。

2.3 课程设置和实施制度课程设置和实施制度是指学校对课程设置和教学活动的规定和管理。

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是学校管理的基础和保障,对于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保障学生权益以及提升学校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基本法规,规定了学校的性质、宗旨、目标、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重要内容;而规章制度则对学校教学、学生管理、教师评价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旨在规范学校内部的各项工作。

首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有助于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转。

学校是一个以教育为主要任务的组织,只有通过明确的章程和规章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各个部门和人员的行为,才能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例如,学校章程可以规定学校的管理架构和职责划分,规章制度可以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使学校组织结构更加明确,工作分工更加清晰。

这样一来,学校内部的各项工作就可以有效组织和安排,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

其次,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有助于保障学生的权益。

作为教育的提供者,学校应该尽可能地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可以保障学生在学校内享有平等、公正、有序的权益。

例如,规章制度可以规定学生在学习、评价、处分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学生在学业上的平等竞争和公正评价。

另外,学校章程还可以规定学生的安全、健康、隐私等权益的保障措施,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最后,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有助于提升学校教育质量。

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可以明确学校的办学宗旨和教育目标,明确学校的核心价值观和教育理念。

这样一来,学校可以根据章程和规章制度确定教育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教育教学计划和评价体系,以提高学校教育质量。

此外,规章制度还可以规定教师的教学要求和职业道德规范,推动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职业素养,从而提升学校整体的教育质量。

综上所述,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对于学校管理和提升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章程规定了学校的性质、宗旨、目标,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重要内容;而规章制度则规范了学校内部的各项工作,保障了学生的权益,并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

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汇编规章制度

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汇编规章制度

学生日常安全制度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学生违纪处分暂行条例第一条处罚是学校教育的辅助手段;由于极少数违反纪律的学生和一些经常违纪又屡教不改的学生,影响大多数同学的健康成长和学习,学校将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对错误的认识程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劝退、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以此教育其本人和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对于违纪情节较轻、不属于第四条至第二十条处分范围的学生,由政教处根据班主任报送的材料核准后发给“违纪通知单”,由班主任组织班级同学对其进行帮助教育,必要的情况下可由年级组长组织年级会议对其进行教育并扣其操行分优、良、及格、不及格;第二条对学生的处分,首先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提出处理意见报政教处后,由政教处提出处分意见,经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校长签字后生效;处分结论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在全校大会宣布或张榜公布,并记入学生档案;第三条受到处分后,能真正认识错误并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取得明显进步,在受处分三个月后可申请降等或撤销处分;申请人写出书面总结和申请,由班委会讨论写出评议,班主任签署意见交年级组长审察后再交政教处申请备案,政教处审查处分学生表现后交行政会讨论决定,降等第三个月后表现好,可继续申请降等,直至撤销后,处分情况可不进入毕业档案;第四条对旷课学生的处分1、上课无故迟到三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不参加学校、班集体活动、第二课堂活动、体育锻炼等,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两次不出操按旷课一节计算;住校生无故不上晚自习按旷课计算;一天按十节计,一周按五天计;2、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五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十节者给予记过处分,十五节者,留校查看,二十节作劝退处理,并正式通知家长;旷课二十五节以上勒令退学,并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第五条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分1、对考试中夹带、偷看、翻书、抄袭者,或参与传接、交换答卷、讨论,手机短信、或考试中将自己的答卷提供给他人抄袭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取消该科分数、警告或记过处分;2、盗窃试卷、答案、评分标准,以考试作弊和偷盗两项错误论,给予勒令退学,并开除学籍处分;第六条对抽烟、喝酒学生的处分1、经证实,学生在校抽烟,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2、不但自己抽烟,还引诱、招待他人抽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受到警告处分后又发现有抽烟行为,给予留校察看处分;4、多次教育不改,给予勒令退学处分;5、走读生校外帮助他人买烟进校助人抽烟,经发现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在家反省一周;6、对违反纪律喝酒学生的处分,可参照上述各条执行;第七条对打架学生的处分1、故意挑起事端,引起打架斗殴,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记大过或勒令退学处分;2、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使事态发展,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或劝退处分;3、策划或煽动他人打架,视情节轻重如未遂、造成打架、造成打群架;未造成伤害、造成轻伤害、造成重伤;无校外人员参加、有校外人员参加;干扰学校秩序、严重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等给予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4、动手打人,视情节轻重打1人或多人;未动用器械或动用器械;未造成伤害或造成伤害;造成轻微伤害或重伤等分别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5、为他人提供凶器指在斗殴中一切可以伤害人体的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上的处分;6、争吵中亮出凶器,威胁他人,给予留校察看处分;7、提供伪证影响调查工作,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8、打架造成伤害,视情况由责任方或责任大小承担医疗等费用,并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如触犯刑律,直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9、动员家人到学校打架报复、恣肆给予勒令退学处分;第八条对偷盗、勒索实物、现金学生的处分1、价值在10元以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2、价值在10元以上含10元,以下同,100元以内,给予记过处分,或劝退处分;3、价值在100元以上,给予勒令退学处分;4、有偷盗、勒索企图,经劝告而未实施或中途自动停止并主动认错、退赔,可以不给处分;5、对偷盗、勒索实物、现金数额较大,性质严重,影响极坏者,开除学籍,并直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第九条对赌博学生的处分1、参与赌博,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2、为他人提供赌博工具、场所,给予记过处分或劝退;3、组织他人赌博,给予记大过处分或留校察看处分;第十条对故意破坏公物学生的处分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教学设备、实验用品、体育器材、书报、杂志、及其他一切学校财物、设备,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照价或加倍赔偿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对照第八条的金额幅度给予处分;第十一条对翻墙离校学生的处分学生翻墙离校,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并通知家长,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并予以停宿处理;如果多次翻墙离校,屡教不改,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第十二条对违反乘坐校车规定学生的处分乘车学生必须身穿校服,按时按点依秩序上下车,交好乘车卡;服从送车老师的管理和指挥,头手不得伸出窗外,不得翻窗跳车,遵守车内秩序,团结友爱;否则,视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第十三条对不尊重教职工学生的处分1、不能顶撞辱骂教职工,否则,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2、对围攻殴打教职工的学生,造成伤害,赔偿一切医疗费用和误工费,予以开除学籍处分,如果触犯刑律,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3、对拉拢不明真相的学生对抗老师,扰乱学校纪律的学生,予以开除学籍处分,如果触犯刑律,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第十四条对串宿学生的处分学校严禁学生在午休和晚休时间相互串宿舍,如有违犯,一经发现,二次以上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给予停宿处理;第十五条对不按时睡觉,影响他人休息学生的处分学校严格规定学生照作息时间准时休息,对长期不按时睡觉并影响他人休息,责令写出书面检查,书面检查两次以上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同时也可视情况给予停宿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影响极大,予以勒令退宿处分;第十六条对恋爱学生的处分1、严禁中学生谈恋爱,如有违反,经教育不改,给予警告直至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2、对恋爱的认定:有搂抱、接吻、写情信、男女两人到校园阴暗角落或到其它地方约会、打爱情电话或有其它相关的出格行为,认定为恋爱;第十七条凡同时犯有上列两项以上错误,按处分最重的一项再加一至二等处分实施;受过处分,又再次违纪除应受的处分外,要加重处分;第十八条对因违法而被公安机关传讯、拘留的学生,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对因违法犯罪而判处少年管教、劳动教养、徒刑的学生,一律开除学籍;第十九条学生因违纪受到记过以上处分者,均取消其一切荣誉称号;第二十条对屡教不改或多次受到处分以及违纪性质严重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况,通知该学生停课接受教育或实施劳动教育;第二十一条上课期间扰乱课堂秩序如讲闲话、做小动作与课堂无关的事,老师应给予教育,下课后报班主任,并与班主任一起对学生进行教育,严重者报政教处,并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二条严格遵守学校课堂、两操、午休、体育锻炼等其它规定,否则依相应办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以上各条未涉及的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1、只要学生违纪已经给学校正常的生活和教学秩序造成严重影响,以上条款虽未涉及,但学校仍有对违纪学生作出处分的权利;2、具体处分程序为:班主任请示年级组长,提出处分意见,向政教处报送基础材料,政教处在核实事实后,确定处分等级并送学校行政会讨论作出处分决定;学生自主管理条例一、指导思想:学生会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宗旨,在政教处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配合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自主管理活动;二、工作目标:1、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进行管理和自我管理,教育和自我教育,服务和自我服务;2、参与学校管理:成立学生会,充分发挥与全体学生密切联系的优势,参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工作,学生会可以在班级学生管理、住宿生管理中发挥自身独特的作用;3、上下沟通、传递信息:学生会是学校与全体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同时,学生会作为学生的代言人,有责任通过正当的渠道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中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三、工作措施:1、在学生会干部组织下进行严谨细致的纪律检查工作;1检查各年级中自习纪律;对各种不良现象进行及时的批评和教育2检查各班的出勤、晚自习情况,同时检查学生的文明卫生行为;3做好值周班工作,维护食堂良好的用餐秩序;2、检查劳动卫生工作;1制定详实的卫生检查要求,每天都对各班级教室卫生和宿舍内务进行检查;2每两周组织一次劳动卫生大检查,对各班级教室、宿舍进行全面检查并给予评分;以上每一项检查工作每天都有详细的记录,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评比分数,及时地公布,以利于各班更好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月底,对所有检查进行量化分评比,评出当月的“先进班级”和“文明宿舍”,颁发流动红旗;通过卫生检查工作和评优工作,增强同学们的劳动观念和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3、成立学生校卫队,协助校卫队进行校内的安全管理和治安工作,每周两次校外巡逻,从而有效杜绝打架、盗窃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4、积极发挥学校与同学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向学校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同学们中存在的问题,使学校领导能够及时地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向学生传达落实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5、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文明建设;6、组织各种体育健身活动,增强同学们的体质,培养同学们顽强拼搏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值周班工作任务和要求组织学生参加值周工作,是加强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组织值周班的工作可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发挥学生自治自理、自主管理的积极作用,推动学校工作的全面开展;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如下:一、工作任务和要求:1、值周班工作的具体任务包括:课间操、眼保健操、仪容仪表、出勤、卫生、就餐等检查;2、周日第一节晚自习,值周班应在班长的带领下,学习值周的相关要求和评分标准,并安排好值周人员,第二节晚自习接受学生会干部的值周培训;3、所有参加值周的同学必须仪表合格,衣冠整洁,并佩戴好袖章左手臂上;4、检查评比必须公平公正,认真做好每天的值日记录,做到每扣一分都有依据和记录,并及时把检查评比的情况反馈给班主任或班长,评比结果及时公布在教学楼3楼的评比栏上,遇到问题及时向学生会干部和值日老师反映;5、注意保管好值周的物品袖章、记录本等,逢周日晚自习第一节下课间隙,将所有物品移交给下一个班级,并填写好物品移交表,让下一个班的班长签名;凡遗失物品的须赔偿;6、参加值周的同学必须及时到位,听从学生会干部的指挥,临时有事的要向值日的学生会干部请假;7、检查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讲究文明礼貌,切勿与同学发生口角与冲突;8、本班值周工作结束后,班主任或者班长认真写一篇“值周工作小结”写在记录本上,并摘抄重要的事项公布在公布栏的黑板上;9、班主任在周一应陪同值周班的学生一起值勤,班主任在一周的时间里至少应有3天到岗监督值周班的工作,以便值周工作落实到实处;二、注意事项:1、值周班工作将纳入班级常规评比中,因此对于值周班的任务和要求各班要在值周前作好动员工作,明确值周的意义、任务和要求,并严格按要求分好组,力保人员、任务落实到位,高质量地完成值周班工作;2、值周的同学可以不参加早锻炼,但必须按时起床和离开宿舍,除本班参加早锻炼的同学外,其他值日的同学可提前吃早餐;3、值周班的同学中午食堂值班时间:12:00-12:30,分别督查餐具回收、餐桌卫生、排队秩序、开水区卫生等工作,到12:30后方可就餐,任何同学不得提前脱岗;4、值日检查范围只限中学部,请勿进入小学教学区;5、值周班每天安排一名总负责的班干部负责当天的值周工作,并与当天值日的学生会干部联系、协调工作;值周工作任务及具体要求住宿生管理规定学生宿舍是生活育人的重要基地,是学校培养人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宿舍安全1、增强防火安全意识,禁止带明火及蜡烛、火柴、酒精、火机、烟花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宿舍;如有违反,第一次严重警告,第二次停宿,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2、注意用电安全,学生宿舍任何人不准用电炉、电吹风等各种电器,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一旦发现,将没收其违禁物品并严重警告,情节严重作停宿处理;3、保持照明设备的清洁,及时清除废纸、杂物等易燃物品;4、严禁在寝室、走廊、厕所内焚烧废纸等杂物;如有违反将作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严肃处理;5、禁止在宿舍内燃放鞭炮;如有违反作停宿处理;6、不得随意开关电源总闸和分闸,故意违反将给予记过处分;7、加强对热水设施的管理,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防止热水烫伤;二、宿舍纪律1、按时起床,洗漱后准时进入课室上课及参加晚自习;迟到者将给予批评教育;2、按规定准时熄灯就寝,不得做与休息无关的事,并保持安静;多次违反,屡教不改者给予停宿处理;3、不得串宿舍,放学回宿舍期间只能在自己寝室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互相串宿,多次违反,屡教不改者将被停宿;4、不得攀爬墙离开宿舍,更不能爬围墙离校,私自离校者将给予停宿处理;5、上课时间包括晚自习和课间休息,不得以任何理由回宿舍;6、爱护宿舍,不在墙上乱钉、乱画、乱贴,损坏东西要照价赔偿,如故意破坏公物三倍赔偿并取消其住宿资格;7、不带健身器材、篮球、排球、足球进宿舍;一旦发现立即没收,到期末由家长领回;8、不抽烟、不喝酒、不玩扑克、不打架、不赌博、不到异性宿舍串宿;一旦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停宿处理;9、早、中、晚餐不允许学生带饭回宿舍;10、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手机、相机、CD机、现金等谢绝进宿舍;如不遵守,丢失财物自负;11、周末、节假日,不得在宿舍留宿特殊情况要到政教处申请;非常住生且无政教处批条的学生,周末、节假日不允许提前返校回宿舍;12、尊敬老师、尊敬同学,与同学友好相处;对顶撞、谩骂老师者,将取消住宿资格;13、离开宿舍后及时关灯、关风扇、关空调;14、使用他人物品,应经物主允许,不得偷他人的物品;如发现有偷窃行为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上报学校作进一步处理;三、宿舍卫生1、增强公德意识,不乱倒垃圾,不在走廊,室外洗衣或向走廊、楼外倒水,不随便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等垃圾;如有违反即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扫地做卫生,多次教育不改者作停宿处理;2、值日生早、中、晚扫地包括走廊、阳台、卫生间倒垃圾,多次不做值日者给予停宿;3、周五及节假日组织学生进行大扫除,每位学生应积极参加;4、床上整洁,被子、蚊帐等按规定摆放整齐;鞋、水壶、口盅、毛巾等要按规定地方摆放整齐;对内务不整,屡教不改者给予停宿处分;5、执行卫生室长责任制;室长协助生活老师管理本宿舍一切事务,督促、检查值日生做好值日工作;四、常住生管理规定:常住生在周末、节假日住宿期间除了遵守好宿舍各项规章制度外,还必须遵守好以下几点:1、晚10:20前回宿舍;2、晚10:30分熄灯休息;3、休息时间不得吵闹、打牌或做其他与休息无关的事;4、如有事外出,不回宿舍须提前向班主任及生活老师书面请假;5、不得以任何理由带校外闲杂人员进宿舍;以上规定,违反任何一条将被取消常住生住宿资格;防火安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师生员工及外来到校的施工单位或个人;第三条:师生员工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维护消防设施设备;第四条: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第五条:安全防火工作由学校领导统一组织,安全防火委员会和各部门具体负责,校长是学校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是所在部门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第二章防火职责第六条:部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部门、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部门消防安全情况,落实好防火措施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要认真细致对本部门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第七条:安全防火委员会及各部门定期组织安全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经常对师生员工开展安全防火教育,开展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演练活动;第八条:总务处要做好消防器材维修、更换等工作;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提高警惕,把做好防火工作看成是每个人的职责,自觉遵守消防规章制度,熟悉灭火知识,掌握灭火技能;第九条: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学校安全防火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定期对本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上报;第十条:各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人员岗位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本岗位防火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特殊岗位需持证上岗;第三章防火安全制度第十一条:全校师生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学校,不许随意燃放鞭炮;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校卫队员和值班教师每天必须分别对学生宿舍和校园重点部位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第十二条:各部门要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任何人在没有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不准动用灭火器材和灭火设备;第十三条:凡遇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准在室外燃火,禁止易引起火灾的生产、生活用火;确须燃火的部门要经校领导审批同意,到校卫队备案,并派专人严密看管;第十四条:严禁在室内焚烧废品,院内不准随意焚烧杂草、垃圾等废弃物,如需要焚烧,必须经政教处同意,并到指定安全地点,派专人看护,事后将火熄灭;第十五条:学校各要害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建立、建全必要的防火制度和灭火方案,配足消防器材,保证一旦发生火情能立即扑救;第十六条:健全各实验室对易燃易爆物品保管措施,做到专室存放、专人保管;仓库、原料场地,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贮存,必须执行国家公安部颁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严禁超储和堵塞防火通道;第十七条: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楼、食堂安全出口、图书馆等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学校的公共场所使用开放和举行大型集体活动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第十八条:各部门要加强用火管理,严禁乱设火源点,严禁在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吸烟;第十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建设部、公安部、燃化部颁发的关于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要求,未经审核批准不得随意施工,峻工后未经消防部门验收不得使用;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消防规章制度,以及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火灾的责任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灭火有功的部门或个人,学校将给予表扬和奖励;第四章监督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防火工作,要把安全防火工作列入到工作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拟定安全防火计划,制定防火措施,监督检查各部门的防火工作;第二十三条:学校安全防火委员会是负责全校安全防火工作直接的领导者,政教处负责组织、指导防火培训和灭火演练;第二十四条:学校的安全防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是当然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本部门的防火工作,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学校章程学校章程是学校制定的最高法规,它规范了学校组织机构的设置、职责职能、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学校章程是学校自治的重要体现,是学校行使管理自主权和维护办学秩序的法律依据。

我国的高校章程是由高校拟定,并经过教育部批准公布。

学校章程包括章程的总则、机构设置、办学宗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利用资产和财务管理等几个方面。

学校章程是学校根据立法授权和办学实践,制定的反映学校宗旨、管理和服务的基本准则和制度。

学校章程一旦制定,就要严格遵守,并对学校人员实行必要的教育和监督,保证章程规范、科学、公正地执行。

此外,学校章程还需要不断地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地修改完善,以适应学校的变化和发展。

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指学校为维护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管理教育工作,保证人员权益,制定的一系列规矩和规定。

规章制度在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规章制度是对学校章程的细化和补充,更具体、更针对性地规定了学校各项工作的行为准则和操作规程。

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依据学校章程进行,其内容比较宽泛,包括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学生工作管理制度等,覆盖了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

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不仅是校内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更是广大师生员工遵纪守法、严守学校管理制度的责任。

学校规章制度的实行要在尊重和保障学生、教师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促进学校的文明、和谐、进步。

每位师生员工都需要自觉遵守,如果有违反规定者,学校将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总结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是学校管理的法律依据和重要组成部分。

它们的制定和实施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基础。

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可以规范学校的管理体系、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行和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广大人员的合法权益。

同时,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还需要与时俱进、不断优化、完善,以适应学校的发展需要。

学校章程规章制度

学校章程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管理,保障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的基本规范,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员工,是学校实施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坚持依法治校,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学校的基本任务第五条学校的基本任务是:(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为国家和社会输送高素质人才;(二)开展科学研究,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传承文化,弘扬民族精神,提高国民素质;(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学校的国际影响力。

第六条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国家政策,设置专业和课程,调整和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章学校的内部管理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

第九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的学术事务,保障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

第十条学校设立教学委员会,负责教育教学工作的规划、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后勤保障委员会,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

第四章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三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工资、福利、保险等权益;(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参加进修、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四)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活动;(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二)忠诚教育事业,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三)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权益;(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五)维护学校声誉,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学校规章制度和章程

学校规章制度和章程

学校规章制度和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秩序,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制定本规章制度和章程。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和章程系校园管理的基本准则,全体师生员工必须遵守。

第三条学校规章制度和章程的修改需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并报校董事会备案。

第四条学校规章制度和章程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负责制定。

第二章学校管理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学校各项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六条学校设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学校相关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七条学校每学年制定教学计划和课程表,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做到德才兼备。

第九条学校坚持德育为先,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健康发展。

第十条学校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生管理体系,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第三章师生关系第十一条学校教师要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学校教师要关心学生,积极引导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第十三条学校学生要尊敬师长,服从教育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学校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学习观,努力学习,做到自律自强。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五条学校教学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十六条学校教学要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和发展需求,因材施教,全面提高学生学习水平。

第十七条学校教学要注重课程建设,提高课程质量,创新教学内容和方法。

第十八条学校要加强课外教育,拓展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成长质量。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十九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管理体系,推行班主任制度,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条学校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学习观。

第二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学生组织建设,培养学生组织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六章后勤管理第二十二条学校要加强后勤管理,保障校园安全,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要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工作,提高校园卫生水平。

小学学校章程以及规章制度

小学学校章程以及规章制度

小学学校章程以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名称为xx小学,隶属于xx区教育局,是一所以培养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的小学。

第三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注重个性发展,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努力培养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学生。

第二章学校管理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校长负责全校工作。

设教务处、学工处、办公室、后勤保障等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学校工作。

学校设立教师队伍,包括各学科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

第五条学校领导班子由校长、副校长等组成,对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发展负责。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教师必须服从校长的领导,听从教务处、学工处等部门的工作指导,不得擅自处理有关学校事务。

第三章学校教学管理第七条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培养。

第八条学校加强课程建设,合理设置课程,确保教学质量。

教师要认真备课,有序上课,积极引导学生学习。

第九条学校组织各类教育活动,包括文化艺术、体育健身、科技创新等,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

第四章学校安全管理第十条学校要重视师生安全,在校园内建立安全预警机制,确保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

第十一条学校要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培养师生的防火意识,确保学校的消防安全。

第五章学校行为规范第十二条学校要关注学生的行为规范,制定学校行为规范,严格要求学生遵守校纪校规。

第十三条学校要积极开展德育工作,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远离不良行为。

第六章学校家长合作第十四条学校要积极与家长合作,共同关注学生成长,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紧密联系。

第十五条学校要定期开展家长会,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学习情况,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学校设施设备第十六条学校要保障教学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教学环境的安全和舒适。

第十七条学校要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设备,更新更新设施设备,提高学校办学条件。

大学院校管理章程规章制度

大学院校管理章程规章制度

大学院校管理章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原则为了加强大学院校的管理工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规范大学院校的管理行为,保障师生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大学院校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结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法律依据大学院校管理章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制定时应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基本原则大学院校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科学管理、公平管理的原则,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和师生权益。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学校领导机构1. 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全面管理工作。

2. 学校设立教务处、学工处、研究生院、行政处等部门,协助校长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六条学校教学组织机构1. 学校设立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教务管理等工作。

2. 学校设立各院系、实验室等教学单位,负责具体教学实践工作。

第七条学校学生管理机构1. 学校设立学工处,负责学生管理、辅导工作。

2. 学校设立学生会等组织,协助学工处开展学生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科研机构1. 学校设立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培养、科研管理等工作。

2. 学校设立科研中心、实验室等科研单位,负责科研项目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行政机构1. 学校设立行政处,负责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2. 学校设立人事处、财务处、基建处等部门,协助行政处开展工作。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条师资队伍建设制度1. 学校建立师资队伍建设制度,制定教师聘任、评定等制度。

2. 学校加强教师培训、考核,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十一条学生管理制度1. 学校建立学生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行为、管理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

2. 学校加强学生辅导、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教学管理制度1. 学校建立教学管理制度,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评估等制度。

2. 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科研训练等环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科研管理制度1. 学校建立科研管理制度,规范科研项目管理、学术成果评定等流程。

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及

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及

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章程是制定在学校内部的基本组织制度,是学校管理的根本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条学校章程的根本任务是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促进学校发展,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学校章程应遵循学校发展、健康、规范的基本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的要求。

第四条学校章程由学校校长牵头起草,经学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学校章程的修改应通过学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学校章程的具体内容包括学校的性质、宗旨、任务、管理机构、人事制度、财务制度等。

第七条学校章程应适应学校的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以适应时代的要求。

第八条学校章程对学校内部的师生员工有法律拘束力,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学校章程应当对师生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规定,维护校园秩序和稳定。

第二章学校管理第十条学校设立学校领导班子,由校长、副校长等组成,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第十二条学校对师生员工实行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学术、师德、学风三个评价体系。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学生自律委员会,对学生的学习、生活行为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十四条学校制定师德规范,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职业素质。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学生奖励和处分制度,对学生的优秀表现予以奖励,对违规行为给予处罚。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家校合作机制,促进家庭与学校的密切联系,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三章学校教学第十七条学校设立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制定学校教学计划、教学方案等。

第十八条学校制定课程体系,开设符合学生发展需要的课程,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教学评价制度,对学生的学习表现进行考核,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

第二十条学校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课外活动机制,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小学学校章程及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小学学校章程及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师、学生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是一所公立小学,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学校的所有教职工、学生及学生家长。

第二章学校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学校设立以下机构:(一)校长办公室:负责处理学校的日常行政事务。

(二)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质量监控等。

(三)德育处:负责学生的德育工作,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

(四)总务处: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等。

(五)教科研室: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教职工管理第七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第八条教职工的招聘、调配、考核、晋升、奖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第九条教职工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获得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二)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教职工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三)关心学生成长,尊重学生人格。

(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第十二条学生享有以下权利:(一)接受学校的教育教学。

(二)依法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公平的评价。

(四)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努力学习,遵守课堂纪律。

学校章程与规章制度汇编

学校章程与规章制度汇编

学校章程与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日常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权益,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章程与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章程与规章制度适用于校内所有师生员工,包括校长、教师、学生、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章程与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校务委员会所有。

第四条本章程与规章制度的修订及变更,须经学校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长审批后方可生效。

第五条未尽事宜,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进一步制定相关规定。

第二章学校管理第一节校务委员会第六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亲自领导,下设教务处、学生处、后勤保卫处等部门。

第七条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整体管理和运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预算,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第八条校务委员会对学校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包括人事安排、财务审批、项目立项等。

第二节教职员工管理第九条学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教育教学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学校教职员工应当积极参加教学研讨、学科竞赛、教育培训等活动,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学校对优秀的教职员工给予奖励,对不称职的教职员工进行规范教育和必要处罚。

第三节学生管理第十二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不得搞乱校内秩序。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认真学习,按时上课,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积极参加各类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造成损坏校园设施、妨碍他人学习的行为。

第四节后勤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后勤保卫处负责学校的后勤服务和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活安全。

第十六条学校后勤保卫处要合理规划校园用电、用水、用餐等配套设施,保障师生员工的日常生活需求。

第十七条学校后勤保卫处要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紧急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第五节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学校设立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和资产运作。

第十九条财务处要制定财务预算和审计报告,做到预算合理,审计透明。

第二十条财务处要加强财务监督,避免财务风险,确保学校的财务安全。

学校章程及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学校章程及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学校章程及管理制度(通用20篇)学校章程及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

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第三条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第四条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

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第五条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处室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第六条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

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

第七条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

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第八条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第九条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农村小学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篇一」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以预防为主,以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为中心为保障,学校的秩序井然,特定制度。

1、安全工作要有学校主管领导负责,必须重视这项工作,要有计划,有工作总结。

2、实行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一律进行登记,门卫要热情接待、主动询问,未经同意不准进人校内。

3、公共财物出校,需持出门证,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4、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值周教师和值周校务每天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财会室要按规定存放现金,财会人员离岗位时要及时关闭好门窗并落锁。

6、各重要部位、科室有专人负责,做到自查和检查相结合,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和处理。

学习安全防火知识,教师必须人人懂灭火器,人人会使用,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确保长年无火灾事故发生。

7、保卫人员要监督执行安全保卫制度,并负责夜间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7、自行车不准随意停放,要按规定的地点存放整齐。

8、严禁经商人员进校园。

农村小学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篇二」一、校本教研规章制度1、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是身体力行者。

校长负责抓校本教研,制定校本教研制度,指导学校教务处与科研室制定校本教研计划,发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校本教研,督促和评价学校校本教研。

2、校级领导带头学习教研理论并参与教学研究,举办专题讲座,向教师介绍教学研究方法,指导各部门开展校本教研,成为教师的'真诚同伴和专业引领的力量之一。

3、校级领导各负责一个研究课题或子课题,亲自参与校本教研活动,及时了解研究动态,发现问题修订研究计划。

4、校级领导要充分挖掘校内教育资源,整合教科室、教导处等机构的校本教研力量,形成教学、科研、培训为一体的校本教研机制。

5、学校按计划确保校本教研经费到位,供购买资料、派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请专家讲课及其它校本教研活动,保证校本教研的顺利进行。

二、教研学习制度1、全体教师要提高参训意识,积极主动参加培训,每次培训要履行签到手续。

职业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职业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职业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利益,制定本章程及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章程及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师生。

第三条本校坚持以德育人,以求真务实为校训,全面落实教育部相关政策法规,依法管理学校事务。

第四条本校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学校一切工作。

各教学科研机构、行政部门分工负责,形成良好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本校以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宗旨,办学目标是服务社会、培养人才、传播知识。

第二章学校机构第六条本校设有教务处、学工处、财务处、后勤处等行政部门,设有汽修、电子、管工、美容等教学科研机构。

第七条各部门具体职责由部门领导负责,各部门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学校各项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教师团队,教师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履行教育教学任务,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三章学校师生第九条师生要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重教师,团结同学,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第十条师生要自觉学习,培养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提高专业素质。

第十一条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学生会要积极发挥作用,为同学服务,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第四章学校教学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坚持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并重的原则,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学校教师要积极参加教学培训,提高教学水平,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第十四条学校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重视教学效果和教学效率,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改进。

第五章学校行政管理第十五条学校财务管理要规范,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障经费使用合理、安全。

第十六条学校后勤服务要完善,保障工作人员生活和学习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学校要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安全制度,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第六章学校纪律管理第十八条学校师生要严守纪律,自觉遵守行为规范,不得违法乱纪,不得破坏学校秩序。

第十九条学校实行奖惩并重原则,对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处理,对表现突出的师生应给予奖励。

学校章程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章程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师、学生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为公立学校,是一所综合性学校,以实施义务教育为主,同时承担学前教育、高中教育等任务。

第三条我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加强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教师、学生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主体作用。

第二章学校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学校设有校长、副校长、中层领导及教职工。

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工作。

第六条校长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二)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三)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四)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五)组织开展学校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校园环境。

第七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分管学校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中层领导负责学校某一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教职工在学校领导下,按照岗位职责,履行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条我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制定学校课程设置方案,开设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特色课程。

第十二条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四条学校重视学生全面发展,关注学生个性差异,实施分层教学,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第十五条学校积极开展课外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

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区别

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区别

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区别一、学校章程的定义和特点学校章程是学校制定的最高法规,是学校的基本章程,是学校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的总纲和总章。

学校章程规定了学校的性质、宗旨、任务、职责、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基本内容。

学校章程具有如下特点:1. 行为规范性:学校章程规定了学校管理的目标和原则,为学校管理提供了指导和依据,对学校管理有着约束和规范作用。

2. 法律确定性:学校章程是学校依法设立的基本法规,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学校管理活动的法律依据。

3. 长期性和稳定性:学校章程不宜经常修订,应具有较长期限和稳定性,以确保学校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4. 统筹性和全局性:学校章程贯穿于整个学校管理体系之中,对学校管理的全局进行规划和设计。

5. 基础性和核心性:学校章程是学校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对学校管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二、规章制度的定义和特点规章制度是学校为具体操作而制定的管理规则和规范,是学校管理的具体指导性文件。

规章制度的特点如下:1. 具体性和详细性:规章制度是对学校章程的具体细化和操作化,规定了学校管理的具体操作方式和步骤。

2. 可操作性和执行性:规章制度是学校管理的具体操作规范,对学校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导和执行依据。

3. 灵活性和可变性: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以适应管理工作的变化和发展。

4. 细化性和分工明确性:规章制度将学校管理的各项工作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明确了各部门和个人的工作职责和权利。

5. 针对性和局部性:规章制度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的,针对特定的管理对象和管理内容,对学校管理局部方面进行规范。

三、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区别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性质、范围、内容、形式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性质的区别: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基本章程,是学校管理的最高法规,具有约束和规范作用;规章制度是学校为具体操作而制定的管理规则和规范,是学校管理的具体操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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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与评议、考核学校干部。
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
每年召开两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 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七条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 工作内容为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 主持。
第十八条 学校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
5、加强德育工作,重视校风、校纪、校貌的建设。
6、作为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行政推动人,加强对教科 研工作的引领,关注学校发展。
7、加强管理,依法治校,定期召开行政办公会议,妥 善安排好每阶段工作,抓好重点。实行分级管理,充分发 挥学校中层干部的作用,各司其职,并做好对干部的考核。
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好对教职工的奖惩考核, 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
第十五条
学校管理在校长领导下设教导主任、德育主任(兼少 先大队辅导员)、总务主任各一名,学校设置校务办公室、 教导处、总务室三个部门,校务办公室设在校长室,由主 管教学主任协助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体负责学 校教学工作和教科研工作,德育主任协助校长全面落实学
校德育管理工作;总务室负责人协助校长具体落实学校总务 工作。以上部门分工不分家,共同对校长室负责。
(4)三风一训
校风:志存高远,脚踏实地
有梦想,有抱负,不断追求卓越,同时又踏实、认真, 实事求是,不浮躁,不图虚名,一步一个脚印做好每一件 事。
教风:行止有范,读书致远
言行举止率先垂范,为人师表;终身学习,钻研业务, 不断进取,
学风:
“启蒙”,即启迪智慧,点化生命,“修雅”即完美精 神,涵养德性。通过“启蒙”,学生得以“明理”,即知 晓天地人事,体悟生命价值,通过“修雅”,学生得以成 长为有教养之人。“启蒙修雅”,是一种春风化雨式的培 育过程,“明理成人”,则是过程中不断生成和显现的教 育成效。
(5)学校的校徽及意义
Ob
Pre川y
郑大小学校徽为圆形标志,内圆背景为绿色,上为一 轮红日,下为一本翻开的厚书,外环为白底,上半圆为学校 中文全称,下半圆为英文全称。整个图形结构简明,色彩搭
配协调醒目,给人以和谐的美感。其内涵为在昭示郑大小学 犹如一片绿色的天地,充满生机与希望,郑大学子正如青 苗接受阳光雨露的滋养一样,吮吸着人类厚重的历史文化 知识,茁壮成长;同时喻示着教育事业是太阳底下最光辉 的事业。
教导主任具体负责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教育科
学研究工作和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的实施以及教师现代教育 技术能力培训工作。
德育主任负责学校德育、少先队的建设与发展工作, 兼职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工作。
总务主任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 校长是学校教育科研工作与校本研究工作的行政责任
人,学校主管教学的教导主任是学校教育科研工作与校本 研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校教育科研工作与校本研究 工作负总责,有领导、规划、引领、督促、检查、推进的 权利与义务。学校主管教学的教导主任根据各级教研部门 的研究导向,结合校本实际领导全校教育教学工作,并向 校长负责和汇报工作,向上级教研部门负责。教导处在校 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5.教师气质
以生气唤醒生气;
以人格塑造人格。培养一批有思想、有追求、有特长、有 风格的骨干教师。
6.领导班子作风
在提升精良业务的过程中,领悟质量是学校的生命, 高质量来自于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来自于领路人的高明决 策与科学引领:
坚持做高起点、高要求的学习带动者。
坚持做教育科研的先行者,组织者,身体力行者。 坚持做检查评估中的示范者、指导者、帮助者。
(1)特色办学理念:做更好的自己
对学生来说,就是要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 充分展现个性;对教师来说,就是要努力成为教学风格鲜 明,有教育魅力的教师;对学校来说,就是坚持走具有自 身特点的发展之路。在自我接纳的基础上,追求每天的成 长和进步,努力做到更好。
(2)特色办学目标:办一所尊重个性、因材施教、点 燃求知欲望的现代农村小学。
&审批学校的预决算,定期了解经费使用情况。
9、支持教代会组织工作,发扬民主,依靠广大教工办 好学校。
10、优化师资队伍建设。抓好师德教育,重视师资培 训,加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导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条 学校依据《课程标准》《郑大小学教学常
规》,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
1.民主办校,实施教育教学人性化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党小组是学校政治核心,负责学校的思想政治工 作,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保证。充分发挥党小组的战斗 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四条
学校党小组对工会、教代会等群众组织实行政治、思 想、组织领导。工会工作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配合 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支持校长依法行政,组织教职 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调动教职工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的 积极性。发挥青年的模范带头作用,成为学校教育教学的 生力军。
查、审计、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意见, 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十九条:校内各项职责、规章
党小组书记职责
1、加强党小组自身建设,抓好思想、组织、作风制度 落实,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选贤任能,培养一支勇于改 革,充满活力,纪律严明,廉洁奉公的干部队伍。
3、充分发挥党小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行政领 导行使职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学校教育教学改 革保驾护航。
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终身健康发展奠基”核心 理念的阐述:我们认为,未来社会将是知识经济占主导地 位的社会,将是终生学习的社会,将是日新月异,不断创 新、不断发展的社会。要想让孩子们适应未来社会激烈的 竞争,我们就要培育出思想健康、行为高尚的高素质人才, 使其具有较强的自我学习、自我发展、自我提高的意识和 能力。
实行校长负责.党小组监督.教代会管理的“三位一体” 民主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通过民主管 理,强化他们办学主体地位,坚持“问题在群众中解决, 办法在群众中寻找,智慧到群众产生”的思想与做法。 深化教育教学人事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宣传人事制度改 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教师居安思危的危机意识和奉献 精神,全面落实教职工聘任制,实行竞聘任职。积极推行 校务公开制。实行人事、收费、决策、日常事务公开。
2、知人善任,任人唯贤,安排好每学期的人事工作, 用人所长。
3、引导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端 正教育思想,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培养观、教学观和质量 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4、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积极推动教学研究,深入 教学第一线,多听课、多指导,帮助教师改进教法,总结 经验,提高质量。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
理学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一)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 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重大基建项目、教职工队伍 建设、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其他重大 问题,并根据需要作出相应决议。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学校管理决策机构是学校行政会议与校务委员会,分 别由党、政、工等领导组成。校务会议一月一次由校长主 持。每周一次的行政例会由学校各部门的负责干部参加, 讨论、研究、部署学校工作。实行民主讨论,校长决策制。
第十二条
学校管理决策机构的职责权限,根据学校办学指导思 想、办学宗旨、目标以及办学任务、职责,制定学校发展 的规划、每学年的工作计划、确定阶段性的工作重点。
村西,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小学,学制六年。本章程适用于 王庆坨镇郑大小学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
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为指导,《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 力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标准化,形成教育教学规范与 管理机制,创建特色项目。
第六条
学校按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发展学生个性特长,高标准、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
学校章程经全体教职工讨论,教代会通过,由上级主 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具有法律效应,全体师生员工都要遵 守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管理
第八条
学校根据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以及各级教育科研部门的业务导向结合校本实际制定 可持续发展规划,指导全校各项工作。
按照“整体规则,分步实施,逐步完善,追求品位” 的总体思路,立足学校实际,通过三年努力,创建优雅的 校园环境;创建求真务实、以“趣“导学、以”趣“促学 的民主和谐的学校管理机制;创建以人为本,尊重个性, 促进人全面发展的育人模式;营造科学、民主、人文、和 谐的校园文化精神氛围;结合农村区域特点,因材施教,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能级结构。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
学历和年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以课程改革中评价体系 的研究为抓手,积极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和校本培训活动, 以“一本”即以校为本;“两分”即分层培养、分类鼓励;
第四条
学校积极倡导“雅趣教育”这一办学特色,并把这一 特色溶于学校日常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去。注重学生强烈、 广泛的兴趣和高贵气质的培养,以“趣”导学,以“雅” 修身,在富有情趣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促进学生自主学习,
自主发展。 努力创建一所“尊重个性、因材施教、点燃求
知欲望的现代农村小学。”
1.核心办学理念
第九条
学校由武清区教育局主管,王庆坨教育办公室领导, 学校校长由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任命,受党和国家的 委托,对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 监督、评议和指导.
第十条
学校实行上级领导、校长全面负责、党小组政治核心 和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参与管理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 学校法人代表,对内全面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 对全体师生员工负责,团结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发挥班子 整体功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主持学校工作;对外代 表学校,向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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