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像摄影服务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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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摄影部规章管理办法

公司摄影部规章管理办法

公司摄影部规章管理办法一、引言公司摄影部是为了满足公司各项业务活动中对摄影服务的需求而设立的部门。

为了规范公司摄影部的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办法。

二、组织架构1. 公司摄影部由部门经理、摄影师和后期制作人员组成。

2. 部门经理负责摄影部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工作,摄影师负责拍摄工作,后期制作人员负责照片的后期处理和编辑工作。

三、工作流程1. 拍摄任务分配a. 拍摄任务由部门经理根据公司各部门的需求进行合理分配。

b. 摄影师按照分配的任务进行拍摄,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拍摄效果符合要求。

2. 拍摄准备a. 摄影师在拍摄前应提前了解拍摄场地、主题和要求,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b. 摄影师应检查摄影器材的完好性和充足性,确保在拍摄过程中没有任何故障。

3. 拍摄技术要求a. 摄影师应具备良好的摄影技术和审美能力,能够根据不同的拍摄场景和主题进行合理构图和光线控制。

b. 摄影师应熟悉各类摄影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够根据需要灵便运用。

4. 后期制作a. 后期制作人员负责对拍摄的照片进行后期处理和编辑,确保照片的质量和效果。

b. 后期制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类图象处理软件和技术,能够根据需求进行合理的修饰和调整。

5. 照片管理a. 摄影师和后期制作人员应将拍摄的照片按照项目和日期进行分类和存档,便于后续查找和使用。

b. 照片的存储和备份应做好相应的措施,确保照片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四、工作纪律1. 出勤要求a. 摄影师和后期制作人员应按照公司的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b.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部门经理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2. 保密要求a. 摄影师和后期制作人员应严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泄露给外部。

b. 摄影师和后期制作人员在处理照片时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得擅自公开或者传播。

3. 仪容仪表a. 摄影师和后期制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整洁,举止得体。

影楼管理制度通用9篇

影楼管理制度通用9篇

影楼管理制度通用9篇影楼规章制度管理模板篇一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一、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不得越级打小报告,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本店做出合理的回复!二、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本店机密。

三、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上岗时不得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店形象。

四、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卫生实行区域包干制,必须做到整洁清爽。

五、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本店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本店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六、员工服务态度:1、热情接待每位客户(您好!欢迎光临,请!)做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了解、各产品向客户合理介绍(工作中—不好意思!请稍等!对不起!)走路轻、说话轻。

3、工作后—对本次服务是否满意?麻烦你对我们的服务提出宝贵意见!跟单,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七、员工奖罚规定:1、全勤奖励100元,迟到、早退两分钟5元,旷工一天扣罚200元,在正常工作时间中未允许者不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和全勤奖。

2、第三个月进行评选优秀员工,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名列第一者,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客户投诉将取消本次业绩,拒客一次扣罚50元。

3、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次,工作完毕后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次。

4、上岗时不得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店形象,违者扣罚100元,上班时间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违者扣罚50元/次。

5、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元/次。

6、透露本店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工资待遇)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

影楼规章制度管理模板篇二摄影、摄像器材是新闻传播系教学实验过程中使用的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全系师生应本着提高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的原则,站在爱护学院财产的高度,自觉的爱护仪器设备,指导教师要认真对学生讲授各项必要的技术操作规程,以防止操作不当对仪器造成损坏。

摄影服务业管理办法

摄影服务业管理办法

摄影服务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摄影服务业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摄影服务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摄影服务经营活动。

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摄影服务业是指依法从事人像、广告、婚礼摄影与摄像服务以及照片输出、影像产品制作等经营活动的行业。

本办法所称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包括:摄影公司、照相馆、影楼、摄影工作室、广告摄影机构、婚礼摄影服务机构、彩扩店、快印店、影像制作公司、数码影像工作室、影视化妆工作室以及摄影服务业教育培训机构等经营性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商务部负责摄影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摄影服务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摄影服务业经营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应具备相应的器材设备和安全卫生的经营场所。

摄影服务业从业人员应具备从事相应摄影服务业活动的职业资格、技术资质,持证上岗。

摄影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资格。

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相关管理制度、顾客服务与投诉电话等。

第五条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应在提供摄影服务前明确告知消费者最终效果和需要消费者配合的有关事项,尊重消费者的选择。

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应与消费者签订《服务合同》,写明服务项目、产品规格、收费标准、影像资料保管责任和处理方法、违约责任等内容。

向消费者提供有效的服务凭证和收费票据。

第六条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应对提供的服饰、道具、场景、服务设施与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摄影服务中为消费者提供的相关产品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卫生、安全和质量要求。

外景拍摄应保障消费者安全。

第七条摄影服务中使用和销售的材料、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摄影服务中产生的具有危险性质的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提倡使用低碳环保材料,减少废药废物排放量。

摄影行业摄影管理法规

摄影行业摄影管理法规

摄影行业摄影管理法规摄影作为一门艺术,也是一项涉及众多行业的专业技能。

为了保障摄影行业的秩序和质量,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摄影管理法规。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介绍摄影行业的管理法规,涉及摄影师资质认证、影像保护、商业合约、版权保护等方面。

一、摄影师资质认证摄影师资质认证是保证摄影行业专业化和规范化的一项重要措施。

各国摄影协会和行业组织都设立了专门的资质认证机构,负责对摄影师进行评审和认证。

在资质认证方面,各国有所不同,但都强调摄影师应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专业素养。

例如,摄影师需要通过摄影技术考试,掌握摄影器材的使用和摄影原理。

同时,摄影师还需要具备良好的艺术鉴赏能力和创作能力。

只有通过资质认证的摄影师才能合法从事摄影业务。

二、影像保护随着科技的发展,数字摄影技术的广泛应用,影像保护成为摄影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保护摄影师的版权和作品权益,各国都出台了相关的法规和规程。

影像保护的核心是加强版权保护和禁止盗版行为。

摄影师应该自觉遵守版权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

同时,国家也应建立健全的版权保护机制,加强执法力度,打击侵权行为。

三、商业合约商业合约是摄影行业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

摄影师与客户之间的商业合约应该合法合规,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避免纠纷的产生。

商业合约应明确摄影服务项目、费用、时间等重要事项。

双方应达成一致,并签署合同,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同时,合约中还应包括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争议解决等条款,为双方提供法律保障。

四、版权保护版权是摄影作品的重要权益,也是摄影行业发展的基础。

为了保护摄影师的版权,各国都设立了版权保护机构,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和规程。

版权保护主要包括作品登记、作品使用授权和版权维权等方面。

摄影师可以将自己的作品进行版权登记,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在作品使用方面,摄影师应与使用方签订使用合约,明确使用范围和条件。

如果发生版权纠纷,摄影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江苏正规摄影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江苏正规摄影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江苏正规摄影服务管理制度范文江苏正规摄影服务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江苏地区的摄影服务行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江苏摄影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苏地区的所有从事摄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自然人以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摄影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婚纱摄影、商业摄影、个人摄影等各类摄影服务。

第四条摄影服务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利的原则,推动摄影服务行业的良性发展。

第五条江苏省摄影服务行业协会负责本制度的监督、管理和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摄影服务提供者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且须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摄影服务;第七条摄影服务提供者应全面了解和掌握江苏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摄影服务规范,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不合法、不道德的行为;第八条摄影服务提供者应对消费者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信息,并提醒消费者注意风险和合理需求;第九条摄影服务提供者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不得虚假宣传或变相推销其他产品或服务。

第十条摄影服务提供者应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和权益,不得私自泄露、篡改或滥用消费者个人信息。

第三章摄影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一条摄影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并保持与其从事的摄影服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场地,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环境符合消费者的需求。

第十二条摄影服务提供者应采用标准化的摄影流程和技术,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摄影服务。

第十三条摄影服务提供者应做好服务前的充分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场景搭建、服装道具准备等。

第十四条摄影服务提供者应提供合理的服务时长,并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摄影服务提供者应保证消费者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未经消费者的同意不得公开、展示或转让其肖像或个人信息。

第四章价格及费用管理第十六条摄影服务提供者应明示服务项目及价格,并及时更新服务项目及价格表。

第十七条摄影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服务过程中收取额外费用,如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增加服务项目或修改服务价格。

第十八条摄影服务提供者应及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费用的明细账单,并保持良好的收款凭证。

摄影行业管理服务标准

摄影行业管理服务标准

摄影行业管理服务标准摄影行业作为现代社会一种重要的服务行业,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也迎来了规范管理的需求。

为了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加强服务质量,制定摄影行业管理服务标准势在必行。

本文将就摄影行业管理服务标准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服务准则1.尊重客户:摄影行业要始终将客户利益置于首位,以客户满意为核心目标。

在与客户接触过程中,摄影师应保持礼貌、友善,并充分尊重客户需求和个人隐私。

2.专业素养:摄影师应具备专业的摄影知识和技能,在拍摄前要充分了解客户的需求和要求。

在摄影作品中,要体现出专业的构图、光影、色彩运用等方面的技术水平。

3.合理定价:摄影作为一项有偏好性的服务,其价格不仅要合理反映摄影师的专业水平,还要根据市场需求和地域差异予以适当调整。

摄影师应当提供明确的价格标准,确保价格公正合理。

4.保护知识产权:摄影作品涉及到版权和肖像权等知识产权问题,摄影师应当尊重并保护客户的知识产权,未经客户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或传播作品。

二、服务流程1.沟通和了解:在拍摄前,摄影师应通过与客户的沟通,了解客户的需求、喜好和特殊要求,确保拍摄过程中达到客户的期望。

2.准备工作:摄影师要对拍摄现场、设备和器材进行充分准备,确保拍摄的顺利进行。

如有需要,可以提前对场景、服装、道具等进行评估和安排。

3.专业指导:摄影师在拍摄过程中应给予客户专业的指导和建议,帮助客户找到最佳的摆姿、表情和光线角度,以提升拍摄成果的质量。

4.后期处理:摄影师应在拍摄结束后,尽快对拍摄的照片进行后期处理,包括调整色彩、亮度、对比度等,确保最终作品的质量和效果。

5.交付和服务:摄影师应及时将后期处理完毕的作品交付给客户,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如有需要进行任何修复和修改。

三、责任与义务1.按时履约:摄影师和客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服务按时交付。

2.保护客户信息:摄影师应严格保守客户的个人信息和业务秘密,未经客户同意不得擅自披露或使用客户信息。

人像摄影行业政策

人像摄影行业政策

人像摄影行业政策人像摄影作为一种特殊的摄影形式,涉及到个人隐私和形象权等敏感问题,因此需要有相应的政策来规范和保护相关权益。

本文将就人像摄影行业的政策进行探讨。

一、人像摄影行业的合法性人像摄影行业是合法的商业活动,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在进行人像摄影时,摄影师应当尊重被摄者的意愿,并取得其合法授权。

同时,摄影师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和肖像权法等相关法律,确保作品的合法性。

二、保护被摄者的隐私权在进行人像摄影时,摄影师应当尊重被摄者的隐私权。

未经被摄者同意,摄影师不得擅自公开或使用其肖像。

如果摄影作品涉及商业用途,摄影师应当与被摄者签订合同,明确使用范围和方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三、禁止侵犯形象权人像摄影作品的使用应当尊重被摄者的形象权。

摄影师不得利用人像摄影作品进行虚假宣传、侮辱、诽谤等行为,不得损害被摄者的名誉和形象。

如有侵权行为,被摄者有权要求摄影师停止使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在进行未成年人的人像摄影时,摄影师应当尤为谨慎。

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形象权应当得到更加严格的保护。

摄影师应当取得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并在拍摄过程中确保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利益。

五、加强行业自律人像摄影行业应当加强自律,建立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

摄影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尊重被摄者的权益,不进行不当的拍摄和使用。

行业组织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

六、加强监管和执法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人像摄影行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核,严禁无证从业和违法行为。

对于侵权行为,应当及时查处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保护被摄者的合法权益。

总结:人像摄影行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个人隐私和形象权具有重要意义。

摄影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被摄者的权益,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和执法,确保人像摄影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人像摄影行业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人们记录美好瞬间。

摄影工作室管理制度章程法

摄影工作室管理制度章程法

摄影工作室治理规章制度本单位为促进治理效率,提高员工工作士气,并使其所依据并遵循,特制订公司章程法,员工在公司效劳期间均应遵行。

一、规章制度。

二、请假制度。

三、外出假实施细则。

四、制服制度。

六、惩罚制度。

七、福利制度。

八、培训制度。

规章制度( 执行日期 2023 年 1——6 月 )1、上班时必需穿戴好工作制服,挂牌上岗,穿制服季节严禁着便装上岗,制服必需保持干净干净,扣子全部扣好,如季节问题或员工经总经理许可方可着便装上岗,但不行穿袒胸露肩之时装,不穿无后跟鞋,冬天店堂内不得穿长棉衣上班。

〔2 分〕2、门市人员遇有从外进入之客人、无论是否消费,皆应暂停一切不必要之私务,上前开门,大声说出“欢送光临”,且主动上前问侯,安请入座,并以茶水招侍,并马上替其做最好之效劳。

3、摄影部、数码部如暂无工作,应到店堂效劳,承受店堂经理的安排。

〔2 分〕4、使用,言语尽量简短,切不行过度占线,制止谈天,在工作劳碌时,暂勿接听亲朋好友之私人。

上班期间如在工作劳碌时要关掉手机〔如门市在接单、化装在工作、摄影部在摄影等〕。

〔1 分〕5、工作时间内,员工之间不得嘻笑或吵闹、吃零食、睡觉、玩手机、看无关书籍、打玩耍、单独听歌、不经领导批准上网等其它有失仪态之行为。

员工之间互道工作名称、职务,不起外号。

〔2 分〕6、一手交一手效劳跟着走的工作原则:强调客人在公司各部门之间转移时,肯定要有人送,不能让顾客身边消灭无人的现象,包括上卫生间等其它活动。

〔1 分〕7、签收制度:公司作业流程表要认真填写,依据流程单,哪个环节出错,哪个人负责。

〔2 分〕8、工作期间如工作质量造成客怨,或遭到顾客投诉,每次扣5 至10 分。

9、员工之间如有磨擦等问题,找主管或经理解决,切不行在工作场地争吵,如有此状况,不管谁对谁错均罚款壹佰元。

10、不轻易同意顾客另外要求的条件,如同意客户的条件肯定要做到、做好,不敷衍了事,有言必行。

〔2 至5 分〕11、随时保持工作场合的干净、整齐、清洁、养成顺手关灯、关水、关门的良好习惯。

摄影师的日常管理制度

摄影师的日常管理制度

摄影师的日常管理制度一、工作守则1. 工作时间:摄影师按照公司安排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必须按时到岗。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提前向主管汇报并取得批准。

2. 仪容仪表:摄影师需要保持整洁,不得穿着不得体的服装出现在工作场所,须穿着符合公司规定的工作服。

3. 设备管理:摄影师需妥善保管公司提供的摄影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二、工作流程1. 摄影前准备:在拍摄前,摄影师需与客户进行沟通,确认拍摄主题、风格和拍摄地点等详情,准备必要的摄影设备和道具。

2. 拍摄过程:在拍摄过程中,摄影师需要以专业的态度对待工作,根据客户要求和自己的创意进行拍摄,确保拍摄效果符合要求。

3. 后期处理:完成拍摄后,摄影师需要对照片进行后期处理,包括调色、修图等工作,确保最终成品符合客户要求。

三、团队协作1. 与客户沟通:摄影师需要与客户进行良好的沟通,理解客户需求,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

2. 与团队合作:摄影师需要与其他团队成员协作,共同完成项目,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和后期处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1. 摄影场所安全:在拍摄过程中,摄影师需要注意场地的安全,遵守安全规定,确保拍摄过程中不发生任何意外。

2. 设备安全:摄影师需要妥善保管摄影设备,避免设备被盗或损坏。

在使用设备时,需要注意安全操作规范,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五、绩效考核1. 完成任务:摄影师需要按时保质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确保项目按时交付。

2. 工作态度:摄影师需要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听从领导安排,做好团队合作。

3. 专业技能:摄影师需要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学习新的摄影技术和后期处理技巧,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以上就是摄影师的日常管理制度,希望每一位摄影师都能自觉遵守公司规定,做好本职工作,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摄影工作室规章管理制度

摄影工作室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摄影工作室的运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客户权益,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管理制度适用于摄影工作室全体员工及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规章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摄影工作室的有序运行。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四条摄影工作室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第五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

第六条员工每月累计迟到、早退或旷工超过3次,将予以警告;累计超过5次,将予以辞退。

第七条员工因工作原因需要加班,需提前向部门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章工作内容与职责第八条摄影工作室分为摄影部、后期制作部、市场部、行政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1. 摄影部:负责摄影拍摄、场地协调、道具准备等工作。

2. 后期制作部:负责照片后期处理、视频剪辑等工作。

3. 市场部:负责市场推广、客户开发、活动策划等工作。

4. 行政部:负责工作室日常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九条员工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寻求解决方案。

第四章客户服务与权益保障第十一条摄影工作室对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客户满意度。

第十二条员工在与客户沟通时,应礼貌待人,尊重客户意愿,耐心解答客户疑问。

第十三条客户权益保障:1. 摄影工作室对客户拍摄的照片、视频等作品享有使用权,但需征得客户同意。

2. 摄影工作室承诺对客户拍摄的照片、视频等作品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3. 如客户对拍摄效果不满意,可在拍摄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摄影工作室将免费重新拍摄。

第五章设备与物料管理第十四条摄影工作室设备、物料归工作室所有,员工需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借用、转借、出售或损坏。

第十五条员工使用设备、物料时,需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物料安全。

影楼摄影部管理规章制度

影楼摄影部管理规章制度

影楼摄影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影楼摄影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影楼摄影部全体工作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影楼摄影部的任务是为顾客提供高质量的摄影服务,创造更美好的回忆。

第四条影楼摄影部工作人员要以顾客满意为宗旨,做到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维护形象、热情服务。

第五条影楼摄影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制度,服从管理,保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工作岗位职责第六条影楼摄影部主管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摄影部的工作,做好摄影部的日常运营工作。

第七条摄影师负责拍摄顾客的照片,要有耐心和技术,做到专业质量,确保顾客满意。

第八条影楼化妆师负责为顾客做好妆容,协助摄影师工作,提高拍摄效果。

第九条客服人员负责接待顾客,了解顾客需求,协调安排拍摄事宜,提供周到的服务。

第十条后期制作人员负责对照片进行后期处理,包括修图、排版等工作,保证照片质量。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影楼摄影部实行10点上班,10点半开始工作,8点下班,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要保持工作态度端正,服装整洁,言行举止得体,不得在工作中聊天、嬉闹。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流程,不得擅自改变顾客的拍摄方案,不得私自与顾客签署合同。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要遵守公司的机密制度,不得将公司客户信息外泄,不得私自调取公司资料。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要尊重同事,团结协作,不得相互攀比,争风吃醋,破坏工作氛围。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十六条影楼摄影部要保证服务质量,提高顾客满意度,创造品牌口碑。

第十七条影楼摄影部要保证拍摄效果,精心设计场景,提供周到服务,满足顾客需求。

第十八条影楼摄影部要保持专业水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完善工作流程。

第十九条影楼摄影部要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保持公司形象,树立诚信经营的信誉。

第五章违规处罚第二十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将按照公司规定予以处理,包括扣款、记过甚至开除等处理。

拍摄服务行业拍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拍摄服务行业拍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拍摄服务行业拍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一、引言拍摄服务行业是指以提供专业的拍摄服务为主要经营内容的行业,包括电影、电视剧、广告、纪录片等各类影视制作。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高品质影像的需求增加,拍摄服务的质量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拍摄服务行业的质量管理制度,为行业提供一套有效可行的管理方法和标准。

二、质量管理原则1.客户满意度至上:将客户需求作为首要目标,通过提供优质的拍摄服务来满足客户的期望和要求。

2.全员质量意识:建立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意识,每位员工都要对自己的工作质量负责,并积极参与质量改进活动。

3.持续改进: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改进,提高拍摄服务的质量,不断超越客户的期望。

三、质量管理体系1.质量目标设定: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制定适应性强、可衡量的质量目标,为拍摄服务的质量管理提供明确的指导。

2.流程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确保拍摄服务的各个环节有条不紊地进行,减少错误和失误的发生。

3.标准化操作:制定拍摄服务的操作规范和标准,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能够按照标准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水准。

4.资源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安排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确保拍摄服务的顺利进行。

5.风险管理:识别和评估拍摄服务中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降低风险对服务质量的影响。

6.数据分析:通过收集、分析各类数据,了解服务质量的情况和客户反馈,为质量改进决策提供依据。

四、质量管理措施1.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相关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工作素质,增强团队合作意识和质量意识。

2.设备管理:对拍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质量问题。

3.项目评估:在项目结束后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流程和服务管理方法。

4.客户反馈:定期向客户征询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客户反馈,改善服务质量,并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五、质量管理评估1.内部审核: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对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摄影服务业管理办法

摄影服务业管理办法

摄影服务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摄影‎服务业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摄影服‎务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摄影服‎务经营活动‎。

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摄影服务业‎是指依法从‎事人像、广告、婚礼摄影与‎摄像服务以‎及照片输出‎、影像产品制‎作等经营活‎动的行业。

本办法所称‎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包括‎:摄影公司、照相馆、影楼、摄影工作室‎、广告摄影机‎构、婚礼摄影服‎务机构、彩扩店、快印店、影像制作公‎司、数码影像工‎作室、影视化妆工‎作室以及摄‎影服务业教‎育培训机构‎等经营性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商务部负责‎摄影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摄影服务‎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摄影服务业‎经营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应具‎备相应的器‎材设备和安‎全卫生的经‎营场所。

摄影服务业‎从业人员应‎具备从事相‎应摄影服务‎业活动的职‎业资格、技术资质,持证上岗。

摄影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资格。

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相关管‎理制度、顾客服务与‎投诉电话等‎。

第五条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应在‎提供摄影服‎务前明确告‎知消费者最‎终效果和需‎要消费者配‎合的有关事‎项,尊重消费者‎的选择。

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应与‎消费者签订‎《服务合同》,写明服务项‎目、产品规格、收费标准、影像资料保‎管责任和处‎理方法、违约责任等‎内容。

向消费者提‎供有效的服‎务凭证和收‎费票据。

第六条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应对‎提供的服饰‎、道具、场景、服务设施与‎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摄影服务中‎为消费者提‎供的相关产‎品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卫生、安全和质量‎要求。

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促进人像摄影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促进人像摄影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促进人像摄影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11.11.08•【文号】商服贸发[2011]414号•【施行日期】2011.1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促进人像摄影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11]4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人像摄影业包括商业人像、纪实人像、创意人像和人体摄影等拍摄服务及相关配套服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像摄影业快速发展,已从单一的影像记录功能发展成为综合性艺术门类,呈现出规模化、连锁化、多样化发展趋势。

据测算,2010年,全国照相馆、影楼、摄影工作室、冲印及制作网点达35万家,年营业收入超过1030亿元,从业人员达550万人。

但人像摄影业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行业法规标准不健全、业态结构有待优化、网点布局不尽合理、服务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等。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大力发展服务业的有关要求,促进“十二五”期间人像摄影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满足需求、服务民生、方便消费的宗旨,加快便利化、连锁化、规范化发展步伐,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优化,不断提高规模化、品牌化、现代化水平,努力实现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力争使人像摄影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5年突破1500亿元;行业结构逐步优化,摄影服务的便利化程度明显提高,形成一批管理规范、竞争力较强的全国性和区域性品牌摄影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60%以上,行业科技应用和节能环保水平不断提升,总体发展基本适应服务市场需求。

二、工作任务(一)合理规划布局,优化行业结构。

摄影工作室管理制度

摄影工作室管理制度

摄影工作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摄影工作室的运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摄影工作室内部管理,并对所有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摄影工作室的管理原则是以客户为中心,以品质为先导,以团队合作为基础。

第四条摄影工作室管理人员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为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摄影工作室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确保客户和员工的个人信息得到妥善保护。

第六条摄影工作室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性的想法和建议,并为员工提供学习和提升的机会。

第七条摄影工作室严禁任何形式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八条摄影工作室对于员工的工作成绩和表现,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并对表现优异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二章岗位设置和职责第九条摄影工作室设立总经理、摄影师、后期制作师、客户服务等岗位。

第十条总经理负责摄影工作室的整体管理、决策和计划。

第十一条摄影师负责拍摄客户的照片,并确保照片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第十二条后期制作师负责对照片进行修图、美化处理。

第十三条客户服务负责接待客户,了解客户需求,并协助安排拍摄计划。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客户预约:客户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进行预约,客户服务负责记录客户信息和预约时间。

第十五条拍摄安排:客户到达摄影工作室后,客户服务负责安排拍摄计划,工作人员配合摄影师完成拍摄。

第十六条后期制作:拍摄完成后,后期制作师进行照片的修图、美化处理。

第十七条客户收货:后期制作完成后,客户服务负责通知客户前来领取照片。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八条摄影师的工作要求:1. 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摄影技能;2. 能够熟练操作摄影设备,包括相机、照明等设备;3. 具有良好的沟通和服务意识,能够与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

第十九条后期制作师的工作要求:1. 具有良好的后期制作技能,熟练操作修图软件;2. 对色彩、光影等有敏锐的感觉和把握能力;3. 有耐心和细心,能够完成高质量的后期制作工作。

影楼全体员工的规章制度

影楼全体员工的规章制度

影楼全体员工的规章制度影楼全体员工的规章制度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影楼全体员工的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影楼全体员工的规章制度 11、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有较强责任心,礼貌待客、热情服务、坚守岗位、不谋私利。

2、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会话能力,热情主动、有礼貌地接待来客,仪容端庄、反应灵敏、应变能力强,善于动用语言技巧为顾客提供最佳服务。

3、负责顾客的安排、接待、预订及选样、取件等工作。

4、熟悉影楼专业知识,能满足顾客提出的要求和解答疑难问题。

5、严格遵守影楼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不擅离职守,讲求职业道德,努力把门市工作做好。

6、向顾客做推销工作要有诚实、热情的态度,要自觉维护影楼的声誉,严禁出现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业。

7、送客时注意送上祝福语,服务中“请”字开头,“谢”不离口。

8、顾客走后,及时检查是否存遗留物品,如有,报告主管,一起清点,记录并通知顾客。

9、服务中一定要留下顾客档案,服务后送交客户服务部。

10、及时清理桌面、相册、相框,桌椅恢复原样以保持大厅的格调。

11、服从主管安排,配合部门其他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12、客服时提醒顾客拍照时缴足金额,如当日未缴齐经手人负责。

13、按规定站班列位,站班时严禁依靠桌椅、门柱,开单据(预约单、流程单、水单等)必须详细完整。

14、选片时,看样门市必须在小样后标明规格并让顾客确认,若发生错误,更改尺寸写错或出件数量写错,照价赔偿。

15、门市赠送应确实依靠权限范围,具有成本观念,必须主管签字以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浪费。

影楼全体员工的规章制度 2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讲文明礼貌,讲究卫生,作风正派,不谋私利,在主管的领导下服务好每一位顾客。

中国人像摄影学会会员管理办法

中国人像摄影学会会员管理办法

中国人像摄影学会会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中国人像摄影学会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会员队伍建设,保证会员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增加会员的凝聚力,促进行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人像摄影学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人像摄影学会会员须遵守本会章程,认真履行义务,同时享有相应权利。

第二章会员发展第三条发展会员的目的与方针为了有利于提高我国人像摄影行业的整体水平,推动人像摄影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本着面向全国和全行业原则,将热爱人像摄影事业,并在人像摄影领域中取得一定成就者的优秀人才和优秀企业及相关厂商发展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入会条件本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1.个人会员申请人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承认和拥护本会章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愿为人像摄影事业积极工作,愿为会员服务,并有一定成就者。

(一)高级工(相当于原一级)以上的摄影、暗室、扩印、整修、着色、营业、化妆、数码影像制作、彩扩等从事技术业务和经营管理的人士。

(二)具有一定人像摄影专业水平,需交人像摄影作品2幅,所交作品一律8英寸。

(三)从事人像摄影理论研究、翻译、编辑工作,有一定成绩者,以及担当过人像摄影企事业领导工作5年以上有显著成绩者,并附资料证明。

(四)院校中从事专业摄影、教学的教师。

2.团体会员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做得好,承认和拥护本会章程,愿为人像摄影事业积极工作,愿为全体会员服务的各级地方人像摄影学会、协会、照相企业、专业学校和有关研究机构,生产经营照相器材、设备、材料的厂商,以及同人像摄影相关的其他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入会,成为团体会员。

理事所在的企业必须是团体会员。

会员可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优先获得本会举办的各项服务(培训、咨询、信息等),优惠得到学会编辑出版的书刊、资料和学术专著等。

第五条入会程序依照章程规定,入会申请者,需认真逐项填写入会申请书。

普陀区摄影管理制度规定

普陀区摄影管理制度规定

普陀区摄影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加强对摄影活动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普陀区范围内的所有摄影活动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普陀区摄影管理机构为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领导和指导全区摄影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普陀区摄影管理工作应遵循“自律、规范、安全、文明”的原则。

第五条所有从事摄影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接受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摄影从业人员管理第六条从事摄影活动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相关证件,如摄影师证、摄影助理证等,并接受相关专业培训。

第七条从事摄影活动的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公民的肖像权和隐私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拍摄、传播他人裸露或侵权的照片。

第八条从事摄影活动的从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未经允许的禁止拍摄区域,不得在公共场所进行违法违规的摄影活动。

第九条从事摄影活动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循公序良俗,不得发布、传播不良信息,不得进行反动宣传。

第三章摄影设施管理第十条摄影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摄影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占用行人通道、绿化带等公共空间。

第十二条摄影设施应当标明相关规定和警示标识,引导市民文明拍摄,保护公共设施。

第四章摄影活动管理第十三条举办大型摄影活动的单位应当提前向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备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在公共场所举办摄影展、比赛等活动,应当遵守场地管理方的规定,并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十五条在公园、景区等游览地进行摄影活动,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损害植被和环境,不得干扰游客秩序。

第五章监督管理与处罚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摄影从业人员和单位,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将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甚至吊销相关证件等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摄影活动,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有权责令停止活动,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影楼管理规定

影楼管理规定

影楼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建立高素质的影楼员工队伍,树立良好的影楼形象,公司要求员工以积极、热情、刻苦、敬业的态度从事本职工作,特制订本规定;二、服务守则1.员工应遵守本公司的一切管理规章;2.员工对于所属主管在职务范围内的指挥有服从的义务;3.员工在职期内,除非得到经理以上领导的核准,否则不得进行公司指派职务范围以外的活动;4.员工应恪守职位并分层负责,对于经办事项负及时适当处理的责任,不得弄虚作假;5.员工对于本公司业务活动、技术等应严守秘密,不得泄露;6.员工对外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使用本公司名义,未经经理以上领导书面批准,不得兼任他业;7.员工对于公物不得浪费、故意毁损、变换或未经许可而擅自使用;8.员工应言行谨慎,操守廉洁,生活严谨,摈弃一切不良行为,以确保本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9.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接见亲友或擅离工作岗位需要向领导请假,获批后规定时间内到岗; 10.员工对于公司各项业务有进行合理化建议的义务,对于提合理化建议者按有关规章予以奖励;11.员工违反公司规章者,依情节之轻重予以惩处;12.因员工个人因素造成公司声誉与经济损失者,除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外,并要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三、任用与解聘1.本公司任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能适合于所任职务为准;2.试用期为一个星期到一个月,视工作能力而定;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中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1员工患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3员工受刑事处分或刑事拘役l 5天以上;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无;须提前通知员工就可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以奖惩规定被开除的;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员工离职程序:1请提前30天向上级主管申请离职;2离职申请书经主管经理批准后,始得办理交接手续;3交接工作需在本部门主管监督下进行;4不办理正常手续辞职者,当月薪资概不发放;5离职人员办理手续后,其薪资将在下一个月发薪日结算;四、工作时间、考勤.加班1.作息时间:1 9 :0 0 – l 8 :0 0造型部,摄影部每月休息三天,除周六周日,星期一至星期五轮休;2 9 :0 0 – l 8 :0 0门市营销部每月休息三天,除周六周日,星期一至星期五轮休;11 :0 0 –2 0 :3 03中午用餐时间:12:00—13:004其他作息时间如有变动则另行通知;5下班前10分钟应将工作区域打扫干净、整理妥当;2.员工上下班打卡制度:1本公司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打卡;2员工除因公出差或请假外,均须遵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打卡,否则概以旷工论;3员工迟到或早退,一律依规定扣除全勤奖;4忘记打卡时,应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并记为迟到半小时,打错卡或打重卡应持卡向部门主管说明情况,过时视同迟到或早退;代打卡者,与打卡者同时扣除20元工资.5无故缺席,又不依请假手续办理请假以旷工论,扣两日薪;6每周星期六或星期日由于员工个人原因的病假、事假则扣除全勤奖3.本公司遇业务繁忙或因工作需要,各部门主管视需要指派员工加班;五、员工制度所有员工需遵守以下条款;1每日9:00前换好服装,并做好清洁工作;2工作制服保持清洁,工作人员化淡妆、长发者应保持整洁,保持身体口腔卫生;3上班时佩戴工作牌,穿工作服;4营业时间禁止在大厅内吃东西;5上班时间,严禁睡觉或做工作以外的事情;违者扣除当日底薪;6严禁使用公司摄影器材、美工用具、化妆品、美发用品等,私自接单或给客人以外使用; 7禁止与客人争执,发生当面冲突;违者扣除当日底薪;8禁止占用客服电话办理私事,特殊情况需向主管申请;9请假单于前一天下午6点前经主管签字方可有效;10工作时间内,禁止打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11非上班时间禁止进入各工作室及摄影棚经部门主管核准加班人员除外;12上班时间因业务需要可在指定地点会客,如因私事则一律在大厅会客,并须报请主管批准; 13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一律讲普通话;14各部门反映工作问题时不得争执顶撞,要虚心接受六、各部门具体规章制度1.门市工作制度1随时注意顾客进门,说“欢迎光临”,做好亲切、热忱、耐心的服务;2门市作业单据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3已预约未定拍照日期及拍照完的顾客,应常电话联络做下一次服务时间的安排;4客人增删服务项目或套系外产品,由各经手人准确填写,不得有误,否则一切后果由经手人自行负责;5顾客消费尾数款,不得任意删减,如有特殊情况应交上级处理;6顾客拍照、交件日期如有改动,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再与客人约定,不可擅自主张;7营业桌面及相片架随时整理,不得放置私人物品;8顾客离开时,送客人到门外并致以感谢;9禁止门市私自更改上班时间;10预约单有套系外的赠送物品或折扣时需主管签名认可;11区域值日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卫生工作;12门市人员不得接触现金,客人根据门市开单直接交与财务收银;2.造型工作制度1及时招呼客人,帮助客人换妆且面带微笑;2严禁聚集在化妆台和更衣处高声喧哗;3应随时注意掉在地上的物品并随手捡起;4工作台和化妆台应及时整理,注意工作用具的清洁卫生;5顾客离开时,送客人并致以感谢;6区域值日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卫生工作;7服从工作安排、值日安排,不准私自调班;3.摄影部工作制度1摄影棚相机未经许可不能使用及触摸;2请爱护相机、摄影棚里的桌椅、道具等;3务必随手轻声关门;4收棚后,相机、道具应盘点归位,并锁闭小影棚;5下班后影棚冷暖气、照明灯具应全部关闭;6服从工作安排、值日安排,不准私自调班;7为顾客拍照期间不得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8区域值日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卫生工作;9外拍之前,摄影助理负责清点必要器材与道具;4.后期部工作制度1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作主自行加班;2不能大声嘻笑、聊天;3下班后关闭电脑、打印机等电器;4禁止私自调班;5禁止工作时间上网聊天及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之事;6区域值日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卫生工作;7 确认工作任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保证任务质量;8任务完成后需细心检查,避免出现不必要失误;七、请假1.员工请假时,应于事前亲自填写请假单并附有关证明,呈请核准除遇有急病或紧急事故得委托他人代办请假外,其余非经核准不得先行缺职,否则以旷工论;2.未办请假手续而擅离职守,或假期已满仍未销假、续假,或有虚伪事情者以旷工论;3.请假核准权限,两日以上呈总经理批准;4.婚假:员工结婚一般给假15天,50%薪资照发;5.产假:女员工生产时,给予产假40天,50%薪资照发;6.丧假:视情况而定;薪资照发;7.事假:事假期间不发薪资;8.病假:员工因普通伤害、未按正常操作而受伤、疾病或生理因素而必须治疗和休养者,依医院之有效证明,可请病假,全年合计不得超过三十天,病假期间不发薪资;9.特别假:凡公司所有员工,自正式任用起,工作满一年后,即可享受带薪福利假;给假标准如下1员工正式任用起工作满一年后,并获得续聘者,给假3天;2员工正式任用起工作满两年后将为员工每年增加带薪年假2天;3员工带薪年假一律在淡季使用;10.员工请特别假时,须依请假申请办理,并经核准后给假,给假期间不发薪资,特别假应一律在淡季时休;11.员工请婚、产、丧、病假,必须附上有何效证明;12.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碍工作时,可由主管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捏造请假蒙骗主管给假,经查属实扣除双倍工资,情况严重者直接开除;13.公司不接受短信请假或续假,违者以旷工对待;八、工资及福利1.薪金结构包括本薪、职务加级、各项补助;2.全勤奖金核发标准:1凡整月无迟到、早退或请事、病、假者,每月发给固定金额的全勤奖金;2有迟到或早退记录者不发全勤奖金;3请事、病假者不发全勤奖金;3.因公负伤的治疗,经公司确定诊治或住院的,医疗费用由公司依据医疗保险法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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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服务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摄影服务业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摄影服务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摄影服务经营活动。

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摄影服务业是指依法从事人像、广告、婚礼摄影与摄像服务以及照片输出、影像产品制作等经营活动的行业。

本办法所称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包括:摄影公司、照相馆、影楼、摄影工作室、广告摄影机构、婚礼摄影服务机构、彩扩店、快印店、影像制作公司、数码影像工作室、影视化妆工作室以及摄影服务业教育培训机构等经营性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商务部负责摄影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摄影服务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摄影服务业经营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应具备相应的器材设备和安全卫生的经营场所。

摄影服务业从业人员应具备从事相应摄影服务业活动的职业资格、技术资质,持证上岗。

摄影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资格。

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相关管理制度、顾客服务与投诉电话等。

第五条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应在提供摄影服务前明确告知消费者最终效果和需要消费者配合的有关事项,尊重消费者的选择。

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应与消费者签订《服务合同》,写明服务项目、产品规格、收费标准、影像资料保管责任和处理方法、违约责任等内容。

向消费者提供有效的服务凭证和收费票据。

第六条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应对提供的服饰、道具、场景、服务设施与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摄影服务中为消费者提供的相关产品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卫生、安全和质量要求。

外景拍摄应保障消费者安全。

第七条摄影服务中使用和销售的材料、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摄影服务中产生的具有危险性质的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提倡使用低碳环保材料,减少废药废物排放量。

第八条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妥善保管消费者影像资料,保护消费者信息,不得遗失和外泄。

未经消费者书面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消费者的影像资料。

第九条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列、夸大、伪造摄影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效果;
(二)虚假广告宣传;
(三)价格欺诈;
(四)合同违约;
(五)销售、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条鼓励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开展技术和服务创新,发展社区便民摄影和农村摄影服务。

第十一条支持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引导顾客理性消费。

第十二条鼓励成立摄影服务行业组织(协会)。

摄影服务行业组织应积极为摄影服务业经营者提供服务,加强行业引导和监督,做好行业自律,开展行业统计与分析,经营者信息备案等工作。

第十三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于违反本办法的摄影服务业经营者可以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可以向社会公告;情节严重的,可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当地摄影服务业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4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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