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规划与设计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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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规划与设计讲义
绪论
1新城市主义10大原则:
1)适宜步行性2)连接性3)混合实用性和多样性4)混合居住5)有品质的建筑设计、城市设计
6)传统的邻里结构7)增加密度8)精明交通9)可持续性10)生活质量
居住区的规划编制
1居住区规划编制程序分为五个阶段:1)项目准备2)现场踏勘与资料搜集
3)方案阶段4)成果编制5)上报审批
2居住区规划编制内容:
1)建设条件分析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2)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3)道路交通规划设计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6)竖向规划设计
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3居住区规划编制的基本要求:
(1)项目准备:
1)熟悉规划任务书或标书,了解项目背景情况(项目定性)
2)生态、康居、文化、定位以及规划目的等
3)验收和了解项目所具备条件(一是确定基础资料是否完备和适用,二是看是否有超出常规要求)
4)根据项目类型、项目规模、难易等因素编制出项目工作计划和技术工作方案(包括规划步骤、策略、进度安排以及阶段目标等内容)
5)确定团队构成,强调与委托方沟通协作
(2)现场踏勘与资料搜集:
1)实地考察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现状及其周边环境状况,调查用地内地质、防洪防灾、防震以及交通等状况,尤其是重点搜集整理规划区域内文保单位、古树名木以及特殊用地的状况
2)对规划项目以上层次的规划等相关内容需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以获得一个较为全面的背景性认识(区位、文脉、风俗、生活习惯、传统空间形态、城市历史、人口以及建筑物现状等)
3)在可能的条件下采取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搜集和了解规划用地相关资料以及使用者的意愿
4)对所搜集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掌握资料要核实,不足的信息要弥补,进而提出解决对策和合理的规划目标
方案设计:居住区规划方案设计阶段一般经过构思、协调、修改、反馈的过程。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建筑造型,总体的平面布置以及技术经济指标,通常需要两次及以上的反复调整,这个阶段的关键包括以下四个阶段:
●方案初设:合理、科学、按规范
●方案研讨: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团队成员、建设单位和规划管理部门对各个初步方案进行集体讨论或专家
评议,总结各方案利弊,缩小选择范围与可能性,并就一些规范原则问题作深入探讨和交流沟通
●方案修改及完善
●意见反馈
(3)成果编制:
1)原则上已经其建设为重点,突出规划的可操作性,成果编制内容和深度一般按照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
2)规划成果一般包括两部分:规划文件和规划图纸。就居住区规划而言,其成果就是规划说明书和图纸(主要图纸:区位图、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竖向规划图、绿地规划图、工程管线网规划图以及效果图若干)
3)对规划有重要影响的问题要有委托方提供的文字资料作为依据附在成果文件中,分清责任
4居住区规划编制的技术关键:
1)明确正确的规划指导思想
有明确的规划目标尊重地方的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
遵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
2)处理好三个关系
与上一层次规划的关系与下一层次规划的关系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3)注重规划的协调
工作团队内部协调与当地规划主管部分的协调
与当地各专业部门的协调着重解决、处理好规划项目的重点、难点
城市居住区内涵与设计原则
1城市居住区的基本概念: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特指被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万—5万)相对应,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相关概念辨析
1)居住小区: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围合并与居住区规模(1万—1.5万)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生活聚居地。
2)居住组团:一般指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3)街坊:城市干道或居住区道路划分的建筑地块,面积一般为4公顷—6公顷,多用于建造住宅,公共服务设施或其他建筑。
4)邻里:一种非行政的社会单位,一定程度上共同的文化、社会和经济效益,共享一些公共服务设施和机构。
3关键术语:
1)居住区规划用地范围
●以道路为界限,属城市干道时,以干道红线为界,属居住区干道时,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属公路是,以公
路红线为界
●与其他用地相邻时,以用地红线为界
●居住区内部的非居住用地和居住区级以上的共建用地要扣除
2)住宅用地:住宅建筑基地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的总称
3)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共建用地是与居住区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地占地及其所属场院和配建停车场。
4)道路用地(R03):居住区道路、小区道路、组团道路和非公建配建的居民汽车地面停放场地。
5)公共绿地(R04):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合适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
6)其他用地(E):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以外的各种用地。
4重要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住宅平均层数、住宅面积毛密度、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人口毛密度、高层住宅(10层及以上)比例、中高层住宅比例、绿地率
5居住区的分级控制规模:按居住区人口规模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6布局形式: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
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结构)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二级结构)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7城市居住区规划结构:
集中布置:城市规模不大、自然条件好、有足够的用地的城市中,可以节约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费用,充分发挥其技能,可以密切各部分在空间上的联系。
分散布置:在规模较大的城市中,或在城市总体布局的组团式布局时,分散布置的基本原则应使居住用地与工作地点接近,使组团内的居住与就业基本平衡,尽量减少城市交通。不能在机关大院内建宿舍。
8用地构成: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包括居住区用地和其他用地,其他用地不参与用地平衡。
居住区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共建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住区用地。
9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基本要求
2)符合统一规则,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3)适应居民的生活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4)综合考虑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风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