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023年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2023年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根据2023年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考核指标的确定、考核评价的具体方法、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和具体方案、以及方案的实施和监督。
一、考核指标的确定考核指标的确定应该充分考虑到教师的教学质量、教育教学创新能力、教育教学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内容,确保综合反映教师的综合能力。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学生评价、教学资源利用等。
2. 教育教学创新能力: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教学方法创新、教材开发等。
3. 教育教学管理能力:班级管理、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团队协作等。
二、考核评价的具体方法考核评价的具体方法应该综合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综合评价、互评、自评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价。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环节:1. 报名阶段:教师自主报名参加绩效工资考核,提供个人基本资料、教学简历等。
2. 考核材料准备阶段:教师准备考核材料,包括教学设计、教案、学生作品等。
3. 考核评价阶段:通过教育教学管理者评价、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价,确定得分。
4. 总结报告阶段:教师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总结报告,包括成果展示、经验分享等。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和具体方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工作量和贡献程度分配绩效工资。
2. 激励鼓励原则:多劳多得,奖励教育教学创新和管理能力突出的教师。
3. 系统稳定原则:确保分配方案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具体方案可以采取按照考核结果进行等级划分,然后按照等级给予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例如,将教师按照考核得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并分别给予不同比例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方案的实施和监督为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和监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使教师充分了解方案的具体内容、实施流程、考核标准等。
2. 设立专门的考核评审组织,由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价工作。
2024教师绩效工资考评分配实施方案
2024教师绩效工资考评分配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教师绩效工资是通过对教师工作绩效的评价,按照一定的分配原则和方法,将预算中的专项资金用于鼓励优秀教师、改善普通教师待遇以及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的一种薪酬制度。
为了提高教师绩效评价的公平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制定了2024年教师绩效工资考评分配实施方案。
二、考评指标(一)教育教学业绩:包括班主任工作、课堂教学、教育科研和教育管理四个方面;(二)德育业绩:包括班级文明创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师生关系以及家校合作等;(三)教师发展业绩:包括继续教育、岗位能力提升、参与教师交流研讨等。
三、考评流程(一)考评组成:1.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考评细则、审查评分结果以及向教职工解释工资分配情况等工作。
2.评价师: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组成,经严格培训后负责进行教师绩效考评。
(二)考评细则:1.考评标准:根据《教师职业能力标准》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相应的考评指标,并给予相应的权重。
2.考评周期:每学年进行一次考评,具体时间由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确定。
3.考评方式:采取问卷调查、教育教学观摩、教学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既能客观评价教师的工作情况,又能提供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三)考评分配:1.分配指标:将绩效工资总额的70%用于考评分配,其中优秀教师占30%,普通教师占40%。
2.分配比例:对于优秀教师,根据其考评结果,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绩效工资;对于普通教师,根据绩效考评结果,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绩效工资。
3.分配限制:绩效工资不得超过教师基本工资的30%。
四、考评结果运用(一)认定奖励:1.对于考评结果达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将其绩效工资高于普通教师;2.对于考评结果达到普通的教师,予以鼓励,并将其绩效工资与基本工资挂钩。
3.对于考评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教师,根据情况进行个别辅导和培训。
(二)工资调整:1.根据绩效工资分配结果,确定各教师的绩效工资,并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及时发放。
黑龙江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黑龙江教师工资改革方案出炉.doc
2019年黑龙江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黑龙江教师工资改革方案出炉黑龙江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黑龙江教师工资改革方案出炉更新:2018-12-11 09:04:02教师涨工资最新方案教师涨工资由基本工资、教龄工资、绩效工资、特优津贴等构成。
教师涨工资的最新方案,教师涨工资具体细节如下:教师涨工资——基本工资教师按照教师资格定:小学教师3000元,初中教师3500元,高中教师3800元,教师4100元,大学教师4500元。
(随国民经济增长)教师涨工资——教龄工资(含工龄)每年60元,随着教龄增长。
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教师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教的思想,有利于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师队伍的稳定。
教师涨工资——课时工资课时补贴按照实际上课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教师多代课,特别是年轻教师精力充沛,他们多代课,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教师涨工资——绩效工资学期和学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
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
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学期学年评,不终身制。
每个老师积极努力年年有希望。
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代课,更要激励上好课。
教师涨工资——特优津贴全体教师公认的特别优秀教师,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
主要是对那些在教育教学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对一所学校或一个地区的教育有一定的影响作用的教育及教学方法,可根据影响范围的大小确定等级,或者说是以国家及,省级,地市、县确定不同的标准,使那些有才华的教师得到应有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教师涨工资——山区补贴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教师,另外给与补贴,应该是工资35%。
正如国家干部下乡补贴,越偏僻地区,补贴越高,不终身制,离开就没有。
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工资目前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由于学校中、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的,特别是高级。
龙港区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龙港区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讨论稿)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8]19号)和辽人发[2008]12号文件精神,在切实保障教师的工资待遇,维护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的同时,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实行优绩优酬,从2009年1月1日起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讨论稿)。
一、范围义务教育学校在职教师。
二、绩效工资总额在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总额中,70%作为津贴补贴,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发放,30%作为绩效工资由学校根据教师工作实绩统筹发放。
三、绩效工资分配原则1、绩效工资的分配,要以教师工作的实绩为主要依据,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2、绩效工资的分配,要以稳定教师队伍为前提,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3、绩效工资的分配要公平合理,公开透明。
四、绩效工资分配办法1、学校要制定教师量化考评细则,对教师的德、勤、能、绩、责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合理分配绩效工资。
学校量化考评细则必须经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教育局备案。
2、加强对教师劳动纪律和出勤情况的管理,将劳动纪律和出勤情况与绩效工资挂钩。
3、强化教师满工作量工作,将工作量与绩效工资挂钩。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的考评与绩效工资挂钩。
5、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减发绩效工资。
(1)、教师如有违法违纪、违背师德师风行为,例如:乱收费乱补课办班、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收受礼品或礼金等,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可根据其情节轻重酌情减发绩效工资,如果情节严重,已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者,要减发当年其职称对应的全部绩效工资。
(2)、对于长病、长假教师事假年累计10个工作日,可减发其职称对应绩效工资的10%。
事假年累计20个工作日,可减发其职称对应绩效工资的30%。
事假年累计30个工作日及以上,可减发当年其职称对应全部绩效工资。
病假年累计22个工作日,可减发其职称对应绩效工资的10%。
教职工绩效工资-方案1
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及分配实施方案(修订稿)根据《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齐市碾子山区教育局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及分配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现对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提出如下实施意见: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习主席系列讲话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德、能、勤、绩”为考核重点,学校、家长、学生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
通过考核评价,逐步形成良好的人才竞争机制、激励机制,从而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原则;多元参与、民主科学的原则;突出重点、比重合理的原则;奖优罚懒、重实绩讲贡献的原则。
一、实施绩效工资范围和时间本校在编在岗人员。
实施绩效工资时间为2014年3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
二、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一)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
(二)实施绩效工资同教师津贴补贴结合进行。
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包括滚动升级额)。
三、绩效工资构成和分配(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按月发放,包括基础岗位津贴。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
包括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等项目,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年终按考核结果来确定。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制定具体考核细则,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2024年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
2024年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如下:
一、绩效工资考核的目的是激励和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推动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二、绩效工资考核的标准包括教学水平、教学效果、教学态度、师德师风等方面的综合评价,以及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同事评价等多方面的反馈。
三、绩效工资考核的程序包括教师个人申报、学校评审、教育部门审核等环节,确保考核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四、绩效工资发放的原则是按照绩效考核结果,综合考虑每位教职工的工作表现、教学业绩等因素,公平分配绩效奖金。
五、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是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的等级划分,对不同等级的教职工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金额,以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六、绩效工资发放的方式是将奖金直接发放到教职工的工资卡上,确保公开透明、及时有效,让每位教师都感受到自己努力工作的价值和成果。
七、绩效工资考核的周期是每年进行一次,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完善考核制度,使之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 1 页共 1 页。
中心学校2024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方案
中心学校2024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方案根据中心学校的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方案,本文将从工资分配的原则和标准、工资分配评估指标、工资分配实施流程和工资分配的调整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资分配的原则和标准1.公平性原则:根据教师的业绩和工作贡献进行分配,确保教师享有应得的工资待遇。
2.激励性原则:通过工资分配来激励和鼓励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成果。
3.公开透明原则:工资分配过程要公开、透明,确保教师对分配结果有清晰的了解。
工资分配标准主要包括教师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基本工资按照教师的岗位、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确定。
绩效工资通过对教师的工作业绩、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绩效工资的比例。
二、工资分配评估指标1.教学质量:教师的授课效果、学生的学业成绩、教学改进及教学创新等方面。
2.教育质量: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等方面。
3.学校贡献:教师在学校的科研成果、校本教材编写等方面的贡献。
4.自我发展:教师通过参加培训、开展学术研究等方式提高个人教育教学能力。
评估指标的权重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教育教学目标确定,需要经过绩效评估小组综合评估,并与教师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后确定。
三、工资分配实施流程1.绩效评估策划:学校根据制定的评估指标和权重,编制评估计划,确定评估流程和时间节点。
2.绩效评估数据收集:评估小组对教师的教学业绩、教育质量等进行数据收集,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
3.绩效评估分析:评估小组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得出最终的评估结果。
4.工资分配确定: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比例,并做出工资分配方案。
5.工资分配公示:将工资分配方案进行公示,供教师查阅和提出异议。
6.工资发放:按照工资分配方案,将工资及时发放给教师。
四、工资分配的调整工资分配方案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和调整,根据评估结果和教育教学发展需要,对工资分配方案进行适当的调整。
2024年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2024年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如下:
一、绩效考核对象范围包括全校所有教师,按照不同职务和教学科目划分不同考核标准。
二、教师绩效考核主要包括课堂教学质量、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评价。
三、各类绩效指标的权重分配为:课堂教学质量占30%、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占25%、科研成果占20%、社会服务占15%、其他绩效因素占10%。
四、根据绩效考核得分,将教师绩效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相应的工资提高比例分别为20%、15%、10%、5%。
五、绩效工资分配将根据教师绩效等级、教龄、学历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保公平合理分配,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六、各校根据本方案制定绩效考核具体实施细则,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绩效工资分配公开透明、科学合理。
七、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将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度,促进教师绩效提升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第 1 页共 1 页。
2023年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方案(精选7篇)
2023年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方案(精选7篇)2023年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方案(精选7篇)1一、指导思想:1、加强校园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
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用心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资料与分值: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不封顶,扣分最多为100分。
1、教学常规(基本为20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
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务必有书面请假条)。
(由教研组长考核)(2)教师备课笔记由教务部门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一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批改由业务校长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到达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加2分,每少听一节扣1分,每缺一节评课意见的扣0.5分。
弄虚作假者,查实一节扣2分。
(5)未经校园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每次扣5分。
(6)无故不监考一次扣10分,监考迟到一次扣5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2分。
监考不认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阅卷不服从校园安排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一次扣10分。
(8)各种成绩及质量分析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从校园课务安排一次扣10分,不理解校园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5分。
(校长室考核)(10)上课时,坐着上课的、接听手机的、发信息的发现一次扣5分,手机铃声响扣2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
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鸡西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9]35号)和《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教人[2009]9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特殊教育学校、民族学校、完全中学中从事非义务教育教师,这次暂与义务教育教师一并实施绩效工资,待国家对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出台后,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一)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末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
其中,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
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三)各县(市)区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县级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
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和发放办法(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发放办法和标准由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按照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同类人员实行统一发放标准的原则确定。
一般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一般在学年度末一次性发放。
(二)基础性绩效工资一般设立岗位津贴和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两个项目。
哈尔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哈尔滨市师范附属小学校根据哈尔滨市教育局印发的哈教发[2010]46号文件《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参照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完善我校内部考核制度,实行分类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的实施原则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教师素质为核心,以提高工作绩效为导向,构建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我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激发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二、实施原则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无绩效考核结果,不予发放绩效工资。
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2、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动态管理的原则。
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待遇及时调整。
3、坚持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经教代会讨论通过;考核分配过程公开透明。
三、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石瑾娜副组长:隋致敏梁玉祯韩吉青组员:孙丽娟李梅张颖杨铁平韩雪杨传奇王青巍毛欣牛志刚谷丹王珊珊四、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工作人员,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由市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的岗位津贴和绩效奖金(见工资条)两项组成,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工资的来源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市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提高10%部分(工资条的前三项)总和;二是国家职称给的提高生活补贴工资(中高330元/月、小高300元/月、小一270元/月、无职称260元);三是与市公务员工资的差,每人3350元/年。
黑龙江省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2010年02月24日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黑人发[2006]18号)“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之规定,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没有正式出台前,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特制定本办法(试行).一、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二、实施对象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含中心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包括省派资教生).义务教育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绩效工资核定到受援学校,参与受援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由受援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依据及要求与受援学校教职工一样. 借调在非义务教育学校或其他单位的教职工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三、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报市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1、考勤(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矿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2、工作量(3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各学校(单位)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3、教育教学过程(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中心学校(单位)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为分数.特校教育教学实绩考核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考核细则.(二)绩效工资的分配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全校绩效补贴总额——————————— ×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三)绩效工资发放要求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省绩效补贴(市教育局下文明确的退养人员除外).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2)脱产学习的;(3)解除聘用合同的;(4)停发工资的;(5)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1、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在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各中小学考评细则报乡镇中心学校审查.考评的各项得分有原始依据印证.教育局人事科对每一个乡镇的各中小学的具体考评方案随机抽取1-2个进行检查,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绩效工资分配数额明细和方案;不符合规定程序,在教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的,不予以审批.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3、各中心学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所辖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中小学校均要建立工作机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学校考核组成员,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七、纪律要求1、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2、各学校应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设立津贴补贴专用科目,用于统一核算本单位发放的所有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津贴补贴.。
黑龙江省xx中教师绩效改革方案(试行)
黑龙江省xx中学绩效工资改革方案(2012年7月11日教代会讨论通过)为深化教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校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工作,参照国办发…2008‟133号文件、《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黑人发…2006‟18号),借鉴我市绩效工资改革经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教育教学发展为目标;以优化师资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提高教师工作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健康、科学、和谐、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二)坚持“优绩优酬、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三)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依据现有工作量、工作业绩等因素,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和重点岗位倾斜,同时兼顾公平,力求科学合理。
三、绩效工资改革内容(一)机构岗位设置依据压缩行政管理人员,改善教师结构比例的原则,对部分学科教师进行分流。
立足我校实际,共设置岗位180个。
其中管理岗位11个;教学岗位146个;教辅岗位18个;工勤岗位5个。
具体岗位设置如下:1.校级领导岗位设置5个:正校长岗位1个、副校长岗位2个、副书记岗位1个、工会主席岗位1个。
2.中层领导岗位设置6个:教务处主任岗位1个、教务处副主任岗位1个、政教处主任岗位1个、政教处副主任岗位1个、总务处主任岗位1个、团委书记岗位1个。
3.各处下设干事岗位23个⑴教务处岗位10个:教务干事岗位4个、物理实验员岗位1个、化学与生物实验员岗位1个、电教管理员岗位2个、图书与档案管理员岗位1个。
2024年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一、背景介绍随着中国教育的深入推进,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已成为衡量教师业绩的重要指标,对于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努力程度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推动我国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2024年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被正式出台。
二、考核指标及权重1.教学质量(权重40%):包括学生学习成绩、学科竞赛成绩、教学业绩等多项指标,通过学生的学习效果来反映教师的教学质量。
2.教学态度和方法(权重20%):着重考察教师对学生的关心程度、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以及教师对学生应付问题的及时解决能力。
3.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权重15%):主要评估教师的课堂教学技能、教材使用能力、教学设计能力等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的表现。
4.科研能力和教学创新(权重15%):主要考察教师的科学研究水平和科研成果,以及对教学的积极参与和创新能力。
5.师德师风(权重10%):评估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6.个人发展能力(权重5%):主要考察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专业素养的提高和个人发展能力的培养。
三、考核流程1.学校内部评审:学校建立专门的绩效评估小组,负责对全体教师进行考核,根据教师的工作实绩和各项指标,进行评分。
2.部门评审:学校等级绩效评估小组将各教师的评分进行统计和比较,将绩效分数分为不同等级。
3.上级评审: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的评价结果和绩效指标,对各学校的教师绩效工资进行再评定。
4.工资调整:根据教师的绩效等级,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调整。
绩效高的教师将获得较大的工资提升,激励教师积极工作。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1.激励激发教师积极性:通过绩效工资的实施,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努力程度,促进教师的自我提升和专业发展。
2.鼓励优秀教师:通过绩效工资考核,能够对教学质量好、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更高的奖励,以鼓励教师个人的发展和教学创新。
3.促进教学:绩效工资考核通过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教学创新来评价教师的工作表现,能够促进学校和教师的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黑龙江省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010年02月24日
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黑人发[2006]18号)“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之规定,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没有正式出台前,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含中心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包括省派资教生).
义务教育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绩效工资核定到受援学校,参与受援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由受援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依据及要求与受援学校教职工一样. 借调在非义务教育学校或其他单位的教职工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报市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矿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
2、工作量(30分)
.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各学校(单位)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3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
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中心学校(单位)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为分数.特校教育教学实绩考核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考核细则.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绩效补贴总额
——————————— ×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
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三)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省绩效补贴(市教育局下文明确的退养人员除外).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脱产学习的;
(3)解除聘用合同的;
(4)停发工资的;
(5)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在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职
代会或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各中小学考评细则报乡镇中心学校审查.考评的各项得分有原始依据印证.教育局人事科对每一个乡镇的各中小学的具体考评方案随机抽取1-2个进行检查,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绩效工资分配数额明细和方案;不符合规定程序,在教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的,不予以审批.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中心学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所辖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中小学校均要建立工作机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学校考核组成员,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七、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各学校应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设立津贴补贴专用科目,用于统一核算本单位发放的所有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津贴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