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冻结扣划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 冻结 扣划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银发[2002]1号2002-1-15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储汇局、总行直接监管的财务公司: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现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请各金融机构遵照执行。
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将本通知翻印发至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财务公司。
二00二年一月十五日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
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它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导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协助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含外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应当在存款人开户的营业分支机构具体办理。
银行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办法模版银行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行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
第三条查证、冻结、扣划业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行制度规定。
第二章查询业务第四条客户可通过柜台、自助终端或网银渠道等形式查询本人账户信息。
在查询业务中发现账户异常情况,应立刻通知我行。
第五条我行应及时准确为客户提供查询业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利。
第六条我行从客户查询申请到提供查询结果应保证准确完整,如出现误差,我行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对于涉及客户隐私和敏感信息,我行应加强安全保障,不得随意泄露或获取。
第三章冻结业务第八条对于我行认为有不当行为或违规操作的账户,应及时进行冻结业务。
第九条冻结业务包括个人账户、对公账户和存管账户。
第十条冻结业务应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通知客户。
第四章扣划业务第十一条扣划业务包括个人账户、对公账户和存管账户。
第十二条在扣划业务中,我行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我行制度规定操作,确保扣划业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对于因系统故障、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扣划延迟或失败,我行应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对于涉及到客户资金的扣划业务,我行应根据客户需求和协议要求,为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五章其他事项第十五条在进行查询、冻结、扣划业务过程中,我行应加强内部信用管理,防止内部员工将业务进行不当操作,保障客户权益。
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查询、冻结、扣划业务。
第十七条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本行所有。
第十八条本管理办法未涉及的业务,需按照银行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以上是银行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办法模板,可根据需要自行修改和完善。
银行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
银行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总5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2002]1号2002-1-15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储汇局、总行直接监管的财务公司: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现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请各金融机构遵照执行。
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将本通知翻印发至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财务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二00二年一月十五日附件: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
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它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导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协助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含外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应当在存款人开户的营业分支机构具体办理。
XX银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配合有权机关做好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工作,控制业务操作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2002〕1号)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查询、冻结、扣划”系指本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本行存款的行为。
协助查询系指本行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系指本行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协助扣划系指本行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有权机关系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受理机构”系指本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业务的各分支机构、总行营业部、总(分)行业务部门。
本办法所称“受理机构负责人”系指本行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总行营业部负责人、总(分)行业务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工作要求(一)各级机构在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中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本行和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各级机构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业务,办理核实、授权和审批工作时,必须严格按业务规定办理,不得拖延推诿。
(三)有关客户存款原始凭证、账簿、对账单等资料的原件不得交有权机关带走。
(四)遇有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机关要求本行协助执行,或者有权机关要求本行协助执行的事项或范围超出本办法规定的,应要求其提供相应法律、法规依据,并进行必要审查和核实后再予以协助。
必要时,可咨询本行或上级行法律合规部门。
银行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办法
银行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办法一、概述银行具有金融监管和管理职责,是国家经济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掌握着大量客户信息和资金的机构。
在涉及到涉赌、涉黑、涉恐、涉毒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时,银行需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配合公安机关、司法部门等进行相关工作。
为了更好地规范银行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方面的行为,保障银行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协助查询工作1.查询程序(1)公安机关、司法部门等向银行提出查询请求时,由银行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确认。
(2)确认内容包括查询对象的姓名、账户资料、查询目的和依据,查询要求的时间、期限等信息。
(3)确认后,需向查询对象告知查询请求的内容,并要求查询对象持有效证件前往银行办理相应手续。
(4)为避免对客户权益的侵犯,银行在向公安机关提供客户查询信息时,需尽可能保护客户隐私,只提供必要的信息。
2.查询原则(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办理查询手续,确保查询行为合法有效。
(2)在查询过程中,客户基本权益和隐私需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同时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3)银行在协助查询时,仅提供必要的信息,不泄露客户隐私,确保客户资金安全。
三、冻结工作1.冻结程序(1)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向银行提出冻结请求时,银行需核实请求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确认冻结的账户及冻结范围。
(2)银行需在冻结请求发出之日起48小时内完成冻结手续,并通知账户持有人。
(3)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再次提出冻结申请时,需重新申报,不得直接修改原冻结请求。
2.冻结范围(1)冻结范围一般包括账户余额、固定资产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冻结范围应尽量准确,确保法定程序和法定机关授权。
(3)对于公安机关、司法部门等在涉嫌犯罪案件中涉及的账户,银行应在协助冻结前,尽可能核实账户的合法性、账户信息的真实性等。
3.冻结期限(1)冻结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尽可能缩短冻结时间,减小对账户持有人的影响。
银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规定模版
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业务行为,有效防范业务风险,根据《xx银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规定》以及现行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指分行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存款等财产的行为。
协助查询是指分行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等金额、币种以及其它存款信息、交易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分行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协助扣划是指分行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xx银行辖内分支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第四条分行运营管理部作为协助有权机关柜面查询、冻结、扣划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分行柜面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各级经办行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经办行应当依法做好协助工作,切实加强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经办行应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接待要求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的有权机关,并及时处理协助事宜等具体操作。
各级业务经办人员应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第八条各级经办行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时,涉及内控制度中的核实、授权和审批工作的,应当严格按内控制度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拖延推诿。
人民法院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以及公安机关查询、冻结涉案单位或个人存款时,各级经办行应当立即协助办理相关事宜。
到营业机构查询、冻结、扣划的,由会计主管报主管副行长同意后负责办理;到分行运营管理部查询、冻结、扣划的,由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安排专人办理。
查询冻结扣划最新规定
查询冻结扣划最新规定冻结扣划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门或者金融机构的决定对个人或者企业的资金进行一定期限的冻结和扣划的行为。
这一措施通常被用于打击犯罪行为、维护国家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
近年来,冻结扣划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和更新。
以下是一些较为重要的最新规定:首先,冻结扣划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冻结扣划可以适用于个人资金账户、企业银行账户、支付机构账户等各类资金账户。
同时,冻结扣划的对象也不再局限于涉及国家安全、经济犯罪等严重问题的个人和企业,更广泛地适用于打击恐怖融资、洗钱活动、网络诈骗等多种形式的犯罪行为。
其次,冻结扣划的程序更加规范化和透明。
在执行冻结扣划前,相关执法机关或金融机构需要依法正式通知被冻结扣划的对象,并向其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被冻结扣划的对象有权要求相关机关提供冻结扣划的理由和证据,并享有进行申诉的权利。
此外,相关法律法规还规定了冻结扣划的时限和解冻程序,确保被冻结扣划的资金在合理的期限内得到解冻。
第三,冻结扣划的管理更加严格和有效。
为了打击跨境资金流动的违规行为,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被要求加强对资金账户的风险监测和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并阻止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相关部门还加强对冻结扣划决定的监督和审查,确保冻结扣划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被冻结扣划的对象可以向相关执法机关提出异议,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冻结扣划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除了已经存在的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外,相关法律法规还规定了对于冻结扣划行为中的滥用职权、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违法行为的刑事处罚。
此外,为了提高违法成本,相关部门还将不法行为列入信用失信记录,并对其实施信用惩戒,进一步加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总之,近年来我国冻结扣划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力图在保护国家安全、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冻结扣划权力的使用必须严格依法操作,确保冻结扣划的合法、正当性,以避免对正当权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相关规定及流程
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相关规定及流程一、基本规定1、办理查询、冻结、业务应在存款人开户的营业分支机构具体办理。
2、金融机构应确定专人负责接待办理查询、冻结、扣划业务。
3、金融机构经办人在办理查询、冻结、扣划业务时应审核执法人员工作证件、县团级以上(含)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通知书、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人发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到法律文书。
4、在接到冻结、扣划通知书后,不得再扣划应当执行的款项用于收贷收息,不得向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通风报信帮助隐匿或转移存款。
5、金融机构在办理完查询、冻结、扣划手续后,有权机关要求保密的金融机构应当保密,金融机构在办理完查询、冻结、扣划手续后,根据业务需要可以通知存款单位和个人。
6、冻结单位或个人存款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期满后可以续冻,有权机关应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续冻,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解冻。
7、有权机关要求对已被冻结的存款再进行冻结的,金融机构不予办理应说明情况。
8、在冻结期内,只有在原作出冻结决定的有权机关作出解冻通知的,金融机构才能对已被冻结的存款予以解冻。
9、金融机构协助扣划时,应将扣划的存款直接划入有权机关指定的账户,有权机关要求提现的,金融机构不予办理。
10、两个以上有权机关对同一单位的同一存款冻结、扣划时,金融机构应当协助最先送达通知书的有权机关办理手续。
二、办理要求及注意事项1、受理时先要审核查询、冻结、扣划通知书上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人个的账号、户名、开户银行名称是否正确。
2、对于只提供单位户名而未提供账号的查询业务,支行有义务向有权机关提供在本行开立账户的详细情况,若有权机关要求查询在商行开户情况,经办行仅可将被查单位其他账户的开户行告知有权机关,让其到开户行实地进行查询,不得随意提供在其他行开户的账户余额。
3、对于个人账户不能提供账号只提供户名进行查询的,必须要求有权机关提供存款人合法身份证号码,并与系统信息核对一致。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2002〕1号,2002年2月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2002〕1号(2002年2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储汇局、总行直接监管的财务公司: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现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请各金融机构遵照执行。
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将本通知翻印发至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财务公司。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
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它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导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协助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含外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应当在存款人开户的营业分支机构具体办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第五条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 冻结 扣划工作管理规定
文章来源:/Content-3293.htm免费发布法律问题咨询请点击/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文号:银发[2002]1号发布日期:2002-01-15执行日期:2002-02-01失效日期:1900-01-01第一条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
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它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协助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含外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应当在存款人开户的营业分支机构具体办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第五条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做好协助工作,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在其营业机构确定专职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接待要求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的有权机关,及时处理协助事宜,并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查询冻结扣划管理办法
自贡农商村镇银行单位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根据《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第三条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它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
第五条办理协助扣划业务时,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三)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的有关决定书。
第六条营业机构协助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和扣划手续时,应对下列情况进行登记:有权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姓名和证件号码,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姓名,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时间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协助结果等。
登记表应当在协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时填写,并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和金融机构经办人签字。
第七条有权机关要求办理冻结或扣划交易时,对个人存款账户不能提供账号的,营业机构经办人员应当要求有权机关提供该个人的实名证件号码或其它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
第八条两个以上有权机关要求对同一个人的同一笔存款办理冻结或扣划交易时应当优先协助先行送达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有权机关办理冻结、扣划手续。
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银行存款问题一、法律根据1、基本法律:三大诉讼法;2、一般法律:其他法律如行政监察法、监狱法等;3、通知类:①1993年12月11日[银发(1993)356号]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②1999年4月22日[银发(1999)139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走私犯罪侦查机关查询、冻结走私犯罪嫌疑人存款适用<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的通知》;4、具体针对性规定:①2000年9月4日[法发(2000)21号]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②2002年1月15日[银发(2002)1号]《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二、有权查询、冻结和扣划机关的分类1、人民法院、税务机关和海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及个人存款。
2、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走私犯罪侦查机关:查询和冻结单位和个人存款,但无权扣划.3、监察机关(包括军队监察机关):查询单位和个人存款,但无权冻结和扣划。
[纪委]4、审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只有权查询单位存款,无其他权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有类似于冻结措施的对单位和个人存款暂停结算的权利。
截至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只规定上述机关有权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其他任何机关无权采取上述措施;但今后法律和行政法规可以扩大这一范围。
三、查询、冻结和扣划具体规定(一)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应当核实的手续:1、查询:工作证件+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2、冻结:工作证件+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主要负责人签字)+冻结存款裁(决)定书;3、扣划:工作证件+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主要负责人签字)+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决定书。
查询冻结扣划相关规定
关于存款查询、冻结和扣划的若干法律问题司法.行政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银行存款(以下简称查冻扣)是包括人民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的现象。
由于不同历史时期的许多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这一问题作出相应的规定,相互之间亦存在冲突之处,出于对权限。
效力或者程序等问题理解的差异,强制执行机关同金融机构之间经常出现争执,甚至因矛盾激化而发生人身冲突以及拘﹑罚款等后果。
1995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商业银行法》在解决这一问题上具有里程碑性的意义,它以法律的形式从根本上对这一问题作出了基本界定,结束了以往多、散、乱且缺乏权威性的局面,导致许多依据失去效力,进而导致一些司法或者行政机关失去了原有的查冻扣权力。
因此,正确认识并处理好存款的查冻扣问题,在金融业务实践中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存款查冻扣行为的法定权限目前,确定查冻扣权力及权限的最重要依据是1995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商业银行法>>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各机关的权限如下:有权查询单位:公安、检察院、法院、安全机关、监察。
军队保卫部门。
监狱保卫部门、海关。
税务。
审计。
证监会。
有权冻结单位:公安、检察院、法院、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保卫部门。
海关。
税务。
有权扣划单位:法院、海关。
税务(一)具有完整的查询、冻结、扣划存款权力的部门l.人民法院。
公,检、法部门在查,冻、扣方面的基本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其中《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
”这里,人民法院所获得的是在义务人不主动履行的情况下,为保证生效法律文书获得履行而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这里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作出的裁判和无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
2.税务部门。
有关法律法规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
查询冻结扣划相关规定
关于存款查询、冻结和扣划的若干法律问题?????司法.行政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银行存款(以下简称查冻扣)是包括人民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的现象。
由于不同历史时期的许多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这一问题作出相应的规定,相互之间亦存在冲突之处,出于对权限。
效力或者程序等问题理解的差异,强制执行机关同金融机构之间经常出现争执,甚至因矛盾激化而发生人身冲突以及拘﹑罚款等后果。
1995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商业银行法》在解决这一问题上具有里程碑性的意义,它以法律的形式从根本上对这一问题作出了基本界定,结束了以往多、散、乱且缺乏权威性的局面,导致许多依据失去效力,进而导致一些司法或者行政机关失去了原有的查冻扣权力。
因此,正确认识并处理好存款的查冻扣问题,在金融业务实践中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存款查冻扣行为的法定权限????目前,确定查冻扣权力及权限的最重要依据是1995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商业银行法>>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各机关的权限如下:有权查询单位:公安、检察院、法院、安全机关、监察。
军队保卫部门。
监狱保卫部门、海关。
税务。
审计。
证监会。
有权冻结单位:公安、检察院、法院、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保卫部门。
海关。
税务。
有权扣划单位:法院、海关。
税务???(一)具有完整的查询、冻结、扣划存款权力的部门????l.人民法院。
公,检、法部门在查,冻、扣方面的基本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其中《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
”这里,人民法院所获得的是在义务人不主动履行的情况下,为保证生效法律文书获得履行而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这里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作出的裁判和无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2002]第1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储汇局、总行直接监管的财务公司: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现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请各金融机构遵照执行。
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将本通知翻印发至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财务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二○○二年一月十五日附件: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
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它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导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协助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含外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应当在存款人开户的营业分支机构具体办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第五条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银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管理办法
银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本行存款的业务操作,确保该项业务的正确开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责:法律工作室负责本业务的法律咨询与指导;总/分行会计结算部负责本业务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各网点负责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业务的办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指本行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本行存款的行为。
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个人在本行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见附件)。
协助查询是指本行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本行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协助扣划是指本行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协助查询的资料应限于存款资料,包括被查询单位开户、存款情况以及与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资料。
对上述资料应如实提供,有权机关可以根据需要抄录、复制、照相,经办网点加盖业务专用章方有效,原则上不得带走原件。
协助复制存款资料等支付了成本费用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六条有权机关在查询单位存款情况时,只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而未提供账号的,本行应当根据核心系统积极协助查询。
如查明核心系统中没有所查询的账户,应如实告知有权机关。
第七条冻结单位存款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期满后可以续冻。
有权机关应当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续冻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冻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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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根据《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第三条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它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
第五条办理协助扣划业务时,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的有关决定书。
第六条营业机构协助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和扣划手续时,应对下列情况进行登记:有权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姓名和证件号码,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姓名,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时间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协助结果等。
登记表应当在协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时填写,并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和金融机构经办人签字。
第七条有权机关要求办理冻结或扣划交易时,对个人存款账户不能提供账号的,营业机构经办人员应当要求有权机关提供该个人的实名证件号码或其它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
第八条两个以上有权机关要求对同一个人的同一笔存款办理冻结或扣划交易时应当优先协助先行送达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有权机关办理冻结、扣划手续。
第二章查询存款
第九条有权查询机关。
有权机关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法律文书实施查询,实施查询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第十条审查证件、文书。
网点负责人或当日主管认真审查、核实有权机关执法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受理查询
1、网点负责人(当日主管)在办理查询手续时,应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进行登记:有权机关的名称,执法人员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网点负责人(当日主管)姓名,被查询单位的名称或姓名,协助查询的时间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行文单位、协助查询结果,并要求执法人员和网点负责人(当日主管)在登记簿上签名章。
2、网点负责人(或当日主管)审查无误后,选择相关查询交易码(9100、9140等)查询被查单位存款余额,填写《协助查询存款通知
书(回执)》,加盖业务公章,退查询单位,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与相关资料粘贴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里保管,并在登记簿中登记查询情况。
3、网点负责人将业务办理情况电话报一级支行财务会计部经理。
第三章冻结存款
第十二条有权机关冻结。
执法人员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法律文书实施冻结,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第十三条审查证件、文书。
网点负责人(当日主管)认真审查、核实有权机关执法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受理冻结
1、网点负责人(当日主管)在办理冻结手续时,应对下列情况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进行登记:有权机关的名称,执法人员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网点负责人(当日主管)姓名,被冻结单位的名称或姓名,协助冻结的时间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行文单位、协助冻结结果,并要求执法人员和网点负责人(当日主管)在登记簿上签名章。
2、网点负责人(或当日主管)审查无误后,记账员选择交易码“2217—冻结存款”,经主管授权后,按冻结通知书上的冻结金额冻结单位存款;填写《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回执)》,加盖业务公章,退签发单位,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粘贴在档案利用登记簿里保管。
3、网点负责人将业务办理情况电话报一级支行财务会计部经理。
第十五条办理解冻
1、被冻结的款项在冻结期限(最长6个月)内需要解冻的,只能由原冻结机关提供解冻决定,并出具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等相应的法律文书,临柜人员不能自行解冻。
2、临柜人员收到《协助执行解冻通知书》,认真审核相关证件无误后方能解冻,解冻交易码为“2217—2存款解冻”,经网点负责人(或当日主管)审查授权,解冻后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上注明解冻时间。
《协助执行解冻通知书》粘贴在登记簿里保管。
第四章扣划存款
第十六条有权机关扣划。
有权机关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法律文书实施扣划,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第十七条审查证件、文书。
网点负责人(当日主管)认真审查、核实有权机关执法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八条受理扣划
1、网点负责人(当日主管)在办理扣划手续时,应将下列情况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进行登记:有权机关的名称,执法人员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网点负责人(当日主管)姓名,被扣划单位的名称或姓名,协助扣划的时间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行文单位、协助扣划结果,并要求扰法人员和网点负责人(当日主管)在登记簿上签章。
2、网点负责人(或当日主管)审查无误后,报一级支行财务会计部经理审批后,填写《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回执)》,加盖业务公章,退签发单位,《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粘贴在档案利用登记簿里保管。
3、网点临柜人员根据《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填制特种转账贷方凭证各两联,交网点负责人审批签章后,将被冻结的单项予以扣划,将扣划的款项直接划入执行机关账户或指定单户,不能提取现金。
会计分录为:
借:活期存款一被扣划人户
贷:活期存款一执法人户
或贷:XX科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自贡农商村镇银行制定、修改、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及个人存款的执法机关
一览表
附件:
《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及个人存款的执法机关
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