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门店药品销售的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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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药品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

门店药品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

1.目的:目的:通过制定门店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有效控制门店采购、验收、销售药品的质量管理过程,以保证门店采购、验收、销售过程中所经营药品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依据: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3.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门店采购、验收、销售操作的全过程。

4.责任:门店采购、验收、销售相关人员。

5.内容:5.1门店采购人员在计算机系统上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矽現世竝J6J•询也1覺髦时1aw'i厦■後Jyji 丿夏射K单请货单 B.W; Z014肯St iiri ■]r\ if*■■ II1同UK MH空产厂朗单: 审M*第畔静;:1!#??F明冋曲硏Lit轲耗7 Henn 5. OID33 BO 1 U3 5 g三M氓SR堆耳三ASK Tsnrrnn S.OD3B.1H 1 DO 5.dD5.3公司业务科根据采购请货单开票,配送中心打印随货同行单,并将门店所需药品配送下发到门店。

5.3药品到货后,门店验收人员持随货同行单对到货药品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外观质量等内容进行验收,采购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并在电脑系统上验收入库。

5.3.1选择入库单:5.2点击请货单----- 新开单据 ------ 明细录入进行请货*审核一请货完截图如下页截图如下:533验收入库完毕:配甌货单*9-E IS3B14UD«!e*.2ii4默 Jf M [HE4tt*RCWW 与 Hh-UJKittDitaoQ1:'L贵輩一ri 号主尸1 A «E1 rt貰星若既批号bOC£>^E4 宦召iLiuir 31M 圭Eftlt 五圧OI^IL —CddtKiLB-56=31 3di.4flHnlusosril 7KS»|>il :厂卅□云山冋JI |问fcaat [S'無—|liMI^LTP 严 AL j^JlX UZ iD || -OdQDMD HE" 0烬密肾Ft ;QIDLao< 11 MT3DL0MT ■也 MIMMiTyOSO lit! S和孫E 于□凰直翳的OiOl霹境-g 肯A和1创如3 ms-c«. awcf^a他Oi 印叙步业IE 車aiBL Bfc*-CdQt w-LiiBsa3DLEW 3fll.3HlB-17s030063 6 s )*tvte0 B5c*10CiJi*虫创沪軒■IHDL 雪雳_not 展175aOLB-IK-ffi mz]EDDLsnDIQLnlat3DLE-OKELHlLt-ni-QE5.4验收完毕在随货同行单上注明质量状况、验收结论、签名,验收有质量不合 格药品应532品种明细录入:劭SJT2 I 鬥塚存IF 对老打耳CT" ▼ 逻WZ 庐 Q1T5翻E Tfil J 富空詡JI 理前」「亦 阀) 近钝 丹)|dg]i | . 11^6QFt 旳恤阪・力心舌屉Ul OKI Jtv 'nlTIB! ±l*nil配送攻赞单■fi#3 比吕现场拒收,由配送人员带回公司仓储部统一处理。

药品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

药品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

药品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药品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为了保证药品采购、验收、销售环节的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目的是通过实施药品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有效控制药品采购、验收、销售的质量管理过程,以保证采购、验收、销售的管理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药品采购、验收、销售操作的全过程,责任者为药品采购、验收、销售相关人员。

药品采购1.1采购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1.2采购员应根据市场需要、季节特点、病疫情况以及库存余缺,定期编写采购计划,并报质量负责人审查同意后进行采购。

1.3采购员应建立采购记录,记录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并按月装订留存。

药品验收2.1验收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2营业员应依据药品采购人员所做的“药品采购记录”对照实物进行核对,确认包装箱无破损后收货,如包装箱有损坏要立即拒收并通知质量管理员。

2.3营业员应将所购进的药品放置于待验区,及时通知验收员到场进行验收。

2.4验收场所应干净卫生,相对独立,不得造成药品混淆和污染等质量事故。

2.5验收员在待验区内首先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符合规定的,开箱检查药品。

根据清单上的名称、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单价进行逐个品种验收。

同一批号的药品应至少检查1个最小包装,同一批号药品整件在2件以下的全部抽验,封口不牢、标签污损的要加倍抽验。

验收时应逐批次核对药品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必须加盖供货企业原检验章或质量管理章。

验收合格的,上架摆放;不合格的,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负责人复查处理;发现有假劣药品的应交质量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必要时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药品销售操作规程1、目的:建立药品销售工作规程,规范药品销售操作过程,确保药品销售符合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适用范围:适用于购进药品的销售工作。

4、责任者:药品销售人员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 营业人员应当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是驻店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的,工作牌还应标明执业资格或药学技术职称。

在岗的驻店药师应当挂牌明示。

5.2 非处方药销售:依据顾客要求,正确销售相关药品,若为近期药品,应提醒其有效期限。

5.3 处方药销售5.3.1 销售处方药时,应由驻店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盖章。

5.3.2 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方可调配,并填写《处方药销售记录》,不得以馈赠形式销售。

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5.3.3 处方药要专柜摆放,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销售方式。

5.3.4 处方药销售要留存处方并做好记录,处方保存5年备查,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做好处方登记。

5.3.5 对有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

必要时,需要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5.3.6 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

5.4 药品拆零销售严格按照药品拆零销售程序进行。

5.5 药品销售5.5.1 销售药品应当开具销售凭证,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

5.5.2 做好销售记录,药品销售记录的保存不得少于5年。

5.6 营业场所药品陈列与检查5.6.1 药品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条件要求分类整齐陈列,准确放置类别标签,物价标签必须与陈列药品一一对应,字迹清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5.6.2 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

5.6.3 拆零药品必须存放于拆零专柜,做好记录并保留原包装标签至该药品销售完为止。

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药品销售操作规程是指药品销售企业为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而制定的操作规定。

药品销售涉及到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

首先,药品销售企业必须依法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取得药品经营资质。

同时,在销售药品过程中,药品销售企业要遵守价格管理规定,合理定价,不得以高价销售药品。

其次,药品销售企业要建立健全的药品采购、储存、销售等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采购部门要求采购的药品必须是来自合法渠道的正规药品,同时严格把关药品的储存和保存环境,防止药品受损或变质。

销售员在销售药品时,要对患者进行合理的用药指导,不能随意超量销售或售假售劣药品。

另外,药品销售企业要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制度,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进行回收和处理,并正确向有关部门和患者进行通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药品销售操作规程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保障,药品销售企业要严格按照规程执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连锁药店门店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

连锁药店门店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

连锁药店门店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1.目的:规范药品拆零销售的操作过程,保证拆零药品的质量合格。

2.范围:药品拆零销售。

3、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4.责任人:处方审核员、营业员。

5.操作规程5.1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

5.2 拆零药品营业员根据销售需要,将需拆零销售的药品放入拆零专柜,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5.3 拆零药品营业员将销售的拆零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质量状况、生产厂商、销售数量、日期、分拆及复核人员等及时登记在《药品拆零销售记录表》上,在系统里可以对拆零药品查询销售记录。

5.4 拆零药品营业员每月底检查一次拆零药品的外观质量和有效期,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到《药品拆零销售记录表》上。

有质量问题的药品,按照实际数量撤离拆零专柜,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5.5 处方审核员接到顾客处方后,仔细审查处方有无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审查无误后,签名交拆零药品营业员。

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拒绝调配和销售,或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后给予调配、销售。

5.6 拆零药品营业员先检查拆零药品的外观质量和有效期,确认无误后,按处方调配药品。

其余药品密封好放回拆零专柜。

5.7 拆零药品营业员在药袋上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效期、用法、用量、药店名称等。

5.8 处方审核员按处方对照调配好的药品逐一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交营业员发药。

5.9 拆零药品营业员将药品交给顾客,详细说明用法、用量、注意事项、不良反应,若近效期告知有效期。

5.10 处方审核员将调配过的处方登记《药品拆零销售记录表》上,将未被顾客取走的处方集中保管。

药品销售管理操作规程

药品销售管理操作规程

药品销售管理操作规程目的:为了加强药品销售过程管理,保证售出药品质量,保证药品平安有效。

适用范围:药品销售过程管理。

责任部门:销售部、质量管理部销售管理操作规程:1、销售人员应贯彻执行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禁销售假劣药品和质量不合格的药品。

2、销售人员应认真审核购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生产范围、经营范围或诊疗范围,以及其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授权书及身份证明,确保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

药品不得销售给没有资格的单位,也不得直接销售给个人、零售连锁的单店。

3、销售部对首次购货企业应填写“购货企业审核表〞,销售人员收集购货单位的证明文件、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身份证明,经销售部部长审核签署意见后,报质量管理部审核,经公司质量副总经理审核批准方可销售。

4、销售人员应依据药品的使用说明书,正确介绍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药理作用、不良反响、禁忌症及考前须知,不得夸张疗效和治疗范围。

5、销售药品应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的合法票据,做到票、账、货、款一致。

6、销售直调药品应按相关规定执行,销售直调药品应建立专门的直调销售记录。

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应当做好药品销售记录,销售记录应当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

销售票据和销售记录应按规定保存五年。

8、销售人员对销售过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填写“有质量问题药品报告单〞报质量管理部。

如为药监部门通报的品种,销售部在接到质管部的通知后,开具“有质量问题药品收回通知单〞及时收回药品,交保管员做好“不合格药品记录〞,放不合格药品区。

9、销售部接到客户质量查询或质量投诉时,及时填写“药品质量查询记录表〞或“质量投诉记录表〞,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质量管理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记录。

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及销售操作规程

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及销售操作规程

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及销售操作规程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及销售操作规程一、销售管理制度1.门店药品销售管理是指门店对药品销售过程中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销售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障消费者权益和药品安全。

2.门店应设立销售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销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销售管理部门需配备专业人员,具备良好的药品知识和销售技巧。

3.门店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严禁销售过期药品和未经批准销售的药品。

4.门店应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销售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5.门店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提供诚信、真实、全面的信息给消费者,不得误导消费者购买不需要的药品或者超量购买。

6.门店销售人员应了解临床用药知识和用药风险,对于处方药品应按照规定向消费者提供规范用药指导。

7.门店应建立健全销售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每笔销售进行记录,确保销售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8.门店销售人员不得私自调换销售药品包装,不得私自更改销售价格和名称等信息,严禁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二、销售操作规程1.收银过程中,销售人员应核对药品的货号、批号、有效期和销售价格等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确保销售药品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向消费者详细解释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等,帮助消费者正确使用药品。

3.销售人员应主动向消费者询问过敏史和正在使用的其他药物,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和过敏反应的发生。

4.销售人员应主动向消费者提供购药发票,告知消费者关于药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信息。

5.销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耐心解答消费者的问题和需求,提供满意的购药体验。

6.销售人员应协助消费者进行医药保健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

7.销售人员应确保销售区域的整洁和药品陈列的有序,避免混乱和药品交叉感染的风险。

8.销售人员应定期检查销售区域的药品库存情况,及时补充和更新药品,确保药品的有效供应。

门店药品销售操作程序

门店药品销售操作程序

门店药品销售操作程序
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接待顾客:对顾客进行问候,并确认顾客的需求。

2. 查询药品信息:通过电脑系统或目录查询所需药品的库存、价格、特性等信息。

3. 询问顾客症状:对于处方药品,需要询问顾客的症状和疾病情况,以便签发准确的药品。

4. 按需求推荐药品:根据顾客的需求和症状,向顾客推荐适合的药品,并解释药物的用法和注意事项。

5. 签发药品:根据顾客的需求和医生处方的需要,为顾客签发药品,包括名称、剂量和使用方法等。

6. 收款:根据药品的价格,收取顾客相应的费用。

可以通过现金、银行卡或其他电子支付方式进行收款。

7. 打印发票:将销售信息录入系统,打印发票并提供给顾客。

8. 出药:根据药品的名称、剂量和使用方法,将药物准确无误地配制好,交给顾客。

9. 说明用法:向顾客详细说明药物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可能出现的副作用等,确保顾客正确使用药物。

10. 整理柜台和库存:销售结束后,对柜台和库存进行整理和清理,保持干净整洁,并及时进行库存盘点和补充。

需要注意的是,门店药品销售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守药品销售的合规操作规程,尤其是对处方药的销售需要遵循医生开具处方的要求。

连锁门店药品拆零销售的操作规程

连锁门店药品拆零销售的操作规程

连锁门店药品拆零销售的操作规程1 目的方便顾客,规范门店药品拆零销售的操作过程,保证拆零药品的质量。

2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82条。

3 范围适用于企业药品拆零销售的操作过程。

4 责任质量管理人员、营业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5 内容5.1药品拆零是指销售的单位药品无说明书,必须另附包装袋并填写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方可进行的销售。

5.2将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在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和说明书,将原包装密封或密闭。

5.3将拆零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质量状况等及时登记在“药品拆零销售记录”上。

5.4拆零药品储存有温度要求的,必须按规定温度条件存放。

5.5销售拆零药品时,要坚持“一问、二看、三核对”,即一问清楚顾客所购的药品,二看清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是否同顾客所需的药品相符,三对即发现的药品要细心核对,防止差错。

5.6营业员拆零时,必须检查拆零的工具,包装袋、药匙是否清洁卫生。

确保拆零的药品不受污染。

5.7接到顾客拆零要求后,确认其拆零原因及合理性(无配伍禁忌或超剂量),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情况,拒绝调配和销售。

依据顾客的需要,利用拆零工具或药匙,把拆零的药品与包装相分离,检查拆零药品的外观质量和有效期,确认无误后,按要求调配药品。

其余药品密封好放回拆零专柜。

5.8把拆零的药品放在包装袋内,确认并在包装袋上标明顾客姓名、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

5.9对调配好的拆零药品进行复核,确认药品、包装袋的内容无差错后,将药品发给顾客,详细说明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5.10药品拆零销售完成后应及时作好拆零记录。

5.11工具使用完后,应清洗,放置于干净包装袋或盒中,以避免受污染。

5.12营业员应每天对拆零的药品进行养护和检查,并做好记录。

5.13营业员如怀疑拆零的药品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

质量管理人员确认为质量不合格的,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连锁药店门店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连锁药店门店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连锁药店门店药品销售操作规程1.目的:严格把好药品销售关,保证依法经营并保证销售药品的质量。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药品的销售。

4.责任者:门店全体人员5.操作规程5.1门店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严格执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有关规定,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判断一种药品是否终止妊娠药品的依据为经过药监部门批准的药品说明书【适应症】)。

5.2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签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5.3营业员要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5.4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5.5销售药品时系统能自动控识别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国家特殊规定的药品,根据基础数据库及库存记录生成销售订单,拒绝无根据基础数据库及无库存记录的销售订单。

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必须凭药师权限才能解锁销售,暂停销售的药品进行锁定和解锁。

5.6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参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销售操作规程>)时,处方药应当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有关规定,非处方药系统能自动控制单笔业务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并做好登记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等。

5.7拆零工具及药袋保持洁净、卫生。

5.8拆零药品出售时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拆零药袋保持洁净、卫生,在药袋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药店名称等内容,并提供药品说明书复印件或原件。

5.9处方药与甲类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销售。

5.10门店应在店堂内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5.11做好各项台账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

5.12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总部传递药品信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并通知顾客购买。

5.13做好当日报表,做到款、物、账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门店经理(或店长)。

大药房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大药房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大药房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1、目的:通过制定实施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有效控制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第90号令)《陕西省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药品零售企业)》。

3、适用范围:适用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的全过程。

4、责任者:门店在册上岗人员。

5、内容:
5.1 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包含的有: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

销售人员在销售该类药品时,处方药要严格按照处方药销售制度规定条款销售。

5.2 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登记。

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5.3 要做好《麻黄碱复方制剂》销售记录,记录保存5年备查。

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三)药品销售操作规程一、本药房在销售药品时,对药品销售应按规定严格管理。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规程.二、本操作规程适用于药品的销售操作。

三、内容:1、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或驻店药师证等。

2、营业人员应当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是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的,工作牌还应当标明执业资格或者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在岗执业的执业药师应当挂牌明示。

3、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但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的,可以调配;调配处方后经过核对方可销售;4、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5、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6、药房销售药品开具销售凭证,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并做好销售记录。

8、药品拆零销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负责拆零销售的人员经过专门培训;(2)拆零的工作台及工具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3)做好拆零销售记录,内容包括拆零起始日期、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日期、分拆及复核人员等;(4)拆零销售使用洁净、卫生的包装,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内容;(5)给顾客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或者复印件;(6)拆零销售期间,保留原包装和说明书。

四、由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药品销售记录。

五、责任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营业员。

(注: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只是收取少量整理收集费用,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医药连锁门店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销售操作规程模版

医药连锁门店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销售操作规程模版

医药连锁门店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销售操作规程模版一、前言医药销售是一项极其严谨的工作,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要求。

本文主要介绍医药连锁门店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销售操作规程模版。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医药连锁门店药师、药剂师、医药销售员等所有从事药品销售的人员。

三、基本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药品销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要求,不得超出业务范围从事其他违法行为。

2.保证药品质量安全:药品销售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安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等不合格药品。

3.提供专业服务:药店销售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药品知识和专业技能,提供优质、规范、个性化的销售服务。

4.保护消费者隐私:药店销售人员必须保护消费者的隐私,不得泄漏个人信息。

四、销售人员要求1.药师、药剂师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执业证书,从事相应职业至少2年以上。

2.药店销售人员必须接受规范化的销售技能培训,具备一定的药品知识和销售技巧。

3.所有药店销售人员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龄、学历、职业资格等要求。

五、销售流程1.根据医生处方进行销售,限定给对方医疗机构和医生联网检查。

2.对于非处方药品,要根据要求进行顾客须知的告知和线上识别标记。

3.在药品销售时,必须核对药品名称、药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规格等信息,未经认真核对不得销售。

4.销售时应向购买者解释药品的性质、用法、剂量、不良反应等注意事项,并告知常见或严重不良反应的外在表现及处理方法。

5.销售时应向购买者详细解释药品的适应症、用药禁忌、注意事项、剂量等内容,特别是对儿童、老年人、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要多加说明。

6.销售筛查在用其他西药、中药和保健品情况,据需适时辅助分析,提供综合性的用药建议。

7.开展药品知识普及活动,鼓励消费者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知识水平。

8.营造热情、亲切、开朗的销售服务氛围,让购买者在购药过程中感到轻松愉快。

六、不得销售的药品1.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2.未获药品监管部门、最高法院批准上市的药品;3.国家禁止销售的药品;4.患者个人代购药品;5.吸毒、昏迷和醉酒者及精神病患者购买的需要药品,如镇静药、麻醉药等;6.与该人员经营范围不符药品。

药店操作规程

药店操作规程

药店操作规程药店操作规程一、概述药店操作规程是为了规范药店的经营行为,保障药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而制定的标准化规程。

药店是一个提供药品销售和咨询服务的场所,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进行经营活动。

二、药店开门营业规范1. 药店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开门营业,并在门头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时间。

2. 药店开门营业期间,保证药师、药剂士等合格人员在岗,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3. 药店应保持环境整洁,保证货品陈列有序。

4. 药店禁止擅自关闭门窗,确保通风良好。

三、药品存储规范1. 药店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药品存储管理制度。

2. 药品应根据不同分类进行存储,并在货架上标注药品名称、有效期等信息。

3. 药品存储区域应保持清洁干燥,并防止温度过高或过低。

4. 药品应妥善保存,防止受潮、变质或被侵害。

四、药品销售规范1. 药店销售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政策和法律法规。

2. 药店销售的药品应具有合法的销售资质和质量检测报告。

3. 药店在销售处应展示药品目录和价格表,确保价格透明。

4. 没有医生处方的药品,药店应要求购买者提供准确的病情信息,以便提供合适的咨询和建议。

五、处方药品管理规范1. 药店销售处方药品必须要求购买者提供合法有效的处方。

2. 药店销售处方药品时,必须进行合格药师或药剂师的咨询和指导。

3. 药店销售处方药品必须留存相关购买记录和处方复印件,并依法保密。

六、快递、邮寄药品管理规范1. 药店进行快递和邮寄药品时,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2. 药店必须确保药品包装完好,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或泄漏。

3. 药店在快递和邮寄过程中,必须合规地填写药品名称、用途、数量等信息。

七、不良反应及投诉处理规范1. 药店应建立健全不良反应监测和投诉处理制度。

2. 药店接到投诉或发现药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必须及时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

3. 药店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补偿。

八、药店员工行为规范1. 药店员工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及销售操作规程

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及销售操作规程

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及销售操作规程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及销售操作规程一、总则1.本制度旨在规范门店药品销售管理,确保合法、安全、有效的药品流通,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升门店的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

2.本制度适用于门店内所有药品销售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处方药、非处方药和保健品等。

二、药品销售准备工作1.门店需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登记。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药师资格证,并接受相关药品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并定期进行继续教育。

3.门店必须建立药品销售记录台账,记录药品销售情况、退货情况、库存情况等,并保存至少一年。

三、药品销售操作规程1.自我检查: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前必须对个人物品进行自检,确保携带的药品符合规定和要求。

2.核对执业证件:工作人员在接待消费者前,应核对消费者的身份证、医生处方、诊疗卡等相关证件,确保合法合规。

3.药品信息咨询:工作人员在接待消费者时,应主动提供药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

4.显示药品有效期:门店必须将药品的有效期在易于消费者观察的位置进行明示,并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

5.限制售药:工作人员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控制处方药和限制销售的非处方药的销售,确保消费者安全用药。

6.禁止售药:门店禁止销售过期药品、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晰的药品、涉及国家禁止销售的药品等。

7.交付凭证:工作人员应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提供购药凭证(如发票、收据等)和药品使用说明等。

8.报告不良反应:工作人员应及时向药监部门报告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并配合调查和处理。

9.处理退货:如消费者要求退货,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药品的退货要求,并及时处理。

10.库存管理:门店应实时监控药品的库存情况,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并定期进行库存盘点。

四、销售记录和报表1.销售记录:门店应建立药品销售记录台账,记录每一笔药品销售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等。

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一、目的:对药品销售实施控制性管理,确保依法经营。

保证药品销售流向真实、合法。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范围:适用于药品销售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四、责任:
1、开票员负责按照客户需求开具销售单。

2、业务员负责药品销售配送。

五、内容:
1、业务员应针对销售区域状况进行详细的市场调查,确定
需要开发客户,按照《购货单位审核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审批,列入公司计算机系统基础数据库的客户方可视为合法客户,开展业务往来。

2、开票员按照客户购货计划开具销售单,开票过程中应注
意系统提示,有客户资质过期锁定或超客户经营范围药品提示时,应向客户说明。

3、业务员打印销售单,到仓库提货装车后,将药品送达客
户注册地址或仓库地址,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销售必须与销售客户交接,拿回销售回执。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不得收取现金。

4、销售药品时,应向客户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我公司“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
2)加盖质管部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的纸质复印件或电子数
据:普通药品:《药品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加盖有口岸药检所“已抽样”印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销售流程。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望京金象大药房药品质量管理操作规程一、药品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1、药品采购1.1 人员规定:采购员规定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需通过专业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1.2 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员根据市场需要、季节特点、病疫情况以及结合库存余缺定期编写采购计划,报质量负责人审查批准后进行采购。

1.3 建立采购记录: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向总部提出配送申请,与总部协调相关的进货事宜,待配送申请成功提交后,根据采购商品的品名、数量、生产厂家、价格、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进行记录并按月装订留存。

2、药品验收2.1营业员收货:营业员依据药品采购人员所做的“药品采购记录”以及配送人员提供的“分店回执单”对照实物进行核对,确认包装箱无破损后收货,并在“分店回执单”上签字。

如包装箱有损坏要立即拒收并告知质量管理员。

2.2药品待验:营业员要将所购进的药品放置于待验区,及时告知验收员到场进行验收。

2.3验收的场合、环节与方法:验收员在待验区内一方面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符合规定规定;符合规定的,予以记录并开箱检查药品。

根据“商品配送单”上的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公司、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单价进行逐个品种验收,符合规定的,在“商品配送单”上盖合格章并签字。

并将“商品配送单”按月装订存档;同时告知营业员办理药品入店手续。

凡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情况时,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负责人复查解决。

2.4 验收记录:药品验收记录即总部提供的“商品配送单”验收员按月顺序装订,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3、药品销售3.1 验收完毕后,验收员在验收记录上盖合格章、签字并交营业员;营业员依据验收合格结论和验收员的签字将药品放置于相应的销售区域内,按照近效期先出原则进行上架销售。

3.2 营业员如发现药品有货与单不符、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质量异常情况时,有权拒收并报告质量负责人解决。

门店药品销售操作程序

门店药品销售操作程序

门店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1.目的:为保证药品销售的质量管理,规范销售药品的操作流程,并使其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根据《药品管理法》、GSP以及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门店药品销售。

3.责任部门或人员:药品销售员。

4.工作程序:
4.1药品经营场所在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根据批准的业务模式和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4.2 在营业时间内,必须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执业药师徽章或其技术职称。

4.3 销售药品时,由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
职称人员审核处方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药品。

4.4 未经医生开具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4.5 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

4.6 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销售。

但如顾客要求,持牌药剂师或药
剂师负责指导药物的购买和使用。

4.7 销售药品不得奖励、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

4.8 药品处方的管理与实施“处方药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中相关规定。

4.9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销售人员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只有在原始处方医生纠正或重新签名后,才能部署和销售。

4.10 中药饮片的具体销售情况如下:“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执行。

4.11 特殊管理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含特殊药物的复方制剂销
售操作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4.12 药品的拆零销售时按“药品拆解销售操作规程”执行。

4.13 销售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正确介绍药物
的相关知识,如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夸大和误导
客户。

连锁门店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的操作规程

连锁门店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的操作规程

连锁门店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的操作规程
1目的通过制定实施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有效控制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并结合门店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
3 适用范围适用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的全过程。

4责任者全员。

5管理程序
5.1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包含的为:《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类品种、《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

销售人员在销售该类药品时,处方药要严格按照处方药销售制度规定条款销售,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

5.2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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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门店药品销售的操作规程
1 目的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保证药品销售正确性,提高销售服务水平。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等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适用于门店销售药品的工作。

4 责任质量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5 工作内容。

5.1 销售药品由营业员负责,质量管理人员对营业员的销售行为和服务水平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5.2 接待顾客。

5.2.1 顾客进入营业场所,应主动与顾客打招呼,并询问顾客的需要。

5.2.2 接待需要购买某一具体药品的顾客。

5.2.2.1 营业员应查看是否有该药品,如有应把该药品从柜台上取下,向顾客说明该药品的价格,并根据药品的使用说明书向顾客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然后询问顾客是否需要购买该药品。

5.2.2.2 顾客同意购买的,把药品编号、名称、数量、销售金额和批号记录在销售小票上,并把销售小票交给顾客,请顾客到收款处交费。

5.2.2.3 收费员收到销售小票后,核对药品名称、效量和销售金额(有电脑的可用电脑核对)后,收取顾客交纳的费用,核对金额后,在销售小票上盖已收款章,并将销售小票顾客联交回顾客。

5.2.2.4 营业员收到交费后的销售小票,核对小票上“已收款”印章后,对销售药品的包装质量进行检查,将没质量问题的药品交予顾客。

5.2.3 如是老人购买药品,营业员应根据该药品的说明书,对顾客重点说明老人用药的注意事项。

5.2.4 如是孕妇购买药品,营业员应根据该药品的说明书,对顾客重点说明孕妇用药的注意事项。

5.2.5 顾客在开架柜台购买非处方药的,营业员应主动为其开具销售小票,营业员在开具销售小票时应提醒顾客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要求使用。

5.3 接待未明确提出购买具体的药品品种的顾客。

5.3.1 营业员应耐心询问顾客具体需要,根据顾客需求询问驻店药师,由驻店药师向顾客提出合理的购买药品建议。

5.3.2 如情况特殊,不便作出购买建议的,由驻店药师向顾客解释,为了不贻误病情,请病人到医院诊治,凭医生处方购买药品。

5.3.3 顾客同意购买药品建议的按5.2.2程序销售药品。

5.4 接待购买处方药的顾客。

5.4.1 营业员收到顾客的处方后,应将处方交处方审核员审核。

5.4.2 处方审核员收到处方后,按《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审核和调配,调配完交营业员。

5.4.3 营业员把调配好的药品进行计价,并按5.2.2程序销售药品。

5.5 接待购买拆零药品的顾客。

5.5.1 顾客需要购买拆零药品的,营业员应向顾客询问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

5.5.2 营业员从拆零药品柜取出顾客所需的药品,并看清药品的名称、规格是否与顾客的要求相符。

5.5.3 营业员在拆零药品前应保证拆零工具、包装袋清洁卫生,保证拆零药品不受污染。

5.5.4根据顾客所要求的数量,利用拆零工具(剪刀、药匙等),将拆零药品从原包装取出,并放入拆零药袋内。

5.5.5 营业员在包装袋上应写明药品品名、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和使用期限,并注明药店的名称。

5.5.6 营业员对已拆零的药品进行计价,按5.2.2程序销售药品。

5.5.7 营业员收到盖有“已交费”的收费小票后,应仔细询问和核对顾客需购买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内容一致后向顾客说明用法、用量,必要时还应向顾客说明药品的禁忌症、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最后发出药品。

5.6 顾客离开营业场所,营业员应热情礼貌地向顾客说:“谢谢惠顾,请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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