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管理-监理部内部管理制度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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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部内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严格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工作准则,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依据,努力提高工程建设监理水平和监理人员素质,全面规范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特制定项目监理部内部管理制度。
二、项目监理部内部管理内容
1、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受公司委托,对内向监理公司负责,对外向建设单位负责,是双重负责人。在项目监理部,总监是实施监理工作的核心,他既是行政工作领导人,又是技术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
2、总监应具备良好的自身素质,人格魅力,注重发挥监理人员的特长,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团结同志共同搞好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工作。
3、总监应督促检查和指导监理人员的工作,严格要求、热情帮助,不断地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对消极怠工,不负责任的应提出批评,扣发奖金。对不称职者,玩忽职守,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者,向公司提出报告,降职使用,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一)加强政治思想工作
1、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从正面做好政治教育工作,使每一个监理人员牢固树立爱岗敬业的思想,树立主人翁的思想,尽心尽职,做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监理公司的形象,自觉遵守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
2、加强廉政建设,开展反腐倡廉等教育,使每一个监理人员自觉遵守南京市建委颁发的《现场监理人员执业纪律和廉政准则》。
(二)加强项目监理部工作管理
1、加强监理岗位责任制与质量、安全责任制。
2、严格贯彻设计文件、设计意图、相关的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
3、加强对施工单位项目部的管理。
4、严格执行监理工作程序,保证监理工作的规范化。
5、加强现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6、注重安全文明施工,要有防范意识。
(三)加强项目监理部日常管理
1、规范项目监理部的现场办公室布置
(1)办公室应做到图表齐全,标识清晰,整洁有序,应能充分体现监理公司的良好形象;
(2)现场监理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及胸卡。
2、规范监理档案,建立报告制度
(1)完善监理档案工作,总监作为监理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应按照公司《监理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2)项目监理部应服从公司领导,如实向公司报告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情况,及时向公司提供监理月报、监理总结、监理工程师备忘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报告等资料。
3、定期召开监理内部会议
(1)项目监理部应每周定期召开监理内部例会,由总监主持,全体监理人员参加;
(2)监理例会应有会议纪要,会议主要内容:①逐人汇报上周监理工作情况,②总监总结上周监理工作,布置下周监理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③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④组织业务学习。
(3)公司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参加项目监理部内部例会,在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的同时,加强与员工的沟通。
4、严格监理纪律,建立、维护良好的监理形象
(1)正确地理解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关系,公平、公正的合理处理三方权益;
(2)正确全面理解“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准则,对工程施工严格管理;
(3)监理人员应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和业务素质;
(4)监理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监理人员执业纪律和廉政准则》;
(5)总监应定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上述文件,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定、作息制度,项目监理部如出现严重的监理质量、安全事故或违规违法事件,总监应负有相应责任。
5、加强监理职业道德及各项劳动纪律的教育,服从总监的工作安排,使每一个监理人员都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考核、考试办法和内容
1、总监每季度根据监理人员的工作态度,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及监理效果,及时在内部例会上提出表扬和批评,同时进行各专业监理人员的考核。
2、公司加强对项目监理部的巡视检查工作,工程部、总工办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根据公司《质量手册》发出不合格通知单;
3、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例行检查,检查组成员由工程部负责组织,先听取总监汇报,再查看现场,检查资料,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分。
4、、公司在每年十二月举行监理业务考试,由总工办组织试题,划定考试范围,以土建、水电及资料管理等三种专业题型进行笔试。并将考试分数记录于个人档案。
5、上述考核和考试结果将作为公司年终评选先进、续签或解聘合同以及调整员工工资待遇的依据之一。
四、奖罚制度
1、监理人员在工作中认真负责,避免了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由总监向公司提出书面报告,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监理人员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建设单位节约大量投资,被建设单位采纳并认可,由总监向公司提出书面报告,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3、监理人员努力钻研监理业务,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并在有关监理杂志上发表文章,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
4、获得省、市表彰的先进项目监理部分别给予3000元、1000元奖励,获得省、市表彰的先进个人给予1000元奖励,获得公司先进个人表彰给予500元的奖励。
5、工程竣工验收后获得国优工程称号,给予项目监理部10000元奖励,获得省优工程称号,给予项目监理部3000元奖励,获得市优工程称号,给予项目监理部1000元奖励。
6、监理人员不检查或不按规定检查,总监应及时指出,责令整改。如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总监及当事人除应承担相应责任外,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7、工程部、总工办每次巡视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日常管理不足的事项,总监应承担连带责任。
8、公司接到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服务质量投诉,一经查实,总监及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9、违反济南市建委及公司廉政建设规定的,一经查实,扣发总监及当事人的全月奖金和职务津贴,情节严重的处以降级使用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0、擅自脱岗、不服从管理者,每次扣发100元,2次及以上扣发当事人的全月奖金。
11、对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因严重失职、不服从管理造成公司经济和声誉损失者,扣发当事人的全月奖金和职务津贴,直至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