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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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供参考)一、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一)筹备组成员的条件和人数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应当由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和建设单位组成,仅有单一物业用途的小区(大厦),只由单一物业用途的业主和建设单位组成。

筹备组成员人数根据小区规模而定,原则上为5~15人。

(二)筹备组的成立程序1.公示小区内热心公益的5名以上的联名业主,在顺德建设网上下载《关于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填写完整后在小区内张贴公示7日,告知全体业主关于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事宜。

2.公示期内业主自荐增补《关于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间,自荐参与筹备组成员的业主填写《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将表格送到联名业主处。

3.筹备组的产生《关于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满后,联名业主收到的自荐表不超过15份的,这些自荐的业主即能组成筹备组。

超过15份的,由自荐的业主提供《筹备组成员推荐签名表》,由推荐人数较多的业主成为筹备组成员。

4.建设单位参与筹备组建设单位委托一名代表参加筹备组工作,填写《建设单位委托书》。

5.筹备组的确立筹备组填写《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连同《倡议》、《筹备组成员自荐表》、《筹备组成员推荐签名表》、《建设单位委托书》复印件送物业所在地的居委会、房产管理所审核,审核通过后,筹备组将《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和《建设单位委托书》在小区内张贴公示。

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30天内应当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三)筹备组职责1、召开筹备工作会议,计划和安排召开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事项;2、拟定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为单数);3、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确认业主的身份及其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4、制定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办法,审查候选人的资格并确定候选人名单;5、在筹备组成员中推选出表决票、选票的发放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各若干人;6、公示、发放和回收各种文件和选票,收集业主的意见和答复业主提出的异议。

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会议决议公告

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会议决议公告

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会议决议公告尊敬的业主:根据小区管理办法,为保障小区业主的权益,加强小区管理,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于XX年XX月XX日召开了会议。

会议对一系列重要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决议。

现将会议决议公告如下:1. 会议主题及目的本次会议的主题是讨论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事宜,并制定相关决议。

会议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业主对小区事务的积极参与,深入了解小区管理,并为业主大会的顺利召开做好准备。

2. 会议参与人员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小区所有业主代表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 会议议程3.1 主席团组建会议通过选举产生主席团,组建由主席、副主席、秘书组成的领导班子,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领导。

3.2 业主大会时间及地点确定会议认为,为各位业主提供充分的通知和参与机会,决定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为XX年XX月XX日,地点为小区社区中心。

3.3 业主大会议程确定根据小区管理需要和业主提出的议题,会议确定了业主大会的议程,包括但不限于:•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事宜•小区规章制度的讨论与修订•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评价与调整•其他业主提出的问题与建议等3.4 业主大会通知及参与方式会议强调,针对大会时间和议程,将及时通知各位业主,并提供参与方式(包括线上和线下)以方便业主的参与和表达。

通知将通过小区公告栏、电子邮件、短信等途径进行,并在小区App或相关社交媒体平台发布。

3.5 业主大会准备工作会议决定成立业主大会筹备小组,主要负责业主大会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大会资料的整理和准备•会议场地及设备的安排•会议安保工作的筹备等3.6 会议纪律要求为了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果,会议纪律要求将在业主大会召开前公布,并在会议现场进行公示提醒。

业主应遵守会议纪律要求,积极参与并维护会议的正常进行。

4. 会议决议4.1 关于业主大会的召开会议决议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并确定召开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以确保业主的广泛参与和业主意见的充分表达。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立及工作流程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立及工作流程

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流程一、成立筹备组(一)筹备组由社区代表 1名、业主代表3名、建设单位代表1名组成;社区、建设单位代表由其单位委派;参加筹备组的业主代表,由业主推荐产生,以每幢为单位,推选产生3名代表。

(二)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

二、筹备组开展筹备工作(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提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草案。

(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三)登记确认业主身份和业主人数,确定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投票权数由自然套数确定) (四)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应为单数),印刷选票。

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将前款所列内容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

三、召开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在岚县房产局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由自然套数确定。

(二)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应当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应当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三)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应当是5至15人的单数,业主委员会任期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

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所作决定必须经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

四、备案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资料向岚县房产局备案:(一)业主大会成立的情况。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管理规约。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

县房产局自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7日内,协助业主委员会办理印章刻制等相关手续。

业主委员会换届、委员资格终止或者变更,应当重新备案。

成立业主大会及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

成立业主大会及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

成立业主大会及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现根据《物权法》、新《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新《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规定编写这个指引,供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参考。

一、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1、业主大会的性质业主大会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和维护该区域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的组织,由该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

2、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条件(1)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联名书面要求;(2)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该区域建筑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业主可以书面要求。

符合上述两款情形之一的,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城管办)监督、指导并协助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

3、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七至十五人共同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不少于百分之六十。

4、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的条件筹备组的业主代表条件可参照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要求,同时应当是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处事公正、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具有较强公信力和组织能力的业主。

5、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成员产生方式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由热心业主推荐或自荐的方式产生。

6、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大会筹备工作中的义务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的基本资料、已筹集的专项维修资金清册等文件资料,并提供相应的人力、场地支持。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对业主资料保密,不得将前款资料用于与业主大会筹备无关的活动。

7、业主大会筹备组材料存档与公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后需将公告的筹备组人员名册等有关材料提交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存档并接受协会的工作指导。

资料存档后,筹备组成员名单应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告。

8、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职责(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2)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3)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4)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5)做好其他准备工作。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报告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报告

滨湖前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报告滨湖前城全体业主:滨湖前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按照《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和《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进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和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筹备组成立情况(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湖社区管理委员会2013 年1月5日指定彭克江担任本物业项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长。

(二)筹备组组长于2013 年1月5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布筹备组成员招募公告,在报名日期内共接到14名业主报名,经条件核实以及集体讨论确定业主代表3名、建设单位代1 名、居委会代表1名,共5名人员组成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成员详细名单详见公告)。

筹备组成立时间为2013 年1 月16 日.二、筹备组工作原则(一)筹备组组长召集和主持筹备组会议;(二)筹备组作出决定应当经筹备组中具有表决权的过半数成员同意;成员进行表决时应当在决议上签字,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

持保留意见的成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决议的效力。

(三)筹备组应当对会议进行书面记录,筹备组组长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四)筹备组的成员不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但成员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除外;(五)业主大会成立后,筹备组应当将相关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因筹备组成员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造成筹备组不能履行职责的或者逾期未完成筹备工作的,筹备组应当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说明理由,筹备组自公告之日起自动解散,符合第十条规定的,业主可以重新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三、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情况3月18日—3月31日期间,在小区各大门显著位置发布组织推荐业委会候选人公告,通过报名自荐与业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选业委会候选人,并在滨湖前城业主群上上传电子版公告,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

报名结束后,我们共收到18份报名自荐表.根据合肥市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滨湖前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人数应为9名.为了从中选取合适的候选人,经筹备组讨论,我们分三批约谈了18位报名的业主。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重点难点分析(一)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重点难点分析(一)
四固 臼圈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文 l A r t i c l e>李烨云


筹备组的概念、特征及工作规范
2 、 广 泛性
( 一)筹备组的概念
根据 《 深圳经济特 区物业 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第一款之
规定 “ 筹备组 由五至 七名成员组成 ,其 中社 区工作站 负责人

根据 《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 ( 建房 [ 2 0 0 9 ] 2 7 4 号) 第九 条之规 定 : “ 符 合成立业 主大会 条件 的,区、县房 地 产行政 主管部 门或者街道办 事处 、乡镇 人 民政 府应 当在收
到业 主提 出筹备业主大会 书面申请 后 6 0日内,负责 组织
筹备组 的各 项工作 内容均需要接受业主的全程监督。 ( 2) 程序合 法原则 由于现 有立法对 于筹备组 的工作规 范并未做 出明确规 定 ( 如筹备组会议 内容通过何种表决程序 方为有效 ) , 笔者认为 ,
在 符合 《 深圳经 济特 区物 业管理条例 》第十九 条第一款
之规定 的情形下 ,业主或建设 单位、物业服 务企业应 当书面 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要求成立业主大会。 根据 上述规 定 ,告知要求 成立业 主大会的主体 包括 :业 主、 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 实践中根据告知主体 的不 同 , 应 当附上不同的材料 ,具体而言包括下列材料 :
组并重新 成立筹 备组 ”,可见筹备 组为 I S ̄ I - 性的议事 机构 ,
在 法定期 限内如 无法完成 工作 ,街道办 事处可 以依职 权解散
筹 备 目
条 实质上为兜 底性条款 ,x t - > ̄体 实践 中的指导性意 义并不 -

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2005年5月25日根据国家、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等规定,结合杭州市实际,特提出以下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

一、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成立业主大会(一)入住率达到60%以上的;(二)入住率达到30%以上,且物业交付使用已满2年的;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二、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组成(一)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社区。

前期物业管理单位未书面及时通知社区的,由物业所在地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其通知。

社区接到通知后30日内,在街道领导下会同物业所在地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二)筹备组由社区代表1名、业主3名、建设单位代表1名组成;社区、建设单位各1名成员,由其单位委派;业主由社区负责推荐。

筹备组名单确定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

(三)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一般30日内,由社区负责领导并召集,按规定做好各项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五)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换届的,在届满2个月前,本届业主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社区,在社区领导下、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逾期未换届的,由社区督促业主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

督促后2个月,仍不能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的,社区负责成立由社区领导的,社区、业主代表组成的筹备组,负责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程指导。

关于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通知

关于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通知

关于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通知
关于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通知提要:业主代表由业主推荐或自荐后遴选产生,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业主报名自荐
关于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通知
为了促进物业和广大业主的和谐关系,加强相互间的沟通渠道,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提升景栢湾业主的生活品质。

根据《关于印发<zz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规程>的通知》合房[2006]130号,以及亳州路街道和市房产局物业处批件文本,景栢湾小区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前期在小区部分热心的业主牵头组织下,景栢湾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已于2008年6月份启动,目前正在筹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三方组成.社区居民委员会一人,建设单位一人,,业主代表3-15名
业主代表由业主推荐或自荐后遴选产生,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业主报名自荐或推荐他人参加,以完成筹备组的成立,从而启动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
一.有较充裕的时间可以从事筹备组的工作。

二.有较强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乐于奉献!
三.有较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如有相关特长更好。

报名日期:
具体时间:
第1页/ 共2页。

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公告

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公告

关于成立小区业委员会筹备组的公告
尊敬的小区的广大业主:
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正式开始了,现征集筹备小组成员,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两方组成:建设单位1人、业主代表5名,共6人(其中由业主代表中推选出筹备组组长)
报名条件:
1. 在本小区长期居住的业主(报名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房产
证或购房合同,没有购房合同,请带上购房票据,物业费缴
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存留,物业公
司开具的无违建、长期居住等证明);
2. 能遵守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业主义务,社区内没有
违法建筑。

(按时交纳物业费,提交物业证明);
3. 有较充裕的时间可以从事筹备组的工作;
4. 有较强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5. 有较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如有相关特长更好。

报名方式:推荐(小区多名业主书面联名推荐),自荐
报名地点:
联系人:联系电话:
报名起截止日期:自2015年**月**日12:00至2015年**月**日12:00止(公示不少于7日)
备注:1、筹备组组长在筹备组业主代表中推荐产生,筹备组组长没有表决权,并且不能担任业委会委员。

2、筹备组成员的产生以推荐大于自荐,推荐以联名人数多
少为决定因素。

发起人签字:年月日。

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及筹备组的工作内容

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及筹备组的工作内容

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及筹备组的工作内容一、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建设单位或者前期物业服务人应当将业主入住情况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物业服务区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一)已交付的业主专有部分面积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全国统一条件)(二)已交付的业主人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向首位业主交付满两年且已交付的业主人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注:1.每个城市成立业委会的条件略有不同;2.是交付,不是入住。

)二、成立业委会的基础资料(一)规划总平面图;(二)业主以及房屋、建筑物面积清册;(三)房屋测绘报告;(四)已竣工验收的房屋买卖合同清册。

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人员构成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自收到书面申请的六十日内组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O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一名、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代表一名、社区代表一名、辖区公安派出所代表一名组成,筹备组人数应当为九至十三人(注:筹备组人数全国不一致)的单数,其中业主代表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业主自荐、居民委员会推荐,经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综合考虑物业类型、组团、楼栋、业主代表性等因素确定。

业主代表人数超过预定人数的,可以采取分类后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

建设单位不存在或者经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书面通知后未在通知期限内委托代表参加筹备组的,可以不作为筹备组成员。

筹备组成员不得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筹备组成员名单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筹备组发布的通知或者公告,应当加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公章。

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并确定最终名单。

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未达到预定人数,则延长5个工作日继续征集业主报名参加。

延长期限过后,仍未达到预定人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终止本次筹备工作。

小区首届业主大会经费筹集和使用管理方案

小区首届业主大会经费筹集和使用管理方案

小区首届业主大会经费筹集和使用管理方案为了加强XX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以下简称“首次筹备经费”)管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廊坊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依照《民法典》中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在行宫东街街道办指导和协助下成立了XX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业主大会首次筹备经费依法由建设单位承担,因建设单位破产清算中,相关程序尚待确定,筹备业主大会经费暂面向业主筹集募捐,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请求住建局和街道办主管部门协助下完成经费申报流程。

依据《慈善法》《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等原则,募捐活动严格执行公开募捐方案,通过线上线下公开接受捐款,公开捐款流程,公示捐款明细,接受了业主、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募捐活动公开、透明、有序开展。

为提高捐款以及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并消除业主们对捐款可能产生的一些疑虑,本次筹款活动完全是自愿性质,所筹集的款项将用于筹备业主大会的各项工作。

对于"筹备业主大会经费募捐",要遵循六大注意事项:一、自愿募捐在业主完全自愿的原则上,大家量力而行,不论额度多寡均为对建设美好园区所做出的贡献。

二、专户储存筹备经费应当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经筹备组及部分业主代表开会讨论,筹备组尚不具备开设账户资质,暂委托XX业主小喇叭(微信账号)代为收款、付款、暂时保管(如发生变更托管账户另行及时通知)。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后,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将筹备经费的使用情况向全体业主公布,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待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后,筹备经费的结余部分审计后移交到业主委会专用账户。

筹备资金所有权归捐赠者所有,托管账户无权自行挪用、支出,使用资金需经筹备组及监管业主审核或者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三、专款专用严格用于“筹备业主大会”所产生的相关经费,不作其他任何用途;必须在公众号上和业主微信群及时、详细地公布资金的使用情况。

业主筹备组实施方案

业主筹备组实施方案

业主筹备组实施方案一、前言。

业主筹备组是业主大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是协助业主委员会进行日常管理和决策。

为了更好地发挥业主筹备组的作用,制定实施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组建业主筹备组。

1. 确定组建时间,业主委员会应提前公告组建业主筹备组的时间,并邀请有意愿的业主参与。

2. 确定组建方式,业主委员会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书面通知的方式,征集业主筹备组成员的意愿,并经过投票或者抽签的方式确定组建成员。

3. 确定业主筹备组成员,业主筹备组成员应包括热心公益、有责任心、有组织能力的业主,确保业主筹备组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三、业主筹备组的职责。

1. 协助业主委员会进行日常管理,业主筹备组应协助业主委员会进行小区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维护小区环境、处理业主投诉、协调邻里关系等。

2. 参与决策,业主筹备组应参与业主大会的决策,代表业主的利益,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3. 组织业主活动,业主筹备组应组织一些有益于业主交流和生活的活动,增进业主之间的友谊和合作。

四、业主筹备组的工作流程。

1. 定期开会,业主筹备组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安排小区内的事务,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方案。

2. 分工合作,业主筹备组成员应根据各自的特长和兴趣,分工合作,共同推动小区管理和建设工作。

3. 及时反馈,业主筹备组应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反馈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促进问题的解决和改进。

五、业主筹备组的考核和奖惩。

1. 考核标准,业主筹备组应按照业主委员会的要求和业主的意见,完成相关工作计划和任务。

2. 奖惩机制,对于业主筹备组工作出色的成员,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力或者违反规定的成员,应给予批评和处罚。

六、结束语。

业主筹备组的工作对于小区的管理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希望业主筹备组的成员们能够团结合作,共同为小区的和谐稳定和业主的利益而努力奋斗。

同时也希望业主委员会能够给予业主筹备组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共同推动小区的发展和进步。

首次业主大会程序

首次业主大会程序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程序一、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一)筹备组成员的构成。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应当由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和建设单位组成,其中住宅业主应当有不少于10名业主(不包括被推荐的业主)推荐。

仅有单一物业用途的小区(大厦),只由单一物业用途的业主和建设单位组成筹备组。

(二)联名业主的建议。

首次5-15名业主联名(下称:联名业主)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国土房管局配合下,将拟订的《关于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和《筹备组成员自荐表》(以下简称《自荐表》)在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示10日,告知全体业主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事宜。

(三)联名业主报送资料备查。

联名业主将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函、《建议》、《推荐支持的业主签名表》,以及联名业主和推荐业主的有效房产证明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送区国土房管局。

(四)公示期内业主自荐增补。

《建议》公示期间,业主(住宅业主应当有不少于10名业主推荐,不包括被推荐的业主)可以自荐参与筹备组成员(下称:自荐业主),自荐业主填写《自荐表》,并提供《推荐支持的业主签名表》、本人和推荐其本人参加筹备组成员的业主的有效房产证明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一份送区国土房管局,另一份送联名业主。

(五)产生筹备组。

《建议》公示期满后,首次联名的业主在区国土房管局的指导下,在联名业主和自荐业主范围内(综合考虑房屋幢数和房屋用途所占面积)产生5-15人为筹备组成员。

《建议》公示期间,没有业主自荐或自荐业主不符合自荐条件的,联名业主成为筹备组成员。

(六)筹备组成员产生以后业主异议的处理。

筹备组成员产生以后,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可向区国土房管局提出,未经超过半数投票权业主否决的,则视为通过,并作为筹备组成员。

(七)建设单位参与筹备组。

建设单位或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必须授权委托一名代表参加筹备组工作,填写《建设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参加筹备组成员情况表》,提交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送区国土房管局。

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方案

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方案篇一: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方案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方案一、责任分工材料组(负责准备讲话稿,主要通报业委会成立以来工作情况及业主捐资使用情况,简要动员热心业主参加业委会,印制征求意见表册)通知组(负责会议通知,首先使用短信通知,要求确认回复,对未回复的业主电话通知,同时在小区张贴公告,确保通知到位);会场组(负责大会使用音响、灯光、桌椅)秩序组(负责维护会议秩序,引导业主反映问题,保证会议有序进行)二、人员分工材料组人员:通知组人员:会场组人员:秩序组人员:征求意见表篇二:业主大会筹备工作预案业主大会筹备工作预案一、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1、组织大会筹备组。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成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还可以邀请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参加。

2、制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3、听取业主和相关人员的建议,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等有关文件。

4、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委员会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5、通过协商,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业主既包括商品房购买者,也包括公有住房购买者和仍拥有物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业主委员会委员,一般应当根据其实际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按照一定比例推荐。

6、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二、第一次业主大会召开的程序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在物业所在地的区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1、由大会筹备组成员代表筹备组介绍大会的筹备情况。

2、由大会筹备组成员代表筹备组介绍业主委员候选人情况,候选人本人也可以自我介绍。

3、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

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

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

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一)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也可委托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二)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该物业管理区域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后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物业管理企业应配合筹备组开展工作。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

必要时,可邀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派代表列席。

筹备组成员情况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一周。

(三)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并将拟定的文稿公示一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四)筹备组负责审核业主资格,并将业主资格确认结果通告全体业主,并确定候选人名单。

(五)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推荐、筹备组商议的方式产生。

筹备组确认其资格后将候选人简历表公示一周,广泛听取业主意见。

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的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当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六)筹备组负责确定业主委员会的人数。

(七)筹备组负责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并将会议的表决票、业主委员会选票、业主大会会议议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一周。

(八)筹备组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将会议通知以下列方式送达全体业主:(1)当面递交书面通知;(2)将书面通知放入业主信箱内或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内;(3)邮寄。

此外,会议通知还应当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

第十四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内容包括:(1)表决通过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2)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3)其他需要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

(二)采用书面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组应当在公示期满3日内组织人员根据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发放与回收表决票和选票,并做好签收与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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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建议
(物业名称)全体业主:
我们是本小区(大厦)业主,为了小区的和谐健康发展,现联名倡议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如有组织能力强、文化素质较高、热心公益,并能按照《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自觉履行业主义务的业主(住宅业主应当有不少于10名业主推荐,不包括被推荐的业主),可在本建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填写《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并将有关资料送到业主联名指定联系人处。

联名业主签名: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年月日
筹备组成员自荐表
注:此表由自荐人填写。

自荐人签名:
交表时间:年月日
推荐支持的业主签名表
签名人承诺推荐支持__________,作为本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

年月日
附件4
建设单位参加筹备组成员情况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备注:1、筹备组成员非单位法人代表参加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建设单位只能报一人作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

附件5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
备注:筹备组成员必须是业主。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表决票
投票人(代表):楼座房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是否受委托投票:否/是
说明:1、投票时,请在投票栏中填入赞成、反对或弃权。

2、业主委托他人行使投票权的,投票时时应附业主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书面证明。

投票人签名:投票时间:年月日
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
投票人(代表):楼座房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是否受委托投票:否/是
2、业主委托他人行使投票权的,投票时应附业主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的书面证明。

3、业主不同意以上部分候选人的,可在选票表格空白处填上适合人选。

投票人签名:投票时间:年月日
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通知
(示范文本)
(物业名称)全体业主:
定于年月日时在(地点)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大会议题是:
1、表决成立业主大会;
2、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
3、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请全体业主届时准时参加。

特此通知。

(物业名称)筹备组
年月日
业主大会决定(一)
(示范文本)
小区(大厦)全体业主:
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本小区(大厦)于年月日召开首次全体业主大会,经表决作出如下决定:
一、本小区(大厦)业主大会于年月日正
式成立;
二、表决通过小区(大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表决通过小区(大厦)《业主公约》。

附件:
1、小区(大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统计表;
2、小区(大厦)《业主公约》表决结果统计表;
3、小区(大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小区(大厦)《业主公约》。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
年月日
业主大会决定(二)
(示范文本)
小区(大厦)全体业主:
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本小区(大厦)于年月日召开了第次业主大会,经选举产生:
1、(物业名称)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⑴⑵⑶⑷⑸⑺________
2、业主委员会主任:
3、业主委员会副主任:、。

附件:1、小区(大厦)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表决结果统计表》。

2、《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情况表》。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
年月日
附件11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情况表业主委员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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