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输电线路标志标识管理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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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输电线路标志标识管理规范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架空输电线路标志标识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属35kV及以上架空输电线路。
3、新建线路标志标识应严格按照本规范进行设置,已建线路应结合线路大修技改逐步予以更换、规范。
二、配置要求
1、标志标识应清晰醒目、规范统一、安装可靠、便于维护,适应使用环境要求。
2、标志标识设置后,不应构成对人身、设备的潜在安全风险或妨碍正常工作。
3、每基杆塔必须有色标,色标颜色按照红黄绿蓝白紫排列使用,T接支线的色标颜色必须与主路相同。
4、所有标志牌应保证边缘光滑,无毛刺,无尖角。
5、标志牌规格、尺寸、安装位置可视现场情况进行调整,但对于同类设备(设施)的标志牌规格、尺寸及安装位置应统一。
6、标志标识应用不小于∠45×4型角钢固定在塔身上,安装过程不允许在铁塔塔材上进行打孔、焊接施工,角钢与塔身连接用防盗螺母及锁具,紧固螺母应符合 GB/T5782《1 型六角螺母》标准要求。
7、标志牌应采用坚固耐用的工业级反光材料制作,对于照明条件差的场所,标志牌宜用荧光材料制作。
8、涂刷类标志材料要求
1)涂料应具有防腐特性(在杆塔防腐工作中,保证色标涂料不被清除或覆盖)。
2)涂料须具有良好附着能力,能够长期不褪色,能够经受日晒、雨淋、冰冻等自然风化。
3)涂料干燥后应具备一定的防滑能力,避免造成杆塔塔材过于光滑,影响高空作业人员安全。
9、安全设施所用的颜色应符合 GB 2893—2008《安全色》的规定。
三、杆号标志牌
1、线路每基杆塔均应配置杆号标志牌(以下简称杆号牌),其基本形式为矩形,标明线路的电压等级、名称和杆塔号。
2、杆号牌底色应与本回路色标一致,文字采用白色黑体字(黄、白底时为黑色黑体字),字号根据标志牌尺寸、字数适当调整(规格型号见附录图1)。
3、改建线路段的杆塔号可采用“n+1”或“n-1”(n 为改建前的杆塔编号)形式。
4、杆号牌正反面内容应保持一致。
5、杆号牌应在每回路对应的小号侧第一层水平材上安装,无水平材时,杆号牌悬挂在距地面5m的高度上;特殊情况(地形)的杆塔,可安装在回路对应的杆塔两侧面或悬
挂在其它醒目位置。
四、杆塔警示牌
1、防攀爬警示牌
(1)线路每基杆塔均应配置防攀爬警示牌,与杆号牌安装在同一水平面上,正反面内容相同,尺寸与杆号牌相同,样式见附录图2。
(2)同杆架设的双(多)回线路应配置两块警示牌,安装于杆号牌的内侧。
2、反外力警示牌(警示标语)
(1)为防止发生吊车碰线等电网事故,输电线路杆塔应当视周边环境或者运行需要设立反外力警示牌或警示标语。
(2)反外力警示牌内容与规格型号见附录图3与图4。
(3)反外力警示标语内容为“高压电危险”,文字大小根据铁塔尺寸确定,单个文字一般尺寸大小为1.5m*1.5m~2.2m*2.2m。
(4)警示牌与警示标语表面贴白色工程级反光膜,反光膜应达到GB/T 18833-2002公路交通标志四级标准要求;反光膜应确保无明显划痕、条纹、气泡、颜色不均或逆反射性能不均匀等缺陷或损伤;文字采用红色黑体字。
(5)塔上悬挂反外力警示牌应安装在塔身下半段,距地面3m~6m;保护区内树立反外力警示牌支腿埋入地面以下500mm,用混凝土浇筑;警示标语根据塔型及周边环境安装于塔身合适位置。
五、相位标志牌
1、线路每基杆塔横担小号侧均须悬挂相位标志牌(以下简称相位牌)。
2、相位牌正面为线路电压等级、路名、杆号,底色与线路色标一致,文字采用白色黑体字(黄、白底时为黑色黑体字),字号根据相位牌尺寸、字数适当调整。
3、相位牌背面为相位标志,相位标志基本形式为圆形,标准颜色为黄色、绿色、红色(规格型号附录图5)。
六、OPGW标志牌
1、架设OPGW地线的每基杆塔地线横担侧应安装OPGW 标志牌,位置不应高于杆塔顶部,与杆塔相位牌保持同侧位置。
2、OPGW标志牌正面为电压等级、线路名称、杆塔号,标志牌底色与最下层同侧线路色标保持一致。
3、OPGW标志牌反面为线路编号和起止点(起始变电站或T接点、终点变电站或T接点,规格型号见附录图6)。
七、杆塔喷涂标志
1、在杆塔主材距地面1.5m处应喷涂线路标志,内容包括电压等级、线路名称、杆号;各回路标志底色应与本回路色标一致,文字采用白色黑体字(黄、白底时为黑色黑体字,规格型号见附录图7)。
2、单回路铁塔要喷涂在有脚钉的两个对角主材上;双回路及以上的多回路铁塔喷涂四面,并与线路保持同侧,支路应喷涂在T接侧;双回路钢管杆,应喷涂在两侧,并与该
线路保持同侧。
3、灰杆要喷涂在顺线路方向的小号侧,单回路灰杆喷涂在面向大号的左侧杆上,如遇跨越公路或铁路时,临近一基应喷涂在面向公路或铁路侧。
4、同杆塔架设的双(多)回线路应在横担上涂覆色标加以区分,地线横担涂覆颜色与最下层同侧线路色标保持一致。
八、禁止标志牌
1、架空输电线路穿越人口密集区(居民区、学校、车辆流动密集区等),穿越垂钓、放风筝、射击场、跑马场、植树区等区域,应当设立必要的禁止标志并保持清晰完好。
2、禁止标志牌的基本形式是矩形衬底牌,上方是圆形带斜杠的禁止标志,下方为矩形补充标志,图形上、中、下间隙,左、右间隙相等(规格型号见附录图8)。
3、禁止标志牌悬挂在线路杆塔下部,距地面约3m处。
九、安全防护设施
1、为防止引发人身伤害、电网事故等,架空输电线路的杆塔、拉线基础临近或跨越交通道路的,应当设立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保持清晰完好。
2、在线路杆塔拉线上应装设防护套管,也可采用反光材料制作的防撞警示标识。防护套管及警示标识,长度不小于1.8m,黄黑相间,间距宜为200mm。
3、在道路中央和马路沿外1m内的杆塔下部,应涂刷防撞警示线(或粘贴防撞警示贴)。防撞警示线采用道路标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