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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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
Abstract: Marx's labor theory of value is in critically inherit Adam Smith and David ricardo, the bourgeois classical political economics based on the scientific theory, scientific labor value theory is the basis of the surplus value theory, also is the basis of the marxist political economics, contains two factors, the production of commodities the duality of labor, living is the only source of creating value, the social necessary labor time decided to goods value, the value law, private ownership, commodity economy and the basic contradiction of rich content; Marx's labor theory
of value as to reveal the scientific theory of commodity inherent contradictions in modern times is still guide us to recognize and solve new problems in the practical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the theory of weapons, we must not only continue to further study the main content of Marx's labor theory of value, but also profound interpretation of its contemporary value, in order to better guid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theory system, thus further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ist theoretical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Keywords: Marx's labor theory of value of contemporary value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来源
关于劳动创造价值的思想,最早是由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提出来的, 他首次政治经济学的研究领域由流通转向生产, 他的“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的著名论断蕴涵着劳动价值论的最初萌芽。他断定作为“自然价格”的商品价值决定于生产该商品时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商品的价值是由等量劳动来计量的”[1],进而指出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马克思肯定地评价道:“配第在他的《赋税论》中,对商品的价值量作了十分清楚的和正确的分析”[2]。然而,配第的价值理论是很不完整,也很不彻底的,他误将价值和使用价值混为一谈,并错误地认为价值的源泉不止是劳动,而且又可用土地来衡量,这就背离了他关于劳动是价值源泉的正确观点。他还错误地认为:只有生产金银的劳动才直接创造交换价值,生产其他商品的劳动不创造交换价值,它们只有和金银交换时,才创造交换价值。配第根本不懂得价值的社会性质,他没有从交换价值抽象或价格中抽象出价值,却把价值、交换价值和价格混为一谈。
亚当·斯密发展了配第的劳动价值论,他把配第碎片化的见解发展成为“某种整体”。他认为不只开采金银的劳动创造价值,生产一切其它商品的劳动都能直接创造价值,从而把创造价值的劳动归结为无差别的一般的社会劳动,他曾明确提出:“只有劳动才是价值的普遍尺度。换言之,只有用劳动作标准,才能在一切时代和一切地方比较各种商品的价值”、“一种物品通常应可购得或支配的劳动量,只由取得或生产这物品一般所需要的劳动量来决定”、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3]。这个理论在他那里是不彻底的,因为他同时还提出了所谓的“斯密教条”,即价值是由工资、利润和地租三种收入构成的错误理论:他虽然把商品价值归结为一般的社会劳动,但并不理解创造价值的劳动的性质,因而他“经常把商品价值决定于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时间这一规定,同商品价值决定于劳动价值这一规定混为一谈”[4]。在他的著述里,“不但看到两种,而且看到三种,更确切地说,甚至四种尖锐对立的关于价值的看法,这些看法在他的书中相安无事地并存和交错着”[5]。他承认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又强调“非劳动”创造价值的存在,从而陷入二元论的怪圈。
大卫·李嘉图发展了他的前辈的理论,使古典学派的劳动价值论最终完成。他的主要贡
献有三个方面:一, 李嘉图比斯密更为彻底,他坚持劳动决定价值的观点,劳动这个“惟一原则”在李嘉图那里表现得最为充分,他的劳动价值论为古典政治经济学注入了新的活力;二,提出了直接劳动和间接劳动的理论,他认为决定商品价值的不仅包括直接劳动即活劳动生产出来,而且还包括间接劳动,即过去的死劳动,三,提出了社会必要劳动决定价值的原理。李嘉图曾明确指出,绝大多数商品的价值完全取决于生产它们所耗费的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的劳动不是实际耗费的个别劳动,而是社会必要劳动。因而决定价值量的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马克思、恩格斯赞扬这是具有“伟大功绩”的“划时代的发现”。但李嘉图只注意了对价值量的分析,而对价值实体、价值形式等问题完全缺乏了解。所以,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也只能具有若干科学成分,不能成为完整的科学理论,最终也陷入了无法自圆其说的窘境。
总之,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没有把劳动细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因此,对价值的源泉的揭示就存在许多矛盾,不能把劳动创造价值这个观点贯彻到底。与之相连的是,在解释剩余价值的来源时,他们就不可能区分劳动和劳动力,也就不能解决价值规律与劳动和资本交换的矛盾;而且,由于他们没有对作明确的区分,因而对价值和生产价格的关系弄不清楚,致使他们的理论无法解释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与劳动决定价值、价值规律和生产价格的矛盾。马克思在对古典经济学家学说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批判地继承了前人的优秀成果,并结合实际经验逐步丰富、发展和完善它,最终才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为《资本论》的写作,从而为创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
1.商品的二因素
马克思将商品定义为“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指出它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因素。在人类历史上马克思首次将商品的二因素统一在一起,纠正了以往古典政治经济学在价值上的种种混乱现象,使人们对商品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研究。马克思从商品的使用价值出发引申出了交换价值,最终揭示了商品的价值。使用价值是商品够满足人类某种需要的属性,即商品的有用性或实用性,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 不包含任何社会关系的因子,因而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一切劳动产品所共有的属性,不会随着时空的改变而改变,使用价值构成一切人类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正如马克思指出:“不论财富的社会的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6]。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交换劳动的社会生产关系,是商品的社会属性。这样使用价值和价值就共同构成了商品的二因素,成了商品的对立统一体。
2.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
商品之所以具有二因素,是由劳动的二重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决定的。具体劳动是指生产一定使用价值的具体形式的劳动,马克思也称之为有用劳动。抽象劳动是指撇开劳动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的体力和脑力的消耗。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使用价值,但具体劳动不是创造商品使用价值的惟一源泉,商品使用价值是由自然物与具体劳动相结合的产物。抽象劳动形成了商品的价值,是价值创造的惟一源泉,说明了价值实体的内容,揭示“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
[7]。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不是彼此分开的两次劳动,也不是彼此毫不相关的两种劳动,而是同一劳动的种规定。任何一种劳动,一方面是特殊的具体劳动,另一方面又是一般的抽象劳动,这就是劳动的二重性,正是劳动的二重性,决定了商品的二因素。对此,马克思曾指出:“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8]。进而指出它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9]。这种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是质和量的对立统一关系,马克思指出:“就使用价值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质,就价值量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量,不过这种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