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意见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意见-徐政发[2014]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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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意见正文:----------------------------------------------------------------------------------------------------------------------------------------------------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意见(徐政发〔2014〕51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切实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现就加强全市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水污染防治目标要求,坚持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责任,逐步建立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运营管理体系,确保已建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效益。
2014年底前全市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建成,30个重点中心镇2014年底前全部运营,生态镇、管理示范镇在2015年6月30日前全部运营,其他镇污水处理设施在2015年底前全部运营。
二、明确责任1.市水务局为全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含镇级)运营管理工作的监管、指导、考核。
市环保、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的相关监督工作。
2.县(市)、区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的责任单位,负责镇级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工作。
3.县(市)、区水务部门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运营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进行审核。
县(市)、区环保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镇级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4.镇(办事处)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的具体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具体负责污水处理运营和管网、泵站维护单位的日常管理。
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的意见-建城[2004]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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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的意见正文:---------------------------------------------------------------------------------------------------------------------------------------------------- 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的意见(建城[2004]153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天津市建委,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上海市水务局:为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督与管理,全面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水环境,现就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九五”以来,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了以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为重点的环境基础设施投入,对于缓解水污染,改善水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一些地方政府监管职能不到位,监管体制不完善的问题十分突出;一些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不高,运行管理不规范,影响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功能的发挥,影响了国家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加强监管,保证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不仅关系到公共财政资金投入的效益,而且直接影响到城镇的生态环境,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城镇的可持续发展。
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的监管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的监管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
城镇污水处理厂是城市重要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是城镇供水、节水、治污工作的重要方面,与城市规划、管理密不可分,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职能分工,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制度和目标考核制度,把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三、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必须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明确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的责权,使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逐步成为产权清晰、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经营实体。
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议书
![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议书](https://img.taocdn.com/s3/m/eebef84ff02d2af90242a8956bec0975f465a4d3.png)
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一、项目背景污水处理是保护环境、改善生态的重要环节,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污水处理工作在城市化进程中面临诸多挑战,特别是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本项目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措施,旨在改善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效果。
二、项目目标1. 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确保城市污水得到有效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2. 优化污水处理工艺,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处理效率;3. 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延长设备寿命,减少设备故障率;4. 引入先进的监测技术和管理系统,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三、项目内容1.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设一座日处理污水量为XXX吨的污水处理厂;2. 建设地点:根据城市规划和环境要求,选址在XXXX区域;3. 建设周期:估计建设周期为XX个月,包括前期调研、设计、施工和设备安装等阶段;4. 建设投资:初步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为XXXX万元。
四、项目建议1. 工艺选择:根据实际情况,建议采用XXXX工艺进行污水处理,该工艺具有处理效果好、运营成本低的特点;2. 设备选择:建议采购优质设备,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降低维护成本;3. 运营管理:引入先进的监测技术和管理系统,实现对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提高运营管理水平;4. 人员培训: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人员提供专业培训,提升他们的技能水平和管理能力;5. 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维护、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范和要求。
五、项目效益1. 环境效益:有效处理城市污水,减少对水资源的污染,改善生态环境;2. 经济效益: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3. 社会效益: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市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六、项目实施计划1. 前期准备: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估等前期准备工作;2. 设计阶段:开展污水处理厂的详细设计工作,包括工艺设计、设备选型、管线布置等;3. 施工阶段: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4. 设备安装:按照设备安装方案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5. 运营阶段:正式投入运营,进行日常的运营管理和设备维护。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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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12.06•【字号】鄂建[2010]151号•【施行日期】2010.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建[2010]15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环保局、发改委,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根据国家住建部、环保部、科学技术部联合下发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省住建厅、环保厅、发改委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一○年十二月六日关于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意见为加快推进我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根据国家住建部、环保部、科学技术部联合下发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等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重要性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是污水处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评价污水处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随着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相继建成投产,以及设施普及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深度的不断深化和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量也急剧增加。
仅2009年我省已建成投运的72座污水处理厂,年产污泥就高达30多万吨。
若不妥善及时加以处理处置,污泥进入环境后,将直接给水体、土壤和大气带来二次污染,不但降低了污水处理系统的有效处理能力,而且会对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构成严重威胁,同时也会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
污水处理厂工作方案
![污水处理厂工作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ab1de413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a685257.png)
污水处理厂工作方案背景介绍:污水处理是一项重要的环保工作,它对于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污水处理厂的工作方案进行详细的阐述,以确保污水处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一、污水处理厂的建设1.1 建设目标:根据当地污水排放情况和环保要求,建设一个现代化、高效能、环保的污水处理厂,以确保对污水进行科学处理,保障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健康。
1.2 设施规划:根据经济实力和实际需要,合理规划和配置污水处理厂的主要设施,包括进水口、事故池、沉淀池、滤池、氧化池、消毒设备等,确保水质符合排放标准。
二、污水处理工艺流程2.1 进水处理:- 在进水口处设置格栅,过滤大颗粒杂质。
- 将进水进行初沉,使悬浮固体沉入沉淀池。
2.2 沉淀池处理:- 沉淀池采用重力沉淀工艺,将底泥和浊水分离。
- 将底泥排出沉淀池,清除杂质和泥浆。
2.3 滤池处理:- 滤池利用滤料过滤作用,进一步去除悬浮物和残余污染物。
- 设立多层滤料,采用逐级过滤的方式,提高滤水质量。
2.4 氧化池处理:- 利用曝气系统提供氧气,利用微生物降解污水中有机物。
- 控制曝气量和水中溶氧量,以达到最佳处理效果。
2.5 消毒处理:- 在氧化池出口设置消毒设备,对处理过的水进行消毒处理,确保水质达到排放标准。
- 选择适合的消毒剂,确保杀灭细菌和病毒。
三、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3.1 人员配备:- 确保污水处理厂设有专业的运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 定期进行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3.2 检测监控:- 安装水质监测设备,对进水和出水进行实时监测。
- 建立监测记录,每日记录水质情况,确保水质符合标准。
3.3 设备维护:- 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
- 建立设备维护记录,记录设备维护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4 废弃物处理:- 对于污泥等废弃物,采取合理的处理措施,如分类储存和安全处置。
- 配备合适的废弃物处理设施,确保废弃物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技术储备方案行业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技术储备方案行业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a5e4145591b6bd97f192279168884868662b850.png)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技术储备方案行业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0.07.13•【字号】沪水务〔2020〕468号•【施行日期】2020.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技术储备方案行业意见的通知沪水务〔2020〕468号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征询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技术储备方案行业意见的请示》(沪城投〔2020〕23号)及《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技术储备方案》(以下简称《技术储备方案》)已收悉。
经研究,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一、项目技术储备必要性白龙港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理规模为280万立方米/日,《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规划(2017-2035年)》(以下简称《污水规划》)中明确远期规划规模为350万立方米/日。
随着区域水量不断增长,目前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已满负荷运行。
为保障区域污水处理安全,促进水环境持续改善,开展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技术储备是必要的。
二、工程规模及建设目标依据《污水规划》中白龙港污水处理厂的远期规划规模,同意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设计规模为70万立方米/日,并配套建设112吨干基/日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及除臭设施,工程建成后全厂污水处理总能力达到350万立方米/日。
污水经处理后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 标准,尾水排入长江。
污泥处理处置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
臭气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82-2016)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标准的要求。
三、工程选址原则同意本次扩建三期工程利用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厂内现状污泥暂存库用地(约27公顷)。
四、工程方案及主要内容原则同意《技术储备方案》提出的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主要工程方案及实施内容,包括:(一)现状污泥暂存库污泥处理处置,总体积约100万立方米;污泥经脱水后,采用新建干化焚烧设施+外运电厂掺烧协同处置方式进行处理。
城市污水处理建议
![城市污水处理建议](https://img.taocdn.com/s3/m/e17c6bd350e79b89680203d8ce2f0066f5336404.png)
城市污水处理建议标题:城市污水处理建议引言概述:城市污水处理是保障城市环境卫生和人民健康的重要工作。
如何有效处理城市污水成为当前城市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提出城市污水处理的建议。
一、加强污水收集系统建设1.1 完善城市污水管网系统,确保全面覆盖城市各个区域。
1.2 提高污水收集系统的运行效率,减少漏水和渗漏现象。
1.3 建立定期检查和维护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网问题。
二、推广污水处理技术2.1 推广生物处理技术,利用微生物降解有机物,减少污水中的污染物。
2.2 引入先进的膜分离技术,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和水质的净化程度。
2.3 加强污泥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处理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三、加强监管和法律法规建设3.1 建立健全的城市污水处理监管机制,加强对污水处理企业的监督和检查。
3.2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城市污水处理的责任主体和标准要求。
3.3 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四、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4.1 加强污水中有机物和营养物质的回收利用,实现资源化循环利用。
4.2 推广污水处理后的再利用,如用于农业灌溉、工业生产等领域。
4.3 鼓励开展污水能源利用,如利用污泥发酵产生沼气等。
五、提高公众环保意识5.1 加强城市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城市污水处理的重视程度。
5.2 鼓励市民参与城市污水处理工作,如节水、分类投放垃圾等。
5.3 建立城市环保志愿者队伍,共同监督和推动城市污水处理工作的开展。
结语:城市污水处理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政府、企业和市民共同努力。
只有加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推广先进的处理技术,加强监管和法律法规建设,推动资源化利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才能有效解决城市污水处理问题,建设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
民乐生态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民乐生态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https://img.taocdn.com/s3/m/791d36440c22590102029da0.png)
民乐生态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2019年3月9日,民乐县鑫园投资有限公司在张掖市民乐县主持召开了民乐生态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民乐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民乐县环保局、甘肃蓝碧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代表共计10人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
会前与会人员对该项;会议听目整体情况进行了实地勘踏,检查了工程建设和运营情况取了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以及甘肃蓝碧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与会人员经过认真、充分讨论,形成如下验收工作组意见: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民乐生态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民乐生态工业园区经五路和纬二路交汇处西北角,地理坐标为:N:38°47'11.45",E:100°40'41.69"。
项目用总用地面积 20000m2。
项目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本项目劳动定员12人,其中管理人员6人,技术人员6人。
年工作天数365天,每天24小时;民乐县鑫园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完成了《民乐生态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民乐县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2月8日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同意本项目建设。
2018年11月,受民乐县鑫园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甘肃蓝碧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的有关规定,甘肃蓝碧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对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内的地面建设工程等开展了详细调查和现场踏勘工作,根据工程建设相关资料、现场踏勘等数据和结果,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00755c27e192279168884868762caaedd33ba69.png)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07•【字号】浙政办发[2006]148号•【施行日期】2006.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14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城镇污水处理厂是城镇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
近年来,特别是开展“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以来,我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不断加快,到2007年底将全面完成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目标任务。
但是,目前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建设滞后、总量不足,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率低,工艺落后、处理效果差,体制机制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等。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统筹,科学编制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各地要从城乡统筹出发,根据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地区环境容量和污染防治要求,抓紧组织编制县市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要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管网建设与集中处理设施并重,管网先行、处理跟进”的工作方针,按照《浙江省城乡给排水专业规划编制导则》的要求,以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调整和完善城乡给排水专业规划。
要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城乡供水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布局,实现区域内供水、污水处理等设施共建共享。
有条件的区域,要根据主要污染源情况确定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或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相对集中、主要污染源为工业污水的地区,应建设市场化运作、兼顾生活污水处理的工业污水处理设施,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各地在完成县以上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的基础上,要重点规划建设中心镇和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设施,有计划、分步骤开工建设,扩大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覆盖面。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bff98f56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0eb20b8.png)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19•【字号】甬政办发〔2016〕174号•【施行日期】2016.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6〕17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绝不把违法建筑、污泥浊水和脏乱差环境带入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工作,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641号)及国家、省、市关于水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推进以截污纳管为重点的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宁波市委关于补短板创优势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意见》(甬党发〔2016〕16号)要求,以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以截污纳管为重点全面开展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为建设美丽宁波、创造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二)创建计划及标准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实施范围为全市所有行政区域。
到2017年,镇海区、北仑区50%的乡镇(街道),其他区县(市)10%的乡镇(街道)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创建;2018年,镇海区、北仑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其他区县(市)30%的乡镇(街道)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创建;2019年,宁波杭州湾新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其他区县(市)60%的乡镇(街道)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创建;2020年,其他区县(市)基本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全市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区”。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5]70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5]70号](https://img.taocdn.com/s3/m/a1aa09f318e8b8f67c1cfad6195f312b3169eb14.png)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5]7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切实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全面提高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改善全省水环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取得一定进展,发挥了较为明显的环境和社会效益。
但是,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展迟缓,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运营效率偏低,城市污水比重上升、城市污水转移的问题非常突出,污水处理产业化、市场化进程滞后,特别是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污水对水环境的负面影响呈加剧趋势。
城市污水处理已经成为当前城市建设管理中的一项紧迫任务。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做好城市污水处理工作作为提高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作为城市建设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首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指导思想。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理顺价格体系,加强行业监管,依法强化管理,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污水处理建设运营体系,不断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确立工作目标。
按照生态省建设、“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和南水北调东线治污工程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拓宽思路,理顺价格,配套设施,转换机制,强化监管,切实做好城市污水处理工作。
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意见
![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74ae599ef424ccbff121dd36a32d7375a417c6bf.png)
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意见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内的污水排放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确保城市居民的生态环境和健康安全,建设污水处理厂成为了一个迫切的需求。
随着各地政府的大力推进,一大批污水处理厂已经建设或正在建设中。
为了更好地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工作意见。
一、确定区域范围污水处理厂选址的首要考虑因素是地理位置。
应该选择距离市区或城市集中区域较近、污水排放量较大的区域,确保处理范围覆盖面积最大化,并保证出水质量符合排放标准。
同时,应该注意选址和公众敏感区域的距离,以避免可能引发的噪声、异味等影响居民身心健康的问题。
二、完善规划设计初步规划设计应该充分考虑后续的扩建、运营和维护成本。
同时,应该考虑引入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保证生产质量和效率的最大化。
在设计方案上应该充分考虑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的环保问题,采取节能、低碳、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方案,确保污水处理厂建设更加绿色、环保和可持续。
三、理顺管理机制污水处理厂在建设之后需要采取科学、规范、系统化的管理措施,确保整个污水处理过程的正常运行和出水质量达到标准。
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污水处理工作机制,制定相关政策规定、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实行科学的化验检测和实验室管理,加强对净化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整个生产过程的正常稳定。
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污水处理厂建设意味着装备和人力投入,加之多种因素的影响,也需要建设和提高安全预防体系,避免对人员、环境和财产的损害和危害。
应该建设污水处理安全管理机制,全面梳理、识别和评估污水处理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和隐患,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模式,提高整个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排障能力。
五、加强技术研究与创新污水处理厂建设并不是结束,而是最开始。
如何对污水和排泄物进行高效处理、液体污染物低成本去除等污水处理领域的问题也是当前研究的重点和突破方向。
应该注重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加快污水处理领域技术研究与创新的进程和效果,更好地推进污水处理厂技术的升级和进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5〕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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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正文:----------------------------------------------------------------------------------------------------------------------------------------------------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5〕224号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市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城市污水的收集和处理效率,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监管、统一养护的“四统一”原则,理顺体制、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严格考核,构建既集中统一、层级明晰,又责权一致、相互监督的管理体系,全面提高扬州市区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和运行质效,促进我市排水事业的良性发展,努力打造“功能完善、人水和谐、生态友好”的宜居扬州。
二、总体目标修编完成新一轮市区城市排水专项规划,理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体制,加大建设和养护资金投入,形成主、次、支、末管网层次清晰、衔接有序、覆盖严密的市区污水处理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和集中处理率,有效解决目前存在的雨污混流、错接乱排、缺管失养等问题。
通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全力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到2020年,城区污水管网覆盖率达95%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逐步实现城市污水的全收集、全处理。
三、工作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四统一”的原则,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的行政管理,其所属市给排水管理处具体负责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污水处理资金使用的监管;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根据自身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
2024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
![2024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67725a9d250c844769eae009581b6bd97f19bc37.png)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和责任,按照省、市环保工作的目标要求,分解指标,责任到市、县、区,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完成指标落实到每个年度,限期完成。各市、县、区要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广泛开展污水治理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水资源忧患意识。使排污单位和个人充分认识到污染者付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使付费成为自觉行为。
(1)xxxx年计划:建设xx处。
(2)xxxx年计划:建设xxx处。
(3)xxxx年计划:建设xx处。
(二)污水设施处理工艺要求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根据区位条件,因地制宜,选取建设模式。
1.区位条件方面。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生活污水应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不能进厂处理的村庄,应就地自建集中型、区域型、联户型或单户型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处理。鼓励人口集聚程度高或有条件的区域建设有动力或微动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闽政办〔xxxx〕xxx号),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全面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水污染有效处理,按照“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长效、治污效果良好”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整治我县农村普遍存在的生活污水污染问题,促进我县水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全面提升宜居环境质量,加快建设“厦漳泉生态型核心区”。
(五)切实做好污泥的处理工作。要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无害化处置。把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鼓励结合本地的实际对污泥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进行综合利用的污泥,必须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六)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建立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报表和通报制度。并在新闻媒体和市政府政务网站上按季度对规划、建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等进行跟踪通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0ae15d0952d380eb62946da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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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北 省 人 民 政府 公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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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的施工方案
![污水处理厂的施工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1cadea00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0eb20b9.png)
污水处理厂的施工方案一、前期准备工作1.确定施工地点根据设计规划,确定污水处理厂的具体建设地点,考虑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和环境要素等因素。
2.编制施工图纸根据设计与规划要求,编制污水处理厂的施工图纸,包括厂区布局、主要设施结构和管网布置等内容。
3.招标与投标根据施工规模和需要,进行招标与投标工作,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进行后续的建设工作。
4.制定施工计划根据招标结果和项目时间节点,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明确工期和施工进度。
二、土地准备与平整1.土地清理清理施工地点表面的废弃物和杂草,并清理地下存在的障碍物,确保施工场地的平整与清洁。
2.土地平整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对施工地点进行必要的填平、挖掘和修整等操作,以满足后续施工要求。
三、基础工程建设1.地基处理根据土质情况,进行地基处理工作,采用灌注桩、浇筑承台等方式,确保建筑物的基础稳固可靠。
2.建筑物施工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建筑物的施工,包括主体结构建设、墙体、屋面建设等工程。
四、设备安装与调试1.设备选购与采购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选购合适的污水处理设备,并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设备安装根据设备安装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设备的安装工作,包括管道布置、设备连接、电气配线等操作。
3.设备调试与运行试验安装完成后,对设备进行调试和运行试验,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根据试验结果进行调整和优化。
五、管网建设与调试1.污水管网布置根据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管网布置工作,包括污水管道、排水管道、通风管道等。
2.管网埋设根据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管网的埋设工作,包括管道敷设、连接与固定等操作。
3.管网调试完成管网埋设后,对管网进行调试,确保管道畅通无阻,并进行相关设备的连通和调试。
六、运行与管理1.人员培训与管理为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培训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与管理,并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
2.监控与维护建立污水处理厂的监控系统,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进行定期的设备维护。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4]46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4]46号](https://img.taocdn.com/s3/m/bcd5cc1a02d8ce2f0066f5335a8102d276a26125.png)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意见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4〕46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治理城镇生活污水,保护和改善水环境,现就做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工作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抢抓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快速推进的有利时机,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化导向,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特许经营制度,全面开放设施建设及运营市场,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设施配套建设,强化运营监管,确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并充分发挥效益。
(二)基本原则。
规划引领,城乡统筹。
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先规划、后建设。
各市县应依据总体规划修改完善排水及污水处理专项规划,优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布局,科学确定污水处理技术路线,促进区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坚持“以城带乡、以城促乡、以城帮乡”,统筹推进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发展。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城镇污水处理是公益性事业,地方各级政府必须强化责任意识,紧紧抓在手中,纳入议事日程,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社会化服务的改革方向,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
以盘活存量、取得实效作为近期的工作重点,集中解决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问题,切实消除“晒太阳”现象。
坚持因地制宜,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不搞一刀切。
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实践,做好示范推广,建立长效机制。
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经验总结
![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经验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57d81508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a35c269.png)
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经验总结1. 引言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是一个精细而复杂的过程,对于保护环境、提供清洁水源至关重要。
本文将总结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的一些经验和教训,以帮助未来的工程项目更顺利地进行。
2. 前期准备在污水处理厂建设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这包括以下方面:- 技术研究:对于不同种类的污水处理技术进行研究和评估,选择适合项目需求的技术方案。
技术研究:对于不同种类的污水处理技术进行研究和评估,选择适合项目需求的技术方案。
- 规划设计:进行详细的建筑规划和设计,确保合理的用地利用和设备布置。
规划设计:进行详细的建筑规划和设计,确保合理的用地利用和设备布置。
- 环境评估:对项目周边环境进行评估,确保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环境评估:对项目周边环境进行评估,确保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资金筹集:制定详细的资金筹集方案,确保项目的资金供应。
资金筹集:制定详细的资金筹集方案,确保项目的资金供应。
3. 施工阶段在施工阶段,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选择合适的承包商:进行严格的招标和评审,选择有经验和声誉良好的承包商进行施工。
选择合适的承包商:进行严格的招标和评审,选择有经验和声誉良好的承包商进行施工。
- 监督施工进度: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监督施工进度: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 质量控制: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程序,包括检查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质量控制: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程序,包括检查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 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和设备安全。
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和设备安全。
4. 运营管理在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后,需要进行运营管理,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设备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处理设备,保持其良好状态,及时更换损坏的部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4eb5f0e9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e3.png)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3.12.12•【文号】发改环资〔2023〕1714号•【施行日期】2023.12.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发改环资〔2023〕17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生态环境厅(局):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
污水处理既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温室气体减排的重要领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推动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协同推进污水处理全过程污染物削减与温室气体减排,开展源头节水增效、处理过程节能降碳、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全面提高污水处理综合效能,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美丽中国建设。
到2025年,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积极进展,能效水平和降碳能力持续提升。
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
二、强化源头节水增效(一)加强源头节水减排。
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减少生产生活新水取用量和污水排放量。
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蓄水、渗水和涵养水能力,削减雨水径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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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意见
一、统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治镇。
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主动为施工方排忧解难,扫清工程障碍,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明确工作责任,为我镇环境综合治理及“百镇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工作任务
镇村社三级干部作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一是主动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所需永久性占地和临时占地的土地征用,为建设项目开工提供用地支撑。
二是积极化解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排除一切阻力,扫清一切障碍。
三是提前做好主管网走向的初步踏勘,为管网规划设计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四是组织场镇居民按“一事一议”建好千家万户的支线管网,确保分户污水进入主管排放。
五是加强工程进度质量监督,督促施工企业做好施工后的善后事宜。
三、实施工作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XX年1月15日以前)。
利用广播、板报、标语、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污水处理厂建设的重大意义,介绍项目内容,完成临时占地、永久性占地的土地征用,赔付青苗及附着物的补偿,为工程开工扫清障碍,营造良好氛围。
工程实施阶段(XX年1月16日-4月15日)。
随时为施工方排忧解难,确保顺利施工,重点做好支线管网建设的宣传发动,资金筹
集,队伍组建,支网建设,力争与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同时施工,同时建设,同时使用。
工程验收阶段(XX年4月16日-4月30日)。
组织力量对工程质量进行逗硬验收、总结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典型。
四、落实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镇成立污水处理厂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建设管理站,由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相关村(居)亦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各自辖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作。
(二)强化工作责任。
为了加快工程进度,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纪律,镇协调小组将人员分为两组:一组由副镇长陈永林同志牵头,成员有、罗立、王涛四同志负责碾房河、彦水河两个污水处理厂及辖区主管和支线管网建设的指导和协调。
二组由副镇长罗华同志牵头,成员有张明照、熊永红、马杰文四同志负责尖山村龙家河污水处理厂及规划区内主管及支线管网建设的协调和指导。
相关的村(居)支部书记为辖区该工程项目建设协调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组织辖区村社干部,具体抓,靠前抓。
相关农业合作社社长为该工程项目协调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直接抓,据实抓,确保各自辖区、各自地段的工程项目圆满完工。
(三)强化目标考核。
镇将此项工作纳入XX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党委政府交办工作的目标考核,细化打分项目,斗硬奖惩,对工
作完成出色村(居)社干部要给予资金奖励,对完成较差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