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见证取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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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工作制度(4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4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取样工作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取样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以及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下面是一个见证取样工作制度的示例,总计约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取样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取样工作的人员,包括见证人员、取样人员以及相关负责人员。

第三条:取样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准确、可靠的样本,用于实验室分析或其他科学研究工作。

第四条:取样工作必须遵循科学的方法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实施。

第二章:取样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取样工作由专门的取样小组组织和管理,该小组由负责人员、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组成。

第六条:负责人员负责整个取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并确保工作按照规定流程进行。

第七条:取样人员负责具体的取样操作,包括取样器材准备、现场取样和取样样品的封装和标识等。

第八条:见证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取样工作的过程,并签署取样记录,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和可靠。

第三章:取样工作的流程与要求第九条:取样前,必须对取样工作进行周密的计划和准备,包括确定取样点和取样样品的种类及数量等。

第十条:取样前必须对取样器材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器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取样过程中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条:取样地点必须清洁、无害和符合要求,确保取样样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取样时必须注意样品的保存和保护,避免样品受到污染或其他不良影响。

第十四条:取样样品必须按照规定包装和标识,并填写相应的取样记录和取样任务书。

第四章:取样工作的质量控制与评估第十五条:取样工作必须建立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体系,确保取样过程的质量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质量控制是指通过相应的措施和方法,控制取样过程中的各项关键参数和质量要求。

第十七条:质量控制必须进行取样器材的校准、取样过程中的监测和现场记录的评估等。

第十八条:质量评估是指通过抽样检验和验证等方法,对取样样品的质量进行评估和判断。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文(6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文(6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范文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场材料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如今,这项工作大部分工程均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

(一)、见证取样的数量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____%。

(二)、见证取样的范围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程序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1)取样: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人人员。

①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填写《见证记录》。

(2)送检。

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4)试验报告:五点要求。

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5)报告领取:第一种情况。

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

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

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六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六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现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及取样的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设计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

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送样人员签字。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账,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账。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由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8、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监理道路工程见证取样制度

监理道路工程见证取样制度

监理道路工程见证取样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根据相关法规与标准,特制定本见证取样制度。

该制度旨在明确见证取样的范围、程序和责任,确保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完成的工程都能经得起时间和使用的考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道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材料供应商。

无论是基础工程、路面铺设还是附属设施的建设,只要涉及结构性材料和关键工序,都应执行见证取样制度。

三、基本要求1.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采购材料,并在材料进场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

2.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见证取样,并确保取样过程的随机性和真实性。

3. 见证取样的结果应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测试分析,并出具权威的检测报告。

4. 任何未经见证取样或测试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四、见证取样流程1. 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需提前通知监理单位准备见证取样。

2. 监理单位派出专业监理工程师,全程监督材料的取样过程。

3. 取样应遵循随机、代表性原则,确保样品的真实性。

4. 完成取样后,监理工程师应填写见证取样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5. 样品送往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6. 检测结果应存档备查,并对不合格的材料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责任分配1. 施工单位负责提供合格的材料,并配合监理单位完成见证取样工作。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见证取样工作的全过程,并对取样结果负责。

3. 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对样品进行准确的测试,并出具真实可靠的检测报告。

六、异常处理如发现材料检测不合格,监理单位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暂停使用该批次材料,并协同查找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若问题严重,应及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并按法规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监理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并告知所有参与方。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一、取样人员资格取样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在监理见证取样中,应确保取样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取样。

二、取样方法及频率1.取样方法: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取样,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在取样过程中,应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避免主观偏见和人为干扰。

2.取样频率: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定确定取样频率,确保样品具有足够的数量和代表性。

在监理见证取样中,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监理方案的要求,合理确定取样频率。

三、取样记录与报告1.取样记录:应对取样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样品编号、取样人员等信息。

记录应清晰、完整,能够真实反映取样情况。

2.取样报告:应根据取样结果编写报告,包括样品名称、规格、数量、检测指标等信息。

报告应客观、准确,能够为监理决策提供依据。

四、取样存储与运输1.取样存储:应对取回的样品进行妥善保管,避免样品损坏或变质。

在存储过程中,应定期对样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状态良好。

2.取样运输:在样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样品不受损坏或变质。

同时,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运输,确保样品能够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检测机构。

五、样品送检与检验1.样品送检:在将样品送往检测机构时,应填写样品送检单,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送检。

送检单应包括样品名称、规格、数量、检测指标等信息,并由送检人签字确认。

2.样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样品进行检验,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应客观、准确,能够为监理决策提供依据。

在监理见证取样中,监理人员应对检验报告进行审核和分析,确保样品检验结果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六、异常处理与记录1.异常处理:在取样或检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样品,应重新进行取样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检验结果,应要求检测机构进行复检或重新检测。

同时,应及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异常情况及其处理结果。

监理单位见证取样规章制度

监理单位见证取样规章制度

监理单位见证取样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监理工程项目中,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第三条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监理合同的要求进行,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指派具有相应资格的见证人员负责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并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质量和结果负责。

第二章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在取样前24小时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按时指派见证人员到场进行见证。

第六条见证人员应全程参与取样过程,对取样过程进行监督,并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填写见证记录,记录取样、制样、标识、封志、送检以及现场检测等情况,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见证人员应核查所见证的项目、数量、比例是否满足有关规定,确保检测项目的完整性。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将取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按照约定时间将检测报告提交给监理单位。

第三章见证人员的管理第十条监理单位应确保见证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建筑施工检测试验知识,并经过培训。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建立见证人员档案,对见证人员进行管理,并定期对见证人员进行考核和培训。

第十二条见证人员发生变化时,监理单位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机构,并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监理单位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见证人员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取样和送检工作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监理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细则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细则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细那么1. 引言监理见证取样制度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取样工作进行监督和见证的一套规程。

本细那么的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可控性和可靠性,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取样工作符合规定,提高工程质量。

2. 适用范围本细那么适用于所有工程工程的监理取样工作。

3. 监理见证取样的程序3.1 取样前准备在进行监理见证取样之前,监理工程师需要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确认取样点,并与施工单位达成一致。

- 准备必要的取样工具和设备。

- 验证取样点是否符合施工标准和工程设计要求。

监理见证取样过程应符合以下步骤: 1. 监理工程师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取样,并在取样时记录必要的信息,如取样时间、地点、温度等。

2. 监理工程师应与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一同进行取样工作,确保取样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3. 取样时应使用专业的取样工具,并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取样。

4. 监理工程师应将取样的样品标记清楚,并与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5. 根据取样的需要,监理工程师还需要对取样样品进行保管和封存,以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6. 取样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将取样记录整理好,并及时报告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3.3 监理见证取样的要求在进行监理见证取样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要求: - 取样的过程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 取样点的选择应具有代表性,并确保取样样品能够真实反映施工质量。

- 取样样品的数量应符合规定,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 取样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样品编号等信息。

- 取样样品的保管和封存应符合相关规定。

4.1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照本细那么的规定进行监理见证取样工作。

•监理工程师应保证取样过程的公平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监理工程师应对取样样品的保管和封存负有责任,并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整理和报告取样的结果,并根据需要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
一、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审核施工单位的材料送检计划和试块留置方案。

二、确定见证取样人员。

见证取样人员必须具有见证取样资格并经业主授权,报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检测中心备案后,才能执行见证取样工作。

三、见证取样人员必须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送检时监理见证员必须一起陪同,如监理见证员确实不能陪同的,必须对样品进行包装并贴好封条盖好封口章并注明只能由检测单位人员才能启封的字样。

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监理见证取样台帐。

四、见证取样人员应在取样单上签字确认,并对见证取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五、见证取样人员不得和施工单位窜通,弄虚作假。

广西桂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4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4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第一条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凡本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工作,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本制度所称见证取样送检是指在项目监理机构见证人的监督下。

由承包单位的取样人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送检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

取样人由承包单位选派实验室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合格后担任。

项目监理机构对承担试验的检测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对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审核:(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3)、实验室的管理制度;(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将审核合格的送检检测单报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将负责本项目的见证人在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将获得质量监督机构认可的检测单位见证人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第九条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接到承包单位要求见证____后,由负责本项目的见证人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

第十条见证取样的样品,由承包单位装入木箱,见证人加封,不能装入箱中的试件,由见证人贴上专用加封标志。

取样人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和取样人签字。

见证人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纳入施工技术档案盒监理档案。

第十一条见证取样的样品,送检时应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送检单”,由项目监理机构盖上“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人和送检人签字。

第十二条见证取样的频率,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施工承包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执行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

第十三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结构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添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岗位职责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岗位职责
程序和方法进行操作;
负责对现场监理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和 考核,确保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负责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抽检取样 工作的具体实施,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 行见证取样;
负责对各参建单位的资料进行检查,确保资 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取样员的职责
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负责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 备等进行抽检取样,并做好相关记录;
维护工程声誉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的执行情况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信誉。一个良好的监理见证取样制 度可以提高工程的质量水平,为工程赢得良好的声誉。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的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要求施工单位对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规范进行抽样,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对检测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
总结词:数据分析
详细描述:对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了解样品的质量情况, 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和处理。同时,需要对检测数据进行归档保存, 以备后续使用和参考。
04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的注意事项
严格执行见证取样的程序
确定见证取样的范围和比例
在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材料种类、质量要求等,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 商确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的范围和比例。
要求监理单位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进行监督,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02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岗位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本工程现场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工 作的实施情况,包括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 等抽检取样工作的管理;
负责监督、检查本工程现场监理人员的资料收集 、整理和审核工作,包括对各参建单位的资料进 行检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

见证取样制度
(一)《监理细则》中应明确见证取样人员、材料品种、取样
频率、方式,并在监理交底时向业主、承包商说明。

(二)取样、送样人员应是已取得见证取样证并在本工程中由
业主同意报质监站备案的监理人员担任,并由其亲自见证取样。

(三)监理见证取样员应当与实验室联系,明确送样的数量、
比例、地点、时间、送样人员,在工作中应随时与施工单位实验人员取得联系,积极配合,及时、准确的见证取样。

(四)对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标志不清或认为有质量问题的材
料,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材料,对施工中更换供应商的材料,见证取样员应当要求重新取样并送检。

(五)取样应根据试验对象与检测项目严格按相应的试验方
法、标准的规定进行,见证取样的材料、试件试验报告必须盖见证取样章。

(六)见证取样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取样送检人员对样品的真实性与代表性负责。

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工作规定

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工作规定

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工作规定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在监理工作中的规定需要根据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监理合同来确定具体的要求。

下面是一般情况下的规定:
1. 取样见证规定: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进行取样,并可以要求供应商或承包商配合提供取样工作的便利。

取样过程应当进行见证,并由监理人员签字确认。

2. 平行检验规定:监理人员可以对取样的材料进行平行检验,即委托第三方实验室对取样的材料进行独立检验。

平行检验结果应当与供应商或承包商提供的检验结果相一致,以确保质量的准确性。

3. 取样见证及平行检验要求:监理人员应当在取样、见证和平行检验过程中保持客观、公正、专业的态度,不得参与和干预取样、检验过程。

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确保取样和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记录和报告:监理人员应当及时记录和报告取样和平行检验的结果,包括取样过程、检验方法和结果等详细信息。

监理人员应当向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参与方提供取样和平行检验的报告,作为决策和验收的依据。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在监理工作中的规定,具体要求还应根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进行细化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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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见证取样制度

工程监理见证取样制度

工程监理见证取样制度一、概述工程监理见证取样制度是为了保障工程质量,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取样工作,确保取样结果真实可靠,经过监理工程师见证并确认才能作为验收依据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

制定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取样行为,减少取样错误和造假行为,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

二、制度内容1. 取样人员的任职资格:取样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取样经验,取样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方可参与实际取样工作。

2. 取样工具和标准:取样工具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检测标准,并定期检验和校准,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取样程序:取样程序应当详细明确,在取样前应当准备好相关的取样工具和标本袋,对取样位置、数量和方法也应该设计合理,并在取样现场携带好工程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书和签名章。

4. 取样频次:根据工程监理计划和实际情况确定取样频次,取样频次应当保证覆盖全过程,并根据重要程度和关键环节适当增加取样次数。

5. 取样记录:取样人员应当认真填写取样记录表,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数量、方法、见证人员等相关信息,并在取样现场由工程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6. 取样标本的保存:取样标本应当按照标准规定保存,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7. 取样结果的分析和处理:取样结果应当送交指定的实验室进行分析,取样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工厂,并根据实验报告确定下一步处理措施。

8. 异常情况的处置:对于取样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工程监理工程师,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整取样方案和处理措施。

9. 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对取样人员和工程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落实。

三、制度执行1. 制度制定后应当由施工方全体参与者进行培训和宣传,确保各级人员对制度的了解和认识。

2. 制度的执行应当由专门的监理部门进行监督,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应责任。

3. 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出改进措施。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五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五篇)

见证取样工作制度天水建筑设计院监理公司根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设计文件,对见证取样指定以下制度。

一、根据工程特点,监督施工单位对检测、试验单位进行资质、人员、检测范围和试验条件进行考察,选择资质好、等级高、信誉好的检测试验单位,作为本工程试验单位,并____报验的相应资料。

二、见证人。

建设或监理单位人员,须持证上岗,取(送)样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填写见证取样送检计划表,征得建设或监理单位同意后,分别递交工程质检机械和接受委托的试验检测单位。

四、施工企业取样人员按取样送检计划在现场进行试样取留时,必须要有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认标识封志,见证记录单由见证人填记,一式两份,一份作为施工技术档案,一份随样送试验检测单位核存。

送样过程中,不得损毁标识、封志,没有标识或严重损毁标识封志的试样,试验检测单位应予拒收。

五、见证人应对试样进行有效的封存和监护,施工企业取(送)第1页样人员一起将所取试样送至____省建设厅核发的具有《试验检测单位证书》的检测单位或试验室进行检测。

六、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书、见证人、送样人,应在委托书上签名,在检验报告栏中注明见证单位见证人和取送样人姓名见证号。

七、取(送)样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及时在见证人员监督下送至检测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材料,需复试,在建设、监理、施工或其它有关单位监督下进行送检。

八、取送样应按照工程进度,将试块(件)进场材料,及时送至检测单位见证,取(送)样人员不得互相串通以次充好或取假试块、试件,发现类似问题,立即更换相应人员,及时补充持证人员。

九、对取(送)材料、构件、报告但及时报验监理单位,并做好见证取样记录。

十、见证取样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结构的钢材及连接头事件。

见证取样检验制度范本(五篇)

见证取样检验制度范本(五篇)

见证取样检验制度范本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制度见证取样制度沙洋佳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第项目监理部年月日见证取样制度1、现场见证取样由现场监理员监督实施;2、监理员在见证中应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实事求是;3、对质量检查验收,工序验收,工程计量及有关按fidic合同实施计日工,均实行见证;4、对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配件、器具和设备,均要在现场验收见证取样、送检试验;5、对试块,构件应旁站监督见证制作;6、每批、次见证取样应作好标记、纪录、备案;7、对见证取样的材料、试块、构件应检查试验结果,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要求,并登记备案。

8、见证工作的频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制度1、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由现场监理员和监理项目部组织实施。

2、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监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公平、实事求是,严格执行设计图纸,规范和技术要求;3、监理人员必须熟悉设计图纸,弄清结构形式,关键部位、装饰要求等;4、对建筑结构关键部位,如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梁、板、柱以及计量,应进行施工现场旁站监理;5、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应旁站监理,在一般情况下,巡视检查;6、巡视监理是为了了解施工现场具体情况,一般应每天巡视检查;7、巡视监理,在施工现场应了解施工进度、质量、工种操作等情况;8、平行检验是为了掌握工程质量可靠度,根据情况需要,对所监理工程某部份,随时进行平行检验;9、平行检验项目为材料、构件、试件、设备等。

现场监理员要亲自取样送检;10、旁站、巡视、平行检验活动,现场监理员要记录在当天的监理日志;11、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活动中,查出来的质量问题,应有处理结果,备案。

见证取样检验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对取样检验过程的监督,保证取样检验的公正、科学、准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取样检验的场合,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运输、仓储等环节。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监理见证取样制度是在工程建设监理的过程中,为了确保工程取样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提高工程质量监理水平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样对象、取样程序、取样标准和取样时间等方面。

首先,监理见证取样制度明确了取样对象。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对不同阶段的工程材料进行取样检测,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规定了需要监理见证的取样对象,包括混凝土、钢筋、沥青、石材等各类建筑材料,以及各种试验、检测和监测设备。

其次,监理见证取样制度规定了取样的程序。

在进行取样工作时,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要求监理人员在取样过程中全程见证,包括取样前的准备工作、取样时的操作方法和取样后的保存等环节。

再次,监理见证取样制度规定了取样的标准。

取样标准是判断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监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要求监理人员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取样,并重视取样时的现场质量控制,保证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最后,监理见证取样制度明确了取样的时间。

取样时间的选择直接影响到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要求监理人员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安排,合理安排取样时间,确保取样时材料的状态和质量符合要求。

监理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证工程质量的可控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监理人员的全程见证和现场监督,可以避免材料取样中的舞弊行为和人为失误,提高取样过程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监理见证取样制度也可以有效地促进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之间的沟通和配合,推动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总之,监理见证取样制度是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和推动作用。

通过制定和实施该制度,可以保证工程取样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提高工程质量监理水平,为广大建筑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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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enan Province Yuxing Project Management Co.,Ltd
葛韵御府1#、14#楼工程
见证取样制度
河南省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葛韵御府项目监理部
葛韵御府1#、14#楼工程见证取样制度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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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葛韵御府项
见证取样制度
根据国家建设《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文件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工程见证取样制度。

一、见证取样、送检的规定
取样是指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

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二、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1、见证取样的数量: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体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三、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填写“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委托书”,并经建设单位盖章认可后,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备案。

2、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并填写“见证记录”。

3、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因此,工程开工后要及时编制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至,标识和封至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

5、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各种试块、试件和材料,要求见证人员应建立“见证取样和送检台账”,通过工作台帐可以全面的、系统的
反应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工程质量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6、试样抽取后,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应填写“材料委托试验/检测申请单”,见证人员应在“见证人”一栏中签字。

四、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1、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必须具备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要明白取样的方法、数量和批次。

2、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机构。

(4)、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标志。

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中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6)、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对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或者玩忽职守者,将按有关法规、规章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省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见证取样、送检台账
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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