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要点简介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是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一套制度。
规范性文件是指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对行政机关、公民和法人产生一定的约束力的文件,如法律、行政法规、命令、规章等。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该制度通常由立法机关、政府部门或相关行政机构负责进行备案审查。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备案申请: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机关应在制定、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文件前,向备案审查机关提交备案申请,其中包括文件的目的、内容、依据、制定程序等必要信息。
2.备案审查:备案审查机关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以及对制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进行审核。
3.备案决定:备案审查机关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予以备案,并作出相应的备案决定。
备案决定应包括文件的备案编号、备案日期等必要信息。
4.备案公开:备案审查机关应及时将备案决定公开,并向社会公告备案信息,以保证备案公开透明。
5.备案监督:备案审查机关应定期对备案后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备案决定的问题。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能够有效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公平公正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
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范性文件是指针对某一个领域或行业,为了规范和引导相关主体行为而制定的文件。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程序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在保证文件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能够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社会进步。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要性规范性文件是保障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好方式。
它不仅具有强制性和协调性,还可明确标准,约束行为主体。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旨在为相关行业或领域建立规范化、有序的管理机制,规范企业和个人的行为,开展正常的经济活动,防止市场失序,维护公正竞争。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原则规范性文件制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程序合法性原则。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权发布机关的法定权限。
(2)适用性原则。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针对行业或领域特点和需求,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实际需要。
(3)科学性原则。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当合理科学,遵循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文件内容严谨、科学。
(4)可操作性原则。
规范性文件应当具有可操作性,易于被行业主体、企业和个人操作执行,确保文件的有效性。
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程序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是指行政机关或相关部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确认和登记的一种管理程序。
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的开展,可以保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合规,并能推动和促进企业和个人的遵守。
(1)立项审批。
文件制定前,需提出立项申请,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审核文件是否真实可行。
(2)起草制定。
起草者根据立项申请要求,遵照相应的制定程序所需程序和方案,完成文件制定。
(3)内部审查。
文件起草后,应进行内部审查,由所属部门或领导人进行审核,查看文件内容的针对性和到达度。
(4)公示征求意见。
对于具有一定影响力,比如关于环保、财政等大项问题的文件,需要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5)报送审核。
文件起草完成后,报送行政机关或相应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是否规范和合法。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一、概念解析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政府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制定,具有一般性规范性、不具有单一个体性、适用于一定范围和对象的文书,包括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规划。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指依据权力和程序的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制度。
二、制度的作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主要作用包括以下几点:1.提高行政法规的制定质量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设立了备案审查机制,对制定的行政法规进行规范。
对于制定的文件,审查机关将对文件的法律法规依据、政策取向、相关效果等问题进行审查,引导地方政府科学地制定法规,提高了法规的质量。
2.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不仅是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也是一种保护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的措施。
此外,对于提出异议的公民和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关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公民和组织维护合法权益。
3.推进政经协调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可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更多合理、协调、发展的经验。
尤其对一些立法不及时的地方进行影响和参考,有助于推进政经协调。
三、备案审查制度的运行程序1.备案审查的发起地方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需要向审查机关报送文件备案申请书,列明制定文件的目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并提供相关材料。
2.审查机关的申请受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机关收到文件申请材料后,进行资料审核和正式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每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程序不同,一般可规定审查机关在接到申请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完成审查。
3.审查机关的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关应当对提出申请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关方面的达成时间和实施效果;审查机关实行审核、听取和询问,以及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审查机关的备案审查机关对审查结果进行公开,向申请者和其他相关方面复函,并决定是否向上级政府提交备案材料。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我们紧密围绕着“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这一主题,认真履行我们的职责,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现在我代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小组向大家汇报我们的工作情况。
一、工作目标按照相关规定,我们的工作目标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严谨性和操作性,保证其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要求;二是提高全系统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平,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保障。
二、审查流程在审查工作中,我们遵循一定流程进行:首先,规范性文件的编制单位要按照要求提出申报材料,并提交相关文件;其次,开展初审工作,审查作出初审意见,并通知编制单位完善材料;再次,开展复审工作,对已经完善的材料进行细致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提交给领导批准;最后,对通过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备案和公示等后续工作。
三、工作进展自审查工作启动以来,我们始终牢记工作目标,高度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充分了解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基础上,我们迅速制定了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工作。
在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中,我们重点关注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要求,二是是否合理、严谨和操作性强,三是是否存在重大疏漏和错误,四是是否存在与其他规范性文件之间的冲突或矛盾。
经过严格评估和审核,我们已经初审了包括涉及质量、环保、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的109个规范性文件,复审了通过初审的69个文件。
四、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案在工作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编制单位对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清,导致材料不全、不规范,影响审查工作进度;二是文件的内容设计不合理、表述不清、表格不规范,增加了工作量和难度。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想出了一些解决办法:一是及时与编制单位沟通,明确要求和流程,提高材料质量;二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共同完善文件的操作性和实效性,提高文件的质量和水平。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摘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制度,旨在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本文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解读,包括其定义、功能、程序、原则等方面的内容,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改进措施,以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效能。
一、引言规范性文件是指政府机关、行政机构、社会组织等制定、发布和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它是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社会进步、优化经济环境、保障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规范性文件具有强制力和广泛适用性,容易带来权力过度集中、程序不规范、内容不科学等问题,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健全的备案审查制度,以实现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约束。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定义与功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指对各级政府机关、行政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制度。
其功能包括:1.保障法律法规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可以确保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律法规相一致,避免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产生冲突,保证法律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2.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备案审查制度可以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避免制定过程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加强社会监督和参与。
备案审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度提出了要求,可以促进公众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参与,增加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程序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程序主要包括文件备案申报、备案审查和备案结果公示。
具体流程如下:1.文件备案申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单位需要向备案审查机构进行备案申报,提交备案文件及相关材料。
2.备案审查:备案审查机构对备案文件进行审查,包括审查文件的内容和形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冲突等。
3.备案结果公示:备案审查机构将备案结果进行公示,包括备案通过、备案不通过或者需要修改的情况。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范文(3篇)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法治化管理,保障行政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依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建立法治化管理的重要环节。
第三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由行政文件备案审查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由备案审查机构确定。
第四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应当坚持依法备案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查,保障备案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第五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不得擅自增减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定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其他上位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六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应当及时高效,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便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落地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体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备案申报义务,提供必要的文件材料和信息,并积极配合备案审查工作。
第二章备案申报与审查第八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申报应当按照备案审查机构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和信息。
第九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一)备案申请书;(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文及其附表、附件;(三)法律、法规及其他上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四)政策解释、解读等涉及的相关文件;(五)行政文件的立案依据及程序材料;(六)其他备案审查机构认为必要的材料。
第十条备案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漏报重要事实。
第十一条备案审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审查,并书面通知备案申报单位审查结果。
第十二条备案审查机构应当在收到备案申报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备案申报。
第十三条备案审查机构应当在受理备案申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材料的审查和备案决定,并书面通知备案申报单位。
第十四条备案审查机构应当在备案审查过程中认真听取备案申报单位的意见,保障备案审查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范本(2篇)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范本一、总则(一)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理性,维护国家法治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系统性、连续性,根据《行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工作。
(三)备案审查机关应当根据法定职责及时、准确地履行备案审查职责,确保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备案审查的基本要求(一)备案审查应当合法、公正、客观、及时、高效。
(二)备案审查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备案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三)备案审查机关应当确保备案审查的结果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相一致,保持备案审查的连贯性和权威性。
(四)备案审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机关提出审查意见,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备案结果予以公示。
三、备案审查的程序(一)备案审查程序包括受理、审查、意见反馈、备案决定及公示等环节。
(二)备案审查机关应当按照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对备案申请进行逐一审查,确保所有备案申请都能得到公正、客观的审查。
(三)备案审查机关应当对备案材料的法律依据、规范性文件名称、内容、形式、发布程序等进行全面审查,对存在瑕疵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备案申请及时向制定机关发出审查意见。
(四)备案审查机关应当对备案申请的审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制定机关,并根据情况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
(五)备案审查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备案申请做出相应的备案决定,并及时进行公示,确保备案审查的结果公开透明。
四、备案审查的具体职责(一)备案审查机关应当制定备案审查工作细则,明确备案审查的职责分工和具体工作程序,保障备案审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备案审查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并对备案材料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评估。
(三)备案审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制定机关发出备案意见,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备案申请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制定机关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统计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统计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统计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指我国统计局制定的文件备案审查规范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我国统计工作中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流程,加强文件备案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有关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保障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就此制度的理念、内容以及实施情况进行探究,以期提高我们对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一、制度的理念制定统计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核心理念在于规范我国统计工作中的正式文书备案手续,严格控制文件备案程序,增强有关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该制度实施的目标包括:加强文件备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程度;提高文件备案过程中审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审查能力;加强文书备案监管,控制各种非法、不合规文件的出现,引导大小单位加强文件备案的优化,规范备案程序,控制行政成本,提升我国经济的科学化水平。
二、制度的内容《统计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度的适用范围:规定该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统计机构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法规、规章、规范程序、标准、规范、办法等。
(二)备案审查要求:对统计局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要求进行详细规定,明确了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审查内容、审查文件的基本要求。
(三)备案文件审查流程:规定了备案文件的审查流程,包括文书受理、文件审查、意见汇总以及备案登记和存档等步骤,以保证备案过程规范、科学、顺利进行。
(四)文件备案的审查标准:该制度对统计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标准进行严格规定,注重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正确性,提高我国统计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保证我国统计工作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文件备案的监督管理:规定了文件备案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备案程序中国家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责履行和行为合规,确保备案程序的公开、透明、严格,为我国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三、制度的实施该制度的实施强化了文书备案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市县级统计机构要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健全清晰的备案审查流程,确保审查程序的规范化和流程的严密化,提高行政效率。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是指对政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防止不合法、不合理的规范性文件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备案范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适用于政府部门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包括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2.备案标准:备案审查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依据合法、内容合理、程序规范等方面的要求。
3.备案程序:备案审查需要明确的审查程序和责任主体。
一般由备案审查机关进行,可以设立备案审查办公室或专门的备案审查部门。
4.备案内容:备案审查主要包括对规范性文件的依据、目的、内容、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
审查结果可以分为备案通过、备案有条件通过和备案不通过等。
5.备案公示:备案审查结果应及时公示,接受公众监督,保障备案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政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合理性的监督,保障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效力。
同时,备案审查制度也有助于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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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指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和备案工作。
规范性文件
是指由行政机关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纪委、
人大、政府等部门发布的其它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目的是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保证
规范性文件的实施不违反宪法、法律和上位法规,并且能够达到预定的目标。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上位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程序是否合法。
2. 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规性。
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律之间的逻辑和相容性,是
否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冲突。
3. 审查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
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是否能
够达到预定的目标。
4. 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
对于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制定部门提出修改和完善
建议,并确保其及时采纳。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由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如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
他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和备案。
同时,还可以通过听
取公众意见、征求专家意见等方式,增加审查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义在于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法律的
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社会提供更好的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要点简介课件
备案流程与要求
备案登记
审查通过的文件需进行备案登记,记录备案 信息,如备案编号、备案日期等。
备案公示
将备案信息公示,以便于公众查询和监督。
备案档案管理
对备案的文件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备案资料 齐全、完整。
备案要求
明确备案的具体要求,如备案时限、备案材 料等,确保备案工作有序进行。
反馈与修正机制
反馈意见收集
提升工作效率的方法
优化工作流程
通过简化流程、减少重复环节等手段,提高审查备案工作的效率 。
强化培训与交流
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经验交流,提升团队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
建立激励机制
通过设立奖励机制等手段,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 动工作效率的提升。
CHAPTER
06
案例分享与经验总结
成功案例介绍
专业化
03
审查备案工作涉及的领域和内容将不断扩大和深化,要求工作
人员具备更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
技术应用与创新
大数据分析
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深度分析 ,为审查备案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 。
人工智能
引入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自动化审查、智能比对等 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云计算
借助பைடு நூலகம்计算平台,实现文件存储、共享和管 理的云端化,方便跨部门、跨地区协作。
04
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
常见问题分析
文件审查标准不统一
审查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标准理解不一致,导致 审查结果存在差异。
审查流程不规范
审查流程缺乏明确规定,导致审查工作随意性较大, 影响审查质量。
文件备案管理混乱
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不规范,导致备案信息不全或混 乱。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是指国家依法对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一般性规范效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和备案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维护行政机关的规范权力行使。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备案标准:明确备案的范围和标准,以及备案的程序和要求。
2.备案审核:建立备案审核机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上位法规定的权限、程序和内容。
3.备案公示:对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公示,提供充分的信息公开和参与,确保社会公众可以监督和评价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备案效力:明确备案的法律效力,确保备案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5.备案监督:建立备案后的监督机制,对已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可以提高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保障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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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几点思考精
案例二:某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改革
要点一
背景介绍
要点二
实践经验总结
要点三
案例分析
为了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 政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某省对规 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进行了全面改 革。
该省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改革 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通过建 立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平台,实现网 上受理、审查、反馈和监督等功能。 同时,加强与人大、司法等部门的协 作和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备案审查工 作。
政治标准
在审查政治性文件时,需 要对国家政治路线、方针 政策等进行深入理解和把 握。
技术标准
对于涉及专业技术的文件 ,还需要掌握相关的技术 标准和规范。
审查人员的专业能力与素质
专业背景
审查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法律、政治、技术等专业背景,能够理 解和把握相关文件的内容。
实践经验
审查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结合实际情况对文件进行 评估和审查。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 几点思考
2023-11-09
contents
目录
•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概述 •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具体内容 •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难点与问题 •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建议 • 案例分析与应用 • 结论与展望
01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概述
定义与重要性
定义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指制定机关在文件制定后,按规定报送有审查权的机关 备案,以便接受审查的制度。
该省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改革 中,注重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突出 审查工作的专业化和精细化。通过引 入专家咨询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提 高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案例三
背景介绍
实践经验总结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指对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以确保其合法、合规、合理。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一项重要的行政监管措施,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下面,将从审查对象、审查内容、审查程序等方面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行阐述。
首先,审查对象。
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为落实法律、法规而必要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主要针对这些文件进行,包括法规、规章、决定、命令、指示、通知等。
其次,审查内容。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是否存在授权、合法性、适用范围、适用程序等方面。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授权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据上位法、法律法规作出,是否存在相关授权,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
2.适用范围审查:对规范性文件的适用范围是否明确,是否涉及公民、法人、行政机关等相关主体进行审查。
3.适用程序审查: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听证等程序进行审查。
4.内容合理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否合理、科学、符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查。
然后,审查程序。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一般包括以下程序:1.备案申请:行政机关需要向备案机关提出备案申请,提交相关规范性文件、备案材料等。
2.审查材料审核:备案机关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规范性文件是否齐全、备案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
3.初审:备案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法规适用性、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查。
4.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备案机关会在规定的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5.复审:备案机关根据初审结果和社会意见反馈进行复审,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次评估,确保其合法、合规、合理。
6.备案决定:备案机关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备案决定,予以备案或者不予备案,并将结果通知申请单位。
最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意义。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够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公平公正的行政管理秩序,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供有力支持。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尊敬的领导:为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过多方努力,现向您汇报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一、备案审查目标和意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法定程序和制度,旨在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以达到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实施监督的目的。
审查能够保证规范性文件的高质量,避免不正当的法律风险,并可加强行政机构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法治的基本原则。
二、备案审查工作模式为了确保审查工作的严密性和公正性,在审核各类规范性文件时,我们先对待审核文件进行初步的评估,然后组织内外部专家进行评审,并制定了备案审查意见报告,对备案把关。
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规范备案程序,确保备案流程公开透明,确保审核高效顺畅。
三、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自今年年初以来,备案审查工作进展积极。
我们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协调与配合,确保审核进程。
截至目前,我们共收到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3,500份,完成审查1,900份,其中审查批准1,800份,审核未通过仅100份,处理率超过90%。
四、备案审查问题点经过此次备案审查,我们发现许多草拟编写人员在备案文件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规范性文件文本不准确、不清晰、无具体实施方法,或是缺乏足够的量化估计,并且表述晦涩难懂,难以读懂。
这些问题可能会对起草单位,备案立法委员会和公众造成不必要的风险。
五、备案审查改进方案为提高我们的审核质量,我们将加强对草稿备案文件的注意、并且细化审核指导流程、加强专家把关并加强沟通和协作,以确保备案文件审核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加强对备案名单的追踪和管理,及时更新已审查过的文件,公示备案清单,确保备案审核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六、备案审查工作的前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加强行政管理,保证其合法规范,并促进政府与市民良性互动的重要制度。
作为一个新兴的体系,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我们将继续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深化对问题的分析,完善评估机制,并加强防范措施,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一、引言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指国家对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遏制行政机关滥用职权、制定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维护公众利益和合法权益,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本文将从制度的背景、对象、程序等方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制度的背景和意义1. 背景我国行政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如行政机关滥用职权、制定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公众的利益和合法权益,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形象。
因此,为了加强行政管理,保障公众利益,规范行政行为,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应运而生。
2. 意义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实施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规范行政行为。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能够有效遏制行政机关滥用职权、制定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合法,确保公众利益和合法权益。
(2)维护公众利益和权益。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实施能够保障公众的利益和权益,避免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损害公众利益,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3)促进行政透明化。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实施能够增加行政机关的透明度,使公众了解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依据和内容,增加公众对行政机关的信任。
三、制度的对象和范围1. 对象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对象是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以规范行政行为为目的,对具体事项作出规定的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规章、决定、命令、通知、通告、批复、意见、文件等。
2. 范围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即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超越了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监督法专设一章,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了规范。
这是在立法法已有的立法监督规定的基础上,在新形势下为维护法制的统一与尊严,对法律监督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与深化。
这里所称的规范性文件,是指除宪法和法律外,以下两类文件:一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这些文件都是我国法的渊源,是我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二是上述文件之外其他由国家机关制定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司法解释等。
这些文件虽然不是我国法的渊源,不是我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但也都是普遍适用的。
这里所称的备案审查,指的是前述两类规范性文件在生效之后,要按法定期限报法定的机关备案,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进行分类、存档,在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间,依法对其监督审查的活动。
一、加强法律监督,从制度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我国是实行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
与联邦制国家相比较,单一制国家的特点在于,国家的主要权力由中央掌握和行使,地方上不拥有独立于中央的、不可让渡的权力,地方上的权力是由中央授予的;从法律制度上说,全国只有一部宪法,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这样一种国家体制,必然要坚持法制的统一。
道理很简单,只有坚持法制的统一,才能真正维护国家的统一;只有坚持法制的统一,才能维护统一的市场经济秩序。
这是由于,我国是一个有960万平方公里、56个民族的大国,没有法制的统一,就不可能维护国家的统一。
还由于,我们所致力于建立和完善的市场,是统一、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不是分割的无序的市场,在法律制度上一旦发生“部门保护”或“地方保护”,市场经济就会被干扰和破坏。
还应当看到,我们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从根本上来说,都应当是党的成熟的方针、政策的法制化,只有坚持法制统一,才能保证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和改革、建设事业的成功。
因此,我国宪法庄严地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尊敬的领导:我部门近期已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进展自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开始实施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审核各单位提交的规范性文件备案申请信息,对于符合备案条件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处理,并做好备案文件的管理工作。
二、工作成果截至目前,本部门已经审核备案了XX份规范性文件备案申请材料,其中XX份备案申请符合规定。
将涉及行业领域、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等多个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处理完毕。
三、工作亮点1.工作流程优化。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我们对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流程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改进,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质量。
2.申请者指导。
我们积极协助各单位备案申请材料的准备,对于有疑问和困难的申请者,积极指导,及时解答,使备案流程更加顺畅。
四、存在问题本次备案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有部分申请材料不够齐全,需要补充;部分申请者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请书,导致无法及时审核等。
我们仍然需要不断完善备案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及时指导申请者,提高工作效率和申请备案材料的质量。
五、后续工作安排为静态管理动态化,我们将加强备案与监管机制的衔接,建立有效的备案信息管理与监管体系,加强对备案文件的后续跟踪管理和维护。
总之,我们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仍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备案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地展开。
报告完毕。
六、工作中遇到的难点与措施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难点。
例如,备案材料缺乏完整、规范性不强,审核流程不够清晰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1.加强备案材料审核。
针对备案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规定规范性不强的情况,我们加强审核,督促申请者完善材料,并确保审核结果与备案材料要求一致。
2.完善审核流程。
在备案审查过程中,我们加强了审核流程的实施,明确了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备案申请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高效完成。
立法法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要点提纲(12.7)
立法法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要点提纲一、立法法2015年3月人大通过,地位重要,仅次于宪法。
共六章一百零五条,规定了立法机关的立法权限、程序、适用原则等,体例上按法渊源的效力等级依次推进,基本上除了总则和附则,每一条都可以成为考点。
但从执法考试的性质上看,重点应该集中在主体、权限、适用这几个大的方面,程序规定很多但只需作为通读的对象,几个重要的程序规定下面也会带一下。
效力等级(集中在第五章):宪法(全国人大,五分之一人大代表提议,三分二通过,最严)→法律(人大及常委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规章(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立法法管到规章,规范性文件由各省定。
(一)法律只能或者主应当制定法律,第八条,共十一种情形,十种明确。
重点掌握第五项,政治权利和人身罚,第六项(新增)税种设立、税率确定、税收征收管理。
第七项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授权立法及例外:第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授权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第十条)暂调或暂停法律适用(第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自贸区)(二)行政法规主体:国务院,事项:执法法律,宪法八十九条规定的职权事项。
(第六十五条)(三)地方性法规主体:省、自治区、直辖市,事项: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事务。
几个特例: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立法法重大修改),第七十二条,共六款,重点是第二款,三个事项:城市建设与管理、环保、历史文化保护。
特殊报批: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四个月内)。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在特区范围内施行。
(第七十四条)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第七十五条):包含省级与市级,报请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浅谈如何做好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者: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来源:《公民与法治》 2017年第19期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对备案审查工作作出重要决策部署,这表明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各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任务更重、标准更高。
如何正确认识并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备案审查工作是每位人大工作者应该思考的课题。
一、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它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担负着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责任。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举措。
确保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
规范性文件是为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法规而形成的,其内容是否合法、是否适当,对于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关系重大。
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发现并及时纠正或撤销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形,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整性、系统性,从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人大常委会提升监督实效的有力手段。
立法监督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备案审查制度的建立使这一职权得以充分行使。
备案审查是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基本形式,这种监督方式目标明确、标准明确、纠正方式明确,能够发现在执行规范性文件方面存在的问题,制止违法的错误决策,是一种有力的监督措施,能够充分体现人大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规范性文件直接调整的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与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
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一旦“搞土政策,搞变通”,会对一个地区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产生损害,影响远大于具体的违法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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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多种方式发现“漏洞” —多方查询相关背景资料,借鉴经验。
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审查
财政扶持类文件常见“漏洞”:
1、扶持方式不明确。一次性给付还是分批次 给付。
2、扶持对象有可能竞合。一个对象同时满足 几种扶持标准,如何处理。
3、缺乏追退机制。扶持资金不按规定用途被 使用,如何追退,一定要有明确的操作机 制。
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审查
二、合法性问题 ●行政许可—变相设定 ●行政处罚—违法设定 ●行政强制—缩减前提 ●行政收费—扩大条件
合法性问题
行政许可—变相设定
实例:改变上位法的管理模式,变 “面”的事后管理模式为“点”的事 前管理模式。
合法性问题
行政处罚—违法设定
实例:对上位法没有设定的管理事项 设定行政处罚。
合法性问题
行政强制—缩减前提
实例:减少了“代履行”实施前必经 的环节。
合法性问题
行政收费—扩大条件 实例:将有条件收费变为无条件收费。
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审查
随意设定工作机构、社会团体等
随意调整部门职能——扩大、缩减、 转移
利用工作方案、内部通知等规定规范性的 内容
干涉企业的资金使用自主权 直接规定减免税、费 用“备案”变相设定行政审批
规范性文件备案及审查
规范性文件备案及审查
一、形式审查
●报备材料是否齐全 ●报备材料格式是否符合标准
报备材料是否齐全
备案报告
文本
法律审核意见书 法律审核确认书
起草说明
●格式标准
规范性文件法律 审核意见书
起草说明
规范性文件备案及审查
二、实质审查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收费
结束语
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审查
如果借鉴外地经验起草本市的文件,一定 要综合考虑外地经验的法律体系支撑。既 要横向看,更要纵向看。部分外地的文件 能够“设定”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 强制、行政收费等内容,是因为有纵向的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作为法律支撑 的。
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审查
三、合理性问题 ●熟悉政府事务—累积工作经验
——规范性文件不是针对有限的一个或几个 特定的主体发布的,而是对不特定的主体发布的
规范性文件的特征
三是涉及或影响不特定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权利义务。
——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如果做了 会有什么奖励,如果不做会承担什么责。
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审查
起草的基本要求与审查的基本要求具有共 通性、一致性。
合法性、合理性——“三大法宝”
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审查(以审查的角度)
三大法宝: 《行政许可法》——事前 《行政强制法》——事中 《行政处罚法》——事后
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审查(以审查的角度) 检查结果处理: 体例、用语——体虚不调要“调养”,合理安排
结构,规范用词用语。 合理性问题——机制不顺要“优化”,各工作环
规范性文件的特征
一是制定主体特定。
工作部门—各局、委、办,不包括各种临时设立的 机构,如各类工程指挥部、领导小组办 公室、组委会等。
派出机关—主要是各区设立的街道办。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比如残联,还有部分的行
业协会。
规范性文件的特征
二是针对的对象不特定,可反复适用, 具有普遍约束力。
文件结构、用词用语等体例问题
条文内容混搭
主要是指一条内讲了性质不同的 几项内容,不统一,不协调。
文件结构、用词用语等体例问题
内容安排前后不对应
主要体现为文件前面规定要执行 的内容,在后面没有对应的实施性条 文。
文件结构、用词用语等体例问题
用语: 表述的语气要平直,避免口号化,口语化。 表述的方式要简洁明了,不宜重复啰嗦。 表述的内容要清晰。
一定要确立规范性文件“能力有限”的观 念。
宜在细化上下功夫,成为各类技术标准、 操作程序、流程优化的载体。
谢谢!
起草与审查有共同的关注范围:起草中可 能存在的问题就是审查中要重点关注的问 题。
规范起草的文件有利于提高审查的效率。
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审查(以审查的角度)
审查就是给文件“体检”,检查的方式:
“外科检查”——体例(结构、用语) “内科检查”——合法性、合理性
检查手段:
体例——起草技术规范
节衔接有序,及时填补各种漏洞。
合法性问题——恶性肿瘤要“切除”。
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审查(以审查的角度)
体例
一是以办法、规定、细则作为题目的,体 例上要求较为严格,应当采用条、款、项、 目的文本结构,内容上应当按制定的目的 和依据、适用范围、定义、适用对象、原 则(或主要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制度和 程序、监督制约机制、解释条款和施行日 期等几个部分相应地安排条文。
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 工作要点简介
《海口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与备案登记办法》 修改亮点
一、明确了规范性文件起草的环节 ——起草、审查、决定、备案、公布 ——规范性文件未经备案不得公布
修改亮点
二、明确了起草单位前置法律审核的职责
——未经部门法制机构法律审核并出具《规 范性文件法律审核意见书》的规范性文件 草案不得提请审议。
修改亮点
三、明确了文件备案所需的材料
——备案报告、文件文本、起草说明、 本单位的法律审核意见、法律审核确认意 见
修改亮点
四、规定了文件有效期制度
——一般的文件不超过5年,暂行的不超过2年。 ——避免文件“打架”,简化文件废止程序。 ——文件可以延期。
文件起草与审核
规范文件的概念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 关、镇人民政府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 共管理职能的组织依据法定职权制定的涉 及或影响不特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 利义务的可以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 的行政公文。
体例
二是以通告、意见、决定等形式制定的规 范性文件,应当符合对应的公文文种的撰 规范。
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审查
一、文件结构、用词用语等体例问题
● 结构混乱 ● 条文内容混搭 ● 内容安排前后不对应
文件结构、用词用语等体例 杂乱,将“粗”的原则方面的条文和 “细”的具体操作方面的条文互相掺 杂,不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