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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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洽商,变更文件管理办法

工程洽商,变更文件管理办法

工程洽商、变更文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有效降低工程成本,明确工程变更的方式、格式、内容及其文件生效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本公司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以合同方式约定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工程特征、合同价款发生变更均须按照本管理办法办理工程变更文件,并与工程合同基础文件共同作为工程管理、施工、监理、结算的依据。

第二章范围第一条修正图纸错误,补充设计缺项,优化完善设计。

第二条建设单位改变设计方案、建设标准、使用功能,调整施工范围和工程内容(界面)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

第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确定或改变材料、设备供应商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第四条施工图设计无法满足施工方案或施工工艺要求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

第五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它技术措施等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

第六条已施工部位不可更改,导致施工图内容产生变更。

第三章内容第一条设计洽商变更(1)局部设计变更:以文字写明变更设计的原施工图编号,设计变更的部位、原因(或依据)及变更事项。

(2)整版设计变更:施工图中部分或全部图纸版次变更,以新版施工图替代原施工图,应由设计单位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

设计变更通知单应以文字写明设计变更原因(或依据)及变更事项、作废的原施工图编号.第二条现场签证计量单(1)应明确现场签证计量依据,准确描述签证计量的工程内容、工程特征、计量事项及计量原则等。

(2)工程量原则上应以图示方式表达,只有无法用图示方式表达时方可现场直接计量实物工程量。

第四章生效第一条《设计变更通知单》由设计单位编写,经其专业设计人、专业负责人、施工单位(承包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专业负责人共同签署后转交建设单位工程部、成本部签署.第二条《工程洽商记录》由施工单位(承包人)编写,经其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专业负责人、共同签署后转交建设单位工程部、成本部签署。

第三条《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工程洽商记录》,只涉及技术、方案等方面调整,不涉及经济调整,则有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及经理双签后生效。

工程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工程洽商的管理办法(试行)

工程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工程洽商的管理办法(试行)

工程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工程洽商的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工程建设施工技术管理,使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节约工程投资。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解释权归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

第一条工程建设施工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工程洽商三种。

第二条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工程洽商的界定(一)设计变更:由于勘测、设计收资不全、设计深度不满足要求或未认真执行有关规定,造成施工图错误、缺项或设计文件的其它错误,而引起工程设计文件内容、工程量和费用的变动,属于设计变更的范畴。

设计变更分为三种:小型设计变更:即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费用的变更事项.如图纸尺寸差错更正、原材料等强换算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等。

一般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但还不属于重大设计变更的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变更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和主要材料及设备的代用等项目.(二)变更设计:在工程建设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发包单位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提出的对原设计的变动或项目的增减,而引起工程设计文件内容、工程量和费用的变动,属于变更设计的范畴.(三)工程洽商: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从优化设计、改善施工工艺、提高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等有利于工程建设角度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引起施工设计文件内容的变动,但不发生工程费用的增加,属于工程洽商的范畴。

第三条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工程洽商的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一、二、三)(一)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按统一格式要求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一式四份).对涉及费用变动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在出具变更内容的同时,必须对变更内容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并计算出相应费用。

(二)变更设计由发包单位组织有关单位确定变更内容后,由设计单位按统一格式要求出具变更设计通知单(一式四份),对涉及费用变动的变更设计,设计单位在出具变更内容的同时,必须对变更内容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并计算出相应费用。

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管理措施

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管理措施

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管理措施一、目的与范围本管理措施旨在明确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的管理职责、流程和要求,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控制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

本管理措施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项目的变更、洽商和签证管理。

二、职责与分工1.项目管理部: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管理措施,对项目变更、洽商和签证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工程变更、洽商和签证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设计单位:负责提出设计变更方案,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评估和经济分析,并提交项目管理部审核。

3.施工单位:负责提出施工洽商方案,按照项目管理部的要求进行实施,并提交相关资料。

4.现场签证负责人:负责办理现场签证手续,核实签证内容,及时上报项目管理部审批。

三、变更申请与评估1.施工单位应提前向项目管理部提交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影响范围、技术方案和成本预算。

2.设计单位应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评估和经济分析,评估其对工程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3.项目管理部应对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决定是否批准。

四、洽商记录与审批1.施工单位应详细记录施工洽商内容,包括洽商原因、方案、实施过程和结果等,并及时提交给项目管理部。

2.项目管理部应对施工洽商记录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3.重要或重大洽商应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五、现场签证办理流程1.现场签证应在发生前向项目管理部提出申请,填写相应表格,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2.项目管理部应对现场签证申请进行审核,核实其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

3.经批准的现场签证应由签证负责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费用结算。

4.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后补办现场签证手续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项目管理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办相关手续。

5.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现场签证申请,项目管理部有权不予批准,并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重新办理。

六、变更实施与跟踪1.经批准的工程变更、洽商和签证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并确保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一、概述工程洽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设计师、施工单位之间就合同、设计和施工等方面的事宜进行讨论、协商和谈判的过程。

工程洽商是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各方利益的平衡和最终的建设质量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工程洽商行为,制定工程洽商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洽商范围1.合同洽商:包括合同条款的讨论、合同价格的谈判等。

2.设计洽商:包括设计方案的修改、设计图纸的详细确认等。

3.施工洽商:包括施工方案的研究、施工进度的调整等。

4.其他事项洽商:包括工程变更、索赔、争议解决等。

三、洽商程序1.洽商发起:任何一方可以提出洽商需求,并向其他洽商方提交洽商申请书,说明洽商的内容、目的和原因。

2.洽商召开:由洽商发起方提出召开洽商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并及时通知其他洽商方。

3.洽商准备:各方需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文件,以供洽商讨论和决策参考。

4.洽商讨论:洽商期间,各方应保持积极主动的沟通态度,就洽商内容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寻求共识和解决方案。

5.洽商决策:针对洽商的结果,各方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或通过投票等方式进行决策。

6.洽商记录:洽商过程应做好记录,包括洽商议题、参与人员、讨论纪要等,并由各方签字确认。

四、洽商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洽商过程中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偏袒一方,公开透明地进行洽商。

2.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在洽商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故意隐瞒事实、虚假陈述或以不正当手段达成洽商结果。

3.合法原则:洽商过程必须在法律法规的规范下进行,各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4.效率原则:洽商过程应高效、快速,力求达成一致意见或解决方案。

五、洽商冲突解决在工程洽商过程中,由于利益冲突等原因,可能会发生各方意见分歧,甚至产生争端。

为了解决洽商冲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协商解决:各方应积极主动地通过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可以借助第三方中立人的协助,推动双方达成协议。

建筑企业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办法

建筑企业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办法

建筑企业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适用范围 (2)第三章术语和定义 (2)第四章职责和权限 (3)第五章工作程序 (3)第六章设计变更、洽商的发放 (4)第七章附则 (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为确保工程的各类变更得到确认和执行,对设计变更和工程的洽商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方面的变更控制。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变更、洽商。

第四条工程任何工作的删减、增加等。

第五条工程承包范围以外的任何附加工作。

第六条实施工程的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第七条设计单位提出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的修正。

第三章术语和定义第八条设计变更:指对施工图本身的变更、修改、补充,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并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的文件。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错误和遗漏;(2)使用功能的改变;(3)不可预见的地下条件的发现及处理;(4)业主对已完工程实体提出修改;(5)设计认为有必要的修改及补充。

第九条现场签证:指甲方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乙方施工的零星工程。

第十条工程洽商:指因施工的原因(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与设计不符)需要通过洽商的方式变更原设计,导致发生增减工程量,或做法变动,由承包商提出经各方确认后形成的技术变更文件。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由国家法律或标准、规范修改影响工程施工;(2)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法改变;(3)使用的材料品种的改变,材料代换;(4)安装设备的改变;(5)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它项改变;(6)承包商为了降低成本和方便施工提出的变更第四章职责和权限第十一条研发部:负责设计合作方的管理、设计合同的履行以及对设计变更进行初审。

第十二条工程部:是唯一有权向工程合作方发出得到审批后的变更指令的部门。

主要负责组织现场技术论证、得到批准后变更的执行跟踪以及变更记录的接受、发放、归档等工作。

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规范设计变更、洽商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工程管理部、工程项目部及其区域分承包方施工范围内的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工作,与施工图纸统一管理。

本办法未尽事宜及遇特殊情况以补充文件形式予以确认。

3.职责3.1工程总承包方技术部负责办理、发放设计变更、洽商文件。

3.2工程总承包方技术部负责向各区域分承包方进行设计变更、洽商文件的交底工作。

3.3各区域分承包方技术部负责组织落实各自施工范围内设计变更、洽商文件的交底工作。

4.术语4.l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的针对工程图纸、材料做法等方面所做的设计修改。

4.2洽商:由施工单位提出并经设计确认的工程材料、图纸、施工做法等方面所做的技术性变更。

5.相关文件《工程资料管理办法》《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6.设计变更管理程序6.l设计变更流程图6.2设计变更的提出6.2.l设计单位提出变更,对原设计图纸进行修改,绘制设计变更图纸正式签发。

6.2.2建设单位提出变更,是指建设单位基于某种想法、意图,要对工程项目进行局部变更。

此时变更必须通过设计,并经四方签字生效。

6.2.3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是指施工单位针对设计图纸中的矛盾提出的修改意见。

由设计单位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变更图纸。

6.3设计变更的填写设计变更内容包括:变更图号、变更具体内容。

内容明确具体,语言准确肯定,深度满足施工和预算的需要。

6.4设计变更的办理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提出的变更由设计单位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必要时下发设计变更图纸。

现场施工变更可由区域分承包方提出,由总承包方技术部统一向设计单位提出申请,设计单位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6.5设计变更的交底设计变更文件下发后,由设计单位向总承包方各相关业务主管及各参建单位的相关业务主管交底,经相关各方签字形成记录,及时组织落实实施。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办法

台基苑项目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台基苑项目的洽商、设计变更管理,保障工程有序、有效进行,加强工程预算过程控制,特制订本办法.洽商和设计变更的提出,均应结合工程进度和工程实际,遵循“符合规范、方便施工、兼顾成本”的原则。

一、洽商、设计变更内容和提出时间要求:所有洽商、设计变更对变化的内容不得标注具体工程量,如确为方便预算人员需要,可以附标注具体尺寸的简图。

所有洽商、设计变更的提出以“不影响工程进度为前提,不拆改或少拆改已实施工程"为原则。

承包商提出洽商变更,必须考虑工程的实施情况,有一定的前瞻性,从而避免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如因承包商洽商原因致使工程延误,责任由承包商自负。

洽商、设计变更,必须明确:①洽商、设计变更资料编号;②变更内容所在图纸编号;③变更原因;④变更内容影响部位、变更前后主要差异(应附简图);工程洽商遵循“先洽商、后实施"的原则,实施完成后一般不再签补洽商。

设计单位签署、且由建设单位下发的蓝图设计变更,列为最后结算的依据,由预算人员对照设计变更前后图纸内容变化进行调整,不再签补具体洽商。

设计单位签署、且由建设单位下发的零星设计变更,施工承包商在接到设计变更资料后,应在工程实施前将设计变更所涉及的工程预算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预算人员审批。

上述零星设计变更下发后14日内未提出经济洽商要求的,视为技术洽商。

设计单位或施工承包商提出的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变更或洽商,建设单位不做任何经济补偿,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二、洽商、设计变更签署流程由于本工程涉及工程造价叁万元以内的单项洽商增减已包括在合同中,故此类洽商只为技术洽商,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绘图存档的依据。

施工承包商提出工程变更洽商,在按照前款要求填写变更洽商记录单后,如涉及预算增减,应附报对应预算书一式三份(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存一份)及预算电子版(广联达计价文件)。

洽商变更记录单及预算书(含电子版)一同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

工程洽商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工程洽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洽商的管理,提高洽商的严肃性,使洽商更好地服务于施工质量与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洽商是施工设计图纸的补充,与施工图纸有同等重要作用。

第二章洽商的办理与使用第三条设计变更型洽商,由设计人拟写,以施工图发放方式发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提出的变更,由建设单位拟写或委托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代拟写,签字生效后由建设单位发往各有关单位。

第五条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拟写,应征得设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签字生效后由建设单位发往各单位。

第六条涉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变更洽商、如影响主体结构、装修标准、增减施工项目等较大变更洽商,需要事先与公司工程、技术、物资部门以及公司总工程师、公司生产副经理商定,征得同意后办理。

第七条投标工程及总价包死的工程,在变更时要在经济问题落实后签认。

第八条一个专业的变更项目,对其他相关专业有影响的,必须事先与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商定,同意后办理洽商。

第九条技术性洽商及经济性洽商应分开办理,要考虑其相互影响。

第十条变更洽商办理应及时,文字说明清楚。

应先办洽商后施工。

经济性洽商应编好预算,建设单位签字后再施工。

第三章洽商的管理第十一条技术性变更洽商无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汇签视为无效洽商,单纯经济性洽商可不用设计单位签认。

无效洽商不能作为施工、结算等经营活动的依据。

第十二条变更洽商与设计图纸具有同等效力,正本留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抄件发往有关单位。

第十三条技术性变更洽商应按技术资料的相应要求归档、保存和移交,单纯经济性洽商按相应要求保存归档到经营资料里。

第十四条对洽商签字不全、内容不符合技术资料要求的,每发现一处,罚主要责任人50-100元。

第十五条未办理变更洽商擅自修改工程内容进行施工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变更管理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调整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原则:合理;便捷;规范;安全。

第四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目的:通过科学的管理机制,合理安排工程变更请求的优先级,及时准确地处理工程变更请求,确保设计过程的高效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

第五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的职责: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指导项目设计变更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设计变更的审批和实施,全体员工参与协助完成设计变更工作。

第二章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流程第六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申请:项目相关部门或设计单位提出工程设计变更请求,申请应包括变更内容、原因、影响分析等信息。

第七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审批:项目经理对设计变更请求进行初步审核,形成设计变更审批报告,并提交项目决策者审批。

第八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评估:项目决策者根据审批报告内容对设计变更请求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批准变更,并由相关部门确认设计变更的实施计划和影响。

第九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实施:根据批准的设计变更请求和实施计划,相关部门开展设计变更工作,确保变更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验收:项目经理对设计变更工作进行验收,评估设计变更的实施效果和质量,确保变更符合要求,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第十一条工程洽商设计变更记录:对设计变更请求、审批报告、实施计划、验收报告等进行详细记录归档,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体系。

第三章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审批权限管理:项目经理根据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划分不同级别的设计变更审批权限,明确每个人员在设计变更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变更评估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设计变更评估标准体系,确定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提高设计变更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工程变更洽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中的变更管理工作,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和进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项目的变更洽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和材料变更等。

第三条变更洽商是指在工程项目过程中,由项目相关方就提出的变更需求进行讨论、沟通,并最终形成书面协议的过程。

第四条变更洽商的目的是确保变更事项合理、合法、合理,并最大程度地减少对项目进度和成本的影响。

第五条变更洽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真实、有效的原则,尽可能减少争议,保证各方利益。

第二章变更申请第六条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需要对已经确定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或者材料等进行修改的情况,项目相关方应当提交变更申请,并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等。

第七条变更申请应当经过项目经理的审查,确保变更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第八条经项目经理审查通过的变更申请,应当及时通知相关方,并就变更洽商的具体事宜进行安排。

第九条若变更申请未经项目经理审查通过的,相关方可以提出异议,并与项目方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形成一致意见。

第三章变更洽商程序第十条变更洽商程序包括变更洽商申请、洽商讨论、洽商协议等环节。

第十一条变更洽商申请应当书面形式提交,并注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原因、影响等。

第十二条变更洽商讨论应当由项目相关方共同参与,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

第十三条变更洽商讨论应当积极参与、真诚交流,尊重各方意见,最终形成变更协议。

第十四条变更协议应当详细说明变更的内容、原因、影响等,由各方签字确认,作为变更执行的依据。

第四章变更执行第十五条变更执行应当按照变更协议的要求,及时、有序地进行,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变更执行过程中,若有任何争议或者问题,应当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就解决办法进行沟通协商。

第十七条变更执行完成后,应当及时通知相关方并进行验收,确保变更工作符合要求。

第五章变更后评估第十八条项目结束后,应当对变更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为日后类似工作提供参考。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工作,保障工程项目可控,确保工程设计、施工或运营过程中的变更合理、有序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变更洽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合规,实事求是,科学决策,如实记录和报告工程变更过程,确保决策准确、及时。

第三条工程变更洽商涉及的各方应当诚信合作,共同推进工程项目进展,共同维护工程交付质量。

第四条工程变更洽商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决策,科学合理,确保变更前后工程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等。

第五条工程变更洽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遵循工程管理规范,做到合法、合规、合理。

第二章工程变更申请第六条项目相关责任人在发现需要变更的情况时,应当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明确变更原因、内容、影响范围、必要性及其他相关信息,提交给项目管理部门。

第七条工程变更申请应当包括变更的依据、必要性、合理性等内容,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确保申请内容真实有效。

第八条工程变更申请经项目管理部门初审通过后,由项目管理部门安排项目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

第九条项目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变更申请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提出处理意见,包括是否批准变更、变更调整情况、变更实施方案等。

第十条项目管理委员会根据会议讨论结果,形成变更决议书,并将变更决议书报经建设单位或业主审批。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决议书应当明确变更的原因、内容、批准依据、责任人及实施时间等事项,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三章工程变更实施第十二条工程变更实施应当按照变更决议书的规定,严格执行,确保变更能够及时、有效地落实。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变更设计、施工、材料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变更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十四条工程变更实施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或修改,应当及时报经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并将审批意见书报经建设单位或业主审批。

第十五条工程变更实施后,需及时编制、汇总变更工程项目验收材料及验收报告,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变更洽商签证管理,促进工程项目进展顺利进行,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工程项目中进行变更洽商签证管理的工作。

三、工程项目变更洽商签证管理流程1. 变更申请:项目组成员及相关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并填写变更申请表。

2. 变更分析:项目组成员根据申请内容,对变更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初步意见。

3. 变更洽商:项目组成员与相关单位进行变更洽商,协商确认变更内容、影响及补偿等事项。

4. 变更签证:变更洽商达成一致后,由相关单位出具变更签证,确认变更内容及责任。

5. 变更执行:项目组成员按照变更签证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工程实施,保障施工质量。

6. 变更验收:项目组成员对变更部分进行验收,确认变更达到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要求。

7. 变更审计:项目组成员对变更工程进行审计,确认变更费用及效益,并做好记录。

四、责任分工1. 项目组成员:负责申请变更、进行变更分析、参加变更洽商、执行变更、完成验收及审计等工作。

2. 相关单位:负责出具变更签证、参加变更洽商、协助项目组成员完成变更及验收等工作。

五、变更签证管理1. 变更签证应明确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影响、变更费用及变更责任等事项。

2. 变更签证应盖章、签字、日期,并由相关单位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签字确认。

3. 变更签证应及时传达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以便工程实施。

六、保密制度本制度内容为公司内部机密,未经允许不得向外泄露。

对于违反保密制度的人员,公司将视情况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负责人拥有。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工程变更洽商签证管理制度,希望各位员工能认真遵守,确保工程项目能顺利进行。

如有任何建议或意见,请随时提出。

感谢配合!。

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工作,促进工程设计变更及时、合理、有序地开展,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设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工作,包括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和协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认,遵循诚实信用、协商互利、务实创新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工作的内容包括变更提出、变更审核、变更定价、变更签订、变更实施、变更竣工验收等环节。

第五条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协调、科学决策、风险控制和问题解决的原则,确保工程设计变更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

第二章变更提出第六条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由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并将提出的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变更内容应当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或太过于宽泛。

第七条设计单位收到工程设计变更提出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步评估,确定变更的必要性、影响范围和工程设计变更的可行性。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设计方案,并说明变更对工程的影响,预计的施工工期和造价变化。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审阅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单位反馈意见,双方应当就变更内容进行深入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条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确定工程设计变更内容后应当签署变更协议,明确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方案和责任承担,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三章变更审核第十一条工程设计变更应当根据工程范围、变更关键性、变更影响程度等因素,进行审核分类,确定审核程序和审核人员。

第十二条具体变更内容属于必经性审核的应当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和审核报告,报项目负责人审批。

第十三条变更内容涉及安全、环保、质量等重要方面的应当由专业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和审核报告,报项目负责人审批。

北京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办法

北京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办法

北京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办法一、引言为规范北京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中的变更洽商流程,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总则2.1 目的明确变更洽商的流程和责任,确保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合规性。

2.2 适用范围适用于北京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中所有涉及变更洽商的事项。

2.3 基本原则变更洽商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

变更洽商应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3.1 组织机构设立变更洽商管理小组,负责变更洽商的管理工作。

3.2 职责变更洽商管理小组负责变更洽商的审核、批准和监督。

工程部门负责提出变更申请和执行变更。

四、变更洽商流程4.1 变更申请工程部门在需要变更时,应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4.2 变更审核变更洽商管理小组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变更的必要性和影响。

4.3 洽商谈判与相关方进行洽商,就变更内容达成一致。

4.4 变更批准变更洽商管理小组根据洽商结果,对变更进行批准。

4.5 变更执行工程部门按照批准的变更内容执行变更。

4.6 变更记录对变更洽商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形成文档。

五、变更洽商内容5.1 设计变更包括线路、站点、设施等设计方面的变更。

5.2 施工变更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材料、施工时间等施工方面的变更。

5.3 合同变更包括合同条款、合同金额、合同期限等合同方面的变更。

六、变更洽商管理6.1 变更洽商记录建立变更洽商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变更洽商的全过程。

6.2 变更洽商档案对变更洽商形成的文件进行归档管理。

6.3 变更洽商监督对变更洽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变更得到正确执行。

七、风险管理7.1 风险评估对变更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估。

7.2 风险控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降低变更带来的风险。

7.3 风险沟通与相关方就变更带来的风险进行沟通,达成共识。

八、考核与激励8.1 考核机制对变更洽商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8.2 激励措施对变更洽商管理优秀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九、附则9.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市政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市政工程变更洽商管理,维护工程建设的合法权益,促进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市政工程的各类变更洽商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工程范围、工程设计等方面的变更。

三、变更洽商的流程1. 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承建方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明确变更内容、原因和影响,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和依据。

2. 变更初审项目管理单位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评估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出具初审意见。

3. 变更洽商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监理单位组成变更洽商小组,进行洽商讨论,达成共识,并出具变更意见。

4. 确认变更根据变更洽商的意见,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相关单位签署变更确认文件,确定变更内容和实施方案。

5. 批准变更变更确认文件经项目管理单位审核并报批准单位审批,变更工程方案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

6. 实施变更实施单位按照变更确认文件的规定进行工程变更实施,确保按照变更方案进行施工。

7. 变更验收变更工程竣工后,由相关单位对变更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确认工程变更的合格性。

四、变更洽商责任1. 建设单位负责提出合理变更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和依据,保证变更内容真实可行。

2. 设计单位根据变更需求进行方案设计,确保变更后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和合理性。

3. 施工单位按照变更确认文件进行工程实施,确保工程按照变更方案进行施工。

4. 监理单位监督工程变更实施过程中的合规性和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

五、变更洽商风险管控1. 严格审查变更申请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避免因为变更引发的额外风险。

2. 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变更洽商过程中各方共同合作,达成一致意见。

3. 严格按照变更确认文件实施工程变更,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4. 及时跟踪变更工程的实施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因为变更引发的负面影响。

六、变更洽商的监督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对变更洽商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变更洽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工程管理办法(变更洽商及支付)

工程管理办法(变更洽商及支付)

第一条为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指设计人应业主要求,或者设计人自行完善原设计,纠正原设计文件中的疏漏、错误而发出的变更、补充、纠正已签发设计文件的书面通知文件。

分为业主要求的设计变更和设计人提出的设计变更。

第三条工程洽商是指业主、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就施工方案、施工内容的改变,处理计划外事件,调整工期或者施工顺序,处理现场问题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承包人的名义提出的书面记录文件。

工程洽商按照是否涉及合同价款调整的原则分为两类:调整合同价款的洽商和不调整合同价款的洽商。

第四条严格管理原则变更洽商是建设工程中的重要文件,对工程管理、工期、工程造价都有很大的影响,必须始终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

所有变更洽商应由工程管理部统一负责。

1、设计院提出的设计变更,需事先征得我公司允许;2、合作单位提出的变更洽商要求需经工程管理部审核并签字认可;3、变更洽商的数量及金额和修改内容是考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作质量的指标之一,作为今后选用合作队伍的依据。

第五条事先报批原则。

1、变更洽商应先于相应工程实施之前办理,并预估由此造成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数额。

严禁承包人擅自改变设计、施工工艺、方案。

2、突发事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按领导指示下达指令,并于指令下达后一周内完成变更洽商的补办工作。

第六条及时办理原则变更洽商送达生效后,承包人须于 7 天内提出变更涉及的追加合同价款要求的报告,经监理公司、工程管理部、预算合约部审核批准。

7 天内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的,视为该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业主在收到工程价款变更申请后,由预算合约部负责审核, 7 天内对承包人的请求予以确认或者作出其他答复。

未作答复的,视为该变更价款已经被接受。

《变更洽商审批表》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转签,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变更洽商确认单》由预算合约部负责转签,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6篇)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6篇)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及建筑使用功能,特指定本制度。

(1)任何施工条件或设计条件发生变动等情况,均通过工程洽商予以解决。

(2)工程洽商一般由各段技术负责人经办,但对于影响主要结构、建筑标准、增减工程内容的洽商,应由主任工程师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办理。

(3)工程洽商内容若超出合同范围,须经经理部核实,报公司领导批准,方能签定。

(4)属设计和业主提出办理工程洽商时,须经经理部经营副经理对变更洽商进行评审后方能办理,不能贸然行事。

(5)工程洽商必须签字齐全,属施工图变更的洽商,应有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部门四方签字。

(6)洽商办完后,经办人须及时将洽商文件送至资料员处存档,并由资料员及时分发给各有关部门。

(7)工程洽商不得涂改。

(8)有关经济洽商必须在办理技术洽商时同时办理,并准确及时交经营副经理备案。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二)为了加强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安全管理,规范例会操作流程,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实际情况,工程例会采用定期周例会形式,时间定于工程首次例会结束后的周五下午三点。

工程例会由在建项目监理主持,工程例会地点:总包单位会议室。

二、除定期的工程例会外,工程部可根据工程需要召开工程及各项目组专题会,解决工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三、严格会议制度,相关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到会。

到会及会议制度如下:1、各单位相关负责人迟到,罚款____元/人次;迟到____分钟视为旷会处理,罚款____元/人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建设单位批准的视为矿会,罚款____元/人次;中途更换负责人未经建设单位批准的视为矿会,罚款____元/人次。

2、监理单位相关参会人员矿会达到____次以上,则视为监理单位____,建设单位将拒绝支付监理费。

3、总包单位相关参会人员矿会达到____次以上,则视为未能履行总包单位相关职责,建设单位将拒绝支付所有工程总包管理费,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将由总包单位承担所有责任。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变更洽商的程序和要求,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工程变更洽商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设计要求变更、施工技术难题、政策法规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需要进行变更,双方需通过洽商达成一致意见,确定变更内容和处理方式的过程。

第三条工程变更包括范围、内容、数量、资金、时间及其他影响项目进度和质量的变更。

第四条工程变更洽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工程变更洽商应尽可能避免工程实施中的影响,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工程变更洽商的程序第六条工程变更洽商的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提出变更要求: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要求;(二)洽商确定变更内容:双方进行洽商,确定变更的范围、内容、影响等;(三)达成一致意见:在洽商过程中,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变更协议;(四)报批:将变更协议报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进行审批;(五)实施:经批准后,按照变更协议进行实施。

第七条工程变更洽商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及时沟通:双方应及时沟通,解决问题,避免影响工程进度;(二)保持诚信:双方应保持诚信,不得串通恶意变更;(三)保护资料:双方应保护变更洽商过程中的相关资料,避免泄露。

第八条工程变更洽商过程中,如果出现争议,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第三章工程变更洽商的要求第九条工程变更洽商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合法合规:工程变更应当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不得越权职责范围进行变更;(二)保证工程质量:变更后的工程质量应当得到保证,不得影响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三)保证工程进度:工程变更不得影响工程项目的进度,需尽快完成变更工作;(四)保障资金需求:变更工程需要额外资金支持时,应当与变更内容一并提出,确保资金需求得到保障。

第十条工程变更涉及多方合作的情况下,应通过会议、函电等形式进行沟通,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充分了解变更内容和影响,并达成一致意见。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洽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洽商的管理,保障各方利益,提高工程洽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工程洽商管理。

第三条工程洽商过程中的法律责任、纠纷解决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工程洽商指项目开发、合作、投资、承包等工程项目在其中发生的洽商活动。

第五条公司内部工程洽商的管理包括洽商流程、洽商方式、洽商人员的确认、洽商结果的处理等。

第二章流程与方式第一节洽商流程第六条工程洽商的流程包括洽商准备、洽商提议、洽商实施、洽商结果确认等。

第七条洽商准备阶段,洽商发起方应完善洽商方案,明确洽商目标、原则以及洽商内容,并与洽商对象进行沟通、确认洽商事项。

第八条洽商提议阶段,洽商发起方应提交洽商提议,提议内容包括洽商的目的、范围、方式、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同时提供相应的拟议协议或合同草案。

第九条洽商实施阶段,洽商双方按照洽商提议的内容进行洽商,协商解决争议或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相关的洽商备忘录、协议或合同。

第十条洽商结果确认阶段,洽商双方应核实洽商结果是否符合洽商目标和洽商提议的内容,确认后,洽商正式生效。

第二节洽商方式第十一条工程洽商的方式可采用面谈、电话、邮件、书面函件等多种方式。

第十二条在洽商过程中,应注重沟通,充分表达各自的意见和诉求,尊重对方的权益。

第十三条洽商双方可根据需要,邀请第三方中立机构或专家进行协助或评估。

第三章洽商人员确认第一节洽商发起方第十四条洽商发起方应为本公司有权洽商的人员,具备一定的工程洽商经验和能力。

第十五条洽商发起方应提交洽商提议,将洽商提议及相关材料报送企划、法务、财务等部门审核,并征得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发起洽商。

第二节洽商对象第十六条洽商对象为有权决策并授权参与洽商的人员或机构。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的洽商对象应明确,洽商发起方应向洽商对象发放洽商提议,并征得其同意参与洽商后,方可进入洽商阶段。

第十八条洽商对象应具备工程洽商经验和能力,能够明确洽商目标,并能够代表其所在单位签署相关洽商备忘录、协议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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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基苑项目
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台基苑项目的洽商、设计变更管理,保障工程有序、有效进行,加强工程预算过程控制,特制订本办法。

洽商和设计变更的提出,均应结合工程进度和工程实际,遵循“符合规范、方便施工、兼顾成本”的原则。

一、洽商、设计变更内容和提出时间要求:
所有洽商、设计变更对变化的内容不得标注具体工程量,如确为方便预算人员需要,可以附标注具体尺寸的简图。

所有洽商、设计变更的提出以“不影响工程进度为前提,不拆改或少拆改已实施工程”为原则。

承包商提出洽商变更,必须考虑工程的实施情况,有一定的前瞻性,从而避免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如因承包商洽商原因致使工程延误,责任由承包商自负。

洽商、设计变更,必须明确:
①洽商、设计变更资料编号;
②变更内容所在图纸编号;
③变更原因;
④变更内容影响部位、变更前后主要差异(应附简图);
工程洽商遵循“先洽商、后实施”的原则,实施完成后一般不再签补洽商。

设计单位签署、且由建设单位下发的蓝图设计变更,列为最后结
算的依据,由预算人员对照设计变更前后图纸内容变化进行调整,不再签补具体洽商。

设计单位签署、且由建设单位下发的零星设计变更,施工承包商在接到设计变更资料后,应在工程实施前将设计变更所涉及的工程预算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预算人员审批。

上述零星设计变更下发后14日内未提出经济洽商要求的,视为技术洽商。

设计单位或施工承包商提出的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变更或洽商,建设单位不做任何经济补偿,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二、洽商、设计变更签署流程
由于本工程涉及工程造价叁万元以内的单项洽商增减已包括在合同中,故此类洽商只为技术洽商,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绘图存档的依据。

施工承包商提出工程变更洽商,在按照前款要求填写变更洽商记录单后,如涉及预算增减,应附报对应预算书一式三份(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存一份)及预算电子版(广联达计价文件)。

洽商变更记录单及预算书(含电子版)一同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所有涉及经济的洽商必须由监理单位预算工程师、专业工程师、总监共同审核、签字、盖监理部章确认,而后报送建设单位审批;如不涉及预算增减,洽商变更记录由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签署后、总监审核完成报送建设单位复核确认。

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的事实、涉及工程量进行校核、确认。

监理单位签署认可的变更洽商,经建设单位复核后超出现场实际发生量的,建设单位有权对超额认定部分费用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

凡施工承包商所报洽商变更未同时附送预算书的,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认
为该变更洽商为技术洽商。

建设单位对变更洽商实行技术、预算双签制:现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对监理单位签认的变更事件进行复核确认,不具有经济效力,只作为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归档的依据;涉及经济变更的洽商须由建设单位专职预算人员签认,建设单位现场技术、预算人员共同签署的洽商变更才能作为项目最终结算的依据。

附件一:工程洽商、设计变更审批表(施工单位申报用)附件二:工程洽商、设计变更审批表(建设单位自用)附件三: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工作流程
监理单位:编号:
说明:本表由施工方填写,一式4份,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各一份,2份承包人作存档及申请付款时用。

建设单位:编号:
说明: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作为建设单位内部会签专用。

台基苑项目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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