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忠诚度计划核算方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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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忠诚度计划核算方法解读

一、顾客忠诚度计划解释公告的适用范围

《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13号—顾客忠诚度计划》适用于所有在销售过程中推行客户忠诚度计划的企业,奖励可有企业自身提供,也可以是第三方来履行奖励提供义务,如超市、航空公司、电信公司、旅店等。

该解释公告规定其会计处理对象必须是在顾客发生购买行为的同时而给予的、和销售行为联系在一起的各种赠物券、折扣券、代金券及顾客累积的消费积分。例如,企业在销售某商品时向其顾客授予用以购买其他商品或服务的代金券。换言之,只有已经成为了企业的顾客,并实际发生了消费行为才能得到代金券,并只有在重复消费过程中才能享受代金券的优惠条件。顾客不通过购买行为而获得的优惠券、折扣券等,则不在该解释公告核算的范围。例如,麦当劳、肯德基在街上发放的优惠券,以及超市入口处摆放的可供客户领取的现金折扣券等,是一种促销手段,不属于顾客忠诚度计划的范畴。

《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13号》还对收入调整项目和销售费用作了明确的区分。公告解释,销售费用的发生应该独立于销售行为本身,所以任何与销售直接相关的优惠券、现金券及折扣券等,以及提供给客户的其他奖励都应该作为递延收入在收入总额中扣减。

二、顾客忠诚度计划解释公告的核算方法

1.由企业自身提供忠诚度奖励

顾客在发生了购买行为之后,企业可自行向其顾客提供忠诚度奖励。在会计核算上,原始销售所得应视做销售商品和提供奖励的共同所得。因此,企业销售所得金额应在商品销售和奖励的公允价值之间进行合理的分摊。由于奖励的兑现取决于顾客未来的购买行为,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奖励可会在规定的期限内得以兑现。因此,企业应合理估计奖励的兑现率,将这一部分可能会在未来兑现的奖励的公允价值作为递延收入予以单独核算,即为单独出售奖励时应得的金额。当企业实际履行了奖励义务,则可将这部分递延收入确认为收入。

(1)消费积分

案例1:在A购物中心购物消费的顾客可在购物中心的服务部办理会员卡(顾客忠诚卡)。持有会员卡的顾客在购物交款时只要出示会员卡,就可以参与商场的积分活动。顾客每购买100元的商品可以获得100个积分点,这些积分可以累积并用来换购商场提供的商品。积分的使用期限为获得积分开始的三年内。顾客每获得1000个积分,可用来兑换零售价为20元的商品,商品的成本为8元。假设,A购物中心销售了150元的商品,同时顾客在商场共累积了150个积分点,其中购物中心经理估计有100个积分点会被用于换购商品。

①计算150个积分点单独的公允价值:3元=20÷1000×150

②计算顾客可能用来换购商品的100个积分的公允价值,也就是顾客换购所得商品的公允价值:2元=3÷150×100

值得注意的是,换购商品的公允价值不是0.8元(8÷1000×100),0.8元是A购物中心所提供的商品的成本。

③在A购物中心的销售过程中不仅销售了商品,还连带销售了可兑换商品的积分。这部分积分在商品销售发生的时候并没有立即用于兑换商品,而是一项在规定期限内需要履行的义务。因此预计将使用的积分的公允价值可作为一项递延收入予以确认,并抵减营业收入。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150

贷:递延收入2

收入148

④第一年年末,顾客换购了50个积分,A购物中心将确认的收入为(50/100)×2=1元。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递延收入1

贷:收入1

⑤第二年,有10个积分点换购了商品,与第一年换购的积分共计60个积分点。A购物中心经理重新估计了积分换购率,预计积分换购总数应该为90个积分点。因此,A购物中心确认收入1.33元(2÷90×60)。由于第一年年末已经确认收入1元,因此当期只需要追加确认收入0.33元。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递延收入0.33

贷:收入0.33

⑥第三年年末,30个积分被换购或者到期未使用,A购物中心此时应将余下的0.67元确认为收入。其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递延收入0.67

贷:收入0.67

(2)兑换率估计错误

案例2:承例1,假设A购物中心没有额外的销售收入,并且在第三年年末,所有在第一、第二年未被换购的90(150-50-10)个积分点都被换购成商品。A购物中心共有2元递延收入,前两年已经确认收入1.33元。即使有60个积分点不在换购估计范围内,但和换购30

个积分一样,A购物中心只能确认余下的0.67元递延收入。确认收入的相关会计分录为:借:递延收入0.67

贷:收入0.67

由此来看,A购物中心经理应经常对其积分换购率进行合理评估,尽量减少由于换购率估计错误而导致的报表误差。

(3)现金折扣券

案例3:A商业中心销售一批床上用品,单位价格为每套188元。顾客在购买该套床上用品的同时可获得20元的现金折扣券。该券可在顾客购买第二套床上用品时给予相同金额的价格抵扣。B商业中心也销售同样的床上用品,单位价格为每套179元,在B业中心城购买床上用品的顾客没有现金折扣券。A商业中心的销售经理估计,每两张现金折扣券中会有一张被顾客使用。

在本例中,A商业中心在销售床上用品的同时也向顾客连带销售了现金折扣券,顾客花费了188元购买了床上用品及现金折扣券。因此A商业中心销售收入中有一部分为销售现金折扣券所得,因此应作为一项递延收入,并抵减营业收入。

B商业中心销售同样的床上用品,顾客在没有现金折扣券的情况下在B商业中心购买床上用品花费179元。如果使用A商业中心的现金折扣券在A商业中心购买床上用品则需要花费元168(188元-20元)。对比以上两个价格可得出现金折扣券的单独的公允价值为11(179元-168元)。A商业中心销售经理估计现金折扣券的预计使用率为50%,并据以调整现金折扣券的公允价值。

①A商业中心销售了10套床上用品,并附送了10张现金折扣券。预计将有5张折扣券会被使用。销售所得应等于床上用品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将使用的现金折扣券的公允价值之合。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1880

贷:递延收入55

收入1825

②某顾客使用一张现金折扣券在A商业中心购买一套床上用品,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168

递延收入11

贷:收入179

2.由第三方企业提供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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