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在中国的当代思考(一)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在中国的当代思考(一)

摘要:曾经影响过整个世界的思想家只有两个人。一个是马克思,另一个就是卢梭了。卢梭社会契约思想不单是雅各宾专政时期。而是整个大革命时期,以及后来的整个世界。都深受卢梭思想的影响。在今天,我们中国,一些提法和理论表现,也都脱不掉卢梭思想的痕迹。关键词:卢梭;社会契约论;当代启示

曾经影响过整个世界的思想家只有两个人,一个是马克思,另一个就是卢梭了。马克思受过正规的高等教育,而卢梭却是一个从未受过正规教育的下层平民,而其在资产阶级革命时代,乃至以后的影响。不亚于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马克思,这就令人非常惊奇了。卢梭的伟大思想,是启蒙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国大革命高潮阶段的雅各宾专政正是他的理论的实践。尽管雅各宾专政的许多政策为时人和后人所诟责,我们也无意为其辩护,但是,难道能够撇开这些事实而否认卢梭思想对后代社会的巨大影响吗?不单是雅各宾专政时期,而是整个大革命时期,以及后来的整个世界,都深受卢梭思想的影响。我们不妨再具体一些。

一、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对西方制度的深刻影响

法国1793年宪法:“社会的目的是公共的幸福”;“一切公民都同样有资格担任公共职务”;“宪法的目的即保障全体法国人民的平等、自由、安全,并享有一切的人权”;“主权在民,主权不可分,不可失,不可弃让。”美国杰弗逊起草的《美利坚合众国十三州共同宣言》序言:“我们认为

下述这些真理是非常明确的:一切人都是生而平等的,造物主曾赋予他们以一些不可让与的权利,……政府的权利来自被统治者,变更或废除政府。这是人民的权利。”上面那些是变更或建立一个全新的社会制度的政治性文件中的片断。这些反映文件思想内容的词句,我们都可以在卢梭的作品中直接或间接地找到。这是不可思议而又确切的事实。更值得注意的是,卢梭思想的影响甚至超出了资产阶级革命时代而达于社会主义运动。恩格斯曾经评价说,平等观念“特别是通过卢梭起了一种理论作用,在大革命的时刻以及在大革命之后起了一种实际的政治作用,而今天差不多在一切国家的社会主义运动中自然起着很大的鼓励作用。”

在今天。我们中国,一些提法和理论表现,也都脱不掉卢梭思想的痕迹。特别是他的“主权在民”、“天赋人权”的思想对中国的民主思潮曾起到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

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在中国近代难以畅行

在中国,社会契约思想并不流行,即使在宪政运动最为活跃的近代,中国人也忽视了契约论的传播推广。究其原因,可归于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障碍。

首先。君权至上和人权至上的矛盾冲突。现代宪法的基本任务主要有二,一是规定国家权力,一是规定公民权利。因此,宪法在“天然”本质上具有一定的权利性。西方的社会契约,实质也是表现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定形式,契约的内核是公民权利。但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国一

直实行君主专制制度、政治人治化,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宪法制度是不存在的。

其次,农业实践与工商实践的矛盾冲突。中国自古以来一直保持着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社会交往具有明显的封闭性特征,只有地契、红契、卖身契等范围极为狭窄的几种民商契约形式。并且主要用于调节个人之间的身份关系。而契约制度的形成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城市振兴、商业发达、市民觉醒是契约思想兴盛的社会实践条件。因此在这种状况。从根本上导致了中国契约法制的欠缺。孟德斯鸠在其著名的《论法的精神》中,深刻分析了经济模式对法律制度的影响:“一个从事商业与航海的民族比一个只满足于耕种土地的民族所需要的法典,范围要广得多。”中国成立之后。我国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正在逐步缩小,但经济上的尾落之势依然存在。

最后,保守型文化和开放型文化的矛盾冲突。中国思想界历来是保守派人物控制的地盘。毛泽东在对比西方和中国的宪政制度时就曾指出:“世界上历来的宪政,不论英国、法国、美国或者是苏联,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的事实之后,颁布一个根本大法,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中国则不然。中国是革命尚未成功,……尚无民主政治的事实。中国现在的事实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政治,即使颁布一种好宪法,也势必被封建势力所阻挠。被顽固分子所障碍,要想顺畅实行,是不可能的。”这种评论,虽然较为极端,但中国“没有民主政治的事实”这一点,却是说中了的。

三、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的当代启示

现代中国,已绝然不同于近代国情,契约精神在中国也已实际地渗透于宪政关系中。今天,我们重温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正是为了体察契约原理的闪光之处,吸纳权利内涵的合理精华。

第一,社会契约论鼓舞人们积极进行宪政活动。翻开各国宪政历史,我们不难获得一个启示:民主共和制的理论和实践,需要一种昭然可见、孜孜以求的献身精神。美国宪法的缔造者汉密尔顿也曾对友人发愿:“至于我个人的政治信条,我愿意与你剖心相见。我是十分热爱共和制理论的。我的首要愿望就是希望看到政治权利的平等。必须排除由于世袭而产生的地位的高低,……我还要说,我强烈希望这种理论取得成功。”谭嗣同等激进的中国改革者,亦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致力于反抗专制暴政的运动,以实现“君主废则贵贱平,公理明则贫富均”的社会理想。这林林总总的事例,已向我们表明,民主宪政是社会进化的一个不可阻挡的伟大目标,当人类沿着这一目标不断跋涉时,国家才有希望,人民才有前途。而且,宪政运动并不仅仅是立法者的活动,更重要者,它是人民大众的活动。当人们都能意识到宪政对于每个公民不可或缺的时候,宪法的真正效力才能发挥出来。在这一意义上。完善民主宪政也许正是当代“法律人”应该为之献身的一项事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