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移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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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面移交管理制度

工作面移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作面移交工作,确保工作面移交的顺利进行,保障工作质量和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作面的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启动、项目验收、设备调拨、人员变动等情况。

第三条工作面移交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移交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二)完整性原则:移交内容应全面、完整,确保接手方能够顺利开展工作;(三)责任原则:移交双方应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移交工作顺利进行;(四)及时性原则:移交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避免影响生产和工作进度。

第二章移交范围第四条工作面移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项目文件:包括项目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二)设备设施:包括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办公设备等;(三)技术资料:包括技术规范、操作手册、维护保养记录等;(四)人员信息:包括项目组成员、岗位职责、工作分工等;(五)财务信息:包括项目成本、预算、收支情况等;(六)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章移交程序第五条工作面移交程序如下:(一)移交申请:移交方根据实际情况,向接收方提出移交申请,明确移交内容和时间。

(二)制定移交计划:移交双方根据移交申请,共同制定详细的移交计划,明确移交的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等。

(三)准备移交资料:移交方应提前准备齐全的移交资料,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四)现场移交:移交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移交,确保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等实物与资料的一致性。

(五)签字确认:移交双方对移交内容进行确认,并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六)资料归档:移交双方将移交资料进行归档,确保资料安全、完整。

第四章移交责任第六条移交责任如下:(一)移交方责任:1. 负责提供齐全、准确的移交资料;2. 负责指导接收方进行现场移交;3. 对移交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二)接收方责任:1. 负责接收移交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2. 负责参与现场移交,确保设备、设施等实物与资料的一致性;3. 对移交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员工移交管理制度

员工移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移交工作,确保员工离职、调动或退休等情况下工作交接的顺利进行,保障公司业务连续性和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离职、调动或退休等情况下进行工作交接。

第三条员工移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确保移交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 协调一致原则:各部门、各岗位间相互配合,确保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3. 及时高效原则:确保移交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第二章工作交接程序第四条员工提出离职、调动或退休申请后,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工作交接:1. 提交交接申请:员工向所在部门提出工作交接申请,并填写《员工工作交接表》。

2. 审批交接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交接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3. 制定交接计划:人力资源部根据交接申请,制定详细的工作交接计划,包括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员等。

4. 通知交接双方:人力资源部通知离职员工和接替人员,告知交接时间、地点和要求。

5. 进行工作交接:离职员工按照交接计划,将工作资料、设备、职责等移交给接替人员。

6. 交接确认:接替人员对移交内容进行确认,并在《员工工作交接表》上签字。

7. 交接总结:人力资源部对交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员工工作交接总结报告》。

第三章工作交接内容第五条工作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文件资料:包括公司规章制度、业务流程、项目资料、客户资料等。

2. 硬件设备:包括电脑、手机、办公设备等。

3. 账户密码:包括公司内部账户、邮箱、系统账号等。

4. 工作职责: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

5. 在职期间取得的成果:包括项目成果、业绩、荣誉等。

6. 在职期间存在的问题:包括工作不足、改进措施等。

第四章工作交接责任第六条员工移交工作责任如下:1. 离职员工:负责将工作内容、资料、设备等完整、准确、及时地移交给接替人员。

2. 接替人员:负责接收、确认移交内容,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综采工作面移交管理制度

综采工作面移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采工作面的移交管理,确保工作面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所有综采工作面的移交工作。

第三条综采工作面移交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移交工作有序、高效、安全。

第二章移交范围与条件第四条移交范围1. 新开工的综采工作面;2. 因故停工、检修后恢复生产的综采工作面;3. 综采工作面搬家或转场;4. 综采工作面交接班。

第五条移交条件1. 工作面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情况、顶底板岩性等资料齐全;2. 工作面安全设施、设备完好,符合安全标准;3. 工作面生产系统运行正常,无重大隐患;4. 工作面地面设施、辅助设施完善,无损坏;5. 工作面人员配备齐全,技术素质达标。

第三章移交程序第六条提前准备1. 采掘准备队、通风队、机电队等相关单位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移交条件;2. 汇总整理工作面相关资料,包括地质资料、生产资料、安全资料等;3. 对参与移交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各自职责。

第七条提交申请1. 采掘准备队向生产调度室提交工作面移交申请;2. 生产调度室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达移交通知。

第八条组织移交1. 成立移交小组,由生产调度室牵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2. 移交小组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双方在移交单上签字确认;3. 对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移交小组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第九条验收与备案1. 生产调度室组织验收,确认工作面移交符合要求;2. 将移交资料报上级部门备案。

第四章移交责任第十条采掘准备队1. 负责工作面的准备工作,确保符合移交条件;2. 负责整理移交资料,确保资料完整、准确;3. 负责参与移交过程,确保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通风队1. 负责工作面通风系统的检查与维护,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行;2. 负责参与移交过程,对通风系统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机电队1. 负责工作面机电设备的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完好;2. 负责参与移交过程,对机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工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工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xx有限公司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调岗离职时工作交接内容及程序,使工作交接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为加强工作衔接,保持工作连续性,保证工作和经营活动正常运行,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内部岗位调整职位晋升、降职、换岗、辞职、辞退或调出时,都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工作交接;第三条凡离开现岗位的员工有义务移交清楚自己本岗位的工作;接收新岗位工作的人员有义务详细核实接交的工作内容;公司主要领导对各部门负责人中层、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各岗位的交接工作负有监督责任;第四条移交人系指将离开现岗位工作的人员;接交人系指将接受新岗位工作的人员;监交人系指负责监督工作交接过程及协调处理交接过程中矛盾和问题的人员;第五条移交人在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尽可能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剩余的工作内容及完成剩余工作的想法和建议;3.处理清楚往来帐目,归还或厘清借款和欠款,妥善办理相关手续;4.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内容详见附件;第六条交接内容:工作内容交接、实物交接、文件交接、人员状况交接中高管、往来帐目及手续交接;1.工作内容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所从事的本岗位工作交接给接交人或委托接交人,包括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内容描述以及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工作事项;2.实物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办公设备、相关辅助工具、与外界的联系方式和用到的印章等物品移交给接交人或委托接交人;3.文件交接主要是指开展现岗位的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资料;4.人员状况交接主要是指中高管离开现岗位需要向接交人介绍本部门人员、本职位分管部门负责人状况;5.往来帐目及手续交接主要是指经手款项及相关手续;第七条交接内容明细分类1.公章类:公司公章、法人名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及其他各类公章;2.会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3.文书类含电子版:各级文件、领导讲活、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等;4.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帐页、各项保险的情况、公司人员结构、管理平台账号及密码、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5.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专题材料、各类年终报表、经济合同、借款合同、统计资料、会议材料、贷款担保书、检查资料、调查资料、录音资料、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6.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支票、行政事业收费收据、结算凭证、其他收据等、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车险费用票据等;7.物资类:交通工具、办公用具等;8.其它:营业执照正副本、纳税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钥匙、车辆相关手续、其它相关物品;第八条为了明确责任,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由专人负责监交;一般员工交接,由本部门负责人监交,部门负责人交接由主管副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指派人员进行监交;第九条交接;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单逐项进行移交,接交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编制时遗漏项目必须认真填写进移交清单中;第十条交接事项必须当面点清,核对相符,不得封包交接;第十一条在交接过程中,接交人如对所交接的工作有疑问或不明白的地方,移交人有义务负责答复;监交人要切实起到监督的作用,保证交接的有效性,不得敷衍了事;第十二条在交接手续尚未办清前,及往来帐目及手续未理清前,管理部不得为员工办理调动关系,调转各项保险和清核手续,财务部亦不得为交接人结算工资;办理交接以员工交接会签单为准附件一;第十三条移交具体细则1.工作内容交接:1移交人需书面列出自己本岗位工作提纲以及详细的工作内容,可以按照岗位的关键点进行分类;要求工作内容表达全面、具体,不允许只简单的表达出工作的名称而没有具体的内容;再交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主管领导审核;2移交人需给接交人讲解岗位工作职责中的内容,并结合日常工作中的实例阐述本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以便接替人能更快的进入工作状态;3移交人需对本岗位具体的各事项相关流程作详细的讲解,包括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人员;4移交人需详细的讲解本岗位的管理权限;5移交人需按照时间进程详细的讲解本岗位年度、月度、每周及每日对应需要完成的工作;6移交人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事宜需做详细说明,包括完成的进度、现已完成的状态、如何去实施、工作期限以及需要达到的效果等,必须交接清楚,不得遗漏;2.实物交接:1移交人员需列出具体的物品清单,交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确认后,由移交人交给接交人并向其讲解物品用途;2无需交接的物品由移交人自己办理退库手续;3相关部门,如项目部、财务部各岗位因涉及到技术资料、管理资产的移交等重要交接事项,因此在办理技术资料、管理资产的交接时,更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在监督之下进行;4实物交接时,接交人必须仔细核查实物清单,核查无误后,移交人、接交人及监交人在清单上签字确认;3.文件交接:1移交人需详细列出现岗位文件移交清单,交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主管领导确认后,由移交人交接给接交人并向其讲解文件用途;2接交人需仔细核查文件移交清单与实物是否符合;4.人员状况:1移交人需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介绍所属人员状况:既有优点的肯定,又有缺点的剖析;既有现实工作能力、素质的评价,又有发展方向预测、职业生涯规划的建议;既介绍做事,又评判做人;2移交人介绍人员状况既要全面、具体,又要突出重点、有理有据;3移交人介绍人员状况既要有定性好、中、差或优秀、良好、一般、比较差,又要有定量具体事例、数字;5.往来帐目:1移交人要列清楚帐目清单;2移交人要完备帐目相关手续;第十四条交接完毕确认无误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及交接人主管领导要在员工移交清单上签名盖章;并在移交清单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及交接人主管领导职务、姓名,移交清单份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第十五条移交清单一式叁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监交人转存,是员工之间交接由部门负责人转本部门内勤留档一份,是部门负责人之间交接由主管副总经理转管理部负责档案管理者留档一份;第十六条对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暂时接替或代理工作的,也应当按照本制度之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因病暂时离岗的人员恢复工作,也要与临时接替或代理人办理交接手续;若在规定时间内,接交人未能到岗,现岗位的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主管领导接手;如移交人未能依照本规定移交完岗位工作,不得离开现岗位;第十七条移交人对自己经办且已经移交的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第十八条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相关领导批准,可以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手续,但委托人必须承担本制度第十七条规定的责任;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总经理签发颁布,财务部、管理部负责实施、管理、解释和修订;第二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员工交接会签单员工移交清单。

机关工作移交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工作移交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机关工作移交程序,确保机关工作平稳过渡,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机关工作人员调配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因工作变动、退休、辞职、调动等原因,需要办理工作移交的机关工作人员。

三、工作移交程序1. 提前准备(1)移交人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作移交申请,说明原因。

(2)所在单位应审核移交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工作移交申请予以批准。

2. 交接会议(1)移交人与接收人应在所在单位组织召开交接会议,明确移交范围、内容、时间等。

(2)交接会议应邀请单位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

3. 交接内容(1)工作交接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职责、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工作记录、文件资料、设备用品等。

(2)工作交接清单应详细列明各项内容的交接情况,并由移交人、接收人、见证人签字确认。

4. 交接手续(1)移交人应将工作交接清单及相关资料整理归档,提交给接收人。

(2)接收人应认真核对工作交接清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并要求移交人予以整改。

5. 交接验收(1)交接完毕后,所在单位应组织验收,确保工作移交完整、准确。

(2)验收合格后,由单位领导、移交人、接收人共同签署验收意见。

四、工作要求1. 移交人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认真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交接的完整性、准确性。

2. 接收人应认真履行职责,对移交人移交的工作内容进行全面了解,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 单位领导应加强对工作移交的监督,确保工作移交的顺利进行。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公司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公司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工作交接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工作移交。

第三条工作移交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移交内容应全面、真实、准确,确保接收方能够顺利开展工作。

2. 保密性原则:涉及公司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应在移交过程中妥善保管,不得泄露。

3. 严谨性原则:移交过程中,双方应认真核对,确保移交内容无误。

4. 及时性原则:工作移交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第二章工作移交范围第四条工作移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文件资料:包括公司规章制度、项目资料、合同、协议、档案等。

2. 财务资料:包括财务报表、账簿、凭证、现金、银行账户等。

3. 设备、工具:包括办公设备、生产设备、工具等。

4. 人员信息:包括员工档案、薪酬福利、绩效考核等。

5. 其他与工作相关的资料和物品。

第三章工作移交程序第五条工作移交程序如下:1. 提前通知:移交人应在工作移交前至少提前一个月向接收人提出移交申请,并说明移交原因、时间及内容。

2. 制定移交计划:移交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制定详细的工作移交计划,明确移交时间、内容、方式等。

3. 检查核对:移交人应将所有需要移交的资料、物品等进行整理、分类,并逐项检查核对,确保完整、准确。

4. 移交培训:移交人应向接收人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内容、流程和注意事项。

5. 移交手续:移交双方应在移交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下手续:a. 双方签字确认移交清单;b. 领导审批;c. 归档备案。

6. 验收确认:接收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移交内容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四章工作移交要求第六条工作移交要求如下:1. 移交人应保证移交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遗漏。

2. 移交人应确保移交资料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或泄露。

3. 移交人应积极配合接收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机关工作-岗位工作交接制度

机关工作-岗位工作交接制度

岗位工作交接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工作衔接,保证机关工作正常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机关干部正常轮岗、特殊情况下岗位变动和请长假(一般指三个月以上)时办理工作交接。

第三条交接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一)岗位职责:即移交人所在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
(二)业务事项:即移交人所在岗位开展日常工作的具体项目、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等;
(三)文件资料:即移交人所在岗位负责管理的文件、档案、计划、总结、工作方案等各类纸质和电子资料;
(四)业务资源:即移交人所在岗位开展业务工作的联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办公用品:即移交人所在岗位开展工作使用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

(六)情况说明:即移交人所在岗位开展工作中需要重点说明的事项,包括工作中正在进行的重大工作事项、未完成的工作事项和工作中的遗留问题等。

(七)其他需交接的事务。

第四条交接程序。

(一)交接准备。

交接前由移交人上级领导安排工作交
接,原则上分管领导为监交人。

(二)交接过程。

在监交人的主持下,接收人逐项清点、确认工作交接单和物品,移交人、接收人和监交人三方确认无误后签字。

经三方签字的工作交接单一式三份,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各保存一份。

(三)交接延续。

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接收人要尽快熟悉新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和各种工作关系。

移交人有义务向接收人提供必要的工作帮助。

第五条本案制定时间*年*月*日。

公司工作交接规定

公司工作交接规定

公司工作交接规定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工作交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作交接程序,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职责划转、人员内外岗位调动、请长假(10天及以上)或离职(含调离、自动离职及辞退)前工作交接的管理。

第三条工作交接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

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的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收人的人员。

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

移交人、接收人的直接上级为交接工作的监交人。

监交人应指导、监督移交人向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对工作交接的真实性、完备性负责。

第二章交接内容第四条工作交接的内容包括业务工作和公司物品。

(一)业务工作主要包括:1、工作职责:移交人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内容。

2、业务流程:移交人岗位日常工作流程和要求。

3、工作事项:移交人负责的具体的日常工作事项和待办事项。

4、文件资料:移交人负责管理的合同、文件、档案、客户资料、单据、账目、账册、报表等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

5、业务资源:移交人对内业务工作,对外业务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二)公司物品主要包括:移交人负责管理本人使用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以及办公室和文件柜(屉)门钥匙、电脑及有关文件夹密码等。

第三章交接程序和要求第五条交接程序具体如下。

(一) 当出现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况时,由移交人的直接上级安排工作交接,与移交人面谈交接事宜并监督交接。

(二) 移交人在开始工作交接前应梳理好交接事项,并于确定须进行交接的2个工作日内妥善填写《工作交接表》,交直接上级(监交人)审核。

(三) 监交人审核《工作交接表》,必要时应根据工作实际作适当调整。

(四) 在监交人的主持下,接收人按照《工作交接表》中的内容逐项清点、确认移交人交接的工作和物品,移交人向接收人交代未结事项、待办事项的状态或状况以及有关注意事项,提出妥善处理方案并由监交人确认,一并填入《工作交接表》,三方共同签字确认。

工作面移交制度

工作面移交制度

工作面移交制度一、引言在企业管理中,随着人员流动的频繁发生,工作面移交成为了一个必要的管理环节。

通过规范化的工作面移交制度,可以确保工作顺利地进行,避免由于工作交接不完善而导致的延误或错误。

二、目的和范围工作面移交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工作的移交流程,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职员的工作移交。

三、基本原则1. 积极主动:工作移交应主动发起,不等待被动接收。

2. 细致全面:工作移交应包含所有相关的工作内容和资料。

3. 双向确认:移交方需对接收方的理解程度进行确认,并提供支持与协助。

4. 时限控制:工作面移交应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完成,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四、工作面移交的步骤1. 移交发起- 移交方应在工作面移交前,提前与接收方进行沟通,并明确移交的内容和时间计划。

- 移交方应准备好相关的工作文件和资料,确保可供接收方参考和使用。

2. 移交准备- 移交方应向接收方提供工作面移交清单,列明需要移交的工作内容和资料。

- 移交方应向接收方提供工作面移交指南,提供移交工作的相关要点和注意事项。

3. 移交交流- 移交方应与接收方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讲解工作的背景、流程和相关事项。

- 移交方应引导接收方提出问题和疑虑,并给予明确的答复和解决方案。

4. 移交确认- 接收方需要向移交方提交移交确认函,确认已经理解并接受工作的移交。

- 移交方需对接收方的理解程度进行确认,并提供支持与协助。

5. 移交监督- 移交方应跟踪工作的移交进展,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 接收方需及时向移交方汇报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以便协同解决。

六、工作面移交的注意事项1. 移交方应在移交前及时备份和归档相关文件和资料,确保工作的完整性。

2. 制定详细的工作面移交清单和指南,确保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 在工作面移交中,应注重有效沟通和双向确认,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移交方要对接收方提供适当的支持和协助,确保工作的顺利过渡和平稳进行。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全面完整版)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全面完整版)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全面完整版)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认真做好岗位工作和公物交接,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和公物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内部岗位调整、离职或调出(及请假一周以上)时,都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工作交接。

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以及移交人的直接主管。

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收人的人员;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内容应交接的业务工作包括:一)重要客户名单及公共关系名单以及联络方法。

二)已完成工作的详细工作报告。

三)未完成工作的各项待办事宜及关键点。

四)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分工。

五)业务流程。

六)其他纸质和电子文件资料。

应交接的公司物品包括:一)用品、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书籍、文件资料(含计算机软件)、钥匙、印章、宿舍等公司物品。

二)证件,因员工工作需要,公司发给员工的各种证件。

三)重要文件,包括政府批准证书、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企业章程和各类年检批件等。

四)员工接收的其他已离职人员的工作资料(全部)。

五)由财务部门开具的财务款项结清证明。

六)其他重要文件或监交人认为应交接的文件。

第三章工作交接流程职位异动申请批准后,员工开始进行工作交接。

到XXX领取并填写《员工离任交接清单》。

当出现需工作交接情形时,由需移交人的直接主管安排工作交接,明确监交人,并安排移交人准备工作交接。

监交人核实移交人填写的《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必要时作适当调整,确定《员工离任交接清单》。

工作交接必须交接人、承交人和监交人三方同时在场,逐项按交接清单清点文件资料和办公物品,核对无误后三人共同签字确认。

承交人和监交人对工作交接过程及交接工作的完整性负责。

业务工作交接应由交接人向承交人和监交人出具书面报告,并认真回答承交人和监交人的有关问题,监交人有权召集公司有关人员了解交接人的具体工作情况。

离职与移交管理制度

离职与移交管理制度

离职与移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离职与移沟通程,确保离职员工平稳离职,保障企业信息安全和业务连续性。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离职员工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二条定义1.离职:员工自动或被动离开企业的行为,包含自动辞职、非续约、退休等。

2.移交:离职员工将个人工作内容、业务联系人、文件资料、设备等有关事项交接给接任人员的行为。

第三条原则1.离职员工应依照企业规定的程序申请离职,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离职员工对企业的信息资料及商业机密应保守秘密,不能泄露给任何外部人员。

3.接任人员应乐观自动参加移沟通程,确保业务连续性和平稳过渡。

第二章离职流程第四条离职申请1.离职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书面提交离职申请,并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2.所在部门经理对离职申请进行评估,如符合企业规定,应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条离职手续办理1.人力资源部收到离职申请后,应立刻与离职员工进行面谈,确认离职事宜,并向离职员工说明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2.离职员工应如实向人力资源部供应个人离职料子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正式离职手续。

第六条资产交接1.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完成与其工作相关的资产交接工作,包含文件资料、设备、电子数据等。

2.离职员工应将工作相关的资产交接给接任人员,并填写资产交接表,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七条离职清算1.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与财务部门清算个人财务账目,并如实供应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2.财务部门对离职员工的个人财务进行核对和确认,并向离职员工结算尚未支出的工资和福利。

第三章移交管理第八条移交准备1.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认真评估本身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准备相关的移交资料和文件。

2.离职员工应自动与接任人员进行沟通,协商移交事宜,并供应必需的培训和引导。

第九条移交内容1.离职员工应向接任人员认真介绍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和操作方法,确保接任人员能够顺利接手。

2.离职员工应向接任人员供应相关的文件、资料和系统账号密码,并确保接任人员能够顺利访问和运用。

10、《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10、《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工作交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交接程序,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因岗位异动(含晋升、降级、岗位调动、离职、辞退、开除、请假)而引起的工作交接的管理。

第三条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

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的工作及相关物品移交给接交人的人员;接交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及相关物品的人员;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接交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的内容第四条工作交接主要包括业务交接、物品交接、帐务清理三个方面。

(一)业务交接的内容主要包括:1.业务流程:即移交人岗位日常工作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2.工作事项:即移交人负责的具体工作事项和尚未完成的工作事项。

3.文件资料: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文件、档案、账册、技术资料、通讯录等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

4.业务资源,即移交人对内业务、对外业务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二)物品交接的内容主要包括:1.移交人负责管理的印章、网银密匙、门禁卡等。

2.移交人负责管理的账实相符的资产,如现金、有价证劵等。

3.移交人负责管理或公司配备给移交人本人使用的办公用品、桌椅、书柜、保险柜等办公家具、电器、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交通和通讯工具、礼品等物品。

(三)账务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1.往来款项:即移交人在公司财务借支的备用金及其他往来款项。

2.费用报销:即移交人在岗位调整或离职时,在履新前须将在原岗位因公发生的费用及时报销。

第五条公司部门内岗位调动、请长假的工作交接,视具体情况无需进行物品交接中规定的公司配备给移交人本人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的交接。

第三章工作交接的程序第六条当出现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形时,移交人须主动办理交接。

当移交人为部门副经理及以下职务的员工时,部门经理担任监交人或委派监交人;当移交人为部门经理时,分管副总经理担任监交人或委派监交人;当移交人为副总经理时,总经理担任监交人或委派监交人;当移交人为总经理时,董事长担任监交人或委派监交人。

工作面移交管理制度

工作面移交管理制度

工作面移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工作面的顺利移交和顺利接任,提高工作的连贯性和稳定性,规范工作移交的程序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面移交是指由离职者将自己的工作任务、工作进展以及相关信息等一并交接给新接任者的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种岗位的工作面移交。

第四条工作移交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工作的连贯性,减少因交接而造成的工作中断;促使新接任者尽快熟悉工作内容,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移交双方应以合作、相互理解、真诚、尊重、专业的态度进行工作移交。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严格落实工作移交制度,确保工作移交的质量和效果。

第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工作移交出现问题或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章工作面移交程序第八条工作面移交应在离职者正式离职前完成,未完成工作移交的,离职者不能办理离职手续。

第九条离职者应在离职前向接任者提供书面的移交申请,说明移交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并提交移交计划书。

第十条移交计划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工作内容的总体描述、工作进展情况、工作重点和难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第十一条接任者在接受移交申请后,应与离职者沟通确认移交内容和细节,并在移交计划书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移交计划。

第十二条移交计划书应由离职者和接任者共同确认,并由各自部门负责人审批。

移交计划书的执行应得到公司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第十三条按照移交计划书的要求,离职者应对工作内容、工作材料、工作方法等进行详细的说明和交接,接任者应认真接受并记录下来。

第十四条离职者应向接任者介绍工作中的关键人员和重要联系方式,协助接任者尽快融入工作环境。

第十五条接任者应及时向离职者提出问题,及时解决工作移交中出现的疑问和困难。

第十六条工作移交完成后,接任者应向部门负责人提交移交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确认。

第十七条离职者和接任者应共同参加工作移交验收,确认工作移交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工程工作面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工作面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工作面移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工作面移交过程,提高工程移交效率,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工作面移交管理。

三、工程工作面移交程序1. 工程工作面移交管理应按照工程项目进度和施工计划进行,确保施工工序及时移交。

2. 工程工作面移交应提前进行相应准备工作,包括相关资料整理、工作过程交底等。

3. 工程工作面移交前,移交发起方需向接收方提供相关工作面信息及文档资料,确保相关工作面资料齐全。

4. 工程工作面移交时,发起方与接收方应协商确定移交范围、内容和方式,并签署移交记录。

5. 工程工作面移交结束后,发起方需对移交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确保移交工作顺利完成。

四、工程工作面移交责任1. 发起方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工作面资料、文档及信息;提供必要的移交指导和支持。

2. 接收方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认真接收相关工作面资料,确保工作面移交顺利进行。

3. 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工作面移交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移交工作符合公司要求。

五、工程移交记录1. 工程工作面移交应建立相应的移交记录,包括移交范围、内容、时间、人员等信息。

2. 移交记录应被双方签字确认,确保工程移交过程的透明和真实性。

3. 移交记录应作为施工工程文件的一部分保存,供日后查阅和审核。

六、追溯与验收1. 完成工程工作面移交后,发起方和接收方应进行追溯与验收,确保工程移交质量。

2. 追溯与验收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对移交过程进行全面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3. 追溯与验收结果应被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为日后工程工作面移交提供借鉴。

七、工程工作面移交管理的追踪和监督1.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工作面移交管理的实施进行追踪和监督,确保移交工作符合公司要求。

2. 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工作面移交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工程工作面移交管理的实施情况应定期报告公司领导,以确保移交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工作移交管理制度(最全)

工作移交管理制度(最全)

工作移交管理制度一、员工在人事变动时,应就职务范围内的业务及所负责的财务事务状况详列清单,并详细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办理移交手续。

交接清单包括以下内容:1、现金、账表凭证、印信戳记;2、办公用品、设备、工具;3、图书、规章、文书、图表、技术资料、电脑磁盘、光碟;4、营销、企划及其他重要经营资料;5、公司有关档案;6、所负责事务的目录及工作进展度;7、上级指定的专门移交事项的清单。

二、移交程序:1、工作及物品移交①离职员工将本人经办的有关公司各项工作以及所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资料移交给所在部门接收人或部门负责人。

②在公司就职期间所领用的重要物品等要移交至公司办公室,交接双方在《工作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2、款项移交①离职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所经手的业务款、借款等事宜要写说明附在工作交接单后,由部门主管、财务部经理签字认可。

②以上各项交接均应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所在部门直接主管签字,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则为交接完成。

3、员工在接到人事变动通知后,应于1个月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如遇特殊情况1个月时间内不能完成的,必需等工作全部交接完毕后方可离职。

4、移交清单核对无误后,由交接人、接交人及监交人三方人员签字,给人力资源部留档备案。

三、离职会签:1、员工离职时,在办理完部门工作移交后,还应履行离职会签手续;2、人力资源部与申请辞职员工面谈,并与其部门主管进行面谈,如有必要,进行挽留。

3、离职员工将《离职会签单》送与相关部门进行会签,最后返回人力资源部。

四、离职员工逾期不移交或未办妥离职手续者,停发本人未领工资及其它可领款项;如有营私、舞弊事件,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

五、结算:1、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办理完离职会签手续后,公司方可对离职员工进行相关结算。

2、结算部门:离职员工的工资和其它款项的结算由财务部进行。

3、结算项目:①员工辞职:员工辞职经批准后,发放正常出勤工资。

②自动离职:因未能履行正常离职手续,不结算当月出勤工资。

工作调整移交管理制度

工作调整移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作调整移交工作,明确工作调整移交的程序和要求,保障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因岗位调整、离职、退休等原因导致工作交接的情况。

第三条工作调整移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工作调整移交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二)公平公正原则:工作调整移交过程中,各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工作交接的顺利进行。

(三)保密原则:在工作调整移交过程中,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应予以保密。

(四)责任分明原则:工作调整移交过程中,各方应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工作交接的完整性。

第二章工作调整移交的范围第四条工作调整移交的范围包括:(一)因岗位调整导致的工作移交;(二)因离职、退休等原因导致的工作移交;(三)因工作性质、职责发生变化导致的工作移交;(四)其他需要移交的工作。

第三章工作调整移交的程序第五条工作调整移交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申请:需调整工作的人员或部门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三)交接准备:接替工作的人员或部门根据交接清单,做好交接准备工作。

(四)工作交接:双方在人力资源部门的监督下,按照交接清单逐项进行工作交接。

(五)确认签字:工作交接完成后,双方确认无误后,在交接清单上签字。

(六)归档备案:人力资源部门将交接清单和相关资料归档备案。

第四章工作调整移交的内容第六条工作调整移交的内容包括:(一)工作职责:交接双方应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二)工作资料:交接双方应将工作相关的资料、文件、图纸等完整、准确地移交。

(三)工作设备:交接双方应将工作所需的设备、工具等完好无损地移交。

(四)工作进度:交接双方应明确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

(五)其他相关事项:交接双方应就其他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和确认。

第五章工作调整移交的监督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工作调整移交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工作交接的顺利进行。

工作物品的移交管理制度

工作物品的移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工作物品的移交流程,确保工作物品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作物品的移交,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工具、资料、文件等。

三、移交原则1. 实物移交:工作物品必须以实物形式进行移交,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代替。

2. 完整移交:移交的工作物品必须保持原有状态,不得有损坏、丢失或短缺。

3. 责任移交:移交方和接收方应对移交的工作物品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及时移交:工作物品的移交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四、移交流程1. 提交移交申请移交方应提前向接收方提交移交申请,说明移交的工作物品名称、数量、用途、移交时间等信息。

2. 审批接收方接到移交申请后,应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同意。

3. 物品准备移交方应将工作物品进行整理、清洁,确保物品完好无损。

4. 双方确认移交方和接收方在移交现场对工作物品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数量、型号、规格等符合要求。

5. 签字确认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作为移交依据。

6. 文件归档移交方将移交清单、验收单等相关文件归档保存。

五、移交注意事项1. 移交方应确保工作物品在移交前已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移交方应将工作物品的说明书、操作手册等资料一并移交。

3. 移交方应对工作物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说明,确保接收方了解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4. 移交方应协助接收方进行工作物品的安装、调试等工作。

5. 移交方和接收方应保持沟通,及时解决移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责任追究1. 移交方未按本制度规定进行移交,导致工作物品损坏、丢失或短缺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 接收方未按本制度规定进行验收,导致工作物品损坏、丢失或短缺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 移交方和接收方在移交过程中出现争议,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告,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岗位变动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岗位变动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XX有限责任公司岗位变动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作交接程序,明晰交接工作责任,保证工作交接顺畅、连续有序、前后衔接,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编制人员、特别研究助理、项目聘用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包括上述人员岗位调转、退休、离职(含辞职、辞退、解聘、合同终止)等。

第三条岗位变动人员必须履行岗位工作交接义务。

第四条岗位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以及移交人所在部门。

(一)移交人是指因岗位变动需将所负责的工作和物品移交的人员;(二)接收人是指移交人所在部门指定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以及职能部门履行相应管理职能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物品的人员;(三)监交人是指移交人所在部门指定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内容第五条移交人应交接的业务工作内容包括:(一)岗位说明相关材料:包括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事项;(二)待完成工作的具体内容、进展情况、注意事项等;(三)科研项目、课题等相关事项;(四)与工作内容相关的全部工作文件和资料(含电子及纸质材料)、物品及清单;(五)其他需要交接的业务工作内容相关材料等。

第六条移交人应交接的单位部门所属办公用房与物品包括:(一)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科研生产设备、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各类印章(含部门印章、业务印章、课题印章、检验检测印章等)、钥匙、宿舍等;(二)因工作需要发给员工的各类证件等物品,如工作卡、上岗证、岗位聘用证书等;其中,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科研生产设备的交接还须遵守公司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第三章工作交接流程第七条移交人在完成岗位变动相关审批程序后,须经所在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会签,同时办理岗位工作交接,填写《工作交接清单》),详细列明应交接内容。

第八条岗位工作交接由移交人所在部门负责安排,指定监交人,安排移交人准备岗位工作交接的相关材料。

第九条岗位工作交接必须有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三方同时在场,按《工作交接清单》逐项清点所有需要移交的内容,经核对无误后共同签字确认。

业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业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工作交接程序,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业务区域调整,业务人员工作岗位调动,请长假或离职(含自动请辞及辞退)前工作交接的管理.三、工作交接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部门经理(监交人)。

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的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受的人员。

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部门经理是监交人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负责人。

第二章工作交接内容一、工作交接的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工作,公司物品.二、业务工作主要包括:1、工作职责:即移交人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内容。

2、业务流程:即移交人岗位日常工作程序和要求。

3、工作事项:即移交人负责的具体的日常工作事项和待办事项。

4、文件资料: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文件、档案、单据、账目、账册等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5、业务资源:即移交人对内业务工作,对外业务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三、公司物品主要包括:1、用品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以及移交人本人使用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2、现金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现金及其等价物,以及移交人本人使用的备用现金及其等价物等.第三章工作交接的程序1、当出现需进行工作交接时,由移交人的上级领导安排工作交接,部门经理与移交人面谈交接事宜并监督交接.2、移交人在开始工作交接前应梳理好交接事项,填写《工作交接表》。

3、部门经理核实移交人填写的《工作交接表》,必要时作适当调整,确定《工作交接表》的内容。

4、在部门经理的主持下,接收人根据《工作交接表》中的内容逐项清点确认移交人交接的工作和物品,三方共同确定应交接的工作和物品的当前交接状态(已交接或未交接)填入《工作交接表》。

5、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当接收人对《工作交接表》中工作和物品不清楚时,移交人应给予明确说明,部门经理、接收人对应共同当面完成工作后,由三方在《工作交接表》上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6、经三方签字确认的《工作交接表》原件送行政部存档,《工作交接表》复印件分别留存于移交人和接收人各一份。

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工作移交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因岗位异动(转岗、晋级、降级、离职)而引起的工作移交管理,保障公司各岗位正常交接,要求如下:一、员工因岗位异动,按照行政人力部开具的《员工异动通知单》上要求,依次、逐项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二、工作移交分两部分:即业务移交和事务移交(一)、业务移交内容及相关交接规定:1、业务移交内容:1。

1正常业务处理流程、部门间工作的衔接、对外客户及供应商的联络等事项交待清楚.1.2已办而未办结的事项交待清楚。

1。

3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账册、文件(包括公司制度、技术资料、通讯录、客户资料等)、印章、办公桌椅及钥匙等移交。

1。

4其他应专项移交的事项。

2、接管人员:业务移交内容应由部门主管领导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指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待人选确实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领导自行接收。

3、业务移交办理:3。

1业务移交时,除由接管人或代管人在“员工异动通知单"上签字证明外,另须由异动人员自制较为详细的“业务移交清单”交业务接管人或代管人,并经第三方监交,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三方应分别在“业务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

3.2移交在进行业务移交,其所列“业务移交清单",应由其部门主管详细加以审查,不合之处,及时更正;如异动人员正式离岗后,发现财物、资料未交还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部门主管负责追回.(二)事务移交内容(按《员工异动通知单》上所列各项依次办理):1、所使用的办公设备(电脑及附件、电话),必须注明详细配置及规格;2、所使用的图书资料及办公用具(计算器、订书机等);3、所使用的门柜钥匙及所使用的办公桌椅等交还原领出部门。

4、其他所领用的物品;4、上述交还物品不必一一列入“员工异动通知单”,由接收部门经办人在“员工异动通知单”上签字证明即可.三、移交期限:(一)、转岗、晋级、降级等异动岗位移交工作,应在5天之内完成.1、辞职、辞退等异动岗位移交工作,应在3天之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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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移交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更好地掌控公司员工因离职、异动等情况对管理工作的影响,保证工作衔接通畅,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实现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 部门职责
人事部门:负责检查离职、异动人员的工作移交。

审计部:负责公司、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审计。

工作交接部门:负责对工作交接岗位的移交监督和工作移交的办理。

3 管理程序
3.1 定义
3.1.1 移交人:将离开现岗位工作的人员。

3.1.2 接交人:接受新岗位工作的人员。

3.1.3 监交人:移交工作岗位所在部门的直接上级领导,负责监督交接过程。

3.2 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移交
3.2.1 移交内容:
主要包括工作内容交接、实物交接以及文件资料交接。

3.2.1.1 工作内容交接主要指移交人把日常所从事的本岗位工作移交给接交人,包括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内容描述、目前未完成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等。

3.2.1.2 实物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工作中低值易耗品的办公用品、相关辅助工具和用到的印章等物品移交给接交人。

属于固定资产的办公设备移交按照固定资产转移程序办理。

3.2.1.3 文件资料交接主要是指开展现岗位的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包括文件、
图纸等移交给接交人。

3.2.2 工作内容交接具体事项
3.2.2.1 移交人须在《工作移交书》上列出本岗位工作提纲以及详细的工作内容,可按照岗位的关键点进行分类;要求工作内容表达全面、具体,严禁简单表达出工作
的名称而无具体的内容。

3.2.2.2 移交人须向接交人讲解岗位工作职责中的内容,并结合日常工作中的实例阐述本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以便接交人能更快地进入工作状态。

3.2.2.3 移交人须对本岗位具体的各事项相关流程和规则作详细的讲解,包括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工作衔接。

3.2.2.4 移交人须详细的讲解本岗位的管理权限。

3.2.2.5 移交人须按照时间进程详细的讲解本岗位年度、月度、每周及每日对应需要完成的工作。

3.2.2.6 移交人须对本岗位工作计划、目标以及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事宜做详细说明,包括应办未办事项、已办事项的进度、现已完成的状况、工作期限以及需要达到的效果等。

3.2.3 实物交接具体内容
3.2.3.1 移交人须列出具体的物品清单,交由监交人确认后,由移交人交给接交人并向其讲解物品用途。

3.2.3.2 无需交接的物品由移交人自己办理退还手续。

3.2.3.3 技术、项目、财务等部门岗位交接时,涉及到技术资料、管理资产等重要
交接,更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在监交人的监督之下进行。

3.2.3.4 实物交接时,接交人需仔细核查实物清单,核查无误后,移交人、接交人及监交人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3.2.4 文件资料交接具体内容
3.2.
4.1 移交人须列出现岗位文件资料移交清单,交由监交人确认后,由移交人交接给接交人并向其讲解文件资料用途。

3.2.
4.2 接交人需仔细核查文件资料移交清单与实物是否相符。

3.2.5 交接程序要求
3.2.5.1 工作交接必须有监交人进行监督。

3.2.5.2 移交人应提前清理交接的事项,列出实物、文件资料清单,编制好工作交
接计划并注明具体的交接时间。

3.2.5.3 在交接过程中,接交人如对所交接的工作有疑问的地方,移交人有责任负责答复。

3.2.5.4 监交人应起到监督的作用,保证交接的有效性,不得敷衍了事。

3.2.5.5 工作内容交接完毕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须在《工作移交书》上签字确认。

3.2.5.6 工作交接手续需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3.2.5.7 若在规定时间内,接交人未能到岗,现岗位的工作由主管领导接手,移交人向主管领导移交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监交。

3.2.5.8 离开现岗位的员工有责任移交清楚自己本岗位的工作,接收新岗位工作的
人员也有责任详细核实接交的工作内容。

如移交人未能依照本规定移交完岗位工作,不得离开现岗位。

3.2.5.9 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对工作交接须切实负责,若工作移交不认真或出现过失,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失职责任追究,涉及商业秘密的,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3 基层人员的工作移交
基层人员的异动、离职等变动的工作交接,按照公司的《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和《员工离职管理规定》执行。

4 附则
4.1 本规定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

4.2 本规定经总裁批准后实施。

5 附件
5.1 流程图:略
5.2 表单:《工作移交书》、《离职交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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