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应急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1]
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与依据本制度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以及卫生部门的规章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部门及其下属各级机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单位,以及卫生应急预案编制、培训和演练的相关人员。
三、预案编制与备案1.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卫生应急预案,包括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单位预案。
2.预案编制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预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3.预案编制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编制过程应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和备案,确保预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预案备案后,应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和应急资源。
四、应急组织与人员1.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应设立卫生应急指挥部,明确指挥体系和人员职责。
2.卫生应急指挥部应按照预案要求,及时调配应急资源、指导处置事故、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
3.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应组织培训和演练相关应急人员,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工作效率。
五、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1.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应及时采购和更新应急设备和物资,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物资充足供应。
2.应急设备和物资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3.卫生主管部门应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合理分配和利用物资,并做好库存管理和更新。
六、信息收集与发布1.卫生部门应建立健全信息收集系统,及时掌握和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和趋势。
2.卫生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发布公告和通知,向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传递准确、及时的应急信息。
七、预案执行与监督1.卫生应急预案应设定明确的执行时间和步骤,依据不同事件类型和等级进行应急响应。
2.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应急预案的执行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相关单位和人员应按照卫生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参与应急行动,服从指挥,确保预案的顺利执行。
八、预案评估和总结1.卫生主管部门应对卫生应急预案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改进。
医院卫生应急工作制度
医院卫生应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卫生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卫生应急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应对、依法管理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卫生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卫生应急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确保应急信息畅通。
第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设备保障,确保应急需要时能够及时投入使用。
第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医院应当加强卫生应急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推广应用先进的卫生应急技术和方法。
第七条医院应当加强卫生应急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八条医院应当加强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组织体系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医院的卫生应急工作。
第十条医院应当设立卫生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卫生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管理应急物资和设备,组织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医院各部门和科室应当设立卫生应急工作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卫生应急工作。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卫生应急专家队伍,为卫生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三、应急预案第十三条医院应当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卫生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医院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响应程序、应急资源保障、应急演练等内容。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应急预案,以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变化。
四、应急响应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应急响应的级别和程序。
公共卫生法规与政策
公共卫生法规与政策公共卫生是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是通过政府的公共政策来促进居民健康、预防疾病和对民众提供健康保护。
我国制定了各种医疗卫生法规和政策,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政策文件。
一、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一)我国公共卫生体系的主要内容公共卫生以预防为主,它的功能包括健康检测和分析,即建设疾病信息系统,收集相关疾病的发病或流行情况,检测健康危险因素,识别健康问题;对疾病暴发流行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建立和实施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项目;制定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卫生执法改革等。
世界卫生组织在2006—2007年提出的公共卫生基本的内容包括: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研究;流行性疾病的预警和反应;慢性非传染病的监测、预防和管理;健康促进;精神卫生和物质滥用;烟草、营养、卫生与环境、食品安全、暴力、损伤和残疾;生殖卫生、母婴平安和儿童与青少年卫生;基本药物、基本卫生技术、免疫药物和疫苗的开发等。
目前,我国已建立了比较全面的公共卫生体系,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从中央辐射到省、市、县,并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网络”;同时,注重进行流行性病学调查、慢性病调查、健康信息沟通与交流等全方位的公共卫生研究。
我国于2004年初正式启动的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系统,覆盖包括乡镇卫生院在内的全国所有卫生医疗.机构。
我国已实现对传染病疫情监测、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死因监测等重要公共卫生数据的实时管理,使传染病控制和应急反应能力明显提高。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我国政府公共卫生政策的重要目标之一。
《通知》提出,到2023年,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机制基本完善。
卫生相关法律法规
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第一章卫生行政管理第一节卫生行政组织第一条本法所称卫生行政组织,是指依法履行卫生行政职能的组织,包括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的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县级以上人民的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条卫生行政组织的职责是制定卫生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计划,组织实施卫生行政工作,监督和管理卫生行业,开展卫生信息统计和卫生监测,协调卫生行业的工作。
第二节卫生监督管理第三条卫生行政组织应当加强对单位和个人卫生行为的监督和管理,预防、控制和处理疾病传播,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第四条卫生行政组织应当组织和开展对单位和个人落实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第五条卫生行政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卫生行业的监督体系,对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经营单位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卫生行政组织应当及时发布卫生预警信息,组织应急响应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卫生机构管理第七节医疗机构管理第七条医疗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和许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卫生行政组织批准。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医疗行业的良好秩序,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医疗安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十条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资格,严格按照医疗规范进行诊疗工作。
第八节食品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食品经营单位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和风险评估,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经过食品安全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附件】1、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2、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卫生行政组织:指依法履行卫生行政职能的组织,包括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的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县级以上人民的卫生行政部门。
2、医疗机构:指开展医学活动,为保护人体健康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医学科研和教育等服务的单位。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应急发[2007]2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为全面加强和大力推进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规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预案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部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和卫生部关于《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全面推进卫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部制定了《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五日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为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依法、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预案,制定本规范。
一、工作机构与职责(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其内设的卫生应急工作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其他相关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卫生应急管理工作。
1.卫生部负责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卫生应急办公室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卫主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卫生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卫生应急预案,是指为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卫生应急预案管理遵循依法科学、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卫生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
县级以上卫生让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卫生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
第五条卫生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沖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紧密结合卫生应急工作实际,合理确定预案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备案、发布、培训、演练、宣传、评估、修订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其他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制订的卫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第七条卫生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预案。
第八条专项卫生应急预案是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针对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卫生计生等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
专项卫生应急预案可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第九条部门卫生应急预案是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专项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开展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部门卫生应急预案主要包括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核生化和辐射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灾后卫生防疫等预案。
卫生应急预案(精选11篇)
卫生应急预案(精选11篇)卫生应急预案(精选11篇)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
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卫生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卫生应急预案篇1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规范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在我镇内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领导1、成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分管卫生的副镇长任组长,镇卫生院、第一社区、第二社区、第三社区卫生院负责人任副组长,宣传、纪委、派出所、财政所、广播站、学校、安监办、爱卫会和各村(社区)等负责人任成员。
负责领导漕河镇辖区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医疗卫生救援和上级安排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
组织协调各部门高效、有序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各种应急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2、成立医疗卫生救护小组由卫生院分管医疗副院长任组长,医务科、护理部、行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急诊科、护士站、内科、外科、儿科、妇科主任为成员。
负责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伤病员的救治和转送工作。
3、成立卫生防疫小组由卫生院分管防疫副院长任组长,公共卫生科主任任副组长,防疫保健科和公共卫生科的人员为成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收集资料;向群众宣传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防治措施和健康教育;负责各种疫情的报告、流调、监测、消杀灭工作。
4、成立后勤保障应急小组由卫生院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行政办公室、总务科、财务科主任任副组长,保卫科、救护车队、财务科、办公室人员为成员。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1.21•【文号】卫办应急发〔2010〕183号•【施行日期】2010.1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卫生应急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10〕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部属(管)医院:为加强和规范对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管理,我部组织制定了《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统一指挥、纪律严明,反应迅速、处置高效,平战结合、布局合理,立足国内、面向国际”的原则,根据地域和突发事件等特点,统筹建设和管理国家卫生应急队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是指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建设与管理,参与特别重大及其他需要响应的突发事件现场卫生应急处置的专业医疗卫生救援队伍。
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主要分为紧急医学救援类、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类、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类、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类。
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成员(以下简称队员)来自医疗卫生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平时承担所在单位日常工作,应急时承担卫生应急处置任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级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或规定。
第二章队伍建设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并委托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属(管)医疗卫生机构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委托建设单位)具体承担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
应急预案工程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支持
应急预案工程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支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突发事件频繁发生,如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给社会带来严重的损失和伤害。
为了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抗灾能力,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应急预案工程提供了法律法规与政策支持。
本文旨在探讨应急预案工程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支持。
一、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支持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于应急预案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国颁布实施了《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了国家、地方、单位和个人的应急责任和任务。
其次,还有《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应急预案工程提供了法律指导。
此外,国家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如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提供灾害防治补贴等政策,为应急预案工程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地方层面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支持地方层面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对于应急预案工程的实施起到了重要作用。
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如《上海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明确了地方的应急预案工作要求和措施。
同时,地方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如经济扶持政策、人员培训政策等,为应急预案工程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三、企业层面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支持企业层面是应急预案工程的主要执行主体,法律法规与政策也为其提供了支持。
企业需要遵循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
此外,国家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经济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应急预案工程,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四、科研机构层面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支持科研机构在应急预案工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其提供了法律法规与政策支持。
科研机构需要积极参与相关的科研项目,提供科学的研究成果和技术支持,为应急预案工程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依据。
同时,国家还鼓励科研机构参与技术转移和成果推广,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提高应急预案工程的科技含量和实效性。
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统一指挥、纪律严明,反应迅速、处置高效,平战结合、布局合理,立足国内、面向国际”的原则,根据地域和突发事件等特点,统筹建设和管理国家卫生应急队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是指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建设与管理,参与特别重大及其他需要响应的突发事件现场卫生应急处置的专业医疗卫生救援队伍。
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主要分为紧急医学救援类、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类、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类、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类。
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成员(以下简称队员)来自医疗卫生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平时承担所在单位日常工作,应急时承担卫生应急处置任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级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或规定。
第二章队伍建设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并委托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属(管)医疗卫生机构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委托建设单位)具体承担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予以授牌管理。
根据卫生应急工作需要,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批准后,对符合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条件的卫生应急队伍进行授牌管理,享受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权利并履行义务。
第六条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主要由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构成。
应急管理和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每队20人左右,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每支队伍配10名左右的后备人员(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人员构成要求见附件1)。
第七条队员遴选条件:(一)热爱卫生应急事业,忠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具有奉献、敬业、团队合作精神;(二)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三)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四)接受过卫生应急培训或参与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者优先考虑。
国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
突
应急指挥中心
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 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应急行动。
发
公
负责组织、协调和提供应急物质、设备和人员支持、
应急资源保障部 技术支持等,全方位保证应急行动的顺利完成。
共
事 件
媒体中心
负责与新闻媒体接触的机构,处理一切与媒体报导, 采访、新闻发布会等事务,保证事故报导的可信性 和真实性,对事故单位、政府部门及广大公众负责。
地震
专项
专项
专项
预案
预案
预案
现场应急预案 单项应急预案
现场 预案1
… 现场
现场
预案2
预案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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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应急预案的类别
4、按功能类别分为四类:
•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 •现场应急预案 •单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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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应急预案的类别
综合预案
综合预案也称总体预案,从总体上阐述应急目标、 原则、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应职责,以及应急行动的整 体思路等。通过综合预案可以较为清晰地了解的应急 体系和预案体系,更重要的是可以作为应急工作的基 础和“底线”,即使对那些没有分析到的紧急情况或 没有预案的事故也能起到一定的应急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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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应急预案的类别
专项预案
专项预案往往是针对较为突出或集中的事故风险 的,一个专项预案所针对的事故一般是存在于多个生 产场所的,所以同一个专项预案可以对多个事故现场 的应急起到指导作用。专项预案注重于某一项事故的 应急处理,应尽量避免在专项预案中涉及过多的现场 条件,以防缩小专项预案的适用范围,或导致专项预 案与现场预案界限不清。
消防营救 交通管制 医疗救护 疏散隐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释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释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于社会的和谐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释义",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的规定。
一、立法目的今年,我国一些地区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重大灾害。
打赢防治"非典"这场硬仗,既要依靠科学,又要依靠法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正是在这一特殊的背景下,在较短的时间内制定出台的。
从前一阶段"非典"防治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看,我国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还不够健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信息不准、反应不快、应急准备不足等问题。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国务院决定制定本条例。
一方面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一些制度具体化,进一步增强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按照行政应急的特点,设立了一些新的制度、措施,特别是把党中央、国务院对防治非典所采取的一系列坚决、果断、有效的政策措施,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予以条文化、规范化,从法律角度进一步确立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处理机制,并强化了相应责任,提高了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反应能力。
这样,既为打赢防治"非典"这场攻坚战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法律依据,而且为今后各级政府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起"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应急法律制度。
本条例始终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作为立法的主线,在预防与应急准备、报告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理和法律责任等几个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
二、本条例与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关系在传染病控制方面虽然有一些法律、行政法规进行规范,但这些法律、行政法规的一些规定还比较原则,需要进一步细化。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规定》、《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沈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1.4 工作原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以人为本、资源整合的工作原则。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2.1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2.1.1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成立和成员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市政府根据市卫生局的建议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成立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市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负责对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决策。
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市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信息产业局、联通沈阳分公司、网通沈阳分公司、移动沈阳分公司、市经委、市动监局、市商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市爱卫会、市红十字会、沈阳铁路局沈阳铁路办事处、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沈阳警备区、武警沈阳支队等。
应急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应急管理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应急管理是指对突发事件的组织、调度、指挥和处理工作,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
在应急管理中,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应急管理中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了解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依据与规范。
一、国家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该法于2020年12月15日起施行,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法,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应当依法进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该法明确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原则、应急救援措施、应急资源调配等内容,对于保障国家安全和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是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了事故预防、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要求,保障了生产活动的安全稳定进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是应急管理的综合性工作,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科技等多个方面。
《国家安全法》明确了保障国家安全的基本原则和任务,规定了国家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机制,为应急管理提供了重要支持。
二、地方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1.省级及以下地方应急管理规定各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应急管理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危险化学品事故防控等方面的规定,以及组织、协调、指挥等方面的规定。
2.地方应急管理政策文件地方政府还发布了一些应急管理政策文件,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方案等。
这些文件通常对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地方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三、应急管理中的相关政策解读1.民防政策的解读民防政策是指国家关于抵御战争和其他突发事件的防御和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策。
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突发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事故、职业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生物安全事件等。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1. 应急组织体系(1)国家应急指挥部(2)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3)专业应急队伍2. 职责(1)国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各级应急指挥部和专业应急队伍,指导、督促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2)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协调本地区应急工作。
(3)专业应急队伍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技术支持、救援保障等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1. 监测(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监测。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及时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情况。
2. 预警(1)根据监测数据,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风险评估,发布预警信息。
(2)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应对措施等。
3. 报告(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已采取的措施等。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1. 应急响应(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应急发[2007]2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为全面加强和大力推进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规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预案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部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和卫生部关于《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全面推进卫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部制定了《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五日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为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依法、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预案,制定本规范。
一、工作机构与职责(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其内设的卫生应急工作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其他相关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卫生应急管理工作。
1.卫生部负责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卫生应急办公室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应急处置。
卫生应急管理
卫生应急管理一、卫生应急管理概述卫生应急管理是指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通过有效的组织、指挥、调度和资源调配,及时有效地进行预警、监测、应对和恢复工作的过程。
它是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卫生应急管理体系1. 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我国制定了《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突发事件中的职责和义务。
2. 应急管理机构体系我国建立了由国务院领导下设立的国家应急管理部门,并在各级政府下设立相应的卫生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和实施卫生应急工作。
3. 应急准备体系包括预案编制、人员培训、设备储备等方面。
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制定相应的预案,并进行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4. 应急响应体系包括预警监测、信息发布、医疗救治等方面。
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的卫生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及时有效地响应突发事件。
5. 应急恢复体系包括灾后评估、重建和恢复等方面。
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在灾后进行评估,并进行重建和恢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三、卫生应急管理的重点工作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对于可能引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因素,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减少或避免对人民群众健康造成影响。
2. 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特点,编制相应的卫生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3. 应急物资储备与保障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储备足够数量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物资,并确保及时供应。
4. 信息发布与社会宣传教育要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和社会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卫生应急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 应急医疗救治与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要迅速组织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减少疫情扩散。
四、卫生应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 预案编制不够精细在预案编制过程中,有些地区可能没有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导致预案内容不够精细。
公共卫生相关法律法规
公共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机构
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制定公共卫生政策、标准和规 范,监督和管理公共卫生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负责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 ,监测和报告疫情,参与应急处置 等。
医疗机构
负责提供医疗救治服务,执行卫生 行政部门制定的防控措施等。
其他相关部门
如公安、海关、交通等部门,负责 配合执行公共卫生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
对于违反公共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追 究其刑事责任,形成对违法行为的有效震慑 。
公共卫生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的执法监督机制,实行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层级 监督,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加强执法监督力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卫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 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 行。同时要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 肃性。
公共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监督检查
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公共卫生法律法 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 防护能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场所、饮用 水、食品等相关行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其符 合卫生标准。
加强应急处置
加强刑事执法
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进行及时、科学、有效的处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规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地报告突责任认定与追究
刑法
规定了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方面的内容,对违法行为进行了严 格的法律责任认定与追究。
行政处罚法
规范了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程序和救济途径等,保障了法律责任的认定与追究 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
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应急办二○一五年十月目录1 总则............................................... - 1 -1。
1编制目的 ..................................... - 1 - 1。
2编制依据 ..................................... - 1 - 1。
3适用范围 ..................................... - 1 - 2机构职责 ........................................... - 2 -2.1卫生应急领导小组............................... - 2 -2。
1.1人员构成 ................................... - 2 -2.1.2主要职责 .................................... - 2 -2.2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 3 -2。
2。
1机构设置 .................................. - 3 - 2。
2。
2主要职责 .................................. - 3 -2.3医院感染防控管理部门........................... - 4 -2.3。
1人员构成 ................................... - 4 -2。
3.2主要职责 ................................... - 4 -2.4新闻宣传部门................................... - 5 -2。
4.1人员构成 ................................... - 5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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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总则(9条)
• 预防与应急准备(9条) • 报告与信息发布(7条)2小时内
• 应急处理(19条)
• 法律责任(8条) • 附则 (2条) 共六章,五十四条
国际卫生条例(2005)
《国际卫生条例》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具
有损及人群健康可能性的事件,特别是可在国际社 会传播或构成严重和直接危害的事件。
卫生应急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
1
主要内容
承担的任务
面临的挑战
主要法律法规与政策
卫生应急重点工作
2
承担的任务
3
突发事件定义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
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 会安全事件
4
卫生应急是指为了预防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各类突发 公共事件引起的健康危害,所采取的一切 活动的总称。
47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结构:总则、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 应和终止、善后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 保障、预案管理与更新和附则。 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 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 康与生命安全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 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 故灾难或社会安全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 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 监测与预警是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第一道 防线-11条
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建设 突发事件监测制度 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预警应该采取的措施
预警调整和解除
• 应急处置与救援,是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 核心环节-10条
工作原则:先避险、后抢险,先救人、再救物, 先救灾、再恢复 依法启动相应应急处置程序 采取单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及时、准确、统一发布有关信息
事故灾难严重
——事故总量大、伤亡总量大
近10年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事故70万起左右, 死亡12万人左右,受伤70万人左右。 在各类事故中,道路交通事故平均每年死亡9 万多人,约占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的80%;工 矿商贸企业事故平均每年死亡1.5万多人,约 占13%。
事故灾难严重 ——重特大事故多
平均每年发生110起。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 上)中,煤矿事故起数最多;重大事故(10-
境外涉我突发事件增多。
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密度大、流动性强 开放大国,国境线长,国际交往频繁
医疗卫生资源相对有限
卫生应急体系的基础还比较薄弱
24
基层卫生应急管理架构不健全。
卫生应急管理协调机制和应急决策指挥系统不
完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实验室检测能力
不足。 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亟待提高。 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快速调配保障能力不足。
29人)中,道路交通、煤矿事故平均各占36%。
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
群体性事件持续下降,社会治安总体稳定。
在一些地方,群死群伤的爆炸、投毒等恶性案件时
有发生,杀人、绑架等暴力犯罪不断(94万犯罪嫌
疑人)。 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
国内外极端势力制造的各种恐怖事件危及国家安宁。
地方预案
地方政府
省级人民政府总体预案、专项预 案、部门预案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预案
企事业单 位预案
各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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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总体应急预案
• 国务院,2006年1月8日发布 • 结构: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 障、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 •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下述疾病的一例病例是不寻常或意 外的并且可能具有严重的公共卫生 影响,因此应当予以通报a,b: - 天花 - 由野毒株引起的脊髓灰质炎 - 新亚型病毒引起的人流感 -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
任何可能引起国际公共卫生关 注的事件,包括那些原因或起 源不明的事件以及不在左右两 框所列范围之内的事件或疾病, 应当使用本规则系统。
10
国民不健康的生活习惯 1、不良饮食习惯
生吃、半生吃动物性食物
捕食野生动物
宰杀、食用病死畜禽
11
2、不良生活习惯 人与畜禽接触甚密 粪便直接排放或使用 饭前便后不洗手
随地吐痰、咳嗽不捂口鼻
12
3、不良就医行为
不及时就医
滥用抗生素
卫生法制观念淡漠
13
1988年,上海
暴发甲型肝炎,30多万人发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立法总体思路
1、把预防和应急准备放在优先位置
总 体 思 路
2、坚持有效控制危机和最小代价原则 3、对公民权利依法限制和保护相统一 4、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后恢复与重建,是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 最后一个阶段-5条
工作原则:先规划、后建设, 先重点、后一般, 先紧急、后长远, 先生活、后生产。
35
我国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 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规模极大,后果极其严重,影响超出 本省范围,需要动用全省力量甚至请求中央政府增援和协助 方可控制,应急处置工作由发生地省级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 必要时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重大):规模大,后果重,发生在一个市以内或波 及两个市以上,需要动用省级有关部门力量方可控制。 Ⅲ级(较大):后果重,影响大,发生在一个县以内或波 及两个县以上,需要动用市级有关部门力量方可控制。 Ⅳ级(一般):影响局限在社区和基层范围内,可被县级 政府所控制。
是
事件是否不寻常或意外
事件的公共卫生影响是否严重 否
否 否
是
事件是否不寻常或意外
是
是否有国际传播的严重危险 否 是
是否有国际传播的严重危险
是
否
是否有国际旅行或贸易限制的严重风险?
否
如取得更多信息,进在此阶段不 予报告。行再评估。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事件应向世界卫生组织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应对的紧急事态,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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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 结构:总则、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医疗卫生救援
组织体系、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医疗卫生救 援的保障、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和附则。
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 卫生救援工作。
49
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预案分类 专项预 案 公共卫生 医疗救援 自然灾害类 卫生应 急预案 体系 事故灾难类 预案名称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等4项 《卫生部核事故与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的应对办法的方案,是工作方案的一种类型,
应急行动组织与工作的基本规范,应急计划的雏 形
• 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是预先规范、争取先机、高
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同时,也为应急 训练提供基本依据
应急预案的特点
针对性:应急预案是针对各种紧急事态所编制的 全面性:应急预案是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整体 筹划 规范性:应急预案是规定职能分工、调整工作关 系、统一行为和做法的文件
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总体预案
(1件)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实施(体系总纲、规范指导)
(25件)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5件)自然灾害 (9件)事故灾难 (4件)公共卫生事件 (7件)社会安全事件
专项预案
部门预案
(80件)制定部门负责实施
(15件)自然灾害 (22件)事故灾难 (7件)公共卫生事件 (36件)社会安全事件
评估和通报可能购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文件
由国家监测系统发现的事件
涉及下述疾病的事件,应当无例外地使用本 规则系统,因为这些疾病已证明能够造成严 重的公共卫生影响并能在国际上迅速传播: -霍乱- 肺鼠疫- 黄热病- 病毒性出血热(埃 博拉热、拉萨热、马尔堡热) -- 西尼罗热 -引起国家或区域特别关 注的其他疾病, -例如登 革热、裂谷热和脑膜炎球菌病
附件1(1)
监测和应对的核心能力要求 (一)缔约国应该利用现有的国家机构和资源,满足本条 例规定的核心能力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1.监测、报告、通报、核实、应对和合作活动; 2.指定机场、港口和陆路口岸的活动。 (二)每个缔约国应该在本条例对本国生效后两年内评估 现有国家机构和资源满足本附件所述的最低要求的能力。根 据评估结果,缔约国应制定和实施行动计划,以确保根据第 五条第一款和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本国全部领土内使上 述核心能力到位,并发挥作用。 (三)缔约国和世界卫生组织应支持本附件所述的评估、 计划和实施过程。
单项预 传染病类 案
中毒事件类 恐怖事件类
《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等10项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等3项 《卫生部处置核和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 预案》等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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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 疫
1981-2009年,全国共有9个省(自治区),155个县次发 生鼠疫疫情。其中,报告病例928人,死亡120人。
18
其他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
自然灾害种类多、频度高、 分布广、损失大
年均死亡1万多人; 每年有3亿多人口受灾; 年均损失2000亿元; 年均倒塌房屋350多万间。
5
卫生应急管理是指卫生应急工作的计划、实 施与评价活动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