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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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规范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着力落实全国及省市区教育大会安排部署,进一步巩固成果,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实施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基本要求
(一)成立全区2020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区2020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在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设立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
手负责制。
(二)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招生程序,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有序
1.义务教育段招生以当年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制定、公布的招生意见、划片方案为准,其他任何渠道的划片招生信息均不能作为张店区义务教育段划片入学的依据。
2.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招生意见、划片方案向社会公开,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要求,所有适龄儿童都要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其父母或监护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4.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学生,取消正常划片入学资格,学生须回户口所在地就
读或待招生结束后,按调剂生处理。
5.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6.各义务教育段学校严格按照划定的片区招生,对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初中生在高中录取时不作为部分高中规模内招生指标分配的基数,学生本人不享受指标分配的资格,由此引发的问题由招生学校自行负责。
7.具有招生资格且被批准招生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8.各学校要积极落实全纳教育理念,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9.各学校不得拒收被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确认、安排的区外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入学后与本地户籍学生要统一管理、混合编班。
10.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规范招生行为,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出现的矛盾。
11.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把治理择校乱收费作为对学校政绩考核、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12.招生期间,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由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做出答复。区教育和体育局设立咨询、投诉电话:
三、招生条件及程序
(一)户籍学生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根据我区学校分布、办学规模、周边住宅、生源数量等因素均衡确定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的学区范围,各公办学校招生坚持按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相对就近、统筹兼顾、免试划片入学的原则,保证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公办学校招生继续实行预报名制度。
1.招生对象:2020年小学一年级招收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具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2020年完
成小学五年级学业的户籍的学生。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至8月7日。
3.现场审核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8月14日;其中网上未报上名的学生家长可于8月14日到所在的片区学校直接进行现场审核。未划定学区的小学一年级入学学生于8月10-8月11日、初中一年级入学学生于8月13日-8月14日统一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预报名,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
4.现场审核地点:网上报名后通知的各中小学。
5.报名程序:
(1)网上预报名:登陆或扫描登陆二维码,并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现场审核: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看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带孩子的出生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证明材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张店区外小学完成五年级学业的外转入学生还需提供原就读小学的学籍表或学籍证明,按照网上预报名时产生的序号和预报
名时间到相应预报名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3)名单上报:各审核学校从报名平台导出EXCEL表格并整理审核名单,在同一工作簿的不同表格中分别注明户口符合条件名单、户口需调剂名单,于2020年8月16日将确定好的名单以“**学校一年级(初一)户口审核名单”发送至邮箱:
6.镇域内学校招生:各镇中小学根据户口划村居招生,同时承担村居改造、开发迁入的居民子女的入学任务。各镇辖区内无区属中小学的,驻地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居民的子女入学由各镇中小学承担;有区属中小学的,其子女入学由区属中小学按照学区范围接收。
7.延缓入学学生办理程序:预报名时,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办理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预报名小学发放“张店区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并出具相关材料(户口本、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历和相关单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由预报名小学汇总后统一上报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张店区和平路9甲5号)审核确认后办理。
8.调剂原则: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根据预报名人数、学校招生规模科学分析各学校生源状况,若学校片区内张店户籍的预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最大招生规模时调剂安排超出的部分学生到其他学校,调剂的原则为首先调剂无房产证、交房入住证明时间晚者,其次调剂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