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电吉林龙华白城热电厂扩建工程
微机故障录波器
招标编号:
第二卷技术部分
招标人:国电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2010年10月
1. 总则
1.1 范围
1.2 规范和标准
1.3 技术文件
1.4 备品备件
1.5 专用工具和仪表
1.6 投标书中应提供的资料
1.7 设计联络会
1.8 工厂培训及验收
1.9 技术服务
1.10 装运
2环境和使用条件
2.1气象条件
2.2抗震要求
2.3 使用环境
3 220kV系统概况及参数
4 微机故障录波器的技术要求4.1微机故障录波器总的技术要求
4.2微机故障录波器的技术要求
5 保护柜的技术要求
附录A 备品备件
附录B 专用工具和仪表
1 总则
投标方在投标前需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书在内的招标文件中阐述的全部条款。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规范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如有偏差应提供详尽的技术规范偏差说明。
提供设备的供货方应已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的有效证书,这些设备应在与规定条件相同或较规定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地进行了两年以上商业运行,并通过中国权威机构的动态模拟试验。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供方应保证需方不再另外承担与设备专利有关的一切责任。
1.1范围
1.1.1供货范围
1.1.1.1供货范围为白城热电厂的微机故障录波器等。
1.1.1.2种类及数量
种类及数量如下表所示:
注:
配套供应上述保护装置必须的备品备件、测试设备、专用工具等。
1.1.2工作范围
投标方除按合同在期限内供货外,还包括:
(a) 出厂试验;
(b) 发货;
(c) 协助安装,并负责现场调试及成功地投入商业运行;
(d) 培训;
(e) 18个月保证期;
(f) 所有文件资料;
(g) 图纸和说明手册。
1.2规范和标准
投标方提供的保护设备应符合以下规范和标准,包括修改的最新版及增添版。
IEC 《国际电气技术委员会》
GB14285—9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部颁《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DL/T553-94《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
DL/T663-1999《220~500k 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装置检测要求》1.3 技术文件
1.3.1 技术文件的发送
投标方在合同签订后须按下表所列要求提供技术文件,并将其直接寄送有关各方。
要求的技术文件及发送单位
有最终图的CAD电子版本。
1.3.2 所需图纸的交付计划
1.3.
2.1 凡需要由招标方确认的全部图纸和说明资料,投标方在签订合同后的4周内按规定数量提交给招标方和设计院。
设计院将在一份图纸上提出修改意见并签署确认后,在4周内由招标方将其返回给投标方。投标方应随供确认图纸一块提供为清楚了解这些图纸所需的资料。设计院有权对投标方图纸作修改,招标方不承担附加费。投标方应在图上将设计院提出的意见修改进去。在收到设计者已确认的图前,投标方提前购买材料或制造设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及其后果全由投标方单独承担。
1.3.
2.2 收到设计院已确认图纸及其任何修改意见后,投标方必须在1周内将修改后的图纸送给招标方一份。投标方返回修改图后,招标方和投标方在投标方处举行第一次联络会,会议期间将审核这份图纸。
1.3.
2.3 生产的成品应符合最终图纸。经设计院认可并不等于投标方可解除对其图纸的完整和准确所应承担的责任。
来往函件及确认图上应注明相应的订货单或合同编号。
1.3.3投标方需提供的图纸和资料
1.3.3.1 投标方应随报价书一起提供本规范书所列有关设备的样本,其中包括成套装置、标准部件、各种逻辑回路、有关继电器、选择开关、信号灯、专用维修工具及测试仪表等样本以备招标方查核。样本中应包括各种额定值、接点数量及容量、各元件性能、功率消耗(包括交流及直流回路,正常及动作情况)及使用说明(包括产品调试大纲)等必需的资料。
1.3.3.2 供确认的图纸
合同签订后1周内,投标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a) 装置的原理图及说明,各主要元件的原理接线图及动作原理的说明、图例符号说明;
(b) 屏正面、背面布置图及端子排图和设备表;
(c) 装置的整定计算原则;
(d) 装置的交流和直流回路接线图及输出、输入接点图及它们的图例符号说明;
(e)屏外形图及地脚螺栓安装图。
1.3.3.3 最终图纸
经过第一次联络会修改后的1.3.3.2条款所提及的全部图纸及资料;
1.3.4 操作和维修说明
在设备运输前三个月,投标方应直接提供设备操作和维修说明书给招标方。
另外,一式四份说明书应可靠地装入箱内随同辅助器屏一起发运。1.4 备品备件
投标方应提供一个推荐性备品备件清单供招标方选择。
投标方推荐的备品备件单独报价,不列入总价,招标方要求的备品备件单独报价,并列入总价。这些价格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有效,招标方保留备件数量增减的权利。报价格式参见商务部分。
所有备品备件与所供设备的相应部件采用相同的材料和工艺,并具有互换性。
合同订购的全部备品备件,应按项目分开,并随设备发运到招标方指定的现场。备品备件需有合格的单独的包装,并注明“备品”字样,特殊备品应说明储存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