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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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评审组代码:奖励类别:
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制
二、项目简介
三、主要科技创新
四、第三方评价和推广应用情况
五、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七、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八、推荐单位意见
九、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
十、主要附件
1.知识产权证明;
2.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
3.主要应用证明;
4.其它证明。
“科普项目”主要附件包括:
1.图书或电子出版物样本(最新版本)(提供首页、版权页复印件);
2.由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
3.公开引用或应用证明;
4.科普作品质量的证明;
5.有助于科普作品评审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1
科技成果简介
附件2
2015年农科系统科技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推荐单位(盖章):
注:1.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应与推荐书、鉴定证书中的排列相一致;
2.主要完成单位上下排列,主要完成人(排三列)顺序从左至右排列;
3.证书编号和奖励等级不填写。
1
附件3
《》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推荐单位(盖章):
2
附件4
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农业类项目应用证明
(年度)
注:应用单位必须是法人单位。
附件5
推荐科技著作类
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1.专家评价意见(包括对著作内容、质量等方面的评价,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名)。
2.公开引用或应用证明(指国内外重要书籍、报刊中引用、评价该著作的材料复印件及应用单位的应用证明)材料,一般不得少于3篇(件)。
科技著作:要求提供公开评价、引用证明或外单位的使用证明。
科普图书:要求提供公开发表的书评、读后感或提供相关技术应用部门的使用证明。
3.发行量、再版次数及译成其它语种的证明:要求提供最新版本的科技著作样书。
4.图书成品质量证明:由新闻出版机构的图书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5.其它:按推荐通知要求报送。
(表样附后)
表1 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著作类审查意见表
表2 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著作类应用证明
表3 图书成品质量证明
《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要求
《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下称“推荐书”)是河南省农业科研系统科技成果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应严格按通知要求执行。提交的推荐书书面材料,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否则作为不合格项目,不提交当年农科系统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
《推荐书》填写要求如下:
一、格式要求
《推荐书》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大A4(高297毫米,宽210毫米)竖装。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57毫米、宽170 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推荐书及附件应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应与推荐书一致。装订后勿再另附加封面。
二、页数要求
推荐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九部分)和附件(第十部分)。
1.主件部分要求。“一、项目基本情况”内容不超过1页;“二、项目简介”内容不超过1页;“三、主要科技创新”内容不超过5页;“四、第三方评价和推广应用情况”内容不超过 3页;“五、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内容不超过1页;“六、候选人情况表”,每个候选人1页,总数不超过 15 人;“七、候选单位情况表”,每个候选单位1页,总数不超过10个;“八、推荐单位意见”内容不超过1页;“九、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内容不超过1页。
三、“项目基本情况”的填写
1.《项目名称》,应当紧紧围绕项目核心创新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出创新技术内容和特征,项目名称中一般不用 xx 研究、企业名称等字样。项目名称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个汉字。
科普项目应直接用科普作品的名称。
2.《候选人》,候选人排序应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人数不超过 15 人。本栏目所列的候选人应对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做出贡献,对于排名在前三位的候选人,其投入该项技术研究工作量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项目的验收、鉴定委员等不能作为该项目的候选人。
科普项目的候选人应当是对科普作品的创作做出直接创造性贡献的主要作者、策划编辑。
3.《候选单位》,候选单位排序应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单位数不超过10个。候选单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要求所填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4.《科技成果登记号》,成果登记批准单位赋予的号码。
5.《项目密级》,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不受理涉密项目,本栏目填写“非密”。
6.《学科分类名称》,是评审工作中确定专业评审组、遴选评审专家的主要依据,应以推荐项目的主要科技创新(发明)为依据,以主要科技创新(发明)所涉及学科的主次顺序,按照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填写至二级学科。不得超过两个学科名称。
7.《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名称》,按推荐项目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填写相应的门类。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规定国民经济行业分 20个门类。
8.《任务来源》,按项目任务的来源填写相应的类别:
A.国家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项目,A1、国家科技攻关(支撑)计划,A2、863计划,A3、973计划,A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A5、其他计划;
B.部委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任务(计划项目);
C.省级计划:指由省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和省政府通过有关厅局下达的任务;
D.省辖市计划:指省辖市政府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
E.国际合作:指由外国单位、组织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项目;
F.自选:指由候选单位自行出资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
G.其他:指不能归属于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如:其他单位委托等项目。
9.《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编号和资助金额》,指上述各类研究开发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名称、编号和资助金额。不超过300字。应按重要程度填写,先国家计划,后其他计划,不超过10项。
9.《授权发明专利(项)》,指直接支持该项目发明成立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数。列入计数的专利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其他同级获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过的。
10.《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项)》,指直接支持该项目发明成立的除发明专利外